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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北大有个叫王瑶的教授 钱理群
王瑶教授去世,我们弟子献了一副挽联:“魏晋风度,为人但有真性情;五四精神,传世岂无好文章。”我们把先生看作是“魏晋风度”和“五四精神”的一个传人。鲁迅对魏晋风度有个概括,就是“清峻、通脱”。鲁迅也说:“我有时候很峻急,有时候很随便。”因此可以说魏晋风度与鲁迅所代表的五四精神是相似的。先生对他所生活的时代,对知识分子境遇的严峻的判断,也有鲁迅式的清醒、冷峻,敢于直面现实。先生说他“出语多谐”,面对那个时代严酷的事实,他却用幽默的语言来表达,这表现了一种心态,即看穿、看透了一切以后的坦然自如。先生这种危难中的坦然,给人的印象是难忘的。他去世后,林庚曾撰文回忆他在文革时的表现:他们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并且被勒令在公共场所扫地,以示“斯文扫地”。林庚说我们都觉得非常窘迫、难堪,但王瑶却泰然处之,他“游刃有余,如入无人之地,穿过无数杂乱的脚下,就这么不急不慢地一路扫去”。
先生从来不给我们上课,第一次见面就打招呼说,你们平时没事不要来找我,一个星期只准去我家一次。我们一般都是下午四点以后去跟他闲聊,想到什么就谈什么:政治、思想、文化、人生等等,很少谈学术。他平时对我们放任不管,一入学开一个书单,你怎么读、怎么弄他通通不问。其实这个放任不管,我倒觉得正是抓住了学术研究的特点。学术研究是个人独立的自由的精神劳动,因此它从根底上就应该是散漫的。散漫,并不是无所事事,一个真正的学者,一个有志于学术的学生,学术研究是他内在生命的需要,根本不需要督促,看起来他在闲荡,读闲书,其实总在思考。看起来漫不经心,其实是潜入生命与学术的深处,进行自由无羁的探讨与创造。这是不能管的,更不能乱管。搞学术就是得无为而治,先生深谙无为而治的奥妙。
但关键时候,先生也会点醒你,一点就让你终生难忘。在学术上,他只抓毕业论文,而且先要求学生提出两个论文选题,向他汇报设想,然后他给定一个题目,并点醒你做这个题目应该注意什么。比如我当初毕业论文就准备了两个题目:一个写鲁迅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艺术世界;另一个是鲁迅和周作人发展道路的比较。先生听了我的汇报以后说,你的第一个题目很有新意,但你自己还没有想清楚,短时间内也不容易想清楚,在不成熟、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急于写成论文,会有很多漏洞,答辩时很可能通不过,反而糟蹋了这个题目,不如放起来,多酝酿几年以后再做,一做就把它做好。于是就定了做“鲁迅和周作人发展道路的比较”这个题目。
更重要的,是先生给我们思想上的点醒,治学态度、人生道路上的启迪。先生曾经找我谈话,告诫我“不要急于发表文章”。他说:“我知道,你已经三十九岁了,你急于想在学术界出来,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劝你要沉住气,我们北大有个传统,叫做‘后发制人。有的学者很年轻,很快就写出文章来,一举成名,但缺乏后劲,起点也就是终点,这是不足效法的。北大的传统是强调厚积薄发,你别着急,沉沉稳稳地做学问,好好地下功夫,慢慢地出来,但一旦出来就一发不可收,有源源不断的后劲,这才是真本事。”
我研究生毕业留校以后,先生又找我谈了一次话,使我终身受益。他说:“你现在留校了,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因为你在北大,这样,你的机会就非常多,但另一方面诱惑也非常多,你的头脑要清醒,要能抵挡住诱惑。很多人会约你写稿,要你做这样那样的有种种好处的事,你自己得想清楚,哪些文章你可以写,哪些文章你不可以写,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你要心里有数,要学会拒绝,不然的话,在各种诱惑面前,你会晕头转向,看来什么都做了,什么都得了,名声也很大,但最后算总账,你把最主要的,你真正追求的东西丢了,你会发现你实际上是一事无成,那时候就晚了,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现在仔细想想,先生的师训其实都是一个意思,概括地说就是“沉潜”二字。要沉得住、潜下来,沉潜于学术的深处、生命的深处:这是做学问与做人的大境界。而急功近利,浮躁虚华,是做学问、做人的大敌。我回顾自己的学术生涯,唯一可取之处,也是可以告慰先生的,就是我一直牢记师训,并身体力行。我从1960年大学毕业就雄心勃勃想做一个学者,直到1985年,才开始发出自己的独立的声音。可以说做了二十五年的准备,练了二十五年的内功,我的治学之路、人生之路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很艰苦,但也很充实,没有虚度。
(节选自2011年11月5日《文汇报》)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王瑶教授曾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被勒令在公共场所扫地,但他却坦然处之,一点也不觉得窘迫难堪,这种危难中的坦然自如令人感叹。 |
B.王瑶教授认为那些一举成名之后就缺乏后劲的年轻学者没有真本事,他批评已经三十九岁的钱理群急功近利,急于出名,违背了北大厚积薄发的传统。 |
C.作者当初写毕业论文时,本来准备了两个跟鲁迅有关的题目,但王瑶教授听完他的汇报后,否定了前一个题目,建议他做“鲁迅和周作人发展道路的比较”这个题目。 |
D.钱理群是王瑶教授的学生,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取得的成就,侧面描写了王瑶对自己一生的深远影响,更显得真实可信。 |
E.本文追忆了王瑶教授峻急通脱的精神气质和独特的教学方式,在经济繁荣和变革的年代,面对着种种利益和诱惑,记住王瑶教授是很有意义的。王瑶教授的弟子为什么把他看作是“魏晋风度”和“五四精神”的一个传人?请简要分析。(6分)
王瑶教授指导学生的方法很特别,文本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概括。(6分)
作者把王瑶教授的师训概括为“沉潜”二字,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沉潜”作用的理解。(8分)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小题。
中国艺术的审美思维不会倾向于过于理性的日神式的单纯静观,也不会倾向于非理性的狂热的酒神式的单纯体验,而是将两者加以统一平衡后的新的形态——月神式的悟性玩味。如果说,西方艺术在思维上体现了空间化倾向,其作品是静止的,可分析的,那么,中国艺术则体现了时间化倾向,其作品是动态的,线状的。
玩味作为中国独特的审美思维,它既不同于静观,也不同于体验,却又包含静观与体验于其中。钱穆有一段话很能说明这方面的不同。他说:“观西方剧,可使其心常在剧,观中国剧,可使其剧常在心。”把审美的对象放在自己心中去慢慢地、细细地咀嚼、品评、玩味,正是中国审美思维不同于西方之所在。所以,在“玩味”中,“味”是作品中的一种审美特质,同时又依存于审美主体的审美感受;“玩”是审美者的审美活动及过程,它既不是对作品特质的被动地反映再现,也不是主体自我的表现,而是作品特质与审美者心灵的一种共振与契合,一种同游与全息。这种共振与同游不是一次性的,而是经过反复地把玩之后可以不断发生新的创造的。
中国人的“玩味”将西方人的分离了的“静观型”与“体验型”、“知觉型”与“运动型”、“旁观型”与“分享型”等两极连接统一融合起来。如果说,西方人的艺术精神和审美精神表现为分离对立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这两个极端,那么,中国人则把它们统一起来,或者说,取两者之中间点,形成一种新的审美思维──“玩味”思维。这种思维正好与中国艺术的“月神精神”相一致,所以用它来标示与西方“日神”、“酒神”迥不相同的审美思维亦特别合适:月亮有光,但不明亮;能分辨物体,但不清晰;皎洁迷朦的月色能使你微醉,而决不会发狂。比较起来,西方的“日神精神”偏向于科学,而“酒神精神”又偏向于宗教,中国的“月神精神”则更是艺术的,审美的。
(选自刘承华《中国艺术的“月神”精神与“玩味”思维》)结合文意,简要概括中国艺术中的“玩味思维”的特点。
钱穆说:“观西方剧,可使其心常在剧,观中国剧,可使其剧常在心。”你对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请另举一例加以说明。
请根据文意概括西方的“日神”、“酒神”的艺术思维和中国的“月神”的艺术思维有何不同?并结合自己的理解,谈谈中国人更偏爱“月神精神”的例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艺术,是人类借助特殊的物质材料与工具,运用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技巧,在精神与物质材料、心灵与审美对象的相互作用下,有意识地进行的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创造性劳动。那么,我们为何需要艺术?
一种最常见的说法是,为了反映、表达艺术创造者的特定认识、某种情绪和某种思想。但在心理学家看来,艺术不止如此,艺术是我们思考万物和自己的一种形式。通过艺术,我们将精神世界,尤其是潜意识展现出来,释放强大本我的压力,文明地达到自我救赎。
要知悉人类的艺术,可以先看看人类的近亲类人猿。众所周知,类人猿具有复杂的大脑,是灵长目中除了人以外进化得最为高等、智力最高的动物,其智力是人类智力程度的五分之二。在艺术创作方面,黑猩猩和猩猩的杰出表现也广为人所熟知。近年来,不断有动物艺术家的新闻报道:科学家精心饲养的黑猩猩和猩猩会绘画,而且不少作品让人类都叹为观止。
有研究者认为,人类的艺术起初或许就是手足印和各种随手涂鸦,粘着、蘸着、涂抹着东西,随意或有意识地涂抹,就如今天人类的婴幼儿一样。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祖先心智进化得更加成熟。于是,这些早期的艺术作品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形式和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今天我们发现的诸多洞穴绘画和岩画就是明证。在法国一处有2.5万年历史的洞穴里,洞壁上不仅环绕着著名的手绘“斑马”画,旁边居然还留下了创作者的手印,科学家们认为,这意味着“这是我创作的”。
从起源上讲,艺术首先是人类有意识地发现了自己的无意识活动具有重要的价值。比如,能标记出自己当时所在的地理位置和曾经到过的地方“我在这里”、“我到过这里了”;能记录所见所闻特别是事关生死的猎物、食物,以及需要回避的猛兽和敌人的样子、数量、方位;能表达某种情感尤其是欢乐。由此,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看,艺术有进化上的巨大适应性,显然有助于人类更好地生存下去,繁衍生息、不断发展。
艺术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图腾、巫术、萨满。由于原始社会人类对自然、万物,以及人类自己的认识非常有限,导致形成了万物有灵和神灵的崇拜。这种普遍的社会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我们的艺术创作行为。为了标记出自己部落的图腾,就需要艺术创作;为了进行巫术、萨满仪式,就需要通过艺术装饰制造神秘氛围。全世界近现代和当代宗教纷繁复杂的艺术,佐证了艺术在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及至现代,艺术成为创作者自我意识展现的一种高雅形式。比如印象派。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由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出台和盛行,西方艺术家大胆释放不可遏制的本我,通过绘画等艺术形式,创造出许多惊世骇俗的传世名作。大师毕加索和野兽派将原始欲望表达得淋漓尽致,以至于传统卫道士们对此大加道德指责。但前卫的艺术家无视这些道德指责,继续展露现代人的精神压抑与心理渴望。
今天,艺术又获得了新的作用心理治疗。已经有实验证明:艺术治疗适用于发展迟缓、情绪障碍、自闭症、多动症,以及有生理或心理创伤经历的儿童。
通过观察和分析,心理学家们认为,艺术创作和艺术表演都是有效的心理治疗手段。艺术创作便是治疗,这种创作的过程可以缓和情绪上的冲突,有助于自我认识和自我成长;艺术表演即为治疗,通过参与艺术表演,让参与者达到心理治疗的目的,比如促进情绪功能恢复正常,愈合心理创伤,提高社交能力。
(选自杜威《我们为何需要艺术?》)结合全文,简要概括我们需要艺术的三个理由。
结合文中的观点,谈谈你对下面这段话的理解。
2012年,在南非南部海岸一个名叫布隆伯斯的洞穴中,考古学家们发现了人类最早的“先锋艺术工作室”——一些艺术工具,比如尖利的石英石,可以用来锤击,或把赭石碾成粉末。这些工具全都摆放在一起,好像古人随时都可以回来继续进行“艺术创作”一样。有人认为,艺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从终极目的来看,既是为创作者也是为观赏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意谈谈。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珍惜
【日】村上春树
一顿历时89分钟,价值274元的晚餐。
一对男女恋人步出餐厅。
男的吃这顿饭吃得好辛苦, 因他85分钟都用了来想着公司的那份计划书该怎样做,幸好女的一点也不发觉他心不在焉。
女的对男的说:“现在不算太晚,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回家吧。”
明天就要交计划书的男友,"立刻"答:“好呀!那你小心点了,回家致电给我吧。再见。”
男的飞快回家,去埋首他的工作,他不停的做直至电话响起。
他看看钟原来已经半夜三点多,是谁这么晚来电?
他接过电话,原来是他的未来外母:“我女儿现在还没回家,你不是和她去了吃饭吗?她怎样了,我好担心。”
男的才记起女的说回到家后会致电跟他报平安,但现在已经夜半二、三时她为什么还不回家。
男的心乱如麻,最后还是报警求助。
去到警局,警员问他:“她失踪时的衣着是?”
男的:“这,她,想不起来”
警员:“不打紧,你先放松一下,那衣服的颜色总会记得吧?蓝色,红色?”
男的:“我我只想着份计划书,吃饭也低下头我不曾看过她的。”
警员:“她的发型呢?长发?短发?”
男的:“我跟她一起很多年了,我所以,怎么她的东西我一点也想不起……”
警员:“你说她是你女友,你们最近很少见面吗?”
怎会连发型也不知道,那她有带首饰,手袋吗?”
男的也是无言以对。
离开警局,男的觉得很惊讶,惊讶他对女友的“不用心”。
多年来他已把爱情的感觉当成一种习惯,就连对他的女友也“习以为常”,已经不把她放在心上了。
已过了三天,女的还是音讯全无,这三天男的除了担心女友的安危,就是不停的想:“她的发型、她的衣着,我怎会不知道的!我一定要记起来!”
这晚,男的经过一条幽黑、灰暗的长街,竟看见女的就站在长街的尽头。
男的高兴得跑向她,想紧紧的拥抱她。
但走到女友的面前他就改变了主意,他双手按着女友的肩膊,说:“等一下,先不要动。让我看清楚你,你的头发、你的衣着,我要好好的记着。回想起那晚,其实是你发现我还有工作在身,想我早点回家工作而叫我不用送你的。一直以来只有你还关心我的感受,而我却不理会你。但不要紧,我已知道应怎样去爱你、珍惜你。相信我,你的一切一切今后都会常在我心中的。”
女的:“你终于都懂得理会我的感受,懂得珍惜我了,可惜已经太迟!”
男的忽然醒过来,原来刚才的是一场梦。
梦醒后男的努力去想,梦中女友的衣着、发型,但还是记不起来。
隔天,男的终于再见到他的女友,就是在警员带他到殓房认尸的时候。
望着躺在停尸间的女友,男的哭着说:“我终于知道你的发型,衣着,我现在才真正的看真你。我会记着的,永远都会记着的,我刚想到要珍惜你,你醒醒呀。不要就这样离开我好吗!”
男的刚学会珍惜,却已后悔莫及。
现在他除了哭泣,就什么都做不了。
也许你常发现我一直凝望着你!
你问我看什么呢?
我笑笑没什么,只是想将你的一切记在心里,在见不到你时细细回味……
(选自《村上春树经典小说集》,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有删改)依据小说相关内容,简要概括男主人公的主要性格特点。
小说后半部分用了不少笔墨来写梦境,这对人物塑造和情节发展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在构思上运用了哪些艺术技巧?
关于这篇小说的主题,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请用简明的文字概括出你对这篇小说的主题的理解及原因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林清玄:从农夫之子到散文大家
林清玄从小家里很穷,家里有18个兄弟姐妹,林清玄排行第十二,如果写武侠小说,他就可以叫“林十二少”了。18张嘴常常让家里揭不开锅,每到开饭的时候,父亲就拿出18个碗来,这18个碗还是奇形怪状,拼凑起来的。吃饭对于他们而言就像一个庄严的仪式,连父亲说“大家来吃饭”的声音听起来都极富尊严感。然而吃饭的过程并不显出多少尊严,每个人都会先吐一口痰到饭里,不然一不留神就会被哥哥姐姐抢去。吃冰棍也要先把整支都舔一遍。在这种饥饿的目光和身体感觉中长大,怎么会让后来的林清玄具有那么丰沛的心灵呢?这大概是物极必反,物质的匮乏刺激了心智的清醒。
“我们家世代都是农夫,都是耕田,所以我的命运大概是接着去耕田吧?但是我没有这么想,小时候我就想做个不同的人,我要当一个作家。”爸爸每隔一段时间跟孩子们见面,却记不住他们各自的名字,就叫号码。他问林清玄,“十二,你长大了要干什么?”林清玄说长大了要当作家。父亲问作家是干嘛的,林清玄回答说,“作家就是‘做一点加一点’,坐下来写一写,寄出去,人家就会寄钱过来。”父亲大怒,顺手给了他一巴掌,骂他傻孩子。家乡那一带,没有人知道作家是干什么的。
14岁那年,他决定离开家乡。父母知道后开心得不得了,因为终于可以少一张吃饭的嘴了。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妈妈把他叫到跟前,送给了他一个黑的玻璃瓶。母亲说,“我们闽南人祖先留下了一个传统,如果离开家乡要带三件家里的东西,第一是祖先香炉里的香灰,第二是家里古井里的水,第三是家里农田里的泥土。有了这三样东西,走到哪儿都是家乡,都不会水土不服。”这个瓶子林清玄带在身边已经50年了,至今放在书桌上,每次看到都让他感动不已。
离开家乡后,林清玄不断打工养活自己。做码头工人,扛笨重的木材、货柜,摆地摊,做餐厅服务生,当厨师,在洗衣店做烫熨工。后来他还做过屠宰场的屠夫,因为当时杀猪赚的钱比别的工作要多。每天杀完猪,他就回到家里,把手洗干净,打开稿子写作。“我从小学时代发誓要当作家。因为家里的环境不好,所以要比别人更努力,更用功。”
几十年来,林清玄每天都写作。开始每天写500字,后来每天写1000字,大学时每天写3000字,至今不断。他一共写了180本书。他深深地觉得,一个作家必须要比一般的人更努力地工作。
从17岁开始发表作品,到30岁时,他几乎获得了当时台湾所有的文学大奖,写作文体包含各个门类。其中,《身心安顿》和《烦恼平息》在台湾创下150版的记录,《打开心灵的门窗》一书创下高达5亿元新台币的销售记录。如今,他和琦君一起成为过去三十年台湾最著名的散文作家,被誉为“当代散文八作家”之一。
林清玄决心长大不当农民,他努力想跳出从小生长的那个小世界,后来就养成了看地图的习惯,尤其是看世界地图。有一次,因为考试成绩好,老师送给他一本世界地图,他就拿回家仔细研究。那天天气很冷,林清玄必须在锅炉旁给父亲烧洗澡水。看到世界地图里的埃及,林清玄展开了遐想,幻想自己在埃及看到金字塔、法老王、狮身人面像、尼罗河,还有美丽的埃及艳后……这时浴室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父亲身上包着毛巾走出来,问他在干什么,说火都灭了,洗到一半水变凉了。看到他在看埃及地图,父亲给了他一巴掌,让他继续烧火。父亲即将进浴室的时候转过身对他说:“我用我的生命跟你保证,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去那么遥远的地方。”那一瞬间,父亲身上的毛巾掉了下来,他看到父亲的裸体,立刻想起课文里学的朱自清《背影》里的父亲,觉得父亲的背影和朱父差别那么大,心里很是难过。
后来有钱了,林清玄去的第一个国家就是埃及。他坐在金字塔旁边给父亲寄了一张明信片,感动不已。后来他听说,父亲接到信时惊呆了,说这是哪一巴掌那么厉害,一巴掌打到埃及去了!从那以后,林清玄就经常游历世界。
因为有了内心的理想,林清玄的路就走得特别长,而且久。“每次旅行的时候,感触都很深,因为我就是那个不肯屈就于做一个农夫之子的小孩子,我希望展开自己的人生,光是在大陆我走过的城市就有三百多个。”
(有删改)文章开篇为什么要写林清玄家吃饭时的寒碜场面?
林清玄能从农夫之子成为散文大家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有了内心的理想,林清玄的路就走得特别长,而且久”,请结合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孤寂
简贞
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留在山脚村落里,不愿上山。他们早就听说秋冬之交,这山是飓风的天下,当地人管它叫“食人风”,吃人不吐骨头的。
旅路中,遇着他们,随兴做了伴。我本是意随路走,不确走上哪儿畅怀、寄情,往往五天四夜露宿在外,不见一个人一只牲口,只见忽隐忽明的泥草路上偶有辙痕,有的是今岁的,有的约莫前朝了。他们算是半个游民,本乡欠粮,年岁不好时,千里迢迢到异乡讨活儿做,卖点营生,看看一年将磬,开始往回走。他们的身上仍有一条红尘丝线,系得紧紧的,总要带点银两、时兴吃食,回老乡过年。不管那条红丝在风吹雨打中染了多少悲哀故事,他们每到秋冬之交,就会被丝线牵引,回老家去团圆,一切吃苦都为了团圆。
这地方离他们二人的本乡还有段路、算是最后一驿了。奇风异俗也是他们说给我的,那鬼风到底多凌厉、他们没亲身体验过,传说这么教,他们这么信。所以,虽然翻过这山是最轻省的路,他们死也不走,甘愿在平野上绕个大圈,回山后的家。我看他们脸上齐布那种死也不于的神情时,心里头是艳羡与敬重的,一个人死也不干某件事时,往往代表内心里有一个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人藏着,他得为那人活得毫发不伤,他得去跟他团圆。
他们暂时留在村里歇歇牲口,恢复脚力、我与他们订了约,若回得来,两天一夜后自会找上他们,若过了期限没见到人,不用等了,尽管揣着干粮赶路去,把我那份吃了。这地方枫林甚老,千年百代没人动它,吃了秋霜,一片红海。造化真是弄人,美的都是不能吃的,难怪村童少妇都土瘦。造化也戏人,美景总是布局在险崖上,仿佛,绝美里头蕴涵一道千古不改的宿命,必须以身相殉。
大江南北半遭,酷雪、暴雨、烫沙都在衣上了,倒是没尝过鬼风扼喉的滋味。我一条命飘泊在外,既无乡可归,也无饭说团圆,早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行到此处,既然鬼风中有红枫,我焉有不去会合的道理。村子人,听说我要上山,或掩柴扉避听,或呵小儿不让他们听下文,仿佛我是个邪物。
歇一宿,寅时独自上山,他二人仍呼噜着。这时令,开天较迟,眼前身后皆是浓雾,到了山腰,回身已摸不清村落在哪儿了。看来,这雾是锁人肉眼的,故意弄瞎对凡尘世间的依赖,要人孤零零我地一无所靠,回复七窍未凿的混沌、才把绝美盛到眼前。
风,果然愈来愈厉,起先如游魂,后来露了厉鬼本性。这山不算高拔,没人来动,乔木各自据土为霸,仰不见云天了,倒像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齐聚梁山泊,群龙无首,全凭鬼风作主。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自此上山,寸步难移;肉胎比不上一棵树坚强,风势乱窜,凄厉刺耳,若我此时松开抓住莽草的手,必定腾空,如一片落叶。
人在山川天象的怒吼中,是爬行的、沉默的、连呐喊的意念都灭了。人在世间的破碎中,却常尖声呐喊;可见人对世间终究有一份预先的信任,也认为可以信任,所以遭难时的呐喊,乃在呼唤那份信任,控诉那份信任,希冀世间不要抛弃他:一而在自然的暴怒里,人自知与野兽、林树、岩石无异,故噤声。呐喊乃为了给另一个人听,期望获救,既然众人皆与林、石无异、喊也是空喊。在狂怒的天象中,一头僵冷的兽、一块裂岩、一具英年壮汉的尸首,与一片枯叶有什么不同呢?一有什么不同呢?
魔风稍歇,我快步转上,往另一座峰前进,风似乎回复游魂,不像适才欲将我五马分尸;虽然仍有扯发裂衫之虑,因为历了前者,反而觉得此时是微风拂脸了;人常觉得自己所遭逢的是最悲哀的、因为他还没见识那更悲哀的。
我把自己绑在一棵千年大树上,暂时与它合体,待转身,面向山间空谷,奋力张眼,满空红潮,人世有多少生灵,这儿便有多少霜枫,自成空中海域,在风的魔掌中,滚涛,怒舞。忽而如群龙飞天,又如六宫粉黛,一起飘袂嬉游。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在我之前,谁殉于此;在我之后,谁将埋骨于此?独自面对绝美,才明白,不是鬼风食人,是绝美叫人刎颈。
而像我一样,又拎着肉体凡胎回到世间的,便注定接受绝美诅咒,永远被孤寂缠身了。美,才是内心最严重的相思病。
每当行过春阳高照的市集,或客店不眠的雨夜,或雪季的火盆旁,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赏析文中划线部分的含意。
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文章题为“孤寂”,文中的“我”因何孤寂?
作者认为绝美的诅咒便是孤寂缠身,要欣赏到绝美的风景定要经过自己的孤寂的奋斗,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请结合现实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