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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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等着的时候
欧·亨利
夜幕初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女子又来到那宁静的小公园里的那个宁静的角落。 坐在长椅上看书。 她的衣服灰色朴素,她的脸蛋非常漂亮。 前一天和再前一天,她都在同一时间来到这里。有一个年轻人知道这件事。
这个年轻人走近前来。 就在这一刹那间,她的书滑出了她的手指,落在地上。 那年轻人捡起来,有礼貌地将书还给那女孩子,说了几句关于天气的话,然后就站在那里等着。
那女孩子看看他朴素的衣服和平凡的脸。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坐下,”她用女低音说,“光线太差了,不宜看书。 我倒愿意谈谈。”
“你知不知道,”他说,“你是我见到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昨天就看见你了。”
“不管你是谁,”那女孩子用一种冷冰冰的语气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一个有身份的女人。”
“请原谅,”这个年轻人说,“这是我的不是,你知道——我的意思是说在公园里有些女孩子,你知道——当然你不会知道,但是……”
“好啦,别说啦,我当然明白。现在来谈谈这条路上的人吧。 他们都去向何方? 他们为什么如此匆忙? 他们快活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那年轻人不明白他应该扮演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跑来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在这里我才可以接近普通群众。我跟人说话是因为我要跟一个未受金钱玷污的人说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讨厌它——钱,钱,钱! 还有那些包围我的男人。 我讨厌享受,讨厌珠宝,讨厌旅行。”
“我一直认为,”年轻人说,“金钱一定是一样很好的东西。”
“当你拥有几百万几千万的时候,兜风、宴会、戏院、舞会、晚餐! 我讨厌这一切。 ”这位年轻姑娘说。
小伙子颇有兴趣地看着她。 “我一直喜欢,”他说,“读到或是听到有关富人生活的情况。而且我一向认为香槟酒是连瓶冰镇,而不是把冰搁杯里的。”
“哦……,是的,我们闲着无聊有时就靠标新立异来找消遣。目前流行的花样是把冰块搁在香槟酒里。”女孩子岔开话题,“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有朝一日爱上一个人,我要爱一个普通的人。——你的职业是什么?”
“很低微,但是我希望出人头地。 你说你能够爱一个普通人,是真的吗?”
“当然。”她说。
“我在一家餐厅工作。 ”他说。 女孩子缩了回来。
“不是当跑堂吧? ”女子略微带着央求的口气说。
“我在那家餐厅里当出纳员,也就是那家你现在看得到的有着耀眼的电灯招牌的餐厅。”
女子看看表,站了起来,“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
“我上夜班,”小伙子说,“我得一个钟头之后才开始工作,我还有希望再见到你吗?”
“我不知道,也许。 我必须快走。 哦,今晚还有一个宴会和一个音乐会呢。 也许你来的时候注意到一辆停在公园拐角上的白色汽车吧? ”
“红色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说。
“哦?……对,我总是坐那辆车来。司机在那里等我,晚安。”
“现在天色挺暗了,”年轻人说,“公园里人杂。 我能陪你走到汽车那边吗?”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你得在我起身后再在这条凳子上坐10分钟。”她去了。
年轻人看着她那优雅的身姿,然后站起来,悄悄跟着她。
她走到公园门口时,她转过头来看看那辆汽车,在它边上走过,穿过喧闹的大街,走进那有着耀眼的电灯招牌的餐厅。 一位红发女郎离开出纳员的桌子,这位穿灰色衣服的女子接替了她。
年轻人把手插进口袋里,慢慢地沿大街走去。 迟疑地逗留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舒舒服服地往座垫上一靠,吩咐司机说:“亨利,俱乐部。”
小说结尾出人意料,但前文有多处伏笔。请找出其中两处,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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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章内容,分析女子形象的主要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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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汽车在文章中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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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将故事安排在夜幕初降的小公园里一个宁静的角落,为人物形象的塑造创设了特定的背景。
B.男青年乐于助人,关心女子的处境和安全,不揭露女子的谎言,表现得彬彬有礼,并且善解人意。
C.小说对处于下层社会女子的描写,表达了对弱势群体贫穷生活的关切,表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D.小说主要通过对话、动作及细节描写塑造两个青年的形象,借此揭露、批评了当时社会的不良风气。

E.小说结尾出人意料,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令人回味无穷,凸显了欧·亨利式小说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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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暗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 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毕业并留校的,但是后来因为看不惯艺术招生中的潜规则,跟领导闹矛盾,就下海了,在湘潭城开了一爿小小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工。同事们都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一些老辈子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 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 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 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石丁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番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道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途。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选自《百花园》2006年第9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暗记”有两层意思,表面看就是石丁画上的记号,实际上是指因不信任胡笛而产生误会,由此在自己心灵上留下的无地自容的印记。
B.“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一句中,石丁的神态变化表明了他对世间小人之多的愤怒。
C.“朋友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不少老一辈要强,且人品不错”以及“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等文句都是为下文胡笛并没有换走石丁的原作埋下的伏笔。
D.“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 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此描写表现了胡笛的傲慢以及不满。

E.石丁“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他这样做是为了警醒自己,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真诚与信任的呼唤。
胡笛的形象具有哪些突出的特点?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小说塑造石丁这一人物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你认为小说中胡笛改掉石丁画作中的暗记这个情节的安排合理吗?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在中国古代,家学传统最早出现在史官家庭,因为史官要懂得数学、天文、历法,这些东西不靠学校讲,靠父子相传。所以,二十四史的第一部——《史记》就是由父子两代人完成的,这就是家学的影响。二十四史的第二部是《汉书》,主要作者是班固,但是班固的父亲班彪首先写了几十篇,然后班固接着写,班固没有写完,坐牢死了,他的妹妹班昭接着写。所以,《汉书》实际上经过了班彪、班固、班昭之手才最后完成。
中国古代的家学很容易出现,这种例子太多了。“唐宋八大家”里有父子三人的“三苏”,苏洵、苏辙、苏轼,诗书相传,一家三口都是大文豪;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是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曹操,还有他的儿子曹丕、曹植,历史上号称“三曹”,都是著名的文学家;和“三曹”同时代的著名女作家蔡文姬,其父蔡邕,也是大学者大作家。
很多家族家风是代代相传的,而且有教育子女的格言,叫家训。所以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出现了很多家训的书,最有名的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一直到今天,《颜氏家训》仍然被誉为家教典范。
中国古代家学、家风的兴盛,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家业的代代相传。祖父和父亲是史官,儿孙就继续做史官;祖父和父亲是搞天文历法的,儿孙就继续钻研天文历法;祖父和父亲是中医,儿孙往往也继承医学传统。
世界上有许多古老的民族,但是,唯独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家学传统的民族。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小农经济形成极其浓厚的家庭观念;第二,世代相传的儒家思想影响了我们的每一个家庭;第三,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读书的重视是世界上很多民族所不及的。
中国古代的家学有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钱学森在回想他的童年的时候说过,他四岁开始,每天都要站在家长面前背书。这些大科学家的古文功底好得很,就是从小背出来的。古代孩子从小背什么书?《论语》、《诗经》、《尚书》、《易经》、《左传》、《国语》、《周礼》、《礼记》等。
第二种家学是请个老师上门来教自己的孩子。汤显祖的《牡丹亭》里,杜老爷请了一个私塾先生到家里来教他唯一的女儿杜丽娘。但这种家学往往为官宦人家、富商所用,他们有钱请得起老师。
当然,在中国古代,最能请得起家教的人是皇帝。我们看到的往往是,大多数王朝开国皇帝的文化水平都不高,比如刘邦,他流传到今天的作品也只有《大风歌》和《鸿鹄歌》;但是当了皇帝以后,刘邦对儿子的教育就不一样了,他请了一个很有名的先生,叫叔孙通,做太子太傅来教他的儿子。
魏晋南北朝时期,才出现比较强的家族观念,家族开始办学。刘禹锡写过两句很有名的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王导;谢,谢安。他们的家族是两个最有实力的北方大家族,东晋时期,这两大家族扶持了一代王朝。这些大家族重视家教,往往一个家族办一所学校,代替了地方政府办学的职能,不仅收本姓人,外姓人也可以来上学,这些家学在中国古代非常兴盛。
(选自《名人传记》2012年5期)
下列对于家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家业能够代代相传,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古代家学的兴盛,如祖父和父亲是搞天文历法的,儿孙就继续钻研天文历法。
B.中国古代的史官要靠父子相传才能懂得数学、天文、历法,而这些是史官必须具有的知识,所以在中国古代,家学传统最早出现在史官家庭。
C.《史记》和《汉书》的编写,都是家学传统的具体体现,《史记》是司马迁父子两代人完成的,《汉书》是班固及其父亲、妹妹共同完成的。
D.中国历史上一家都是大文豪的比比皆是,如“三苏”“三曹”、王羲之父子、蔡邕父女等,说明中国古代的家学很容易形成。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是中国古代的家学内容之一,像钱学森他们这些大科学家的古文功底很好,就是从小背出来的。
B.家训是教育子女的格言,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就出现了很多家训的书,最有名的是一直到今天,仍然被誉为家教典范的《颜氏家训》。
C.在中国古代,皇帝是最能请得起家教的人,所以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第一代开国皇帝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但是他们的子孙都有很高的文化水平。
D.家庭观念、儒家思想、对读书的重视等原因,使得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在世界上独有的具有悠久的家学传统的民族。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很多家族的家风是代代相传的,表现最明显的是家学传统中的父子,甚至是祖孙几代都会从事一种职业或研究。
B.中国古代的家学主要表现在官宦、富商等有钱人家,他们或是由家长对孩子启蒙教育,或是请私塾先生到家里来教自己的孩子。
C.从魏晋南北朝开始,才出现比较强的家族观念,家族也才开始办学;此前,家族观念并不很强,也无家族办学的先例。
D.魏晋南北朝之后,有实力的大家族都重视家教,往往一个家族办一所学校,代替了地方政府办学的职能,使得家学更加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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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乙谈父亲老舍
作为一个父亲,他对我们要求极其严格。首先他自己是个十分严肃的人,是个非常勤奋的作家。他把写作当成终身事业。每次看到他房间里的灯光就会让我产生一种崇敬的心理。
他对创作十分严谨,每天只能写二千字,现在许多年轻作家每天能写上万字,对于他简直不可想象。
他在生活中并不像他的作品那么幽默,风趣。老舍十分好客,有很多朋友,特别能与贫苦人民友好相处。这些都给我们作出了榜样,使我们对下层人民都有一种深厚的感情。
他的读者多,他去世之后(文革期间不算),他的书的出版呈上升趋势,这种情况在现代作家中不是很多,有的作家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被忘却了。即使在文革期间,他的书有很多不能出了,但国外还在大量翻译他的作品,而且掀起了很大的老舍热。
对自己周围的知识分子的生活态度有所批判,在老舍的作品中的确是有的。在30年代,老舍周围有很多人,包括他的一些朋友,他们一方面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一方面又摆脱不了旧的婚姻习俗。像那时候很伟大的作家鲁迅、郭沫若、胡适,都是屈从于父母的安排,娶了一个旧时女子,同时他们的思想又非常激进。一方面是围着他们的年轻貌美有学问的大学生,一方面是没知识、不识字的太太,可想而知他们的痛苦。这些旧时女子有的虽然也是出生于地主家庭的女儿或其他,但与丈夫却往往没有共同语言。老舍的作品就是对当时现实的写照。婚姻生活的确是令人痛苦和无奈的。老舍基本上抱独身主义,直到30多岁后才自由恋爱娶了一位大学生,他是享受到自由恋爱的幸福的。有些人认为老舍在前期的作品里表现了对于爱情、婚姻的美好渴望,而在他结婚后却产生出了不满和失望。现在有一些关于作家情感的说法,我想他们那时候也是很复杂的。
多数评论家喜欢把老舍的死同《四世同堂》里祁天佑的死当成一类。祁天佑是一个没有政治信仰的人,他在他熟悉的环境里尊严扫地,老舍不一样。如果发生在国民党时期,老舍就不会去死。一个知识分子对国家没有信心,无论如何的打击他都能经受。老舍已经虔诚地皈依了这一套意识形态,完全是以它的褒贬为褒贬,以它的荣辱为荣辱,这突时候然给他一个打击,这对于心理纯朴的老舍来说肯定是接受不了的。老舍基本上没有什么理论水平,他从小没读过多少书,他对政体不是清晰的。他的一切是为人民好。他并不是单纯为个人尊严。所以当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出现,他感到一种失去,这种失去是他不可以理解的。
材料链接:
2011年由方旭改编及主演、北京明戏坊戏剧工作室制作创作的话剧《我这一辈子》在广州大剧院上演。
为了最大化地还原老舍作品的精髓,方旭以抽丝剥茧的手法改编剧本,整场演出100分钟,整个舞台只有方旭一人分饰多角,一幕布景,以不同的灯光和音效配合,带观众一起重回时局动荡的老北京。亲自为该剧出任文学顾问的老舍先生之子、当代著名作家舒乙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与历次改编相比,这部“独角戏”是最忠实于原著的一次。
羊城晚报:《我这一辈子》讲旧时代一名刑警坎坷而艰难的一生,底层小人物无力把握改变自己的命运。时过境迁这么多年,今天仍然有许许多多类似的“小人物”。
舒乙:阳光下没有全新的故事,对于每个生命个体,除了服装、道具有所改变,命运与社会不公之间的冲突,从来没有改变,这也正是老舍先生作品具有的普世性。只有社会走向真正的民主、自由和平等,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像《我这一辈子》一样的人间悲剧。
羊城晚报:您父亲在家里是个怎样的人?
舒乙:老舍先生很奇怪,他在家里话极少。后来妈妈说了多次:她新婚第二天,父亲就跟她约法三章——每天早上起来不要跟我说话,我绝不是跟你吵架,我得想我那两千字。因为当时他的标准是每天上午写两三千字。
但家里只要一来人,他诙谐幽默得不得了。他是一个充满生活乐趣的人,比别人有趣,家里有花,有画,有好吃的,有好酒、好烟,好玩的东西,大家非常乐意来。往往吃饭之后有余兴,大家会表演节目。他会唱戏,会各种曲艺,会说笑话,玩意最多。很多作家,包括叶圣陶的日记里都写过:只要他在,谁都不说话,就听他说,看他耍,他结束了,才退席,绝不早退。
根据原文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

A.老舍是因为政治信仰的失落而自杀的,并不是为了要保持个人的尊严而死的。
B.文革期间,老舍的书在国内不能出了,但国外还在大量翻译他的作品,掀起了很大的老舍热。
C.老舍是享受到自由恋爱的幸福的,而那时候很伟大的作家鲁迅、郭沫若、胡适,也都没有享受到这种幸福。
D.根据现在一些关于作家情感的说法,作者对老舍批判自己周围知识分子的生活态度这件事是有所反思的。

E、老舍对政体的认识是不清晰的,他之所以虔诚地归依了一套意识形态,是因为他认为“这一套”意识形态是“为人民好”的。
作者说老舍是个“十分严肃的人”,从全文看,他的“严肃”体现在哪些方面?
老舍有着浓厚的“平民意识”,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这一点?
舒乙说“有的作家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被忘却了”,但老舍去世后,“他的作品出版呈上升趋势”如何理解这一现象,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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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一刀
刘建超
“滑一刀”是酒城有名的外科大夫,“滑一刀”的大名叫滑儿。
滑儿出身贫寒,儿时家境极差。父母辛苦工作,勉强维持个不饿肚子。母亲操劳过度,在滑儿五岁的时候,得了重症。因无钱医治,只得在家硬挺着。母亲临终前,捧着滑儿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亲着,说:“孩子,长大了当医生,给老百姓治病。”又对滑儿的父亲说:“再苦再难,也要供滑儿上学读书。”父亲外出打工,把滑儿托付给堂兄。父亲愿意做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儿,只要工钱给得高。
滑儿上学后,聪颖勤奋,成绩一直在学校里拔尖儿。考大学时,滑儿的成绩可以上最好的学校,可他却填报了一所医学院。他忘不了母亲临终前那期待的眼神,他也知道,如果当年家里有钱,母亲是可以去医院做手术的。
滑儿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保送做了全国著名医学教授魏征的研究生。毕业后,滑儿放弃了考博和留在京城任教的机会,申请回到了阔别多年的酒城。
滑儿被分配在酒城医院。虽然滑儿是院里唯一的硕士生,但在论资排辈的医院里,滑儿只被分配去做些割阑尾之类的杂耍手术。滑儿对什么样的小手术都极端认真负责,对患者温暖有加,从不接受病人的吃请和红包。
滑儿参加工作第二年,出了一个事。当时省里的一位副省长到酒城农村视察工作,结果在崎岖的小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送到酒城医院时已昏迷不醒。病情危急,加之伤者的特殊身份,医院没人敢做主处置。院长只得向市急救中心求援,可无论是把病人送去还是等专家来,都有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滑儿是当班医生,查了病人的情况后果断地说必须立即手术,否则半小时后就来不及了。看到周围疑虑的眼光,滑儿自信地说,手术我来做,一切后果我来负责。
结果滑儿的手术做得很成功,从市里赶到的专家都啧啧称奇。病人也很快康复,临行前拉着滑儿的手说:“我看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滑一刀啊!”“滑一刀”的名号很快传遍了酒城的沟沟坎坎。
酒城有了“滑一刀”,来找“滑一刀”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再重再难的病,只要让“滑一刀”划上一刀就能刀到病除,即使“滑一刀”划过一刀没能留住患者,患者家属也都无怨无悔,“滑一刀”每一天都被手术挤得满满当当。有几次市里省里要调“滑一刀”,酒城人都排起长队阻拦,患者当街跪倒一片,声泪俱下。“滑一刀”也就留下了。“滑一刀”的手术越做越多,越做名声越大,传说也越来越神奇,就连省城的和外省的病人也慕名而至。
“滑一刀”的导师魏征专程到酒城来调研。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傍晚,已经是副院长的“滑一刀”陪着导师在河边散步,看着沉默不语的导师,“滑一刀”说:“我知道老师不愉快的原因,有些手术是不需要做的,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也会达到相同的目的。”魏征看了“滑一刀”一眼,缓缓地说:“你只顾自己痛快地划一刀,可这一刀带给一些患者原本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你就心安理得?”“滑一刀”叹了口气,说:“老师,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我手中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
第二天,魏征和“滑一刀”一起查房,对一位从外省来的病人家属详细说明了病情和治疗建议,说做手术意义不大,采取保守治疗更妥当些。没想到病人家属齐刷刷跪在“滑一刀”跟前,痛哭哀求,只要“滑一刀”给做了手术,什么后果他们都认了,不然就跪着不起来。魏征看着这场面,无奈地摇摇头。
没过几年,“滑一刀”的父亲患了顽疾。“滑一刀”向父亲说明了病情,建议采取保守疗法。父亲说:“滑儿,爹知道你说得在理。只是,你要是不给爹划上一刀,你就会背上不忠不孝的名声。爹不怕死,爹怕毁了你一世的名声啊。就算做做样子,你也得给爹划上一刀啊。”“滑一刀”给父亲做手术时,手竟第一次发抖,虽然只是拉开一刀就又缝合上了。
“滑一刀”处理完父亲的后事,递交了辞职报告。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酒城留下的只有他手术刀的传奇故事。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描写运用了倒叙的手法,首先写滑一刀是酒城著名的医生,然后再回忆他求学的过程,这样写主要是为了突出滑一刀的成名的不容易以及他的感恩之心。
B.“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此处用了神态描写,反映了魏教授的不满和疑惑的心情。
C.小说结尾,滑一刀的离开,是迫于人们找他做手术的压力,他怕自己的手再发抖,那样会让自己的手术出现问题,对不起患者,更对不起自己的手术刀
D.滑一刀到酒城工作,本来是大材小用,如果没有副省长的受伤住院,他只能永远的做小手术,那样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滑一刀,也不会有他的离开

E、本文描写紧扣现实问题,作者以滑一刀为线索,借他学医,从医,离开酒城医院等一系列事件,引发人们对有病就挂专家诊的思考。
小说主人公滑一刀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联系全文作简要概括
滑儿母亲临终嘱咐和父亲打工挣钱两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
现实社会中一些大医院往往专家号一号难求,滑一刀在文中说“手中的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他的说法有道理吗,结合原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9分,每题3分)
汉语中用来指“老外”或“舶来品”的词,有胡、番、西、洋。胡,大约是用得最早的。它原本泛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即“胡人”。所以,但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西域的概念,近一点的在天山以南,昆仑山以北,玉门以西.葱岭以东(葱岭即帕米尔高原)。远一点,则可涉及到克什米尔和伊朗了。
中国和西域交通很早。两千一百多年前,张骞便通了西域,以后又有丝绸之路,中亚文化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琵琶、五弦、忽雷、火不思,都是西域拨弦乐器,当时统称胡琴。火不思是乌特的一种,突厥语叫qobuz.译名也五花八门,什么和必斯,虎拨思、吴拨四,比较好玩的则有胡不思和浑不似两种。火不思后来变成了拉弦乐器。也就是二胡。二胡是典型的“中外合资”产品。北方的马尾、松香,南方的蛇皮、竹子,中西合璧,北人南相,表现力极强,也就在民乐演奏中唱起了主角。
尽管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喜欢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的当然大有人在,但“胡”这个字眼还是带有贬义。在中原之人看来,北方的胡,南方的越,都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云“意合则胡越为昆弟”,但意合的时候有,意不合的时候也多。而且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更重要的是,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也包括所有的“蛮夷”)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胡来”。胡来也就是任意乱来。此外,胡扯、胡闹,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意思和胡来都差不多。
这当然是一种偏见,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但它们产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并非没有道理。胡思乱想一词最早见于南宋朱熹的《答潘文叔》。胡说和胡来则分别见于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和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南宋与金,那可是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一个时代。
胡的本义是兽肉(颔下垂内),番的本义则是兽足。番,也是用来指外族和外国的,叫番邦,而且主要指西方诸族、诸国,叫西番。用兽肉、兽足来指称外族、外国,毕竟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因此胡、番便渐渐为西、洋所替代,叫西、洋的也不一定就不带贬义,比如西崽、洋相。但毕竟西、洋只是说出了一个客观事实,不像胡、番那样带有主观色彩,要好得多了。这说明民族偏见虽然在所难免,时代和社会毕竟也在进步,语言也不会一成不变的。
下列有关“胡”“番”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的本义是兽肉,原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
B.“番”的本义是兽足,汉语中用来指外族和外国,西方诸族、诸国在我国历史上也被称为西番。
C.“胡”字在中原文化中带有贬义,如胡来、胡扯、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等都体现了这一点。
D.“胡”“番”后来被西、洋所代替,但西、洋仍然带有贬义,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

下列说法不属于“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的原因的一项是()

A.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等西域文化流入中原,只受部分中原人喜爱。
B.在中原人看来,北方的胡人,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C.西域和中原.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D.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任意乱来。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胡、番、西、洋用来指称的外族、外国,是指在古代包括克什米尔和伊朗在内的广大区域。
B.表现力极强,在民乐演奏中担当主角的二胡,是由西域拨弦乐器火不思演变而来的。
C.胡说、胡来、胡闹、胡思乱想等词语都是产生在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南宋与金代。
D.现在用西洋替代胡番,符合客观事实,没有民族偏见,是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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