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吾人对于俄罗斯今日之事变,惟有翘首以迎其世界的新文明之曙光,倾耳以迎其建于自由、人道上之新俄罗斯之消息,而求所以适应此世界的新潮流,勿徒以其目前一时之乱象遂遽为之抱悲观也。
──《法俄革命之比较观》
材料二 现在中国应该赶紧解决的问题,真多得很。……哪一个不是火烧眉毛紧急问题?我们不去研究人力车夫的生计,却去高谈社会主义;不去研究女子如何解放,家庭制度如何救正,却去高谈公妻主义和自由恋爱;不去研究安福部如何解散,不去研究南北问题如何解决,却去高谈无政府主义;我们还要得意扬扬夸口道,“我们所谈的是根本解决。”老实说罢,这是自欺欺人的梦话,这是中国思想界破产的铁证,这是中国社会改良的死刑宣告!
──《问题与主义》
材料三 第一要认定我们的地位。我可爱可亲的工人呀!到了这个时候,甚么昏雾黑霾都要开了,甚么地狱监牢都要破了,甚么阶级束缚都要除了。这个潮流,比天上流来的黄河水,还要利害,还要迅速。任他甚么人,不会能撑住这个黄河水,不会能塞住他,使他从地下倒流上天去。工人的运动,就是比黄河水还利害还迅速的一种潮流。将来的社会,要使他变个工人的社会;将来的中国,要使他变个工人的中国;将来的世界,要使他变个工人的世界。不是工人,就不能站在工人的社会里──工人中国里──工人的世界里。我们会要赶他离开地面,到天上去讨生活。我可爱可亲的工人呀!俄国已经是工人的俄国,意国将是工人的意国了,英国将是工人的英国了。这个潮流,快到中国来了。我们工人就是这个潮流的主人翁,这个潮流的主人翁,就要产生工人的中国。我们可是要这点了解吗?
──《一个工人的宣言》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的作者是谁?其中的“吾人对于俄罗斯今日之事变”指的是什么事情?“惟有翘首以迎其世界的新文明之曙光”指的是什么曙光?
(2)材料二反映了一部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思想,其代表人物是谁?材料二与材料一的作者的观点主要区别是什么?
(3)材料三中提到的工人阶级是在什么事件中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的?材料中的“潮流”指的是什么潮流?材料三与材料一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请思考:中国古代文明能够长期保持连续而未发生断裂,而古希腊文明却衰落下去,是否与各自不同的政治制度有关?而在近代,西方国家率先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了工业文明,又是否与古希腊的民主共和传统有关?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俾斯麦)“他是有名的1848年革命的死敌,他憎恨任何民主运动和人民运动。……恩格斯有一次称俾斯麦为‘非本心的革命者’”。
——维纳·洛赫《德国史》
材料二:俾斯麦依照自己的方式,依照容克的方式,完成了历史上的进步事业,但是,谁要想根据这点证明社会主义者应当帮助俾斯麦,那这个马克思主义者“真是太好了”。
——《列宁全集》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说明恩格斯称俾斯麦为“非出本心革命者”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说明俾斯麦“依照自己的方式,依照容克的方式”指什么?并说明德意志采取这种方式的原因。
(3)你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应采取什么原则?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俾斯麦)“他是有名的1848年革命的死敌,他憎恨任何民主运动和人民运动。……恩格斯有一次称俾斯麦为‘非本心的革命者’”。
——维纳·洛赫《德国史》
材料二:俾斯麦依照自己的方式,依照容克的方式,完成了历史上的进步事业,但是,谁要想根据这点证明社会主义者应当帮助俾斯麦,那这个马克思主义者“真是太好了”。
——《列宁全集》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说明恩格斯称俾斯麦为“非出本心革命者”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说明俾斯麦“依照自己的方式,依照容克的方式”指什么?并说明德意志采取这种方式的原因。
(3)你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应采取什么原则?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妇女、军人无投票权)。
材料二: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的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请回答:
(1)上述材料出自哪一国家的什么宪法?
(2)根据以上宪法条文,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该宪法。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自由的。
——杰斐逊
材料二:所有正确的或合理的事情都为分离作辩护。被杀死人的鲜血和造化的啜泣声在喊着: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即使竭尽智慧,要不谈独立而保证这个大陆苟安一年,也是办不到的。和解是个荒谬的梦想…… ——潘恩《常识》
材料三: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材料四: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
——现行高中世界史教材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北美人民要求独立的原因。
(2)依据材料三、四,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同《独立宣言》相比,有何进步性或保守性。
(3)依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对1787年美国宪法作出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