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题目。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 凝
⑴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城市在冬天常有大雾。城市因为有了雾,会即刻实在地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着,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⑵我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步行着上了路,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庆幸我对这走的选择,大雾引我走进了一个自由王国,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这气派使我的行走不再有长征一般的艰辛。
⑶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像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雾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
⑷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⑸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是两条腿的僵硬和平衡;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旦,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舞起双手倒着一阵走,正着一阵走,侧着一阵走。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到了我自己。
⑹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于是你和我继续古怪着自己擦身而过,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⑺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⑻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只因为我们都在大雾里放肆地走过。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⑼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⑽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原文有删改)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
答:
(2)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答:文章开头从大雾对城市与人的影响写起,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文内涵丰富。作者表达了哪些思想感情?请简要分点列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题为“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但大量描写的是“我”的得意忘形,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木笛
南京乐团招考民族器乐演奏员,其中招收一名木笛手。
应试者人头攒动,石头城气氛热烈——这是一个国际级乐团,它的指挥是丹麦音乐大师,这位卡拉扬的朋友长期指挥过伦敦爱乐乐团。
考试分初试、复试和终试三轮。两轮过后,每一种乐器只留两名乐手,两名再砍一半,二选一,终试在艺术学院阶梯教室进行。
“木笛。有请朱丹先生。”
声音未落,从一排腊梅盆景之间站起一个人来。修长,纤弱,一身黑色云锦衣衫仿佛把他也紧束成一棵梅树。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走进屋门,朱丹站定,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他的木笛。之后,抬起头,他看见空濛广阔之中,居高临下排着一列主考官。主考席的正中,就是那位声名远播的丹麦音乐大师。大师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打量朱丹。半晌,大师随手从面前的一叠卡片中抽出一张,助手谦恭地拿过卡片,把它递到朱丹手中。接过卡片,只见上面写着——在以下两首乐曲中任选一首以表现欢乐:1.贝多芬的《欢乐颂》;2.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
看过卡片,朱丹眼睛里闪过一丝隐忍的悲戚。之后,他向主考官深深鞠了一躬,抬起眼睛,踌躇歉疚地说:“请原谅,能更换一组曲目吗?”这一句轻声的话语,却产生沉雷爆裂的效果。主考官有些茫然失措起来。
片刻,大师冷峻地发问:“为什么?”
朱丹答: “因为今天我不能演奏欢乐曲。”
大师问: “为什么?”
朱丹说: “因为今天是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久久,久久,一片沉寂。
大师问: “你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考试吗?”
朱丹答: “没有忘记。”
大师说: “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前途应当懂得珍惜。”
朱丹说: “请原谅——”
没等朱丹说完,大师便向朱丹挥了挥手,果断而又深感惋惜地说: “那么,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听到这句话,朱丹顿时涌出苦涩的泪。他流着泪向主考席鞠了一躬,再把抽出的木笛轻轻放回绒套,转过身,走了。
入夜,石头城开始落雪。朱丹披着雪花不知不觉走到鼓楼广场,穿过广场,他又走向坐落在鸡鸣寺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碑。
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支孩子方阵。有大孩子,有小孩子;有男孩子,有女孩子。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明显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的头上、肩上积着一层白雪,仿佛一座雪松森林。每个孩子手擎一支红烛,一片红烛流淌着红宝石般的泪。
顷刻之间,雪下大了。雪片密集而又急促,仿佛纷纷丝巾在为记忆擦拭锈迹。
伫立雪中,朱丹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轻轻吹奏起来。声音悲凉隐忍,犹如脉管滴血。寒冷凝冻这个声音,火焰温暖这个声音。坠落的雪片纷纷扬起,托着笛声在天地之间翩然回旋。
孩子们没有出声,孩子们在倾听,他们懂得,对于心语只能报以倾听。
吹奏完毕,有人在朱丹肩上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竟然是那位丹麦音乐大师。朱丹十分意外,他回身向大师鞠躬。大师说: “感谢你的出色演奏,应该是我向你鞠躬。现在我该告诉你的是,虽然没有参加终试,但你已经被乐团正式录取了。”朱丹问: “为什么?”大师略作沉默,才庄重虔敬地说: “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
说完,大师紧紧握住朱丹的手。朱丹的手中,握着木笛。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以木笛作为全文的线索结构全篇,选材独特,结构安排也有新意,可谓匠心独运。 |
B.文章中画线句写朱丹“一身黑色云锦衣衫”,运用外貌描写,暗示朱丹对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的深切悼念;“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运用动作描写(细节描写),表现朱丹当时参加决赛时的紧张心理。 |
C.小说中“孩子方阵”的自发出现,表现了像朱丹一样具有民族精神的人并不是少数,这样就使朱丹的举动更具有典型意义,从而起到了深化主题的作用。 |
D.开始时大师觉得朱丹要求换曲子是对自己的不敬,但纪念碑前的演奏,让大师发现这是一位很难得的青年,有出色的音乐才华,所以录取了他。 |
E.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生动,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细节描写生动细致,场面描写庄严凝重,真切感人。文章中对“雪”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朱丹具有什么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
探究“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结合小说反映的主题说说你从中获得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这个卖果子的和别的卖果子的不一样。不是开铺子的,不是摆摊的,也不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都是“树熟”,——不是在米糠里闷熟了的。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别的卖果子的下不了这样的功夫,也不知道这些路道……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像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酒,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他给季陶民磨墨、漂朱膘、研石青石绿、抻纸。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塑造的叶三,为人质朴、诚实守信、生活阅历丰富,对绘画艺术怀有赤诚的热情。如果不卖果子,而当一个画家,也一定会很出色。 |
B.小说第二段,写叶三一年四季卖果子。作者如数家珍,或绘其形或描其色或写其味,将不同时令的鲜果展现在读者面前。寥寥数笔,便勾勒出小城四季风物的独特画卷。 |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小说并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也没有强烈的戏剧性冲突,颇有“散文化”的特征,平淡却动人心弦。 |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干净利落、质朴自然,而词藻又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汪曾祺独到的文风。 |
E.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酒,吃半斤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是为了表现季陶民旷达超脱的品性。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小说以叶三把画带到棺材里作为结尾,有人认为他的做法值得称赞,有人认为他的做法欠妥……请联系文本与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黄昏
萨特
诺尔曼·葛尔特茨比坐在海德公园的长凳上。这是三月初的一个傍晚,暮色苍茫,笼罩大地,只有那微弱的月光和点点星星的亮光冲淡着昏暗的夜幕。马路和人行道都空落落的。然而,就在这样的夜色中仍有不少被人们遗忘的小人物在活动着。他们有的荡来荡去,无声无息;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毫不显眼,在昏暗中,他们的身影已无法辨认清楚。
葛尔特茨比此时觉得眼前的景色与他的心情完全和谐。黄昏,在他看来,是失败者的时刻。经过奋斗仍不免遭到惨败的男男女女,在这日薄西山的时候纷纷出来活动,躲避着好奇者的寻根问底。
长凳另一端,就在他身旁,坐着一位老先生。从他的神态里,可以看出他正在和社会抗衡,但是他的气概已趋衰退。坐了一会儿,老人起身离去,慢慢消失在黑暗中。
空出来的位子几乎立刻就被一个年轻人占据了。但是他面部的神情并不比那位老人开朗,嘴里还狠狠地骂了一声,好像是要强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能使他称心如意。
“看来您心情不好啊。”葛尔特茨比说道,心想他这番表演准是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
年轻人转过身来,脸上的神情非常坦然。但是葛尔特茨比反而因此一下子警觉了起来。
“要是陷入我的困境,您的心情也好不了,”他回答说,“我干了一件有生以来最傻的事。”
“是吗?”葛尔特茨比不动声色地问道。
“我今天下午到的伦敦,本打算在伯塔刚尼安饭店落脚,”年轻人接着说道,“可是到了那儿我才发现,饭店已经被拆掉了,我只好去了另一家旅店。到了我的住处,就出去买香皂了——我讨厌旅店里的香皂,可自己又忘记准备了。我在街上溜达一会儿,在酒吧喝了杯酒,又逛了逛商店,然后转身回旅馆。就在这时候,忽然意识到,我根本没记住旅馆叫什么,更不知道它在哪条街上。这多么尴尬!我在伦敦又举目无亲。我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带一先令。买了块香皂,喝了杯酒,也就花得差不多了,只怕要落得个流浪街头,无处栖身了。”
年轻人讲完这段故事后,出现了片刻沉寂。这种沉寂是意味深长。“您大概想,我讲的这段遭遇荒诞无稽吧。”年轻人随后委屈地说道。
“这事也并非不可能。”葛尔特茨比像法官审理案件似的说。
听完,年轻人精神为之一振,“我大概得到河堤上过夜了,除非能找到个够朋友的人,他能相信这是确有其事。不管怎么说,我很高兴,因为您并没有认为我这段遭遇过于荒唐。”
年轻人往这最后一句话里倾注了不少热情,就好像有意向葛尔特茨比表示,他基本上已经具备了够朋友的人的必要条件。
“然而,”葛尔特茨比慢吞吞地说,“这段故事里的破绽就在于您拿不出那块香皂来。”
年轻人连忙向前探身,在大衣口袋里忙乱地摸了起来。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准把它丢了。”他怒气冲冲地嘟囔了一声。
“一个下午就丢了家旅馆,又丢了块香皂,这只能说明您存心粗枝大叶。”葛尔特茨比接着说道,可是年轻人没等他话音落地就走了。他顺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高傲。
“说来怪可惜,”葛尔特茨比想道,“整个故事中只有出去买香皂有说服力,然而在这细节上露了马脚。他要有一点先见之明,就应该事先准备下一块新的香皂。”
想到这里,葛尔特茨比站了起来,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候,他惊讶地喊了一声。只见地上,在长凳边上,躺着一个崭新的椭圆形小纸包。除了是块香皂,还能是什么!准是那年轻人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从衣兜里掉出来的。
说时迟,那时快,葛尔特茨比立刻去寻找这位年轻人的踪影。就在他感到无望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人正站在马车道的路边上,神态犹豫地站着。当他听到葛尔特茨比呼喊他的时候,他带着几分敌意,好像准备自卫似的猛然转过身来。
“能证明您那段遭遇真实性的重要证人找到了,”葛尔特茨比说道,伸出手来把香皂递了过去。“您走后,我在地上发现的。我曾经对您不信任,您一定要原谅。您如不嫌弃,我可以借给您一枚二十先令的金币……”
年轻人连忙接过金币,放进兜里。
“幸好给你找着了。”年轻人感激地说道,声音还有点呜咽。他急忙跑开了。
“这孩子真可怜,差点哭出声来。这对我也是个教训,不能自作聪明,不能仅仅凭一时的情况就给一个人下判断。”
葛尔特茨比顺着原路往回走去。经过那条长凳时——他看到一位老先生在长凳下面和四周望来望去,捅来捅去。葛尔特茨比认出这就是刚才同他坐在一起的那位老人。
“您丢什么东西了,先生?”他问道。
“对了,丢了一块香皂。”小说中的诺尔曼·葛尔特茨比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概括。
对于“葛尔特茨比”的刻画,小说采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叙事,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样写的好处。
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毫不显眼,在昏暗中,他们的身影已无法辨认清楚。
(2)他顺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高傲。请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黄昏”为题的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悬崖
【日】广津和郎
这是去年的事。父亲住进知多半岛师崎的医院,一个月后父亲的病几乎己经好了,于是和母亲一起租了一个房间,过着自炊生活。我在距医院300米远的地方租了间安静的房间,只有三餐到父母那边去吃。
这市镇是名古屋附近的人避暑避寒的度假区,但不像东京附近的海岸那样华美庸俗,显得质朴平和,我很喜欢。我当时身体不好,并不觉得什么地方特别不适,只是非常虚弱,容易疲倦。医院病人在海风吹拂下,多半肤色黝黑,我苍白的脸色显得特别醒目,看起来我比他们更像病人。
一天午后,我从岬角俯视师崎港良久,小港中渔船猬集。天气晴朗,海面闪耀着明亮的碧蓝,回映初秋的阳光。我认出了曲折的海岸线和大海的色调,以及海岸线边小小的家屋和家屋后面的绿色丘陵,还看到倾注在这一切之上的阳光,更在这一切之中看出一种难以言述的和谐。我真想画一幅很久没画的图画,便在心中构思起鸟瞰图。
我看见一个人从相距五六百米的医院走廊走到海岸的沙丘上,我立刻知道那是我父亲。父亲站在岸上,一面手挡额前,以防眩目的阳光直射双眼,一面望着这边。我以童稚的喜悦遥望着父亲的行动。父亲伫立一会儿,挥了挥手。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也挥手回应父亲,然后走下丘陵,沿着海岸回去。
突然看见一块崖崩滚滚的巨石落在路边,我停下了脚步,仔细观看。这时,父亲突然从我背后发出声音。我起身拂去手上沙子,回过头来,父亲快步走到我身边。
“喂,有什么事吗?”父亲疾步走来,喘着气,很担心地问。
“没有。”我对父亲的问话讶异得睁大了眼睛。
“那就好……刚才我很担心,生怕你站在悬崖上,晕眩掉下来……你本来就常常会发晕……”
呵,刚才父亲从医院前的海岸向我挥手,原来是为了这个。我笑着说:“不要紧,我站立的地方距悬崖边还有6尺远呢!”
“真的?从医院那边看去,你仿佛就站在崖边上……以为你已经从那里下来,想不到却蹲在这里,我想你一定又发晕了……”
父亲和我相视而笑,然后一道向医院行去。
第三天清晨,我到医院吃早餐,平时这时候父亲已起床,这天却还沉睡未起。我颇感意外,不安地问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嗯,今早吐血了。”父亲低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本以为不会再有这种事了……”
我非常惊讶,打开父亲床边的痰盂盖看,里面有许多乌黑的血。
父亲不时咳嗽,每次都有少量的血杂在痰中咳出。
不久,院长来诊察。父亲的病是不是又回到以前的样子了?我盯着院长的脸孔不放。他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医学士,看起来颇沉稳。
“胸部没有什么异样,听不见一点空洞音。呼气听来虽然拖长了一点,不过这一般人也会有。”说着,院长又看了看痰盂,“哦,”他颔首说,“血色很黑,是旧血,不是刚刚咳出来的。一定是以前咳出的血淤积在什么地方,如今又咳出来了。”
“最近有没有做过激烈的运动?”
“这个,”父亲想了想,“也没有特别激烈的,两星期前曾跟M大夫一起爬山……”
“不,不是那么久以前……总之,不要担心,今明两天,好好躺一躺,很快就会复原。”
院长回去了。
母亲和我稍微放下心。父亲遵从院长的嘱咐,静静躺了两天。第三天,已完全复原,又像以前那样早早起床,到外头散步。这次吐血,原因始终没有查明,不知不觉间我们也就遗忘了。
父亲现在跟我们一起住在镰仓,已完全恢复健康,比生病前胖,体重甚至比年轻时更重。
距那次住院已过了一年,我突然想起,父亲那次吐血可能是因为看见我站在那悬崖边上,忧惧得刺痛了心。院长说,是由于激烈的运动,然而纵使不是激烈的运动,过度的忧心一定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尤其像我父亲这样神经极度敏感的人,这种事更有可能发生。这么一想,更觉难过。“哦,好危险!”不安感随之而起。我开始想到这件事的时候,自己身边的事情似乎都骤然涌现在脑海中。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写父亲住进知多半岛师崎的医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这既交代了事情的起因,也为后文父亲咳血作了铺垫。 |
B.“父亲疾步走来,喘着气,很担心地问”,这里通过动作描写,突出了父亲看到“我”站在悬崖边而焦急的心理。 |
C.小说情节曲折,注重细节,“打开父亲床边的痰盂盖看,里面有许多乌黑的血”,既让人为即将出院的父亲感到担忧,也为揭示真相埋下伏笔。 |
D.小说以“悬崖”为线索组织材料,先写“我”欣赏景致来到悬崖边,然后写父亲看到后向“我”挥手因“我”没能理解而向“我”快速走来,最后写“我”回想父亲事后的咳血可能与他当日对“我”站在悬崖边而忧心有关。 |
E.父亲咳血的原因始终没有查明,可是一年后“我”才意识到那次咳血可能是父亲因为看见“我”站在悬崖边上,忧惧刺痛了心,真实反映了父爱伟大的主题。小说为什么以“悬崖”为题?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父亲”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父亲”,但几乎一半篇幅在写“我”,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永远的门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在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总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洌洌,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地空心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位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1995年7期,有改动。)请结合文章事例,分析美工郑若奎是一个怎样的人?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文章的最后“一扇画在墙上的门”揭示了郑潘二人的感情,你觉得意外吗?为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种结尾设计的理解。
谈谈你对题目“永远的门”的理解。
对于郑、潘二人感情,小院的人们前后态度有什么变化?
从小说的标题“永远的门”来看,作者创作这篇小说的意图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