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慢生活”流行
近期以来,英年早逝者较多,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连续发现11名猝死者,都是患心脑血管病,年龄趋向低龄化,最年轻的仅37岁,甚为可惜。中年人是社会脊梁,肩挑事业、家庭两副重担,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使他们废寝忘食、疲于奔命,日积月累,变成陈疴,加之忽略,极易突变。
上世纪80年代末期,意大利人首先提出“慢生活”方式,他们希望放慢生活节奏,“慢餐饮”“慢旅游”“慢运动”等等。这里的慢,并不是速度上的绝对慢,而是一种意境,一种回归自然、轻松和谐的意境。专家认为,“慢生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富的充实、穷的快乐的生活状态,做到“工作再忙心不忙,生活再苦心不累”。这种生活方式提出以后,立即风靡欧洲发达国家。
如今,法国人大多不知道什么是“过劳死”,即使知道了,也嗤之以鼻。对法国人来说,生活的目的并非为了囤积钱,而是工作和享受生活两不误。他们慢而有序,慢中有乐。他们可以很勤奋地工作,业余时间可以很消闲地去享乐。
调查显示,我国有近半数的人口处于疾病的危险之中。除此之外,还有若干处于亚健康状态人群。这些处于亚健康状态之中的人群,几乎都是终日奔波劳碌者。许多人是“前40年拼命挣钱,后40年花钱买命”。
严酷的现实,促使人们反省生命的价值。终日劳碌,却无时间去欣赏人生的美好,无法享受春阳暖洋洋的舒适,无法体会休闲优游的美好时光,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缺憾。放弃忙忙碌碌的生活,转而过一种相对较慢的生活方式,对身心而言,生活质量而言,对生命而言,也许比事业成功、加级晋爵更有意义。
“慢生活”是事业成功、身体健康的关键,“慢生活”有时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是一种安排好生活和工作的能力,也是一种对有限生命资源的保护和储备。慢生活不是支持懒惰,放慢生活节奏也不是拖延时间,而是让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找到平衡。工作要做,但闲暇不能放弃。慢生活提醒人们不要透支健康去拼人生,强调节奏,有劳有逸,一张一弛,做事计划性强一些,清理不必要的应酬,提高生活效率。
放慢生活节奏,也许会损失金钱,却丰富了生命。太过实际、看重金钱的人,永远只会被生活所累,却看不到生活中精彩动人的细节。 (选自《百科知识》2009年第11期)下列各项中,对“慢生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慢生活”,就是放慢生活节奏,保持生活速度上的绝对慢。 |
B.“慢生活”是一种意境,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一种健康的心理状态。 |
C.“慢生活”是让人们有时间享受生活,让人们从亚健康状态中彻底摆脱出来。 |
D.“慢生活”就是要降低生活效率,强调生活节奏,做事有计划性,清理不必要的应酬。 |
下列各项中,对“慢生活”在国人中流行的原因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快生活”让不少本是社会脊梁、家庭支柱的中年人积劳成疾,甚至猝死。 |
B.放慢生活节奏,会丰富生命的内容,不会被生活所累,看到生活中精彩动人的细节。 |
C.较慢的生活方式,能让人有时间去欣赏人生的美好,提高生活质量。 |
D.法国人认为生活的目的并非为了囤积钱,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慢而有序、慢中有乐。 |
下列各项中,对文章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慢生活”方式是意大利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首先实践的。 |
B.调查证明,快节奏的生活,使我国有近半数的人口处于疾病的危险之中。 |
C.享受舒适的生活,欣赏人生的美好,本身也应该是人生价值的体现。 |
D.“慢生活”是一种能力,放慢生活节奏,就能够使身体健康,取得事业的成功。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这是一只光秃秃没剩几根毛的母鸡,人们再也不可能见到比它更老、更瘦的鸡了。是全村最穷的老太婆吉鲁米娜的。它很快被德国兵抓住了。
朱阿埋伏在岩石的高处,用石头垒了个枪座。实际上,他修筑的是个掩体,只留下一个可以放枪筒的射击孔。现在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开枪了,就算把那没毛的母鸡打死,也没什么关系。
正在这时,吉鲁米娜老太太身披黑色破披肩走了过来,向他讲了这样一个道理:“朱阿,德国人拿走了我的鸡,那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财产,这已经够使我伤心的了。现在要是你把鸡再打死,那我就更伤心了。”
听了老太太这番话,朱阿的手比以前颤抖得更厉害了,他的责任太大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足了勇气,抠动了扳机。
听到枪声,德国人看到手中的鸡没了尾巴。接着又一声,翅膀丢了一只。难道这只鸡有魔法,会在手中自我爆炸,自我消耗?又是一枪,母鸡的毛全部剥光,除了还在不停地叫以外,简直可以直接送去烧烤。心惊胆颤的德国兵抓住鸡的脖子,手臂平伸出去,同自己身体保持一定距离。朱阿的第四枪恰好打在他手下面一点的鸡脖子上,他手中只剩下了一个鸡头。他飞快地把鸡头扔掉,撒腿就跑。但再也找不到路了,前面是个乱石崖。石崖边上长着棵角豆树,上面趴着一只大猫。
现在,他对在林子里能看到各种家养的动物,已毫不奇怪了。他伸手去抚摸那只猫,希望能听到它的呼噜声,聊以自慰。
要知道,很久以来,这个林子里就有一只凶恶的野猫,专门捕食飞禽,有时甚至到村子里偷鸡吃。原以为可以听到猫呼噜的德国兵,看到那只凶狠的动物,竖起全身的毛向他扑来,他感到快要被野猫的利爪撕成碎片。人和野猫在厮打中一起滚下了石崖。
就这样,朱阿这个劣等射手,受到了像全村最伟大的游击队员和猎手一样的欢迎。人们用公积金给可怜的吉鲁米娜买了一窝小鸡仔。下列关于朱阿人物形象归纳错误的一项是()
A.是个典型的小农,爱喝酒,所以有手颤的毛病。 |
B.惜财,因此为了唯一的一头没来得及转移的花母牛又冒险回到村子。 |
C.是一个打算为大家的利益奉献自己的英雄,其实他也很想成为游击队员。 |
D.仇恨侵略者但胆小多虑,这使他长时间跟着那个傻气的德国兵不敢开枪又不舍离去。 |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牲畜林”是一个特殊的所在,仿佛与战争隔绝,树林和牲畜们仍然生机勃勃,而这正是最自然的生命力,给人以生活的希望。 |
B.朱阿在小说中是一个穿针引线的人物,是他把一个德国兵直接引到“牲畜林”,是他的拙劣射技,使各种牲畜有了 德国兵轮番接触的机会,并最终使德国兵命丧悬崖。 |
C.小说最后让一只凶恶的野猫和德国兵在厮打中一起掉下了山崖,这表现了这样的意思:邪恶与邪恶同归于尽,善良的人连手都不必弄脏。 |
D.小说的结构要点是“牲畜林”,而朱阿回村找牛等一系列情节则将其丰富为一个完整的结构。 |
作者采用“延迟法”来给情节的发展设置障碍,起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下面对本文“延迟法”的表达效果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把原本激烈紧张的情节节奏舒缓了下来。 |
B.让人感觉到消灭敌人的不容易,从而深化了主题。 |
C.丰富了小说的内容,使各种特畜得以接连出场,成为故事的真正主角。 |
D.战争的阴影被更有生命力的和谐自然挤到一边。 |
本大题共3小题,共15分。
伞
许国江
梅雨季节,天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早晨,老李出门的时候,东方布满朝霞,可是,他走到市区,还不到半小时,突然乌云张天,下起雨来了。幸亏妻子有先见之明,硬把一件雨衣塞进他的包里,不然,他今天真要成落汤鸡了。
老李快步跑到引市商城门前,抖了抖头上的水珠,取出雨衣,正欲穿上,却发现那边围着一堆人。老李凝神一看,见不少人手上拿着新雨伞。怎么回事?一打听,原来是商城拿出一批雨伞应急,无需任何手续,免费借给没带雨具的顾客。老李动了心,也想去借一把,可是,他已带了雨衣,总不能身穿雨衣再借雨伞吧。不借,老李不甘心。他认为这是商城为招徕顾客而玩的生意经,下的钓饵,不借白不借,放着的便宜不讨,岂非傻瓜?他很快把那件雨衣揣进包,急冲冲挤进借雨伞的人群。他细心地挑了一把,试了试,拿了就走。这伞明明是借的,可不知为什么,老李觉得就像是偷的一样,心卜通卜通地跳个不停。
老李为人精细,他舍不得让这把崭新的雨伞被雨淋湿,出了商城,在一个没人注意的地方,取出雨衣,把那两折头的雨伞,小心地装进了包。听服务员说,这把雨伞价值15元,老李暗自高兴,心想,今天这趟街总算没有白跑。
老李回到家,把那把雨伞取了出来,得意洋洋地向妻子描述了借伞的经过。妻子听罢,指着他的鼻尖笑道:“你这个机灵鬼,就爱讨小便宜,你高兴什么?当真就不还啦?”
“还?”老李笑着说,“我没留下任何字据,伞上又没记号,谁能证明我是借的?鬼才相信,借雨伞的人有那么高的觉悟?这年头,这世道,哪个不占老共的便宜?哪个不捞?你没有听说么?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老李越说越来劲,不料他那上初中的宝贝儿子,不声不响地走了进来。
老李平时对儿子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他常常板着面孔教育儿子,要他向雷锋叔叔学习,儿子在学校是三好生,老李很高兴,很自豪。今天的这件事,无论如何不能让儿子晓得,他立即向妻子使了一个眼色,很快转换了话题。
约摸过了半个月。一天,老李从外面有事回来,看见桌上有一张《引市日报》,老李平时有看报习惯,他拿起报纸,浏览起来。他在头版评论专栏看到一篇题为《市民道德素质的一次亮相――“雨伞”引出的话题》。老李的心一颤,连忙看起来,他看了一半,就“啪”的一声,把报纸摔到地上,骂道:“真是他妈的小题大做!那么多干部搞腐败,报纸不管,却对借雨伞感起兴趣来,还写什么专题评论,真是天晓得!不就这么一把小小的雨伞么?我老李没偷没抢,就不还,看能把我怎样?”老李愤愤不平,越说越气。
妻子走了过来,老李问:“这报纸哪来的?”妻说:“你儿子买回来的”。老李问:“他人呢?”妻说:“他呀,那天你谈的借雨伞的事情,他全听见了。今天他看了报纸以后,拿着那把雨伞到商城去还了。”
老李听罢,一愣,不知怎的,脸上感到火辣辣的,他没有再说什么,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了那张报纸……小说以“伞”为题,请结合文章分析作者的用意。
小说善用对比的手法表现老李的性格,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老李的言行让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
本大题共3小题,共15分。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 Fan之为字,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细而轻,积少成多,飘而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治丝益焚,欲理而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其实如果知音寥寥,甚至迟迟不见,寸心的自信仍不免会动摇。所谓知音,其实就是“未来的回声”,预支晚年的甚至身后的掌声。梵谷生前只有两个知音:弟弟西奥和评论家奥里叶,死后的十年里只有一个:弟媳妇约翰娜。高更虽然是他的老友,本身还是一位大画家,却未能真正认定梵谷的天才。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的小说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但歌德一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歌德的预言要等很久才会兑现:寂寞的叔本华要等到六十六岁,才收到华格纳寄给他的歌剧《尼贝龙之指环》,附言中说对他的音乐见解十分欣赏。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而且不免加贬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全欧洲的剧坛都应加致敬。他不仅流行一时,而应传之百世!”其实当时盖棺也未必论定,尚待一代代文人学者的肯定,尤其是知音如本·约翰逊与米尔顿之类的推崇,才能完成“超凡入圣”(canonization)的封典。有时候这种封典要等上几百年才举行。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左派肯定的“进步”作家,也非现代派标榜的“前卫”新锐;张爱玲更沾不上什么“进步”或“前卫”,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在“主流”以外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真正的文学史,就是这些知音写出来的。有知音一槌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粉丝拥挤甚至尖叫的地方,知音是不会去的。知音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甚至隔代低首,对碑沉吟。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须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调整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常因亲近无门而演变为“恋物癖”,表现于签名,握手,合影,甚至索取、夺取“及身”的纪念品。披头的粉丝曾分撕披头的床单留念;汤姆·琼斯的现场听众更送上手绢给他拭汗,并即将汗湿的手绢收回珍藏。据说小提琴手帕格尼尼的听众,也曾伸手去探摸他的躯体,求证他是否真如传说所云,乃魔鬼化身。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抑或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孔子对音乐非常讲究,曾告诫颜回说,郑声淫,不可听,应该听舜制的舞曲韶。可是《论语》又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说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声苦,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选自《青年文摘》2009年第18期,有删减)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粉丝”这个音译词不但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能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
B.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
C.即便是杰出亲密的友人,也未必有看出天才的慧眼;就算互相竞争的对手,也有成为天才知音的可能性。 |
D.为扭转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的左倾风气,夏志清在其著作中充分肯定不受当时文坛重视的钱钟书与张爱玲。 |
E.知音对于天才而言十分重要,天才要有知己的一锤定音,才会有众多如蝴蝶般纷纷飞来的粉丝。粉丝与知音有何不同?请结合文本分条概述。
作者为什么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4-16题。
小鸟,你好
陆星儿
①车子开出医院大门,我立刻摇下车窗,探出头,心飞翔了,是一只冲出笼子的小鸟。
②华山路、常熟路……这些再熟悉不过的马路和路边的大店小铺,仿佛都焕然一新,我像个好奇的孩子一头扎进偌大的玩具世界,看什么都新鲜、都兴奋。
③住院一个月,我似有脱胎换骨的感觉,以前那个总在埋头赶路、急急匆匆的我不见了。每天清早下楼去散步,扶着楼梯一步一步往下挪,脚步踩不稳,摇摇晃晃的,如同刚会走路的孩子。而最像孩子的,是眼光的变化。一些在过去很少引起我注意的东西,一一进入了我的视线:首先是楼外靠围墙的那排冬青,由于低矮,以前根本不在我眼里,但在出院第二天,我试着下楼,刚迈出门,迎面所见的就是那排齐腰的冬青己笼着一层鲜润的新叶,油嫩油嫩的,嫩得像婴儿的心,嫩得让人不忍走开。我停在树丛前,像碰摸炫目的肥皂泡一样小心地捏了捏那遥自民的嫩叶,我的指尖如过电似的被那饱含新生的“嫩”触动了,有一股热热的、流动的东西从手指一直通到心底,我感觉,那是一种生命的东西。
④弯过冬青,有一大簇细密的枝条,没吐叶子,却已爆出层层叠叠的小花。一片片小巧细润的金黄花瓣,蓬蓬勃勃,耀眼夺目。走过花丛,我驻足不前,好像有一股引力悄悄地包围我,吸住我的脚步,我知道,这是一股生命的力量。
⑤在晨风的吹拂中,新吐的嫩叶和初放的小花,隐隐地飘散着清纯的气息,这不舍丝毫尘浮的清纯,是生命最新鲜的时刻,一年只有一次,就像婴儿的满月在人生中只有一次。我又回身,再缓缓地扫视那些新叶,并用力呼吸。这些难得的“新鲜”和“清纯”,对我受损、虚弱的身体都是最好不过的养料。我需要新生,需要成长,需要冥冥的神力助我一臂、推我一把啊。而当我走过这些在早春、在晨曦里饱含希望的小树和小花时,我的心顿时被启迪,豁然开朗:“冥冥的神力”就存在于天地之间,就是大自然的赐予,也就在我们身边,看你是否能发现、是否能感受。
⑥这时,有几只小鸟从半空斜着飞下,雀跃地掠过冬青和小花,并“叽叽啾啾”地啼啭,轻快、清脆、单纯,这是天籁之声,如同深山里“叮咚”的泉吟。我屏息凝神,仔细静听,“叽啾 —— 叽啾”,这是一种生命的声音,在这嘈杂喧闹的世界里,无论风霜雨雪、电闪雷鸣,小鸟们却始终如一地雀跃、欢叫,用那么纯粹单一的声音过滤一切。我的心也顿时被过滤了,沉淀下所有的杂念。
⑦在鸟语花鲜的清晨,我的心空了、净了。
⑧过去的日子里,虽然天天与这排冬青擦肩而过,也常见小鸟在窗外的树木间飞来飞去,我却熟视无睹,根本不可能留意这些花花草草,与听而不闻的鸟叫,更不会产生共鸣。心,没有一刻是“空”的“净”的,还自以为很充实、很强大,无所不能。而有了“空”与“净”的体验,我才理解了“清静以养神”的涵义,只有清虚静定,才能真正发挥人的潜能,表现出更大的智慧。战胜疾病、重建生命,尤其需要智慧与潜能。大自然真的对我无比恩爱,帮我推开了心灵的又一扇窗户,让我发现“新叶”、“小花”和宛转的“鸟叫”,体会“空”与“净”的境界,并领会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神爱与大爱。
⑨从那以后,我似乎懂得了感恩,对每一片阳光,对每一阵清风,对每一朵白云,对每一排绿阴,对草丛里被我看到的每一茎野花,我都会欣然地表示感谢,是它们带给我好心情,是它们让我体会自然与生命的美妙。其实,只要活着,在我们身边时刻都有美妙的东西存在;其实,只要能真心看待身边这些美妙的东西,并能融为一体,我想,我就能好好地活着了。这就是所说的“天人合一”吧。
⑩初春果然给了我“复活”的灵性,我每天早早醒来,在晨光乍明时便振作精神出门去听鸟叫、去呼吸新鲜空气。清晨的风爽爽的,仿佛被水洗了一夜,面临风迎霞,怡然地走到大树下,我会仰起头向大树问好,然后,再对小鸟们说一声:“小鸟,你早啊!”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说自己病后初愈,“最像孩子的,是眼光的变化”,这里的“眼光”,不仅指看待外物的视角,也指一种感受、一种心境和一种态度。 |
B.作者从小鸟“用那么纯粹单一的声音应对一切、过滤一切"”感悟到面对世界的嘈杂、生活的灾难时应保持坦然和平静。 |
C.“初春果然给了我‘复活’的灵性”一句中,“复活”加了引号,目的只是强调自然万物的新生给了作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 |
D.本文用娓娓的语调述说着作者在这次生命休整中所获得的惊奇和快乐,告诫人们要懂得感恩,要关爱自然,珍爱生命。 |
E.本文行文自然流畅,从眼前景物的鲜嫩、清纯到心灵的“空”与“净”,由实到虚,形神一体,文意隽永。怎样理解“在鸟语花鲜的清晨,我的心空了、净了”中“空了、净了”的含义?
从全文来看,本文以“小鸟,你好”为题,有什么妙处?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哲学家皇帝
陈之藩
①到此做工已半月,不像是做工,像是恢复了以前当兵的生活。如果我们中国还可以找出这样紧张的工作,那只有在军队里了。同事里有从韩国刚当过兵回来的,有远从加州大学来的学生。我问他们,美国做工全这样紧张吗?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这里可能是最清闲的。”
②如不置身其中,可能怎样说也不容易说明白。在日光下整整推上八小时的草,或在小雨中漆上八小时的墙,下工以后,只觉得这个人已瘫下来,比行军八小时还累。
③今天下工后,已近黄昏,我坐在湖边对着远天遐想。这个环境美得像首诗,也像幅画。大匠造物时,全用蓝色画成了这个“太平湖”。第一笔用淡蓝画出湖水;第二笔加了一些颜色,用深蓝画出青山;第三笔又减去一些颜色,用浅蓝画出天空来。三笔的静静画幅中,半躺着一个下工后疲倦不堪的动物。我想整个美国的山水人物画,都可以此为代表。
④虽然,眼前景色这样静,这样美,但我脑筋中依然是这一日中,同事们的紧张面孔与急促步伐的影子。我的脉搏好像还在加速的跳动。我昏沉沉的头脑中得到一个结论:“这样拼命的工作,这个国家当然会强。”
⑤中学生送牛奶,送报;大学生做苦力,做苦工,已经是太习惯了的事。这些工作已经变成了教育中的一部分。这种教育,让每一个学生自然的知道了什么是生活,也知道了什么是人生。所以一个个美国孩子们,永远独立、勇敢、自尊,像个哲学家帝王。
⑥希腊哲人,想出一套训练帝王的办法,这种办法是让他“从生硬的现实上挫断足胫再站起来,从高傲的眉毛下滴下汗珠来赚取自己的衣食。”这是作一个帝王必经的训练,可惜欧洲从未实行过这种理想。没有想到,新大陆上却无形中在实践这句话,每一个青年,全在无形中接受这种帝王的训练。
⑦做卑微的工作,树高傲之自尊,变成了风气以后,峥嵘的现象有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耶鲁大学有个学生,父亲遗产三十万美金,他拒绝接受。他说:“我有两只手,一个头,已够了。”报纸上说:“父亲是个成功的创业者,儿子真正继承了父亲的精神。”
⑧青年们一切都以自己为出发,承受人生所应有的负担,享受人生所应有的快乐。青年们的偶像不是叱咤风云的流血家,而是勤苦自立的创业者。富兰克林自传,是每个人奉为圭臬的经典。
⑨然而,我在湖边凝想了半天,还是觉得,这个美国青年画幅里面仍缺少一些东西。什么东西,我不太能指出,大概是人文的素养吧。我在此三四个月的观感,可以说:美国学生很少看报的。送报而不看报,这是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
⑩哲学家皇帝,不仅要受苦,还要有一种训练,使他具有雄伟的抱负与远大的眼光,可惜这一点,美国教育是太忽略了。忽略的程度令人可哀。
○11爱因斯坦说:“专家还不是训练有素的狗?”这话并不是偶然而发的,多少专家都是人事不知的狗,这种现象是会窒死一个文化的。
○12民主,并不是“一群会投票的驴”;民主确实需要全国国民都有“哲学家皇帝”的训练。在哲学家皇帝的训练中,勤苦自立,坚忍不拔那一部分,美国的教育与社会所赋予青年的,足够了;而在人文的训练上却差得太多。
○13晚风袭来,湖水清澈如镜,青山恬淡如诗,我的思想也逐渐澄明而宁静。
○14天暗下来,星星,一个一个的亮了。题目“哲学家皇帝”在文中具体指什么人?所指之人有哪些特点?
作者在湖边遐想,思考了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文章第③段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结尾的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