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泥沙俱下的生活              毕淑敏 
有年轻人问,对生活,你有没有产生过厌倦的情绪?  
说心里话,我是一个从本质上对生命持悲观态度的人,但对生活,基本上没产生过厌倦情绪。这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也许因为青年时代,在对世界的感知还混混沌沌的时候,我就毫无准备地抵达了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猝不及防中,灵魂经历了大的恐惧,大的悲哀。平定之后,也就有了对一般厌倦的定力。面对穷凶极恶的高寒缺氧,无穷无尽的冰川雪岭,你无法抗拒人是多么渺弱,生命是多么孤单这副铁枷。你有1000种可能性会死,比如雪崩,比如坠崖,比如高原肺水肿,比如急性心力衰竭,比如战死疆场,比如车祸枪伤……但你却在苦难的夹缝当中,仍然完整地活着。而且,只要你不打算立即结束自己,就得继续活下去。
愁云惨淡畏畏缩缩地是活,昂扬快乐兴致勃勃地也是活。我盘算了一下,权衡利弊,觉得还是取后种活法比较适宜。不单是自我感觉稍愉快,而且让他人(起码是父母)也较为安宁。就像得过了剧烈的水痘,对类似的疾病就有了抗体,从那以后,一般的颓丧就无法击倒我了。我明白日常生活的核心,其实是如何善待每人仅此一次的生命。如果你珍惜生命,就不必因为小的苦恼而厌倦生活。因为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正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
他又问,你对自己的才能有没有过怀疑或是绝望?  
我是一个“泛才能论”者——即认为每个人都必有自己独特的才能,赞成李白所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这才能到底是什么,没人事先向我们交底,大家都蒙在鼓里。本人不一定清楚,家人朋友也未必明晰,全靠仔细寻找加上运气。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找到了;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还有的人,干脆终身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施展才能的领域。例如爱好音乐,爱好写作……都是比较传统的项目,热爱电脑,热爱基因工程……则是最近若干年才开发出来的新领域。有时想,擅长操纵计算机的才能,以前必定也悄悄存在着,但世上没这物件时,具有此类本领潜质的人,只好委屈地干着别的行当。他若是去学画画,技巧不一定高,就痛苦万分,觉得自己不成才。比尔·盖茨先生若是生长在唐朝,整个就算瞎了一代英雄。所以,寻找才能是一项相当艰巨重大的工程,切莫等闲。  
人们通常把爱好当作才能,一般说来两相符合的概率很高,但并不像克隆羊那样惟妙惟肖。爱好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能迷惑人。一门心思凭它引路,也会害人不浅。有时你爱的恰好是你所不具备特长的东西,就像病人热爱健康,矮个儿渴望长高一样。因为不具备,所以就更爱得痴迷,九死不悔。我判断人对自己的才能,产生深度的怀疑以至绝望,多半产生于这种“爱好不当”的旋涡之中。因此在大的怀疑和绝望之前,不妨先静下心来,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考察一下自己的才能,真正投影于何方。评估关头,最好先安稳地睡一觉,半夜时分醒来,万籁俱寂时,摒弃世俗和金钱的阴影,纯粹从人的天性出发,充满快乐地想一想。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充满快乐地去想呢?我以为,真正令才能充分发育的土壤,应该同时是我们分泌快乐的源泉。  
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  
安静地等待。好好睡觉,像一只冬眠的熊。锻炼身体,坚信无论是承受更深的低潮或是迎接高潮,好的体魄都用得着。和知心的朋友谈天,基本上不发牢骚,主要是回忆快乐的时光。多读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趁机做家务,把平时忙碌顾不上的活儿都在此时干完。
结合上下文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作者为什么说“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
在作者看来,应该怎样认识和对待自己的才能?
作者度过人生低潮期的做法是睡觉、聊天、读书、做家务等,你认同这种做法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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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滇西北的鹰
杨春山
⑴ 在地处边地的滇西北,阳光不知疲倦地映照着红土高原,也映照着每一个村庄和山寨。有了明媚的阳光,红土高原的村庄和山寨就拥有了斑驳的色彩和浑厚的表情。碧蓝如洗的天际,是红土高原对外亮出的金字招牌,上面写满了“纯澈”“清新”“圣洁”这些词语。偶尔掠过的几丝浅云,仿佛是看到天空太寂寞,刻意为它增添的点缀,在游移之中,不经意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⑵ 鹰是高空的舞者。飞翔时,它有着优雅的身姿和从容的倩影。滇西北的天空,以特有的气度接纳了鹰的飞翔。这样洁净而开阔的天空,为鹰的飞翔提供了敞亮的舞台。而鹰也用锐利的目光守望着乡土,有了飞翔的鹰,红土高原的庄稼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⑶ 滇西北的鹰是寂寞的。它们从不呼朋引伴,总是特立独行,有时俯冲,有时滑翔,用强健的翅膀为滇西北的天空增色。
⑷ 滇西北的鹰是高傲的。它们栖居于峭壁,隐身于丛林,锐眼和利爪的完美结合,让它们能够坦然地享受生活中的美好。自食其力的飞鹰,也就拥有了在滇西北自由翱翔的底气。它们从不需要在污浊的尘世里,用哀怜的目光,去获得果腹的食物,这就成全了鹰的高贵。
⑸ 滇西北不缺乏陡峭的山岭。而鹰的一生,就是与峭壁互相依恋而又不停搏击的一生。从它们羽翼未丰之时起,就开始在悬崖边一次次地练习飞行。千摔万跌之后,才会拥有一对傲视蓝天的翅膀。滇西北不缺乏激情的江河。鹰用优雅的身姿,在浩渺的江面上纵横,用无尽的孤傲衬托着江的孤傲,一升一降,时缓时急之间,鹰用它的飞翔,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⑹滇西北的鹰,喜欢和乡村厮守在一起。在乡村上空飞翔的鹰,不时发出几声鸣唳,清越,苍劲。鹰的呼啸,经常穿越了时空,抵达了人们的内心。儿时,每当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就会赶快跑到后园里,去守护家里养着的那几只小雏鸡,生怕它们被凶猛的鹰抓到空中。多年之后,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仍然会对它产生一种敬畏。它的坚毅、勇猛、担当,让它在我眼中幻化为神灵的替身。鹰是离天最近的鸟,是红土高原上的精灵。
⑺看到飞鹰,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鹰猎。看到这些自然界中的骄子,在人类的驯养之下,消磨了锐气,涣散了眼神,无精打采地站在人们的手臂上,我的心里就会掠过几丝忧伤。鹰的舞台是天空和草原,鹰的战场是丛林和乡野,鹰的归宿是悬崖和峭壁,但人们的手臂,却囚禁了它们冲天的梦想,让它们的翅膀,紧紧收缩在了一块块肉食的诱惑之下。这是鹰的悲剧,也是飞翔的悲剧。很多民族都曾经驯养苍鹰,作为捕捉猎物的臂膀。而我认为,没有哪一只鹰不想拥有自由的飞翔。它们的呼吸和畅想,都只能在广阔的天空展现。被驯养得乖巧异常的鹰,已经丧失了空中勇者的称号。还是把自由还给飞鹰吧,“左牵黄,右擎苍”的场景,就让它深深的隐藏在典籍里。
⑻拥有了飞鹰的滇西北,让红土高原平添了几份狂野的气息。奔涌的江河,茂密的丛林,莽莽苍苍的横断山,只有接纳了飞鹰,才会变得更加完美。那些野向日葵灿然开放的山坡,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加斑斓的底色;那条曲折漫长的茶马古道,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为精彩的传奇。
⑼ 选择用文字来表达与诉说,就是为了把自己历练成一只飞鹰。在凶险的环境里千锤百炼,在寂寞的日子里自我折磨,从而获得一对矫健的翅膀。然后,在山崖之间,在乡野之上,以从容的心态翱翔。遇到不平之事,用劲利的俯冲,涤荡弥漫的雾霾;遇到可赞之景,用清越的鸣唳,唱出高亢的歌声。
⑽ 苍天眷恋着边地飞鹰。给它一对利眼,就是要让它用敏锐的目光,捕捉人间的卑污;给它一双利爪,就是要让它用冲天的豪情,撕裂尘世的丑恶;给它一个尖喙,就是要让它用无穷的力量,叼取世间的虚伪;给它两只翅膀,就是要让它用坚定的信心,搏击生命的极限。作为一只边地飞鹰,应该拒绝被奴役,拒绝被豢养。牧人的手臂,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舞台;喂来的肉块,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美食。
⑾ 边地飞鹰,只能以浩瀚的天空为背景,只能以苍茫的山岭为舞台,哪怕撞向山崖,也要用绝美的姿态,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冲刺,体现出生命的壮美与凄凉。在红土高原上盘旋的边地飞鹰,用真诚的守望,让这里的庄稼更加丰美;在红土高原上翱翔的边地飞鹰,用自由的舞姿,让这里的山河更加雄壮。
⑿ 在神秘的滇西北,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也愿意成为一只边地飞鹰,伴随着这里的山河、乡野、庄稼自由飞翔,摒弃丑恶与奴役,留下一地豪情一路高歌。
(选自2014年2月 2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请简要分析第(1)段在文中的作用。
请赏析文章第(10)段划线的句子。
文章第(12)段说“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请联系全文,分析边地飞鹰有怎样的情怀。
请结合文章,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材料概括分析题
人们常以没时间为由不读书。然而,孩子读图文、漫画的,成人读盗墓、穿越的却越来越多。这些读物不仅释放出缺乏维生素和蛋白质的“空热量”,还产生干扰素,不断输送继续摄入的错误信号,让人生出上瘾般的依赖。为防止这种“浅阅读”导致的杰出头脑离开思想,叔本华峻刻地指出,“凡为傻瓜写作的人,总会有一大群读者”。经典阅读则全然不同,它是“心灵的探险”“灵魂的壮游”,能让自感处处受限的我们在身心解放中拓展视野,能助人疏浚心源,检点小我,滋生出宽广的社会关怀。诚如罗曼·罗兰所说“从来没有人为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经典阅读要祛除功利的考量,事实上,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中强调的“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的道理,仍未被人理解。现在有人提倡“慢读”,主张不仅在时间上,更在心态上保持清静闲适走进经典。其实,中国古人自来就多闲来读经。如今社会浮躁,阅读之风在沦丧,但经典的魅力从未因此而消退。只有悠闲淡泊之人,才能保持最高尚的阅读品质,才能体会到“至乐莫过读书”。
(选自汪涌豪《经典阅读的当下意义》,有删改)
请依据材料,为“浅阅读”下一个定义。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说明“经典阅读”的意义。
结合材料,说说怎样才能让“经典阅读”落到实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王剑冰
(1)瓦是屋子上面的田地,一垄一垄,长满了我的怀想。离开好久了,怀想还在上面摇曳着
(2)我不能进入瓦的内部,不知道瓦为什么是那种颜色。在中原,最黄最黄的土烧成的瓦,也还是瓦的颜色。
(3)瓦完成了我们的先人对于土与火的最本质的认知。
(4)当你对瓦有了依赖的时候,你便对它有了敬畏。在高处看,瓦是一本打开的书。我拆过瓦,屋顶搭下来的长板上,瓦像流水一样滑落,手不敢怠慢,一块块像码字样将它们码在一起。
(5)屋子一直在漏。雨从瓦的缝上淌下来,娘要上到屋子上面去。娘说,我上去看看,肯定是瓦的事。雨下了一个星期了,城外已成泽国,人们涌到城里,挤满了街道的屋檐和学校走廊,后来学校也停课了,水漫进了院子。我说娘你要小心。娘哗哗地踏着积水走到房基角,从一个墙头上到房上去。我站在屋子里,看到一片瓦在移动,又一片瓦动过之后,屋子里的“雨”停止了,那一刻我感到了瓦的力量。
(6)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
(7)风撞在瓦上,跌跌撞撞地发出怪怪的声音。那是风与瓦语言上的障碍。风改变不了瓦的方向,风只能改变自己。瓦的翅膀在晚间巨大的空间飞翔。
(8)屋不嫌瓦丑,屋子实在支撑不住了,将瓦卸下,做好下面的东西再将卸下的瓦盖上去。瓦是最慢的事物,从第一片瓦盖上屋顶起,瓦就一直保持了它的形态,到机器瓦的出现,已经过去了两千年时光。
(9)我一直不知道由土而成为瓦,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叫做瓦的物质,竟然那么坚硬,能够抵挡上百年岁月。瓦最终从颓朽的屋顶上滑落,在地上落成一抔土,那土便又回到田地去,重新培养一株小苗。瓦的意义合并着物理和化学双重的意义。
(10)在人们走入钢筋水泥的生活前,瓦坚持了很久,瓦最终受到了史无前例的伤害。
(11)一个孤寡老人走了,仅有的财产是茅屋旁的一堆瓦,那是他多年的积蓄,每捡回一片较为完整的瓦,他都要摆放在那里,他对瓦有着什么情结或是寄望?他走了,那堆瓦还在那里等着他,瓦知道老人的心思。
(12)邻家在瓦上焙鸡胗,瓦的温度在上升,鸡胗的香味浮上来,钻进我的嗅觉,我的胃里发出阵阵声响,鸡胗越发黄了起来,而瓦却没有改变颜色。瓦的忍耐力很强。
(13)下雨了,我顶着一片瓦跑回家去,雨在地上冒起了泡泡,那片瓦给了我巨大的信心,我快速地跑着,我的头上起了白烟,闪电闪在身后。
(14)瓦藏在草中。一坡萎顿又复生的草,一片不再完整的瓦,不知道谁将它遗失,它一定承受过很长的岁月,没有可去处,不在这里又会去哪里呢?草里埋着各种形态的瓦。这是一个废墟。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
(15)一片瓦在湖上飞。水上起了波澜,波澜变成花朵,瓦沉在花朵下面,等待重新开花。
(16)一条狗衔着一片瓦跑过来。不知道狗对这片瓦有什么情愫,难道它认得这瓦或这瓦的主人?
(17)我不知道瓦的发音是如何出现的。瓦——,我感到那般亲切。好久听不到这种亲切了,或以后愈加听不到这种亲切了。
(摘编自《人民日报》
在作者笔下,瓦有哪些品性?请结合文本分条概述。
“鳞是鱼的瓦,甲是兵的瓦,娘是我们家的瓦”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原创】请赏析文章第一段划线的句子。
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看到了瓦下面的时光、欢乐甚至痛苦”这句话的涵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盛唐之音
李泽厚
①在中国所有的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并且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再现的高峰,它们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体现出盛唐时代风貌的是草书,特别是狂草。
②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漂亮。由于皇室宫廷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诗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乃至将“兰亭”带入墓穴。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然可以做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但“兰亭”在初唐如此名高和风行,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即“兰亭”摹本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和多种“兰亭”摹本,的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风流敏丽,与刘、张的诗歌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具有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③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但他提出书法要“达其情性,行其哀乐”,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意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征,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就像陈子昂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理论的提出,也预示着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不只是狂草,这也是当时这个书法的时代风貌。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吗?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④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期。当时传入的异国音乐,如龟兹乐、天竺乐等,与传统的“雅乐”“古乐”融合,出现了许多新创造。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这些音乐歌舞都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世俗性的欢快心声。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们的美的魂灵,所以统称为盛唐之音。
⑤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是绝句和七古乐府,因为它们能入乐,为大家所传唱。如同音乐与诗的关系,舞蹈之于书法亦然。盛唐草书那如走龙蛇、刚圆遒劲的笔墨线条,那奇险万状、连绵不断的结体布局,那变化无常、不可遏制的情态气势,不正是这纸上的舞蹈吗?绝句、草书、音乐、舞蹈,这些表现艺术合为一体,构成当时诗书王国的美的冠冕,也把中国书法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选自《美的历程》,有删改)
文章第二、三段主要讨论唐代书法的风格,为什么提到刘希夷、张若虚以及李白这三位唐代诗人?
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
什么是“盛唐之音”?请从表现形式和内在属性两个方面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风铃
刘国芳
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
旋即,众人离去。
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
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
兵无言。
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
兵无言。
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
兵无言。
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
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
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
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
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
屋里剩下一个兵。
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
他眼里潸然泪下。
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
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
两年后兵退伍了。
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
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
小琪没来。
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
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
隔天,兵找上门去。
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
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
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原创】小说以孩子“妈妈我要”这句话作为结尾,有什么妙处?
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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