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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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B.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E、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答:                                                                 
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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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中国画是一种建筑的形线美、音乐的节奏美、舞蹈的姿态美的有机融合。其创作目的不在机械的写实,而在创造意象。虽然它的出发点也极重写实,如花鸟画写生的精妙,为世界第一。中国画真像一种舞蹈,画家任意挥洒。他的精神与着重点在全幅的节奏生命而不沾滞于个体形象的刻画,以丰富的暗示力与象征力代形象的实写,超脱而浑厚。画家用笔墨的浓淡、点线的交错、明暗虚实的互映、形体气势的开合,谱成一幅如音乐如舞蹈的图案,画幅中飞动的物象与“空白”处处交融,构成.全幅流动的虚灵的节奏,真如我们目睹的山川真景。
中国画笔笔灵虚,不滞于物,而又笔笔写实,为物传神。笔不滞于物,乃留有余地,抒写画家胸中浩荡之思、奇逸之趣。中国画不注重具体物象的刻画,而倾向以抽象的笔墨表达人格、心情与意境。而引书法入画乃成中国画第一特点,书法实为中国绘画的骨干,各种点线皴法溶解万象,进入灵虚妙境。而融诗心、诗境于画景,则成为中国画第二特色。在画幅上题诗写字,借书法以点醒画中的笔法,借诗句以衬出画中意境,而并不觉其破坏画景,这又是中国画可注意的特色。中国画以书法为骨干,以诗境为灵魂,诗、书、画同属于一个境界层次。中国绘画中的“骨法用笔”就是运用笔法捕捉物的骨气以表现生命动向,透入物象的核心,其精神简淡幽微,遗形似而尚骨气,薄彩色以重笔法。唐代大批评家张彦远曾说:“得其形似,则无其气韵。具其彩色,则失其笔法。”中国画作者远超画境,俯瞰自然,在画境里不易寻得画家的立场,但画家的人格、个性完全融化潜隐在全画的意境里,尤表现在笔墨点线的姿态意趣里面。
中国画趋向抽象的笔墨,轻烟淡彩,虚灵如梦,洗净铅华,超脱绚丽耀彩的色相,却违背了“画是眼睛的艺术”之原始意义。“色彩的音乐”在中国画中久已衰落。宋、元山水画、花鸟画发达,画风显著,宋、元大画家皆时时不忘以“自然”为师,于造化氤氲的气韵中求笔墨的真实基础。近代画家如石涛,亦游遍山川奇境,运奇姿纵横的笔墨,写神会目睹的妙景,真气远出,妙造自然。画家任伯年则,更能以花卉翎毛表现精深华妙的色彩新境,为近代希有的色彩画家,令人反省绘画原来的使命。然而,除此之外的画家则颇多地一味模仿传统的形式,外失自然真感,内乏性灵生气,目无真景,手无笔法,既缺绚丽灿烂的光色以与西画争胜,又遗失了古人雄浑流丽的笔墨能力。艺术本当与文化生命同向前进;中国画此后的道路,不但须恢复我国传统运笔线纹之美及其伟大的表现力,尤当倾心注目于彩色流韵的真景,创造浓丽清新的色相世界,更须在现实生活的体验中表达出时代的精神。
(摘编自宗白华《论中西画法的渊源与基础》)
下列对“中国画”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画将建筑的形线美、音乐的节奏美、舞蹈的姿态美融为一体,不重机械的写实,与其出发点并不一致。
B.中国画超脱个体形象的刻画和艳丽的色彩,关注全幅画的节奏生命,抒发画家胸中的浩荡之思、奇逸之趣。
C.中国画用浓淡的笔墨、交错的点线溶解万象,飞动的物象和“空白”处处交融,流动虚灵,真如我们目睹的山川真景。
D.中国画引书法和诗心、诗境入画,以书法来点醒画中的笔法,借诗句以衬出画中意境,书法是中国画的骨干,诗歌是中国画的灵魂。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画笔笔灵虚,不停留在具体物象的描摹上,具有丰富的暗示力与象征力;而又用实笔为物传神,所以说中国画是虚实结合的。
B.唐代大批评家张彦远指出了中国画容易陷入的误区,实际上强调了中国画中骨气、笔法的重要性。
C.近代少有的色彩画家任伯年不忘绘画原来的使命,能用具体的物象表现精深华妙的色彩新境,画作让人耳目一新。
D.宋、元大画家师法自然,从自然中求真实,形成了自己的画风,宋、元山水画、花鸟画的创作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画注重运用笔法捕捉物的骨气以表现生命动向,其注重趋向抽象笔墨,因此“色彩的音乐”在中国画中久已衰落。
B.虽然在中国画中很难找到画家的立场,但笔墨点线的姿态意趣里面隐藏着画家的人格、个性,由此可见,中国画与画家是物我融合一体的。
C.近代以来,除了极少数画家外,诸多画家一味模仿传统的形式,致使中国画外失自然真感,内乏性灵生气,无法与西画抗衡。
D.中国画今后的发展,不但应该继承发扬传统笔法的长处,更应致力于创造浓丽清新的色相世界,表达时代精神,所以中国画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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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早年与张奚若同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金岳霖先生,在晚年的《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王蒂瀓曾说过:‘完全是四方的,我同意这个说法。’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彤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金先生的这番话,贴切地概括了自己“最老的朋友”。
“‘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曾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问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张先生不仅对新生严厉,就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也照样不留情面:“毕业后希望你们能继续研究政治学。为了生活自然要找工作,那么可以教教书。最不希望你们去做官。”张奚若先生的话,严厉是够严厉,但也是对学生们最恳切的忠告。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蒋介石应该下野”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蒋介石对张奥若可谓是“国士”之礼遇了。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这与民国另一大知识分子傅新年在国民党大会上痛骂宋子文的“壮举”可以媲美,宋子文只是国民党的一个要人,而张奚若顶撞的可是最高元首。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因。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忠于事实,是对其中肯的评价,亦褒亦贬。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
阅读全文,概述张奚若为什么被称为“棱角先生”。
结合文本,概括本文材料运用的特点。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问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新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番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轮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看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柬,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采,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作为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潮菜初是伴随着潮商的足迹传遍东西洋的,而后通过南北贸易和移民,吸纳了东西洋各地的饮食精华,包括各种各样的食材和烹饪技法,进而融会贯通并走向成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潮菜在全国各地迅速的兴起,其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按照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分类法,潮菜因为地处广东而归入了粤菜,但已故的美食家唐振常却不以为然。他在《饔飨集》中说:“八大菜系中无潮州菜,大约以为潮州菜可入粤菜一系,此又不然,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州菜的特点,凡食客皆知,试看香港市上,潮州菜馆林立,何以不标粤菜馆而皆树潮州菜之名?”为什么潮菜不能归入粤菜?为什么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自己的名声?
就潮州人而言,大概认为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与潮州人所吃的潮菜有明显的差别。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197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组织当地大饭店的名厨整理出版一套6册的“菜点选编”丛书,没有把潮州菜汇编到《广东菜点选编》一书中去,而是与福建菜合编为《福建潮州菜点选编》。这说明在专家名厨的眼里,潮州菜反而与闽菜存在着更多的共性。
位于粤东一隅的潮州古属七闽,境内土著与闽越人无异,自秦始皇之后虽隶属广东,移民却多数来自福建,所以宋代的《舆地纪胜》说潮州:“虽境土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漳潮之分。”潮菜的很多菜品及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者大同小异的,如蚝烙、生腌成蟹、古法蒸鱼、沙茶
酱等;潮莱的很多特点,如善烹海鲜、重汤轻油、索尚清淡、注重养生等,也同时是闽南菜的特点。只不过到了近代,潮莱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菜系之名,实际是上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基本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属于地城范畴。而旧时莱肴是以族群风味饮食为分界,只有“菜点”和“帮口”(商帮口味)之说,属于族群范畴。历史上潮州人广布于世界各地,新中国之后,由于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各自生存发展,造成了族群文化的多样性,最终呈现出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莱流派。潮莱这种在本土之外出现的多流派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用流行的莱系理论也是难以解释的,但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位多年后归因国老华侨,一言不发地坐在汕头市外马路“爱西干面”摊挡前,一口气连吃四大碗干面之后突然泪流满面。在老华侨的心里,这种原本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凝聚了历史文化的美食。族群饮食,就是这样一些能够引起文化认同感的食物,它们跟语言一样是族群区分的标志,是饮食文化的真正边界。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
下列关于“潮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潮菜是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具有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特点,最初是通过潮商传遍东西洋的。
B.潮菜与粤菜或广东菜有明显的差别,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
C.“莱点选编”丛书,把潮菜与福建菜合编在一起,说明在专家名厨眼里潮菜与闽菜存在着很多的共性。
D.潮菜的很多菜品与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大同小异的。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潮商的活动,使潮菜进一步走向成熟,潮菜的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所以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
B.在香港,潮州菜馆林立,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菜的特点,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的声名。
C.潮州在历史上曾先属七闽后属广东,移民多来自福建,这是潮菜的粤闽菜系之争形成的历史背景。
D.流行的菜系理论很难解释有着特殊发展过程的潮菜,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人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这一饮食文化现象。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八大菜系”,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潮菜在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中被归人了粤菜。
B.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的产生,是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造成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呈现。
C.潮菜在本土之外出现多流派的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潮菜在众多莱系中能独领风骚的主要原因。
D.一碗干面会让老华侨泪流满面。在他的心里,这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能引起他文化认同感的美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冯骥才:守望民间文化的知识分子
冯骥才很健谈,但大多谈的是守望文化,对他自己则很少提及。作为作家,喜爱他的读者说,他的作品扎根于民间,来自于乡土;作为文化研究者,关注他的学者说,他有着博大的文化责任感。
今天,他毫不犹豫地投入到保护文化遗产与抢救民间艺术的事业之中,不惜花费毕生积蓄,不惜年高劳顿,高擎起守望文化大旗,成为保护民间文化的旗手。
不保护,我们的根就没了
“最近一直忙着浙江西塘召开的古村落保护高峰论坛。之后,将再进行一系列的考察活动,比如苏州桃花坞调查、比如南通蓝印花布基地挂牌等。”中国文联副主席、民间艺术家协会主席冯骥才的日程表排得很满。“古村落是中华文化的箱底儿。再不忙着保护民间文化,我们的根就快没了。”
经过去年大半年7个省份的下乡调查,冯骥才越来越感到,古村落内在的、沉甸甸的历史文化积淀在被抽空。他觉得造成这样的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步入现代化的过程不是递进,而是突然的,人们由此造成了对线性成长、理性思考的缺失。贵州东南部,30多万人在苏浙一带打工,面对市场冲击及百姓对物欲的追求,苗寨居民不说苗语,很多少数民族村寨的年轻人已经不穿民族服装了,在南方一些富裕的小县城,冯骥才发现生活富足的农民在建设自己家园时竟是如此赤裸裸地照搬洋文化,在村落中,修建起一座座微型的“艾菲尔铁塔”,或是小型的卢浮宫;而中国的飞檐翘角、雨榭楼台早已淡出视野,退出记忆。
“历史的记忆和传承都没有了,长此以往,十几年后,我们传统的东西就都没有了。我们无法阻止一个时代的变化,但是,文化,我们必须挽留。”冯骥才说。
要保护,知识分子有责任
在文化保护工程中,冯骥才强调最多的就是文化人的责任。他说,巴黎的历史保护为什么做得这么好,实际上是三个作家起了作用:第一个是雨果,他写了《向拆房者宣战》,成为第一个对乱拆房者宣战的人;第二个作家是梅里美,他当时成立了一个古典建筑的监督委员会;第三个是小说家马尔乐夫,他提出在全法国进行文化普查。正是这种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法国文化保留了他们的根。
“中国知识分子也应反省一下,在时代变迁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责任。中国传统文化大到一个古村落,小到一个荷包,都需要我们抢救和保护,否则将在我们手中消失!守望精神家园的责任应当由文化界承担,但现实却是,我们的文人、知识分子大多在旁观。当然,要做好守望工作,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为了成立民间文化基金会,冯骥才作画义卖,虽然最终募来200万元,但如今手腕上一个作画劳累形成的大疙瘩仍在述说着当年孤军作战的些许无奈。令他欣喜的是,中国现在终于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忙保护,“不务正业”挑重担
冯骥才是作家,也是画家。20年前,在他事业辉煌的时候,他却全身心地投入到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中去,以至于招来“不务正业”的指责。对此,冯骥才表示,“我们是讲责任的一代。当看到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出现不和谐时,看到我们的精神领域有这么多的困惑时,就会毫不犹豫地守望我们的文化。”
他说,作为一名小说家,理所当然要把写作当成正业,但作为知识分子,他肩上必然要挑起民族文化的重担。在全球化时代,民族文化遭遇外来文化冲击时,知识分子的首要任务是守望本民族的文化。“我现在是急于写我的小说,急于画我的画呢?还是急于到文化的第一线去,到田野里去,到民间去?毫无疑问,我会选择后者。而且这个选择是完全凭自己的良心。”冯骥才真诚地表示。“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关心和爱惜前人给我们留下的这些财富,我们民族的精神和独特的审美、独特的气质、独特的传统,才能传承下去。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因为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爱。”60多岁的冯骥才有时候也会觉得很疲倦。不过,一旦有个电话打过来,说到一个好的街区或村落要被拆掉的时候,他再累也会跑去……
这就是冯骥才,“不务正业”的作家,守护民间文化的人。
(摘自中国人物传记网)
下列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冯骥才不顾年高,不惜金钱,高擎起守望文化的大旗,成为保护民间文化的引领者,他的动力来源于一个知识分子的文化责任感。
B.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及百姓对物欲的追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年轻人在语言和生活方式上有了很大的改变,这说明文化保护迫在眉睫。
C.经过长时间基层调查,冯骥才认为造成当前文化危机的原因是中国步入现代化的进程突然,进而造成知识分子对线性成长、理性思考的缺失。
D.巴黎的历史保护工作做得好,实际上是三位作家起了作用。冯骥才认为,中国知识分子应该自我反省,要肩负起保护民族文化的责任。

E.当有电话打过来,说到一个好的街区或村落要被拆掉的时候,冯骥才再累也会跑去……一方面说明他有责任心,一方面也说明他缺乏主动性。
为什么说民间文化保护是一项急迫的工作?请结合原文事例作简要分析。
冯骥才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简要概括。
冯骥才是作家,也是画家,可是他却在自己事业辉煌的时候全身心地投入到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的第一线。有人认为冯骥才这样做“不务正业刀,冯骥才却乐此不疲,你对冯骥才的做法怎么看?
第Ⅱ卷表达题(共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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