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村里人来看望病得不轻的基德老汉,并向老汉提出叫清风娃回来看看,因为大家看到基德老汉的病很严重了。
B.“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话惹恼了村委主任,是因为他怪清风娃没有给乡亲们解决平价的化肥问题。
C.基德老汉每次在城里清风娃家住的时间都不长,主要原因就是基德老汉的生活习惯和城里人的生活不同。
D.基德老汉之所以坐小汽车回来,是因为大家不相信他说的“儿子在城里做大官”的话,想以此来证明他没有吹牛。

E.村民们从来没有人相信过基德老汉的话,是清风娃回来给父亲办丧事时才知道基德老汉平时所说的话并没撒谎。
(2)基德老汉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和分析其性格特点。
(3)小说主要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其效果如何?请简要分析。
小说为什么要以“清”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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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冬至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节日,每年农历十一月中旬,约在公历12月22日(或前后一天),是冬至节,又称冬节。冬至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特别为人们所重视,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过冬至像过年一样隆重。
这是因为我国古代的历法曾以冬至为一年的第一天,所以要隆重庆祝。据传周代时冬至日是新年元旦,那天是个很热闹的日子。在今天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中国改行夏历后,冬至才退居次位。汉朝时,冬至成了“冬节”,魏晋南北朝时又改称“亚岁”。今泉州一带有“冬节不回家无祖”之说,所以出门在外者都会尽可能回家过节祭祖。
冬至应节食品各地不一,北方吃馄饨,西北一带多吃水饺,江浙一带则吃汤圆。苏州人过冬至节所吃的汤圆,又称“冬至团”,分为粉团和粉圆两种,《清嘉录》曰:“有馅而大者为粉团,冬至夜祭先品也;无馅而小者为粉圆,冬至朝供神品也。”
泉州一带冬至早晨要煮甜丸汤敬奉祖先,然后合家以甜丸汤为早餐。有的人家还在餐后留下几粒米丸,粘于门上,称“敬门神”。泉州人吃丸,称元宵为“头丸(圆)”,冬节为“尾丸(圆)”,这样头尾都圆,意味着全家人整年从头到尾一切圆满。
以前,北京一带有“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说法。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不得安宁。当时匈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十分凶残,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用肉馅包成角儿,取“浑”与“屯”之音,称为“馄饨”,希望把他们吃掉,过上太平日子。据说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所以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一直流传至今。
吃汤圆也是冬至的传统习俗,在江南尤为盛行。“汤圆”是冬至必备的食品,是一种用糯米粉制成的圆形甜品。“圆”意味着“团圆”、“圆满”,冬至所吃汤圆又叫“冬至团”。民间有“吃了汤圆大一岁”之说。冬至团可以用来祭祖,也可用于互赠亲朋。旧时上海人最讲究吃汤圆。古人有诗云:“家家捣米做汤圆,知是明朝冬至天。”
北方还有不少地方,在冬至这一天有吃狗肉和羊肉的习俗,因为冬至过后天气进入最冷的时期,中医认为羊肉和狗肉都有壮阳补体的功效,民间至今有冬至进补的习俗。在我国台湾还保存着冬至用九层糕祭祖的传统,即用糯米粉捏成鸡、鸭、猪、牛、羊等象征吉祥的动物,然后用蒸笼分层蒸成,用以祭祖,以示不忘老祖宗。同姓同宗者于冬至或前后约定之日早晨,聚在祠堂中依照长幼之序,一一祭拜祖先,俗称“祭祖”。祭祖之后,还会大摆宴席,招待前来祭祖的宗亲们。大家开怀畅饮,相互联络久别生疏的感情,称为“食祖”。冬至节祭祀祖先,在台湾一直世代相传,以示不忘自己的“根”。
(节选自王衍军编著的《中国民俗文化》,有删改)
下列关于“冬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特别为人们所重视,全国有些地方过冬至节像过年一样隆重。
B每年农历十一月中旬,约在公历12月22日前后,是冬至节,又称冬节。
C据传周代时冬至日是新年元旦,那一天很热闹,因此在今天的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
D中国改行夏历后,冬至的地位下降了。汉朝时,冬至变成了“冬节”,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改为“亚岁”。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泉州一带冬至节早晨要煮甜丸汤敬奉祖先,有的人家还在餐后留下几粒米丸,粘在门上,敬门神。
B冬至应节食品全国各地不太一样,西北一带的人多吃水饺,江浙一带的人多吃汤圆,北方人吃馄饨。
C泉州人冬至节吃丸,称为“尾丸”,这意味着全家人整年从头到尾一切圆满。
D北京一带有“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说法,据说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所以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一直流传至今。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是一个注重传统的国家,节日都与祭祀相关,冬至节祭祀祖先,以示不忘自己的“根”,在中国一直世代相传。
B因为羊肉和狗肉有壮阳补体的功效,而冬至过后天气进入最冷的时期,所以,北方民间至今仍有冬至进补羊肉狗肉的习俗。
C“汤圆”是一种用糯米粉制成的圆形甜品,冬至所吃汤圆又叫“冬至团”,冬至团可用来祭祀和互赠亲朋。
D苏州人冬至节所吃的汤圆,又称“冬至团”,分为有馅的大粉团和无馅的小粉圆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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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
(日本)大西赤人
开车后不到一小时,雨下得更大了。我放慢车速,和前头的车稍稍拉开一点距离,只见前边的尾灯在大雨中影影绰绰.....刚巧碰上路口亮着红灯,我打了个呵欠,揉揉双眼。
严格说来,现在我是违章的。我正带醉驾车,虽然只喝了两三杯斟得不算满得啤酒。自从3年钱夏天患肝疼以来,我差不多戒了酒。但是,遇到今晚这种情况,需要到饭店那种地方去商量点事儿什么的,就得凑凑兴,不得不陪着喝上两杯。
戒酒后,每逢这种场合,我都主动充当高级出租车司机的角色,用自己的车送上司回家,颇得上司欣赏.今晚也同样,着不,刚刚部长送回家了。本来开车时,我满以为只喝了一点啤酒,那点醉意马上会消失的,不料,部长刚一下车,驾驶座上只留下我一个人时,全身骤然瘫软下来.不,我没醉,大概时太疲劳了吧。
我在中坚商设担任部长助理,在持续不断的慢性经济萧条中,终日疲于奔命。公司业务不景气,公司内部甚至传出风声,说要裁减职员。儿子哲夫明年即将考大学,现在正是紧要关口。我已过40,如果被裁下来,那可太糟了。因此,我拼命地干着。
车从大马路拐向我家所在的方向。街上寥无人迹。这没什么奇怪的,雨这么大,加之又已过了11点。随着家门的临近,我的睡意越来越浓。
我蒙蒙胧胧,漫不经心地将车向狭窄的十字路口左侧拐去。突然,车灯光柱的前端浮现出一个黑影。我慌忙紧急刹车,可已经迟了。车明显地震动了一下,无力地停了下来。
我楞住了,过了好一会才摇下车窗,把头伸到雨中。我悄悄向后望去,沉沉夜色中只见一个人倒在后轮和保险杠之间。一把伞正好盖住了他的身体,其余什么都看不见。我下意识地去开车门,手刚摸到门柄,又僵住了。
霎时,各种想法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转动起来。我又看了看那倒着的人影,那人似乎在轻轻蠕动着。我飞快地摇上车窗,周围依旧空无人影,路旁的房子里也没有人出来,我重新握住方向盘,踩下油门。“酒后驾车”、“打盹驾驶”,两个讨厌的词眼涌上心头。总而言之,要让警察知道就麻烦了。毫无疑问,责任该由我负……
离开那儿,莫名其妙地绕远道回道加。我定定神,按了门铃。里面响起妻子直子的脚步声,门开了。
"啊,你回来了,我还以为是哲夫呢!"
"哲夫!他出去了?这么大的雨?!”
“是啊。他说收音机的电池没电了,到自动销售机那儿去买几节。我让他明天再去,可是……”
我突然不安起来,莫非……我又回忆了一下刚才那人影的样子。衣着什么的没有看见。伞呢?那伞确实是把大黑伞,可也算不得特殊,不能说是特征。直子和我说话,我心不在焉地应答着,一个劲儿竖着耳朵听门铃响没响,可是,传入耳膜的只有哗啦啦的雨声。
过了一会,电话铃响了。我的掌心猛地沁出了一阵汗来。直子出去接电话。
“这么晚了,谁还打电话来?喂,我是宫田。恩……恩……啊?”
直子的声音突然高了起来。
我撞了自己的儿子,然后逃走了。虽然电话通知说没有生命危险,但我怎么也打不起精神自己开车了。我安抚着激动的直子,车向医院驶去。三四分钟后,便到了久保田外科医院。我们被带到急诊室。哲夫正躺在床上,和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巡警谈着话。
听护士说,还算幸运,哲夫伤不重,左腰部分被车身擦肿了。右肘被保险杠狠撞了一下,断了,流了好多血。为了安全,今晚暂时让他住院观察。
“你还没有回忆起那车子的特征吗?再想想看。”
巡警正在询问哲夫。我的心突地一下抽紧了。
“那是一瞬间的事,加上当时我疼极了。糊里糊涂的。”
我松了口气,太可怕了。
“说得也是啊。但是,把人压了。还逃走,实在太卑鄙了。明天也行啊,要是想起什么线索,请和我联系”。
巡警留下这句话,走出病房,我和直子一块儿把他送了出去。回到病房,哲夫已坐了起来。
“能坐起来吗?”
“不要紧。口真渴啊!接待室有自动销售机,给我买点汽水吧!”
“我去吧。”
我正想抬脚,直子已抢先一步走出了门。我害怕单独和哲夫呆在一块,含糊嗫嚅着:“稍等一下……”便想到走廊上去。这时哲夫开口了。
“爸爸!”
“恩?”
“那辆白色的红焰牌。”
“……”
“车号是7604。”
“哲夫!”
那是我的车!哲夫什么都知道,可是什么都没说。
“真糟糕,天太黑,我没有认出你。所以,把你扔那儿了……幸好伤不重,你没有说出我。实在太对不起你了。”
这时,我第一次正视哲夫的眼睛,我一句话都说不出了。
“我买了柑子葡萄……”
直子回到病房,她象看到了什么异样的东西,极不自然地打住了话头,沉默下来。
哲夫看着我。她的视线犹如绵绵不绝的冷雨,立即,我感到一股彻骨的寒气,仿佛全身内外被淋得透湿一般。我呆呆伫立着。
文中开头画线的句子于全文有何作用。
答:                                     
请概况“我”回到家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答:                                     
请概括这篇小说的主旨。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目前的再生医学技术已经允许科学家将皮肤细胞改造为与心脏细胞、胰腺细胞和神经细胞酷似的细胞,但要生成完全成熟的细胞却困难得多,而这是挽救生命疗法的一个关键的先决条件。最新一期《自然》杂志刊登了美国科学家在该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他们开发出了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化为成熟的全功能肝细胞的方法,并证实,这些细胞被移植到模拟肝功能衰竭的转基因实验小鼠体内后,仍然能够自行蓬勃生长。
②在以往关于肝细胞重编程的研究中,由干细胞衍生而来的肝细胞被移植到肝组织中后,通常很难存活。据每日科学网报道,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格拉德斯通研究所的研究团队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利用全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成功地将人体皮肤细胞转化为了肝细胞,且与构成原生肝组织的细胞几乎没有区别。
③“此前的研究需要设法对皮肤细胞重编程,使其恢复到类似干细胞的多能状态(诱导多能干细胞),然后再培育成肝细胞。”论文的高级作者、格拉德斯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丁胜(音译)解释说,“但这些诱导多能干细胞(iPS细胞)并不总是能够完全变身为肝细胞。所以我们设法将皮肤细胞带到一个中间阶段。”他们利用混合了重编程基因和化合物的“鸡尾酒”,将人类皮肤细胞改造成与内胚层类似的细胞。包括肝脏在内的许多人体主要器官都是由内胚层细胞最终成熟而形成的。
④接下来,他们找到了一组可以将这些细胞转变成功能性肝细胞的基因和化合物,并在几周之后就观察到了变化。“这些细胞开始呈现出肝细胞的形状,甚至开始执行正规肝细胞的功能。”论文的另一位领导作者、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博士后学者米拉德·雷兹瓦尼说,“它们还不是完全成熟的细胞,但正在朝这个方向发展。”
⑤为了看看这些早期肝细胞在真实肝脏中的表现,研究人员将其移植入小鼠肝脏,并在之后的9个月时间内,通过测量肝脏特异性蛋白和基因的水平来监测它们的功能和生长情况。他们发现,移植2个月后,小鼠体内的人类肝脏蛋白水平提升了,这表明移植的细胞正在转变为成熟的功能性肝细胞;9个月后,细胞生长未出现放缓的迹象。
⑥这些结果预示着研究人员已经找到了成功再生肝组织所需的因子。论文的另一位高级作者、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肝病中心副主任霍尔格说:“在未来,我们的技术可能成为不需要全器官更换或者因供体器官有限而无法移植的肝衰竭患者的一种替代疗法。”
⑦这是一种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能够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变为与构成天然肝组织的细胞几乎无差别的肝细胞。眼前的研究仍有许多问题,但其细胞已能够在移植后数月完全成熟并生长,这一事实让人感到前景尤其光明。对于不可逆的肝衰竭病症来说,代价不菲的肝移植是目前唯一的治疗方案,如果干细胞技术能成为一种替代疗法,无疑将为罹患肝衰竭的数百万病患带来新的希望。(科技日报 )
下列各项对文中画“”部分内容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科学家已经能够将皮肤细胞改造为与心脏细胞、胰腺细胞和神经细胞酷似的细胞。
B.科学家已经能将与心脏细胞、胰腺细胞和神经细胞酷似的细胞生成完全成熟的细胞。
C.科学家已将掌握了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化为成熟的全功能肝细胞的方法,且这些细胞能在实验小鼠体内存活。
D.科学家利用全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成功地将人体皮肤细胞转化为了与构成原生肝组织的细胞没有区别的肝细胞。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此前,科学家将皮肤细胞转化为肝细胞之前还需要使其恢复到类似干细胞的多能状态。
B.科学家设法将皮肤细胞带到一个中间阶段,就能将诱导多能肝细胞完全变为肝细胞。
C.包括肝脏在内的所有人体主要器官都是由内胚层细胞最终成熟而形成的。
D.科学家们已经找到了一组可以将诱导多能干细胞转变成功能性肝细胞的基因和化合物。

下列有关说法,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科学家将人类皮肤细胞改造成内胚层细胞,然后再将这些细胞转变成功能性肝细胞。
B.研究人员将早期肝细胞移植到小鼠肝脏,发现移植的细胞能转变为成熟的功能性肝细胞。
C.霍尔格表示,在将来,将皮肤细胞改造成肝细胞的技术可能运用到肝衰竭患者的治疗上。
D.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能够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变为与构成天然肝组织的细胞几乎无差别

的肝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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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出奇才
陶渊明,又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别号五柳先生。生于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365年)卒于宋文帝元嘉四年(公元427年),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他既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他的引人注目之处一在于他的五度出仕而后坚隐不出,二在于他的诗文冲淡清雅、天然纯真而又偶现豪壮之气,三在于他的长期被埋没而后又被奉为一代宗师。多年来,陶渊明作为人们心目中才华超卓,情志雅远,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文学奇才和士林怪杰,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只有从陶渊明所处时代环境入手,审视他的心路历程和诗文道路,才能够予以更全面、恰切的评判与显扬。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正常的时代,人的思想融入生活之中,不会有多余的意识来反观生命本身。只有在不平凡的时代,人们在得失、成败、荣辱、幸运与乖蹇之中惊喜、向往、痛苦、迷惑,在心理的不平衡中追求和谐,又从和谐中产生新的裂变,这才有了美到极致的陶渊明。情感和意绪,有了深到极致的哲理认识,这才产生了诗人、作家、哲学家。所谓愤怒出诗人,痛苦出哲学家,就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超越于凡人,并不是因为天赋灵气,而是不平凡的人生,所谓“天才”只是一种美誉,一种羡叹,归根结底是由于后天的不平凡的经历,不同于一般人的主观追求与客观历练。而时代,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将其不平凡加诸个人,并常常以文学或哲学的形式体现出来。这就是乱世出奇才的必然性。
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东晋王朝中度过的,晚年经历了晋宋易代。他生活在我国封建社会史上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战争频仍、祸乱不已,陶渊明降世之时,西晋灭亡已48年,东晋偏处一隅,时时受到北方的进犯,统治集团内部却并不励精图治,团结御侮,更不思收复失地,而是沉湎于江南鱼米之乡的安乐而不能自拔。大批兵权在握的将领,多以扩展个人实力、相互勾心斗角为能事,致使少数爱国志士如祖逖等发起的几次北伐复土运动,都半途而废。所以青少年时的陶渊明,虽然也曾经“猛志逸四海”,也曾经“抚剑独行游”,却终因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
公元383年的淝水之战以东晋大败前秦告捷,但外患稍缓,内乱继起,这就是公元399年爆发的历时十二年、波及南方大部分地区的孙恩、卢循大起义。义军与官军的长期战争,给劳动群众带来更大灾难。陶渊明的故乡江洲浔阳是京都金陵的屏障,为兵家必争之地,遭受战火的毁坏更为惨重。陶渊明的诗文中对这次战乱虽无直接描写,但触目惊心,他的悲观、避世的情绪,他的桃花源理想,都因此油然而生。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东晋统治集团内部的相互倾轧,更是令一切有识之士失望、厌倦。陶渊明一度在桓玄手下为吏,后又入刘裕幕府中任镇军参军,亲睹了一帮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犯上作乱的一幕幕,其心中那种不齿而无奈,渴盼远离尘嚣的情绪可想而知。
陶渊明是在数番入仕过程中认识到他的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无从在这个动荡不堪的时代实现的。所以他才最后下决心归田。这既是一种消极退避,也确实是无可奈何,是无力回天的情形下做出的明智抉择。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但孔子那时还是能够有所为的,而陶渊明非退避不得免祸消灾,非隐居不能独善其身,以其才,以其情,以其时,他实在是除了吟诗作赋,再也不能别有所为了,转为歇斯底里,坠井而死,年仅57岁。
(摘编自龚斌《中华名人传记》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陶渊明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由此,他曾经“猛志逸四海”,“抚剑独行游”的理想壮志也就不复存在了。
B.文章的后半部分却着重写晋宋时代大分裂、大混乱的外患内乱,照应了本文的题目“乱世出奇才”,从而突出了陶渊明的“奇才”。
C.“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但外患内乱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对文学家或哲学家或许是大幸。
D.陶渊明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做法不合封建正统思想也是他成为“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的一方面原因。

E.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也曾几度出仕,最后下决心归田,虽消极退避,但也是保全性命的明智抉择。
文中说:陶渊明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结合原文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请简要分析其“条件”。
在动荡不堪的时代,是像陶渊明一样“归隐”呢,还是像孔子所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对此你赞成哪种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炫耀误好事
(美)欧·亨利
托尔斯·钱德勒在他那间过道隔成的卧室里熨晚礼服,为的是能压出两道笔直的裤线。一会儿,他衣着得体,潇洒地走出来,俨然典型的纽约公子哥,去开始夜晚的欢乐生活。
钱德勒在一家建筑事务所供职,每周挣十八美元。他从每周的收入中抠出一块钱,每隔十周把自己打扮成百万富翁的模样,走进纽约最绚丽的地区扮演几个小时悠闲的阔佬,对他来说,一夜风光足抵得过六十九个暗淡的长夜。跻身灯红酒绿的世界,形形色色的目光:明亮的、邪恶的、崇拜的、引诱的纷纷向他投来,他放轻了脚步。这时,一个姑娘轻快地跑过街角,在一块冰凌上滑了一下,摔倒在人行道上。
钱德勒连忙上前,礼貌地将她扶起,姑娘一瘸一拐,略带羞涩地表示了谢意。“疼得厉害吗?”钱德勒探问。“我想过一两分钟就能走了。”钱德勒说:“我去叫辆出租车,或者——”“您千万别费心,”姑娘的声音柔和而诚恳,“怪我太不小心,我的鞋跟再普通不过,不能怪它。”
钱德勒端详着姑娘,立刻被吸引了:优雅宜人,双眸流露着快乐和善良。她穿一身女店员常穿的衣服,廉价的黑草帽下露出光滑的深棕色发卷,是自尊的劳动女子的典范。钱德勒突然有一个想法:请这位姑娘共进晚餐。他敢肯定这位姑娘是有教养的,她的言谈举止表明了这一点,尽管她的衣着极为普通。他想邀请她,虽有违常理,但工薪阶层的姑娘不会拘于形式。这顿晚餐将给姑娘平淡无奇的生活增添一段美好的经历,而且她的感激之情使他更加自豪。
“我想,”他坦诚而郑重地说,“您的脚需要多休息一会儿。请给一个面子, 舒舒服服吃一顿饭,愉快地聊一会儿天。那时您的脚也好了,安然无恙地走回家。”姑娘抬起头,望着钱德勒明朗可亲的面容,眼睛明亮地闪烁了一下。“但我们并不相识,这样做不好吧?”“没什么,”钱德勒说,“自我介绍一下——托尔斯·钱德勒。我将尽可能使这顿晚餐令您愉快。用餐后我把您安全地送到家。”
“可是,”姑娘瞥了一眼钱德勒那无可挑剔的装束,“我就穿这身旧衣服,戴这顶旧帽子跟您去吃饭吗?”“没事的,”钱德勒高兴地说,“您会比我们在餐厅里遇到的任何精心打扮的姑娘更迷人。”“好吧,钱德勒先生,您叫我玛瑞安小姐吧。”他们坐在一张整洁的桌边,四周坐满了衣冠楚楚的贵客,乐队弹奏着轻柔的乐曲。玛瑞安小姐穿戴简朴却仪态优雅,她看着钱德勒沉稳自持的举止流露出近乎仰慕的神情。
此刻,曼哈顿式的疯癞、吹嘘炫耀的杆菌感染了钱德勒,他要扮演有钱、有品位的享乐者。于是,他向玛瑞安小姐海阔天空地谈起俱乐部、高尔夫、出国旅游等等,还暗示在拉奇蒙港停泊着一艘私人游艇。看出她被他那漫无边际的话打动了,他的自我吹嘘形成一层迷雾,透过这层迷雾,他还是看到了姑娘纯真的品德在闪光。她说:“你说的生活方式听起来怎么这样空虚没有意义?世界上没有什么工作让你感兴趣吗?”“玛瑞安小姐,”他叫起来,“您想想吧,我们要为晚宴穿上礼服,一下午去五六个地方拜访,我们这种无所事事的人才是最辛苦的大忙人。”晚餐用过,侍者得到了慷慨的小费。玛瑞安小姐走起来已没什么问题。“谢谢你陪我度过了美好时光。”她坦率地说:“我得赶紧回家了,我很喜欢这顿晚餐。”
他同她握手告别,脸上带着诚挚的微笑,嘴上还说着桥牌比赛的趣事。目送着她的背影,“真是位好姑娘。”他自语道:“我若不是天花乱坠地胡诌,而是告诉她实情,兴许我们还会——去它的!冲这身衣服我也得抖个样子啊。”
姑娘快步来到一座精美的宅邸前,她急速上楼走进房间,一位身穿精致便装的小姐正焦急地向窗外眺望。“哦,你这疯丫头!”见妹妹进来,姐姐叫道,“你穿着那身旧衣裳跑出去两个钟头了。妈妈派路易开车去找你了!”“好姐姐,我只是跑到西奥夫人店里,告诉她我的晚礼服要用紫红色的嵌花。这身穿戴正合我意,我敢肯定每个人都认为我是女店员。”妹妹娓娓诉说,如在梦中,“将来,我会爱上一个有深蓝色善良眼睛的人,他对贫苦女孩温存有礼,品行端正,长得英俊。但是他还得有奋斗目标,有工作干。他再穷我都不在乎。可是,亲爱的姐姐,我们总是遇到这样的人——在上流社会悠哉游哉的生活——我可不能爱这样的人,即使他有蓝色的眼睛,在街上碰到贫苦姑娘也和蔼可亲。”(据韩梅译文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望着钱德勒明朗可亲的面容,眼睛明亮地闪烁了一下”,为句话运用了生动的细节描写,表现出姑娘对主人公最初的好感。
B.小说描写托尔斯·钱德勒生活中的一次偶遇,情节曲折、紧张,极富戏剧性,产生了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的效果。
C.结尾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因为爱炫耀,钱德勒错失了一个姑娘,这就鲜明地揭示了人物性格决定命运的主题。
D.鲜明的对比、大胆的夸张是这篇小说突出的特色,钱德勒变形、扭曲的言行就是通过姑娘的善良、率真的表现反衬出来的。

E.小说中典型的社会环境描写深刻地揭示出浮华奢侈、享乐至上的社会现实正是滋生不良思想、畸形人格、虚幻人生的土壤。
钱德勒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构思巧妙,有多处伏笔和照应,请举两例简要分析。
小说的题目是“炫耀误好事”,如果以“钱德勒的奇遇”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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