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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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柳依依
肖复兴
这是1900年的冬天,威尔第87岁。饭吃得越来越少,觉睡得也越来越少。一觉醒来,夜色沉沉,窗外再也看不到圣阿加塔乡间那明亮的星空。四周是一片墨汁一般浓重的夜色,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往事不时会格外清晰地跳出来,像是五线谱上的音符,排着队向威尔第涌来。
他太想念圣阿加塔了。那里有开阔的田野、谷地、葡萄园、玉米地,以及乡间的小路和路旁参天的白杨树,还有他在花园里亲自种植的郁金香、杜鹃和蔷薇……
他是1848年买下圣阿加塔的,那一年,他38岁,《纳布科》、《(欧那尼》等歌剧,让他声名大震,让他彻底告别了服苦役般的艰苦时日。之后,他所有的歌剧都是在圣阿加塔写下的,乡间给了他在城市里绝对没有的灵感.每写完一部歌剧的时候,他庆祝的方式都有些特别,他不喜欢觥筹交错的宴会,更反感官方或出版商搞的附庸风雅、陈词滥调的那一套,而是一个人回到圣阿加塔,拉上妻子,悄悄地在花园里栽种下一株树苗:《茶花女》是柳树,《游吟诗人》是橡树,(《阿依达》是苹果树……
他想起了那株柳树,想起了妻子朱塞平娜。
那一年,他50岁,写完了钟爱的《茶花女》,他问妻子:“亲爱的,我们种一株什么树好呢?”妻子想了想,说:“就种一株柳树吧。”连想都没有多想,他叫老花匠皮佐拉买来一株柳树,和妻子一起把它种了下去。妻子尤其喜欢这株柳树,她亲热地管它叫做“茶花女柳”.每次陪威尔第到花园里散步的时候,老远看见了那株柳树,她都要叫道:“看,茶花女柳!我们先去看看它吧。”
每年复活节到来的时候,朱塞平娜都要特别到那株柳树前,她总会为第一眼看到了嫩叶像小鸟啄破蛋壳探出头来而高兴得大呼小叫。威尔第愿意跟着她,俯身看着这大自然的奇迹。在威尔第的眼里,那柔韧轻刚刚飏的枝条,如同妻子那一头飘选的金发,在阳光下述人地闪耀。
威尔第也忍不住想起了花园里那个老花匠皮佐拉,他的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威尔第是个怪人,他的音乐是那样豁达、细致、温情,但生活中却是那样的刻板,甚至粗暴得像头黑熊。而且,他还格外看重金钱,对待那登门找他更新歌剧的剧院专老板们,他索要高价,毫不客气,对待为他干活的农民,他也一样锱铢必较,他还常常会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火冒三丈,没头没脸地训斥他们一顿。
那一天,他就是这样把皮佐拉劈头盖脑地骂了一通。其实,只是为了那株“茶花女柳”。那株柳树也真是奇怪,妻子死后,它也渐渐地枯萎。皮佐拉找到威尔第,告诉他那株柳树已经死了,是不是要把它砍掉?威尔第一听,立刻火冒三丈,冲皮佐拉大骂道:“谁告诉你说 ‘茶花女柳’死了?我看要死的是你这个畜牲!”皮佐拉一气之下,提出辞职。威尔第更为大怒:“滚吧,我不缺少你这样的蠢货!”结果,气急败坏的威尔第无理地扣下3000里拉的工钱,就是不给人家。
……
第二天天蒙蒙亮,冬天的米兰,晨雾浓重地遮挡住了窗户,屋子里有些晦暗。
威尔第把玛丽亚叫进来。玛丽亚是33年前他和妻子收养的一个小姑娘,妻子死后,一直都是她在照料着成尔第。威尔第从被子里伸出枯枝一样的手臂,指了指窗户,说:“请帮我把窗户打开。”接着,成尔第让她去请人来帮助写遗嘱。
当玛丽亚带着人走进屋里时,威尔第已经昏迷在床上。他们慌忙把他叫醒,又赶紧叫来医生。
威尔第睁开了眼睛,突然精神了起来,一条条地列着他遗嘱的条目,先从慈善机构开始,音乐家的养老院、医院,佝偻病人和聋哑人的福利机构,再说到家属、朋友和一直伺候他的玛丽亚,以及其他仆人们……他的头脑清醒而清晰,有条不紊,无一遗漏。
最后,他把玛丽亚叫到身边,问道:“皮佐拉,你还记得他吧?”
玛丽亚点点头。
威尔第也点点头说:“我死后,立即付给他3000里拉。我很愧疚,这是我欠他的工钱。而且,我还对他发了脾气,其实,他是对的,请转告他,请他把那株柳树砍掉吧。”
冬天还没有过去,88岁的威尔第与世长辞。米兰街头有20万群众为他送葬,意大利按照民族英雄的仪式,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老花匠皮佐拉也来到了米兰,加入长长的送葬队伍中。但他没有听从威尔第的遗嘱,把那株老柳树砍掉。,在圣阿加塔威尔第的花园里,那株“茶花女柳”依然在。
(文字有删改)
简析文章第一段的作用。
文中画波浪线的文字,对刻画威尔第的形象有什么作用?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主人公威尔第的形象特征。 
结合全文,探究题目“茶花女柳依依”蕴含的丰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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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人”龚自珍
陈益
正当万马齐喑、异常烦闷的暴风雨来临前夕,晚年龚自珍自京城南下,居住在昆山羽琌山馆。好友魏源在扬州仓巷有一座絜园,每次经过扬州,便寓居于絜园秋实轩。龚自珍为絜园题写过一副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从中可以读出很多含义。有一次,龚自珍与客人在秋实轩高谈阔论,手舞足蹈间,竟然将靴子踢飞了。送客时到处寻找靴子,怎么也找不到。几天后,才发现靴子在帐子顶上。
魏源的孙子魏季子,写有《羽琌山民逸事》,记载了龚自珍许多奇闻逸事,“飞靴”就是其中一则。
龚自珍一直渴望能有经世济民、安邦定国的机会。他投身于科举,固然这是读书人的唯一途径,但更为了藉此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清道光三年,叔父龚守正任会试同考官,龚自珍照例回避,不能参加会试,母亲段训还专门写诗,以“会见天街汝遍看”(《珍儿不予会试,试以慰之》)来劝慰他。己丑年四月二十八日,龚自珍应廷试,第一个交卷出场,友人恭维他“君定大魁”。他却嗤鼻说道:“看伊家国运何如。”自己能否夺魁,却是关乎清王朝国运的事。可见龚自珍抱负之大、自视之高。
对于科举,龚自珍有自己的看法。有一次,他去拜访身为礼部尚书的叔父龚守正。叔侄尚未寒暄几句,就有人通报,有一位门生求见。来人新近点了翰林,正春风得意呢。龚自珍只好暂去耳房回避,外间的交谈倒是听得很清楚。尚书问门生最近忙些什么,门生回答,也没啥要紧的事,平日只是临摹字帖,在书法上用点工夫。尚书夸奖道:“朝考无论
大小,首要的是字体端庄,墨迹浓厚,点画工稳。若是书法一流,博得功名直如探囊取物!”门生正恭聆教诲,龚自珍却忍不住在隔壁哂笑道:“翰林学问,不过如此!”听到这话,那位门生很是窘迫,慌忙告辞。尚书勃然大怒,将龚自珍训斥了一番,叔侄间闹翻了脸。
龚自珍未入翰苑,抑郁不平,他干脆让女儿、媳妇、小妾、婢女都每天临池,专练馆阁体。若是有人说翰林如何了不起,他便嗤之以鼻:“如今的翰林还值得一提吗?我家的女流之辈,没有一人不可入翰林。不凭别的,单凭那手馆阁体的毛笔字,就绝对够格!”
从青少年时代起,龚自珍就随从父亲奔走南北,与硕学名士、潦倒文人、草野侠客、山林隐士、市井小民、勾栏歌妓都有往来。他挥金如土,待等囊中羞涩,又向友人告贷。在扬州,不但吃喝都在好友魏源的絜园,甚至连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靴子,也是魏源的。有一次,他从金陵回扬州,身上的白狐裘上半部挺新,下半截却都是泥污。原来,这两天雪雨交加,寒风彻骨,朋友送给他白狐裘御寒。他身材短小,又不知裁改,拖在泥水中竟浑然不觉。
魏季子还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羽琌山民龚自珍“有异表,四顶中凹,额罄下而颏上卬,短矮精悍,两目炯炯,语言多滑稽,面常数日弗盥沐”。这位思想家、大诗人是不喜欢盥洗的,甚至一连几天都不洗脸。魏源让仆人端了脸盆恭伺,他竟大发雷霆,说我一向不喜欢盥洗,你让仆人这样做,不是轻侮我吗?魏源只好赔着笑脸道歉。
龚自珍爱读书。每天早晨,“仆人置槃香一,淡巴姑一,巨罂旁置一烟筒而计甚巨,山民日坐其间,无他事焉”。看书看得倦了,即沉沉睡去。虽穿衣戴帽,仍不管不顾。仆人如果要为他解脱,反而被他呵斥驱赶。这才真正是手不释卷。
龚自珍作文写诗时嬉笑怒骂,纵横恣肆,字里行间洋溢激情,在生活中也是“性不喜修饰,故衣残履,十年不更”,被称为龚呆子,更有人说他是狂士、怪物。然而他怪得有理而有节。众所周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龚自珍的名句。假如他始终拘拘谨谨,能在近代中国“大变忽开”之际,写出如此振聋发聩的诗句吗?
(选自2014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怪人”龚自珍之“怪”的具体表现。
文中说,龚自珍为絜园题写的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可以读出很多含义。请说说你从中读出了哪些含义。
文章标题中的引号可否去掉?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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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就义
(爱尔兰)伏尼契
星期三早晨,①太阳刚升起,他们就把他押到院子里来了。这时他的腿瘸得比往常格外显著,走起路来显然十分痛楚、艰难,身体很重地靠在军曹的臂膀上;但他脸上那种疲惫驯服的表情已经完全没有了。那些曾在空虚寂静之中将他压服了的幽灵似的恐怖,那些阴影世界的幻象和梦境,都已随着产生它们的黑夜一同消逝了。②太阳一旦放光,他的敌人一经当面鼓起他的战斗精神,他就什么都不怕了。
那奉命执行死刑的六名掮马枪的士兵,沿着布满常青藤的墙壁排了队。就是这百孔千疮正在坍塌的墙壁,那不幸的越狱的一晚,牛虻曾从那上面爬下来。六个士兵各人拿着一支枪,好容易熬住眼泪才排成了队。他们被派来枪毙牛虻,在他们是一种难以想象的恐怖。牛虻和他那种尖刻的对答的才能,那种无穷无尽的狂笑,那种光明磊落的、能够感染人的勇气,曾经像阳光一般直透到他们的麻木而悲惨的生活中去;这样的一个人竟不得不死去,而且是死在他们的手里,那在他们说来,简直就等于去扑灭天上皎洁的明星了。
在院子里那棵硕大的无花果树下,他的坟墓在那儿等着他。那是昨天夜里由一些很不愿意的人用手掘成的;泪水曾经落在铁铲上。当他经过那儿,他向下望了一望,对那黑沉沉的土坑以及周围正在枯萎的野草微笑着;闻着那新翻泥土的香味,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简短的准备工作迅速完成了,牛虻自动站在指定的位置,只是微微转过头来,向③初升的朝阳那一片红黄交融的美景望了一会。他再一次提出不要蒙住眼睛的要求,那一脸挑战的神色,直逼得上校只有勉强答应。双方都忘记了这会使得士兵们十分难受。
他面对着士兵站着,脸上在微笑,马枪在士兵的手里不住地抖动。
“我已经完全准备好了。”他说。
上校向前跨了一步,也激动得有点颤抖了。他从来还没有发过执行死刑的口令。
“预备——瞄准——放!”
牛虻稍稍摇晃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平衡。一颗没有定准的子弹擦破了他的面颊,一滴滴血滴在他的白领结上。另外一枪打在他的膝盖上边。火药的烟雾消散之后,士兵望着他,看见他仍旧在微笑,用残缺的手抹去脸上的血。
“枪法坏透了呢,伙计们!”他说着;那响亮而清晰的声音,把那些可怜的士兵的目瞪口呆的窘态打断了。“再试一下看。”
士兵们发出一阵共同的呻吟。原先每个人都故意向旁边瞄准,暗中希望那致命的一弹不是从自己手里而是从旁人手里发出去的。现在呢,牛虻仍旧站在那儿,对他们微笑;他们只不过把行刑变成了屠宰,那可怕的一套又得从头做一遍。他们都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把枪口垂下来,无可奈何地听着军官狠声的咒骂和斥责,用麻木的惶恐的眼光瞠视着那个已被他们枪杀但又还没有死的人。
统领向他们的脸上挥着拳头,发狂似的嚷着,叫他们立正,举枪,赶快把事情结束。他也已跟他们一样完全丧失“士气”了,再也不敢去看那个可怕的形象老是那么站着、站着,不肯倒下去。等到牛虻对他说话,那嘲弄的声音使他吓了一跳,而且簌簌发抖。
“今天早晨你派的这一队人真不行,上校!让我来试试看,看能不能使他们搞得像样些。来吧,伙计们!把你们的家伙举高一点,向左边移一移。啊呀,朋友,你手里拿的是马枪不是油锅呀!都对准了吗?那么来吧!预备——瞄准——”
“放!”上校向前一冲,抢先发出了最后一声口令。要是竟让犯人发口令去枪毙自己,那还像什么话呢!
又一阵紊乱而无组织的排枪,随即那队士兵乱做一堆,大家簌簌发抖,睁着发狂似的眼睛瞪视前面。其中一个士兵甚至没有发射,把家伙往地下一扔,就蹲下去低声哼起来:“我可不行——我可不行!”
硝烟慢慢散了,漂浮到空中和④晨曦融成一片;他们看见牛虻已经倒下去了,可是也看出他仍旧没有死。最初一刹那间,士兵和军官们都呆呆站在那儿,好像变成了石像,眼睁睁注视着那可怕的东西在地上扭动、挣扎。然后医生和上校同时叫了一声,冲上前来。因为牛虻已经拖着一条腿跪起来,而且仍旧面对着士兵在发笑。
“又打歪了!试试——再来一下看,孩子们——看——看成不成……”
他突然摇晃起来,随后就向一旁倒在草地上。
(节选自伏尼契《牛虻》,李俍民译,中国青年出版社1958年版)
【注】①小说《牛虻》取材于十九世纪意大利民族运动产生的很多爱国志士的故事,通过塑造牛虻等人物形象,表现了仁人志士的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全书闪耀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之光。
文中有四处写到阳光,除了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之外,还有什么作用?
文中第三段写行刑手“泪水曾经落在铁铲上”,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牛虻这个人物形象最吸引你的是什么?这一点为什么最吸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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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价值
(台湾)贾馥茗
有人称人的价值为生命价值,是人所追求的本身价值,可以说是个人价值。这种价值的特性,一是必须依个人的行为表现或作为而定;二是要有持久而一致的表现历程。虽然单一行为也可做价值判断,但若这个行为不足为终生的定凭时,便不能执一而定。故而就一个人在求得自己的人生价值历程中,从开始探察,选择,决定,到终身奉行,是一段长久的时间。
人之所以要追求本身的价值,可能是想在茫茫人海中,为自己定一个位置;也就是要在茫茫大地上,为自己找一个立足点。有了这样一个位置或立足点,可以在意识中确定自己的存在。
其次是从人的力争上游之先天倾向来说,或者从人的自卑心理来说,有一种期望超拔的愿望。超拔是向上的,高出于一个层次,“上”和“高”如同“优”或“好”,含着尊贵和重要,有值得欣羡和追求的意义,这种价值的命义也就在这里。一个人要出人头地做人上人,无论所指的出人头地之处或在人之上是什么,这个意向就在决定自己的价值。所谓英雄、豪杰、忠臣、义士、圣、贤、才、哲都在这个方向之中。这些人之为价值典范是因为得到了一般人的推崇和尊敬,在崇敬中所含的便是价值。
由此可以了解人生价值必须从个人出发,因为每个人都可有自己的表现,而所表现的是否有价值却不同。更重要的是,倘若一个人只单独存在(再也没有第二个人),则是否还会出现人的价值,可能大有疑问。所以人的价值判断有群体因素或社会条件。因为人的价值即使不用数量衡量,也有品质的比较,所谓优、高、好都要在比较之下显示出来,何况还有相对的劣、低和坏对照。
这种自求超拔的意向也代表人不以自己当前的状况为满足而生——当前的状况只指本身状况,特别指所能为的,即是要做多些,做好些。这个意向使人类走向进步之路,纵然只有少数人成就不凡,却带动了全体人类的进步。
由此多数哲学家认为,有价值的人,是以全人类的福祉为目的,致自己毕生力量、孜孜矻矻、全力以赴的人,也就是历史所讴歌的人。在这个定义之下的有价值的人,可以看出其人生历程相当辛苦,然则其辛苦之本身受益的是什么?答案只有人生的意义;其个人价值不在个人享受,如果是享受,则必然是精神的。由此可以确定人生价值在于精神方面,与物质和身体的享乐全然无关。哲学家们相信(也可能是经验证明),有意义的人生才有价值;有这样的生活才会快乐和幸福。这是要靠个人自行体验的。
再次,人之追求人生价值,可能和人的生命有限有关。西方哲学家和宗教家对不朽或永生讨论得相当多,但都从生命着眼。人早就从自然中学到,生命是一个有期限的历程,个体生命从生到死是必然的。可是人对自己生命之有限似乎并不甘心。希腊哲学家如柏拉图等都提出了灵魂不死之说。这种说法也可视为人对自己不免于死的自慰之辞。宗教之往生或转世说也有相同的作用。
比较起来,儒家似乎深明生死之理,接受了有生必有死的事实,所以把努力都放在现世,只求尽一己之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负起自己生而为人的责任,以造福天下后世为职志。且以贯彻今古的历史使命来建立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自己的生命建立了意义,其不朽和永生决定于自己的作为,自己可以控制,也能够改变。
我们必须承认,是否要追求人生价值取决于个人,而人各不同,在追求人生价值的人中,是否都得到了所求的价值,也结果不一。且在同一群人中,更有多数人不知道有人生价值,自然不会去追求。更多的人知道“价值”,但不是人生价值,因此他们的生命意义和生命价值,就不在本题讨论之中了。
(选自贾馥茗《教育的本质》,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年版,有删改)
【注】①矻矻(kū):勤勉不懈的样子。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一个人求得自己的人生价值,大概要经历一段长久的时间,只有这个行为成为终生的定凭,才可以说是具有生命价值。
B.社会上有些人成为价值典范是因为得到了一般人的推崇和尊敬,比如称之为英雄、豪杰、忠臣、义士等,这些推崇和尊敬就包含了人生价值。
C.人的价值在于品质的比较,因为优、好等都要在和劣、坏等比较之下,才能显示出来,这说明人的价值判断既要有群体因素,还要有社会条件。
D.人们不满足自己当前的状况,会不停地自我超拔,有所追求,最终使得人类能够走向进步之路。

E.人生价值在于精神方面,与物质和身体的享乐全然无关,因为中国哲学家认为有价值的人,是以全人类的福祉为目的而全力以赴的人。
下列说法不符合作者肯定的人生价值的一项是()

A.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
B.他人即地狱。 (萨特)
C.在短暂的生命里寻找永恒。(柏拉图)
D.生命的长短以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以贡献来计算。(裴多菲)

比较西方哲学家和中国儒家对“人生价值与不朽”问题认识的本质区别。
从孔子、司马迁、钱学森、纳尔逊·曼德拉等人中任选其一,运用本文的观点,分析其实现人生价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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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张荫麟先生(节选)
吴晗
在九年苦战中,倒下去一些值得后人纪念的人物,他们坚守着岗位,忍饥受寒,吃下去的是草,却用奶来养育下一代的成员。他们被贫穷,被疾病所侵蚀,放下笔杆,永远不再说话了。如今,这些人的名字也渐渐在湮没中。
我的朋友张荫麟是其中的一个。
荫麟自号素痴,投稿多用为笔名。这个号是相当恰当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他那种专心一志,心不外骛的神情,是合于“痴”这个字的意思的。
他天分特别高,聪明、早熟,在清华学堂当一年级生时,就被同乡学者梁任公先生所赏识,以为将来必有成就。他在报纸和国内第一流专门学术刊物上所发表的文章,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作者是位教授呢!
1929年从清华学堂毕业后便到美国斯丹福大学学哲学。1933年回国任清华大学历史学系教授。1935年受教育部委托,主编高初中及小学历史教科书;芦沟桥事变,只身南下,任教于浙江天目山的浙江大学。由于时局动荡,浙大几度搬迁。此时,由北大南开清华三所大学合组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在昆明开学,他又辗转来到昆明执教。1940年应遵义浙江大学之聘,到贵州讲学,一直到死在他的讲座上,享年仅三十七岁。在那样硝烟弥漫的日子,学者们想要找到一个安定的治学之所,实属不易。
这是荫麟一生的学历和履历。
荫麟不是一个世俗的收藏家,不大讲究版本,可是生性喜欢收书。限于财力,收藏的书其实不够多。留美时省吃省穿,剩下的钱全给弟妹作教育费。到在清华服务的时候,才能有一点点剩余的钱收买旧书。开头装不满一个书架,慢慢的有好几排书架了。到离开北平前,他的小书房架上、桌上、椅上,地板上全是书,进出都得当心,不是碰着头,就是踩着书。
也许是哲学书念得太多吧,喜欢深思,在大庭广众中,一有意念,就象和尚入定似的,和他谈话,往往答非所问,不得要领。生性又孤僻,极怕人世应酬,旧同学老朋友碰头也不会打招呼。肚子里不愿意,嘴上就说出来,有时还写出来,得罪人不管,挨骂也不管。
荫麟的兴趣、性情就是如此。
荫麟生活的俭朴,在朋友中也是知名的。从美国回来,有春冬两套衣服,结婚时也没添置新的。买了一顶新呢帽,出去作客丢了,下次再买一顶鸭舌帽还是丢了,从此只好不戴帽子。结婚后第二天出去拜客,回来走到隔壁人家,看见主人,连忙说“对不起,累你久候了”,主人莫明其妙,过了好一会,他才明白自已是客人。朋友们闹他,给他起了一外号,叫张昏公。
荫麟死后的一个月,《大公报》替他发表一篇遗文,大意是对现实政治的控诉,天下为公恰恰是反面,选贤与能呢,选的是不贤和无能,举出实证,文笔很犀利。旁边还加了一点按语,大意说是因为死者的文字才能发表吧。
荫麟早年即患心脏病,不料偏死于肾脏病。在撰写《中国史纲》的两年内,他养成了一个非常坏的习惯,常常为了写一篇文章,几天几夜不睡觉,直到文章完成,才大睡几天、大吃几顿,结果健康大为受损。平时营养坏,离婚后心境坏,穷乡僻壤医药设备坏,病一发就非倒下不可,非死不可。假使没有这战争,假使这战争不能避免,而有一个好政府,或者是不太坏的政府,能稍稍尊重学者的地位和生活的时候,荫麟那样胖胖茁壮的身体,是可以再工作二十年以至三十年的。
中国的学者如此的稀罕,已有成就的学者如此地被糟踏,被淘汰,荫麟就如此寂寞地死去,寂寞地被人遗忘了。
但是,我仔细想想,从荫麟身后发表的文字来看,假如这一年他不死于穷病,再多活三四年,再多受些磨折、考验、洗炼,恐怕他还是得死,不过死法不同,不是死于穷病而己。
呜呼!我又能再说什么话呢!
(选自1946年12月13日天津《大公报》,有删改)
“他们坚守着岗位,忍饥受寒,吃下去的是草,却用奶来养育下一代的成员。”这一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文章分析。
如何理解文中“他天分特别高,聪明、早熟”与“朋友们闹他,给他起了一外号,叫张昏公”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
文章最后一段蕴含了作者哪些复杂的感情?根据文意,谈谈应如何避免张荫麟式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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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
阿来
多吉跃上那块巨大的岩石,口中发出一声长啸,立即,山与树,还有冰下的溪流立刻就肃静了。
岩石就矗立在这座山南坡与北坡之间的峡谷里。多吉站在岩石平坦的顶部,背后,是高大的乔木,松、杉、桦、栎组成的森林,墨绿色的森林下面,苔藓上覆盖着晶莹的积雪。岩石跟前,是一道冰封的溪流。溪水封冻后,下泄不畅,在沟谷中四处漫流,然后又凝结为冰,把一道宽阔平坦的沟谷严严实实地覆盖了。沟谷对面,向阳的山坡上没有大树,枯黄的草甸上长满枝条黝黑的灌丛。草坡上方,逶迤在蓝天下的是积着厚雪的山梁。
多吉手中一红一绿的两面小旗举起来,风立即把旗面展开,同时也标识出自身吹拂的方向。他挥动旗子的身姿像一个英武的将军。他口诵祷词。多吉是在呼唤火之神和风之神的名字。呼唤本尊山神的名字。他感觉到神灵们都听到了他的呼唤,来到了他头顶的天空,他的眉宇间掠过浅浅的一点笑意。
他在心里默念:“都说是新的世道,新的世道迎来了新的神,新的神教我们开会,新的神教我们读报纸,但是,所有护佑机村的旧的神啊,我晓得你们没有离开,你们看见,放牧的草坡因为这些疯长的灌木已经荒芜,你们知道,是到放一把火,烧掉这些灌木的时候了。”
神们好像有些抱怨之声。
多吉说:“新的神只管教我们晓得不懂的东西,却不管这些灌木疯长让牧草无处生长,让我们的牛羊无草可吃。”
他叹息了一声,好像听见天上也有回应他叹息的神秘声音,于是,他又深深叹息了一声,“所以,我这是代表乡亲们第二次求你们护佑。”他侧耳倾听一阵,好像听见了回答,至少,围在岩石下向上仰望的乡亲们从他的表情上看到,他好像是得到了神的回答。在机村,也只有他才能得到神的回答。因为,多吉一家,世代单传,是机村的巫师,是机村那些本土神与人群之间的灵媒。平常,他也只是机村一个卑微的农人。但在这个时候,他伛偻的腰背绷紧了,身材显得孔武有力。他混浊的眼睛放射出灼人的光芒,虬曲的胡须也像荆刺一样怒张开来。
“要是火镰第一下就打出了火花,”多吉提高了嗓门,“那就是你们同意了!”说完这句话,他跪下了,拿起早就备好的铁火镰,在石英石新开出的晶莹茬口上蒙上一层火绒草,然后深深地跪拜下去。
“神灵啊!
让铁与石相撞,
让铁与石撞出星光般的火星,
让火星燎原成势,
让火势顺风燃烧,
让风吹向树神厌弃的荆棘与灌丛,
让树神的乔木永远挺立,
山神!溪水神!
让烧荒后的土地来年牧草丰饶!”
唱颂的余音未尽,他手中的铁火镰已然与石英猛烈撞击。撞击处,一串火星迸裂而出,引燃了火绒草,就像是山神轻吸了一口烟斗,青烟袅袅地从火绒草中升起来,多吉小心翼翼地捧着那团升着青烟的火绒草,对着它轻轻而又深长地吹气,那些烟中便慢慢升起了一丛幽蓝的火苗。他向着人群举起这团火,人群中发出齐声的赞叹。他捧着这丛火苗,通了灵的身躯,从一丈多高的岩石顶端轻盈地一跃而下,把早已备好的火堆引燃。
几十支火把从神态激越庄严的人们手中伸向火堆,引燃后又被高高举起。多吉细细观察一阵,火苗斜着呼呼飘动,标示出风向依然吹向面南朝阳,因杂灌与棘丛疯长而陷于荒芜的草坡,他对着望向他的人群点了点头,说:“开始吧。”
举着火把的人们便沿着冰封峡谷的上下跑去。
每个人跑出一段,便将火把伸向这秋冬之交干透的草丛与灌木,一片烟障席地而起,然后,风吹拂着火苗,从草坡下边,从冰封溪流边开始,升腾而上。剩下的人们,都手持扑火工具,警惕着风,怕它突然转向,把火带向北坡的森林。虽然,沟底封冻溪流形成的宽阔冰带是火很难越过的,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每一个人都知道,这火万一引燃了北坡上的森林,多吉蹲进牢房后,也许就好多年出不来了。
就因为放这把山火,多吉已经进了两次牢房。
今天,上山的时候,他从家里把皮袄与毛毯都带来了。有了这两样东西压被子,即使在牢房里,他也能睡得安安心心,暖暖和和了。大火燃起来了,引燃了那些荒芜了高山草场的坚硬多刺的灌丛,沿着人们希望它烧去的方向熊熊燃烧。来年,这些烧去了灌丛的山坡,将长满嫩绿多汁的牧草。
烧荒的滚滚浓烟升上天空,这大火的信号,二十多公里外的公社所在地都可以看到了。要不了几个时辰,公安开着警车就会出现在机村,来把多吉捕走。
(选自《天火》,有删改)
请围绕“火”梳理小说的基本情节。
第一、二自然段中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小说写到多吉和“新的神”对待天火的不同态度,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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