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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人独立
王开林
忧郁,是一个像《红楼梦》中林黛玉那样病态,伤感却又美丽无匹的词语,毫无媚俗的情调,我轻易是不敢去碰触的。哲人说:凡夫俗子只配有寻常的喜怒哀乐,至于忧郁,它是思想者伤口上的碘酊。我因此而惶恐了,我实在称不上一个思想者,但偶尔感受到一种悒悒的潮水漫过自己的心怀,那又是什么?
先前,朋友太多,如草地上的聚餐,一起嬉游笑闹,真的无忧无虑,浪掷自己大好的日子,竟似挥霍他人手中的金钱,不知节制。后来,朋友们风云散尽,才觉到那些闲暇只是一季的落花,再也追悔莫及。
一个读书人,竟忍心让书籍蒙上厚厚的灰尘和密密的蛛网,竟忍心看它们旷夫怨女似的神情。往日,我最喜欢在书籍中勾留,且心旌不为世事所摇动。然而,那种恬适的情趣终被琐碎无聊的生活蚕食殆尽。
初春的薄暮,轻寒翦翦,细雨霏霏。我独倚小窗,听喜雨的燕子在低空中呢喃,它们嬉逐着,迟迟不肯归巢。心中空净得像一片幽谷,哪怕是一只蜜蜂的嗡鸣都能在里面激起回响。此刻,有幻觉飘然而至,它引领我进入岑寂的旷野。
“前面有一颗花树,后面有一丛荆棘,站在原地,你可以说出自己的愿望。”
我走向花树,丝毫也没有踌躇。
灼灼的花朵,如蓬勃的火焰,这也是一种燃烧,最美丽的事物一旦燃烧,就注定不会留下果实。“火光”渐渐地微弱了,渐渐地暗淡了,最后,它们纷纷凋零。
“我若选择的是那些荆棘又会是怎样的情形?”
“你将得到甘甜的刺莓。”
我开始有一些懊丧。然而,花朵飘谢,我还可以独对空枝;刺莓非我所求,我只有远离它。
四月的薄暮,一声悠悠的叹息在心头萦绕,久久不绝。一个女孩就在这时走过我的窗前,宛如我最熟悉的影子惊鸿一瞥,就悄然消逝了。
不如什么都不想,只让四月的细雨在心中浅浅淡淡的描,描出一些朦胧的印象,犹如昔年的一张笑脸,几乎经不起轻轻的一抹。
她执意不肯与我在同一个屋顶下生活,但她乐意有一方天空,一片草地暂时属于我们。执手相看,久久无话,没有一点点欲念;在那一刻,便是死去也决不会遗憾。
她说:“你明白就可以了,一个人走进你的心里去,又从你的心里退出来,她不曾带走什么,也不曾留下什么。”
我一直就在那颗花树下接受它飘零的情意,拾起一片片落红,拾起那些欲说还休的日子。她已经消逝了,像一声和弦。在初春的薄暮,追忆往昔,她总是一个影子,无法还原为清晰的形容,我只能把她看做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光亮,揣在我的心中。必得暂时抛开世俗的杂念,才能觉到它的存在。
“溺水时,一定要呼喊我的名字!”
简直就像神谕一般,四月的细雨又唤回了那份亲切的感知,她将一绺湿发绕在手指上,那是最后一次见面。
“很久以后,你将在某个雨日记起我,那时,我已经老了,你记起的却依然是我年轻时的样子。”
真的,只有在雨日才偶尔忆起她,一个不肯屈就于生活规范的女孩子,一个逃避感情羁绊的女孩子。在远方的都市里,她仍然独拥着许多的梦想而不肯沾染世俗的尘污吗?
我记忆的深处,就只有一痕淡淡的影子,在微雨中,在花树下,她悄然独立。
文章第一段中说“我实在称不上一个思想者,但偶尔感受到一种悒悒的潮水漫过自己的心怀”。从文中看,作者有哪些“悒悒”的心绪?
试概括文中女孩的形象(不超过25字),并说说你对她的看法。
文中4—10节写“幻觉”,其实是一个关于人生道路的的隐喻(不只是爱情)。综观全文,说说“选择花树”与“选择荆棘”分别有什么样的人生寓意。
文章以“我记忆的深处,就只有一痕淡淡的影子,在微雨中,在花树下,她悄然独立”收尾有什么作用?
试就本文的标题写一段赏析性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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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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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的求索
事业成功的种子往往播撒在苦难的土壤之中。1883年,卡萨米西奥拉大地震夺去了贝尼代托·克罗齐的双亲和妹妹的生命,被埋在废墟下的他侥幸得救。当时他17岁,温馨的生活在暴虐的自然面前顷刻灰飞烟灭。这场灾难给青年时代的克罗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也使他在人生之旅和学术之途上更为关注自我心灵的充实和人类社会的精神景况。
1886年克罗齐辍学,开始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他一度潜心于他的家乡那不勒斯以及欧洲的历史研究,期望能在喜欢的学术事业中求得情感的解脱。期间,他结合自己从未放弃的美学志趣,把历史与艺术联系起来进行思考。他发现,历史与艺术都以人为焦点,着力于表现独特而个别的事实,不关心抽象概念或一般法则。艺术不是世俗理解中的娱乐手段,它创造的是一个可能的事实;历史则提供实有的真实,表现为真实发生过的一切。
1902年,克罗齐出版了影响深远的《美学》,为现代美学做出了开拓性贡献。中国美学家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中对克罗齐的美学思想曾作过专章介绍。意大利哲学家金蒂雷赞赏克罗齐不仅发现了想象的规律,而且引入了心灵发展的概念。在共同的学术兴趣和理论探讨中,克罗齐和金蒂雷的友谊也由此得到发展。在《美学》中,克罗齐重点对过去时代的“错误的美学”,尤其是“自然主义美学”和“唯理主义美学”进行批驳,肯定了艺术的“心灵性”和“非逻辑性”等特点,把艺术和美学从对道德与理性的依附中解放出来。
然而,学术上的创获并未使克罗齐摆脱椎心的痛苦和深刻的孤独。在潜意识里,他渴望公众对他的工作有所关注。1903年他开始创办涉及文学、历史与哲学的文化刊物——《批评》。克罗齐在《自传》中曾说:“创办《批评》杂志标志着我的生活中一个新时期的开始。”他主要负责文学与历史,前期曾邀请金蒂雷负责哲学。在长达42年的办刊过程中,克罗齐渐渐达到了他所期待的理论家和实践者之间协调统一的理想。1920年6月至1921年7月,克罗齐担任意大利教育部长,发起了意大利现代史上著名的教育改革运动。
在进行社会活动的同时,克罗齐不断修正完善他的理论学说。他在一次交流活动中说:“正如每一个对自己所做事情感到要负责的人一样,我喜欢反复思索我写过的并发表过的那些东西,喜欢经常回味和审查它们,以求看一看是否可以发现一些不妥之处,是否可以进一步加以展开……‘人不是生来就什么都会的。’这就是说,他所懂得的事情只是慢慢才学会的;似乎还应当加上一句——‘人也不是死后才会的’。因此,人往往要像前几年那不勒斯的一位外科医生所做的那样,他也是我在参议院的一位同事,有一次做手术时他突然感到不舒服,觉得自己要死了,于是把手术刀交给一位同行,说‘请你来干下去’。”
克罗齐不仅勤奋钻研,而且注重研究方法。方法是抵达学术高原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办刊前期,克罗齐完成了“心灵哲学”的系统阐发工作。在他看来,历史是人的创造,体现为人的活动,而人的活动要受心灵的支配,因此把握历史的关键在于把握心灵活动。哲学不过是历史学的方法论,追求美、真、益、善的心灵哲学,作为对心灵活动形式与规律的研究,其意义在于为创造历史和阐释历史提供方法论的依据。
在克罗齐心中,意大利民族始终具有美丽的形象。它从遥远的古罗马走来,创造过文艺复兴的灿烂文化。但20世纪20年代,意大利的历史脚步踏上“迷途”。身处残酷的历史情境,克罗齐怀着对心灵自由和精神解放的执著坚守,坚持以著述和主编的刊物抵抗法西斯专制主义。1923年,金蒂雷加入了法西斯党。克罗齐以巨大的道义勇气,与宣扬极权主义理论的金蒂雷展开针锋相对的公开论战,彼此持续几十年的友谊宣告破裂。1925年,克罗齐发表了著名的《反法西斯知识分子宣言》,反对恐怖政策,并征集到数百名知识分子的签名。他的寓所在1926年几次遭到法西斯党徒的洗劫。1944年4月,金蒂雷被击毙于佛罗伦萨街头。克罗齐闻讯,曾长久地倚在寓所的门框上,遥望北方深邃的蓝天……
“我将死于工作。”这是晚年的克罗齐在他人问及自己健康状况时一句平静的回答。创造性的努力、自由的激情以及深刻的公民责任感,既是意大利民族性格的基本素质,亦折射出克罗齐的人格理想。
(摘自张敏《克罗齐美学论稿》,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本文以凝练深沉的笔触,全方位展示了克罗齐独特的人生轨迹和思想行为,凸显了他的人格魅力和学术影响力。
B.克罗齐把艺术从对理性的依附中解放出来,而他对艺术的认识又有别于世俗的理解,他认为艺术不是用来娱乐的。
C.本文择取了克罗齐的重要人生阶段,记述了这位20世纪前半期有重要影响的理论家兼社会活动家,以史带论,史论结合。
D.文中“我将死于工作”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克罗齐终生的创造性努力,同时也流露出他对自己身体健康的漠不关心。

E.克罗齐主张,历史与艺术都着力于表现普遍法则,都以人为焦点,历史与艺术的区分界限在于真实和虚构。
克罗齐是如何达到理论家和实践者之间协调统一的?请结合全文概述。(6分)
“人不是生来就什么都会的。”克罗齐在其后又加上一句“人也不是死后才会的”。如何理解克罗齐这一拓展的内涵?请结合原文简析。(6分)
克罗齐一生经历了大地震、社会动荡和战争带来的苦难,但最终大有成就。有人说“苦难是人生的财富”。请结合原文和现实人生,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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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面包
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 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玛莎脱下了蓝点丝绸背心,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一段中就交代“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后来又写道“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这正是伏笔和照应的写法。
B.当玛莎小姐认为巴姆勃格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时,当玛莎小姐为他的困窘生活及日渐消瘦的身体担忧时,当玛莎小姐偷塞黄油而预祝她的梦想成功时,读者却清楚地知道事情的真相。
C.玛莎发现巴姆勃格“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是小说情节的关键,没有这个细节,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情节的发展。
D.从巴姆勃格怒斥玛莎这个情节中可以看出,作者塑造这个不近人情的形象是为了与玛莎形成鲜明的对比。

E.微型小说因为篇幅短小,极易一览无余,因此,一个异峰突起,出乎意外的结局就显得特别重要,欧•亨利深谙个中奥妙。《两块面包》这篇微型小说无疑也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文中画线的三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塑造的主人公玛莎的形象。
对于小说中造成主人公爱情悲剧的“误会”,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误会是生活之中的必然;也有人认为这是欧•亨利小说的艺术技巧;还有人认为误会是可以避免的,避免误会就可以减少生活悲剧。你同意哪种观点?结合文章内容谈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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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体熟人社会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代表着中国传统精华的乡土中国正在发生着深刻的社会变迁。由于我们尚未有现成的理论和概念可以套用,造成经验描述性、总结性成果大量涌现,理论创新鲜见。仅就农民城乡流动问题而言,即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离土不离乡”“城乡二元结构”“新生代农民工”等话语主题。总之,有关中国农村社会问题研究所显现的特点一直是经验研究不少,而理论概括不足,直至我们在2011年第1期《读书》上读到《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一文,才使得我们有机会看到理论苗头的出现。无主体熟人社会的提出可以说使得费老(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的很多观点有了时代的呼应,让我们看到中国乡土社会在现代化中所体现的特点。
我们知道,熟人社会是由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化所形成的一种很成熟的社会形态,由于现代化和都市化的作用,这个形态正在解体之中,可解体下的乡土社会有何特点呢?无主体熟人社会给了我们一个形态或类型上的说明。
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是在一个有着自身文明、历史、思维和习性的社会中发生的。我个人一直认为传统与现代在中国社会不能做两极式的或二元对立的处理。许多学者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似乎要现代就不能有传统,有传统就无法现代。但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呈现过这样的特征,可见解释中国的有效概念也应该是一个有张力的、交融性的概念。无主体熟人社会符合这一原理,因此它比较真实地解释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态。
中国式的概念还有一个特点,即它们往往不是界定性的。如果套用社会学中的符号互动论来讲,就是带有触发性。所谓触发性,就是我们建构一个概念不是为了对这个概念进行定义,然后将定义操作化,最后进行实证研究用,而是提出一个引导性的概念,由此引发学者们对这个概念的深度思考,并随着事物动态过程让其内涵发生一定的变化。
许多文化领域的学者都倾向于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文化的代表,它不但长久统治着中国人的灵魂,包括现代的中国人,而且具有普遍性的价值。但如果我们理解了乡土社会的特点,便可以发现儒家思想实际上具有嵌入性的特点,而其嵌入的背景条件就是熟人社会。它的运作方式是伦理规范远大于法律诉讼。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礼制秩序”和“无讼”;梁漱溟将其归纳为“伦理本位”;钱穆将其归纳为“和合”;许烺光将其归纳为“情境中心”。既然熟人社会倾向伦理生活,自然该社会就会把人伦秩序放在首位,人的言行可以通过舆论得到纠正,面子成为人生的追求,关系成为生活的基础。而这些都是儒家思想最为关注的。可是,如果一个社会形态走向了都市生活,变成了彼此陌生的社区,走进了互不相认的市场,那么我们无论如何强调儒家思想之重要,它也只能是有劲无处使。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伤害他人事件——从个人到团伙、从组织到企业都在不停地提醒我们,这样的伦理在如今的社会萎缩了,沦落了。
(选自2011年9月20日《光明日报》)
下列关于原文第1自然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改革开放30多年来,乡土中国正在发生着深刻的社会变迁,但是学界对这一变迁的理论研究还不够。
B.“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离土不离乡”、“新生代农民工”等,都是理论概括,但类似概括太少。
C.《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一文,在对中国农村社会问题理论研究上可谓是先走了一步。
D.“无主体熟人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算是我们这个时代对费老《乡土中国》中的观点给予了呼应。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熟人社会是由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化所形成的一种很成熟的社会形态,但是这种形态正在现代化和都市化作用下解体。
B.熟人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正在解体,而无主体熟人社会则从形态或类型上揭示了解体下的乡土社会的特点。
C.中国式的概念还应具有触发性,即建构一个概念就要对这个概念进行定义,使其具有操作性,为实证研究提供便利。
D.儒家思想和熟人社会的关系比较微妙,儒家思想嵌入熟人社会,其运作方式就是伦理规范远远大于法律诉讼。

根据原文,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乡土中国发生着的社会变迁,我们之所以还多是停留在经验描述性、成果总结性的水平上,是因为尚未有现成的理论和概念可用。
B.传统与现代在中国社会从来不是二元对立,尽管也有学者误认为它们对立,所以解释中国的有效概念应是有张力、交融性的概念。
C.因为熟人社会会把人伦秩序放在首位,所以就倾向伦理生活,人的言行、面子、关系都能发挥其作用,这是儒家思想最为关注的。
D.如果一个社会走向了都市生活,变成了彼此陌生的社区,走进了互不相认的市场,那么儒家思想想发挥其作用就失去了应有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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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丐尊的教学改革
夏丐尊尤其重视教学的改革。夏先生教国文,就对国文教学作了全面改革,使春晖中学的国文教学独树一帜。
从教材看,夏丐尊和他的同事们将当时春晖的国支分为必修科和选修科。必修科的教材有两种:一是商务版的《国文课本》;一是教师自编的《选授讲义》,包括范文选读、语法、作文法等。对范文的选择教师特别重视,既要内容新,又要形式美,以利于学生从中吸收营养,在思想、道德、情操上得到熏陶,在语言文字、写作方法上得到借鉴。这些范文多采自《新青年》《新潮》《向导》等进步刊物。
对于初中要不要教文言文的问题,当时社会上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兼教,一种主张绝对不教。夏丐尊等主张兼教,他们认为“自小学以至大学的学生,文言文尽可以不写,而对于中等以上的学生,却希望其能读解普通的文言文。如果中学毕业生没有阅读中国普通书的能力,那就不能享受先人精神的遗产,不特是本人的不幸,恐也不是国家社会之幸,不特在中国文化上可悲观,在世界文化上看来也是可悲观的”。夏先生等还认为,当时文言文事实上在社会生活里还占有很广的势力,如果不授予学生以理解文言文的能力,学生将不能看日报、官厅公告以及现代社会上种种文件,但分量要控制,以占全部课文的十分之三四为宜,且教材要精选。
选修科按年段分设。第一学年注重补习,第二学年注重个性,第三学年注重调剂。选修教材的内容从实用文、修辞大意到文学史、近代文艺思潮,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对学生的爱好培养和个性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改革考试是夏丐尊在春晖早期国文教学中的又一举措。在1923、1924年保留下来的资料中我们发现一份国文考查试卷,从考查内容看,语文基础知识所涉及的范围,诸如字、词、句、篇、语、修、逻、文,几乎都已涉及到了。可见,当时的基础教育是比较全面的。
在作文教学方面,夏丐尊和春晖早期国文教师花了很多心血和很大气力。他们经常研究学生的写作实际,发现问题,想出办法,加以指导。
首先,夏丐尊十分重视作文的态度。他认为,文章“技巧的研究,原是必要,态度的注意,却比技巧更加要紧”。
第二,重文风,提倡“实、新、小”。他要学生注意周围的“实生活”,用“实生活”来做作文的材料。为培养学生对“实生活”的观察能力,他们先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周围新鲜的人和事,经常以一二百字写生活的一个片断,然后逐渐扩大。这样的文章篇幅小了,内容却充实了,感情也更真切了。
第三,夏先生等十分重视文章的批改,讲究当面指点。校友王文川在一篇《怀念母校》的文章里提到:“夏丐尊往往叫我们去他那里,当面批改作文,启发我们明白错误的地方,加以详细说明;遇到好文章就张贴出来叫我们大家去看。”夏丐尊、朱自清等先生几乎都用了相同的方法,给每个学生一张成绩升降表,“我们的每篇作文,都标出升降记号,让我们自己看到进步或退步”。
夏丐尊充分认识到读书的重要,尤其是博学的好处。因此在春晖中学任教期间,夏丐尊倡导多读书,读好书,他为学生们开出了一份书单。书单设有两条标准:一条是做普通中国人不可不读的书,一条是做现代世界人不可不读的书。一份书单共85部书,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用中文写的也有用英文写的;有社会科学方面的也有自然科学方面的。这份书单几乎包涵了中国和世界最优秀的文化遗产和当代最先进的文化成果。陈望道于l920年翻译的《共产党宣言》,也是当时必读书目之一。书目中还列入《新旧约》等,夏先生认为这类书对后来的思想、文学影响不小,也应该了解。
(摘编自严禄标《“春晖”的一大功臣夏丐尊》)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春晖教师从《新青年》《新潮》《向导》等进步刊物中选取内容新、形式美的文章,编成了《选授讲义》一书。
B.夏丐尊先生认为初中生需要学习文言文,但教师要控制分量,最好占全部课文的十分之三四,而且教材还要精选。
C.选修科三年各有侧重,分别注重补习、调剂和个性,内容广泛,有利于学生爱好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
D.夏丐尊先生提倡“实、新、小”的文风,要求学生关注实际生活,发现新鲜的人和事,多写生活的片断,然后逐渐扩大。

E.本文通过详细记述夏丐尊先生冲破阻碍进行教学改革的事迹,为我们再现了一位有思想、有眼光、有作为的教育家形象。
夏丐尊先生为什么主张“兼教”文言文?请简要分析。(6分)
夏丐尊先生对国文教学的改革包括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6分)
夏丐尊先生开出的书单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及自己的阅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心理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 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小说中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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