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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士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嘛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象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
E.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
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
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鹭鸶的国境
陈芳明
⑴驱车穿越苗栗的田间公路时,惊见一只鹭鸶悠悠飞起。我不得不缓停车子在路边,注视那稀有禽鸟的盘旋。我甚至熄掉引擎,只因为我被眼前的景色迷住并且感到震撼。车窗外的白鸟,展翅的姿势何其优游自在,飞翔的速度何其从容不迫。仿佛电影中的慢镜头,那白色的鹭鸶在绿色的水田巡行低飞。凡是它飞过的地方,都构成一方安详的国度。最后,它停驻在远处的田埂,背景正好是一幢幽静、古老的农庄。
⑵白色的鹭鸶,似乎在引导我恢复久已遗忘的记忆。由于它的存在,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许多。葱郁的竹林,谦逊的农舍,写意的流水,无私的稻田,一时之间都回到我的眼前。鹭鸶的白翼,竟能负载如此宽幅的风景,竟能唤起那么多失落的岁月,我竟一时无语。它站在那里,旁若无人,睥睨四顾,孤高的站姿,几许鄙夷、几许傲慢的神情,如此自然地把这块土地当做它的领土。面对这白鹭,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
⑶多年来,我在旅途上不停奔波,不断追逐着自己的理想。现在,闯入鹭鸶的国境,我一时竟不知所措。同样的景色,不也存在于我年轻的时光中?那时坐在自己家乡的山头,俯望一片充满生机的土地。我接受过山河的祝福,接受过稻穗的颂赞和乡间农庄的抚慰,它们让我的人格成为芬芳泥土的延续。然后,我怀着一份过人的勇气离开家乡,开始构思人生的理想。在长年的追逐过程中,我渐渐放弃了最初的依靠。而所谓理想,岂非都是一些假想?如果不能与自己的土地相衔接,如果不能救助走向衰微的家乡或负载生养自己的国度,那么对理想的追逐不仅是虚幻,而且也是一种逃避。
⑷鹭鸶再次展翅飞起,在农庄前的低空回旋。它左顾右盼,缓缓控制着速度。暮霭渐渐下降,它的羽毛反而显得更为洁白明亮。然后,绕了两圈,它又回到了原点停驻。我爱极了以这样的角度观察它,我更可同时端详那安逸的农庄:色调灰暗的瓦片,配合着淡淡的白墙,与屋前的绿色水田构成鲜明的对比。这种种颜色的合成,毫不矫情,坦然面对广阔的天地。无悔无罪的风景,对照了我卑微的内心风景——都市里浮华的颜色,仍暗藏在我内心一角,果然禁不起乡间水田素朴的检验。
⑸偶然路过苗栗,这片我不曾给予丝毫关注的县境,它却让我再一次寻回失去的时光。在不知名的农庄前,鹭鸶成为我全新的隐喻。回到家乡,我以为已经了解故土。可事实是,那样多的未知,我未曾探访。出现在眼前的农庄,矮檐长墙,白屋绿荫,掩藏着一个旧梦,此时的我,应该可以给予新的定义与诠释。逝去的,并不等于全然消失,追寻理想,不必然要放弃旧梦。
⑹苗栗平凡的乡间,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
(选自《掌中地图》,有改动)第⑵自然段中,作者为什么说“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请概括其原因。
文章在第⑴、⑶、⑷自然段中均写到“农庄”,这三次从不同角度抒写“农庄”,分别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请结合全文,分析结尾“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后人常用它来赞美忠贞的爱情,歌颂无私奉献的精神。你可曾想到,这诗句之中,也包含着十分有趣的力学现象。蚕丝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是蚕“吐”出来的吗?
蚕卵孵化成蚁蚕后,经过30天左右成为熟蚕。这时蚕腹内充满了黏液体——丝液,也就是蚕丝的原料。让我们观察蚕作茧的过程:蚕先把嘴里的丝液粘到某个相对稳固的物体上,通过嘴上的“调节口”调节丝液的流量,头按照∞字形左右摇摆,把丝液拉成丝线,并靠丝线表面上的丝胶将其粘到茧的内侧,慢慢地做成了茧。
有人做了这样的实验:让粘着丝液的这个物体也随着蚕的脑袋一起摆动,结果蚕就“吐”不出丝线来了。或者将拉出的丝线剪断,蚕也难以继续拉丝,它的头会在空中摇晃,想再找一个拴线的地方。这说明,蚕丝不是“吐”出来的,而是“拉”出来的。通过力的作用把丝液拉成丝线,这种现象叫“牵引凝固”。
研究者还发现,如果将作茧的蚕捏住头尾,猛地一下左右拉开,会拉出一条直径约1毫米、长约30厘米透明结实的丝线。蚕的丝液是黏性液体,主要成分是丝蛋白,丝蛋白的链状分子是线团状态。这些线团状分子呈圆球状,没有拉力或拉力不够时,圆球分子之间常常只滑动,没有其他变化。一定的牵引拉力,会使各个分子还来不及流动就被抻开了。被拉开的丝蛋白链状分子有了新的排列,产生了变异,相互靠近的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就形成了很结实的蚕丝。
蚕腹的丝液如果借助蚕嘴拉出,丝线纤细而漂亮,直径可细到0.002毫米,长度可达1200米左右。在现代化学纤维工业中,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来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但现在还不能只靠拉牵就能制出漂亮而结实的丝线。
除了桑蚕,柞蚕和天蚕等也都是拉丝的。蜘蛛结网也是这样,它肚子里有“蛛丝液”,从腹部末端拉出丝来,织成网。蜘蛛网很有弹性,布满黏液珠,用来粘住飞虫供蜘蛛饱餐。宋代诗人范成大的诗句“静看檐蛛结网低,无端妨碍小虫飞”,正是对这一情景的描述。科学家发现,蜘蛛丝和钢丝一样坚硬,却比钢丝富有弹性;还特别耐寒,在-50℃到-60℃的低温下才会变脆发生断裂,而一般聚合物在零下十几摄氏度就会变脆。这些特性使蛛丝在军事上有广阔的利用前景。据《世界知识》报道,美军正责成有关部门饲养能产坚韧的金黄色蛛丝的巴拿马蜘蛛,以期提高某些军需用品的使用性能。
其实,生活中有不少液体也能拉丝,比如鸡蛋清被上挑时就能拉丝,而且还能看到拉出的丝断开的一瞬,像橡皮条那样稍有收缩。用筷子挑山药汁,以及婴儿流的口水,情况也都相似。(取材于王振东《漫谈液体的拉丝现象》)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支持“蚕丝是拉出来的”的一项是
A.蚕把丝液粘到稳固的物体上,头按∞字形左右摇摆。 |
B.蚕通过嘴上的“调节口”对丝液的流量进行调节。 |
C.猛拉作茧的蚕体,会看到蚕腹中出现一条透明结实的丝线。 |
D.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蚕把丝液都拉成丝线后,再用丝胶把丝线粘在茧的内侧,就做成了茧。 |
B.当鲜藕被掰开时,藕中的黏液被拉成了丝,这也属于“牵引凝固”现象。 |
C.拉力作用使丝蛋白链状分子产生变异,从而在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 |
D.以蜘蛛丝为原料制作的防弹服,即使在严寒天气中使用也能保持良好性能。 |
E 从文中所引的唐宋诗句可以看出,古人早就明白了蚕与蜘蛛拉丝的道理。请概括产生“拉丝”现象需要的条件。
有尊严的生活
人生一世,韶华白首,转瞬即逝。活于尘世,或起或落,或喜或悲。然古来万事,皆不若尊严二字——人,要的是有尊严的生活。
衣随风舞,胸抱磐石,汨罗奔涌。亡国之殇,一生求索无果。那慨叹万载的一跃,是屈原。
剑指苍天,青冥浩荡,乌江翻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那震撼千古的自刎,是项羽。
断头台上,长跪南方,一腔正气。唯答一死之外,无可为者。那永垂青史的正气,是文天祥。
以上三者,皆可择生。然何故自入九幽黄泉?答曰:但为一物——骨气、亦可曰尊严。人立之于天地而活,活着,便要有尊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亦是毫无区别。活着,若无尊严,无异于行尸走肉,毫无生气可言。霸王、屈子、文山,他们活出了骨气,活出了尊严。于他们心中,活着,便要有尊严,否则,不若就死。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骨气。
种豆南山,五亩豆苗,独离尘网。不为五斗米折腰之言,陶潜那般淡泊,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求仙访道,不事权贵,不染朝污。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李白那般狂傲,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一生清白,两袖清风,抄家无财。一心只留清白在人间,于谦那般清廉,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以上三者,一生清苦。以三者之才,万可不必如此,何故?便是为了活出节气——有尊严地活着。人生路漫漫,诱惑何其之多,阻碍亦是重重。活着,可以为尊严而抛开一切,权、财、名,皆尘世俗物,得之,可活;失之,亦可活。然尊严,失之则生命毫无意义。在陶潜、李白、于谦心中,活着,便要有气节,便要有尊严,若是被阻,便抛却一切。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节气。
孙子膑脚忍辱终复仇,苏武牧羊北海十九载,曹霑家徒四壁作红楼。有尊严的生活,并非一遇挫折便轻生,鲁迅曾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以上三者,但为心中之志,忍辱负重。最后宏图实现,人格亦傲然于天地。万丈尘寰,十丈软红。艰难困苦于之人生自是常有,切莫以尊严为借口,轻生避世。那并非活出尊严,而是于挫折面前,丢失了自我。在孙膑、苏武、曹霑心中,活着,便要活出价值,哪怕忍辱负重,也绝要将志气与尊严牢牢攥在手中。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志气。
活着要有尊严,因尊严是生命的意义。有尊严的生活,因尊严凌驾于生命之上,精神屹立于形体之外。人生在世,三千浮华,若想为人,便要有尊严的生活。
漫漫人生路,茫茫红尘中。怀着尊严,迈着坚定的步伐于生命中穿行吧!
【点评】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骨。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答曰:活出骨气,活出节气,活出志气。此文不避老气之嫌,大书霸王屈子文山之骨、陶潜李白于谦之节、孙膑苏武曹霑之志,用闪耀千年的古人风范论证“尊严”之意,文章充满凛然正气。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格。此文语言多使用对句,整散结合,既显示了古人的巍巍风骨,也用精炼之笔彰显论证的力量。凝练而生动的表达使文章更显文化底蕴。
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故乡林贤治①我不止一次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他们没有故乡。②故乡的一切——田野、林木、农舍,饲养和吆喝牲畜的语言,是人类的摇篮。我来大都市将近十年,故乡犹自温柔着,在暗暗老去的心中……③我思念月亮。月亮是城里所没有的。月光无声地泻落在乌黑的屋瓦、霉墙、石子路,清凉如水;池塘是别一种风味,粼光如荧光;月夜的笛声是美好的,还有潇潇春夜细雨,满枕蛙声……我思念我的小屋子,以及那棕色的小木门。傍晚,父亲常常走出大屋巷口,高声叫唤着乳名催我吃饭,见我迟迟不归,就会径直过来,手扶木门,静静地看我读书和写字……④故乡!那里像土地一样浑厚,牛一样勤劳,野草一样生生不已的人们,是我所怀念的。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⑤都市是富足和享乐的象征。芸芸众生,充满人性的弱点,怎么可能抵御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留守家园?如果有可容劳作和享受的地方,何处不可以成为故乡呢?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
⑥我不禁暗自吃惊于这个结论。然而,不管如何深爱着故乡,也无法推翻本身生活固有的逻辑。好在农民们都是生活的忠实儿女,无须恪守任何教条,只要周围有一个缺口,他们就会充满幻想,充满活力,邀呼着聚集着喧哗着从故乡出发,向陌生的城市。他们所到之处,旋即形成“盲流”,形成“丐帮”,形成建筑大军,形成保姆市场……⑦看一眼矗立乡野的大风车,或是盘挂悬崖的行人道,可以知道农人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在他们的名字中,除了阿猫阿狗,尚有不少叫做阿福阿运阿改阿变之类,便可窥知他们意欲扭转命运而不能的世代相传的痛苦情结。⑧此刻,农民以和平的方式改变命运的历史性尝试已经开始。这实在很可以鼓舞祝祷的。然而,我们所见的是:农民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最后不免潮水般地退回乡村,在不断地潮汐涨落之间,劳动者角色遂时时得以替换,且得继续替换下去。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了城市,由是,城市永远年轻。⑨为什么农民不可以一次性地选择城市呢?为什么出发点总是成为终点?纠缠的社会问题,如何是我可以数说明白的呢?但我已经自觉,精神还乡是一种奢侈;而表同情于离乡,也不过“忏悔贵族”的心情罢了。除了这些近乎无聊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取材于《平民的信使》,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作者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没有故乡。 |
B.文章第③段描写故乡的风物,运用多种表达方式,抒发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
C.作者认为农民不能安贫乐道,留守家园,含蓄表达了自己的吃惊和惋惜之情。 |
D.文中描写了农民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对农民改变命运的行动感到沮丧。 |
E.作者认为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了城市,因而城市永远年轻。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语句的含义。
①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
②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作者对“农民”“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请根据全文说说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
第⑤段中“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这句话你赞同吗?请联系现实生活谈一谈。(不少于200字)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①钱穆在《国史大纲》“两宋之部”中说:“与秦、汉、隋、唐统一相随并来的,是中国的富强”,而宋的统一“却始终摆脱不了贫弱的命运”。
②宋的“积贫”表现在哪里?钱穆说:“宋终年闹穷,而且愈闹愈凶,几于穷得不可支持。”具体表现是兵和官越养越多,财政支出越来越大,政府只好用增加税收来解决,宋代的税收比唐代增加了七倍。“宋之疆土民庶远不及汉、唐,而国家税入远过之,此其所以愈贫而愈弱矣。”
③这看起来似乎能自圆其说,但稍微考察一下,则完全没有道理。宋代的税收确实比唐代增加了许多。但要想说宋比唐贫,必须首先证明宋代的经济状况不如唐,或只跟唐相当。税收不适当地超过了经济的增长,才会出现贫的局面。
④关于宋代的经济发展状况,简言之,远比唐代发达。它的疆域虽比唐小,但它的土地开垦面积高于唐,唐代485万多顷,宋代511万多顷。单位面积产量也高于唐。唐代富饶的关中地区亩产稻谷二石,而宋代许多地区亩产米已达到二至三石。唐代最盛时,每年运往首都粮食300万石,而宋代两淮、江南、两浙六路每年运往汴京粮食多达600万石。
⑤宋代的手工业也非常发达。一位外国学者统计宋代的铁的产量之多超过了英、法两国工业革命时期产量的总和。
⑥宋代商业繁荣,货币流通量飞速增加,宋朝为此大量铸造铜币,宋神宗时每年铸造500多万贯。而唐代最多时,玄宗一年才32万7千贯,宋神宗时两年的铸币量超过唐代三百年的总量,两者差距之大,何止几十倍。而税收量仅比唐代多了几倍而已。事实上,宋朝财力相当富裕,于正常开销外,还能拨出大量经费救助弱势群体,在全国各县设立安济坊收养贫病之人,设居养院收养鳏寡孤独,设漏泽园安葬无主尸骨。这一切,汉、唐做不到,而宋代做到了并坚持到宋亡。这样的王朝怎能称之为“积贫”呢?
⑦ 至于“积弱”问题,从军事角度看,宋和辽相比,双方实力基本相当,宋稍弱一些,所以和议签订后,双方维持了100多年的和平局面。宋和金相比,也略弱一些。和西夏相比,则稍强一些。与蒙古国相比,就弱得多,但应看到,蒙古国是当时的超级强国,它灭亡一国,往往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时间。唯独南宋却与之抗争了几十年。从当时的国际范围看,宋虽然不是超级大国,也算是一流强国,用“弱”,特别是“积弱”来概括它合适吗?
⑧现代衡量国家强弱的标准,主要看它的综合国力。宋的经济实力比辽、金强。科学技术更远超辽、金,世界史上起革命性作用的火药、造纸、印刷术、指南针,都是在宋代出现或得到推广的。宋代官学、书院遍布全国,学术文化也得到高度发展。从综合国力角度考虑,宋王朝不仅不能说弱,还应该说是相当强的。
(取材于李裕民《破除偏见,还宋代历史以本来面目》)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钱穆以宋朝的税收远超唐代作为基本依据,提出了宋代“积贫积弱”的说法。 |
B.作者列举具体的史料从多个角度说明:宋朝的经济发展状况远比唐代发达。 |
C.宋朝经济在当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只因军事上“积弱”,最终被蒙古国灭亡。 |
D.综合考虑经济、科技、教育等诸多因素,作者认为宋代也是一个富强的朝代。 |
作者否认宋朝“积贫”和“积弱”的依据是什么?请分条概述。
否认“积贫”的依据:
否认“积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