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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地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他的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人看出。 |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月 光 如 泪
①中国的二胡是一种很奇妙的乐器。它的结构,其实和小提琴差不多。琴筒相当于小提琴的琴身,琴杆相当于小提琴的琴颈;二胡两根弦,小提琴四根弦;琴马,弦轴,形状不同,功能相仿;弓的造型虽异,可用的都是马尾。两者发声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弓弦摩擦出声,再经琴身共鸣,奏出千变万化的曲调。所以有西方人说,二胡是“东方的小提琴”。其实,这话有所偏颇。小提琴,据说是由东方弦乐器在西方长期演变而成,到15世纪末才开始逐渐定型。二胡,最初并不是汉民族的乐器,而是来自西北民族,所以称“胡琴”,意思和胡笳、胡桃、胡椒类似。然而在西方的小提琴成型之前,中国人早就在拉胡琴了。宋人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有“马尾胡琴随汉车”这样的诗句。那时是公元11世纪。而到元代对胡琴就有更具体的描写,《元史·礼乐志》这样记载:“胡琴……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这正是现代人看到的二胡。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小提琴,是“西方的二胡”。这当然是说笑而已。
②在中国的民间音乐中,二胡拉出的曲子也许最能撩拨听者的心弦。我以为,用二胡拉悲曲远胜于奏欢歌。很久以前,我听过瞎子阿炳用二胡拉《二泉映月》的录音,这是世界上最动人的音乐之一。单纯的声音,缓慢悠扬的旋律,带着些许沙哑,在冥冥中曲折地流淌。说它是映照着月光的泉水,并不勉强。然而乐曲决不是简单地描绘自然,这是从一颗孤独寂寞的心灵中流淌出来的声音,这声音饱含着悲凉和辛酸,是历尽了人间悲苦沧桑后发出的深长叹息。这是用泪水拉出的心曲,听着这样的音乐,我的心灵无法不随之颤抖。我想,阿炳当年创作这首曲子,未必是描写二泉,而是对自己坎坷凄凉一生的感叹。一把简简单单的二胡,竟能将一个艺术家跌宕的人生和曲折的情绪表达得如此优美动人,实在是奇迹。在感叹音乐的奇妙时,我也为中国有二胡这样的美妙的乐器而自豪。后来,我听到小泽征尔指挥庞大的波士顿交响乐团演奏《二泉映月》。阿炳的二胡独奏,变成了许多小提琴的合奏。在交响乐团奏出的丰富的旋律中,我眼前出现的仍是映照着月光的二泉,仍是阿炳孤独的身影,他黑暗的视野中看不到泉水,也看不到月光,然而谁能阻止他向世界敞开一个音乐家的多情的胸怀?谁能改变他倾诉苍凉心境的美妙语言?我看到,站在指挥席上的小泽征尔,深深沉醉在《二泉映月》的旋律中,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
③十多年前,在旧金山街头,我曾很意外地听到一次二胡独奏。那是在一条人迹稀少的街上,一阵二胡琴声从远处飘来,拉的正是《二泉映月》。在异国他乡,听到如此熟悉的中国乐曲,当然很亲切。可是走近了我才发现,拉二胡的竟是个沿街乞讨的中国人。这是一个中年男人,低着头,阖着双眼,沉浸在自己的琴声里。他拉得非常好,丝毫没有走调,而且,把那种凄楚无奈的情绪表现得淋漓尽致。我远远地看着他,不忍心走到他身边,然而琴声还是一声声扣动了我的心弦。听过无数次《二泉映月》,在旧金山街头,是我听得最伤感的一次。为什么有西方人说“二胡是‘东方的小提琴’”?(不超过25个字)
文中说“阿炳用二胡拉《二泉映月》的录音,这是世界上最动人的音乐之一”,其动人之处在哪里?
为什么作者说“听过无数次《二泉映月》,在旧金山街头,是我听得最伤感的一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严复及其教育救国论
1894年7月25日,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甲午战败犹如一记闷棍,把中国打懵了,彻底打掉了中国人的希望、自信,更打掉了中国人通过洋务运动“自强”“求富”的幻想。在谭嗣同悲怆地吟着“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时,有一位福建侯官人也在天津北洋水师学堂的后院“中夜起而大哭”。
甲午战争改变了严复的人生轨迹,如果不是这场战争,“海归”严复也许会在待了15年的北洋水师学堂继续待下去,会将他落第了四次的科举考试进行到底。但没有那么多也许,对于颓败腐朽的满清王朝来说,甲午战争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因此有着天纵之才、又饱读西方学说的严复走上历史前台也是一个必然。他注定不是一生沉浮宦海的官僚,而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
严复走向启蒙思想家的圣殿,从1895年在天津《直报》上发表一系列论文开始,《论世变之亟》《原强》《辟韩》《救亡决论》四篇论文是他吹响维新变法思潮的第一波号角。严复分析当时的局势,认为中国面临着自古以来未有之变局,亡国亡种之危近在旦夕,要救亡图存,只能维新变法。救亡图存、维新变法是当时整个时代的大主题,时局就摆在眼前,再糊涂保守的人也不能不改弦易辙,故而满清皇室为了自身的利益也采取支持态度。严复对此一大主题的阐述,最为关键的两点:一是用达尔文进化论和赫胥黎庸俗进化论来分析中国面临的危机,这些新颖深刻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念更是无异于天外惊雷,产生特别发聋振聩的效果;二者,严复鼓吹维新变法之具体内容最为有特色,他认为要救亡先得启蒙,因为中国之最为可悲的不是缺少救亡之法,这些“法”中国文化本身中有,西方文化中更是有很多可以学习,最为可悲的是“民智之已下,民德之已衰,与民气之已困耳”。
“民”是组成社会、形成国家最为基础的个体,这些个体的强弱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国家的强弱优劣,如果不先从国民素质上下手,再好的政治制度、科学技术也无法让中国强大起来,因为根本无法贯彻落实下去,西方再好的东西到中国也会有“淮橘为枳之叹”。他比较中西文化的差异,认为西方之所以富强是能讲民主、自由,中国积贫积弱是千年的专制毒害所致,因此要以“自由为体,民主为用”进行革新,然而“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能自利,又必自皆得自由始;欲听其皆得自由,尤必自其各能自治始;反是且乱。顾彼民之能自治而自由者,皆其力、其智、其德诚优者也。”于是他提出了著名的教育救国论,希望塑造优秀的国民,形成新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扫除中国人伪饰、自私、懈惰的德性。通过启蒙国民以达到救亡的目的,在当时的维新思潮中的确是非常独特的一道亮色,也贯穿严复思想始终。
教育救国归根结底还是要用西方的文化制度、科学技术来教育启蒙人民,而要真正认识和了解西方,就必须精通外语和翻译。严复不仅著文鼓吹学习西语的重要性,一生中还屡次筹办编译培训所,就职于编译局。而究其大半生精力翻译的《天演论》《原富》《法意》《穆勒名学》诸书更是把西方一整套先进文化都介绍到中国来,作为启蒙的资粮,对中国几代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严复不仅是坐而论道的思想家,也是起而能行的教育实践家。1906年4月,严复就任安徽高等学堂监督(校长)之职。他按照自己的思路对学校进行改革,首先制定规章,明确办学方向和教学内容。他把学生分为两部分,师范生和预备生,前者主要为培养中小学师资;后者寄希望于以后能继续深造,成为专门人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选择专业。关于教学内容,自然以西学为主,特别重视西语、数物化质等自然科学的学习。严复在皖期间,带来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为安徽高等教育近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摘编自吴新苗《一个伟大启蒙思想家的剪影》)
(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中日甲午战争失败,使中国认识到了严重的后果,无论是统治阶级还是有思想的知识分子,都为了富国强民而对维新变法采取支持的态度。 |
B.严复的教育救国论力主通过启蒙国民达到救亡的目的,他翻译的介绍西方先进文化的著作,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C.严复引用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是想告诉民众要顺应天道、适应自然。 |
D.严复认为要更好地向西方学习,就必须精通外语并了解西方的科学技术,因此在其执掌安徽高等学堂时,教学内容自然以西语、数物化质为主。 |
E.传记通过对严复教育救国论及办学实践的论述,表现了严复作为启蒙思想家的独特深刻,也反映了近代中国的历史现状。
请简要概括严复教育救国论的思想内涵,并加以阐述。
(3)严复没有成为“沉浮宦海的官僚”,而成为“著名的思想家”,原因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读了这篇传记,严复的人生经历及其思想对你有怎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这里是新诗的故乡
这是一座诗的校园,诗歌的花在这盛开。先前,在红楼的花坛和人行道旁,也在汉花园宁静的院落中;当校园迁徙到遥远的春城,诗歌的花依然盛开在翠湖边。随着时光的推移,在勺园,在朗润园,也在燕园的垂柳依依的湖滨,依然延续着诗歌的花事,每时每地,开得灿烂、也开得浪漫!
这里从来是诗的国土。古典诗歌和外国诗歌,在这里星月交辉,从来都不乏知音和吟者,这些来自故国和异邦的诗的精灵,在这里繁衍了鲜艳的诗之花。现在要说的是有别于前二者的新诗,一种适应着时代呼唤的新型的诗。胡适先生是“尝试”新诗的第一人。一个夜晚,月光透过窗帘,洒了满地。先生立于窗前,他感恩似的低语:“多谢你殷勤好月,提起我过来的哀怨,过来的情思。我就千思万想,直到月落天明,也甘心情愿!”沈尹默先生好像是受到了感染,他吟的也是月夜情怀:“霜风呼呼的吹着,月光明明的照着。我和一株顶高的树并排立着,却没有靠着。”
白话写诗,对于那些习惯了文言写诗的人,不免显得有点生,有点涩,有点“乏味”,但用的是全新的语言,却是全新的感受,全新的气象。有人开了风气之先,就有人接着做推动风气的事。北大的人,就这样破天荒地开启了新诗的闸门。教授们和学生们好像是飙着劲儿,开展着新诗的赛事:先生们办了《新青年》,首先发难登了新诗;学生们不甘落后,也办起了《新潮》,也大量地刊登新诗。《新青年》也好,《新潮》也好,都是新思想、新文学,也都是新诗的园地。
北大是属于诗的,从这里走来了一代又一代的新诗人,他们走来了,又走远了,留下了诗的神采和芬芳。这些北大诗人,他们的名字组成了一长串明亮的星辰。他们几乎涵盖了一部中国新诗史。很难设想,要是抽去了北大以及与北大有关的那些诗人,一部中国新诗的历史是否还能成立?正是因此,林庚先生才把北大比喻为新诗的摇篮——摇篮旁的母亲的心。
北大从来也不曾辜负诗歌的抚慰和托付,不管是风霜雨雪,还是月夕花朝,这里的诗之花依然灿烂地绽放着时代的芳香和美丽。从周作人到康白情,从徐志摩到冯至,从废名到汉园三诗人。这个诗歌原野散发的芬芳感染了所有的人,连一贯尖锐凝重的鲁迅也写诗,从旧体诗到新诗,再到《野草》,从而使他的作品融进了诗的柔情,连专擅小说的沈从文也把诗带进了他的湘西风情,使他的作品充满了田园牧歌的情调。
在中国诗歌复兴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北大师生也始终站在引领新诗潮崛起的前列,一直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一路诗歌行进的鲜明足迹,一直激励着世代的北大人,他们与中国诗歌共命运。正是因此,作为这一光辉事业的后续者,他们不论是曾为诗人,还是曾为研究者,从来没有忘记这一庄严的使命。
现在奉献给诸位的诗歌小册子《诗歌北大》,原是为印证这一切而印刷的。它不仅是一个总结,一种纪念,我们希望它还是诗歌原野的向导和馈赠,一种答谢和感恩。有幸得到它的人们,要是因而拥有了关于诗歌与北大历史渊源的一点认识,对于我们这些编者而言,那就是莫大的欣慰。
(选自《文汇报》2012年3月13日11版)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在新诗出现之前,北大的校园里已经是星月交辉,北大从来都不缺少古典诗歌和外国诗歌的知音和吟者。 |
B.作者描述胡适和沈尹默吟诗的情景,既表现了北大富有诗意的氛围,又突出了两位先生开创吟咏新诗风气的作用。 |
C.在新诗创作刚刚开启的年代,北大的教授们和学生们对新诗创作充满了热情,《新青年》和《诗潮》见证了他们的热情。 |
D.作者以林庚先生把北大比喻为“新诗的摇篮——摇篮旁的母亲的心”来说明北大在中国新诗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E.这篇文章以时间为线索,详细叙述了新诗在北大校园的发展历程,表达了作者对北大及北大新诗的喜爱之情。
(2)结合文章内容,指出“现在奉献给诸位的诗歌小册子《诗歌北大》,原是为印证这一切而印刷的”句中“这一切”所指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3)本文是以怎样的结构方式选材组材来说明北大是新诗的故乡的?请根据文章内容加以概括。
(4)本文第一段的语言有何特色?这样的语言对你有何启示?请你结合自己的写作对这样的启示作出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找回对汉字的热爱张颐武
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丰富多彩,博大精深。
中国人有个经典的说法,叫做“读书必先识字”。汉字是中华文化存在的基础。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起的作用,所谓“书同文”;汉字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它的文化内涵丰富丰厚。
在我看来,汉字之美,首先是形之美,一点一画,精妙组合。其次是意之美,汉字是表意文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其中的意蕴很美。再次是声韵美,汉字组合成诗文,声韵组合很美。
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从软笔到硬笔,从书写到输入。两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当然,简体字成为规范的正体字也是汉字在二十世纪的重大的、不可逆的深刻变化。简体字是今天全球汉字应用的主流,也是汉字的现代规范写法。这些变化之中,不变的是汉字本身。
如今,虽然汉字的普及程度,即识字率比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大有提高,但我们对汉字的使用情况却大不如前,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更别提遣词造句的水平。比如微博,不过一百多字,但这一百多字却缺乏美感,乏味、单调,常出现成语使用不当、错别字等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更为普遍,那就是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这种情况在成年人身上更为常见。
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便利,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同时,这种便捷却无形中阻碍了我们对汉字的兴趣。追求速度的心态让我们一味快,却忽视了汉字本身的意蕴。莫言就曾说过,使用电脑敲字撰文会使他常顺手选用电脑提供给他的一些词汇,而无法组织出具有独特意蕴的新词汇,所以他最终放弃使用电脑进行创作。另外,如今学生普遍课业重、压力大,常为了应付考试而囫囵吞枣地接收学校老师授予的一切知识,这些知识不经过消化吸收、没调动兴趣,很容易学了便忘。
我们总以为汉语、汉字是我们的基本技能,如同吃饭走路一样无需投入过多学习精力。这种认识偏差常导致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主观地轻视学习汉字、汉语的重要性,一味追求数理化或英语能力的提高,最终导致我们在学生期间就不曾打下牢固的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能力。我常遗憾地发现,一些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非常糟糕。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在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完成了最基本的文化学习后,也开始逐渐意识到传统文化的缺失,对知识有了精益求精的追求,因此社会开始重视汉字的读写。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相关的电视节目应运而生。这是一个好现象,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学中文出身,却也常感于自己文学水平、文字使用能力的不足,也会出现提笔忘字的情况。因而,我觉得汉字、汉语是需要终身学习的。我们需要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找回对母语的热爱。(选自《新湘评论》2013年第24期,有改动)下列选项不属于“汉字”作用的一项是
A.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 |
B.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 |
C.汉字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厚,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 |
D.汉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 |
下列做法不属于“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措施的一项是
A.领悟汉字本身的意蕴,体会汉字的形之美、意之美和声韵美。 |
B.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习压力,呼吁学生少上网和少发微博。 |
C.掌握汉语、汉字的基本技能,提高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能力。 |
D.加强对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推出汉字读写的电视节目。 |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每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 |
B.当今社会,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的现象则更为普遍。 |
C.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这种便捷最终导致了人们忽视汉字本身的意蕴。 |
D.我们总以为学习汉语、汉字无需投入过多的精力,这种认识偏差使得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都非常糟糕。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共24分)
塾师老汪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头几年教私塾,每到一家,教不到三个月,就被人辞退了。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人:“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躁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但不管辞之多寡,学堂上,《论语》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一句,哪有翻来覆去讲十天还讲不清楚的道理?自己讲不清楚,动不动还跟学生急:“啥叫朽木不可雕呢?圣人指的就是你们。”
四处流落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老汪亲题了一块匾,“种桃书屋”,挂在牛屋的门楣上。老范自家设私塾,允许别家孩子来随听,不用交束脩,自带干粮就行了。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何况十有八个本也没想听学,只是借此躲开家中活计,图个安逸罢了。但老汪是个认真的人, 便平添了许多烦恼,往往讲着讲着就不讲了,说:“我讲你们也不懂。”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呢,这个远道来的人,是不是朋友,还两说着呢;只不过借着这话儿,拐着弯骂人罢了。徒儿们都说孔子不是东西。老汪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老汪教学之余,有个癖好,每月两次,阴历十五和三十,中午时分,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是乱走,但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也就不是乱走了。十五或三十,偶尔刮大风下大雨不能走了,老汪会被憋得满头青筋。一天中午,东家老范从各村起租子回来,老汪身披褂子正要出门。两人在门口碰上了。老范想起今天是阴历十五,便拦住老汪问:“老汪,这一年一年的,到底走个啥呢?”
老汪:“东家,没法给你说,说也说不清。”
这年端午节,老范招待老注吃饭,吃着吃着,又说到走上。老汪喝多了,趴到桌角上哭着说:“总想一个人。半个月积得憋得慌,走走散散,也就好了。”
这下老范明白了:“怕不是你爹吧,当年供你上学不容易。”
老汪哭着摇头:“不会是他。”
老范:“如果是活着的人,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
老汪摇头:“找不得,找不得,当年就是因为个找,我差点丢了命。”
老范心里一惊,不再问了,只是说:“大中午的,野地里不干净,别碰着无常。”
老汪摇头:“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又说:“碰到无常也不怕,他要让我走,我就跟他走了。”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嘴像刮风似的,想起什么说什么。 人劝老汪:“老汪,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老婆那个嘴,你也劝劝。”
老汪一声叹息:“一个人说正经话,说得不对可以劝他;一个人胡言乱语,何劝之有?”
银瓶除了嘴能说,还爱占人便宜,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逛一趟集市,买人几棵葱,非拿人两头蒜;买人二尺布,非搭两绺线。夏秋两季,爱到地里拾庄稼,碰到谁家还没收的庄稼,也顺手牵羊捋上两把,从学堂出南门离东家老范的地亩最近,所以捋拿老范的庄稼最多。一次老范到后院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老范:“为啥? ”
老季:“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老范:“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不为老汪。”
老范:“为啥?”
老季:“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挥手:“娘们儿家。”
又说:“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选自刘震云 《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擅长以经典文句的使用来表现人物性格,如老汪翻来覆去讲不清楚“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就说明了作为乡村垫师的他迂腐无能。 |
B.文中老汪毎月两次的“乱走”令人备感困惑,直到端午节老汪酒后吐真言,暴露内心秘密,说出“总想一个人”时,才真相大白。 |
C.本文在人物关系的参照之中塑造老汪的形象,如他对学生、银瓶及老范等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言谈、态度,很好地表现了他的个性。 |
D.本文以白话口语为主,又掺入了方言和文言,读来别有风味,同时,这样的语言既契合老汪的身份和生活环境,也暗合他的尴尬处境。 |
E.本文虽只是选段,但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作者以简约沉稳的白描手法,生动地塑造了人物群像,展开了一幅北方村镇的风俗画卷。 东家老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老汪对《论语》中“有朋自远方来”一句的独特理解,其实源于自身人际关系的体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老汪这一形象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二人精神困境的根源实则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