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9分,每小题3分)
中国古姓氏的产生和发展
卢 林
在远古时期姓氏的创立是以母系氏族的女姓为核心的。姓是什么呢?汉代的许慎认为:姓从女,女就是母,“女”、“生”就是“生母”。无论是谁,他的生命都是他的“生母”带来的。因此,古人的姓应该随从“生母”,他的生母姓什么,子女就应该姓什么。在家庭未产生以前的远古时代,我们的先人生活在一种游猎和原始群居状态中,男子外出游猎,漂泊不定,女子往往定居一方,从事采集生产。男女不可能有固定的配偶关系,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只能知道“家中”有母,而不知道父亲是谁?在哪儿?所以说在母系氏族社会,母亲是后嗣唯一可以确认的尊亲。
母系氏族社会以后,随着父系氏族社会的到来,氏也就出现了,它和姓不同,再也看不到文字中的“女”字旁了。根据史前的传说,黄帝和炎帝出生于姬水和姜水,也就有了姬姓和姜姓,但以姬为姓的黄帝却称“有熊氏”和“轩辕氏”,因为黄帝所率领的部落群在战胜炎帝所率领的部落群后,又打败了蚩尤率领的九黎族部落群,就驻扎在“有熊”这个地方,黄帝的氏族部落以驻地而得名“有熊氏”。“轩辕氏”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人说和有熊一样,也是地名,但我相信,黄帝因发明车而得“轩辕氏”的传说是千真万确的。
从黄帝在氏名的选择上,我们应该理解:许多部族在选择氏名时,多以“图腾”为名。有的以植物为自己的氏,如:蒲、柳、杨、梅等;有的以动物为自己的氏,如:熊、马、牛、羊等。同一图腾氏族的成员禁止通婚,这与母系社会高级阶段同姓不通婚一样,是为了族人的健康繁衍,用以区别婚姻界限的标志,“氏”和“姓”是不一样的。在父系氏族社会的氏,是同姓衍生的一个个分支,本来是同姓部落的个体私有名称,到后来可能是专门指代部落的首领。
随着原始社会的瓦解,产生了奴隶制国家,在国家的体制下,某些官职也成了氏,在我国古代,邦国和官职有些是可以世袭的,于是这些氏也就可以随之世袭了。一旦邦国和官职失去之后,氏就开始演变成为家庭的标志。那个时候,只有贵族才有姓氏,平民和奴隶是没有姓氏的,氏族名号的使用范围从王族一直涵盖到普通平民,但没有涉及到与奴隶相近的阶层。女子称“姓”是用来“别婚姻”,男子称“氏”则用来“明贵贱”,姓和氏各自发挥着不同的功能。
从西周到春秋,是姓氏的大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姓氏制度既是一种血缘性家族制度又是一种政治制度,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成了一种礼规。同时,赐姓制度的施行,彻底改变了先前的氏族名号制,赐姓命氏使得姓氏重新受人重视。在宗法社会等级制中,“嫡长称伯,庶长称孟”。这时期命氏的方法主要有:以国为氏,以采邑为氏,以祖辈或父名为氏,以官职为氏等形式。
姓氏合一和姓氏全民化是春秋晚期以后的事。姓氏合一主要表现为,春秋晚期,特别是在战国时期,姓氏在概念上混用,战国时代的女子名称中古姓基本不见了,个别古姓也已经在男子名称中出现,同姓不婚的规定被破坏,以氏别贵贱的功能也丧失。春秋晚期,诸侯兼并,强宗倾扎,血缘亲情的意识早已被人们淡漠,古姓氏退出了历史舞台。到了战国时期,原来以土地为依托的作为宗族的氏蜕化成一种与政治和等级脱钩的虚化的血缘标识符号,不再是别贵贱的象征,“氏”的概念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别婚姻”的母系社会古姓和“明贵贱”的父系社会的氏走到了历史的拐点,终于合二为一了。
下列对有关“姓”或“氏”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氏是姓的分支,氏名先是各分支的名称,后来可能就成为部落首领专用名称。
B.各部族都把“图腾”作为氏名,既有以植物命名的,也有以动物命名的。
C.母系氏族社会中子女都随母亲的姓,母亲是后嗣唯一可以确认的尊亲。
D.氏出现在父系氏族社会中,“有熊氏”和“轩辕氏”就是对黄帝的称谓。

下列对姓氏产生和发展的表述,正确一项是(     )

A.西周到春秋时期,施行赐姓制度,氏族名号制被彻底改变,摒弃了男称氏女称姓的礼规。
B.姓氏在概念上混用始于战国,当时女子名称中古姓基本不见了,个别古姓出现在男子名称中。
C.奴隶社会中有些官职成了氏,这些氏随官职被世袭,在官职失去后,氏就演变为家庭的标志。
D.姓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当时一些家庭中的子女只知 “家中”有母,而不知父亲是谁。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以国为氏、以采邑为氏等命氏形式,都表明在宗法社会中,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B.战国时期,姓在男子名称中出现,氏也与政治等级和宗族血缘脱钩,最终合二为一。
C.奴隶制时代,同姓之间不能通婚,在贵族和奴隶之间则用不同的姓氏来区别贵贱。
D.黄帝生于姬水,便以姬为姓,被称为“有熊氏”,这是因为熊是黄帝部落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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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澜:名流才子的“什锦”人生
1941年,南洋新加坡邵氏“大华戏院”的戏楼上,一个可爱的婴儿呱呱坠地,父亲给其取了一个有趣的名字“蔡澜”,听起来像“菜篮”。戏楼、买菜的篮子,冥冥之中注定了蔡澜一生和电影与美食密不可分。
儿时,蔡澜的家住在戏院楼上,父亲蔡文玄是邵氏电影公司在南洋的发行主管,兼“大华戏院”的经理,电影伴随着蔡澜整个的成长过程。当时新加坡分华校和英校,各不交对方语言。为求听得懂电影对白,蔡澜上午念中文,下午读英文。
父亲蔡文玄还是位诗人,很喜欢文学。经常买一大堆书回来给儿女们放在地上,随儿女们挑选。姐姐蔡亮喜欢教育类的,哥哥蔡丹喜欢做生意的书,而蔡澜则偏爱看希腊神话、《天方夜谭》这些古古怪怪的书。
电影和书都看的多了,与众不同的感触也越来越多。年仅14岁的蔡澜写了一篇影评《疯人院》投给《南洋商报》,没想到报纸竟然刊发了,蔡澜很兴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被聘请为报纸电影版副刊编辑。蔡澜活得很潇洒,一拿到稿费,他就带着一帮同学去吃喝玩乐,夜夜笙歌。
慢慢长大,蔡澜决定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离开狮城,游历他国。因为爱好电影,而当时日本的电影很发达,他最终选择留学日本,就读于日本大学艺术学部电影科编导系。
1957年,蔡澜在日本读书的时候,看着他长大的邵逸夫先生对他寄予厚望:“那边刚好有一个经理要退休了,你正好可以接任。”于是,他担任了邵氏电影公司的驻日经理,购买日本片到香港放映,又以影评家的身份,成为多届亚洲影展的评审员。当年邵氏电影愈拍愈多,蔡澜也经常游走于韩国、台湾地区,背包旅行。
1963年,邹文怀先生自组嘉禾影业公司后,蔡澜被掉返香港,担任制片经理一职,参与多部电影的制作。因为太喜欢电影,蔡澜宁可不做导演,选择制片。他认为制片就是“校长兼敲钟”:制片要构思故事,请编剧写成剧本,同时,又要接洽适合此戏的导演、演员、工作人员,计算出详细的预算,还有配音、拷贝、做海报,也要参与讨论并给出意见,一直到安排发行,卖版权,片子在戏院上映,无一不亲力亲为。有时,蔡澜可以同时拍五六部戏,但他乐此不疲,在《城市猎人》《烈火青春》等20世纪90年代风靡亚洲的商业电影中,“监制:蔡澜”的标记十分常见。
虽然从小看电影,大学念电影专业,第一份工作也和电影相关,还曾坦言自己最爱的是电影,但是蔡澜并不想把电影当做“终身工作”。1998年,老搭档何冠昌因心脏病辞世,再加上盗版猖獗、市场疲软,整个电影业,一年只有一两部电影卖座,其他都亏得一塌糊涂。蔡澜心灰意冷,忽然意识到电影再好,也是别人的事情,而他竟然为别人的事忙碌了40年!
蔡澜放弃电影,重拾纸笔。《东方日报》的“龙门阵”、《明报》副刊、《壹周刊》上,皆有蔡澜的专栏。
有关生活的吃住用行,蔡澜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的文章,谈吃、谈喝、谈旅游,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但最广为人知的还是他关于美食的撰文。他将自己的好吃秉性,归结于父亲起名的“不慎”,大哥蔡丹,侄子蔡晔,“于是一家人正好拿着菜单(蔡丹),提着菜篮(蔡澜),去买菜叶(蔡晔)”,不爱吃,可能吗?因为“好吃”,蔡澜吃出了学问,吃成了与金庸、倪匡、黄沾齐名的香港四大才子。蔡澜一天的美食路线图是这样的:早晨喜欢吃面食,中午在外面吃不同的馆子。吃五六家才会诞生一篇美食文章,且从不白吃白喝,也不只褒不贬,坏的就说坏,反而让读者喜欢。
尽管一路“吃吃喝喝”,他理想的人生境界却是如丰子恺、弘一法师。他说:“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吃吃喝喝,以兴趣为工作的生活,是我一生的追求。”不是不是披星戴月地“讨”生活,不是百无聊赖地“熬”生活,以“享受人生”为正业的蔡澜对生活的态度是“玩”,在股掌之间玩出出神入化的境界。
很多人都问过蔡澜:“电影人、美食家、商人,你究竟是做什么的?”蔡澜说:“我只想做一个人,这并不容易。做人就是努力别看他人脸色,做人也不必要给别人脸色看……人与人之间要有一份互相的尊敬。所以,我不管对方是什么职业,是老是少,我都尊重。”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第一段介绍蔡澜的出生地与名字的由来,其作用是增添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介绍蔡澜成为电影人和美食家作了铺垫。
B.“而他竟然为别人的事忙碌了40年”这句话写出了蔡澜的感叹:电影再好也是别人的,只因为他没有组建自己的影片公司。
C.“因为‘好吃’,蔡澜吃出了学问”,是指蔡澜在用心品味生活;吃成了“香港四大才子”之一是因为他撰写美食方面的文章广为人知。
D.蔡澜理想的人生境界和丰子恺、弘一法师一样都是“吃吃喝喝”,他们都认为:人生乐趣就应在“吃喝”中“享受人生”,“玩”人生。

E.文章先写蔡澜的种种人生经历,最后点出他的人生态度,这种由外及内、由神及形的写法,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和认知规律。
蔡澜曾坦言自己最爱的是电影,为什么最终放弃了电影?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6分)
“‘什锦’人生”的含义是什么?作者以此为题有什么作用?(6分)
蔡澜的人生独具个性,请你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联系社会生活,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出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
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叙事角度很巧妙,时而用第三人称叙述,时而用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角度的转换十分自然。
B.“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C.“夸克”娘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栽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D.这篇小说故事简单,情节也不太曲折,没有什么矛盾,但文中人物淳 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E.绑笤帚的老头来给“夸克”家送小炕笤帚,不幸栽进了沟里,“夸克”通过笤帚上的红绒线判断这个老头就是之前给家里帮笤帚的老头。
小说对舍友们的描写贯穿始终,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骑“铁驴”的老头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最后写“夸克”娘儿俩去医院看望绑笤帚的老头,可老头当着医生说不认识他们。作者的这种处理是否合适?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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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行。炫耀暴力和武功是氏族、部落大合并的早期宗法制这一整个历史时期的光辉和骄傲。所以继原始的神话、英雄之后的,便是这种对自己氏族、祖先和当代的这种种野蛮吞并战争的歌颂和夸扬。殷周青铜器也大多为此而制作,它们作为祭祀的“礼器”,多半供献给祖先或铭记自己武力征伐的胜利。而凶怪恐怖的饕餮形象,它一方面是恐怖的化身,另一方面又是保护的神祇。它对异氏族、部落是威惧恐吓的符号;对本氏族、部落则又具有保护的神力。这种双重性的宗教观念、情感和想象便凝聚在此怪异狞厉的形象之中。在今天是如此之野蛮,在当时则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也正因如此,古代诸氏族的野蛮的神话传说,残暴的战争故事和艺术品,包括荷马的史诗、非洲的面具……尽管非常粗野,甚至狞厉可怖,却仍然保持着巨大的美学魅力。中国的青铜饕餮也是这样。在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沉没的历史力量。它的神秘恐怖正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崇高的美。人在这里确乎毫无地位和力量,有地位的是这种神秘化的动物变形,它威吓、吞食、压制、践踏着人的身心。但当时社会必须通过这种种血与火的凶残、野蛮、恐怖、威力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向前跨进。这个动辄杀戮千百俘虏、奴隶的历史年代早成过去,但代表、体现这个时代精神的青铜艺术之所以至今为我们所欣赏、赞叹不绝,不正在于它们体现了这种超人的历史力量才构成了青铜艺术的狞厉的美的本质?这如同给人以恐怖效果的希腊悲剧所渲染的命运感,由于体现着某种历史必然性和力量而成为美的艺术一样。超人的历史力量与原始宗教神秘观念的结合,也使青铜艺术散发着一种严重的命运气氛,加重了它的神秘狞厉风格。
同时,由于早期宗法制与原始社会毕竟不可分割,这种种凶狠残暴的形象中,又仍然保持着某种真实的稚气。从而使这种毫不掩饰的神秘狞厉,反而荡漾出一种不可复现和不可企及的童年气派的美丽。特别是今天看来,这一特色更为明白。饕餮纹饰也是如此。它们仍有某种原始的、天真的、拙朴的美。
所以,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都能成为美。恰好相反,后世那些张牙舞爪的各类人、神造型或动物形象,尽管如何夸耀威吓恐惧,却徒然只显其空虚可笑而已。它们没有青铜艺术这种历史必然的命运力量和人类早期的童年气质。
社会愈发展、文明愈进步,也才愈能欣赏和评价这种崇高狞厉的美。在宗法制时期,它们并非审美观赏对象,而是诚惶诚恐顶礼供献的宗教礼器;在封建时代,也有因为害怕这种狞厉形象而销毁它们的史实。恰恰只有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宗教观念已经淡薄,残酷凶狠已成陈迹的文明社会里,体现出远古历史前进的力量和命运的艺术,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欣赏和喜爱,才能成为真正的审美对象。
(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
下面关于饕餮形象在青铜器中盛行的原因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

A.借助饕餮形象来炫耀暴力和武功,铭记胜利,对自己氏族、祖先和当代的种种野蛮吞并战争进行歌颂的夸扬。
B.借狞厉可畏的神秘力量来威吓、压制、践踏异氏族和部落,饕餮等狞厉形象就是威惧恐吓的符号。
C.饕餮形象既有积淀着历史力量的崇高的美,又有某种原始的、天真的、拙朴的美,被人们欣赏、喜爱。
D.饕餮形象蕴涵某种宗教神秘力量,是原始崇拜的具有保护意义的神祇的化身。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青铜器大多是作为祭祀的“礼器”,供献给祖先或铭记自己武力征伐的胜利,它的产生和古代战争密切相关。
B.饕餮形象的双重属性在于,它一方面是恐怖的化身,另一方面又是保护的神祇。 它对异氏族、部落是威惧恐吓的符号;对本氏族、部落则又具有保护的神力。
C.古代的神话传说,战争故事和艺术品,保持着巨大的美学魅力的原因之一是这些看起来粗野,甚至狞厉可怖的事物,在当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能够体现出远古历史前进的力量。
D.饕餮纹饰的崇高之美体现在它不仅代表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而且也是人类 祖先自身光荣与骄傲形象的化身。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青铜艺术和希腊悲剧虽然都给人以恐怖效果,但是同时体现着某种历史必然性和力量,都赋予人们美的感受。
B.由于早期宗法制的影响,饕餮形象又带有某种原始、天真的、拙朴的美,体现出一种不可企及的童年气派的美丽。
C.后世的狰狞形象没有了青铜艺术这种历史必然的命运力量和人类早期的童年气质,显得空虚可笑,缺乏美感。
D.只有在现代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宗教观念已经淡薄,人们才能真正理解、欣赏、喜爱饕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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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安处是吾乡
徐怀谦
①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到哪一个乡呢?是自己的出生地还是工作所在的城市?是父母的身边还是妻儿的身边?是旅途中一见钟情的他乡还是魂牵梦绕的故乡?
②其实,精神的故乡并不单指一处,它可能是一种混合了的给人以安宁的精神皈依。当然也有一些人是无所谓他乡故乡的。
③而我,一个在北京有房有车有妻女的男人,混了20多年,却依然觉得我不属于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对我也不理不睬。
④我的故乡在山东农村老家,在每一片有着乡野气息的田园村庄,在离大自然最近的泥土中。
⑤老家,承载了我童年的梦。犹记夏夜乘凉时,躺在庭院里的草席上,看繁星满天,听知了鸣唱,长辈们叼着烟袋,火星明灭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讲懒婆娘的故事讲孤魂野鬼的故事,也许太有趣了,风也赶来偷听,蹑手蹑脚的,听了几耳朵便窃窃私语着离开了。老家,因了父母的存在,挽系住了一颗游子的心。
⑥然而,老家并不是我唯一的故乡,因为它有很多陌生的地方让我难以走近。比如,鱼肉乡里的村官,污水横流的街道,越来越势利的人际关系,这一切都让我对故乡望而生畏。
⑦于是,我的心灵开始了新一轮的寻根,寻找的结果仍然是乡土,只要那里有和煦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只要那里能让我忘却都市的喧嚣,它们都可以给我故乡般的慰藉。
⑧在都市里我们所见的除了水泥丛林,就是人,我们早已习惯了单调,习惯了远离大自然,习惯了悬浮在空中的无根生活。于是无端地替都市人难过起来——他们的精神故乡在哪里?
⑨人类不能没有故乡。没有精神故乡的人必将陷于虚无。苏东坡获得的关于故乡的最初启悟不是来自儒、释、道的学说,竟是来自于一名歌伎。东坡有一位好友叫王巩,受“乌台诗案”牵连,被贬谪到地处岭南荒僻之地的宾州。王巩南下时,其歌伎柔奴毅然随行到岭南。1083年王巩北归,与苏东坡劫后重逢,席间请出柔奴为东坡劝酒。苏东坡问及岭南生活的酸甜苦辣,柔奴答道:“此心安处,便是吾乡。”东坡听后,大受感动,作《定风波》一首献给王巩:“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想想看,东坡自中进士后,就开始了颠沛流离的宦游生涯。当年近60的东坡听到自己被贬岭南的消息时,我猜想他一定想起了十几年前柔奴说的那句话“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否则,他很难做到“泊然无所蒂芥,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
⑩与东坡相比,我们的背井离乡算得了什么?泥土中固然有我的故乡梦,而城市中唯我独尊的那间书房、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写作生活、三两知己的倾心交流,又何尝不是吾心安处?人生无常,我们不过是世间的匆匆过客,如果让自己的心终生流浪,不得安处,岂不是太对不起带我们来世上的父母?那么怎样才能求得心安呢?在我看来,“节欲”是最根本的方法。如果一个人欲望太强,那么即使他身居乡下,也不会领略那些优美的田园趣的,相反,他会认定是噪音,会觉得烦人,会继续因为股票的涨跌而失眠。如果他节欲有方,那么都市的霓虹灯不会迷失他回家的路,别人的豪宅洋车不会打乱他行走的步伐,交际场的纸醉金迷不会让他眼花缭乱,因为他知道这一切浮华都是外在的,进入不了自己的心灵。
11去年应邀访问澳门,在这个有着“东方蒙特卡罗”之称的地方,一边是各地富豪灯红酒绿,挥金如土,一边是澳门百姓安分守己,安居乐业。当地老百姓有感于自己的前辈大多因赌博而倾家荡产,由此悟到“不赌就是赢”,因而主动远离赌场,只过属于自己的小日子。这样的心安,是比归隐田园更要难能可贵的。
12“此心安处是吾乡”,就冲这句话,真想回到1083年的那个夜晚,慨然敬柔奴一杯酒。  
(摘自《广州日报》,有改动)
文中说“心安处”就是精神的故乡,对作者来说,自己的“心安处”又在哪里?


文中画线的句子在表达技巧上有什么特点和效果?


第⑨段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苏轼写《定风波》一词的经过,其用意是什么?


“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句话蕴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态度?结合作者的观点,联系自身实际,谈谈怎样才能求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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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前生今世
《易传》是对《周易》一书的第一次系统解释的著作,因为共有10篇文字,故又称《十翼》。《易经》与《周易》,不是两名一实的重同关系,而是种属关系。
自从阴、阳爻由数字中归类抽象出来之后,很自然地固定为六十四个六爻卦体,对这些卦体作出有序排列,并且各自给予一个卦名,便诞生了第一部《易经》。据史传,这第一部《易经》诞生于夏代初期,其名为《连山》。夏代之前,洪水泛滥,人或为鱼鳖;大禹治水,洪灾顿息,舜将帝位禅让于禹,建立夏朝。由于长期的洪灾,人们对赖以避难的高山心怀感激;洪灾之后的渔猎生活,山上盛产的野果和飞禽走兽,为人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对山的崇拜,也就成为一种必然。因此,在对六十四卦排序之时,象征山的“艮”卦名列榜首,也就顺理成章。六爻重卦“艮”是由两个经卦“艮”相重而成,象形山连着山。所以,夏代制定的以“艮”为首卦的《易经》,便取名为《连山》。我国最早图腾对象“山”,也因此可以确认。
由渔猎社会转向农业社会,也是在以“山”为崇拜对象的夏代。个中原因,显然是洪水消减之后,人们纷纷从山上下来,在平原上安营扎寨的缘故。长期的农事活动,使人们对“春播一粒粟,秋收万颗粮”的土地产生了感情。于是,由“山”移情于“地”的观念随着农事活动的深入展开而得以确立。
商汤取夏政而代之,作为治国之策的《易经》,也必须作出相应的改编。由于古籍资料的残缺,我们已无法知道改编的全部内容,但是从商朝初期诞生的第二部《易经》称名《归藏》,可以确定这部《易经》的首卦已由“艮”改换为“坤”。坤为地,以“坤”为首卦的《归藏》,表达了商代先人对大地的崇拜,我们祖先由此进入第二个图腾崇拜时代。
商代八百年,是农业社会逐渐走向成熟的阶段。成熟的农业生产,使先人们意识到农作物的收成好坏并不取决于土地,而是取决于天气: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洪涝旱灾,歉收甚至颗粒无收。于是,先人的观念又开始发生第三次转变,即由对“地”的崇拜转向对“天”的崇拜。商朝末年,周族领袖姬昌被商纣王囚禁于羑里,在狱中对第二部《易经》即《归藏》作了全新的编纂,即史称“演易”。经姬昌重新编纂之后的这第三部《易经》,在周朝取代商政权之后正式命名为《周易》,即“周朝的《易经》”。
由于观念的变化,更由于《周易》的诞生,《归藏》自周代始式微,但是,一直到春秋末期,它还有可能被完整保留着。据《礼记》记载,孔子为了解殷商社会,曾专门跑到殷商贵族集居地宋国,寻找并研究《归藏》;从孔子的“吾欲观殷道……得坤乾焉”的透露,我们也获得了《归藏》的首卦是“坤”,第二卦是“乾”的信息。汉代时,《归藏》可能还有较多内容存世,所以有易学家焦竑的“商时讲学者首重在静”之议论,经学家郑玄在《礼记》注疏中称:“殷阴阳之书存者有《归藏》,是亦以《归藏》为殷易矣”。
现在所见的《归藏》佚文,一为收录在《道藏》中,二为前些年从湖北荆门王家台楚墓中发掘的竹书残简。这些佚文为姬昌“演易”的背景提供了信息。
从西周到东周,《周易》不仅是周王朝的治国大纲,也是朝廷及贵族决疑解难的工具。《左传》、《国语》中的二十多条占筮或援引《周易》决疑记载,便是《周易》权威性和实用性的直接表达。
春秋末期,“善为《易》者不占”成为风气;孔子晚年喜《易》,以致“韦编三绝”;为学生讲《易》,留下解读《周易》的数篇文字,与前人留下的几篇资料性文字一起,合编成《易传》,遂使得《周易》如虎添翼,进入每一位读书人的书房,并进而成为后世科举取士的“统编教材”。
(节选自2013年3月11日《文汇报》,有删改)
关于《易经》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易经》与《周易》,不是两名一实的重同关系,而是种属关系”,由此可知,《周易》包括《易经》,二者是种属关系。
B.全文谈到了与《易经》相关的三部著作,即《连山》《归藏》《周易》,而这三部著作体现了《易经》在不同时期的发展。
C.《易经》在不断的更新与发展之中,首卦也在不停地变化,从夏初到商初再到周代,一直到现在,其首卦还在不停改变。
D.“孔子晚年喜《易》”,他把解读《周易》的数篇文字,与前人文字一起合编,形成对《周易》进行系统解释的著作《易经》。

下列各项对于《易经》首卦的论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夏代以后,长期的农事活动,使人们对土地产生了感情。于是,由“山”移情于“地”,使得商代初期的《归藏》首卦由“艮”卦变化为“坤”卦。
B.夏代之前,洪水泛滥,山上盛产的野果和飞禽走兽,为人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对山的崇拜,使象征山的“艮”卦在《连山》六十四卦中名列榜首。
C.《易经》首卦在不同阶段的每一次变化之中,生活环境的变化,食物来源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信仰的转变都对变化起着举足轻重的决定性。
D.商代八百年,农业社会逐渐走向成熟,使先人们意识到农作物的收成好坏更多取决于天气,于是到《周易》时,首卦已更新为代表天的“乾”卦。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夏代初期诞生的《连山》,以“艮”为首卦,这为我们现在将我国最早的图腾对象确认为“山”提供了重要的历史依据。
B.商汤取夏政而代之,作为治国之策的《易经》,也作出了相应的改编,通过对改编全部内容的分析,获知大地已被崇拜。
C.汉代时,第二部《易经》——《归藏》还有较多内容存世,所以才能有易学家焦竑的“商时讲学者首重在静”之议论。
D.周族领袖姬昌在狱中对《归藏》作了全新“演易”,后被周武王命名为《周易》。直至此时第三部《易经》方才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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