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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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异常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现象,长期以,各个领域的学者从自己的学科出发,对此现象纷纷做出各自的解释,但是始终未获解决。现在生物学家也开始涉足这个问题,并从生物学的角度加以探讨,他们的见解让人耳目一新。
我们经常说人的情绪多变,其实我们往往不是自己情绪的真正主人。在人体内,存在着许多调控我们情绪的化学物质,我们的喜怒哀乐受到它们的控制。比如说,有时候我们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心烦,究其原因是一种叫做“梅拉多宁”的激素在作怪;如果这种激素分泌过多,会导致心情烦躁、沮丧等。据研究,梅拉多宁也是导致一种叫“冬季抑郁症”疾病的元凶。得这种病的人,在冬季尤其是阴霾、缺少阳光的日子里,容易情绪低落、郁郁寡欢,甚至做出极端行为。为什么生活中有些人那么快乐,令人羡慕?这又涉及到一种叫“多巴胺”的化学物质。多巴胺是神经元中传导神经兴奋的一种化学物质,当多巴胺传导顺畅的时候,大脑内部就会产生一系列化学变化,使我们产生快感。
现代生物学家发现,大量的细菌寄生在我们呼吸道和消化道中,它们中半数的中性菌,对我们既无害也无益,比如肠杆菌、酵母菌及肠球菌;约有10%是有害菌,如葡萄球菌、幽门杆菌等;还有约30%是有益菌,如乳酸菌、双歧杆菌等。对有害菌我们也不必担心,因为它们的活动严格受到有益菌和中性菌的管制。
别小看这些寄生在肠道内的小小细菌,它们对改变我们的情绪和行为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方面,这些细菌影响人体的营养代谢,如果消化不良,会引起情绪异常;另一方面,假如人体的代谢紊乱,这些细菌会制造出硫化氢、氨等气体毒害我们的神经,从而导致我们情绪异常,甚至做出极端行为。科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当给猪投喂高密度的发酵乳杆菌时,猪不仅长得快,而且争食咬斗现象明显减少。这是因为猪的肠道内有益菌受到强化之后,对猪的神经有毒害作用的气体硫化氢和氨等的生长大幅度下降,于是改善了猪的行为。
近年,人们情绪异常和行为失控的发生频率逐年升高,从肠道内细菌的生存环境看,导致这一现象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农药、食品添加剂和抗生素等的滥用。这些药物或化学物质进入人体会大量杀死肠道细菌,导致人的代谢紊乱和消化不良,从而引发情绪异常和精神疾病。二是这几年生活水平提高后,部分人吃得太饱。由于摄入的过量高蛋白在人体内缺少有益菌或中性菌为其分解、代谢,它们会在杂菌的分解下产生大量的硫化氢、氨等对神经有毒害作用的物质。这些物质会破坏人体中起抑制冲动作用的五羟色胺的合成,导致人的情绪异常,产生过激行为。
下列关于情绪异常及其研究状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所谓情绪异常是指情绪低落、沮丧、烦躁、发怒,乃至做出极端行为等。心情愉快则是人的正常状态,不属于情绪异常。
B.人的情绪异常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现象,此前各个领域的学者虽然从不同的学科出发,提出了各种解释,但是始终未能解决问题。
C.与其他领域学者的研究不同,现在生物学家们另辟途径,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从而解决了情绪异常的防治问题。
D.科学研究已经表明,人体内的一些化学物质会影响人们的喜怒哀乐,所以许多时候人们并非自己情绪的真正掌控者。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有时候出现烦躁、沮丧等情绪,其原因是体内的激素梅拉多宁的分泌超过了正常的水平。这种情况更严重的例子就是冬季抑郁症。
B.正常情况下人体肠道内的有益菌和中性菌会有效管制有害菌的活动,当有益菌和中性菌的数量大量减少时,这种管制就会消弱。
C.如果给猪投喂高密度的发酵乳杆菌,猪肠道内有益菌的数量大幅度增加,那么硫化氢和氨等有害气体的生成就会大量减少。
D.残存农药、食品添加剂和抗生素等杀死大量肠道细菌,高蛋白物质就会被分解出大量硫化氢和氨等有害物质,导致人的情绪不正常。

下列推断,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只有当人体内多巴胺的量超过一般水平,神经兴奋在神经元中才能得到有效的传导,人的大脑才能产生化学变化,从而获得快感。
B即使人们不食用含有农药、食品添加剂和抗生素等的食物,而食用纯“绿色”食品,我们体内的肠道细菌也可能会导致情绪异常。
C肠道内的杂菌会分解高蛋白物质,产生硫化氢、氨等毒害神经的气体,这就是说,可以通过杀灭这些杂菌预防或治疗情绪异常。
D近年,某些人行为失控的现象屡有发生,看控制农药、食品添加剂和抗生素的使用也应该是解决此类现象的有效措施。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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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
清心
长长的静默,风吹叶落。1973年3月6日,81岁的美国作家赛珍珠带着满腔遗憾和对中国无与伦比的思念与眷恋,永远闭上了双眼。自此,她倾情热爱的第二故乡——中国,与她天各一方。
1972年5月,收到拒绝她访华的回信时,赛珍珠衰老孤独的身体如同深秋的雨布,顷刻瑟瑟成薄凉。只是,误会也好,曲解也罢,甚至连那些常人难以接受的人身攻击,亦不能动摇她的“中国心”。她对中国的感情如同种子发芽生根,早已渗透到骨子里。
赛珍珠一生中的前40年,除去回美国上大学的4年和读硕士学位的两年,均在中国度过。她自小跟一位姓孔的先生学习“四书五经”,说中国话,写中国字。童年的赛珍珠最喜欢听奶妈讲中国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这些口头文学,对她以后的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9岁那年,父亲安排她回美国读大学。在康奈尔深造时,她主修的是英文,论文却洋洋洒洒地写了《中国与西洋》。硕士毕业后,赛珍珠再次返回中国。在土地贫瘠的宿州生活了三年。其间,她接触到许多目不识丁、辛勤劳作的中国农民,亲眼目睹了他们如何在贫穷困苦以及天灾人祸中不屈不挠地挣扎和拼搏。最可贵的是,她还尽可能深入中国民间,四处走访,跟老百姓交朋友。因此,她对中国历史和现状的认识甚至不亚于许多中国作家。赛珍珠写中国,纯粹是出于对中国人民的关心、同情甚至是感恩。她曾说过:“我早已学会了热爱中国农民,他们如此勇敢,如此勤劳,如此乐观而不依赖别人的帮助。长久以来,我一直致力于为他们讲话。”就这样,赛珍珠怀揣一颗赤诚之心,为了表达对中国兄弟姐妹的挚爱深情,她主动承担起“为民请命”的角色,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的“发言人”。
1919年,赛珍珠与丈夫来到金陵大学任教,在学校分配的一所小洋楼的阁楼上,她面向群山,文思泉涌,几乎完成了后来为她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全部作品,这座洋楼现在仍然静静地立在南京大学北园的西墙根旁。
1931年,她以中国农民为题材的长篇巨作《大地》在纽约出版,引起轰动,她也在一夜之间名声大振。1932年,《大地》荣获普利策小说奖。1938年,她又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赛珍珠一生共创作了近百部文学著作。
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赛珍珠在题为“中国小说”的演说中,向西方文化知名人士宣告:“虽然我生来是美国人,但恰恰是中国小说而不是美国小说决定了我在写作上的成就。”接着,她如数家珍地阐述了中国小说的起源与发展演变及其特征,又详细介绍了中国小说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最后,她由衷地说:“我想不出西方文学中有任何作品可以与它们相提并论。”
另外,在创作《大地》之余,她还花费5年时间,翻译了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水浒传》。虽然迄今为止已有多种国外译本,但赛珍珠翻译的《四海之内皆兄弟》无疑是最为准确、最有影响力的。
赛珍珠的文学创作不仅呈现给世界一个真实的中国,并且她亦是第一个把中国农民放在跟西方人同等地位来描述的外国作家。这样的言论,对现在而言,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然而,在当时那个对东亚充满偏见的年代,却可谓石破天惊。正如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瑞典文学院的颁奖词所言:“赛珍珠的作品,为西方世界打开了一条路,使西方人用更深的人性和洞察力去了解一个陌生而遥远的世界。”
赛珍珠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至今不衰,不仅源于她的文学成就,还在于她创立了世界首家无种族收养机构“欢迎之家”,为成千上万名儿童提供了生活保障与资助。
由于各种原因,自1934年回到美国后,赛珍珠再没踏上过中国这片令她日思夜想的故土。虽然她被称做“大地之女”,然而她热爱的大地却不在脚下,而只能萦绕在梦里。梦里不知身是客,读大学时,籍贯一栏她填的是“中国镇江”。病逝后,按其遗愿,她的墓碑上没有任何称谓,只镌刻着自己手书的3个汉字:赛珍珠。
(选自《读者)2011年18期,有删节。)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即使受到误会、曲解甚至人身攻击,赛珍珠也没有动摇“中国心”,因为她认为自己的一生都属于中国。
B.赛珍珠热爱中国农民的勇敢、勤劳、乐观而不依赖别人的帮助的精神品质,因而承担起“为民请命”的角色。
C.在现在仍立在南京大学北园的西墙根旁的小洋楼的阁楼上,赛珍珠完成了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全部作品。
D.虽然赛珍珠无比热爱中国这片大地,但是自1934年回美国直到去世,她再也没有踏上中国这片令她魂牵梦萦的故土。

E.赛珍珠是第一个把中国农民和西方人一视同仁的外国作家。这在当时充满偏见的时代,具有石破天惊的作用。
赛珍珠对中国无与伦比的“倾情热爱”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赛珍珠在中国生活的40年间,哪些经历为她取得的卓越文学成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说赛珍珠的作品“为西方世界打开了一条路”,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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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文化
中医,就是中国的医学,是相对于西方医学而言的。西方医学还没传到我国时,没有“中医”这个名词。此前,“中医”有很多称谓:岐黄、青囊、杏林、悬壶、橘井等。每个名称都与一个有趣的故事相关。例如,“中医”的第一个名字“岐黄”来自《黄帝内经》。《黄帝内经》是黄帝与被称为“天师”的歧伯讨论医学的书,后世的人们称《黄帝内经》中的医学为“岐黄之术”。《黄帝内经》是中国早期医学的经典,所以“岐黄”就成了中医的代名词;又如鲜为人知的“橘井”,说的是西汉道士苏耽的故事。苏耽事母至孝,成仙之前告诉母亲将有瘟疫流行,饮服井水泡橘叶可防治。第二年疫病爆发,他母亲用这个办法救治了无数病人。为纪念苏耽及其母亲的功德,后人用“橘井泉香”来称赞中医。
“中医”二字最早见于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其中有“有病不治,常得中医”的话。意思是有病而不医治,却常常因为合乎医理而自己痊愈。这并不是让我们有病扛着不治,而是强调人体自身调节对健康的重要性。人体常常通过自身调节达到阴阳平衡,这样病痛往往不药而愈。这正是中医的奥妙:通过调节人体各项机制,使之达到平衡而实现治病救人的目的。我们现在说的“中医”是鸦片战争前后才出现的。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西医为了区别中西医学,给中国医学起名“中医”。1936年,国民党政府制定了《中医条例》,正式以法律形式将中国医学命名为“中医”,人们又称之为“汉医”“传统医学”“国医”等。
中医的原理和精神可以用两个字来简单概括,就是“中和”。
汉代说的“中医”,“中”虽然不是“中和”之意,但“有病不治,常得中医”这句话却深得中医理论的精髓:人体的阴阳保持中和、平衡,人才不会生病。如果阴阳失衡,疾病就来了。中医有“持中守一而医百病”的说法,就是说身体没有阳燥,又不阴虚,一直保持中和之气,就会百病全无。为实现“中和”这一保持健康的最终目标,中医采用古代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这三大哲学理论,来解释生命的秘密。中医学中的精气学说认为,气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人就是气聚合在一起而产生的,气散了形体就灭亡了;不光人体,天下万物都是气构成的;正是有了这个气,万物才生生不息,变化不止。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认为,人是由气聚合成的,气分阴阳,只有阴阳调和才能保持健康;人有五脏六腑、八脉十三经,脏腑是聚藏气的地方,经脉是疏导气的管道,脏腑的健康情况又通过经脉穴位,乃至发、牙、舌、耳、唇、眉、指甲、皮肤等外表器官表现出来,五脏分别对应五官、五色。中医专家可以通过经脉穴位、五官五色出现的异常来判断疾病情况,并通过多种手段辨证施治,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
中医学的最终目标并不止于治病,更进一步是帮助人类达到如同在《黄帝内经》中所提出的四种典范人物,即真人、至人、圣人、贤人的境界。它不光是一种医学技术,更是一种哲学、一种文化,是在中华文明这株万年巨树上结出来的硕果。尽管传统的中医学观念与源于欧洲现代科学的西医学并不能完全相容,但是我们应当乐观地看到,中医和西医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两大医学必然会在实践中互相完善,为人类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摘编自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医文化》,作者:过常宝)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流传着许多关于中医的动人故事,例如“橘井泉香”歌颂西汉道士苏耽及其母亲的功德,他们在瘟疫爆发之年用井水泡橘叶救治了无数患者。
B.“中医”的其它称谓很早就已经出现了,但“中医”二字最早出现,是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医”的意义。
C.有些病痛,患者无需就医自会痊愈,这是因为人体具有自身调节功能,这种自身调节往往可以使身体达到阴阳平衡,这样有些病痛就会不药而愈。
D.我们通常说的“中医”,源于鸦片战争前后,是英国的西医给中国医学起的名称,以区别中西医学;1936年,国民党政府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命名。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和”二字,是对中医原理和精神的简单概括,意思是身体保持中和之气,无阳燥,不阴虚,就会百病全无;反之,阴阳失衡,就会疾病缠身。
B.为了解释生命的秘密,实现“中和”这一保持健康的最终目标,中医学以中国古代的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这三大哲学理论为理论基础。
C.人是由气聚合而成的,这是中医学中的精气、阴阳、五行三种学说的共识;阴阳五行学说还认为,人体的五脏六腑、八脉十三经是气的聚藏之地。
D.中医专家之所以能够通过经脉穴位、五官五色判断人体的健康状况,是因为经脉穴位以及发、牙、舌、皮肤等外表器官可以反映脏腑的健康情况。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黄帝与岐伯讨论医学的《黄帝内经》是中国早期的医学经典,后人称其医学为“岐黄之术”;真人、至人、圣人、贤人,是书中提出的四种典范人物。
B.中医强调人体自身调节对健康的重要性,但并不主张有病扛着不治。班固《汉书·艺文志》中“有病不治,常得中医”的记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C.中医是中华文明的巨树结出的硕果,它不仅是一种医学技术,更是一种哲学、一种文化。它的最终目标不单是治病,更是帮助人类达到至高境界。
D.中医和西医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尽管两大医学在观念认识上绝不相容,但二者必然会在实践中取长补短,互相完善,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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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方尖碑
熊培云
我在江南乡下生长了17年,和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曾经向往城市没有泥水的生活。然而当我终于提着笔杆子进城,发现这里不过住着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疲惫的时候,我不必像城里人一样去桑拿房或歌舞厅,我只要买张还乡的车票便可以了。回到村子里,就像回到电影《海上钢琴师》里的那艘轮船之上。望着童年的老房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挫折困苦,即使失去一切,都有信心从头再来。又因为,我原本一无所有,或者我并不需要那么多。不幸的是,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曾经生养我的村庄如今变成一片废墟,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此后几年间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比拆房子还要严重,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远道而来的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买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无以诉说。
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 Tree)的以色列电影:巴勒斯坦女果园主萨玛,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尽管以色列当局表示将给予萨玛足额的补偿,但在她看来,这些柠檬树不仅有自己的记忆和生命,同时也是她与父亲甜蜜生活的见证者与给予者,而这一切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
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离开乡村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中国与世界的不同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或回不去的地方?
【注】①方尖碑,是古埃及崇拜太阳的纪念碑,19世纪后作为外交礼品耸立在巴黎、纽约和伦敦等西方城市。巴黎协和广场,法国最著名的广场,中央矗立着由埃及总督赠送给查理五世的有三千三百年历史的方尖碑,方尖碑成为协和广场乃至法国的标志性建筑。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体现出散文“以小见大”的特点,通过家乡一些古树被卖掉的事情折射出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与沉浮,小细节与大时代的交织,延续着作者理性思索和悲悯情怀。
B.传统农业文明被现代化大规模工商业文明所取代,似乎是个难以阻遏的潮流。文章即体现出作者对于传统乡村陷入衰败的痛心和彻底绝望。
C.文章描写的是作者个人的故乡村庄,但记述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中国的乡村衰败,既有时代潮流推动的自然发生,也包括近年来激越的城市化而掀起高潮的建设暴力。
D.文章开头作者用深情的笔调书写自己无法真正从心灵上融入都市却对故乡深深地依恋,为后文的故乡沦陷做了铺垫,起到欲抑先扬的作用。

E.作者引用以色列电影中的情节,意在以巴勒斯坦女果园主最终保护了自己的果树和故乡的树被卖掉形成鲜明对比,反思中国的移民建镇的风潮。
分析文章“故乡的方尖碑”的含义和作用。(6分)
解释画线句子含义。
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
在作者看来,乡村有哪些重要的意义?你认为农业文明被现代化大规模工商业文明所取代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失落,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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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文字活泼、自由、亲切、幽默,特别贴近生活,一种全新的语言模式正初露峥嵘。但是,网络语言在向传统的书面语言挑战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自身的诸多问题。
很多人故意使用错别字。例如,把“我”写成“偶”,把“你”写成“泥”,把“这样子”写成“酱紫”,这在打字时既不经济,也无意义,但居然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另外还有许多网民在网上使用夹杂英文、汉字、汉语拼音和数字的文字来表达他们的观点和看法,如“94”(就是)、“7456”(气死我了)、“bt”(变态)、“3ks”(谢谢)、PMP(拍马屁)等。这势必会对现代汉语造成消极影响。与这种洋泾浜式的词汇并生的,还有语法的混乱。这些新的词汇和语法会给读者造成一定的认读困难,更为严重的是,会给汉语规范带来极大的破坏。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是该国家、该民族最重要的文化载体。泱泱中华,方言无数,不同地方的人们仅凭口语并不能够正常交流,却几千年来始终统一于同一种文化之下,正是由于有汉字作为维系的纽带。曾有人想用拼音取代汉字,结果失败了。这更加说明表意的汉字被广大的中国人认可、坚守,所以不能过度地、无序地用谐音来幽默,那将取消汉字的表意性。把汉字和西洋字母、阿拉伯数字混合、杂糅着使用,则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在网络化时代,我们必须注意保持汉语的纯洁。因为语言的纯洁意味着文化的纯洁。
我曾经在网上写过一篇与本文同题的文章,有一位网友与我辩论说:“什么是正统的汉语,要回到文言文吗?现代白话文发展了没多少年,是不是也不能算正统呀?美国英语相对于英国英语岂不是更不正统?”我的回答是:正统和纯正是不同的概念。法国人的文化骄傲是世界有名的。在法国,你跟他说英语,他明明能够听懂,也会摇头。他们害怕英语会凌驾于法语之上,也不愿意让英语影响法语的纯洁。这是对自己母语最深沉的爱,不是维护正统。白话取代文言,是让文字与口语统一,是进步的。而网络错别字,基本上没有口语的基础,只能造成文字混乱。
网络承担着文化责任。网络是最新的媒体,也是最有前途的媒体,它将在不久的将来君临天下。我们在网络上发表的文字,将为后来人的网络习惯奠定基础。当我们在网络上轻松地使用语言的时候,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正在不知不觉中对世界发挥影响?所以,我们上网,不仅仅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更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文化责任。让我们怀着敬畏之心,珍惜爱护祖先辛苦传下的语言文字吧!
下列对网络语言负面作用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网络语言中垃圾语言的泛滥破坏了作为民族文化载体的现代汉语的纯洁性。
B.网络交流中使用的某些新词汇破坏了已被广大中国人认可的汉字的表意性。
C.网络语言中新词汇过度地、无序地使用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现代汉语规范。
D.网络语言中使用了大量错别字,这些错别字极大地破坏了汉字的口语基础。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网民胡乱地使用一些简约、便捷的新词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族文化的纯洁。
B.网络语言中,产生了大量的与原有语言偏离的语言现象,这是对传统书面语言的否定。
C.网络上的文字活泼、自由、亲切、幽默,有自己鲜明的特色,特别贴近生活。
D.有时法国人故意听不懂英语是不愿让英语影响法语的纯洁,这是对母语深沉的热爱。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在网络语言中把汉字和西洋字母、阿拉伯数字混合、杂糅着使用,不但会破坏汉字的表意性,还会造成文字混乱和语法混乱。
B.在网络交流中使用夹杂英文、汉字、汉语拼音和数字的文字既不经济,也毫无意义。
C.网络是最新的、也最有前途的媒体,因此只要进行正确地引导和规范,网络语言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社会主流语言。
D.本世纪初很多人尝试用拼音文字取代汉字,结果宣告失败,这说明了网络语言无论如何发展都不可能取代现代汉语的正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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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虚村记
贾平凹
  如今,找热闹的地方容易,寻清静的地方难;找繁华的地方容易,寻拙朴的地方难,尤其在大城市的附近,就更其为难的了。
前年初,租赁了农家民房借以栖身。
村子南九里是城北门楼,西五里是火车西站,东七里是火车东站,北去二十里地,又是一片工厂,素称城外之郭。奇怪同台风中心反倒平静一样,现代建筑之间,偏就空出这块乡里农舍来。
  这里是一首古老的民歌,这里是一口出了鲜水的枯井,这里是一件出土的文物,如宋代的青瓷
  村子并不大,屋舍仄仄斜斜,也不规矩,像一个公园,又比公园来得自然,只是没花,被高高低低绿树、庄稼包围。在城里,高楼大厦看得多了,也便腻了,陡然到了这里,便活泼泼地觉得新鲜。先是那树,差不多没了独立形象,枝叶交错,像一层浓重的绿云,被无数的树桩撑着。走近去,绿里才见村子。
  拢共两条巷道,其实连在一起,是个“U”形。屋舍相对,门对着门,窗对着窗;一家鸡叫,家家鸡都叫;巷头家养一条狗,巷尾家养一条狗,贼便不能进来。几乎都是茅屋:冬天暖,夏天凉,又不怕被地震震了去。
村人十分厚诚,几乎近于傻味,过路行人,问起事来,有问必答,比比划划了一通,还要领到村口指点一番。接人待客,吃饭总要吃得剩下,喝酒总要喝得昏醉,才觉得惬意。
  村里女儿们多,个个有桃花水色。巷道里,总见她们三五成群,一溜儿排开,横着往前走,一句什么没盐没醋的话,也会惹得她们笑上半天。
  村里啥树都有,最多的,要数槐树。盆口粗的家家都有,皮已发皱,有的如绳索匝缠,有的如渠沟排列,有的扭了几扭,根却委屈得隆出地面。槐花开放,一片嫩白,家家都做槐花蒸饭。我要吃槐花,可以到每一棵树上去采。我的茅屋梁上燕子窝有三个。春天一暖和燕子就来,初冬逼近才去,从不撒下粪来,也不见在屋里落一根羽毛,从此倒少了蚊子。
  最妙的是巷中一眼井,水是甜的,生喝比熟喝味长。水抽上来,聚成一个池,一抖一抖地,随巷流向村外,凉气就沁了全村。我家宁可天天去担这水,不愿去拧那自来水。吃了半年,妻子小女头发愈是发黑,肤色愈是白皙,我也自觉心脾清爽,看书作文有了精神、灵性了。
  当年眼羡城里楼房,如今想来,大可不必了。那么高的楼,人住进去,如鸟悬案,上不着天,下不踏地,可怜怜掬得一抔黄土,插几株花草,自以为风光宜人了。殊不知农夫有农夫得天独厚之处。闲时开垦耕耘,种些白菜青葱。菜收获了,鲜者自吃,败者喂鸡,每日里收蛋三个五个。夜里看书,常常有蝴蝶从窗缝钻入,大如小女手掌,五彩斑斓。一家人喜爱不已,又都不愿伤生,捉出去放了。那蛐蛐就在台阶之下,彻夜鸣叫,脚一跺,噤声了,隔一会儿,声又起。心想若是有个儿子,儿子玩蛐蛐就不用跑蛐蛐市掏高价购买了。
  门前的那棵槐树,树冠半圆,如裁剪过一般。整日看不见鸟飞,却鸟鸣声不绝。每天这里人群不散,谈北京城里的政策,也谈家里婆娘的针线,谈笑风生,乐而忘归。直到夜里十二点,家家喊人回去。 回去者,扳倒头便睡的,是村人,回来捻灯正坐,记下一段文字的,是我呢。
  来求我的人越来越多了,先是代写书信,后来,更多的是携儿来拜老师,一到高考前夕,人来得最多,提了点心,拿了水酒。我收了学生,退了礼品,孩子多起来,就组成一个组,在院子里辅导作文。村人见得喜欢,越发器重起我。每次辅导,门外必有家长坐听,若有孩子不安生了,进来张口就骂,举手便打。果然两年之间,村里就考中了大学生五名,中专生十名。
天旱了,村人焦虑,我也焦虑,抬头看一朵黑云飘来了,又飘去了,就咒天骂地一通,什么粗话野话也骂了出来。下雨了,村人在雨地里跑,我也在雨地跑,疯了一般,有两次滑倒在地,磕掉了一颗门牙。收了庄稼,满巷竖了玉米架,柴火更是塞满了过道,我骑车回来,常是扭转不及,车子跌倒在柴堆里,吓一大跳,却并不疼。
我,是世上最呆的人,喜欢静静地坐着,静静地思想,静静地作文。村人知我脾性,有了新鲜事,跑来对我叙说,说毕了,就退出让我写,写出了,嚷着要我念。我念得忘我,村人听得忘归;看着村人忘归,我一时忘乎所以,邀听者到月下树影,盘脚而坐,取清茶淡酒,饮而醉之。一醉半天不醒,村人已沉睡入梦,风止月瞑,露珠闪闪,一片蛐蛐鸣叫。
我称我们村是静虚村。 1982年(选自《贾平凹散文自选集》,略有改动)
文章加横线的段落写到:“这里是一首古老的民歌,这里是一口出了鲜水的枯井,这里是一件出土的文物,如宋代的青瓷。”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请简析文中画波浪线段落的语言特色。
纵观全文,作者为什么把本名“方新村”的村子称为 “静虚村”?
三十年过去了,作者曾经居住过也极其喜爱的“静虚村”,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
想必也已经城镇化了。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今,“静虚村”更难寻了!请
结合本文,谈谈你的认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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