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神的惩罚
[美]简·卡鲁
钱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没钱的时候,你总认为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过去我也常常这样认为,但现在我再也不这样看了,我从惨痛的教训中明白了这一点。
上学的时候,有一位英语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经常给我们引述著名作家的话语。我对这些话语不是很感兴趣,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但有一句话不时在我耳边响起,这是那位英语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他说:“当诸神想惩罚我们时,他们就让我们的祈祷实现。”听起来有些愚蠢,对吗?当时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它的意思是,如果你十分想得到某样东西,你就有可能得到,但将以一种你不希望的方式得到。我的意思是,你可能不得不付出你意想不到的代价。
事情发生在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我下班回家的途中。我是个汽修工,我喜欢在汽修厂工作,我一直梦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不用很大,只要是我自己创建的就行。如果是为自己工作,我不介意有多辛苦。所以我离开父母,去了伦敦。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父亲为此和我吵了一架。他怎么也不明白,当我衣食丰足时为什么要离开家。
丰足?什么叫丰足?我常问他。像他那样活着——终生住在一套单位的福利房里,没有一点儿期盼,只守着一只金表和养老金度日?我爱他,但看到他如此容易满足,我很窝火。他在那个嘈杂的工厂工作了那么多年,一点儿成就也没有。
那天晚上我回家时,这些想法一股脑儿都涌了上来。还记得我当时在想,要是我能摆脱这一成不变的生活就好了,要是我能得到1万英镑就好了。然后,我在地铁外停下来买了一份刚出版的晚报。我想这份报纸可以让我在回家的路上暂时不想自己的事情,我可以读读别人的麻烦事或者新影片的介绍。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报纸有些不对劲,好像头版有什么地方搞错了。于是我仔细看报纸的头版,发现上面印的日期是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而不是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
“上帝!”我在心里惊呼,“这是明天的报纸!”
刚开始我不相信这是真的,但上面的新闻与今天电视里播的都不一样。这只有一种解释:我买到了明天的报纸。
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了什么——我的祈祷应验了。我的手剧烈地颤抖着,几乎无法翻动报纸。但它们就在那里——明天的赛马结果。我盯着获胜的马匹的名单,仔细地从中选择号码。我挑了一匹不被看好的赛马,下注的回报率是50倍。那是一匹我永远也想不到要下注的马。
第二天一早,我从银行里取出了我的全部积蓄——300英镑,然后我在午饭的时候去下注。我分别去了几家投注站,我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下午赛马的结果与那份报纸所刊登的一模一样。我需要做的就是前去领奖。 1.5万英镑,太爽了!
就等着告诉爸爸妈妈了!他们肯定无法相信这是真的。我打开电视,但仍在不停地想如何去使用这笔钱,几乎没听进一个字。突然电视上开始插播新闻,播音员提到了塞尔比——我的家乡。我开始盯着荧屏。那天下午父亲工作的工厂发生了爆炸,爆炸引发严重火灾,22人死亡,许多伤员被送进医院。接下来播音员说了什么,我不知道。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心中充满了恐惧。
昨晚买的报纸摔到了地上。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捡起报纸,疯狂地翻阅。在“最新消息”中,我看到了这则消息:今日下午,塞尔比的工厂发生爆炸,多人悲惨死亡。我一直在忙于挑选我要投注的获胜马匹的号码,没注意到这则消息。我双手颤抖着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证实了我的猜想:父亲死了。而我本来可以救父亲一命的!我把报纸撕得粉碎,号啕大哭起来。
最终,我得到了自己的事业,做得也很好。妈妈获得了保险赔款,她的生活比以前更富裕。唯一的问题是,自从父亲走后,她再也不关心自己是活着还是死去了。
当诸神要惩罚我们时,他们干得真他妈漂亮!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上学时,一位英语老师因为经常引述著名作家的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对那些话不是很感兴趣,现在“我”记忆犹新的寥寥无几,但是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却不时萦绕在“我”的耳畔。 |
B.“我”曾经对父亲始终住在福利房里,守着一只金表和养老金度日的生活态度嗤之以鼻,所以跟他吵了一架后愤然离家去了伦敦,以求眼不见心不烦。 |
C.刚一拿到报纸,“我”就确信买到的是一份明天的报纸。在短暂的内心震颤之后,“我”就冷静地选好了要下注的马。第二天一早,“我”就从容镇定地到一家银行取钱,到投注站下注。 |
D.赛马的结果与那份报纸上的毫厘不爽,“我”沉浸在准备领奖的喜悦之中,就等着跟父母共同分享这一快乐。虽然电视开着,但是最初“我”梦想着如何使用这笔巨款,并不关注电视内容。 |
E.“我”没有注意到昨晚买的报纸上写着爸爸工作的工厂发生爆炸,并对自己没及时救父亲懊悔不已,由此可以看出“我”平时做事不能顾到多个方面。小说中的“我”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写“我”在地铁外买报纸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
结合全文,请你谈一谈对“神的惩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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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稼先:埋名戈壁28年
黄小坚
在中国西北罗布泊戈壁深处的核试验现场,活跃着一位不为外界所知的年轻指挥员的身影。直到他因公殉职后,人们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他就是“两弹元勋”邓稼先。
邓稼先是安徽怀宁人,生于1924年6月25日,4岁时随家人迁往北平。“七七事变”后,为避战乱,他随姐姐辗转来到昆明,1941年考上了西南联大物理系。1945年大学毕业后,他先后在昆明文正中学、培文中学和北京大学物理系任教。1948年夏,怀着“今后国家建设需要人才”的理念,邓稼先考取了美国印第安那州普渡大学研究生院。
1950年,邓稼先年仅26岁就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被人们称为“娃娃博士”。获取学位后的第九天,他便毅然登轮回国,进入钱三强主持的中科院近代物理所担任研究员,与于敏等人一道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原子核理论的研究。
1958年10月,他和一大批科学家被调去研究原子弹。到了北京郊区一片阳光普照的高粱地后,隐姓埋名,突然从中国的大地上“消失”了。
起初,他们准备接受苏联专家的培训,但不久,苏联撕毁协议、撤走专家,邓稼先只好率领着28位平均年龄只有23岁的新毕业的大学生,开始了向神秘的原子王国的艰难跋涉。
作为核武器研究所理论部主任和中国原子弹理论设计的总负责人,他一方面办起“原子理论扫盲班”,亲自讲课、辅导并组织翻译、学习外文资料,一方面思考原子弹研制的主攻方向。
他正确地选定了中子物理、流体力学和高温高压下的物质性质三个方面作为主攻方向并运用算盘这样简单的工具进行繁重的数学计算。在原子弹总体力学的计算中,有个参数即原子弹爆炸时内部所要达到的大气压的数值对探索原子弹原理有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为此,邓稼先带领他领导的一班青年人夜以继日地轮班进行紧张的计算,用特性线法得出了与苏联专家结论完全不同的突破性结论。该结论最终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从物理学的角度科学地加以证实,从而成为指导原子弹研制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性理论成果。
研制原子弹成功后,从1965年起,邓稼先又奉命率原班人马与从原子能所调入的于敏率领的研究队伍合作,开始了氢弹理论设计任务,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提交了被外国人称为“邓-于方案”的突破氢弹原理的方案,使中国的氢弹研制工作迅速向前推进并取得爆炸理论的成功。
邓稼先在大漠深处风餐露宿,艰辛地度过了整整10年的单身汉生活。工作中,他总是不顾个人安危。从第一次核试验起,他就形成了亲临第一线的工作模式。1979年,在一次航弹试验时,因降落伞破裂,原子弹从高空坠落地上。为了避免毁灭性的后果,他竟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抢上前去,抱起摔破的原子弹碎片仔细检验,由此受到致命的核辐射伤害。尽管如此,他仍然继续带病工作,直到1985年才因癌症而被强行安排住院治疗。病榻上,他平静地说:“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但没想到它来得这样快。”弥留之际,他还用生命的智慧和最后一丝力气,与于敏合著了一份关于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向祖国献上了一片赤诚。
在邓稼先去世前不久,组织上为他个人配备了一辆专车。他只是在家人搀扶下,坐进去转了一小圈,表示自己已经享受了国家所给的待遇。
邓稼先逝世后,世界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曾特地撰文悼念他这位相交半个多世纪的挚友:“邓稼先是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张爱萍将军称他为‘两弹元勋’,他是当之无愧的。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1950年,年仅26岁的邓稼先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想到“国家建设需要人才”,在获取学位后的第九天,他便毅然登轮回国。 |
B.在研究原子弹之初,邓稼先就本着独立自主的原则,经过28年的艰苦努力的科研攻关,终于研制成功原子弹。 |
C.在原子弹的研制中,邓稼先的主攻选择正确,研究结论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从物理的角度科学地加以证实。 |
D.研制原子弹成功后,邓稼先提交了突破氢弹原理的方案,使中国的氢弹研制工作迅速向前推进并取得爆炸成功。 |
E.本文通过记述“两弹元勋”邓稼先在研制两弹过程中的的艰苦卓绝的攻关事迹,为我们再现了一位热爱祖国,无私奉献的老一辈科学家的形象。邓稼先开始研究原子弹时面对哪些困难,又是怎样克服的?
回国后,邓稼先做了哪些创造性的研究工作?
邓稼先为我国两弹的研制成功付出了艰辛,奉献了青春甚至生命,有些人认为邓稼先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不值得。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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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馄饨
酒楼里来了两位客人,穿着不俗,看样子是一对出来旅游的夫妻。
服务员送上菜单。男的直接递给女的:“你点吧。”女的看也不看:“来碗馄饨。”
男人发话了:“吃什么馄饨,又不是没钱。”
女人摇摇头说:“我就是要吃馄饨!只要一碗!”服务员冲女人撇了撇嘴:“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馄饨。”
女人很意外:“怎么会没有呢?”酒楼老板觉得很奇怪,小声吩咐服务员:“到外面买一碗,回来多收一倍的钱。” 说完开始观察这对奇怪的夫妻。
看到馄饨,女人的眼睛都亮了,轻轻搅拌着,好象舍不得吃,半天也不见送到嘴里。
男人一把拿起菜单:“你爱吃就吃吧,我饿了一天了。”女人不急不慢,等男人点完了菜。才对服务员说:“你最好先问问他有没有钱。”
男人气红了脸:“老子会没钱?”边说边往怀里摸去,突然“咦”的一声:“我的钱包呢?”
女人不慌不忙地说道:“钱包和手机我昨晚都扔到河里了。这次带出来所有值钱的东西,我都扔河里了。我身上还有五块钱,只够买这碗馄饨了!”
男人瞪着女人:“你真是疯了!身上没有钱,那么远的路怎么回去?”
女人却一脸平静:“急什么?我们还有两条腿,走着走着就到家了。”
女人继续说:“二十年前,咱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不也照样回到家了吗?那时侯的天,比现在还冷呢!”
男人不由地瞪直了眼:“你,你说什么?”
女人叹了口气:“看来,这些年有了几个钱,就真的把什么都忘了。二十年前,第一次出远门做生意,被人骗了个精光,经过这的时候,你要了一碗馄饨给我,我知道,那时候你身上就剩五毛钱了……”
男人一震,打量了四周:“这,这里……”女人说:“对,就是这里,那时它还是一间又小又破的馄饨店。”
男人默默低下头,女人捧起面前的馄饨,拨了一大半到另一只空碗里,轻轻推到男人面前:“吃吧,吃完了我们一块走回家!”
男人很久才说了句:“我不饿。”女人眼里闪动着泪光,喃喃自语:“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男人说:“你怎么还不吃?”女人又哽咽了:“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问我的。我记得我当时回答你,要吃就一块吃,要不吃就都不吃。现在,还是这句话!”
男人默默无语,拿起了汤匙。不知什么原因,拿着汤匙的手抖得厉害,舀了几次,馄饨都掉下来。他终于将一个馄饨送到了嘴里,使劲一吞,整个都吞到了肚子里。当他舀第二个的时候,眼泪突然“叭嗒”往下掉。
女人见他吃了,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拿起汤匙。馄饨一进嘴,眼泪同时滴进了碗里。这对夫妻就这样和着眼泪把一碗馄饨分吃完了。
放下汤匙,男人抬头轻声问女人:“饱了么?”
女人摇了摇头。男人很着急,突然好象想起了什么,弯腰脱下一只皮鞋,手往里面摸,没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块钱。他怔了怔,不敢相信地瞪着手里的钱。
女人微笑地说道:“二十年前,你骗我说只有五毛钱了,只能买一碗馄饨,其实呢,你还有五毛钱,就藏在鞋底里。我知道,你是想藏着那五毛钱,等我饿了的时候再拿出来。后来你被逼吃了一半馄饨,知道我一定不饱,就把钱拿出来再买了一碗!”顿了顿,她又说道,“还好你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这五块钱,我没白藏!”
女人说:“你可别怪我,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一起饿一回。苦一回!”
男人居然号啕大哭,“我真被好日子冲昏了脑袋啊!回去我就把那张离婚协议书烧了。”
在旁观看的老板摸出了两张百元大钞递过去:“既然回去就把离婚协议书烧了,为什么还要走路回家呢? 当年那碗馄饨,就是我妻子做的。”
老板回到办公室,取出那张早已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怔怔地看了半晌……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一件平常小事,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婚姻伦理问题,对读者来说教益匪浅。 |
B.从全文看,酒店老板叫服务员到外面买一碗馄饨,回来多收一倍的钱,充分反映了这个老板唯利是图的本质。 |
C.小说中的妻子为了报复提出离婚的丈夫,背着丈夫把这次带出来的所有值钱的东西,统统扔进水里。 |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别具匠心。小说利用特殊的地点来解决矛盾,二十年前二人在这里吃过馄饨,如今仍在老地方吃。性质相同,意义一样。 |
E.这篇小说写得很成功,人物语言生活化,符合小说中的人物身份。小说中“女人”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说中间部分写二十年前这对夫妻曾在同一个地方吃过馄饨,这一情节在前文已埋下了伏笔,请找出并分析。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夫妻二人,设计酒店老板这个人物是多余的,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每题3分,计12分)
埋藏了两千年的真理
刘燕敏
埃及的迪拉玛,被称为魔鬼城,它处在帝王谷的入口处。从比东法老到兰塞法老的600年间,凡是走进小城的外地人,没有不上当受骗的。
史书记载,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外地人是位阿拉伯商人,他想贩些银器回国,结果被一个带路的小孩骗走了脚上正穿着的一双皮靴。还有一个来自大马士革城的旅行者,他想到帝王谷去探宝,进城不到一刻钟,就被一个吉卜赛人连钱带行李骗了个精光。据传,印度一位道行最高的巫师漫游至此,也没逃出被骗的厄运,身上惟一的一件东西——铜蛇管,被一个哑巴骗走。
对于魔鬼城之谜,历来众说纷纭。有的说,迪拉玛是狮子、水牛、天狼3个星座在地球上的重心投射点,地理位置特殊,外地人走进这里头脑都要失灵;也有的说,是埃及法老图特安哈门的咒语在起作用,他说“凡扰乱法老安宁的人必死”,在这个入口处,他在用“让你破财”的方式,仁慈地提醒你不要走进帝王谷。
然而,自从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来到这里,这些说法就被动摇了。因为他作为外地人,在城里住了一年,不仅头脑和原来一样清晰,而且随身携带的东西一件都没丢。有位罗马商人得知此事后很是兴奋。他想,一个能清白地走出迪拉玛的人,一定是破解了法老咒语的人。因为他知道,迪拉玛这座小城是图特安哈门法老有意安排的。据罗马的羊皮书记载:图特安哈门法老在陵墓修好后,为防止盗墓贼入侵,曾把关押在监牢里的3000名骗子秘密流放到这里。法老相信,一类人的智慧能制约另一类人的智慧。
罗马商人决定去拜访那位希腊哲学家。他随自己的商队来到希腊,可惜那位哲学家已经去世5年了。希腊人告诉他,哲学家临终前在摩西神庙的石壁上留下过一句话,那句话是他从迪拉玛漫游归来后写上去的。于是,商人又来到神庙,凝视着石壁上哲学家留下的话,他禁不住喃喃自语:“说得多好啊!说得多好啊!”然后匍匐在地,表达对哲学家的敬意。
2300年后的一天,一位考古学家在迦勒底山脚下挖出7个巨大的石碑,其中的一块刻着这么一行字:“当你对自己诚实时,天下就没人能够欺骗你。”这句话,正是那位哲学家留下的。不久,希腊政府宣布:摩西神庙遗址被发现。埃及法老图特安哈门的咒语是
A.“让你破财”。 |
B.“凡扰乱法老安宁的人必死”。 |
C.“一类人的智慧能制约另一类人的智慧”。 |
D.“当你对自己诚实时,天下就没人能够欺骗你”。 |
关于摩西神庙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摩西神庙位于埃及被称为魔鬼城的迪拉玛小城。 |
B.摩西神庙是被一位古罗马商人发现的。 |
C.摩西神庙遗址是在迦勒底山脚下被发现的。 |
D.摩西神庙在古希腊哲学家从迪拉玛漫游回来之前已成废墟。 |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迪拉玛是3个星座在地球上的重心投射点,地理位置特殊,外地人走进这里头脑都要失灵的说法是有史书记载的。 |
B.一位印度巫师被一个哑巴骗走铜蛇管的事也是有史料记载的。 |
C.被吉卜赛人连钱带行李骗了个精光的来自大马士革城的旅行者在历史上确有其人。 |
D.秘密将关押在监牢里的3000名骗子流放到迪拉玛城是兰塞法老的主意。 |
根据文中信息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图特安哈门法老生活在比东法老之前。 |
B.古希腊哲学家进入魔鬼城应该是在由比东法老到兰塞法老的600年间。 |
C.罗马商人听说古希腊哲学家的事时哲学家已死了五年。 |
D.摩西神庙在2300年前就已成为遗址。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看灵魂
林贤治
①人与自然比邻而居,遂得以常常看风景。
②风景是人类闲居或静处时,对自然的一种选择。所以,陶渊明有南山,梭罗有瓦尔登湖,高更有塔希提岛。即如火山、海啸,也须在不相干的远处,才能观赏到蜿蜒流畅的美丽。列维坦在崖头看海,放声恸哭,其实那已经是病,不是看风景了。
③人生多辛苦。看风景是人生短暂的中断,是不带惊恐的逃跑。一直逃至踪影全无时,便是古来的隐者。
④结庐在人境而无人世的烦忧,或许是令人神往的吧!然而可惜不能。威猛如魏武,当月明星稀之夜,尚有无枝可依的喟叹;豁达如东坡居士,月下访友,看庭中积水空明,树影绰约如藻荇交横,竟也无端兴起时不再来的寂寥。日落黄昏,雨打梨花,都会被风流倜傥的才子看出血泪来。所谓“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或“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或“一树梅花一放翁”,都是在看风景时看到了自己。临到最后,人总要面对自己。
⑤作为人类而崇尚自然是不可思议的。与其看风景,我想,不如就看灵魂。
⑥我不能想象,世界上有哪一片大陆会比惠特曼更辽阔。在他那里,群山耸立,河川奔流,大路箭一样射向远方。在他那里,所有动植物都因为人迹的出现而充满生气,既有疾蹄,巨翮,强壮的枝柯,自然也有知更的啼唱,紫罗兰的芳馥,繁密的草叶在爱抚间变得碧绿和温柔起来。在哥尼斯堡,那个喜欢散步的智者不是仰望灿烂的星空,就是俯视自己的内心,俯仰之间,摸索着通往人类的哲学道路。康德是一个宁静的湖,因为浩瀚,致使有翻卷不已的波澜也全被人们忽略了。灵魂的博大使人敬畏。爱因斯坦飙风似的在宇宙间往来驰骋,虽或不见形迹,但在日后的圣殿的废墟中,却不难发现他的存在。
⑦ 我热爱英雄的灵魂甚于太阳,我为他们庄严、热烈而慷慨的照临而常怀感激。在历史书里,我认识斯巴达克斯。如果说第一个神是普罗米修斯,那么,斯巴达克斯就是第一个人。自从他和他的兄弟握紧扭断的锁链而躺入血泊,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由此不再相信眼泪。马尔克斯曾经描画过一位“迷宫的将军”,那是玻利瓦尔,他勇敢地放弃了从殖民者手中夺取的可以垄断的权力。由于目标过于远大,结果无人追随,在他所做的自我流放的无比孤寂的旅途中,我读懂了内心的坚强。我喜欢这个外形枯干而灵魂丰满的人,他是不屈的抵抗者、解放者,而不是征服者。我猜想,英雄的灵魂是由爱和意志所构成的。有两个生活在囚狱中的汉子康帕内拉和葛兰西,为了守卫梦中的太阳城,他们先后战胜了无尽的酷刑、子弹和时间。当我知道他们同是意大利人的时候,是何等地惊服于人文思想的伟大啊!圣地佛罗伦萨,产生了又养育了多少伟大的灵魂!
⑧有这样一些英雄,人生在战场和牢狱之外,却一样作无休止的抗争。他们的力量,仅仅留在纸片上,画布上,留在不可触及的动荡的旋律之中。
⑨ 矮小的贝多芬,以他旋风击电般的音乐,扼住命运的咽喉。米勒毕生以农民的身份抵抗巴黎精致的画室艺术,决不肯在自己的土地上让出哪怕是木鞋大小的地方。对于上流社会,他有一种宁静的藐视,当人们向他啧啧描述王子命名仪式的壮观场面时,他感叹道:“可怜的小王子!”然而,他笔下出现的农民,一个个是圣徒般的完美。在铜黄色所铺设的同样的宁静安详底下,分明隐藏着另一种情愫,一种难言的心的悸动……
⑩我爱看灵魂。在风景那里,我纯然是一个陌生客,始终无法变做其中的一株树,一只鸟,跟随它们一起摇曳鸣唱,而一旦与灵魂相通,便当即为它所缠裹,无从回避那人性的无言的呼喊与倾诉。风景使人在静止和优雅中瘫痪、隐遁和沉迷,惟灵魂使人奋起,逼进,正直地站立着。文章标题是“看灵魂”,作者为何在开头四段用大量文字写“看风景”?
请联系文段,阐释第③段“看风景是人生短暂的中断,是不带惊恐的逃跑”一句的含义。
作者为什么说“与其看风景,不如就看灵魂”?请分条列出其原因。
作者在文中列举了斯巴达克斯、玻利瓦尔以及贝多芬、米勒等人与命运抗争的例子,他们有什么相同点?又有哪些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