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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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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沙俱下的生活              毕淑敏 
有年轻人问,对生活,你有没有产生过厌倦的情绪?  
说心里话,我是一个从本质上对生命持悲观态度的人,但对生活,基本上没产生过厌倦情绪。这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也许因为青年时代,在对世界的感知还混混沌沌的时候,我就毫无准备地抵达了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猝不及防中,灵魂经历了大的恐惧,大的悲哀。平定之后,也就有了对一般厌倦的定力。面对穷凶极恶的高寒缺氧,无穷无尽的冰川雪岭,你无法抗拒人是多么渺弱,生命是多么孤单这副铁枷。你有1000种可能性会死,比如雪崩,比如坠崖,比如高原肺水肿,比如急性心力衰竭,比如战死疆场,比如车祸枪伤……但你却在苦难的夹缝当中,仍然完整地活着。而且,只要你不打算立即结束自己,就得继续活下去。
愁云惨淡畏畏缩缩地是活,昂扬快乐兴致勃勃地也是活。我盘算了一下,权衡利弊,觉得还是取后种活法比较适宜。不单是自我感觉稍愉快,而且让他人(起码是父母)也较为安宁。就像得过了剧烈的水痘,对类似的疾病就有了抗体,从那以后,一般的颓丧就无法击倒我了。我明白日常生活的核心,其实是如何善待每人仅此一次的生命。如果你珍惜生命,就不必因为小的苦恼而厌倦生活。因为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正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
他又问,你对自己的才能有没有过怀疑或是绝望?  
我是一个“泛才能论”者——即认为每个人都必有自己独特的才能,赞成李白所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这才能到底是什么,没人事先向我们交底,大家都蒙在鼓里。本人不一定清楚,家人朋友也未必明晰,全靠仔细寻找加上运气。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找到了;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还有的人,干脆终身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施展才能的领域。例如爱好音乐,爱好写作……都是比较传统的项目,热爱电脑,热爱基因工程……则是最近若干年才开发出来的新领域。有时想,擅长操纵计算机的才能,以前必定也悄悄存在着,但世上没这物件时,具有此类本领潜质的人,只好委屈地干着别的行当。他若是去学画画,技巧不一定高,就痛苦万分,觉得自己不成才。比尔·盖茨先生若是生长在唐朝,整个就算瞎了一代英雄。所以,寻找才能是一项相当艰巨重大的工程,切莫等闲。  
人们通常把爱好当作才能,一般说来两相符合的概率很高,但并不像克隆羊那样惟妙惟肖。爱好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能迷惑人。一门心思凭它引路,也会害人不浅。有时你爱的恰好是你所不具备特长的东西,就像病人热爱健康,矮个儿渴望长高一样。因为不具备,所以就更爱得痴迷,九死不悔。我判断人对自己的才能,产生深度的怀疑以至绝望,多半产生于这种“爱好不当”的旋涡之中。因此在大的怀疑和绝望之前,不妨先静下心来,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考察一下自己的才能,真正投影于何方。评估关头,最好先安稳地睡一觉,半夜时分醒来,万籁俱寂时,摒弃世俗和金钱的阴影,纯粹从人的天性出发,充满快乐地想一想。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充满快乐地去想呢?我以为,真正令才能充分发育的土壤,应该同时是我们分泌快乐的源泉。  
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  
安静地等待。好好睡觉,像一只冬眠的熊。锻炼身体,坚信无论是承受更深的低潮或是迎接高潮,好的体魄都用得着。和知心的朋友谈天,基本上不发牢骚,主要是回忆快乐的时光。多读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趁机做家务,把平时忙碌顾不上的活儿都在此时干完。
结合上下文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作者为什么说“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
在作者看来,应该怎样认识和对待自己的才能?
作者度过人生低潮期的做法是睡觉、聊天、读书、做家务等,你认同这种做法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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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读时代”走进“阅时代”
不管出版人是否愿意,事实是全球范围内出版物中的文字越来越少,章节越来越短,插图越来越多;而且从前起着点缀美化作用的插图,正成为内容表达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图小说、绘本、图文书方兴未艾,成为较容易赢得读者和较容易赢取利润的图书类别。有人将这一社会现象称为“读图时代”。
有趣的是,汉语中的“阅读”一词,是“阅”在先而“读”在后,没有人愿意说成“读阅”。“阅”与“读”本来就是不同概念。“阅”本义是用眼睛看,即通过视觉器官接受和处理光信息;“读”就是将文字符号解码为语音符号,进而理解其意义。“读”固然必先“阅”,即将文字符号作为光信号摄入,然后解码为语音;而“阅”并不受制于语音。所以,只有“读”才真正与传统出版的本质相关。“读”的对象是文,“阅”的对象是图。显然,图像和影像其实是不能“读”的,所以“读图时代”其实应称为“阅时代”。而我认为,“阅时代”是不可逆转的文明进步。
早在10万年前,人类的大脑就已经进化得与现代智人相差无几了,从而为阅做好了充分准备。脑科学研究表明,大脑的信息容量约等于50亿本书。但人的生命周期是不可能读如此多的文字,
因此不需要如此耗能的大脑;但处理和存储影像信息以及社交语言信息则需要这样的大脑。即使在睡眠中,大脑也在充分利用时间整理影像信息,于是人才会做梦。
视觉器官并不是天生用来接受字符的,而是用来感知影像的。大脑皮层超过1/3的面积用于处理视觉,而图像和影像所包含的信息量比文字要大得多。阅图时,大脑皮层兴奋的面积要远大于读文,所以,在更多神经元参与的情况下,接受信息更快、效率更高;所以,“阅时代”将使人更聪明而不是趋于弱智,以为阅时代将妨害智力发展的说法是源于对大脑动作机理的无知。
阅是人类的天性,而读则是后天习得的技能。生命体接受光信号的功能至少进化了5亿年,
人类接受影像信息的功能至少进化了300万年,而读的能力人类只练习了几千年,作为个体则不过学了几十年,儿童才学了几年。所以,图能吸引任何眼球就不奇怪了,而儿童喜欢图更是天经地义。
不管人们是否愿意,只要阅的效率越高,那么阅就会成为趋势,天性总是在条件适宜时就不可阻遏地迸发而成为潮流。
(本文有删改)
下列不属于作者说“‘阅时代’是不可逆转的文明进步”的理由的一项是()

A.不受制于语音的“阅”,比先将文字符号作为光信号摄入然后解码为语音方式的“读”,让读者接受信息更快、效率更高。
B.人类大脑的进化——处理和存储影像信息以及社交语言信息,为“阅”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阅时代”将使人更聪明。
C.如今全球范围内出版物中的文字越来越少,章节越来越短,插图越来越多,图小说、绘本、图文书方兴未艾,更受青睐。
D.阅是人类的天性,阅功能的进化时间远远多于读能力的练习时间,阅的天性总是在条件适当时迸发而成为潮流。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插图正成为图书内容表达的组成部分,不再具有从前那样的点缀美化作用。
B.“阅”图比起“读”文更直接快捷,这也是图小说、绘本、图文书流行的一大原因。
C.大脑在接受光信号、图像和影像信息等功能上的进化促使成年人比儿童更喜欢读图。
D.因为图书所包含的信息量远比文字多,所以“阅”图儿童会比“读”文儿童更聪明。

联系文意,请概括人类的大脑已为“阅”做好了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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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只狐狸的博弈
祖克慰
①1981年的初冬,下过一场大雪,村里出了一桩怪事。一只狐狸,火一样的狐狸,在村子里出没。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村里人说:“那是妖狐。”
②那只狐狸出现在谁家,谁家就要出点事。狐狸最先出现在老张家,傍晚时分,刚刚点上的煤油灯被狐狸撞翻,张家的三间草房眨眼间被烧个精光。两天后,狐狸又去了乔家,乔家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看见狐狸一溜火红,眼一黑,蹬蹬腿,没了气。
③乔老太有个孙子,叫乔顺风,是村里有名的猎手,玩土枪,百发百中。奶奶的死让乔顺风很悲痛,站在奶奶的棺材前,抹着眼泪说:奶奶,等我逮到那只狐狸,一定到您的坟前,用狐狸的血祭奠您。
④乔老太死后,白额火狐像隐了身,没了影踪。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逐渐淡忘了那只妖狐,只有乔顺风没有忘记。
⑤张家的张九说,村子出事之前,多次看到那只狐狸在村后紧靠河边的一个小山洞里出没。那个狐狸洞,后来乔顺风和张九去过,看那洞口,有动物出没的痕迹,乔顺风对着洞口闻了闻,就让张九点燃麦秸熏洞,他掂支枪封着洞口,只要狐狸出来,必死无疑。可熏了半天,连一只老鼠也没熏出来。
⑥乔顺风没有找到狐狸,狐狸却回到了村子里,在村东边刘家拖走了一只鸡,一晃就没有了影子。刘哈巴说:像一溜火,哧溜就进了树林。人们跑过去时,啥也没看见,只有那些稀稀疏疏的槐树。但乔顺风不愧是个好猎手,没过几天就找到了那只狐狸。
⑦原来,它就在一棵大槐树的洞穴内,洞口在树根下,被落叶覆盖着。他在那里瞄了两天,狐狸终于从树下钻了出来。他端起枪刚要开火,正在奔跑的狐狸突然转过身站在那里,看着他手中的枪,脸上带着绝望的表情。
⑧乔顺风看着狐狸,额头正中有一个白色的圆点。妖狐,乔顺风一慌神枪就响了。随着枪声,狐狸倒下了,在地上翻了几个滚,一动不动。乔顺风走过去,刚要弯腰去捡,躺在地上的狐狸忽然一个翻身跃起,从他的胯下蹿了出去。乔顺风回过神来时,狐狸已跑得无影无踪。
⑨这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乔顺风打猎,他背在肩上的那支火药枪已挂在家中的土墙上。
⑩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流过,很快就到了阴历年。过年时,白额狐狸又出现了,隔三差五从村子里叼走一只鸡。村里人都希望乔顺风快一点出手,逮着那只狐狸。每逢村子里的人问他,他就说,快过年了,哪有那闲工夫?张九说:“那次打过狐狸之后,乔顺风的鼻子失灵了,到现在也没找到狐狸。”
⑾过罢年,一个晚上,刘哈巴找到我说:我看见那只狐狸了,还带着几只小狐狸。过了几天,刘哈巴又跑来说:听说乔顺风把那只狐狸打死了。我和刘哈巴来到乔顺风家,果真看到一只狐狸,只是额头上并没有白毛。我心里迟疑,但没有说出来。乔顺风说:这该死的东西,又跑来偷鸡,被我一枪打死了。刘哈巴看了说:这不是那只狐狸,那个额头上有白点,我亲眼看到过。
⑿刘哈巴说得没错,白额狐狸真没死,也确实带着三只小狐狸。那天,乔顺风和张九喊我上山打猎,走到寨坡下的小河时,看到小河对岸,有几只狐狸在玩耍,也就几十米的距离。狐狸看到我们就要跑,可后边的小狐狸跑到河堤时,慌乱中怎么也爬不上去,三只小狐狸滑下来挤在一起。就在这时,老狐狸突然转过身,用身体挡着后边的小狐狸,站在我们面前。三只小狐狸躲在老狐狸的身后,伸出头,骨碌着眼睛看着我们。
⒀那一刻,我们都惊得目瞪口呆。
⒁乔顺风也傻了一般,痴痴地站在那里,端着枪的手有点颤抖。慢慢地,乔顺风放下了手中的枪,张九也放下了手中的枪。
⒂那只狐狸也有点吃惊,似乎是看到我们手中的枪放下了,已不再惊慌,但它依然挡在几只小狐狸的前面,警惕地注视着我们。大概过了一两分钟,老狐狸扭了一下头,几只小狐狸开始向山上跑去。但是,老狐狸仍一动不动地站在我们面前,眼睛盯着我们,看似很平静,但身子似乎在不停地抖动。
⒃对峙了多长时间,我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小狐狸爬上了山顶,老狐狸看了我们一眼,晃晃悠悠地向山上走去。它没有奔跑,而是很平静地向山上走去。走到山顶,几只狐狸一字排开,朝我们看了看,然后消失在树林里。
⒄这时,我们才醒了过来。回家的路上,张九打破沉默,问:“乔哥,为啥不开枪?”乔顺风说:“_____________。”
⒅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家乡的人和事,知道得很少。只知道那只白额狐狸被我们放生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消失在苍茫的原野。甚至很多年,我们村里都没再出现过狐狸。
(选自《黄河文学》2013年第24期,有删节)
小说第①段写道“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这样类似的描写在文中共出现几次,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摇摆”是小说情节的运行方式之一,请说说本文的小说情节是如何“摇摆”的。
小说第⑿至⒄段是什么叙述顺序,该部分在本文中起到什么作用?
根据前后内容请合理补写第⒄段乔顺风说的话,字数不超过60字。
小说题为“与一只狐狸的博弈”,你觉得在这场博弈中,谁是最后的赢家?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现代心理学通常把人的自然个性定义为人的全部心理状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所有心理征兆的集合体,呈具【呈具?应是“呈现”吧】整体性、独特性、稳定性和社会性等特征。在这四个特征之中,独特性对于作家的文学创作尤为重要,作家个性有别,其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辨别和对内部世界的感知、判断就会不同,付诸作品的主题内涵和语言表述也会大相径庭,这种由外而内的区别也是造成作家创作个性和创作风格迥异的根本原因。
个性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内宇宙,从个性的心理结构来看,它由独特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两个维度构成,其中,心理倾向大体涵纳需求、情趣、兴致、精神追求、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主要是经后天社会实践磨砺而成,“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对认识活动的对象的趋向和选择”。心理特征是指一个人常态性地显露出来的内心活动征兆,是个性中比较稳定的部分。作家的创作个性兼容了心理倾向性和心理特征两方面的特点,同时又与自然个性有所区别,即创作个性格外注重个体内心独特经验与文学作品的深度结合,这种结合关涉作家诸多方面的不同,比如对社会生活的体察、对素材体裁的遴选、对语言文字的运用,等等,都会使作家在客观上显示出迥异于自然人之处。也就是说创作个性是通过作家的主观努力付诸作品之中,以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展现自己对生活的独到感受,它更加注重创作者对现实的审美体验和对作品的审美要求。
当前文学创作的不尽人意,表面原因之一是作家创作个性的放逐,深层根由则是创作风格的流失。创作风格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经创作个性的有机整合后所显现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格调,是少数作家在其创作实践过程中将自己的创作个性见之于作品逐渐形成的,是主体个性、表现对象、表现方式和手段相互作用的结果。明代李卓吾对创作个性与创作风格的关系做过比较严谨而生动的表达:“性格清彻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舒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这说明,创作个性是创作风格的灵魂和骨殖,创作风格是创作个性的延展和升华。
作家创作风格的形成和发展,虽与创作个性密不可分,但更受客观社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文学家是自己时代的儿子”。任何创作风格都毫无例外地要与作家所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发生联系。这些联系是综合性的、全方位的、多方面的,既影响作家的世界观和创作观,也影响作家的文化心理和情感意绪。杜甫感时忧世的情怀和沉郁奇崛的诗风,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情感和犀利、尖锐、冷峻的文风,都是他们所处的社会历史状况的折射和反映。另外,一定时代的社会心理和审美趋向,对作家创作风格也有所浸染。法国理论家丹纳把社会审美心理称作“精神气候”,认为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仿佛在各种才干中做着‘选择’,只允许某几类才干发展而多多少少排斥别的”。丹纳此言具有充分历史依据,古希腊雕塑艺术的繁荣,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众多才华出众的文学艺术大师的出现,都是与特定的时代潮流和社会审美趋向分不开的。因此,作家创作风格是其创作个性的外在体现,而时代则是培育作家创作风格的深土厚壤。
(选自刘金祥《创作风格的重建与回归》,有删改)
下列关于“创作个性”的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A.创作个性虽与自然个性有所区别,但两者都具有独特性和社会性。
B.创作个性是作家主观心理感受与客观存在的文本之间的有机结合。
C.创作个性和自然个性一样,都是少数作家在其创作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D.创作个性是创作风格的灵魂,它与创作风格是“因内而附外”的统一体。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作品的主题内涵、素材体裁及语言表述等,体现着作家的审美体验和审美要求。
B.呼唤作家创作风格的重建和回归,是解决当前文学创作不尽如人意的主要途径。
C.杜甫和鲁迅创作风格的形成,受到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影响。
D.作家创作风格的形成,与创作个性密不可分,但主要受时代社会心理和审美趋向的浸染。

结合文意,谈谈作家该如何涵育自己的创作风格?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茅以升
茅青
茅以升,字唐臣,1896年1月9日出生在镇江。以升自幼就显露出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以升生来就很聪明,记忆力超强,口才也很好,喜欢交际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这一点很像其祖父茅谦。
茅以升有超人的记忆力,谁都知道他可以背出圆周率小数点后一百多位。他打小就已经显示出了这方面的优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以升上新学校后,祖父担心他忘记古文,疏懒毛笔字,一有时间就来长子家督促孙子学习。茅谦的教授方法是,自己选一篇古文,一边抄录一边讲解,然后要以升第二天把这篇文章熟背下来。以升回忆说:“有一天,爷爷抄录的是《滕王阁序》……抄写完毕,爷爷放下笔,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你好好读一遍,然后把它背下来。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开始背起来了,背得一字不差。爷爷非常吃惊地看着我,问我什么时候读的这篇文章,我说刚才你写的时候我已经记住了。”
儿时打下的坚实的古文底子使以升日后受益匪浅。他虽然选学工科,但始终喜欢阅览各种人文、历史类书籍,喜欢文学、电影和戏剧。留学期间还写过话剧,晚年更是写了很多文章。
1916年,茅以升从唐山路矿学院毕业,这四年中茅以升总平均分为92分,在唐校为空前绝后。同年夏天,北京的清华学校第一次招考各大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资送美国念研究生,名额只有十人。因清华决定由各学校保送报考,唐校自然保送了茅以升去清华考试。考试完毕,茅以升回到南京,家人都问他考得如何,茅以升摇摇头说,恐怕希望不大,大家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考题太简单,人人都能考取,家人只好等着结果下来。过了两个星期,茅以升接到唐校的信,不知是喜是忧,他拆信的时候手颤抖得几乎拆不开,母亲在旁边也替他紧张。信拆开一看,原来是好消息,茅以升被录取了,全家欢呼雀跃。
在办入学手续时,康奈尔大学一名负责人对茅以升说,他们学校从未接收过来自唐山路矿学院的学生,不知这些学生的水平如何,因此需要考试后再决定是否录取他们。
考试结果茅以升比其他几校的学生都好,从而顺利进入康奈尔研究院。茅以升为唐校挣足了面子,康奈尔学校从此规定,唐校毕业的学生今后不用考试,可直接入校。以升选了康奈尔大学桥梁专业,当时与他同一专业的还有罗英、郑华,他们三人成为专攻桥梁专业的第一批中国人。
钱塘江大桥与茅以升的名字紧紧相连。其实,茅以升在造桥前与造桥后还做过教师,且对教育事业充满热忱。他喜欢讲课,喜欢与学生交流,教书期间他不断改进创新教学方式。他的妻子戴传蕙一直认为,其实茅以升最适合的职业是教书。
他去了唐校教书,他曾经试行的一个教学方式叫做“考先生”。每天上课开始的前十分钟,先点某一个学生的名,问他有无问题,如果有问题就请他把问题提出来,老师根据这一问题判分数,如果这个问题连老师都回答不上来,学生就得满分。如果该名学生没有问题就请下一个学生,下一个学生提的问题要前一个学生回答,如果前一个学生回答不上就得零分。这套方式非常刺激学生的学习兴趣。
正当茅以升教书教得挺顺手的时候,时任交通部长的叶恭绰决定将唐校和上海及北京的交大合并,于1921年正式成立了交通大学。叶恭绰决定任命罗忠忱为校长,茅以升为副校长。但罗忠忱对校务不大过问,全权交给茅以升处理。以升找到大施拳脚的机会,便开始修建校舍,裁减他认为不合格的教员,破除学校的陈规陋习。
(节选自《我们家的人和事儿》,略有删节)
“钱塘江大桥与茅以升的名字紧紧相连”一句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从作品内容看,茅以升日后能够取得很大成就的原因有哪些?
众所周知,茅以升是我国的桥梁专家,而作品却没有花大量的笔墨去写他在桥梁建筑上的成就,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人物
【罗马尼亚】扬•伯耶舒
有许多好奇的读者曾问我,我作品中的那些人物是怎么挖掘出来的,我从哪里搜集到了素材,获得了灵感。我的回答简单而又干脆:主要来源于生活。我只要去大街上走几小时,衣袋中就会装入一个新的题材,这篇文章的人物马上就要出现了。
前几天,当我带着自己的小狗散步时,我在伊科阿纳公园中碰到了这个人物。我的小狗名叫乔尼,是只鬈毛狗。它很讨人爱,正因为如此,在我们占据的那张长椅上,很快就坐上了一位肤色略黑、服饰考究的中年妇女。
她先是逗我的小狗,而后又同我聊了起来。我们闲谈中涉及的问题,总的来说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例如什么气候啊、土豆生长情况啊、足球比赛啊、动物啊。她的用意在于突然地向我提出一个令人忐忑不安的问题:我是否幸福。“很难说清,”我红着脸说,像个害羞的少年,“我认为首先应该讨论一下。”“那还用说,”她答道,“既然您对幸福有自己的见解,请您说来听听。”“不行,”我回答说,“我并没有准备谈这个问题。另外,我甚至连幸福的基本含义都弄不清对此我还在继续思考。”
一下子,我对此人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我愿意同她聊下去,尽管我的小狗冻得直打寒战。在这儿我是否能为我的小说找到个人物?我心里暗自盘算,让我试试。
“您是否幸福呢?”我以她刚才问我的问题反问她,当然是想激激她。
“先生,”她说,“我非常感谢您提出的问题。每天傍晚我都到这个公园里来,我并不只是需要呼吸新鲜空气,因为新鲜空气打开窗户就能呼吸到。我到公园里来是因为我迫切需要同人们接触,可是我不得不承认很少有人,男的或女的,有兴趣问我是否幸福。我想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好吧,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不幸福。在我的童年我曾有过幸福,那时父母视我为掌上明珠,我脸颊上印满了他们成百上千个吻,他们说我就是他们生活中的幸福。可随即我就发现,他们爱我只是因为我是个健康的人。当他们见我病了,就不再爱我了。”
“什么病?”我怯怯地问。
“噢,是一种很怪的病,几乎没人晓得这种病,我也不愿谈起它,尽管现在我已经痊愈了。不过,我还是满足您的好奇心。我得的这种病的表现就是不懂得什么叫隐喻,也就是说不能按隐喻的真正意思去做。我只会照隐喻的表面意思去做。给您解释一下。”
“请您说下去。”我惊奇地怔住了。
“比如,妈妈对我说:‘你去套套你哥哥的话,看看他这头小驴都干了什么。’我就试着去查找哥哥的心,结果在家里搅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更不要提一天人家叫我去缠住某人,我竟把那人搞得心烦意乱了。最后,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的病给父母找了许多麻烦。于是他们就开始虐待我,骂我,惩罚我。为此,我小时候就从家里逃了出来,在外边流浪了很多年。我是那样的孤独,没有哪个人能理解我……”
她的自述颇带有书面语言的特点。正当我对这个人的兴趣正浓,急切盼望听到下文时,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位警察,他很客气地对这个女人说:“您跟我来一下。”
我竭力抗议,但得到的只是严厉的劝告:“您不要多管闲事!”
没办法,我只好夹起小狗回家了。我向妻子十分愤慨地讲述了我的遭遇。
“你知道吗?”我像野兽似的吼叫,“那个警察掠夺了我的人物!正当她要给我谈些最能征服人心的问题时,却被那混账警察给掠走了。我要控告他!”
电话铃响了。我妻子接了电话。她听了一会儿,把电话挂了,然后用这样一句不能令人相信的话扑灭了我的激情:“傻瓜,快去警察局取你的钱包! ”
(选自2012年4月版《外国小小说》,有删改)
文中三次写到“狗”,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文中的“我”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请赏析这篇小说的结尾之妙。
小说的题目是“人物”,如果改为“偷”,你认为是否合适?请你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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