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肖复兴的《生日的翅膀》一文,回答问题。
①儿子提出今年的生日不在家里过,要自己和同学们一起过。16次生日,他都是在家里和父母一起过的,这一次,他要离开家,离开我和他妈妈,自己去过了。我知道,儿子长大了,随日子一起长大了,但心里多少有些失落。
②儿子的这次生日,早在半个多月前就开始和同学们紧锣密鼓地筹备了。自己动手,比在家里我们帮他过生日要认真,也要有兴趣得多。他们找到一家小饭馆,物美价廉,环境也不错。那一天生日的时候,他一清早就出去了,准备先到北海去划船,然后再去聚餐。那些同学也早就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来,热线联系,为他准备好了生日礼物。一位同学为了他这个生日,本来全家要到北戴河去避暑疗养,任爸爸妈妈一劝再劝,愣是毫不犹豫,留下来陪他。另一位同学和家人在西安度假,电话里得知他的生日,赶在他生日那一天回到北京。而又一位同学怎么找也找不到,以为刚放暑假时曾经对她讲过的生日的事她忘记了,便不抱希望。谁知生日的前一天晚上,这位同学打来电话,她是特意从老家赶回来,刚刚进家门…… 
③这就是孩子!只有孩子才会有这样的热情,这样的认真,这样的纯真,将一个普通的生日化作了一种友谊、一种承诺、一种象征。如果我是儿子,知道有这么些同学如此对待自己的生日,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家和同学们聚会在一起。当我知道这一切,我不再责备儿子,而是有些羡慕他。
④生日那天,儿子和他的同学在那家小饭馆里一直热闹到很晚。这一次他的生日,家里缺少了他,一下子显得冷清了许多,但我可以想像得到,儿子那里点燃的生日蛋糕上的红红的蜡烛在跳跃着生命的火焰,那里洋溢着只有青春才会拥有的活力、朝气和欢乐。我知道,这是家里无法给予他的。家里可以给予他无限的温馨、欢快和富有,却难以给予他这些。一片叶子即使在再温煦柔和的风中也难奏响悦耳的乐章,只有一棵树上那一片片叶子聚会在一起,才会在风中飒飒细语,诉说着话题,摇响着一片他们彼此听得懂的动人的音乐…… 
⑤那天晚上11点多的时候,儿子在那家小饭馆里给我打来一个电话,嗡嗡的话筒里,可以听得见欢笑声,想来儿子他们玩得正开心。儿子告诉我:他们正聊到兴头上,他想今天晚上不回家住了,他要到一个同学家去住,可以接着兴致勃勃地聊个海阔天空。他问我行吗?我该怎样回答?我能说不行吗?我虽然有些不大情愿,有些无可奈何,但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儿子生日这一天惟一向我提出的要求。
⑥即使我多少有些伤感,但孩子毕竟已经长大,比我们想像得要快。再美好温暖的家,也只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站,孩子总是要像鸟一样,离开家飞走的。我知道这时候送给孩子最好的生日礼物,就是送他一副飞翔的翅膀。                          (选自《语文早读课本》九年级上)
文中围绕儿子16岁生日而引发的一连串的心理活动。请结合课文内容,完成下列表格。

a
儿子提出要自己和同学们一起过生日

b


c

冷清了许多
d


联系具体语境,回答下列两小题。
(1)请说出你对第③段中加点词语“羡慕”的理解。
(2)简要说说第④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题“生日翅膀”。
阅读下面的链接文字并回答问题。
【链接】“这头奶牛太孤单了!”她终于吐露了真情,“我的小村庄上就只有这么一头奶牛,它又没法同别的牲口在一起,所以我就想到不如把它带到集市上来,至少可以让它跟同类聚聚,散散心。是这样的,真的,我们就到这里来了。但是我们不是来做生意的。既然已经弄成这样,我们只好回去了。不过,我刚才应该讲一句‘对不起,我很抱歉’。好吧,再见了,谢谢你。” (选自丹麦小说家约翰尼斯·延森《安恩与奶牛》)
本文中的父亲与链接材料中的安恩,在人物性格上有什么相同点?这两部作品主题有什么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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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故乡的芦苇
离开故乡许多年,最让我魂牵梦绕的是一片青青的芦苇。
那一片芦苇在村子的西面,因此我们的村子叫“西苇子”。小小的山村风景非常优美,它背靠一座巍峨的大山,怀抱一轮圆月似的清泉。冬天,大山像一面巨大的屏风,将凛冽的寒风挡在大山之外,即便雪花飘飘,村里也不会寒气逼人;春暖花开的季节,大山就成为一个绿色的摇篮,葱茏的绿意就从那里流淌出来,将小山村濡染得眉清目秀,清爽可人。最妙的是村子西面那个冬夏长流的泉子。方圆几十米,聚起一碧幽幽的泉水,像一块玲珑的翡翠,晶莹在村里人的心头。泉子像一轮圆圆的月,只是在西侧留下一个小小的缺口,似乎被嘴馋的孩子咬掉了一块。清澈的泉水就日夜不息地从那里流出,流向更远的地方,滋养了一片青青芦苇。
到了夏天,青青芦苇长起来,就在大山的怀抱,抒写出一片蒹葭苍苍。那一片青青芦苇牵着我眷恋的目光,藏着我儿时的梦。那青青的芦苇就是山里健壮的孩子,在温暖的阳光里疯长着,眼看盛夏刚至,便已茂密而幽深。远远望去,像是一朵墨绿的云,贴在村子的额头上。这片青青芦苇不但为村子增添了幽幽绿意,也是一个天然的避暑胜地。每当酷暑难耐的时候,村里的孩子们就钻进茂密的苇丛,玩起八路捉鬼子的游戏。无论天气如何炎热,苇丛里永远是凉爽而迷人。到了白露为霜的季节,芦苇吐出长长的芦花,在微风中起伏,如千里春潮起,万顷银浪来。夕阳下,橘红的霞光在芦花上舞蹈,朦胧出一片迷离的韵致。而不知从何处传来悠悠的笛声,叫人平添了几分惆怅。
鸟儿被这景色所吸引,从大山的外面翩翩飞来,在这里筑巢生蛋,繁衍后代。很多时候,那些精致的鸟蛋成了孩子们的美味佳肴。而老人们则更关心什么时候把那长长的苇叶收回,留待明年包一锅飘香的粽子。
对于故乡的思念,就像窖藏的老酒,岁月越悠长,味道越浓厚。这一年,又到了粽子飘香的时候,终于被强烈的乡情所牵引,驱车回到久别的故乡。
望见了那座苍翠的大山,望见了那片青青的芦苇,望见始终缭绕在心头的炊烟,望见了那扇熟悉的大门。脚步软了,心儿暖了,“近乡情更怯”,我终于见到了久违的故乡。
月是故乡明,今夜月不圆,月色却分外皎洁。把小小山村映照得清幽剔透。本想踏月去村头那片青青的芦苇地,寻访童年的梦境。推开门,却见一院盈盈月光,映照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满头白发的老母亲在月光下包粽子。
她背对着我,坐在一个小方凳上,她的身畔有序地摆放着几个大小不等的盆。那个大一点的盆里盛着洁白的江米,盈盈的一盆泉水泛着明亮的月光,天上那月亮好像就是从这盆里生出的。大盆的两侧,一盆里整齐地摆放着长长的苇叶,不用问,那一定是来自村边的芦苇地;另一个小盆装满了红枣,那一颗颗用泉水浸泡的枣,圆圆的,红红的,多像一颗颗圆润而鲜活的心啊。
母亲低着头,专注地包着粽子。她先从盆里拿出两叶苇叶,叠好,拢起。然后又伸出一只手捞出一把江米,放入拢起的苇叶里,再挑出一颗红红的大枣,塞在江米中,双手三下两下就包成一个三角形的粽子。最后又拿起一根细细的马莲,一手抓住已经包好的粽子,一手将马莲紧紧缠绕在粽子上,一圈,两圈,用一根细细的马莲把对儿女的牵挂,对儿女思念紧紧地缠绕在那个小小的粽子上。包好缠完,她似乎很满意,把包好的粽子放在明亮的月光下端详了一会,轻轻放在另一个盆子里。
不一会儿的功夫,江米少了,枣儿少了,粽子装了满满一盆。母亲抬起头,用手理一理有些纷乱的白发,一边用手捶一捶有些酸痛的腰,一边端详着那满满一盆粽子,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我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我在虔诚地拜读一幅温馨的画,我在默默地瞻仰一个感人的镜头。A我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静静观看,我要用泪水将这朴素的底片好好冲洗,永远刻印在我的心底。我要用心牢牢地封印、存档,让这温馨而动人的一页永不褪色。
我的白发亲娘啊,你哪里是在包粽子,那粽子里包的哪里是一粒粒江米,那是天地都难以盛得下的深情。那不是一颗颗红枣,那就是你那不肯衰老的心。你知道我明天一早就赶回城里,你就在皎洁的月色里为我包起了粽子。你是将人间最为美好的情感包进粽子里,叫儿女们慢慢品尝;你是在叫我们知道,天地有疆,母爱无边,时光易逝,亲情不变。泪光中,看着披一身洁白月光的母亲,看着母亲那俯仰有致的动作,看着母亲被时光漂白的头发,看着母亲那已经有些佝偻的身躯,我想起了孟郊的那首《游子吟》,想起了那句“儿行千里母担忧”……
我终于明白了,我何以对故乡那片芦苇念念不忘,因为那片青青芦苇的边上有一个美丽的小山村,那个小山村里住着我的白发高堂。
阅读全文,说说文章以“故乡的芦苇”为题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②段对故乡小山村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第⑨段的内容。并分析本段主要使用了什么描写方法,其作用是什么?
仔细阅读文章第11段,说说你是如何理解划线句的。
阅读邹韬奋《我的母亲》的最后一节,结合文章的最后一小节,探究这两小节的异同点。(可以从表达的感情、表达方式等方面来探究)
我的母亲只是一个平凡的母亲,但是我觉得她的可爱的性格,她的努力的精神,她的能干的才具,都埋没在封建社会的一个家庭里,都葬送在没有什么意义的事务上,否则她一定可以成为社会上一个更有贡献的分子。(邹韬奋《我的母亲》)
相同点:
相异点: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花儿要开了
蓝月
那株花在窗台上。离他大约有3米的距离。他靠在床头只要平视就能看见它。此时有一只小鸟停在窗台,朝里面探头探脑地张望。
没多久,小鸟还是飞走了。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他仿佛看见时间正飞快地跑向他生命的尽头。他不是特别害怕,只是有点无聊。姐姐上学了,爸爸上班了,家里只剩下他和那株花。
那是一株月季。姐姐路过花木市场时发现了它。它被人遗弃了,姐姐捡回来种在一个白色的瓷盆里,细心地填土浇水。花儿枯黄萎靡,他觉得像极了他现在的样子。姐姐说:“不怕,这株花一定会活得好好的,就像弟弟你一样。”
经过姐姐的侍弄,花儿真的返青了,一天比一天有精神。他很开心,他问姐姐:“这株月季会开花吗?”姐姐很有信心地点点头,说:“当然。”
风从窗子里吹进来,花儿轻轻晃动。在一个枝丫间似乎鼓出了一个小小的绿色的花苞。他为他的发现而激动,他很想走过去,为它浇浇水,或者抚摸它一下。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现在他连坐着都很费劲,只能半躺着。忽然,他看见有一片叶子出现了锯齿状。“有虫子!”他发出一声惊呼。是虫子,一条绿色的长着小绒毛的虫子,它正快速地噬咬着花的叶子。他仿佛看到花皱起了眉头,发出细微的呻吟。他把书敲击出很响的声音,企图把虫子吓跑。显然没用,虫子根本无动于衷,继续贪婪的啃噬。情急之中,他竟然扶着椅子站立起来,并用手搬动椅子,一点一点移过去……
窗户前有一张桌子,是他和姐姐写字用的。快够着了,他伸出手……失去了手的支撑,身子在顷刻间倾斜,椅子重重地砸在他胸口……
他醒来时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医生护士不停地忙碌着,父亲和姐姐眼里含着泪水。他故作轻松地笑笑,说:“我真没用。”姐姐搂住他,眼泪就像两汪清泉不住地往外涌。她说:“好弟弟,你是最棒的,你一定会好起来。”是的,他很棒。他的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他短跑比赛得了第一名。可是这都过去了,留给他的是美好的也是沉痛的回忆。
这一切的转变只是因为他摔了一跤。让他摔跤的罪魁祸首是一颗小石子。那颗小石子小得不能再小。他可以轻松地一脚把它踢上天,或者捡起来准确地砸中操场外面那颗大树上的鸟巢。所以当时他一点也没有担心,只要屈腿撑地,就可以直接从地上蹦起来。他真的这样做了,可是这次没有成功,他的腿像两团棉花。他想也许腿有点痉挛,他用手捏了几下,重新屈腿撑地……一次、二次、三次……
他愤怒了,使劲捶打,他感觉到了痛,只是痛,痛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开始害怕,他的泪水涌出来。教室近在咫尺,现在他只能用目光接近。老师打电话叫来了父亲。父亲赶紧送他上医院。
“突发性重症肌无力。”医生皱起了眉头。父亲说:“啥?是不是腿抽筋?”
“不是。这是一种疾病。肌肉失去运动能力,直至肌肉萎缩,完全瘫痪。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是啊,他只有十岁,十岁的他再也不能站起来。
他虚弱地闭上眼睛,又慢慢睁开,一滴泪从眼角滑落。他说:“姐姐,那株花上有一条虫子。”姐姐说:“没事,我一会就捉了它。”他说;“你马上去。”姐姐说:“好,我马上去。”他说:“姐姐,那株花长出花苞了……你把花儿搬过来好吗?我想看它开花。”他的眼神充满期待。姐姐连连点头,说:“好。你等着,你一定会看见花开的。”
姐姐是跑着回家的。花儿枝丫间果然有个花苞,顶端红艳艳的,很快就会绽放。弟弟说的虫子早已不知去向。姐姐抱着花拼命往医院跑,一边跑一边喊:“弟弟,花儿要开了。”
(选自《郑州日报》,有删改)
本文在记叙过程中有两条线索并行,请提取出这两条线索。
“是虫子,一条绿色的长着小绒毛的虫子,它正快速地噬咬着花的叶子。他仿佛看到花皱起了眉头,发出细微的呻吟。”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8—11段插叙了什么内容?有什么作用?
结合文意,说说题目“花儿要开了”的双重含义。
小说中的“他”具有怎样的特点?

阅读《为了音乐,请你留下来》一文,完成后面问题。
⑴二战期间,在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关着一个年轻的小提琴爱好者沙尼克,他被关进集中营已有两年了。两年中,他从未停止“拉”小提琴,虽然没有琴,也没有琴弓。在集中营枯燥乏味而又时刻被死亡窒息的漫长日子里,白天,沙尼克做苦工,到了晚上,等其他的囚犯都睡下了,他将腿从床边垂下来,抬起下巴,双手摆出拉琴的姿势,开始“演奏”舒曼、勃拉姆斯和莫扎特的乐曲。
⑵黑暗中,沙尼克可以“听见”欢快的音符在他周围的空气里跳动……
⑶这天深夜,沙尼克正在忘我地练琴,一群新来的囚犯被关进了他所在的囚室。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一名叫马斯特的囚犯把目光投向沙尼克,从他的眼神里,沙尼克得到了这样的信息:你的小提琴拉得非常动听。是的,沙尼克可以肯定,他从马斯特那里得来的就是这个信息,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却又真的发生了。后来,沙尼克向新来的囚犯打听到,马斯特是一位造诣颇深的犹太籍小提琴演奏家。
⑷沙尼克兴奋不已,多少个日子以来,没有人能够听到他演奏的乐曲,没有人能够与他产生共鸣。如今,马斯特来了,他的知音来了,这是上帝连给他的礼物,第二天晚上熄灯后,沙尼克坐在床边轻声呼唤:马斯特……
⑸没有回音。
⑹沙尼克只好放弃了找马斯特交谈的念头。他坐在床边,伸手抬臂,又开始如痴如醉地“演奏”小提琴。他用想象中的琴弓拉了舒曼的一段悠长而跌宕的慢板,接着又突然变成勃拉姆斯的一段快速的回旋曲。他闭上眼睛欣赏着,感受着……当沙尼克睁开眼睛,他已经演奏完了莫扎特的一个短而急促的乐章。突然,沙尼克的手臂停下来了,他发现马斯特正侧卧在床铺上,面向他,闭着双眼,手指随着冥冥之中沙尼克的音乐在床板上轻轻叩着节拍。发觉沙尼克的“演奏”突然停止,马斯特睁开了眼睛,对正看着自己的沙尼克竖起了大拇指。
⑺第三天晚上,马斯特和沙尼克坐在各自的床沿边,两手悬空,一起拉起了科莱利的乐章。他们拉出的音符如同交错在一起的两根玫瑰藤蔓,在结尾的一个音符上盛开出一朵美丽的花。他们一直拉着这个音符,可能比科莱利期望的要长一些;沙尼克和小提琴家都不愿意结束今晚的二重奏。
⑻以后的每天晚上,马斯特和沙尼克都会一齐演奏科莱利的这段乐章,他们陶醉于美妙的音乐中,闭起眼睛享受着他们的二重奏;音乐让他们忘记了这是在纳粹集中营里。
⑼一天晚上.一群纳粹士兵冲进了沙尼克的囚室。凡是被他们念到号码的囚犯,生命都将走到尽头。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沉重的呼吸声充斥着整间囚室。
⑽当最后一个号码念完,坐在床沿的沙尼克突然紧张起来。他记得,最后一个念出的号码正是马斯特的号码!果然,马斯特正慢慢地爬下床。天啊!沙尼克的喉头里发出一丝呻吟,这难得的知音,这上帝赐给我的礼物今晚就要消失了吗?
⑾突然,沙尼克飞快地滑下床铺,站到了还未下床的马斯特身边,伸出双手做了一个拉小捉琴的动作。“留下吧,”沙尼克轻声对马斯特说,“为了音乐,请你留下来!”
⑿马斯特睁大眼睛,摇摇头,正要说什么,沙尼克已经走到了纳粹士兵的面前,缓缓地走出了囚室,走进了黑夜……
⒀不久,苏联军队解放了奥斯维辛集中营,小提琴家马斯特幸存了下来。
⒁和平的日子里,马斯特在世界各地举办了无数场音乐会,场场爆满。他的琴声震撼着人们的灵魂,他用琴弦上跳荡的音符讲述着希望、爱和春天,讲述着孩子,讲述着和睦的家庭,讲述着这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
⒂马斯特的每一场音乐会都保留着一个特殊的节目:在骤然昏暗下来的舞台灯光里,他轻轻放下手里的小提琴,慢慢闭上双眼,两臂悬空,激情地“演奏”那段早已渗入他灵魂的科莱利的乐章。那个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回响:“为了音乐,请你留下来。”
阅读选文后,在下面方框中补全故事情节。

a
起初两年
沙尼克在集中营里用“拉琴”排遣苦闷。
b
马斯特来了以后
沙尼克偶遇小提琴家马斯特,二人成为知音。
c
纳粹士兵报完囚犯号码后

d
解放后

请结合具体语境,回答下列两题。
(1)第⑺段中的划线句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4分)
他们拉出的音符如同交错在一起的两根玫瑰藤蔓,在结尾的一个音符上盛开出一朵美丽的花。
(2)联系上下文,说说⒂段中“特殊的节目”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沙尼克的形象。(4分)
阅读下面的链接文字并回答问题。
【链接】
忽然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
他(韩麦尔先生)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放学了,你们走吧。”(都德《最后一课》)
本文最后一段与链接材料都用了什么方法刻画人物?并分别说说两位作者用这样的方法刻画人物的意图。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莫言被幸福烦恼并非矫揉造作
获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遭遇到了幸福的烦恼。被各大媒体采访,被央视记者追问“你幸福吗”,被陈光标隔空喊话要赠与豪宅等,莫言烦恼强势袭来,因疲于采访无奈下宣称不再接待任何人。
莫言称遭遇幸福烦恼,并非其在矫揉造作。当记者追问“你幸福吗”时,莫言回答“我不知道”,这才是实实在在的“真相”。幸福是什么?智者见智仁者见仁,难有标准答案。获大奖后遭遇烦恼被“骚扰”,莫言既幸福又不幸福,是真实而又真诚的反应。
幸福,是个心理过程,幸福,和钱有关,但幸福感,花钱买不来。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列为五层: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在我看来,幸福感则是渗透各层面的综合需求,虽与财富紧密相关,但各层面的幸福更需要有效感知。如,鹿特丹的社会学家研究就认为,冰岛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在烈日下不得不工作的痛苦。伦敦经济学家则认为,孟加拉人最幸福,因为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永远达不到高度“饱和值”,他们对未来永远充满憧憬,穷但快乐着。再如,闻信莫言想用诺奖在北京买房后,陈光标欲豪爽掷豪宅,试图让莫言幸福,而莫言却并不感觉幸福,反而坚守做人原则表示,无功不受禄,回绝好意。如此的回合,张弛有力更彰显出不同的幸福理念。
你幸福吗?其实答案也简单---舒服了就幸福,不爽了就不幸福。经济学上的幸福指数告诉我们,幸福=可感知幸福/欲望。欲望越大,幸福指数则越低。一个人的幸福感,很多时候就在于自己如何去想。因此,调节幸福的心理感受,至关重要----追求名利、拼命赚钱,或是一种幸福;工作向上看、生活向下看,也是一种幸福。能在相同条件相同境遇下,活得更开心一些,多想想已拥有的,少觊觎难以得到的,就会快乐幸福很多。
对莫言来说,让他开开心心写作,或许远比让其面对镜头回答“你幸福吗”的提问,快乐得多,也幸福得多。
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划线句中冰岛人和孟加拉人的例子是否可以删掉一个?为什么?
请用简洁的语言叙说本文的论证过程。

阅读《转基因技术的利与弊》,完成后面问题。
①近日,华中农业大学举办了首届“黄金大米品尝大会”。与我们往常见到的白色大米不同,这次供人品尝的却是金灿灿的大米饭。据介绍,这是利用转基因技术培育出的新品种大米。转基因技术到底是人类的福音还是隐患?人类如何正确认识转基因技术呢?
②转基因技术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过去改变植物的品种主要是通过育种,这种传统的育种方式需要的时间长,并且必须一次一次地进行选育。而转基因技术就不同了,可以选择任何一个目的基因转进去,就可得到一个相应的新品种,不用再花那么长的时间筛选了。
③再次,通过转基因技术可培育高产、优质、抗病毒、抗虫、抗寒、抗旱、抗涝、抗盐碱、抗除草剂等特性的作物新品种,以减少对农药化肥和水的依赖,降低农业成本,大幅度地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改善食品的质量,缓解世界粮食短缺的矛盾。例如美国栽种一种含有抗虫基因的马铃薯,可使大量减少杀虫剂的使用,生产成本较之以往有明显降低。阿根廷播种转基因豆种后,大豆抗病和抗杂草能力大为增加,使用农药和除草剂的量减少,大豆的产量大幅增加18%。
④任何一项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有它的两面性,转基因技术同样不能例外。据报道,有些转基因生物产品可能含有有毒物质和过敏源,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严重的甚至可以致癌或导致某些遗传疾病。
⑤大量的转基因生物进入自然界后很可能会与野生物种杂交,造成基因污染,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这种污染对环境及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比其他任何因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都难以消除。例如:抵抗除莠剂的转基因油菜会使野生芥菜受到传染,从而使野生芥菜对除杂草措施不敏感。
⑥令人不能忽视的现状是,当国外反对转基因食品的运动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就其安全问题已经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我国的大多数消费者尚没有明白过来“转基因”为何物。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认识转基因食品,不仅仅是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转基因食品的健康发展。(选自中国科普网,有删改)
文章谈的是转基因技术,为什么第①段从首届“黄金大米品尝大会”说起?
指出下列说法中的错误,并简述理由。
⑴第③段中划线句子仅运用了举例子的说明方法,说明美国栽种的这种具有抗虫基因的马铃薯确实能抗虫害。
⑵第④段中加点的“可能”这个词,说明转基因食品是有毒的,“可能”这个词是可以去掉的。
请分别概括出文中转基因技术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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