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山,那桥,那横溪
张全民
如果很多经历过的事会慢慢忘却,那么你看到过的山永远不会忘却。
那座山依然静静地站立在那儿,作为你记忆中永恒的背景,帮一个离乡已久的人慢慢恢复记忆。
如果没有那座山的背影,我想我会在老照片中的那座古老的石拱桥上匆匆而过,尽管一座古桥能够演绎出来的风花雪月常常让我流连忘返,但最后它也只是我打江南走过的其中一个驿站,而不会成为我最后灵魂栖息的家园。
我离开得太久了,以至于我差一点与我的故乡擦肩而过。而当我终于越过那水,那桥,那老房子,一眼看到照片远处的那两座熟悉的山头时,我的泪水比我还激动,早已盈满了眼眶。
那是我故乡的大梅山啊,那是我凝望了将近二十年的大梅山。
从青春年少到中年渐老,在大梅山脚下的一座古典的校园里,在每一个黄昏,当古老的钟声当当敲响,当夕阳的斜晖把小镇教堂的尖顶染亮,我会坐在校园旁边的一座小山坡上,与美丽的大梅山倾心相望。
日出日落,云起云飞,大梅山秀丽的风光把一个人生命中曾经会有的寂寞和单调的时光改写成了一种日后在他乡行途中不断回眸的难忘。
现在我可以抬脚迈进老照片,走过那座古老的石拱桥回去了。
那座桥就叫做“择阳桥”,是横溪古镇河口上的一座古桥,我无数次地走过这座桥,她的优美身段我心里最为知晓,直到它被贸然拆掉,最终被改建成一座平板的水泥桥。这座桥的后事,我想那时站在择阳桥上的两位大伯一定不知道。
从城里来的航船就是穿过最后的这座桥,然后在镇上的航船码头靠岸。那时的古镇也曾人山人海,每逢大市,老街上沿街摆满了摊,山里人挑着竹子、竹椅和竹筐,挑着番薯、竹笋和鸡鸭来赶集。航船码头泊满了船,城里的人,外乡的人,都到这里来贸易。而我也曾挤在喧闹的人群里,买过一把竹色青青的椅子带回家,送给我的母亲。如今,这把椅子还在,青色早已褪尽,母亲把它搬到门外的屋檐下,坐在黄昏从弄堂里穿过来的金色余晖当中慢慢地给我女儿织着毛线衫的时候,它偶尔还吱呀吱呀地响。
我的往事都搁在这张老照片里了。
你还是沿着老街往前走吧,或者说沿着街边的那条河往前走。再往前走,那条河就变成了溪,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条清澈的溪流在我的青春岁月里一直在一座拦水的石坝上没日没夜地喧响,无论是我们在溪边校园里上课、出操,还是吃饭和睡觉。这些水声听得久了,就刻录在了我年轻时代的记忆带子里,以至于我以后无论在哪里,一听到流水声就恍惚,就昨日重现,就想着以前上课和出操时候的情形,还会冷不丁地想起成绩退步时坐在岸边惆怅的样子。
那古典的校园还在,那校园里最古老的办公楼还在,歇山式的大屋顶永远是我梦境里最鲜明的标志。我在那里读过书,也教过书,我想去那里看看我的老师和我的老同事。我想起校园里一位最德高望重的老教师说过的一句话:活着就是胜利。他现在已近百岁,就住在老街的一座老房子里,每天还在淡定地写书法。在他笔下黑白分明而又遒劲洒脱地挥舞中,所有的纷争,所有的沧桑,所有的荣辱,所有的名利,都如烟云,挥之即去。
我还想走过那条老街,去看看老理发店里的阿宝师傅。我不知道他的真名,我只是像所有前来理发的人一样,亲切地叫他“阿宝师傅”。阿宝师傅曾经是国营理发店的掌门师傅,剃起头来是一招一式,他会依据你的头样自然剃出最合适你的发型。我从工作起就在他那儿理发,一直理到我离开横溪。他总会为我单独准备一条新毛巾,在我理发的时候给我留着擦洗。在横溪的那么多日子,我从来不到别人那里理发,无论阿宝师傅店里的队伍排得多长,我都愿意静静地等待,看门口的阳光从西家照到东家,看门口的自行车叮铃铃地骑过,看巷口的煤球炉子冒着烟把一壶淡如水的时光慢慢煮沸。
我还想走过另一座桥,去看我的一个长辈文友,我叫他徐师傅。他以前是国营饭店的厨师,后来双腿瘫痪躺在了家。他的家在镇边一座小山的脚下,过了中午,阳光就被山晾在了一边,只有山边死死缠住了几棵树的藤蔓垂挂下来的枝叶在他窗边偶尔荡漾。他就在无数个这样黯淡的日子里躺着,而后读书,写作。他把他做厨师时候用心琢磨过的菜写成了一本菜谱,他也把他年轻时候的一些记忆写成了一部小说。他曾经无比信任地把他厚厚的小说原稿托付给我让我帮他提提意见。事实上,我哪里提了一些意见,我只是在他小说真挚的描述中泪流满面。
这只是一张老照片,是一百多年前一个海关税务司的洋雇员在宁波乡下转悠时拍下的。洋雇员的名字叫包腊(E.C.Bowra),英国人。但我一样地想念他,感谢他用镜头记录了我的故乡,让我们可以在记忆里从从容容地回家。
(老照片转自独立观察员的博客,谨此鸣谢。)
(发表于《宁波晚报》2011年10月18日)
文中第六段写到“我会坐在校园旁边的一座小山坡上,与美丽的大梅山倾心相望”,而李白有两句诗“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两者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试作分析。
请分析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①巷口的煤球炉子冒着烟把一壶淡如水的时光慢慢煮沸。
②让我们可以在记忆里从从容容地回家。
一百多年前拍摄的老照片,在文中出现多次,作者为什么要多次提到它?
哲人说过,故乡之美不尽在山水,而尤在于人情,本文中写到了几处人情之美,请一一列举,并选择其中之一展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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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
黑白苏州
①许多年以来,古老与风雅便是我梦幻中的苏州。走进这座古城,仅仅是走马观花式地阅读,就发现苏州果然很老,枫桥、寒山寺、胥门……它们附丽的故事一个比一个古老;苏州果然很雅,小桥、流水、园林……其中散淡的韵致一处比一处风流。岁月深处,苏州是一片家园厚土;折身之间,苏州是一抹秀色青青。
②然而,最触动我心灵的,却并不是这些早已为人稔熟的文化元素,而是这座古城蔚为大观的黑白文化——成片成片黑瓦白墙的民居,一匾一匾黑底白字的招牌。那几天,我往返于与之相邻的几座城市,惊奇地发现,一出苏州境域,就没有了这种黑白鲜明的城市色彩。显然,“黑白”只属于苏州。
③黑白苏州!这就是我行走中体味到的苏州本色。不管岁月如何流转,世事如何变迁,苏州,撷取着城市历史与人文精粹,借助建筑和招牌,以“黑白”之文化创意,构筑出了风姿绰约的形象外观,令苏州的灵魂在黑白分明的时空中轻舞飞扬。纵然历经两千多年时光流水的冲刷,这种黑白风格的城市色彩也丝毫没有淡化,抑或变形。
④其实,苏州给人的最初印象本是柔美的——吴侬软语、垂堤杨柳、丝绸苏绣、茶肆评弹……这个历史文化名城,2500年来承载了太多的春花秋月,孕育了太多的文采风流。一代代美丽的苏州女儿家长成嫁人,小桥、流水旁的人家里,吴侬软语呢喃至今。一代代倜傥风雅的苏州才子吟风写月,一展情怀——陆机、张旭、范仲淹、唐伯虎、金圣叹……哪一个不是用字或画或文在浇灌、养育苏州的柔美。在每一个游人的眼里,苏州就是那柔柔的《茉莉花》民歌,就是那悠悠的寒山寺钟声……
⑤然而,苏州骨子里却是刚烈的。这种刚烈最鲜明地体现在苏州人身上。最好的事例是苏州开城祖伍子胥,他曾交待,自己死后要悬头城门,要眼睁睁看着复仇的越国军队踏入吴国。相传,在越国军队走近城门时,伍子胥那双未合上的双眼竟然喷出血光,令越军不得不绕行别的城门入城。后人赞曰:可怜国破忠臣死,日日东流生白波。金圣叹,也是一位刚烈志士。史载他奇才横溢,生性不羁。大明亡灭,普天之下,唯有金圣叹敢于发出呐喊,敢于放声痛哭,终以“大不敬罪”而被杀,是为著名的苏州“哭庙案”。明代,苏州织工大暴动更是威震朝野,“柔婉的苏州人这次是提着脑袋、踏着血泊冲击”京城的腐败统治,这次暴动的声响长久回荡在历史的天空。无疑,这些人物和事件,为苏州竖立起一座座历史丰碑,苏州大地耸立起一个个大写的“人”。
⑥在许多人心中,苏州的黑白仅仅是旧照片上的视觉色彩,仅仅是城市古老的简单诠释,他们全然不理会这座古城积淀深厚的文化内蕴,更不用心体验它于黑白色彩中坚守的文化骨骼有多沉重。然而,你往枫桥去,你会发现枫桥乃至苏州的所有拱桥,无不是用棱角分明的石块在构筑圆拱;你往拙政园去,你会发现拙政园乃至苏州所有园林中的点睛之物———太湖石,无不是形丑而质硬;你往绣房去,你会发现每一块锦绣图案,无不是钢针彩线在穿梭;你往剑池去,你会发现刚性的剑与柔情的水竟协和如斯——一池清水深藏宝剑三千……
⑦柔美与刚烈,就这样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它们不也正是对苏州黑白色彩的精神内涵的另一种呈现吗?
⑧黑白,难道不是苏州真正的魂灵吗?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第①段写作者走进梦幻中的苏州古城,观赏它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感受它的古老与风雅,起到了总领全文的作用。
B.作者认为,苏州拥有蔚为大观的黑白文化,黑瓦白墙的民居,黑底白字的招牌,优美的苏州园林都是黑白文化的元素。
C.文章第⑥段写苏州拱桥的石块、苏州园林里的太湖石,写绣房和剑池,目的是说明苏州文化真正的特点是刚硬。
D.文中写了苏州与周边几座城市的不同,写了苏州的表象与内在精神,鲜明地突出了经久不变的“苏州本色”。

E.作者借助对苏州建筑景观、历史事件、民俗风情的叙述描写,揭示了这座古城的文化内涵,寄寓了深沉的理性思考。
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1)作者说“苏州大地耸立起一个个大写的‘人’”,请根据第⑤段的内容,概括这“大写的人”具有怎样的刚烈品格。
(2)文章以“黑白,难道不是苏州真正的魂灵吗?”这句话作结,好在哪里?
从全文看,题目“黑白苏州”有哪些含义?
读了本文,你体会到了苏州怎样的城市精神?请联系实际谈谈你对“城市精神”的理解和感悟。(不少于200字)

阅读下面的文章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运用地图、指南针等进行导航。那么,在没有这些工具的情况下,人的大脑又是如何“导航”的呢?经过多年研究,科学家终于揭开了其中的奥秘。
1970年,伦敦大学的研究人员利用大鼠做实验,在大鼠的大脑海马区发现了位置细胞。他们把电极记录器安置在大鼠的海马区,然后让大鼠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自由活动。他们发现,当大鼠活动到房间的特定位置,特定的位置细胞就会兴奋。这好像给予了每个位置一个记忆,这样大脑就记住了曾经到过哪些地方。有趣的是,当把这只大鼠放到另外一个房间,它会自动地将新房间的“地图”重新绘制一遍。这样,相对有限的大脑皮层细胞就可以记住不断出现的新鲜环境了。科学家通过功能核磁共振成像仪对人的脑部进行扫描研究,证明人脑的海马区同样存在着“位置细胞”。
研究人员对这个发现十分欣喜,但他们也意识到:除位置细胞外,大脑海马区必然还存在着起其他作用的“导航细胞”。
到了1980年,纽约大学的科学家终于发现了期待中的另一种导航细胞:头部方向细胞。这些细胞能够辨别头部朝对的方向,比如当头部朝向北方的时候,一组细胞会兴奋;而头部转向南方时,另一组细胞兴奋。方向细胞并不是利用磁场也不是通过单纯的外界刺激输入来感受方向的,而是通过前庭系统来实现其功能。这个系统能够负责身体的平衡,综合眼睛、关节和内耳的信息,方向细胞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系统来产生特定兴奋的。
但是,只有位置定位和方向感知还是不够的。如果在两个地点之间有多条路线,大脑是如何选择的呢?这就需要后来发现的第三种“导航细胞”——网格细胞。
直到2004年,网格细胞才被亚利桑那州大学的科学家发现。他们把大鼠放在一个比普通实验房间大一倍的实验室内,成功地发现了网格细胞独特的兴奋方式——正三角形网格兴奋。兴奋的细胞呈正三角形分布,其作用类似于地图中经线和纬线划出的正方形格子,将环境的位置标记到大脑中。
那么,这样的网格型兴奋是如何帮助我们找到方向的呢?简单来说,网格细胞的作用就是通过类似经、纬线的网格模型,建立坐标系,让所有的位置信息都可以坐标化,并告知我们已经行进了多远。虽然网格细胞可以给所有信息一个坐标,但是将这些信息长期保存还需要大脑海马区记忆储存功能的配合。
这些“导航细胞”各司其职,又紧密协作,共同构建了大脑的导航体系,为人类实现自我导航奠定了坚实基础。
(取材于《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人类大脑中起导航作用的位置细胞、头部方向细胞和网格细胞都存在于海马区中。
B.大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其位置细胞会自动绘制新的地图来替换脑中原有的地图。
C.前庭系统因具有平衡身体,综合眼睛、关节和内耳信息的功能,所以能确定方向。
D.在两个地点之间有多条线路的情况下,人们只依靠网格细胞就可以实现准确导航。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说明我们的大脑为什么能够认路。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
史铁生和他的“爆肚主义”
对于史铁生,我没有能力描绘一个尽善尽美的形象,就如同对他的作品。我也无法像一个崇拜者那样,把他仅仅看成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或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我所能介绍的,是另外一个史铁生,是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在北京一个大杂院中一间普普通通的平房里活动着的史铁生。
如果说他有什么特别的话,最突出的要算是嘴馋并且胃口好。他喜欢所有好吃的东西,对文学的迷恋都远不如对吃的迷恋更甚。患尿毒症住院,高烧连日不退,大有活不下去的危险,他躺在病床上,想的全是吃。有的人馋,但苦于吃不下,他可总是来者不拒。煮好的茶鸡蛋放在桌上,他能连续吃六个而不觉得满足;买来的豆腐丝,还没等做成菜,他就一撮一撮全抓着吃了。无奈,怕他吃坏了,他父亲只好像防猫或防老鼠一样把吃的东西紧着收起来。他常给我这个不正宗的北京人讲街头挑担、夜晚叫卖的旧景,还每每感叹北京小吃的今不如昔。看到他托着碗吃炒肝时的那个香劲儿,那种有滋有味的模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个精于品味北京小吃的美食家的形象。
有一次聚会是难忘的。那是1985年初春,大家聚在一起各自谈了许多趣闻轶事。当然,席间最中心的话题是谈吃。羊肉片的价格蹿着往上涨,使这几个酷爱吃涮羊肉的大为惊慌。对于涨价,铁生的哲学是,如果不打算“戒”掉,最好抓紧吃,否则明年还涨。午餐结束了,大家仍然谈兴未减,话题转到写作、往事、社会,最后谈到人生。因为铁生爱吃爆肚,我家又离北京最有名的“爆肚王”很近,他便把他的观点命名为“爆肚主义”。他说,只要是喜欢,吃爆肚和登珠穆朗玛峰给予人的享受是一样的,尽管在别人看来登山很苦很危险,就像不喜欢吃爆肚的人认为那很膻很脏一样,对于本人却是一种享受。之所以说登山并不比吃爆肚更为高尚,是因为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某种满足——英雄欲和食欲的满足,这种满足使人愉快,这种愉快正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自我实现。运用什么方式达到自我满足的目的固然有审美趣味、价值观念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有在特定的社会范畴里才具有道德的意义,而就人的意义来讲,任何选择都应该受到尊重,因为事实上它们是同等的。
我之所以描述那次聚会,是因为那次谈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至少,它使我进一步了解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他本人不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登山的英雄主义者,写作才是他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但他的自我满足不是成功的喜悦,而是寻找的喜悦,用他的话来说,写作是为活着寻找理由。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
所以,确切地说,他活着,而且快乐,是因为他在写,而不是因为他写得成功。就像他在爱,在恨,在悲伤,在欢乐一样,他在用笔完成生命的过程。
(选自徐晓《半生为人》,同心出版社,有删改)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史铁生是一位身残志坚、才华横溢的作家,他嘴馋并且胃口好,把吃当作一种自我满足。
B.文章第二段用几个细节来写史铁生好吃嘴馋的特点,目的只是为了引出下文他对“爆肚主义”观点的表达。
C.1985年初春的那次聚会之所以是难忘的,是因为它使作者进一步了解到史铁生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他对吃的迷恋甚于对文学的迷恋。
D.写作是史铁生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他把写作与生命联在一起,写作成为他活着的理由,写作过程就是他寻找自我满足的过程。

E.文中划线句子“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表明史铁生注重的不是写作结果而是写作过程给他生命带来了意义。
史铁生的“爆肚主义”观点是什么?请根据文意加以概括。
答:
史铁生是一位作家,文章却对写作之事谈之甚少,主要围绕“吃”来写。请结合全文,谈谈这种写法的作用。
答: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敬畏之心与文化自觉
王学泰
古人对文化持什么态度?用现代的话说是有点“文化至上论”的。自古以来,凡是儒家经籍以及由此衍生的典章制度、礼乐诗文等都受到尊重和敬畏,甚至有点神圣化。
古人不仅相信文化的崇高和永恒,而且把它视作民族凝聚的纽带。世界上大多数地方是把种族或宗教认同作为民族凝聚的纽带的,而我们则主要靠文化。儒家的信徒以担荷道统自命,他们无论从政,还是“立言”,其终极目的就是“行道”,或者说是以“道”化众,使人人都受到文化的熏沐。这样我们就懂得了为什么司马迁把自己坚持在屈辱下写作《史记》看得“重于泰山”,也就懂得了曹丕为什么说写作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些士人都有充分的文化自觉性,他们把创造文化和传播文化视作安身立命的基础。他们相信自己的事业是上通于天的,“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思飘云物动,律中鬼神惊”这些名句就是这种意识的生动概括。
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农业文明为背景的,可以说在地球上所有的农业文明中它是发展得最精致、最详密、最完美的一个。然而,近百年来我们又处在社会转型和革命动荡之中。传统文化因为代表既往而失去了原有的光环,原有的敬畏之心,自然会随之衰减。20世纪从60年代到70年代,极“左”思潮高涨,扫荡文化运动一浪高过一浪。此时的“文化”乃是一个负面词汇,传统文化更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遑论敬畏!这时的传统文化成了妖魔。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虽有根本的改变,但并非“复旧”,而是被纳入孔方兄的营垒。因此“读经热”、“古董热”、“收藏热”,乃至种种弘扬“国粹热”都不免与“赚钱热”有或明或暗的瓜葛,与文化的关系不大。看到一幅字画,一款文玩,第一判断就是值多少钱。过去被“政治的正确”打压扫荡,进而妖魔化;现在是被金钱任意驱使,日益庸俗化。两者虽不同,但对文化的蔑视则是一样的。因此,现在人们干的许多有关文化的事,让旁观者看来最没文化,大约都是金钱在当家作主的缘故。
朱熹在《中庸注》中说“君子之心,常存敬畏”。他指的是上面所说的永恒不变、天人合一的道或文化,正是这种兢兢业业的态度,肇自孔孟的“道统”才延续至今。现在我们努力建设法治社会,这也包含着文化重建。对“道”、“文化”的理解和定位,我们自然会与朱子有很大差别,但文化重建不能完全脱离本土资源也是不争事实,特别是传统的文人士大夫那种质朴的精神、敬畏的态度是我们重建文化、进而形成文化自觉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中作者所说的“敬畏之心”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指儒家经籍以及由此衍生的典章制度、礼乐诗文等有着敬重之心与尊重之心。
B.指对传统文化中以“道”化众的文化的制造与传播。
C.指对最精致、最详密、最完美的农业文化的“复旧”与再创造。
D.指在文化重建中,对传统文化应该怀有的敬重与传承之心。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人对待文化的态度除了尊重与敬畏之外,甚至将其神圣化。
B.无论从政还是立言,儒家信徒以“行道”为终极目标,使人人得到文化的熏沐。
C.近百年来,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和革命震荡之中,传统文化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D.作者所说的对文化的“敬畏之心”与朱熹所说的“君子之心,常存敬畏”有着很大差别。

在中国现当代,有两种对传统文化不敬畏的行为是什么?

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
偷父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再回过头去观察大门,没有问题呀!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呀!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动,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出来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来到门厅里,我让他站在长餐桌短头靠里一侧,自己站在靠外一侧,把窗帘叉收到自己这边,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你想过,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口气,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小学上到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冲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出去,对他说:“我知道,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要去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人在卧房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里,那少年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了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并且回到了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前几年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茬,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就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可是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后来我听懂了,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的男人跑了。他爸把他拉扯大。他记得他爸,记得一切,记得那扎人的胡子茬,记得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是给老板挖,于是他讲到了去年那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没想,就先叫了声“爸”。他奇怪他爸的像怎么挂在了我屋里?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这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画像的油画,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竟自倏地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从人间蒸发,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读者》2005年第24期,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埋下了伏笔。
B.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C.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时,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D.“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子。
小说中的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分条概括。
答:
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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