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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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牛然
牛然是我们初中时的同学,他的脸上永远挂着谦和的笑。他长着一个大脑袋,一双大耳朵,穿着一双他老爸扔掉的大头鞋。平日上学,背一只他姥姥去菜市时,买菜用的大提兜兜。牛然的样子笨笨的,傻傻的。我们都说牛然有点傻。
“牛然,擦黑板去!”牛然听到我们的叫声,便会把黑板擦得一尘不染。不知道擦黑板,根本不必那么使劲,让自己一头一脸都是粉笔末。
“牛然,明天替我做值日。”次日早上,牛然便连玻璃也给擦了,连楼道也给拖了。不知道,那只是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值日,只要扫扫地就行。他卖了力气,还被我们骂得要死。
偶有时候,我们会心血来潮,想法气气老师,把老师教课用的书本里夹个小虫子,或在她的座位上画个小乌龟。老师发现,总会气鼓鼓地站在我们面前,把锐利的目光扫向我们,然后大声发问:“谁搞的?”全班举手,异口同声:“牛然!”然后哄堂大笑。
牛然也笑着,像是为我们担负着。老师自然不信:“牛然你说,是谁干的?你说谁,肯定就是谁!”老师望着牛然,满眼鼓励的目光。
牛然站起身,目光同样扫视大家。这时他说谁都行,说谁就是谁,不必太认真。平日班上,整他耍他,拿他开心的人多了。可他没有找出谁:“不知道。”牛然老实地向老师回答。
我们就知道牛然肯定会是这样回答,他肯定就会这么老实,这么蠢笨。牛然不会错怪任何人。不会抱怨任何人:“牛然,你怎么这个脾气,将来是要吃亏的!”老师对牛然愤愤。
一次下大雨,好大,好大的,学校前面的路全被淹没了,白茫茫一片。老师说,谁在前边带路?我们把牛然推在了前头。他几次摔在沟里,一身泥水,却微笑着,把我们一直带回家。一次班上野炊,要从家里带各种用具。老师分配了我们谁该带什么,是锅,是碗,是米,是面……下课了,大家蜂拥到牛然的面前,再把任务一一分配给他。
第二天,牛然背着锅和碗,米和面,油和醋……把他们家的东西都背来了。东西压在他的身上,似小山一样。牛然一头一脸汗水。老师惊得瞪大了眼睛,接着巡视我们,我们全都两手空空。牛然的样子,第一次让我们感到惭愧。
中学快毕业时,我们又长大了一些,多少懂得了一点人世问的道理。一次选班长,大家不知为什么,举手选的竟然都是牛然,特别的一致。老师看着我们齐刷刷的手臂,眼里含了泪花。我们也被自己所感动。我们知道,牛然不是班上学习最好的,牛然更不是班上最聪明的。甚至牛然什么也不能胜任。他是班里最笨,学习最差,做人最傻的。但我们却诚恳地愿意选他。
老师说,今后你们谁愿意帮助牛然做事?大家的手又都齐刷刷地举起来,我们都愿意帮助牛然。牛然是个班长,但班长的事,却由我们去做。
多少年过去,我们还时常想起牛然。想他的微笑,想他背着一身的锅碗瓢勺,想我们为什么要选他当班长。
其实,无论是在什么工作岗位上,有时我们反而爱选牛然这样的人做我们的上司。聪明的人,有能力的人,出类拔萃的人,我们的身边并不缺,甚至有的是。可我们不是担心,就是害怕,并不完全信任他们。在我们的生活里,都曾出现过与牛然相似的人。在许多领域里,我们面对某个关键人选时,有意无意中,我们会寻找像牛然这样的人去担当。至少我们希望能从某个人的身上,看到与牛然相似的影子。我们喜欢牛然。
我们自然不是看中牛然有点傻,而是他的善良,和从他身上,让我们一再品味到的对生活的那种真诚与待人的厚道。无独有偶,在世界许多显赫的行业,重要的领域里,大名鼎鼎的董事长,总经理,掌管大印的人物,不一定都是出类拔萃的,不少人反而更像我们的傻牛然。
为此,很多人大为惊奇,深感疑惑。总是发问,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当家掌权?甚至背后要去悄悄地了解他的阅历,问他曾经几何,做过何等的伟业。其实不必问了,因为人们从小到大,都会喜欢像牛然这样的人。不必担心,牛然的事,大家都会帮着去做。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牛然“穿着一双他老爸扔掉的大头鞋。平日上学,背一只他姥姥去菜市时,买菜用的大提兜兜”说明牛然家境贫寒
B.“牛然,你怎么这个脾气,将来是要吃亏的!”老师对牛然愤愤然是因为,老师认为牛然明明知道,却故意包庇做坏事的学生,一味怕得罪人,这样的老好人将来会吃亏的。
C.牛然什么也不能胜任,而我们却齐刷刷举手选他当班长。是因为我们大家都觉得愧对牛然。
D.文章作者反复提到“牛然的微笑”,是通过神态描写表现牛然是—个不计得失的真诚的人。

E.“在许多领域里,我们面对某个关键人选时,有意无意中,我们会寻找像牛然这样的人去担当。”这说明人都有嫉妒心,更愿意选比自己差的人去担当重任。
小说中的牛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从结构上看,作者运用了什么手法表现牛然这个人物形象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这篇小说以“傻牛然”为题,赞美了牛然这样的傻人,有人认为小说主题深刻,包含了生活的辩证法;有人认为,小说主题虚假、平庸,不利于弘扬正气。请选择一个方面,联系实际,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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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
去年在福建,仿佛比现在更迟一点,也曾见过雪。但那是远处山顶的积雪,可不是飞舞着的雪花。在平原上,它只是偶然的随着雨点洒下来几颗,没有落到地面的时候。它的颜色是灰的,不是白色;它的重量像是雨点,并不会飞舞。一到地面, 它立刻融成了水,没有痕迹,也未尝跳跃,也未尝发出窸窣的声音。这样的雪,在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诚然能感到特别的意味,谈得津津有味,但在我,却总觉得索然。“福建下过雪”,我可没有这样想过。
我喜欢眼前飞舞着的上海的雪花。它才是“雪白”的白色,也才是花一样的美丽。它好像比空气还轻,并不从半空里落下来,而是被空气从地面卷起来的。然而它又像是活的生物,像夏天黄昏时候的成群的蚊蚋,像春天流蜜时期的蜜蜂,它的忙碌的飞翔,或上或下,或快或慢,或粘着人身,或拥人窗隙,仿佛自有它自己的意志和目的。它静默无声。但在它飞舞的时候,我们似乎听见了千百万人马的呼号和脚步声,大海的汹涌的波涛声,森林的狂吼声,有时又似乎听见了情人的窃窃的密语声,礼拜堂的平静的晚祷声,花园里的欢乐的鸟歌声……它所带来的是阴沉与严寒。但在它的飞舞的姿态中,我们看见了慈善的母亲,柔和的情人,活泼的孩子,微笑的花,温暖的太阳,静默的晚霞……它没有气息。但当它扑到我们面上的时候,我们似乎闻到了旷野间鲜洁的空气的气息,山谷中幽雅的兰花的气息,花园里浓郁的玫瑰的气息,清淡的茉莉花的气息…… 在白天,它做出千百种婀娜的姿态;夜间,它发出银色的光辉,照耀着我们行路的人,又在我们的玻璃窗上札札地绘就了各式各样的花卉和树木,斜的,直的,弯的,倒的。还有那河流,那天上的云…… 现在,美丽的雪花飞舞了。我喜欢,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我的喜欢有如四十年来第—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但是,和老年的福建人一样,我回想着过去下雪时候的生活,现在的喜悦就像这钻进窗隙落到我桌上的雪花似的,渐渐融化,而且立刻消失了。
记得某年在北京,一个朋友的寓所里,围着火炉,煮着全中国最好的白菜和面,喝着酒,剥着花生,谈笑得几乎忘记了身在异乡;吃得满面通红,两个人一路唱着,一路踏着吱吱地 叫着的雪,踉跄地从东长安街的起头踱到西长安街的尽头,又忘记了正是异乡最寒冷的时候。这样的生活,和今天的一比,不禁使我感到惘然。上海的朋友们都像走工厂里的机器,忙碌得一刻没有休息;而在下雪的今天,他们又叫我一个人看守着永不会有人或电话来访问的房子。这是多么孤单,寂寞,乏味的生活。
“没有意思!”我听见过去的我对今天的我这样说了。正像我在福建的时候,对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雪的老年的福建人所说的一样。
然而,我还有一个更可骄傲的我在呢。这个我,是有过更快乐的生活的,在故乡:地上厚的积雪,是我的地毡,我在它上面打着滚,翻着筋斗。我把它捻成了团,捧着,丢着。我把它堆成了一个和尚,在它的口里,插上一支香烟。我把它当作糖,放在口里……
“没有意思!你这老年人!”我听见幼年的我对着过去的那些我这样说了。正如过去的那些我骄傲地对别个所说的一样。
不错,一切的雪天的生活和幼年的雪天的生活一比,过去和现在的喜悦是像这钻进窗隙落到我桌上的雪花一样,渐渐融化,而且立刻消失了。
然而对着这时穿着一袭破单衣,站在屋角里发抖的或竟至于僵死在雪地上的穷人,则我的幼年时候快乐的雪天生活的意义,又如何呢?这个他对着这个我,不也在说着“没有意思!”的话吗?
天呵,我们能再想了。人间的欢乐无平衡,人间的苦恼亦无边限。世界无终极之点,人类亦无末日之时。我既生为今日的我,为什么要追求或留念今日的我外的我呢?今日的我虽 说是寂寞地孤单地看守着永没有人或电话来访问的房子,但既可以安逸地躲在房子里烤着火,避免风雪的寒冷;又可以隔着玻璃,诗人—般的静默地鉴赏着雪花飞舞的美的世界,不也是足以自满的吗?
抓住现实。只有现实是最宝贵的。
眼前雪花飞舞着的世界,就是最现实的现实。
看呵!美丽的雪花在飞舞着呢。这就是我三年来相思着而不能见到的雪花。
(选自鲁彦《雪》,有删改)
文章具体描写了许多地方的雪,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条列出。作者认为哪个地方的雪景最美?为什么?
文章第三段主要从哪些角度描写上海的雪花?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作者反复说“没有意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表现了作者对眼前雪花的喜爱之情,给全文奠定了一种感情基调。
B.文章所表现的感情跌宕起伏,作者回想福建下雪时候的生活,觉得现在的喜悦就像渐渐融化的雪花一样,立刻就要消失了。
C.文章通篇使用对比的手法,和上海下雪时的生活所表现出的欣喜之情相比,北京下雪时的生活让作者感到惘然。
D.对于穿着一袭破单衣、站在屋角里发抖的或竟至于僵死在雪地上的穷人来说,即便是再美的雪花,也不能让人感受到快乐。

E.本文结构紧凑,首尾呼应。作者紧扣一“雪”字在回忆和现实中穿梭,使我们既欣赏到雪的那份清韵,又了解到生活的一种哲理。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心与手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身边摆满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即刻脸上浮现出妩媚的笑颜,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是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有人赚钱的好去处,所以——,当然警长的地位自然比不上大使,但是——”
 “大使,”姑娘兴奋地说道,“你可别再提大使了,大使可不需要做这种事情,这点你应该是知道的。你现在既然成了一名勇敢的西部英雄,骑马,打枪,经历各种危险,那么生活也一定和在华盛顿时大不一样。你可再也不和老朋友们一道了。”
 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我想这儿的空气适合于我。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你现在去不了东部太遗憾了。”她一面说着,一面重新整理好衣裳,恢复起仪态,“但我想你一定会继续旅行到内森维茨的。”
 “是的,”埃斯顿回答,“我要去内森维茨。”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地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文章第一节人物描写了三个人物。请指出本段人物描写所用的方法,并简要分析对这几个人物的描写在文中分别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分析划线句子两处破折号的作用,并续写诶斯顿想要说的话。
分析小说中警长的形象。

报 施
茅 盾
文书上尉张文安向师长请了长假,得了一千元盘缠,离开服务三年多的师部。回家路上盘算着钱的用途,他想到家后买头牛,给父母一个惊喜。
到家已经不早,两位老人兴奋得很,连夜告诉左邻右舍。第二天一早,探望的人挤满了张家堂屋。
他们七嘴八舌的把一大堆问题扔到张文安面前,使得这位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不晓得回答谁好!他笼统回答道:“好,都好,前方什么都好!”几位年轻人向张文安探听在前方打鬼子的同村人消息。
“不知道。”他摇头说,又怕对方误会,解释道:“你想,前方部队那么多?知道在哪一个战区哪一个部队呢?”
“早猜到你都不知道啦!”有人讥讽一句。张文安想辩白,一个老成的人插嘴道:“算了,我问一个人,要是不知道,那就算是个黑漆皮灯笼了。山那边村子里喂驮马的陈海清上前方,带着四匹驮马、一个伙计。”“陈海--清!”他记起来,自己还没上前方时,村里曾经议论陈海清丢下老母和妻子,带着四匹驮马万里迢迢的去打日本的事。“怎么不知道!”他戛然缩住,到了前方以后的陈海清究竟怎样?这名字早从他记忆中消褪了,但受不住人家嘲笑,勉强说:“他过得很好!”
问的人接着说:“唉,过得很好。可是他的驮马都完了。他儿子前年接到信,两匹给鬼子飞机炸得稀烂,一匹吃了炮弹,剩下一匹,生病死了,他要给驮马报仇,不把鬼子打出中国去他不回家!你说他过得很好,是个喜讯,他家里两年接不到他的信了。”
“原来是--”张文安惘然,感到众人的眼光都射住了他,忙改口道,“原来是两年没信了。陈海清是好人,炮弹有眼睛,不打好人!”他越说越兴奋,“我想他应该是一个上等兵了,也许升了排长。”“老天爷还有眼睛!”众人赞叹说。张文安伸手抹一下头上的汗,一笑,不再出声了。
午后,浮云布满空中,淡一块,浓一块,天空像幅褪色不匀的灰色布。张文安到集市找董老爹,董老爹告诉他“千把块钱只好买半条牛腿”。一千元如何运用的打算整个儿被推翻了!他带着满肚子的懊恼和气愤走出市镇。
云阵似乎降得更低了,好像直压在头上,呼吸不方便。张文安懒懒地,不情不愿地回家。一个年轻人奔过来,杂七夹八说一大篇,是陈海清的儿子,刚到他家里去过,希望多晓得一些父亲的消息。
“你是陈海清的儿子?你父亲带着四匹驮马到前方?”张文安惊讶地说。年轻人的兴奋和快乐感染了他,他忘记了自己和陈海清在前方并未见过一面,压根儿不知道这个人在什么地方,“了不起,你父亲是一个英雄!”他随口回答了年青人喜不自胜的询问。
陈海清的儿子说:“我祖母还要问你一些话。她老人家不亲自听见不放心。”
张文安突然心一跳,像从梦中醒来。呆了半晌,才看清在自己面前的,除了那儿子,还有一位老太太和一位有病的中年妇人。
“妈妈的病是急出来的,”儿子说,“今天听得喜讯,就精神多了!”
“谢天谢地,到底是好好儿在那里,”老太太脸上的皱纹展开了。“好人总该有好报!”那病人喃喃地说。
张文安见祖孙三代高兴,心中惴惴不安,支支吾吾编造陈海清的生活状况;又将陈海清编派在某师某营某连,大胆地给陈海清创造极有希望的前途。
祖孙三代静静地听着,虔敬而感奋。老祖母颤声问道:“张先生,海清没有请你带个信来么?”
张文安窘住了,一只手无意中碰到藏在贴身口袋里那叠钞票,莫明其妙地兴奋起来,大声说:“信没有,带了钱了!”
老祖母和孙儿惊异地“啊”了一声,中年妇人轻声吐了口气。
张文安心突突地跳,从贴身口袋里掏出那一叠票子,心跳得更厉害,慌慌张张地把它塞到陈海清儿子手里。
“啊,多少?”那年轻人问。
张文安没回答,老太太插嘴:“嗯,这有五百罢,海清……”还没说下去,张文安的回答吓了她一跳。
“一千!”张文安从牙缝里进出两个字。祖孙三代齐声问道:“多少?”
“一千,够半条牛腿了。”张文安说,心里有一种又像痛苦又像辛酸的异样感觉。
老太太哽咽了,中年妇人低声啜泣,年轻人捧着票子发愣。张文安松一口气,好像卸脱了一副重担,从祖孙三代颤声道谢的包围中,逃也似地走了。(有删改)
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画线处两次写“云”,有什么作用?
小说为什么以张文安把一千元给了陈海清家人结尾?

阅读下面现代文选段
我们在17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留海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惟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10万字一本本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罗!”震醒过来,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0.5.13
请结合文中加点字的两句话,简要说明本文在语言上的特点。


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概括文章中两代人在17岁时各自的特点。


作者在文中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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