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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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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庆基“造反”
[芬兰]本蒂·韩佩
一条板凳安放在路旁,只要行人累了,就可坐下来休息。累了!是的,难道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一个人在七十年岁月里要跨出多少步子啊——短的、长的、急的、慢的。板凳被发明和制造出来正是为了人们能够坐它。或许这条板凳还有别的目的,因为冷饮亭就在它的旁边……
托比亚斯·阿庆基多次感到奇怪,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人们仅仅是在散步途中想让腿脚歇上一歇时,才意识到它的存在。
托比亚斯·阿庆基坐在板凳上,他的头发斑白,但精神却很矍铄,他用大拇指托着烟斗,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没过多久,越来越近的歌声唤醒了他,立刻使他想起,现在是生活在动乱时期。罢工、骚乱……打吧!吵吧!有的是理由……可是这么干难道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如果像被拴着鼻子的小牛犊那样发疯似的挣扎,能行吗?托比亚斯·阿庆基已经七十岁了,现在世道是不是变了?也许是吧,也许人们的眼界有所不同。可是生活是不是好过些了?嗯,他们应当尽可能过得更好些。这就有足够理由去进行斗争……
他听见一个过路人说,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吧!他——托比亚斯·阿庆基,已上了年纪,只能坐在板凳上观望。在这种时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
游行队伍过来了,人不少,除了两旁土路,整个街道都挤满了人群。
他们唱的歌中有激烈的词句:“法律骗人,政府压人。”
“到了明天,普天之下皆兄弟……”
游行队伍过去了,托比亚斯·阿庆基朦胧地感觉到,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向着遥远的未来走去……他们在前进,先头部队消失在转弯处的建筑物后面。后来那里发生了阻塞,尽管后面的队伍还在前进,突然“砰”的一声枪响,划破了夏末晴朗的天空。托比亚斯·阿庆基被子弹的呼啸声惊呆了。这似乎是不应该的……然而后来他还是平静下来,觉得自己反正是坐在板凳上的旁观者。
游行队伍一下子散了,犹如受到旋风袭击似的扬起了满天尘土,人们掉转头纷纷跑了。托比亚斯·阿庆基看到警察握着步枪和皮鞭,正在寻找示威的人,可是游行示威者都跑散了。这时,警察突然发现坐在板凳上发呆的托比亚斯·阿庆基。
“你放什么哨?”警察大喝一声。
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仅仅是坐在板凳上休息的旁观者,皮鞭已抽到了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困境,不禁顿时火冒三丈。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他只不过坐在板凳上……可是愤怒只是再次招致皮鞭的抽打,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得拔起僵硬的大腿一逃了之。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他确实陷入了解脱不了的困境。不久,他被捕了。受讯、受审,最后被带到被告席上受到了“参与造反罪”的控告。
托比亚斯·阿庆基怎么也不能理解,他仅仅是在板凳上坐一会儿而已。而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他对警察咆哮起来,他怎么也难以接受警察的指控,他难道会热昏了头脑干下这等事!可怜虫……怎么会想得出来:他是狡猾地假装坐在板凳上,企图逃过劫难,实际上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者是工运首脑……
警察就是认定他有罪,一口咬定:你身上有紫血块,你就是参与了造反……
托比亚斯·阿庆基搔了搔头皮,觉悟过来:也许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为旁观者准备的板凳!
小说前后两次写到“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阿庆基的心理活动,前后经历了哪些变化?请作简要概括分析。
小说结尾处的画线句有什么含义?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托比亚斯·阿庆基是一位七十岁的老人,他过着孤独而没有人理解的生活,每天坐在板凳上观望,成了他最大的生活乐趣。
B.“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看到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阿庆基这样想,可以看出他安分守己,也表明他对社会现实认识不深。
C.警察一口咬定阿庆基参与造反,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意在表明警察欺软怕硬,能力低下。
D.这篇小说刻画人物非常成功,运用了肖像描写、心理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来刻画阿庆基老人,使人物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E.作者没有用更多笔墨正面去写警察与罢工工人的冲突,这就使得阿庆基老人的被捕情节更加突出,有力地彰显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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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事实与解释
李德顺
给你一种似乎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打着科学或哲学的旗号,加以似是而非的解释,借以诱人上当受骗,这正是众多骗术的常见伎俩。我们要想识而破之,不入其圈套,就要保持头脑清醒,特别要学习一点鉴别“事实”和“解释”的本领。从理论上说,这是一种哲学层次上的素养。
首先,应当注意“事实”究竟是什么,这里大有讲究。比如魔术师在台上,可以当着大家的面把一个人分成几段,移来移去。这里的事实是什么?是一个活人真的被肢解了吗?当然不是。——魔术师是绝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成功的魔术所造成的事实,仅仅是“使观众产生了一个人被肢解了的视觉心理印象”这个事实,并不是真正杀人并使他复活那个事实。“心理事实”也是事实,但“此事实非彼事实”,不可混淆。相反,假如有人用魔术师同样的办法,却宣布说:“我有神通,能够把一个人肢解,然后再让他复原。”那么这人一定是个骗子。因为他标榜的是虚幻和假象,不是事实。然而,许多受骗者却分不清这里的两种事实,从而导致真假不辨。比如,有人通过某种表演,宣称“把水变成了油”,你不去考察水分子是否变成了油分子,只看有燃烧发生,就信以为真,那就是没有抓住真正的事实。因为“眼见(心理)之实”并不一定是“自在之实”。
其次,是要抓住“解释”,弄清它的根据。解释不等于事实,一种“解释”同它所解释的那个“事实”之间,是否真的有联系,究竟有怎样的联系,解释可以多种多样,怎见得就是你说的那个原因和道理?因为事情常常是这样的:即使事实本身确凿无疑,面对一个同样的事实,人们之间也会有彼此不同的解释,在科学上有时也是如此。既然这样,那么在各种各样可能的解释
中,我何以要相信你的解释?也就是说,弄清一个解释体系同它所解释的基本事实之间是怎样联系的,非常重要。否则“听风就是雨”,见到一点事实就轻信一套解释,就很容易落入圈套。比如,骗子们常常先给你一个看来无可否认或无法验证的“事实”,比如他那一套“在别人那里或别处如何如何有效”之类,然后向你灌输一套他编造出来的“解释”,其实不过是用以转移注意力,让人忘记从事实本身去找证据。特别是当人们对具体的事例(“事实”)缺少足够知识,很需要解释而自己又不能解释的时候,这种手法就很容易奏效。因为在这种情境下,受骗者虽然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在看和听,但实际上却是用人家给你的思路在思考了——也就是说,受骗者的感官还是自己的,而头脑却被换掉了。欺诈的妙用,常在于此。与之相反,正派人的正派做法,是对自己的“解释”高度负责,绝不夸大其词,随意乱说。科学是诚实的,真正的科学家是诚实的人,他们从不靠吹嘘,也不爱搞“炒作”,总是老老实实地用事物本身的规律和道理,用科学的知识和原理,或者用实践经验和工艺技术等来解释一切,并且总是界限明确,认真负责,留有余地。有时即使解释得不够完善,那也主要是发展水平问题,而绝不是有意欺骗。在科学的解释中,至少对“解释与事实的联系”是认真负责的,解释的根据都是采自发展着的实践,有据可查,并且都经受过并将继续经受严格的检验。“解释”的问题比较复杂,但有一点是不应该怀疑的,就是一般说来,没有什么比依据科学和实践的解释更可靠。所以,我们遇事应该首先想到科学的解释,尊重科学的解释,期待科学的解释,发展科学的解释,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免遭诈骗的危害。
(选自2012年9月3日《北京日报》,有删改)
下列与“事实”有关的内容,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文中所指的“两种事实”分别指的是“视觉心理印象”的“眼见之实”和真正的事实的“自在之实”。
B.骗子宣称“能够把一个人肢解,然后再让他复原”或“把水变成了油”,这是虚幻和假象,不是事实。
C.同一个“事实”的解释其实并不止一种,但每一种“解释”与它所解释的“事实”之间都有必然联系。
D.骗子所呈现的“事实”如果看来无可否认或无法验证,那么他对此事实的解释则一定是他编造出来的。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第一段先从学习一点鉴别“事实”和“解释”的本领入手,点明这种哲学层次上的素养在识破骗子伎俩方面的重要作用。
B.第二段以魔术师舞台上的表演为例,阐释“事实”这一概念的内涵,指出“心理事实”也是事实,但“此事实非彼事实”。
C.第三段阐述解释与事实的关系,把骗子的“解释”与科学家的解释对比,指出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免遭诈骗带来的危害。
D.文章采用的是总分结构,并且运用正反对比论证、举例论证、比喻论证等方法,论述对待事实要依据科学和实践的解释。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

A.认真学习一点鉴别“事实”和“解释”的本领,我们就能保持头脑清醒,对骗子的伎俩识而破之,从而不入骗子的圈套。
B.之所以掉进骗子设的圈套,是对事实缺少足够知识,很需要解释自己又不能解释,不能从事实本身找证据,从而上当。
C.真正的科学家总是用事物本身的规律和道理,用科学的知识和原理,用实践和技术来解释,因而这种解释也是正确的。
D.遇事先想到科学的解释,尊重科学的解释,期待科学的解释,发展科学的解释,这才是我们对待“解释”的正确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绕不过的“悠悠长水”
谭其骧祖籍嘉兴,嘉兴古称长水,所以他将自己的论文集命名为《长水集》。这一层意思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于是将“长水”与他所治的中国历史地理联系起来。他的弟子、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告诉记者,先生倒并不反对外人的这种联想。而在葛剑雄心目中,先生给他留下的印象正是“悠悠长水”。
“他不是滔滔江河,但始终流淌着,就像那长年的流水,滋润大地。”葛剑雄说,“谭其骧的名字已经与中国历史地理学这门学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想学习或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人,都将离不开他的著作,都将是他的贡献的受益者。”
按照葛剑雄的话说,但凡研究中国的历史疆域、政区沿革、人口迁移、民族分布,乃至黄河和长江的历史变迁,等等,谭其骧都是“绕不开”的。
1984年,美国总统里根访华,复旦大学是他到上海时的访问单位之一,学校决定将《中国历史地图集》作为礼品。校长向里根赠送礼品时,向他介绍主编这套地图集的就是本校教授谭其骧,里根听后,立刻回过身去与坐在第二排的谭其骧握手。这一场面被摄像机摄下,在美国进行了转播。后来,葛剑雄去美国,在介绍《中国历史地图集》时,不少人都说他们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谭其骧与里根握手。有的人并不知道复旦大学,但当葛剑雄提起这件事时,他们就会说:“噢,就是向里根总统送一套地图集的那所中国大学。”
当年,学校却给像谭其骧这样的学者们开过一个荒谬的玩笑。1974年,上海学习清华大学经验,对所有正副教授进行“突袭考试”。复旦大学的试卷是本校各科的入学试卷,结果谭其骧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只能举其大意,帝国主义的五大特点只写出了三点,“鞍钢宪法”没有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没有写全,数理化只做了一亩等于几平方丈这一道题。这番考试的结果,被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毫无知识、一窍不通、连大学入学资格都没有的事例而广泛宣传。
葛剑雄这样描述他的老师:“他的经历很简单,从6岁到82岁都没有离开学校。他的工作很单纯,从20岁登上讲台,就是上课和做研究。他16岁参加共青团,17岁以后就不想再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历史给他留下了风霜的印记。”
和这般“平淡”的经历相符,谭其骧性情淡泊,寡于交游,疏于应酬,不大愿为学术以外的事花费时间。他在北平时,胡适是北平学界第一名人,青年人都以名为胡适所闻为荣,谭其骧的导师顾颉刚不止一次向胡适介绍过谭,并在信中对谭大加赞扬,但谭其骧却从未去拜见过胡适。陈寅恪也是泰斗级名教授,不少人攀附惟恐不及。谭的好友俞大纲是陈的表弟,陈曾向他问起过谭的情况,谭其骧知道后,也没有“顺势”去见陈寅恪。
不过谭其骧也并非索然无趣之人。友人曾回忆起上世纪30年代初谭其骧刚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后的生活,饶有兴味。“我们白天授课上班,晚上用功,有时觉得困累,闲谈一会儿,季龙活泼勇敢,到东安市场九龙斋买几串冰糖葫芦,吃了酸甜凉食以后,精神复振。”
谭其骧生前的住房面积不大,他的书房兼卧室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桌上总是堆得满满的,头绪一多,常常找不到东西。一次去昆明开会,住在圆通饭店,房间里有很大一张办公桌,他于是感叹道:“什么时候我家里能放得下这样一张大书桌,我的东西一定不会找不到了。可惜不在这里做事,这样大一张桌子派不了用场。”
谭其骧逝世后一年,子女护送他的骨灰坛登上海轮,到达长江口外的东海,骨灰在夜色中被撒入大海。此情此景,让葛剑雄感慨万千:“这里的水,来自青藏高原、来自长江流域,也来自他的故乡嘉兴和他生活、工作过的杭州、上海。悠悠长水汇入了浩淼大海,他与大自然共存。”
在后辈学人看来,这也许是一位将毕生献给中国历史地理学的长者最好的归宿吧。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谭其骧先生对很多人误解其论文集名字的来历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长水”二字也正是自己为人的象征。
B.当里根总统得知《中国历史地图集》的作者是谭其骧时,立刻与其握手,这使很多美国人知道了本不受重视的谭其骧。
C.谭其骧先生学识渊博,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却没有得到知识分子应得的尊重,被视为毫无知识、一窍不通的典型。
D.谭其骧不善应酬,更不以攀附名人为荣,越是像胡适、陈寅恪这样的学术泰斗,他越是刻意避而不见。

E.谭其骧一生的学术研究和工作生活涉及到中国广阔的地域,所以说汇聚中华大地众多水域的大海是先生最好的归宿。
作者将谭其骧先生比作“悠悠长水”有哪些含义?请简要说明。
谭其骧先生的“平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谭其骧先生17岁以后就不想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学者远离政治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有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为何“乌纱帽”是当官的代称
我们有时会看到反映官场百态的古装电视剧,戏剧中常有当了官叫作“戴了乌纱帽”,被革职的称作“摘去乌纱帽”的剧情。可是,为什么乌纱帽被用来作为当官的代称呢?
在早期的中国,并没有“帽”这种称呼,《仪礼》中称帽为“头衣”或“元服”(元,首也)。到了东晋成帝时,皇帝让在宫廷中做事的官员戴一种用黑纱制成的帽子,叫做“乌纱帽”。后来,南朝宋明帝时,建安王刘休仁创制了一种用黑纱抽边的半透明帽子,也叫乌纱帽。当时,这种帽子很快就在民间流行了,也成了百姓常戴的一种便帽,而且无论官民贫富都可以戴,但这种帽子还未成为官职的象征。
在《通典·礼十二》上记载:“隋文帝(杨坚)开皇初,尝着乌纱帽,自朝贵以下至于冗吏,通着入朝。”所以隋朝天子百官都戴乌纱帽,并且成了官职高低的分别。根据文献上的记载,隋朝文武官员的服饰有四种,而乌纱帽上的玉饰则显示官职的大小。一品官是最高级官员,玉饰有九块,二品有八块,三品有七块,四品有六块,五品有五块,六品以下就不准佩带玉饰了。
不过,到了宋朝时乌纱帽的形状有了改变。宋太祖赵匡胤登基后,为防止大臣们在朝廷上交头接耳,就下诏书修改乌纱帽的样式,在乌纱帽的两边各加一个翅,有一尺多长,并在翅上装饰不同的花纹用以区别官阶高低。如此一来,朝臣们只要脑袋一动,软翅便会随之摆动,皇上居高临下,就看得清清楚楚了。
明朝时乌纱帽则成为官员的象征。在《明史·舆服志》上载:“洪武三年定,凡上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从此,乌纱帽便正式成了当官的代称。而自明世宗开始,乌纱帽的双翅也做了一些变动,翅的长度缩短,其宽窄也改变了,官阶越高,双翅就越窄,官阶越低,双翅则越宽。
到了清初顺治皇帝入关后,由于收留了众多明朝的降臣,为笼络人心,就允许不少地方官员仍穿着明朝朝服,并戴明朝乌纱帽。但等到清皇室统治权巩固后,就下令将官员戴的乌纱帽全改为红缨帽。可是,至今人们仍然习惯将“乌纱帽”作为官员的标志。
下列关于“乌纱帽”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东晋成帝让在宫中官员戴一种用黑纱制成的帽子,这就是“乌纱帽”名称的最初由来。
B.隋朝从文帝到小吏,入朝都戴乌纱帽,一至五品官在帽上佩不同的玉饰显示官阶。
C.宋太祖为防止朝臣们交头接耳,给乌纱帽加了双翅,这种帽子成为后代的标准官帽。
D.到了明朝,“乌纱帽”作为官服装束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式成为了官员的代名词。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建安王刘休仁创制了黑纱抽边的半透明帽子,后世这种帽子在民间和宫中都很快流行起来。
B.宋太祖时又改进了乌纱帽,给乌纱帽加了一对饰有花纹的长翅,花纹不同则显示官阶有别。
C.明朝,官员所戴乌纱帽的双翅宽窄和官阶高低有关,这是第一次通过乌纱帽的双翅来区别官阶。
D.顺治皇帝入关后,允许地方官员穿明朝朝服并戴乌纱帽,因此收留了众多的降臣,同时也笼络了人心。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两晋南北朝时期,原本只有宫中官员可以戴的乌纱帽流传开来,连穷困的老百姓都能戴,就是因为那时社会的等级制度还不森严。
B.隋朝官员除了服饰有区别外,乌纱帽上的玉饰多少也能显示官职的大小,玉饰越少,官职越小,后来因为玉石价格昂贵,就不再使用了。
C.在一些古装电视剧中,有时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清朝官员身着明代朝服,头戴明朝乌纱帽,这不是导演缺乏历史常识,而是历史上确有其事。
D.乌纱帽的几次修改都和官职高低有关,清朝“红缨帽”代替“乌纱帽”,虽然它没有成为官员的代名词,但却为巩固清初政权起了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托尔斯泰灯
蒋子龙
最早这是一盏大号的煤油灯,吊挂在图拉州托尔斯泰故居(雅斯纳亚·波良纳庄园)的屋顶上。灯罩巨大,比灯罩更大的是下方一张直径近两米的圆桌,桌面上等距离地立着十几块隔板,隔板直接与灯罩连接,均匀地平分了灯光。
——这就是矗立在19世纪俄罗斯文学高峰上的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发明。
孩子长到三四岁就要开始识字读书,怎样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并从阅读中发现快乐?当了父亲的托尔斯泰就构思出这盏“连桌灯”,或者叫“桌连灯”。最初这张大桌子上只有三块隔板,宽宽敞敞地坐着他们夫妇和一个孩子。后来他的夫人陆续地为他生下了13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夭折,到最后这张大桌子上均匀地分布了13块隔板。
每到晚上,全家人都必须坐到这同一盏灯下开始阅读,可以读《圣经》,读课文或其他自己喜欢的书,找不到书读的孩子就得读托尔斯泰的手稿。教育的意义不全在内容,也包括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这捎带着也是一种测试,看哪些孩子或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喜欢或不喜欢他的手稿,他的哪部小说的手稿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或者相反。
这一习惯一直延续下来,煤油灯曾改成汽油灯,再后来有了电,灯就更亮了。即使托尔斯泰不在家的时候,孩子围着他们的母亲阅读,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孩子们自己围着灯读,他们“常常是充满期待地等着晚上的全家共同阅读”。
于是,久而久之便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了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应该是由于习惯而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能最有效地培养精神生活细化,而好的习惯有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教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性格的培养。这需要有“长性”。而托尔斯泰正好是个有“长性”的人,他从12岁开始写日记,直到82岁去世,没有一天中断过。他的后人因得益于他的教育,至今还兴旺发达地生活在俄罗斯和欧洲其它地方。
“托尔斯泰灯”有过怎样的演变过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托尔斯泰灯”具有怎样丰富的寓意?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

文章说“阅读培养精神生活习惯,好的习惯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文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印证作者的这个感悟,试作简要阐述。

作者认为孩子性格的培养需要“长性”,这种“长性”在文章中体现在哪些地方?你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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