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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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株玉兰树
陈忠实
清明前一日回到老家,到村子背靠的白鹿原北坡上,在父母的坟头烧了一堆被视为阴币的黄纸。尽管明知这是于逝者没有任何补益的事,然而每年此日不仅不能缺少,甚至早早就泛溢着一种甚为急切的情绪。自己心里明白,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无非是为消解对父母恩德亏欠太多的负疚心理,获得一种安慰。
天气很好。温润的风似有若无。西斜的依然明媚的阳光下,原坡和河川满眼都是蓬勃的绿色和黄色,绿的是返青的麦苗,黄的是盛开的油菜花,间有零星散落在坡梁上杏花的粉白。
回到老屋小院,便坐在前院闲聊。许是那种负疚心绪得到消解,许是得了这明媚春色的滋润,竟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和平静。记不得是谁颇为惊诧地叫了一声,玉兰树开花了。我便朝大门右侧的玉兰树看去,在树梢稍下边的一根分枝上,有两朵白花。我的心微微一颤,惊喜得轻叫一声,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几步走到玉兰树下,久久观赏那两朵玉兰花。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玉兰花,雪白,鲜嫩,纤尘不染,自在而又尽情地展示在细细的一根枝条上,洁白如玉,便想到玉兰花的名字确属恰切。玉兰树尚不见一片叶子,叶芽刚刚在枝条上突出一个个小豆般的苞,花儿却绽放了。我久久地看那两朵花儿,竟然不忍离去。玉兰花在我其实也算不得稀罕,见得也早也多了,之所以发生一缕不寻常的惊喜,这是开在自家屋院里的玉兰花,而且是我栽植的玉兰树苗,便有了一种情结;还有一种非常因素,就是这株玉兰树苗成长过程的障碍性经历,曾经让我颇费过一番心思。
几年前我重回原下小院读书写字,一位在灞河滩苗圃打工的乡党,闲聊中听说我喜欢玉兰花,便给我送来一株不过食指粗的幼苗,我便在大门右侧的围墙根下挖坑栽下了。为了便于浇水和保护,我在玉兰幼苗四周用砖箍了一圈护栏。得到我的用心守护和浇灌,玉兰树苗日见蹿高,分枝,加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我便期待花苞的出现。恰好盼到玉兰树应该发苞开花的规定期树龄,不仅没有开花,失望且不论,等到叶子成型,我发现了非常的征象,本应是深绿色的叶子,却呈现着浅黄;即使到盛夏烈日暴晒的时候,各种树叶都变得深绿近青的颜色,我的玉兰树叶反而由浅黄变得几乎透亮了。任谁都会看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征。村里乡党见了,有说是蛴螬咬了树根,有说是缺肥,有说是化肥施多烧了根,等等。后两种说法不能成立,我栽植时填的是农家粪土,不缺肥更不会发生烧根的事,倒是蛴螬啃食树根有可能发生,却也无可奈何。我曾扒土寻找蛴螬,一只也未见到。我就怀疑大约是玉兰根自身发生了什么病患。
等到第二年,玉兰树仍然是满树病态的黄叶,自然不会开花了。我便有所动摇,这株病态的树会不会自愈?需得几年才能缓解过来?如果等过几年不仅缓解不了反而病情加重以致枯死了,那我就会白等了。我便想挖掉它,重植一株。拿着镢头刨挖的一瞬,却似乎听到一种凄婉的求生的哀音,那一片片透亮的黄叶似乎也幻化成哭相,我便举不起镢头来。突然想到,任它继续存在着,如果真的挨过了病患,当一树健康墨绿的叶子呈现在小院里的时候,我会获得一种别样的欣慰和鼓舞;如果万一病患发展到发生枯死,再换植一株也无妨,这株玉兰树便保存下来。约略记得去年夏天回家,玉兰树的叶子变绿了,尽管仍不像正常的叶子那么深色近青的绿,却不是往年那种透亮的黄色了,我不由得庆幸,它的病情缓解了,更庆幸我握在手里的镢头没有举起来……今年,这株玉兰树开花了。尽管只有两朵,却是一种美的生命的胜利。遭遇过生存劫难之后开放的这两朵洁白如玉的玉兰花,就不单是通常对所见的玉兰花的欣赏的愉悦了,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5分)

A.文章开头写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是为了引出下文写我要回到老家小屋,表达我对生老病死的思考。
B.作者突然看见玉兰树开花了,内心微颤,惊喜得轻叫一声,这说明他根本没想到这颗玉兰树还会开花。
C.文章先写玉兰花开,再写玉兰树的遭遇,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D.玉兰树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作者把玉兰树视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对生老病死参悟的结果。

E.文章以“一颗玉兰树”为线索,通过这颗曾经快要病死今又开花的玉兰树,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与思念之情。
简述第二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请概括说明文章中这两朵玉兰花有什么特点?描写这两朵玉兰花时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结合全文,仔细品味文章最后“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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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题4小题,共16分。
此心安处是吾乡
——庄子诗意人生的生成
李玢穗
庄子在个人精神修养方面的体道方式,大致是沿着由“忘”到“游”的思路展开的。“忘”,便是“坐忘”,即“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此谓坐忘。”这种坐忘的境界,实际上是一种忘记了功利是非,从而达到的与“道” 为一的精神境界。这种精神境界,在美学上常用来形容审美过程中的忘我忘物,物我同一,从而达到精神上的绝对自由之境。对此,郭象注云:“夫坐忘者,奚所不忘哉?既忘其迹,又忘其所以迹者,内不觉其一身,外不识有天地,然后旷然与变化为体而无不通也。”这种“忘”,首先便在忘己,也就是庄子所赞同的“圣人无已”,所谓“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这种忘己,达到了道,同时也表现了自然(天)。
忘我忘物的下一步便可以超然脱俗,摆脱现实外部干扰,看淡生死、物我、贫富,能够“其穷也使家人忘其贪,其达也使王公忘爵禄而化卑。其于物也,与之为娱矣。”这样就营造出了一种诗意化的审美人生境界。而忘的最终目标则是“物化”,要求物我俱化为道,俱化为自然,所谓的“两忘而化其道”是也。
最具代表性的可见《齐物论》篇末的那则小故事:“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所谓“不知周”,即是“忘”,忘了我也忘了我与物(蝴蝶)的分别,以此达到物我合一的物化,从而创造出了主客体完美统一的境地。
与“坐忘”紧密联系的另一具体体道精神就是“心斋”。徐复观先生认为: “心斋与坐忘,这是庄子整个精神的内核。”所谓“心斋”,即“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心斋即破除主观成见,一任心之自然,它讲究的是“虚”,也就是虚静,成就的是一种空明的心境。它要求的是对人自身的超越,以自然无为的方式保持心灵的虚静,达到忘我无己,去知弃世的境地。在这个过程中,内在与外在的界限被破除,个人的内心世界膨胀扩大,去除掉外物充而盈于天地之间。
“坐忘”和“心斋”共同作用以达到“游”的境界。“游”字在《庄子》中出现了近百次,徐复观认为,游是心无所系的“游戏之游”,而陈鼓应认为游心之说,是庄子的一种艺术精神入世的心态。今人另有一种说法则是:游是追求的过程,以及追求过程中所呈现的状态,它永远在无休止的旅程之中。
在此,我们将认定,游是庄子在超越了物我羁绊后的自由精神的一种高度体现,它表现为心与天地万物的共邀游,以此来达到悬解的境地。悬解出自《养生主》,“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古者谓是帝之悬解。”成玄英疏云:“帝者,天也。……天然之解脱也。”所谓悬,即倒悬,“天之刑”是也。然而悬解并不是逃避天之刑,而是安时处顺,无哀无乐,以求达到心灵的一种绝对超然,与天之刑共处却并不受其影响。因此,在整部庄子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他所倾心描述的那些至人、达人、圣人,大都是生理有缺陷但心灵超然的“畸人”。这种畸人便是超越了尘俗与道合一的得道之人,也是庄子之自然诗意的审美人生所达到的最高境界。(节选自《剑南文学:下半月》2009年第7期)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坐忘”是庄子个人精神修养方面的体道方式之一。
B.郭象的注指出了“坐忘”是忘我忘物,物我同一,从而达到精神上的绝对自由之境。
C.忘我忘物是超然脱俗,看淡生死、物我、贫富的基础,最终达到“物化”。
D.“坐忘”和“心斋”共同作用以达到“游”的境界,也就是“游戏人间”。

E.“畸人”是生理有缺陷但心灵超然,品德高尚的人。
下列对庄子诗意人生的生成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坐忘”和“心斋”是庄子诗意人生的生成的两大途径。
B.“坐忘”忘我忘物,超脱一切,看淡所有,从而营造出了一种诗意化的审美人生境界。
C.“心斋”以自然无为的方式保持心灵的虚静,达到忘我无己,去知弃世的境地。
D.“坐忘”和“心斋”共同作用以达到超越物我羁绊后的自由精神的“游”的境界。

根据文意,如何理解“悬解”在文中的含义?
根据文意,请分析“坐忘”、“心斋”和“游”三者之间的关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老羊倌的人生长跑
胡英
①每年,澳大利亚都会举行一场悉尼至墨尔本的耐力长跑,全程875公里,被认为是世界上赛程最长、最严酷的超级马拉松。这项漫长、严酷的赛跑耗时五天,参赛者通常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世界级选手。这些选手大多不到30岁,有耐克等知名运动品牌做赞助,拥有最昂贵的训练装备和跑鞋。
②1983年,耐力长跑赛场上,出现了一个名叫克里夫·杨的家伙。起初,谁也没在意他,大家都以为他是去那儿看比赛的。毕竟,克里夫已经61岁了,穿着条工装裤,跑鞋外面套了双橡胶靴。当克里夫上前领取他的运动员号码时,人们这才明白原来他是来参赛的。他将跻身l50名世界级选手的行列参加赛跑!这些选手压根儿没想到,还有一件令人称奇的事克里夫的教练竟是他81岁高龄的母亲耐威尔·冉。
③人人都认为克里夫不过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但媒体却颇感好奇,当克里夫拿到他的“64号”号码布,走进那群身着专业、昂贵长跑行头的运动员中时,照相机镜头对准了他,记者们开始发问:“你是谁?是做什么的?”“我是克里夫。来自一个很大的农场,在墨尔本郊外放羊。”又问:“你真的要参赛吗?”“是的。”克里夫点点头。“有人赞助你吗?”“没有。”“那你不能参赛。”“不,我可以。”克里夫说,“你知道吗,我出生在一个农场,家里买不起马匹和四轮车。每次暴风雨快来的时候,我都得跑出去聚拢羊群。有时候我得追着羊群跑两三天。虽然费工夫,但我总能追上它们。我相信我能跑这场比赛,不过五天时间,也就多出两天而已。我曾追着羊群跑过三天。”
④马拉松开始了,穿着套鞋的克里夫被专业选手们甩在了后面。观众席上发出阵阵笑声,因为他甚至不懂得正确的跑姿。他好像不是在赛跑,而是优哉游哉,像个业余选手那样拖着
碎步小跑。
⑤现在,这位以种马铃薯和放羊为生的没牙农夫开始在这场艰苦卓绝的赛跑中跟世界顶尖选手展开较量。全澳大利亚通过电视直播收看比赛的人们都在心中不断祈祷:赶紧把这个疯老头儿从场上劝下来。因为人人都相信,不等跨越半个悉尼,他就会累得气绝身亡。
⑥所有专业选手都很清楚,为了拼完这场耗时5天的比赛,你得跑18小时,休息6小时。可现在,老头儿克里夫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⑦清晨,当有关赛况的新闻播报出来时,又着实让人们吃了一惊。克里夫仍在比赛,迈
着碎步跑了一整夜,来到了一座名为米塔岗的城市。
⑧显然,克里夫从比赛第一天起就没有停过脚步。尽管还被远远甩在世界级选手后面,
但他还是不停地跑着。当他到达一个名为奥尔伯里的小镇时,有人问他对剩余的比赛有什么策略。他回答要坚持跑完比赛。
⑨他不停地跑着。每天晚上,他只能与领先的第一团队拉近一丁点距离。但到最后一晚,他超过了所有顶尖选手。到最后一天,他已经跑在了最前面。他以61岁的高龄跑完了悉尼至墨尔本的整个赛程,不仅没有一命呜呼,反而捧走了冠军奖杯,以提前9小时的成绩打破了纪录,成了国家英雄!举国上下的人们立刻爱上了这个放羊的61岁农夫,因为他以5天15时4分的成绩跑完了这场长达875公里的比赛,成功地击败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长跑运动员。而他并不知道比赛当中允许睡觉。他说,自始至终想象自己是在追逐羊群,与一场即将来袭的暴风雨争抢时间。
⑩克里夫创造的“杨氏碎步”因被认为更符合空气动力学、更省力而被超级马拉松选手纷纷效法。据悉,悉尼——墨尔本长跑优胜者中至少有3名是凭“杨氏碎步”取胜的。如今,悉尼——墨尔本马拉松赛中几乎没有人睡觉了。要赢得这场比赛,你必须像克里夫那样,日夜不停地奔跑。
(摘自《金秋》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自然段是对这次长跑的背景交代,写到许多大的知名品牌会赞助与后文克里夫的出场形成了对比。
B.克里夫的跑步姿势很难看,而且不专业,但是事实却证明这种跑步姿势符合空气动力学,马拉松选手们纷纷效仿。
C.本文写跑步开始前记者对克里夫的采访是为了证明克里夫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为了写出人们的势利,总认为只有知名运动员才能取得胜利。
D.文章⑧⑨段提到克里夫“没有停过脚步”“他不停地跑着”这是克里夫成功的秘诀。

E.文章倒二段用了插叙,最后一段为补叙,目的是为了说明克里夫的影响力,告诉人们只要不停地奔跑就能赢得比赛。
本篇报道的主体部分用了顺叙的方式,这样写有何作用?
从这篇报道中,你认识到要成功需要具备什么精神,请结合文本简要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纽扣  
(日)内海隆一郎
路边有个无人售货亭。杉田把自家种的萝卜、小油菜、胡萝卜等蔬菜摆在约有半张席大小的货架上。买菜的人把硬币投到用铁丝吊着的空罐头盒里即可。
  到无人售货亭来买菜的多为农田前面的小区或对面公寓里的人。因为这里的蔬菜比站前超市便宜得多,所以每天摆出的蔬菜从来没剩过。
  “嗨,又有一个!”
  黄昏时,杉田从铁皮盒往外倒硬币。他的手掌心有一个比百元硬币大一圈的黑色圆形纽扣。这颗纽扣好像用黑色贝壳做的,中间有呈井字状的4个穿线孔。放在明亮处,纽扣闪着美丽的光泽。
  “真不像话,用纽扣代替钱!”
  这一个月以来,已经发现3颗同样的纽扣。虽然没什么用处,但扔掉了可惜,所以随意用胶带粘在墙上。这是第4颗。
  在此以前,发生过几次拿走菜不给钱的事。杉田贴了张纸条,上写:“拿菜不付钱就是小偷!”从那以后,再没有丢过菜。
  “准是那个老太太。”
  他眼前浮现出在田里干活时经常看到的那个老太太。她清瘦,高个,有点驼背,拄着手杖,摇摇晃晃地走着。从那走路的姿态可以看出,她以前是个风姿绰约的女人。
  可是,只要她来买土豆、胡萝卜,钱盒里肯定有纽扣。
  “她是怎么想的,难道以为纽扣是百元硬币?”
  话虽这么说,但总不能在她往钱盒里投纽扣的刹那间把她抓住。“也许她真把这纽扣当成了百元硬币。”
  当杉田平静下来时,许久不见的女儿回来了。
  “嗨,这是怎么了?”
  女儿兴致勃勃地指着墙上的纽扣说。
  杉田阴沉着脸把事情讲了一遍,女儿两眼闪光。
  “这是用黑蝶贝做的纽扣,雕工也好。原来肯定是用在高级礼服上的。”
  “这么贵重?”
  “现在买,一个的价钱就吓你一跳。这样高级的扣子,可以卖……”
  杉田边听边想起了那个老太太走路的姿态。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杉田,小说写了杉田卖菜,写了杉田认为老太太误把纽扣当成钱,主要塑造了杉田的形象。
B.文中“她清瘦,高个,有点驼背,拄着手杖,摇摇晃晃地走着”说明老太太年老体衰,变得贫穷、孤独,过着无依无靠的生活。
C.小说中的杉田连续几次发现用纽扣代钱的行为,但都“总不能在她往钱盒里投纽扣的刹那间把她抓住”,是因为老太太行为隐蔽让杉田抓不到。
D.文中通过侧面描写来塑造老太太形象,制造悬念,让读者感兴趣,并产生丰富的思考和联想。

E.最后一段杉田“想起了那个老太太走路的姿态”呼应前文,暗示了老太太从前的身份地位。
小说开头两段有何作用?
结合文本分析杉田和老太太两个人物形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构思的诞生几乎没有雷同的。要解释构思的产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借重比喻。一些极其复杂的事情,若用比喻来加以解释,往往能收拨云见天的效果。有一次,人们问天文学家金斯我们的地球有多大年纪了。“你们想像一下,”金斯回答说,“有一座巍峨的大山,比方说吧,高加索的厄尔布鲁山。你们再设想一下,有一只小麻雀在山顶上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啄着这座山。这只麻雀把厄尔布鲁山啄光需要多长的时间,地球就已存在多长时间了。”
至于有助于领会构思是怎样产生的比喻,就简单多了。构思好比闪电。电日日夜夜在地面的上空积累,一旦空气中的电达到了饱和状态,一朵朵洁白的积云就会变成阴森的积雨云,于是从积雨云的稠密的带电的水汽中,便会爆发第一道火花——闪电。几乎紧接在闪电之后,一场暴雨便会倾泻而下。
构思就如闪电,产生于人的满含思想、感情和记忆的印痕的意识之中。所有这一切是逐步地、慢慢地积累的,等到电位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导致放电的现象。这时,意识这个被整个儿压缩的,还多少有点混乱的世界,便会诞生闪电,也就是说诞生构思。构思之得以产生同闪电之得以产生一样,往往只需要一个极为轻微的推动力。可能是一次偶然的相逢,可能是印在心中的一句话,可能是一场梦,可能是远方的呼声,也可能是水滴映射出来的阳光或者是轮船的汽笛声。
列夫·托尔斯泰看见了一株断掉的牛蒡,便爆发了闪电:产生了描绘哈吉·穆拉特的那部令人惊叹的中篇小说的构思。然而,托尔斯泰要是从未去过高加索,也没有听说过哈吉·穆拉特的事迹,那么牛蒡就无从触发他这个构思。唯其因为托尔斯泰心里对这个题材已有所酝酿,所以牛蒡才引起了他必要的联想。
如果说闪电好比是构思的话,那么豪雨就是构思的体现。体现为形象与语言的和谐的洪流。体现为书。
但是跟明亮的闪电不同,构思最初往往是模糊不清的。构思只可能逐步成熟,逐步吸引作家的才智和心灵,逐步趋于周密,趋于复杂化。但是所谓“构思酝酿”的过程却全然不像某些幼稚的人所想像的那种样子。这绝不表现为作家抱住脑袋坐在那里向壁虚构,或者独自一人像个狂人似的口中念念有词地踱来踱去。构思的形成和充实是个不间断的过程,每日每时,随时随地,在一切偶然的事件中,在劳动中,在我们“转瞬即逝的生命”的喜怒哀乐中,不停地进行着的。要想使构思成熟,作家决不可脱离生活,一味地去“苦思冥想”。相反,只有始终不渝地接触现实,构思才得以绽出鲜花。
(摘自康·帕乌斯托夫斯基《金蔷薇》有删减)
下面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引用金斯的故事,是为了告诉我们构思是如何产生的。
B.“几乎紧接在闪电之后,一场暴雨便会倾泻而下。”文中的这句话讲的是构思的产生如同暴雨的产生。
C.文章认为构思之得以产生往往只需要一个偶然的因素。
D.普希金曾说:“当时,这部自由的小说的远景,我虽然透过魔法的水晶,却仍然没有看得分明。”这句话很好地说明了文章最后一段谈的构思与明亮闪电的不同。

文章最后一段,画线的“那种样子”指的是什么样子?作者认为构思的过程应该像哪种样子?
请概括本文作者认为构思产生的过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记傅雷
杨绛
说起傅雷,总不免说到他的严肃。有一次,几个客人在客厅里谈得热闹,阵阵笑声,傅雷自己也正笑得高兴。忽然他灵机一动,蹑足走到通往楼梯的门旁,把门一开,只见门后哥哥弟弟背着脸并坐在门槛后面的台阶上,正缩着脖子笑呢。傅雷一声呵斥,两个孩子在登登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里逃跑上楼。梅馥忙也赶了上去。在傅雷前,她是抢先去责骂儿子;在儿子前,她却是挡了爸爸的盛怒,自己温言告诫。等他们俩回来,客厅里渐渐回复了当初的气氛。但过了一会儿,在笑声中,傅雷又突然过去开那扇门,阿聪、阿敏依然鬼头鬼脑并坐原处偷听。这回傅雷可冒火了,梅馥也起不了中和作用。只听得傅雷厉声喝,夹杂着梅馥的调解和责怪:一个孩子想是哭了,另一个还想为自己辩白。傅雷回客厅来,脸都气青了。梅馥抱歉地为客人换上热茶,大家又坐了一会儿,辞出,不免叹口气:“唉,傅雷就是这样!”
有人说傅雷“孤傲如云间鹤”;傅雷却不止一次在钟书和我面前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傅雷的自比,乍听未免滑稽。但傅雷这话不是矫情,也不是谦虚。我想他只是道出了自己的真实心情。傅雷曾告诉我们:某某“朋友”昨天还在他家吃饭,今天却在报纸上骂他。这种事不止一遭。傅雷讲起的时候,虽然眼睛里带些气愤,嘴角上挂着讥诮,总不免感叹人心叵测、世情险恶,觉得自己老实得可怜,孤弱得无以自卫。他满头棱角,动不动会触犯人;又加脾气急躁,止不住要冲撞人。他知道自己不善在世途上圆转周旋,他可以安身的“洞穴”,只是自己的书斋;他也像老鼠那样,只在洞口窥望外面的大世界。他并不像天上的鹤,翘首云外,不屑顾视地下的泥淖。傅雷对国计民生念念不忘,只潜身书斋,作他的翻译工作。
傅雷爱吃硬饭。他的性格也像硬米粒儿那样僵硬、干爽;软和懦不是他的美德,他全让给梅馥了。朋友们爱说傅雷固执,可是我也看到了他的固而不执,有时候竟是很随和的。他有事和钟书商量,尽管讨论得很热烈,他并不固执。他和周煦良同志合办《新语》,尽管这种事钟书毫无经验,他也不摈弃外行的意见。他有些朋友批评他不让阿聪进学校会使孩子脱离群众,不善适应社会。傅雷从谏如流,就把阿聪送入中学读书。
一九五四年在北京召开翻译工作会议,傅雷未能到会,只提了一份书面意见,讨论翻译问题。傅雷信手拈来,举出许多谬误的例句;他大概忘了例句都有主人。他显然也没料到这份意见书会大量印发给翻译者参考;他拈出例句,就好比挑出人家的错来示众了。这就触怒了许多人,都大骂傅雷狂傲。平心说,把西方文字译成中文,至少也是一项极繁琐的工作。译者尽管认真仔细,也不免挂一漏万,译文里的谬误,好比猫狗身上的跳蚤,很难捉拿净尽。假如傅雷打头.先挑自己的错作引子,或者挑自己几个错作陪,人家也许会心悦诚服。假如傅雷事先和朋友商谈一下,准会想得周到些。
傅雷对于翻译工作无限认真,不懈地虚心求进。他经常写信和我们讲究翻译上的问题,具体问题都用红笔清清楚楚录下原文。傅雷从不自满——对工作认真,对自己就感到不满。他从没有自以为达到了他所悬的翻译标准。他曾自苦译笔呆滞,问我们怎样使译文生动活泼。他说熟读了老舍的小说,还是未能解决问题。我们以为熟读一家还不够,建议再多读几家。傅雷怅然,叹恨没许多时间看书。有人爱说他狂傲,他们实在是没见到他虚心的一面。
傅雷翻译传记的时候,是在“阴霾遮蔽整个天空的时期”。他要借伟人克服苦难的壮烈悲剧,帮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他要宣扬坚忍奋斗,敢于向神明挑战的大勇主义。可是,智慧和信念所点燃的一点光明,敌得过愚昧、褊狭所孕育的黑暗吗?对人类的爱,敌得过人间的仇恨吗?向往真理、正义的理想,敌得过争夺名位权利的现实吗?为善的心愿,敌得过作恶的力量吗?傅雷连同他忠实的伴侣,竟被残暴的浪潮冲倒、淹没。傅雷已作古人,人死不能复生,可是被遗忘的、被埋没的,还会重新被人记忆起来,发掘出来。
(本文有删改)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傅雷两次偷偷打开门阻止孩子偷听大人讲话,呵斥赶跑他们,表明了他的严肃,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严父。不过这也表现了傅雷的孩子气。
B.梅馥一面抢先责骂儿子,一面挡住丈夫的盛怒,温言告诫。这些都表明她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与傅雷在本质上相同,只是策略不同。
C.杨绛对傅雷在北京翻译工作会议时大挑别人翻译谬误的做法提出委婉的建议,认为他的做法过于直接,应该先从自身去挑毛病。
D.在听从了我们的建议后,傅雷熟读老舍的小说来使自己的译文生动活泼,可惜没有再多读几家书,以致未能解决译笔呆滞的毛病。

E.本文通过记述和傅雷共同度过的时日,择取一件件生活小事,让我们感受到一个真实而生动的翻译家形象,也让我们反思那段惨痛的历史。
傅雷为什么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朋友们爱说傅雷固执,杨绛却认为他很随和;有人爱说傅雷狂傲,杨绛却说他虚心,这矛盾吗?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在文革初期,傅雷不堪受辱,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人认为傅雷应该忍受委屈活下来,这样会翻译出更多优秀的作品。你对此是如何看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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