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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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中国心
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大典上曾经说过这样一句震撼天下亿万人们心灵的话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句话,在时时刻刻以祖国利益为重的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先生的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曾宪梓曾饱受旧中国内忧外患之苦,此生此世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祖国的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所以,他怀抱赤诚爱国之心,要为自己的国家分忧解难,为振兴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而做出应有的一份贡献。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七十年代中期,曾宪梓创立金利来并在香港站稳了脚跟。他首先以投石问路的方式向家乡梅县的华侨大厦赠送了两部汽车。那一天,曾宪梓怀着激动的心情,返回阔别多年的故乡,受到故乡人民的热烈欢迎。当曾宪梓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后,家乡的工厂、学校和民居已变得破烂不堪,乡间学校的数目还不如解放前的时候多时,忍不住热泪盈眶。想到自己深受祖国培育之恩,但却未能留在国内参加经济建设,心里更是觉得十分难受,一种儿子对深爱的母亲未尽天职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曾宪梓从此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要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祖国的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从一九七七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这十几年来,在家乡以及全国各地的捐资总额已经超过二亿三千万元,捐赠的大小项目超过二百项,为祖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
曾宪梓常对人们说:“解放前我的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小学毕业后就没有机会读书了,新中国成立后,我才有机会重返校园。我就是靠着国家的助学金才得以顺利读完中学、大学的。所以,我要尽职尽责地回报祖国,回报家乡。”一九七七年,曾宪梓给母校东山中学捐建了第一座在当时首屈一指的教学大楼。从那时候起,曾宪梓就规定自己每年要按实际能力为家乡的教育事业解决各种难题,开始每年五十万以上,以后每年逐年递增,从一百万、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他决心这样一路捐赠下去。他希望在有生之年实现自己多年的理想,帮助振兴祖国的教育事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曾宪梓捐资一亿港元、与国家教委合作设立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基金会”将奖励内地的优秀教师,其中主要侧重于师范院校的教师。
曾宪梓多年来在为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同时,更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诚挚的爱心。他觉得只有体魄强健的民族才有可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于是,曾宪梓利用家乡“足球之乡”的优势,投资兴建足球场,捐资举办足球邀请赛,资助各大足球队外出比赛。热爱足球的曾宪梓不仅仅只局限于对中国足球事业的关注上,对于中国的整个体育事业,他都不遗余力地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无论是洛杉矶奥运会还是汉城奥运会,曾宪梓都亲自设计,亲自选料,制作出数千条绣有中国奥委会会徽的深红色优质领带,赠送给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满载而归,获得辉煌的成绩,名列世界第四,曾宪梓兴致勃勃地给每一位荣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工作人员发放巨额奖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宪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他决定出资发起“金利来、银利来偕百家名店支持北京申办二〇〇〇年奥运会”大型活动。曾宪梓说:“我们可以挺直腰板,向世界宣布: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曾宪梓说:“祖国和家乡是生我、养我、育我成长的地方,祖国有恩于我,我必须终身回报祖国。只要金利来不破产,曾宪梓不死,我对祖国的回报就不会停止。”
曾宪梓,一个将自己的躯体、灵魂、金钱、乃至生命与中国的繁荣昌盛、中国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人,似乎随时都可以为他的祖国喷洒满腔热血。在今天这样一个功利社会里,曾宪梓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高风亮节,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中国,响当当、亮堂堂的中国,正在以不可估量的凝聚力走向崛起、走向腾飞的中国,应该为成功地拥有和培养出这样杰出、这样忠心的儿子而自豪。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错误的两项是(   )(    ) 

A.曾宪梓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传统的道德规范里最首要、最核心的二字就是“忠孝”,也就是对国家要忠诚、对家乡人要孝悌。“中国”这两个字,在曾宪梓的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
B.曾宪梓也知道,靠他一个人是不能拯救整个中华民族的。但如果通过个人的努力,影响和团结众多的人一道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出力,那么这种力量就非同小可了,中华民族赶超世界先进民族也就为期不远了。
C.曾宪梓对家乡的捐助是多方面的。在家乡投资建厂,是帮助家乡人民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而资助体育事业的目的则不同,是为了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是比物质层面更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
D.曾宪梓以拳拳赤子之心,倾力回报祖国的高风亮节、大义之举,与当今社会某些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形成鲜明对比,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

E. 记述重要人物,特别讲究客观、真实、准确。本文采用总分总结构方式并采用对照式结构,将曾宪梓在“解放前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的悲惨遭遇和解放后在香港创业的辉煌形成鲜明对比,从而表达了强烈的爱国之情。
简析曾宪梓先生的心路历程。
指出本文从哪几个方面论述曾宪梓对祖国的回报的,并分别简要分析。
有人说,曾宪梓如此大规模的捐资,不否认有爱国心,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巧妙地做商业广告,因为他毕竟是企业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结合文本联系现实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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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羔羊
晨义
城市每天都有意外的事情发生。
今天,在市中心碧绿的圆草坪上,出现了一只雪白的羔羊。
她的飘荡着山野气息的眼神,第一次闪现出犬牙参差的楼厦以及纵横交错的车流。起初,她似闯入一条不曾啃过野草的峡谷,环视这样的悬崖,顾盼这样的溪水,颈上的两个小铃铛欢快地碰来碰去,还甜甜地叫唤两声,露出少女的天真。她甚至试着走到草坪边缘,探头嗅嗅来去匆匆的车影,仿佛那是涓涓流水,可以解渴,可以照亮她可爱的模样。然而她渐渐发现这里的草干枯单调,又短又碎,也没有花朵,连她的小蹄尖都遮不住,吃起来无滋无味,山坡上的草叶多鲜美啊!这里的声音杂乱,山坡上的声音多悦耳啊!山坡上的风吹到身上像水洗一样,越吹越白越洁净,而这里的风恰恰相反,而且没有憩息的树阴……同时,她感到了处境的危险,比有一天遇见了饿狼还严重,因为那一刻她可以奔跑,跑到羊群那里,羊群那里有牧人。但现在,就她一个。她“咩咩”地叫了几声,惶恐地张望。她的语言只有她自己听得懂。这是一座孤岛,除了脚下这些小市民化的草,她成了岛上唯一的求生者。
她怎么来到了这里?
城市的草是不允许长高的,长高了叫荒草,要毫不客气地清理掉,不然会生出野花,生出飞叫着的昆虫,比如蟋蟀、蚂蚱——那不乡村化了吗?城市的草卑微低矮,直白一律,就那么浅浅一层薄色,看上去平平淡淡,不让你产生任何奇思异想;踩上去软软绵绵,从不留有步步芳菲的浪漫:含蓄什么?深沉就别在这里。这些草从老远的地方一块块买来,曾随阵雨般的流行音乐一起,润染过一片片苍白的心灵。但日升月落,也就不再新鲜。你见过失却魅力的情人的瞳眸吗?正是如此茫然。而今日,因了这只明亮的羔羊,它竟闪射出前所未有的奶汁般的神采。
毫无疑问,这只羔羊吸引了众多的注目和议论。有人还端起油光光的猎枪向她眯起一只血红的三角眼。
“哦,像个天使!”
“哟,迷途的羔羊啊。”
“哈,四面楚歌。”
“很危险了,哼,说不定会叫车碰死。”
“可惜太小了,还不够一顿涮羊肉。”
“谁叫这家伙馋哩,啃草啃到城市里来了,这不是破坏绿化吗?”
“它一定渴了,真可怜。”
“倒有些诗意。”
四周都是路,可没有她的一条。日头西沉,到了归卧家园、品味甘草的时刻。然而今天,她连回忆的权利都不存在。她等待着,她要趁夜色快快奔跑!奔跑!什么时候找到了野草,生命才能获救。
黑夜来临,她能寻到归去的来路吗?而且,不到最终的一刻,红唇绿眼的城市不会终止纵横。何况,城市的夜路并不好走。她的心可以舒展在崎岖坎坷的旷野,却不敢透露给宽阔平坦的城市。
不过别担心,这羔羊原来只是一尊白石雕像。她不会走动,不会饥渴。如果有人打碎它,也听不到痛苦的惨叫,看不见可怕的流血。
感谢上帝。
从第三段看,这只“城市羔羊”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请概括回答。
文章题为“城市羔羊”,却用了不少笔墨写圆草坪上的草,作者的用意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文章为什么要铺陈众人对“城市羔羊”的注目和议论?
结合全文,试探究倒数第二段在结构安排和主旨表达上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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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节选
姜戎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八十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
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四十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
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节选自《狼图腾》,有删改)
小说第一段中毕利格老人把大青马换给陈阵并再三叮嘱这一细节有何作用?
赏析文中两个画线的句子。
(1)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
(2)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
简要概述文中蒙古草原狼的特点。
作者是怎样描写陈阵与狼群遭遇后的心理变化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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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诗文中的“扁舟”意象
“扁舟”是中国古典诗文中最常见的意象之一,承载着中国古代文人淡泊世事、悠然自得的情感,形成了独特的扁舟情结。最早的“扁舟”,并非失意文人所特有,也不具备悲凉或者超脱的韵味。《史记》载:“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乘扁舟浮于江湖。”这里的“扁舟”有隐遁之味,丝毫没有落魄江湖、身处世外的冷寂色
彩。
“扁舟”在古代文人眼里,不仅仅是一只小船,它随着无数文人跌宕坎坷命运的无限延伸,演化为一种绝处逢生的处世观。在儒家提倡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处世准则支配下,古代文人或积极入世,或隐身出世。对于潦倒困厄的人来说,“扁舟”是他们寻求再生的一支苇草。
“漂泊”是古代知识分子的宿命,也是“扁舟”意象的基本蕴含。古代知识分子或为生计、或为科举、或被放逐,他们背井离乡,天涯漂泊,充满无尽的羁旅乡愁。“扁舟”既是游子漂泊的凭靠,也是其羁旅之愁的寄托。唐代张若虚《春江花月夜》有“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的诗句,其中“扁舟”承载着游子无尽的漂泊之苦和思乡之情。杜甫诗中的“扁舟”意象出现得最频繁,表现漂泊思乡的意绪也最强烈。他诗中的“扁舟”意象,承载着诗人生活的苦难和不幸,是古代知识分子追求理想、历尽艰辛的典型写照。
“扁舟”意象的另一典型蕴含是“自由”。庄子说“饱食而遨游,泛若不系之舟,虚而遨游者也。”这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人生理想。现实有太多压抑和束缚,他们渴望在“扁舟”中获得精神的自由。苏轼在《前赤壁赋》中借“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这一境象,表达了他面对被贬谪的处境,渴望摆脱精神苦闷,追求自由生活的强烈愿望。张孝祥的《念奴娇•过洞庭》以温和沉浸的心态,表达了与苏轼同样的心境:“玉鉴琼田三万顷,著我扁舟一叶……怡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一条小船附着于万顷碧波之上,在碧波中自由自在地轻漾,充溢着一种皈依自然、天人合一的“宇宙意识”和自由精神。
隐居是古代知识分子仕途失意的无奈选择及功成身退的理想归宿,是他们最后的精神家园。“扁舟”意象中既蕴含着他们人生的理想与期冀,也蕴含着他们失意的痛苦和灵魂的呼唤。范蠡是古代文人功成身退的典范,但更多人却是因仕途坎坷和无奈而萌生隐居念头,使“扁舟”成为他们仕途失意而隐居的一个意象。苏轼被贬黄州,写下“小舟从此逝,沧海寄余生”的诗句,流露出过隐居生活的念头。李白“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表明了他在现实压抑下,欲放浪江湖,过隐逸生活的强烈愿望。
在常见的“扁舟”意象中,无论是矢志漂泊,还是追求自由,抑或是失意隐居,无不是中国古代文人心路历程的写照,虽蕴含仕途坎坷失意的无奈与消极,但为后世树立了忧国爱民、愤世嫉俗、自由洒脱的光辉典范。(有删改)
关于“扁舟”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典诗文中“扁舟”最常见的意象寄托着中国古代文人淡泊世事、悠然自得的情感。
B.最早的“扁舟”意象,有着隐遁之味,也充溢着悲凉或超脱的韵味。
C.在中国古代文人眼里,“扁舟”不仅是一只小船,它演化为文人在跌宕坎坷命运中绝处逢生的处世观。
D.对潦倒困厄的文人来说,“扁舟”是他们心路历程的写照,是他们寻求再生的一支苇草。

关于“最常见的扁舟意象蕴含”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古代羁旅乡愁中,“扁舟”承载着游子无尽的漂泊之苦和思乡之情,成为羁旅之愁的寄托。
B.“扁舟”意象的典型蕴含寄托着古代知识分子追求自由生活、渴望摆脱精神苦闷的愿望,具有一种皈依自然的意识。
C.常见的“扁舟”意象往往蕴含着古代知识分子过隐逸生活的愿望,让人感受到他们失意的痛苦和灵魂的呼唤。
D.范蠡和李白、苏轼一样,因仕途坎坷和无奈而萌生隐居念头,使“扁舟”成为他仕途失意而隐居的意象。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最早的“扁舟”,并非失意文人所特有,它涂满了落魄江湖、身处世外的冷寂色彩。
B.杜甫诗中的“扁舟”意象,最强烈地表现了漂泊思乡的意绪,蕴含着作者生活的苦难和不幸。
C.“扁舟”意象蕴含着古代知识分子仕途失意的无奈选择及功成身退的理想,成为他们最后的精神家园。
D.常见的“扁舟”意象蕴含了古代知识分子忧国爱民、愤世嫉俗、自由洒脱的情怀,也流露出了仕途坎坷失意的倾诉。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各题。
乡村的瓦
冯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蓝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
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两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文中说:“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作者从“乡村的瓦”中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瓦松”的?作者为什么要写“瓦松”?
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走眼
王伟峰
老街两边,一溜儿开有十多家古玩店。“珍宝斋”的门店在老街的最里面。老板姓赵,做这一行已经有20多年了。赵老板内行,眼力好。据说,好东西只要打他眼前一过,没有看走眼的。
一次,老街有家店收了一件钧瓷,吃不准货色。半条街的人都看过了,但谁也不敢拍板下结论。店主亲自出马,恭恭敬敬地请赵老板赏脸,过去给看一眼。赵老板热心,当即过去,反复把玩了淡淡地说:“收着。”
店主心中一喜,禁不住颤声问:“能收?”
赵老板朗声道:“能收!”后来,那件钧瓷出手,价钱竟然翻了10倍。自此,赵老板名声日隆。
但是,新近开张的“云芳斋”的李老板却偏不信这个邪。李老板的店原本开在省城,不知怎么一时兴起,在小镇开了一家分店。他初来乍到,想干一件露脸的事,好在老街尽快站稳脚跟。
这天,“珍宝斋”来了个外乡人。看打扮,像是落难之人。一进店,那人便掏出一个精巧的盒子,说盘缠儿不够了,身上有块玉,想换俩钱花。伙计打开盒子,一看,心里一惊,赶忙一溜小跑,把正在后院竹椅上闭目养神的赵老板请了过来。
赵老板看过,沉吟片刻,问卖家:“想淘换多少钱?”
卖家说:“少说也得这个数。”说着,伸出五根手指。
赵老板不语,站起身来,踱了几步,站定,对着卖家伸出了三根手指。
卖家摇摇头,固执地伸出五根手指,神色凝重地说:“这可是家传的宝贝,低于这个数,免谈。”
“收了。给客人添茶。”赵老板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吩咐道。客人走后,赵老板拿了盒子,低声嘱咐了伙计几句,然后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回后院品茶去了。
卖家出了古玩街,在镇上拐了几个弯,又勾回头,一闪身进了“云芳斋”的后院。伙计远远地看得仔细,回来向赵老板汇报。赵老板低头沉思良久,叹了口气,说:“这个李老板,不怎么地道啊!”
隔天,李老板和街上的几个店主来到“珍宝斋”,进门便嚷:“听说贵店新近收了件好东西,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
赵老板拱手道:“小玩意儿而已,不值一提。”见赵老板不肯拿出玉,李老板暗自得意,忍不住大声嚷嚷:“赵老板,您不让我们开眼,莫非您这一次走了眼,收了个扔货?”
赵老板干咳一下,默不作声。李老板愈发得意起来:“呵呵,想不到,老街赫赫有名的赵老板,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可关系到“珍宝斋”的声誉,连伙计都急了,赵老板依旧笑而不答。
李老板恣意取笑一番之后,领着一群人得意洋洋而去。伙计实在忍不住了,说:“老板,您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莫非咱们真的着了人家的道,收了个赝品?”
赵老板粲然一笑,说:“玉的确不怎么样,但盒子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上等的古檀香木,名家雕刻的纹饰。你说,究竟是谁走眼了?”伙计明白过来,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不解地问:“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当众说明,羞辱李老板一番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赵老板长叹一声,说:“都在这个圈子里混饭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一个月后,“珍宝斋”做成了一笔买卖,一个雕工精良的古檀香木盒子卖了个好价钱,整条老街都轰动了。
不久,老街的人发现,“云芳斋”的牌子在夜里悄悄摘掉了,店面转给了一个本地人。(本文有删改)
赵老板在鉴定钧瓷时,小说先用“淡淡”,后用“朗声”来描写他的神态,反映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小说结尾处,李老板为什么会悄悄摘牌走人?
这篇小说为什么要用“走眼”做题目?
结合赵老板这一人物形象分析作品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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