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
方寸田园
琦 君
一位文友自美归来,与朋友们畅叙离情以后,就悄悄地回到乡间自己经营的三间小屋中,读书译作,静静地度过农历新年。她可说真懂得众人皆忙我独闲的诀窍。难怪另一位文友欣羡地说:“真希望什么时候也有个田园可归。但又觉得自己仍不够那份淡泊,俗愿尚多,大概没有那种福分。”
玲珑的三间小屋隐藏在碧树果林之中,满眼的绿水青山,满耳的松风鸟语,整天里不必看时钟,散步累了就坐在瓜棚下看书,手倦抛书,就可以睡一大半天。太阳、月亮、星星,轮流与你默默相对,这份隔绝尘寰的幽静,确实令人神往。但若没有朋友共处,会不会感到寂寞呢?且看小屋的主人,住不多久,就匆匆赶回十丈软红的台北市,一到就打电话找朋友再次的“畅叙离情”。可见田园的幽静,还是敌不过友情的温馨。古代的隐士,在空谷中闻足音则喜。因为“鸟语”终不及“人语”可以互通情愫。陶渊明先生尽管嚷着“息交绝游”,但他在“乐琴书”之外,仍然要“悦亲戚之情话”。他的理想国桃花源中人,一个个都要设酒杀鸡,款待洞外闯入的陌生人,也关心着洞外的人间岁月。我想那时代如果已有电话,陶先生一定会在北窗高卧,酒醒之时,拨个电话和山寺老僧聊上半天,或是给他念一首新作好的长诗,彼此讨论一番。因为“得句锦囊藏不住,四山风雨送人看”的人,怎么离得开朋友呢?
我认为山水使人理智清明,友情使人心灵温厚。名山胜迹,总愿与好友同游;美景良辰,亦望与好友同享。张心斋把朋友分成五类,他说:“上元须酌豪友,端午须酌丽友,七夕须酌韵友,中秋须酌淡友,重九须酌逸友。”他固然妙语如珠,亦见得前人有此清闲。而我们如能于百忙之中,挤出一点时间,约二三知友小酌,琅琅笑语,畅话平生,其乐并不亚于徜徉于青山绿水之间。辛弃疾不是说吗:“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溪山就是好友,好友胜似溪山。想起王安石与苏东坡在政见上是死对头,可是安石罢官退隐金陵以后,东坡去探望他,安石留他同住乡间。东坡答诗云:“劝我更谋三亩宅,从君已觉十年迟。”依旧是无限文章知己之感,可见友情是何等可贵。
人到了中年以后,心情由绚烂趋于平淡,本来都会倾向山水田园。可是生为一个忙碌的现代人,既无时间寻幽探胜,更不可能遁迹深山,倒不如安之若命地在现实生活中追寻一些那位文友所谓的“俗愿”,亦未始不可以充实一下心灵。否则居魏阙而思江湖,心情反而不能平静。杜甫虽然讴歌“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他自己并不甘心做个,“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的佳人。因为他既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驯”的大愿,也有“但愿我与汝,终老不相离”的小愿。人若没有了愿,就没有了热诚,也失去了生活的情趣,恐怕连山水田园之乐,都不能体会了。
说起我们这些人的俗愿,也是非常容易满足的。比如说,逛逛书店,买到自己心爱的书;观摩书画展,领略一下名家笔下意境;听听音乐会、演讲会,扩展一下胸怀;抽空出去买一点鲜花或小摆饰给小屋添点生机绿意;甚至研究一下化妆术使自己容光焕发一番;以至学习一下烹调术使全家大快朵颐,这些都不能说是奢侈的俗愿,倒可以说是极淡泊的雅愿,使自己活得健康,活得快乐。同时将快乐、健康与友人共享,如此则虽然身处都市之中,也不会感到都市的俗尘,令人生厌了。
最近在一位朋友家中小聚,他小小的客室壁间,挂着不同风格的书画;风雅的主人如数家珍似地为我们解说画法、笔意。他的书房里更有许多心爱的汉砚、青田石、陶器等等。闲来把玩,意兴无穷。最有趣的是书桌边一树枯藤,悬着一个葫芦。书架上一座老树丫杈,嵌着一块圆卵石。他将山中的盎然古意,移置几案之间,真是位懂得如何美化生活的雅人。
如此看来,我们暂时无田园可归时,无妨在方寸灵台之间,自辟一片田园。不但自己能徜徉期间,亦可以此境与朋友共享。那么,纵使“结庐在人境”,也可以“心远地自偏”了。
细心体会文章一二段,说说“自美归来”的文友为何“悄悄地回到乡间自己经营的三间小屋中”?又为何“住不多久”就匆匆赶回都市?
                                                                           
文中多次提及的“俗愿”,实为作者追求的平凡而淡泊的生活,试用简洁语句归纳其具体所指的是哪些内容。
                                                                           
文中画线句对朋友书桌上的摆设进行了具体描述,这在行文结构中有何作用?
                                                                           
这篇题为“方寸田园”的性灵散文写了多种田园,作者最推崇哪一种?从中可见她怎样的情感追求?
                                                                           
有首儿歌唱道“我的心中有亩田,种桃种李种春风……”,请结合原文,说说你将如何开辟并经营好自己的“田园”。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成大事者必有静气》,回答下题
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陈常青
①“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晚清两代帝师翁同龢教导弟子时所言。他认为:圣贤之人越是遇到惊天动地的大事、险事,越能沉得住气。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②淝水之战,谢安率领东晋不足十万的兵力抵御百万虎狼之师,形势不可谓不凶险。可谢安在后方军帐里依然不慌不忙地下棋,可谓“险不惊于心”。前线军报传来,他只随意地看了一眼,又继续下棋。旁边的人实在忍不住了,上前询问前方战况。谢安轻描淡写地说道:“小儿辈已破敌。”可谓“成不喜于色”。谢安用他的表现很好地诠释了静气的内涵!
③那么,一个人的静气从哪里来呢?
④首先,养静气需要不断地去历练和积累。航天英雄杨利伟,在飞船里戴着航空手套,手持操作棒按电脑键盘,做到了200多次操作没有一次失误。(一)载誉归来时,面对记者,他吐露真情:只有经过十几年如一日地刻苦训练,不断积累经验,才能镇定从容地完成这样的操作。
⑤其次,养静气需要多读书。有些人之所以一遇大事就惊慌失措,很大程度是因为心里没底,也就是没有驾驭大事的能力和本领。如何拥有这种能力和本领呢?其中的一个途径就是多读书。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汲取前人的智慧,增长才干,克服恐慌。林语堂先生说的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二)读书可以安顿好我们那颗动荡不安的心。所以,越是博学的人,视野越开阔,头脑越冷静,处事越镇静。
⑥养静气还要善养正气。只有正气在身,才能淡泊名利,才能不为进退滋扰,做到宠辱不惊。其实静气和正气是相互滋养的,正如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道:“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⑦草静生于缝隙,树静立于风雨,人静行于世间。人不能没有静气,就像傲视苍穹的红杉不能没有坚固的根基,就像芳香四溢的鲜花不能没有普照的阳光。有静气的人,就如同巍峨的大山,任脚下花开花落,任世间风云变幻,岿然不动,坚定泰然。(三)
(选文有改动)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请你依据选文第②段谢安的表现,概括出“静气的内涵”。
请分别指出文中画线句子所运用的论证方法。
(一)
(二)
(三)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一个人应该怎样“养静气”。

说明文阅读
压力之下的夜食症
项捷
①夜深人静,有的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睡,其实他们正想着厨房冰箱里的好吃的,实在难以克制就起床冲向冰箱大吃一顿,等到情绪放松,才能美美地睡上一觉。你会不会经常有这种半夜爬起来吃东西的冲动呢?如果答案是有,甚至是经常如此,那么你可能要警惕了。这种三更半夜难以抑制的进食冲动可能不仅仅是一种习惯,而是一种病态。有研究显示,全球大约有1.5%的人患有这种名为夜食症的心理失调症,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这种病症却知之甚少,甚至前所未闻。
②夜食症主要有两大表现形式:一种是患者经常夜晚食欲旺盛,体重逐渐增加,觉得沮丧而又无助;另一种是患者熟睡后又醒来吃东西,自己却浑然不知。经人发现或看到食物减少后,才知道自己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③为什么会得夜食症呢?精神压力是夜食症的诱因。
④夜食症在精神疾病中是一种比较普通的失调症。斯坦科德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大多数夜食症患者往往感到精神压力大,而且睡眠质量不高,经常一个晚上醒来3~4次。每次醒来,患者往往会直奔厨房去找零食吃。对于患者来说,这种进食的欲望是无法抑制的。
⑤斯坦科德认为,夜食症患者其实患上了3种失调症:饮食失调症、睡眠失调症和情绪失调症。午夜时分,他们的情绪越是焦虑和抑郁,食量就越会增加。斯坦科德相信,患者在潜意识中想要通过进食来调整情绪、减轻压力和帮助睡眠。这说明夜间进食可能是人体自我医治情绪问题和释放压力的一种无意识行为。研究人员发现患者经常选择一些高碳水化合物的食品,碳水化合物能够刺激复合胺的分泌。复合胺是人体内一种能够舒缓神经系统、促进睡眠的化学物质。
⑥夜食症患者在白天所吸收的热量要比正常人少。他们往往不吃早餐,但是在晚上大约9点之后直至翌日清晨的时间里,他们所吸收的热量至少是一天总量的四分之一,有时候甚至达到一半的水平。因此,患者当中很多人都有超重的现象。
⑦最近,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徐璎领衔的生物钟研究团队发现,当一种名为PER1的基因发生突变时,可能会导致夜食症。人类作为最高级的哺乳类动物,有3个PER的基因,分别是PER1、PER2和PER3,它们各自精准地控制着人体的不同功能。PER1控制吃饭,PER2控制睡眠。在正常情况下,PER1和PER2是保持同步的,以保持睡眠和饮食周期的均衡。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基因发生突变,使得机体的各种生物钟不能步调一致,就会出现夜晚该睡觉却又想吃饭的症状。
⑧患上了夜食症也不必恐慌,它是有药可医的。
⑨科学家通过实验发现,一些抗抑郁药物对于70%的夜食症患者很有帮助。研究表明,托吡酯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夜食症的药物。另外,有科学研究显示,夜食症患者体内两种与睡眠和胃口有关的激素--褪黑素和瘦素的含量较低。与此同时,与精神压力有关的激素皮质醇的分泌则较高。这意味着患者可以通过服用褪黑素和瘦素来促进睡眠和减少饥饿感。
(选自《百科知识》)
阅读全文,在下面空格内填出相应的说明内容。
夜食症的含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夜食症的治疗
第③段在全文中起了什么作用?
文中第⑨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家徽
余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的图案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牛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个人影蹿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着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那时粮食就是性命,大家决心不把这窃贼打死,也得让他残废。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大家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走了之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眼眶却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钱去做点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他马上就猜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上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守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得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这条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于是,我家按照祖父的意思,一直都保留着这鱼的图案。
⑩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自《余华作品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文章有删改)
结合全文内容,分析文章第2段的作用。
阅读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说说作者是如何表现贼人的心理变化的。
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贼要说什么,却眼眶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
细读文本,分析祖父的形象特点。
试探究“家徽”在本文中的丰富意蕴。

记叙文阅读
时光不旧,只是落满尘灰
朱成玉
1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
2他没有退休金,每日里靠捡拾垃圾艰难度日。喝酒算是他一天中唯一的一点乐趣吧。只有在喝点小酒的时候,那院子里才有了点儿活人的气息。那样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他哼着一些古老而神秘的曲调。
3他的院子里堆着的都是捡来的没来得及去卖的破烂,就是这廉价的破烂,竟然也遭遇了盗贼。那盗贼就是我。
4高考落榜后,父母让我去工厂做学徒工,我不去,关起门来坚持写作,梦想有一天可以写出名堂来。苍白无力的青春,空洞的辞藻,自然无法让我写出多么出彩的文章来。消极的我开始变得颓废,抽烟酗酒打架“无恶不作”,邻家隔几天就上门来和父母讨说法,父母气急败坏,不再给我零花钱,任凭我“自生自灭”。我要写稿投稿,没钱买稿纸和邮票,只好打了他的主意,因为我注意到,他那些垃圾里,有一些本子,是可以拿来用的。
5他并没有太严厉地呵斥,只是对我说:“你不好好读书,来这破烂堆里翻个啥?破烂就是破烂,还能翻出什么稀罕玩意来?”说完他就往那对破烂里一躺,和那堆破烂融为一体,好像要告诉我,那破烂是他的,也就他把那破烂当有用的东西吧。“嘿嘿,我也是个破烂。你来翻翻,看我口袋里有没有点儿值钱的东西。”
6我的脸羞臊得通红,只好和他坦白,说自己看中了他捡来的那些本子。
7“不过话说回来,破烂也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没有用的,一种是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比如我捡的这种,还是可以换回一点钱的。”那天他喝了酒,心情不错,没有和我发火。借着酒劲儿,还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人啊,不管多糟糕,哪怕你狼狈得像个垃圾一样,只要用心,你也会是那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相反,你若自暴自弃,沉沦堕落,那么你就是把自己扔进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
8听着这话,一点不像一个捡破烂的老人说的,反倒像我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给我讲的。
9为了“惩罚”我,他说,“去给我把窗玻璃给擦了吧,很久没擦了,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了。”我只好乖乖地就去擦玻璃。玻璃擦干净了,晦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堂了起来。他心情很好,招呼我喝一口。我捏着鼻子喝了一口,辣得不行,直吐舌头,他倒是乐得前仰后合。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该惩罚也惩罚了,不过你既然帮我把玻璃擦得那么干净,也得奖励奖励,这些就奖励给你吧。”我流着泪接过那一摞本子,脏兮兮、皱巴巴已近迟暮的本子,我却坚信自己,可以在那上面写出干干净净,青春靓丽的文字来。一度以为,自己荒废了光阴,不可救药。但这个可敬的老人让我知道,时光还没有被我用旧,只是蒙上了一层灰垢而已。只要用心去擦一擦,那隐匿起来的时光随时都可以亮洁如新。
(选自2014年第6期《当代青年》)
请用简洁的语言归纳本文所写的事情。
文中这位老人的可敬可爱表现在哪些方面?
请从写法和内容两个方面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
②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
结合生活体验,说说第⑦段画波浪线句子给你什么样的启示。

阅读阳作华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文,完成小题。
①河水川流不息,你这次踏进河,水流走了,你下次再踏进时,又来了新的水,所以“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的这句名言,说明了客观事物是永恒地运动着、变化着的。
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物质的,物质都是运动变化的。拿地球来说吧,海洋变陆地,陆地变高原。我国宋代杰出的科学家沈括,根据他所作的地质考察,用变化发展的观点论证了华北平原是由河海泥沙淤积而成的。他在((梦溪笔谈》中指出:“所谓大陆者,皆浊泥所湮耳。”1 97 5年,我国的石油地质勘探队在冀中地区发现了任丘古潜山等高产油田,说明了华北平原由沧海变桑田的地壳变化,也有力地证明了沈括的上述论断。众所周知,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的最高峰,但你可曾想到,它原来也是从汪洋大海中钻出来的哩。根据我国科学工作者和登山队的科学考察,大约在2 0亿年到6亿年以前,古海变为陆地。到了大约1000多万年前的新生代新第三纪的末期全部露出水面,经过地壳的强烈变化,喜马拉雅山逐渐成为世界上最高的山脉。它的高峰——珠穆朗玛峰仍在继续升高。每千年约升高70米。人类居住昀地球,不仅地壳在不断变化,而且各种生物也是变化发展的,并且永远处于不断的进化、变异之中。
③至于社会现象的运动和变化,比自然现象的变化就显得更加明显。人类社会五种形态有规律地依次更替,人们思想也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不必细说了。
④总之,“一切皆变”,“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选文的主要观点。
简要分析文章第②段的主要论证方法及其作用。
假如用以下文字作为选文的结束语,请说说这样处理的好处。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如果用“老眼光”看新事物,就会使自己的思想僵化,就有掉队的危险。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