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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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连衫裙
靳希
  ①1909年的春天来到了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可是,她没能给盖特街带来新面貌。临近的那些漂亮街道上的住户们都已忙开了:拾掇闲了一冬的小园子;粉刷、油漆房屋;为夏天准备好剪草机……盖特街却仍是老样子:又脏又乱。
  ②盖特街是条短街,但走过这条街的人都嫌它太长了。当然,住在这儿的人都没多少钱,穷人的要求是不多的。
  ③他们有时能找到点儿活干,有时为找工作而奔波;他们的屋子多年没有油漆粉刷了,院子里连自来水也没有,盖特街的住户只好到街角的水栓那儿去提水。
  ④街上的景象当然好不了——没有人行道,没有路灯,街道一头上的铁路线给这儿增添了更多的嘈杂声和尘土。
  ⑤春天来了,别的街上去学校读书的小姑娘们都穿上了漂亮的新衣裳。但是,这个盖特街来的小姑娘还是穿着那件她已穿了一冬的脏罩衫,也许,她只有这一身衣服?
  ⑥她的老师深深地叹了口气:多好的小姑娘呵!她学习起来可真用功,她懂礼貌,见了人总是笑咪咪的。可惜,她的脸从来也不洗,还有一头蓬乱的头发。
  ⑦一天,老师对这个小姑娘说:“明天你来上学以前,请你为我洗洗你自己的脸,好吗?”老师看得出,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⑧第二天,漂亮的小姑娘洗干净了脸,还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放学时,老师又对她说:“好孩子,让妈妈帮你洗洗衣服吧。”
  ⑨可是,小姑娘还是每天穿着那身脏衣服来上学。“她的妈妈可能不喜欢她?”老师想。于是老师去买了一套美丽的蓝色连衫裙,送给了小姑娘,孩子接过这礼物,又惊又喜,她飞快地向家里跑去。
  ⑩第二天,小姑娘穿着那套美丽的衣服来上学了,她又干净又整齐,兴高采烈地对老师说:“我妈妈看我穿上这身新衣服,嘴巴都张大了。爸爸出门去找工作了,可是没关系,吃晚饭时他会看到我的。”
⑾(A)当爸爸的看到穿着新衣衫的女儿时,他不禁暗暗说,真没想到,我的女儿竟这么漂亮!当全家人坐下吃饭时,他又吃了一惊:桌子上铺了桌布!家里的饭桌上从来没用过桌布。他不禁问:“这是为什么?”
(⑿“我们要整洁起来了。”他的妻子说,“又脏又乱的屋子对我们这个干净漂亮的小宝贝来说,可不是个好事。”
 ⒀(B) 晚饭后,妈妈就开始擦洗地板,爸爸站在一旁看了会儿,就不声不响地拿起工具,到后院去修理院子的栅栏去了。第二天晚上,全家人开始在院子里辟一个小花园。
  ⒁第二个星期,邻居开始关心地看着小姑娘家的活动,接着,他也开始油漆自己那十多年未曾动过的房屋了。这两家人的活动引起了更多的人的注意,于是,有人向政府、教会和学校呼吁:应该帮助这条没有人行道、没有自来水的街上的居民,他们的境况这样糟,可是他们仍然在尽力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⒂几个月后,盖特街简直变得让人认不出了。修了人行道,安上了路灯,院里接上了自来水。小姑娘穿上她的新衣服的六个月后,盖特街已经是住着友好的、可敬的人们的整洁街道了。
  ⒃得知盖特街变化的人们管这叫“盖特街的整洁化”,这个奇迹愈传愈远。
  ⒄其他城市的人们听到这个故事,也开始组织他们自己的“整洁化”运动,到1913年,有上千个美国城镇组织了修理、油漆房屋的活动。
⒅当一个老师送给一个小女孩一套蓝色的新衣裳时,谁能料到会引起什么奇迹呢! 
最后一段说“谁能料到会引起什么奇迹呢!”此句中的“奇迹”具体指的是什么?
                                                                              
简要概括文中老师的形象。
                                                                              
下面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的内容可以概括为老师送小女孩蓝色连衫裙。
B.小说开头用大量笔墨描述盖特街的又脏有乱,这是作者用渲染的手法,为下文写盖特街的变化做充分的铺垫。
C.小说运用了对比的手法,用盖特街前后的变化,突出了蓝色连衫裙在这一事件中的作用,所以小说取名为“蓝色连衫裙”。
D.第②段写道“盖特街是条短街,但走过这条街的人都嫌它太长了”,这里的“太长”可以理解为这条街太脏、太乱、太破旧,人们嫌恶它。

文中有两个划横线的句子,任选一句,分析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文章结尾为何写“有上千个美国城镇组织了修理、油漆房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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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13分)
制造残疾乞丐的“丐帮”挑战文明底线
[事件缘起]《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在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他们故意使小孩、老人致残,然后逼他们乞讨。
(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媒体观点]“丐帮”真实的残忍触痛民众心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2006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所增添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单设这么一个罪名,足以证明该现象的普遍和危害有多大。在天桥上,在广场上,人们对残疾人和儿童乞讨的现象也早已相当熟悉。许多人也了解到,这类乞讨往往是有组织、被控制的,乞讨者收到钱后,组织者要拿走很大一部分。然而,关于这个罪名中“暴力”、“胁迫”到底到什么程度,人们很难想像到。
出现残忍的恶行,是一个社会的失败。我们不禁思考:残忍的恶行从何而来?我们不能单纯把所有残忍恶行出现的原因,都归结到社会问题上。正如引发轰动的连环枪手周克华,他枪杀无辜平民,不是社会的问题,根子上是他自己的问题。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也一样,不见得所有的“丐帮”都是如此地毫无人性,毫无恻隐之心,但做出弄残儿童、给孩子喂安眠药然后扔掉的穷凶极恶之徒,根本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对待这样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用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黑砖窑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曾组织“拉网式排查”;吊诡的是,发生在大街小巷的翻版黑砖窑,却被长期无视。媒体都能深入调查,当地警方为何从未行动?
当然,所谓“丐帮”绝不只是东莞一地的现象,各地都有残疾乞丐游走街头,他们身后,也许也存在着类似的暴力犯罪团伙,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的平庸之恶,让他们长期逍遥法外无法无天。
在一个以和谐、进步为目标的社会,这样的事态令绝大多数人感到严重不适,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威胁。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任何恶行都并非与己无关,应当完全杜绝这种恶行。为“免于恐惧”,“免于不适”,同时也为所有人的幸福,人们应当向残忍宣战。
[网友评论]鹤顶红:造成这种反人类的恶行出现,责任在于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受到问责。
天晴心会暖:拒绝向乞丐施舍,就是断绝这个行乞市场最有力的手段!
Tutu:美国人有一句话说,连儿童都保护不了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逼自己的孩子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赚钱,不惜摧残孩子的心灵。残害他人的孩子,残忍的伤害其身体,为自己谋取利益,这难道也是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值得骄傲吗?还讲什么“文明底线”,故意残害儿童还有底线吗?简直就是混蛋禽兽!
木棉:挑战文明的底线了!一定要严惩!
原点:如果我是法律的执行和修订者,对手段极其残酷的犯罪者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阅读[媒体观点],就“丐帮”问题,媒体都有哪些观点?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回答。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请你说说“丐帮”比黑砖窑“更黑”在哪里?
要想消除这种“丐帮”现象,你认为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做起?(3分
有人认为网友Tutu的言语太尖锐太不文明了,你怎么认为?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味道 姜钦峰
听过一个儿子讲述他的父亲。那时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干的是体力活,父子俩一年难得见上几次。父亲爱吹点牛,每次回来,总要把在城里见到的事添油加醋地重复几遍,显得很有见识的样子。一家人都知道他的个性,也不与他争辩。
有一次父亲回家,特意给儿子带了礼物,是两瓶饮料,塑料瓶装的,贴着蓝色的标签,通体透明。儿子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瓶子,欢天喜地,迫不及待地拧开瓶盖,“咕咚”就一大口。父亲赶紧问:“儿子,好喝吗?”儿子嘴里还含着饮料,说不出话,只好含含糊糊地点头。父亲开心地笑了,儿子忽然问他:“你喝过吗?”父亲顿时扬起了眉毛:“那当然,如今城里人最流行喝这个,我在工地上干活累了,就买它当水喝。”儿子再没说过什么。
若干年后,儿子在城里安了家,把父亲也接到了城里。只可惜,父亲没有享福的命,半年后就查出了胃癌晚期。儿子说: “爸,您想吃点什么尽管说,我给您买去。”父亲想了想,说: “我在城里啥都吃过了,只有一种饮料没尝过,就是上次我给你带回来的那种,塑料瓶装的,透明的。”儿子有点意外,但没说什么,转身就上街买了一箱回来。
儿子帮父亲拧开了瓶盖,轻轻地递到床前。父亲接过来,才喝了一口,还没来得及下咽,忽然就皱起了眉头,“哇”地吐了一地,然后郑重其事地说: “儿子,你买到假货了,这饮料掺水了!”儿子眼泪刷地就下来了,“爸,矿泉水就是这个味道啊”。
年初的南方雪灾。有个父亲开着私家车,带着七岁的儿子回湖南老家过年。父子俩从广东出发,进入湖南境内时,①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还有树枝上晶莹剔透的冰凌,儿子仿佛走进了童话世界,高兴得手舞足蹈。父子俩都生活在温润的南方,做梦也未曾想到,如此冰清玉洁的世界,竟然会暗藏杀机,灾难正悄悄向他们逼近。
离家仅四十公里的时候,高速公路突然封闭了,父子俩被困在路上,除了等待老天爷开恩,别无良策。然而,②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意犹未尽,依然漫天洒下,路面的冰层越来越厚,把他们最后的一丝希望也覆盖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车上仅有的食物已消耗殆尽,饥饿、寒冷和对家的向往,轮番煎熬着父子俩的心。家,就在不远的前方,此刻却显得那么遥远。冰冷的绝望!
足足困了两天之后,父亲决定抛下车子,带着儿子徒步回家。白雪皑皑,寒风刺骨,父亲背起儿子,深一脚浅一脚,艰难跋涉在冰天雪地中。渴了,他就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累了,他就把儿子暂时放下,牵着儿子继续前行。十几小时后,终于到家,筋疲力尽的父亲总算松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了半瓶矿泉水。这是父子俩仅有的补给,怕它在半路上结冰,父亲就一直把冰冷的矿泉水焐在胸口,自己却没舍得喝一口,全都留给了儿子。
澄澈的矿泉水,晶莹明亮,浸润着父亲的汗水,带着父亲的体温。那种味道,应该是儿子一生的记忆吧。
从全文来看,题目中的“味道”指的是什么?

文章叙述了两个关于矿泉水的故事,请简要概括。


比较文中两位父亲有何异同之处。
相同点:
不同点:
文中两个划线句都属景物描写,请分析它们在表达感情方面的作用。
第①句的作用:
第②句的作用:
“那种味道,应该是儿子一生的记忆吧。”这句话有何深刻含义?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独腿人生(13分)
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这是我第一次上他家去,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坐公车去,下车之后,要到朋友的别墅,若步行,紧走慢赶,至少也要四十分钟。眼看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体谅我的窘迫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问了价。“五元。”车夫说。我当然不会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这个账我当然会算。可五元再加一元,就是三元的两倍,这个账我同样会算,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这样,我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块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下公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就只收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看了看他。他穿着这座城市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的黄马甲,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至少有五十岁以上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且,车轮不是向前滑行,而是向前一冲,片刻的停顿之后,再向前一冲。我正觉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
他失去的是右腿。一截黄黄的裤管,挽一个疙瘩,悬在空中,随车轮向前“冲”和频率前后晃荡着。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臀部时时脱离座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我觉得我很不人道甚至卑鄙。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从他左腿并不肥大的裤管随风飘动的情形,我猜想他唯一的好腿一定瘦得可怜。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在坐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我想对他说:“不要再蹬了,我走路去。”我当然会一分不少地给他钱,可我又生怕被他误解,同时,我也怕自己的做法显得矫情,玷污了一种圣洁的东西。
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啊?”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踏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向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蹿,像在跟自己较劲,与命运抗争!
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浊地喘着气。我说:“你真不容易呀!”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呀!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八十多里,而且还带的是两个人。”我问他怎么走那么远?他说:“两个韩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别人的车他们不坐,偏坐我的车。下了车,那两个韩国人流了眼泪,说的什么话我不懂,但我想,他们一定不会说我是孬种。”
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的那条断腿。我很想打听一下他那条腿是怎么失去的,可终于没有问。事实上,这已经无关紧要了。他已经断了一条腿,而那条独腿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这就足够。我想,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
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
我正纳闷他隔这么远就把车停住了,他回过头满怀歉意地对我说:(a)我本来应该把你送到的,可那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
我不由心中一紧,鼻子酸酸的。我赶紧给他五元钱,但他坚决只收三元钱。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天生是不太流泪的人。
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b)你为什么不让他送到?那些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我没有做声。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坚决拒绝了。
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
本文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叙述了的故事。
(20字以内)(2分)
请联系上下文,品味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及其作用。(3分)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
“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你认为这条腿会为主人的哪些方面感到自豪呢?(3分)
文中多处使用了语言描写的表现手法,请任选文末a、b两处的其中一句进行分析。
(2分)
文章结尾写道:“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请简要谈谈自己的理解。(3分)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再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有哪些理由说明父亲不必送我?(3分)
作者在南京“勾留了一日”,为什么在南京的见闻一句都没写?(2分)
词语品析:
①“甚是仔细”“颇踌躇了一会”两个加点字有怎样的表达效果?(2分)
②“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如何正确理解“太聪明了”的意思和蕴含的情感?(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0分)
①在与幸福有关的各种因素中,爱无疑是幸福的最重要的源泉之一。
②说到爱的时候,我们往往更多想到的是被爱。这并不奇怪。从小到大,我们渴望得到许多的爱。遇到困难时,我们希望有人一伸援助之手。经受痛苦时,我们希望有人与我们分担。我们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幸福系于被他人所爱的程度:如果我们得到的爱太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冷酷,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很孤单。的确,对于我们的幸福来说,被爱是重要的。
③然而,与是否被爱相比,有无爱心却是更重要的。一个缺少被爱的人是一个孤独的人,这样的人只要具有爱心,他仍会有孤独中的幸福,如雪莱所说,当他的爱心在不理解他的人群中无可寄托时,便会投向花朵、小草、河流和天空,并因此而感到心灵的愉悦。而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无论他表面上的生活多么热闹,幸福的源泉已经枯竭,他那颗冷漠的心是决不可能真正快乐的。
④一个只想被人爱而没有爱人之心的人,真正在乎的也不是被爱,而是占有。爱是与占有欲相反的东西,它本质是一种给予,爱的幸福就在这给予之中。一个明显的证据是亲子之爱,有爱心的父母在照料和抚育孩子的过程中便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相反,丧失爱心,也便失去了感受和创造幸福的能力。所以,对于个人来说,最可悲的事情不是在被爱方面受挫,而是爱心的丧失。
⑤当然,爱的给予既不是谦卑的奉献,也不是傲慢的施舍,它应该是出于内在的丰盈的自然而然的流溢。爱心如同光源,爱者的幸福就在于光照万物。爱心又如同甘泉,爱者的幸福就在于泽被大地。
⑥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爱心的普遍丧失会使世界变得冷如冰窟,荒如沙漠。在这样的环境中,善良的人们不免寒心,但也不要因此趋于冷漠,而是要在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仍葆有一颗爱心,用爱心唤起爱心。不论个人还是社会,只要爱心犹存,就有希望!
(选自周国平《精神的故乡》,有删改)
针对“爱无疑是幸福的最重要的源泉之一”,作者提出了哪两种看法?
答:
简要分析第④段的论证过程。
答:
请用一个短语概括下面材料的主要内容,并判断这个故事适合放在文中哪个段落,说说为什么。
材料: 《礼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国发生严重饥荒,黔敖在路边摆放食物,用来施舍给经过的饥饿的人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子,昏昏沉沉地走来。黔敖左手拿着食物,右手端着汤,吆喝道:“喂!来吃吧!”饥民抬起头瞪大眼睛盯着他,说:“我就是因为不愿意吃带有侮辱性施舍的食物,才饿成这个样子的!黔敖因此赶上去向他道歉,但最后这个人还是不肯吃而饿死了。
短语:放入第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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