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鸟语
郭枫
①到山上来,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听鸟叫。
②鸟儿的鸣声是世间最美的语言,你不懂得鸟的语言么?我想你应该懂的。在山上,谁都喜欢鸟的鸣叫,谁都懂得鸟的语言;谁都懂,清风懂,白云懂,流泉更懂,连挂在树枝上晒太阳的小花蛇也懂。鸟的语言永远叙述着动人的爱情。
③在朝来金色的阳光里,我喜欢用大半天时间,去谛听两只鸟在我头顶上鸣叫。它们总是用五个不同的音符串成一支歌。一只先唱,另一只接着,缠缠绵绵,重重复复,透明的情意,像滑滴在青石上的一线灵泉从歌声里迸落。我在小时候就很熟悉这种鸟,绿背黄纹有一只小巧的红喙。我喜欢它们灵活的体态,更喜欢它们的样子,依偎着、厮磨着,总是分不开啊!那时我不知道它的名字,现在仍然不知道,它究竟是哪种鸟呢?想着想着,自己却不禁失笑了。真是太傻!名字有什么用?人们喜欢各种好听的名字,鸟不一定喜欢,鸟喜欢唱的歌,人不一定能听懂;其实,人爱不爱听都是一样,鸟是唱给鸟听的。
④山雀是顽皮的精灵,老是成群结队地撒野,老是呼朋唤友,兴奋地吵闹。山雀们短促而嘹亮的鸣声,让人来不及凝神,只感到一阵轻快的音乐雨,散乱地、急骤地、漫天撒来,直把你全身淋透;而后,雨过天晴,在你阴翳的心版上引进阳光。在你灰白的生命里加上色彩,把你浸于奔放的欢乐而又有些淡淡的悒郁里。不是么?谁,面对着山雀子这么奢侈的自由、这么天真的喜乐能不怅然呢?谁,没有山雀子一样的欢乐时光呢?可是,少年的好时光,总是流逝得太快又太恍惚,谁又能永远像山雀子那样的欢乐呢?想想看,人,制造出自己的桎梏,把自己套牢,乃是自然中最可悲的族类啊!但山雀们却不管这些,不管你快乐不快乐,不管你忧伤不忧伤,不管你有多少无聊的思想,山雀们,什么都不管;它们飞翔像一阵旋风卷起,它们落下像一片云彩罩地,嗳!为了欢乐,它们是忙碌的。难得的是有这片深山广林,要不,这些喜欢唱歌的精灵向何处容身?
⑤过午之后,山林便到了入睡的时刻,高照在千山之外的秋阳。朦胧的光线竟灵空得如同饮醉了的月华:透着微醺,透着温柔,敛起那份耀眼的光彩;任凭幽谷深林去制造秋日的奥秘了。山林睡了,鸟儿们静默了。踏一坡金黄的落叶,踏一地斑驳的树影,也踏着一份薄薄的寂寞。在众鸟默默之中,“咕--咕—”,从哪里传来的几声鹧鸪呢?忽断、忽续、忽近、忽远,那缥缈的鸣声,竟有些不可捉摸了。真的是鹧鸪么?在台湾很少听到鹧鸪呢!鹧鸪该是鸟中的诗人,不,或者便是诗人的化身吧!就那缥缈的几声,便会把人拉回到一个古老的世界。“咕--咕—”,我回到了江南,“咕--咕—”,我沫着淡烟疏雨。石头城的苔痕,更加暗绿了哪!长檐飞角的小街,更加寂寥了哪!江畔的落日更苍凉了哪!“咕--咕—”,奔驰在石板路上得得的马蹄声突然隐去了。这是梦境,呵!这是在海角孤岛上奇幻的梦境。--是的,我知道这是梦,可是我多么喜欢重温!
⑥到山上来,且闭起眼睛,不要再浏览风景,好好地听一听鸟叫吧!鸟儿们用一百种声调在欢唱,仙乐飘飘,回荡在峰峦间,流淌在涧谷间。你不是从这美妙的清音中,已经听到自然的消息和人世的沧桑了么?那么,除了敞开自己的心灵,还要做些什么呢?
⑦还要做些什么呢?
⑧我想做一只鸟,在山中。作者在文中主要描写了那几种鸟的鸣叫声,它们分别有什么特点?(3分)
文章多处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来描绘鸟的鸣叫声,摘抄出一句。并分析其表达作用。(3分)
仔细阅读文章第④段,概括写出作者感到“悒郁”和“怅然”的原因。(2分)
文章开头说“到山上来,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听鸟叫”,结尾说“我想做一只鸟,在山中”,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2分)
阅读小说,回答问题。
绝不回头
尹全生
①这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长大、刚刚成年的一匹公狼,它承袭了祖辈在大漠里奔袭捕杀养成的桀骜不屈的野性,两眼闪着生机蓬勃、特立独行的气息和气吞万里的寒光。
②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很少在白天出窝。可公狼不然,光天化日之下照样在荒漠上游荡。它矫健、敏捷、凶悍,那森冷凛然的目光不是在沙漠里寻找猎物,而是在扫视天空,好像它的猎物潜藏在天空哪片云朵后面,潜藏在蔚蓝色的深处。
③它在等待和寻找一只鹰。
④那是一只曾经捕杀了它的父亲,又捕杀了它的母亲的一只食狼鹰。当时公狼还在哺乳期,父母太饥饿了,光天化日之下到荒漠上觅食,它跟随在后面撒欢。突然,飞过来一只巨鹰,就是凶猛强悍、以狼和黄羊为食的食狼鹰。乌孜别里山本来没有形体巨大的猛禽,这只食狼鹰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落户到这里,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狼的天敌。
⑤那时,公狼还不知道食狼鹰对于狼意味着什么,站着看稀奇。
⑥食狼鹰从高空俯冲而下,箭簇般迅猛。当它意识到危险,拼命逃跑时,食狼鹰已经逼近,巨翅扇起的风飞沙走石。父亲见状猛扑过来,用身体阻挡食狼鹰的攻击。近在咫尺的食狼鹰随即改变了攻击目标,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父亲的后腰。父亲嚎叫着转过头,欲同天敌拼一死活。不料食狼鹰老练而迅速地伸出另一只爪子,准确无误地钩进了父亲的双眼。
⑦那一刻,公狼目睹了食狼鹰的凶猛,凶猛到没有可能抵挡。对于相对弱小的狼来说,除了被捕杀似乎再无其他选择。不久,母亲同样丧命于食狼鹰的利爪。
⑧公狼是在对食狼鹰的仇恨和恐惧中长大的,是在对父母痛苦的思念中长大的。仇恨、恐惧和思念,最终熔铸成了讨还血债的欲望。它走上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荒漠,向仇敌挑战……
⑨食狼鹰终于出现了,悠闲、高傲地在天际盘旋,如同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公狼冲着仇敌仰天发出一声宣战般的长啸,而后不紧不慢地小跑。食狼鹰一阵回旋作势后,敛翅俯冲而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射向公狼。
⑩公狼开始加速,撒开四蹄向一片灌木丛狂奔,那是展示公狼全部野性和活力的狂奔。从天而降的食狼鹰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近了公狼,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它的后腰。公狼感到钻心的疼痛,但它没有停止狂奔,更没有像父辈那样掉转头与食狼鹰相搏。
(11)其实,对狼的攻击,食狼鹰的第一爪不是杀手,而是激发狼回头反击;当狼回头欲以死相拼时,食狼鹰才使出撒手锏——迅雷不及掩耳地将备用的利爪钩进狼的双眼。
(12)从对父母被捕杀惨痛景象的记忆中,从一次又一次同类遭捕杀血淋淋的场面中,公狼掌握了食狼鹰的伎俩。因此它克制、遏止住了自己的本能和天性,绝不回头,继续狂奔。而食狼鹰这时完全不必等待狼的回头,它完全可以用另一只爪子,抓住狼的脖颈或脑门,腾空而去。但食狼鹰墨守惯用的章法套路,固执地、坚定不移地在等待狼的回头,被狂奔的公狼拖着朝前飞。
(13)公狼已经狂奔到了灌木丛的边缘,食狼鹰还抱着胜券在握的信心在等待。公狼拖着张开翅膀的食狼鹰,狂奔进了灌木丛,食狼鹰被灌木丛撕扯成了碎片。
(14)痊愈后的公狼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狼王。
(选自《微型小说名作选》,有删节)阅读全文,梳理情节,完成填空。
等待寻找仇敌—— (插叙)————最终获胜称王赏析品味划线词语。
(1)文章第(12)节中划线的“伎俩”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2)赏析第⑨节中画线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公狼冲着仇敌仰天发出一声宣战般的长啸,而后不紧不慢地小跑。联系全文,说说“公狼最终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狼王”的原因。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是微型小说,虽然篇章短小,但情节相对完整,情节设计可谓一波三折,扣人心弦。 |
| B.小说在写公狼与食狼鹰决斗时,将公狼的狂奔与食狼鹰的从天而降写得惊心动魄,公狼的狡猾本性一览无遗。 |
| C.塔克拉玛干沙漠、乌孜别里山山麓、丛生的灌木、漫漫的风沙……作者为故事的发展设置了一个苍凉劲美的环境,很好地突显公狼的形象。 |
| D.微型小说必须“以小见大”,即通过短篇幅展示大主题。本文明写公狼与食狼鹰之间的决斗,实则是站在人类的视角去揭示社会生活的内在意义。 |
阅读议论文,回答问题。
孝敬
谢胜瑜
①和火星文和网络语言相比,“孝敬”这个词显然有些老套,人们不常挂在嘴上,不少人甚至也没记在心里。以至于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头一次把儿女们“常回家看看”写进了法案。
②“孝敬”是国家之法,也是个人之律。
③孝敬,词典里的解释简单而又浅显:一是孝顺、尊敬长辈;二是把物品献给尊长,表示敬意。拆开字来看,“孝”是老人和儿子紧密相连,老人在上,儿子在下,是一种血脉相承;敬,是矮身抱拳,表达的是谦卑礼让在心,虔诚回报记怀。
④先说孝。孝者,善之基石。有道是:“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对父母不孝顺,对长辈不尊敬,那便如树之没有根须,水之没有泉眼,就算他在别人面前做出一副爱爱人、亲孩子、信朋友、帮别人的模样,也不一定是真心自愿的,或者说那也一定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其动机既让人觉得不可信,也无法赢得人们真正的敬意。
⑤再说敬。敬老扶弱,应是人的本能和天性。敬老,需要时刻为老人着想,把老人视为自己眼里和心里的“座上宾”,明知道对方不像领导那样位尊,也不像漂亮女子那么貌美,自己一样恭敬迎候,弯腰送别;扶弱,需要随时为弱者助力,给弱者递上自己物质和精神的“拐杖”,冬天驱寒,夏天送爽。对待老弱病残,眼里不斜视,心里不轻看,是“敬”的起始;面对庸人俗事,脚下不趋炎,嘴上不附势,则是“敬”的延续。平等相待,才是最质朴的“敬”的姿态。
⑥孝为笑。作为后辈,只有孝顺了,老人才会开心;家中尊者心欢了,一家人才会和和乐乐。也只有懂得孝顺的人,才更懂得爱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开心。正因如此,许多恋爱中的男孩女孩,都会把对方是否孝敬父母,作为自己未来幸福生活的“侦察”项目之一。
⑦敬为进。敬人者,人也敬他。功利点说,一个人只有得到旁人的敬重和认可,他的事业和人生,才能不断进步,才能锦上添花。君不见,很多地方政府都已经把“孝敬老人”列入干部提拔的考察内容?
⑧孝,让自己心安;敬,让自己进步。孝敬,是中国人的善根,也是中国人的宗教。一个不孝不敬的人,心中必定是没有畏惧之心,没有禁忌之念。这样的人,不测和凶险总会尾随着他,从古至今,从来都没有太好的结果。所谓,不孝之人,难有笑的一生。
⑨至于怎样孝敬,于丹的回答简单到只有一句“给父母一个好脸色”,连孔子的回答也不复杂——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⑩从孔子的回答里,我听出的却是他朴实诠释“无违”之外的别一番深意:一个人不要因为不孝的作为,而让自己的身体和灵魂无处安放!
(选自2011年10月《知识窗》)把握文章内容并填空。

文章第④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文章第⑧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下列对文章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②节说“孝敬是国家之法,也是个人之律”。从全文看,作者更多强调的乃是国家之法。 |
| B.在作者看来,真正的孝敬不仅仅是对父母长辈在物质上的关心,更是精神上的抚慰。 |
| C.文章认为“孝”主要指对自己父母长辈的尊敬,而“敬”则是对所有老人的敬重,二者内涵不同。 |
| D.文章语言很有特点,旁征博引,整散结合,很好地论述了文章的观点。 |
阅读下面文章
手帕
母亲有个习惯,在春夏更替的时候总会把一家大小的衣服分门别类地叠好。又是5月份了,她照例收拾着衣物。我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旧杂志,茶几上一束纯白的栀子花发出浓郁的香。
“玲珑,你看,这儿有好多条手帕呢!”母亲突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似乎很兴奋。
“手帕?”我喃喃道,心底竟泛出一丝陌生和温馨。我放下杂志,走到母亲身旁,她正在仔细地折着每一方手帕。
“你还记得这些手帕么?十几年的全在这儿啦。你看,这块蓝色的,还记得么?你才四岁的时候,我常用一个镍别针将它别在你的外套上,给你擦汗,看着你在我前面颠颠地跑,手帕一荡一荡的,真像一只花蝴蝶呢!”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并不看我,完完全全地沉醉在幸福的回忆中。我静静地听着,不敢吱声,我无法应和母亲——因为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还有这块白色红边儿的,是你十岁那年特意订制的。看,上面还印着字哩——‘爱女玲珑十岁生日快乐’。唉,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8年了,一眨眼的功夫。”她轻轻叹息了一下,把脸对着我,可她那慈爱的目光却让我不知所措。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记得这些往事啊,哪怕是模糊的、零碎的也好!我无法想像,为什么母亲如此细心地收藏着过往,如数家珍般道出我的点滴,她不是常常抱怨说人老了,记性坏了吗?
我承认,我是彻底地将手帕的故事忘了,很随意地扔在了记忆的角落。况且,现在也不时兴手帕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纸巾,薄如纱,白若雪,香似兰,装在一个很精致的塑料口袋中。当我流汗了,取出一张,轻轻一擦,质感很好,且还有一阵隐约的香气,然后随手扔掉,多方便。于是很自然地,手帕便不常被人记得了。我的书包中全是柠檬香型的纸巾,手帕的概念变得淡然了,甚至要忘却。若不是母亲无意中提起,我实在无法忆起这些手帕曾属于我。
我们这一代,我的思想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而母亲则不同,她是岁月的收藏者,永远地走在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拾起我遗漏的心情和初始的纯真。
我感到眼中有些潮湿,低着头,轻声说:“妈,您怎么还记得这么多呢?”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怎么会不记得呢?”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的泪悄然落下,是啊,怎么会不记得呢?
因为爱着,所以记得。本文以为叙事线索。
母亲回忆了哪两件有关手帕的事?
请从文中找出一处描写母亲的语句,并结合此句谈谈母亲的性格。
语句:
分析:母亲对往事如数家珍,而“我”却不记得了,这样写有何作用?
你对“我们这一代,思想上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
阅读下面文章。
最美的善举
⑴从第一次踏进这间病房时起,我便有些讨厌3号床的那个陪床的男人。
⑵男人姓苏,四十多出头的样子,穿一件皱皱巴巴的短衫,浓眉凹目,络腮胡子,看上去挺吓人的。“络腮胡子”大大咧咧的。说话时声带上像是安了喇叭,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他非常爱吃肉,羊排、猪杂儿、红烧牛肉是他食谱上的主角。尤其是到了中午,他总是喜欢买回五六个酱紫色的猪蹄儿,啃得啧啧作响,弄得那张原本就腻乎乎的脸像是刚从油锅里浸过一般。
⑶每天中午只要一吃完饭,“络腮胡子”便毫不客气地把挨着窗台的那个空床据为己有,
人往上面一躺,两分钟不到便鼾声四起,给人的感觉这儿不是病房倒是他的家。
⑷同“络腮胡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号床的那对母子,极少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
⑸1号床女人患乳腺癌,刚刚做了手术。她有两个孩子,女儿读高三,儿子上小学。她的男人只靠种地和养些鸡鸭挣生活。正值夏播季节,男人极少来探望,更多的时候只有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守候着母亲。男孩很懂事,主动包揽了整个病房里的热水供应。每次有人帮他扶着母亲去做检查,男孩总忘不了说声“谢谢”。
⑹1号床的桌上基本没什么水果,偶尔有个苹果或一两块西瓜,母子俩是推来让去的。
有时男人会带些从街上买点儿卤肉来,女人总是先埋怨男人乱花钱,然后把大部分肉夹到孩子的碗里。
⑺一天,男人来探视时竟带了一小袋炸蝉蛹来,黄灿灿、香脆脆的。男人给我和“络腮胡子”各抓了一把,一屋子人嚼出了满嘴的香。尤其是“络腮胡子”,像发现了新大陆般,一再恳求1号床的男人帮自己弄点儿,说在饭店里吃过这东西,25块钱一盘,却没这个新鲜,只要能帮着弄些来,自己愿意按一元一个买他的。
⑻1号床的男人笑了笑,没说什么。
⑼几天后,1号床的男人果然又弄了些来,“络腮胡子”如获至宝,非要给对方27块钱,1号床的男人不肯收。“络腮胡子”便硬是把钱塞给了男孩,并且说自己就喜欢吃这口儿,只要是活的,有多少要多少。
⑽1号床的男人没在意,男孩却把这话放在了心上,一到傍晚便跑到医院后面的树林里去找,最多时一晚上竟能挖到二三十个,“络腮胡子”总是照数全收。
⑾有了这项收入,1号床的餐桌渐渐丰盛起来,中午时,男孩会为母亲买上一个肉菜,晚上,再加上一袋鲜奶。
⑿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一天,男孩悄悄地告诉我,“络腮胡子”吃蝉蛹上了瘾,现在有两个小朋友在帮着挖,他按2毛钱一个从小朋友手里收来再卖给“络腮胡子”。
⒀我惊讶于男孩的聪明,也为他能找到这样一个赚钱的途径而高兴。
⒁婆婆出院时,我把亲友送的水果、奶粉和罐头之类的东西留给1号床,起初1号床的女人不肯收,我谎称车小,再跑一趟还不够油钱,那女人才讪讪地接受了。
⒂后来的一天,我去医院办理医保退款手续,从停车场出来,刚走了几步,远远看到“络腮胡子”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子,径直走进路旁的灌木丛中。
⒃等到走近,我才发现,他从塑料袋里倒出的,竟是一堆儿蝉蛹!
⒄“苏大哥,这……”
⒅他抬头,见是我,尴尬地笑了笑:“买得太多……”
⒆“那你还买它干嘛?”我疑惑地瞅着他。
⒇“嘿嘿……”他挠了挠头,露出一脸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腼腆,“看那一家怪不容易的。大忙咱也帮不上,添个菜钱还是有的。”
(21)我恍然大悟,原来苏大哥一直在用这样的方式帮助1号床的病友。
(22)那一刻,我的心头忽然涌起一股别样的温暖……第21段中“这样的方式”是指什么方式?
简要赏析第3段划线句子。(可从人物描写、词语运用、内容理解等角度赏析)
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含义。
他挠了挠头,露出一脸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腼腆。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对“络腮胡子”这一人物形象作赏析。
阅读《读书与思考》下文,完成小题。
读书与思考
①读书,顾名思义,就是同书本打交道。也许有人会问,这也需要方法吗?当然需要。假如一个同学天天读书,投入的精力很多,读什么记什么,这是不是最好的阅读之道呢?这样读书,也是一种读书法,古人叫做“记诵之学”,他这样用功地读书,绝对比不读书、不记诵要好。但这种读书,不能成为一种学问,不算是上乘的读书。因为他得来的学问是死的。读书多是好事,但还要用种种科学知识来帮助理解书本的内容。如果要使书本上的知识“活”起来,这就要想,要思考。
②在读书的过程中,要给思考留下余地。你在求知时,学进来的东西,如果没有同你原有的知识碰头,就只能摆在那里,不发生“化学作用”,无法变成你自己的养料。人的胃能够处理各种食物,自动地把它们划分为营养和废料,再根据人体的需要,分别输送给不同的器官。读书者需要动脑思考,吸收书本上的知识,为增长学问所用,这也和胃功能的原理是一样的。读书而能消化,书本知识就能与原有的知识融合在一起,产生化学变化,然后把需要补进的知识变成自己的学问,把不需要的东西排除掉,当做垃圾处理。
③改革开放以来,国外的思想、学说涌进了国门,一时令人应接不暇。青年人对新事物敏感,这当然是好现象。但也有些青年学生对外来的理论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消化,就盲目地追逐,结果让自己的头脑成了外国理论的跑马场。里面即使有好东西也不能好好地加以利用,更不要说分辨良莠了。这种情况,应当引起警惕。古人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些青年人,对自己不熟悉的东西,几近“不思”、“不学”,那不可避免地要陷入“罔”和“殆”的危机。我看是不能这样继续下去的。大家要有清醒的意识,要在读书上多用脑。读外国书如此,读中国书也如此。因此,在读书中,思考,才能剔除糟粕;思考,才能吸收营养;。
④总而言之,在读书中,思考特别重要。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②段中划线句子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试结合语境,在选文第③段结尾的横线处补写出一个句子,与前面的句子形成排比句。
选文在论述读书时引用了名言警句。请你根据平时的积累,另写三条有关读书的名言警句。
请写出你读过的一部文学作品并谈谈自己的体会。(提示:写出作品、作者、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