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小题。
舒马赫:永远的冒险家
一年前,当44岁的车王舒马赫再度宣布退役时,许多人认为他会回归平凡,逐渐失去与生俱来的冒险精神。
然而,伟大的车手不会在挑战冒险的道路上踩下刹车,即便是在退役之后,他依然在享受挑战极限的乐趣。几天前,圣诞节后的喜庆尚未散尽, F1车王舒马赫在法国阿尔卑斯山麓参加极限滑雪时,突然遭遇意外,头部严重受伤。消息传来,无数车迷感到震惊,也感叹命运的诡异多变。人生有各种各样的意外,就是车王也不能幸免,人们在祈福车王,希望他能平安无事。
表面上看,舒马赫受伤是一个极其偶然的事件,实际上不然。舒马赫自小到大就是一位喜欢冒险的勇士。无论是在赛场,还是在生活中,冒险已经渗透到他的血液之中,其骨子里“挑战极限”的天性永远都未曾改变,“不断超越”是舒马赫在赛场上和生活中的信条。尽管在宣布退役和第二次复出之后,舒马赫已经不再轻易尝试赛场上的撞车极限。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忘记年轻时的他在挑战极限时曾经有过的火一样的执著,与遭遇过的刻苦铭心的痛:19年前,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赛道,当时效力于贝纳通车队的舒马赫由于在前一个弯角犯错,而被达蒙·希尔抓住机会想要从内线超越,舒马赫封线,两人瞬间发生撞车。舒马赫的赛车几乎被希尔的赛车掀翻,赛车失去控制撞向了轮胎墙。舒马赫与希尔从车内爬出,双双退出,两人都没有获得积分。而舒马赫因祸得福拿到了职业生涯的首个F1车手总冠军。
在舒马赫30岁那年,舒马赫再次遭遇一次险恶的事故,并险些葬送掉自己的职业车手生涯。如果不是那场事故,舒马赫可能会在那年第三次问鼎车手总冠军。当时,法拉利赛车出现严重的刹车故障,舒马赫以百余英里的时速径直撞进了隔离墙,导致大腿骨折。舒马赫因此缺席了6站比赛,复出后尽力帮助队友埃尔文,但法拉利仍然与那一年的车手总冠军擦肩而过。
除了在F1赛场上多次受伤,热爱挑战的车王在赛场之外也多次不能幸免。10年前,在瑞士跟英国曼联集训时的舒马赫踢球拉伤了大腿。由于曼联足球与法拉利车队同是一家赞助商,所以舒马赫得以方便地与英超球员切磋球艺,但是34岁的年龄在足球场上已是高龄,在激烈的对抗中飞身倒地铲球时他大腿拉伤。4年前,就在他准备第二次复出F1之际,驾驶的摩托车出了车祸,当时他的摩托车时速超过225公里,结果造成颈椎的第七根骨头严重受损,一根肋骨骨折,颅骨底部骨折、左侧骨裂,一根为大脑输血的主血管遭到严重损坏。这些伤病耽误了他的复出,并最终造成了他2012年的再次退役。
退役后的舒马赫仍然热爱冒险运动,44岁的他还能参加极限滑雪,令车迷又佩服又担忧。可是,任何冒险运动随时都会发生危险。如同滑雪和登山这样的极度危险的运动,意味着挑战者永远只能考虑当下,因为谁都不知道下一秒可能发生什么,只能由无数个全力以赴、全神贯注的当下去构筑滑雪和登山的整个过程。一旦发生了什么,就只能接受了。世事难料,我们无能为力。只有在发生之前,时刻警醒、细察,甚至小心翼翼。
许多年来,对F1车王舒马赫毁誉参半。或者说,这个传奇的结尾太过强势,所以,对“后舒马赫时代”的这批新贵们来说,铸造下一个传奇的时机永远过去了——他们依旧可以写下属于自己的历史,但已很难再被称为“传奇”。或许还是套用那句俗套话最为贴切:“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舒马赫。”回首舒马赫的职业生涯,他注定是一个争议的人物:他经常受到同行的抨击,因为有他的存在,超越变得无比困难;有人说他是“神”和“鬼”的结合体,神是他在车迷心中的地位,鬼是对手对他的诬蔑;他拥有私人飞机却唠叨超市里面的酱油价格太贵;他每年有近6亿元人民币的收入,但生活中他很“吝啬”,可面对慈善事业,他却出手大方。他永远生活在争议之中,全世界习惯了。
舒马赫告别F1,他创造和留下的却是一段无法复制的辉煌。如今的F1,牵引控制系统能使大部分车手在出弯时获得最佳速度,但却没有多少人还明白如何在入弯时也保持高速的微妙技巧。如今的F1,高度商业化的背景与密集的媒体覆盖率,使我们很难再看到多少真血性和真性情。而这一切,使舒马赫的传奇变得更加传奇……因为舒马赫是一个永远的冒险家。
(节选自2014年《新民周刊》)
【相关链接】
①舒马赫1969年1月3日出生于德国,他4岁就开始参加卡丁车比赛。他的父亲罗尔夫将一台小引擎装在一辆废弃的卡丁车上给儿子玩。从那时起,舒马赫和他的父亲就有了这项业余爱好。
②小时候的舒马赫的理想是两种职业:警察或者是赛车手。父亲罗尔夫告诉他还是当警察好,因为赛车手的竞争实在是太过于激烈。可是最终舒马赫还是选择了赛车。谁也不会想到,许多年后,他会出现在世界上最惊险最刺激的F1赛道上,更是成为了家喻户晓的赛车英雄。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舒马赫退役后,有人曾经认为他将归于平凡。然而舒马赫却并没有失去冒险精神,44岁的时候,他还能参加极限运动,让车迷既佩服又担忧。 |
B.舒马赫从小就是一位喜欢冒险的勇士,他很早就接触并选择了F1赛车运动,但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他能取得今日的成就。 |
C.尽管“不断挑战”一直以来都是舒马赫的信条,但在宣布退役和第二次复出之后,舒马赫已经不再尝试赛场上的撞车极限了。 |
D.F1赛场竞争激烈,舒马赫多次受伤。这些伤病不仅让舒马赫失去过车手总冠军的荣誉,甚至还造成了他2012年的第二次退役。 |
E.作为一个有争议的公众人物,舒马赫“毁誉参半”:在车迷眼中,他是“神”一样的存在;对手则视其为“魔鬼”的化身。哪些事件能够说明舒马赫是“永远的冒险家”?请结合材料分角度概括。
如何理解文中“他们依旧可以写下属于自己的历史,但已很难再被称为‘传奇’”这句话,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舒马赫。”舒马赫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是一个争议性的人物,如何看待这种争议?联系文章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建筑界“诺奖”得主王澍:多一些另类对中国有好处
2012年5月25日下午,有建筑界“诺贝尔奖”之称的普利兹克建筑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49岁的中国美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院长王澍登上领奖台,他是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中国建筑师。
5月29日午后,王澍回到即将迎来110岁生日的母校东南大学,与东大学子分享事业感悟。1987年,读研的他用一篇锋芒毕露的长文《死屋手记》抨击建筑史的种种瑕疵。20年后,被业内称作“狂人”的他,以充满实验意味的建筑和思考,被写进中国乃至世界的建筑史。
多些“另类”,对中国有好处
王澍笑容谦和,语调低缓,让人以为当年那个“如一把带着寒光的刀”的叛逆青年已经远去。然而,记者从他的谈吐中很快就发现,那个大二时就公开宣称“没人可以教我了”、带头向教授抗议画商业效果图的王澍从未改变,只是在人文层面进行了更深刻的思考。
王澍坦言,“特立独行”得益于母校师长的言传身教。“我刚入校时,就接受过当时的校长钱钟寒先生的训话,他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得——‘你们要特立独行。’”
站在东大礼堂的演讲台上,王澍向学子们展示他的代表作品“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新校区”时说:“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拍我的建筑!”台下的东大学生给予掌声。他笑。台下他的妻子陆文宇,摇着头,熟悉他、佩服他,又无可奈何地会心一笑。
没错,就是这样一位年少轻狂的年轻人,在1988年硕士生毕业后到1998年开始读博士的这10年时间里,他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投入建筑设计工作,而是泡在工地上和工匠们一起从事最基础的手工劳动,闲暇时就读书练字,背着背包到处溜达,抑或坐在西湖边一整天什么都不干。当与他同时代的设计师“只争朝夕”地设计出一大批如今已被人淡忘的建筑、换来荷包的丰盈时,王澍却花10年宝贵的光阴学习、感受和积累,不得不靠太太的工资过活。直到2002年,王澍开始接手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新校区的设计工作,有人说这是他十年磨一剑的成果。
他不认为自己设计的摹本来自欧洲建筑大师,可以看到他向另一个方向挥手——中国传统文化。王澍的代表作里,都能找到建筑和绘画之间互译的密码。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新校区,王澍用人工的方式为建筑垫起山坡。宁波博物馆好像是把南宋画家李唐的《万壑松风图》中的高山巨石再现世间。中国美院院长许江站在象山新校区3号楼数米高的门洞前往外看,突然说:“咦,这不是范宽的《溪山行旅图》么?”王澍带着孩童恶作剧被发现般的惊喜答:“你发现了?”
王澍说:“我被称为另类都已经习惯了,但是我觉得被称为另类是一件好事,因为中国快速发展当中有这么多的问题,如果只有一种主流在解决这些问题是不行的,需要有多种的意见、更加开放的意见,所以多一些另类对中国的发展有好处。”
“绝不做拆真古董、建假古董的拆除”
不鼓励拆迁、不愿意在老房子上“修旧如新”、不喜欢地标性建筑、几乎不做商业项目。在乡村快速城市化、建筑设计产业化的中国,王澍始终与潮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使他备受争议,更让他独树一帜,也让他的另类成为伟大。
2009年9月南宋御街改造完成正式开街,在这条南北长4000多米的古街上,王澍再一次实现了他一直坚守的中国本土建筑学理念。2001年,杭州市政府找到王澍,请他主持改造历史上著名的南宋御街——中山路。王澍“张狂”地提出自己的3个条件:时间至少要3年,之前还要给我半年的时间调研;原住居民不能迁走,要保持沿街生活场景的真实性;绝不做拆真古董、建假古董的“保护性拆除”。
王澍“另类的坚持”胜了。杭州中山路24米宽的街面被缩窄到12米,没有动迁一户居民,原地改造所有老旧建筑,同样再现了南宋御街的繁华胜景。
5月25日,普利兹克建筑奖评委会主席帕伦博勋爵用简洁而深刻的语言说明了王澍获奖的理由:“讨论过去与现在之间的适当关系是一个当今关键的问题,因为中国当今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引发一场关于建筑应当基于传统还是只应面向未来的讨论。正如所有伟大的建筑一样,王澍的作品能够超越争论,并演化成扎根于其历史背景、永不过时甚至具世界性的建筑。”
(节选自2012年5月《新华日报》)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王澍荣获有建筑界“诺贝尔奖”之称的普立兹克建筑奖,该奖评委会主席认为王澍的作品能够超越争论,是扎根于其历史背景、永不过时甚至具有世界性的建筑。 |
B.王澍毕业于东南大学,在校读书期间就表现出叛逆、狂妄、否定一切的一面,大二时他就公开宣称“没人可以教我了”,并且还带头向教授抗议画商业效果图。 |
C.在建筑设计中,王澍没有去摹仿欧洲建筑大师的设计风格,而是有意识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营养。在他的代表作中,都能找到建筑和绘画之间互译的密码。 |
D.始终与乡村快速城市化、建筑设计产业化的潮流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得王澍备受争议,更独树一帜,他已经习惯了被称为“另类”,而且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
E.受杭州市政府邀请,王澍在2001年完成了主持改造历史上著名的南宋御街的工程,这项工程贯彻了王澍一直坚守的中国本土建筑学理念,再现了南宋御街的繁华。王澍的“另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说明。
请结合全文分析,王澍获得成功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原因?
王澍说:“多一些另类对中国的发展有好处。”请结合全文,任选一个角度谈谈怎样才能让中国多出现一些像王澍一样对国家发展有好处的“另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定 风 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唯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去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纸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自己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去。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来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逾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达、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且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选自《小小说精读》)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镇屠夫也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薄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 |
B.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两句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
C.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 在民间传说、掌故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新的阐释和含义,结尾令人回味。 |
D.小镇屠夫每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 |
E.老者将给屠夫置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综观全文,简要分析屠夫这一人物形象。
本文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描写人物,请列举两例加以赏析。
本文主要写了定风珠的故事,请探究深蕴其中的作者的情感取向。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不可复制的魏晋风度
张宏杰
魏晋士人纵性任情,饮酒啸歌,其风度一直被后人追慕——除却清淡一面。孙登布衣蔬食,绝人间事,“夏则编草为裳,冬则被发自覆”。阮籍“或闭门视书,累月不出,或登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
许多士人的纵情越礼达到怪诞骇俗的程度。历史上最有名的片段是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之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阮修则“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饮”。阮籍“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醉便眠其妇侧”。“邻家处子有才色,未嫁而卒,籍与无亲,生不相识,往哭尽哀而去”。这些都令后世读者心向往之而行不敢至。
他们公然蔑视礼法。阮籍当众放言:“礼岂为我辈设也!”他在《大人先生传》中说出这样大逆不道之言:“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他们中的很多人视仕途为污秽之地,在权力面前表现出的傲慢令人吃惊:为拒做官,嵇康忍痛与山涛绝交;为拒权贵,阮籍曾一醉六十余日。《晋书·王羲之传》说,“王羲之既少年时期就有美誉,朝廷公卿皆爱其才器,频招他为侍中、吏部尚书,皆不就。”吏部尚书实在是不算低了,而且还是频招,可王羲之却“皆不就”,传统中国社会以功名利禄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衡量体系在魏晋时代坍塌了。
从这些言说、举动和故事中,我们能分明感受到春秋战国时代士人的傲视天地和独立不羁。如果说士族社会中的汉朝和唐朝更像贵族时代的西周,整饬有序,礼乐辉煌,文化雍容大度,那么魏晋就像贵族时代的春秋战国,是一个个性和才情能得以充分展示,因此极富创造力的时代。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魏晋时代的社会背景,与春秋战国时代高度相似。这个时代战争连绵,动乱不断,皇帝如同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
与皇权的不稳定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世家大族的稳定性。许多世家大族势力急剧膨胀,甚至发展到“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类似领主状态。许多士族富厚过于王侯。东晋士族庄园遍布江左,他们“势力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成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金玉满堂,妓妾溢房。园林拟上林,馆第僭太极”。正如柳诒微所说:“魏晋以降,易君如举棋,帝国朝代之号如传舍然。……当时士大夫以地方绅士,操朝廷用人之权。于是朝代虽更,而社会之势力仍固定而不为动摇,岂惟可以激扬清浊,仰亦所以抵抗君权也。”因此世家大族对皇权形成强大的牵制,以至于出现“王与马共天下”的谚语。
在这种情况下,铁桶一般的大一统政治秩序被打破了,许多旧门士人凭借门第资本,不再对权力俯首帖耳:“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世族们)犹昂然以门第自负。”一些门第高贵的士人,甚至对门第不如他久远的皇帝抱一种隐隐的睥睨之态。面对政治权威,他们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许多人甚至不屑于为皇帝服务。
(选自2013年2月下《杂文月刊》,有删改)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许多魏晋人士多才多艺又落拓不羁,其纵酒放达、纵情越礼达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如刘伶、阮修等。 |
B.“或闭门视书,累月不出,或登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从中可以看出阮籍的纵性任情。 |
C.魏晋人士崇尚清淡,见面必玄谈,文人名士的智慧之花在言谈间得到了完美的展现,这让后人羡慕不已。 |
D.阮籍与王安丰追求个性自由发展,注重自我,注重感情,狂简旷达,纵性任情,追求享乐,这些行为让后人内心向往却不敢仿效。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羲之多次受到朝廷的征召,但他都没有去赴任。由此说明,在魏晋时代,王羲之的社会价值相当低。 |
B.魏晋士人多不愿意与统治阶级合作,视仕途为污秽之地。为此,嵇康与山涛绝交,阮籍曾经一醉六十余日。 |
C.魏晋士人颇有春秋战国遗风,从他们的言行中,我们可以看到春秋战国时代士人的傲视天地和独立不羁。 |
D.相对于汉朝和唐朝,魏晋时代的士人充分地展示了自己的个性和才情。魏晋时代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时代。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魏晋时代的社会背景和春秋战国时代非常相似,战争连绵,动乱不断,皇帝更换频繁,皇权极不稳定。 |
B.从魏晋时代“王与马共天下”这句谚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世家大族的势力很大,甚至能够牵制皇权。 |
C.在魏晋时代,世家大族的势力比较强大,许多士族富过王侯。只有经过朝代的更替,世家人族的势力才会动摇。 |
D.在魏晋时代,一些门第高贵的士人,面对政治权威,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他们甚至瞧不起门第远不如他久远的皇帝。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4分)
将军泪
刘建超
将军不流泪。
将军十二岁那年,揣着两块烤红薯,翻了三十里山路,参军报仇。他牙齿咬破了嘴唇,鲜血直流。村口的老槐树下,白匪肆虐,树上还吊着他父母的尸首。
队伍上很苦,大人都受不了。年少的他受得了,餐凤宿露,酷暑严寒,他从不叫苦。在队伍里长大的他,听到枪声就振奋,托起枪手就痒,打仗就知道往前冲。
暮秋。他带领的一个连,在岐山山坳中与日本鬼子一个中队遭遇。两天两夜,枪炮震聋了山谷,硝烟熏黑了黄土。
硝烟散尽,活下来九个人——他和被他俘虏的八个鬼子。一身伤的他,脸上已经没有任何表情,依然精神抖擞,大声吆喝着俘虏前行。在一个山包前,俘虏开始叽里呱啦地大声说话,显得有些兴奋,前边的一个鬼子也越走越快。如果前边的鬼子拐过山包,就不在他的监视范围了。他急了,端起枪,大声喊:“站住,我命令你们站住!”鬼子依然往前走,前面的一个鬼子还跑了起来。他沉不住气了,手中的枪响了,跑在前面的鬼子趴下不动了。后来从鬼子口中得知,鬼子是看到前面的岐水河了,想去洗一洗。
他受了处分,被降了职。他不后悔,拿了一瓶酒,坐在烈士坟墓前,喝得酩酊大醉。
战火硝烟中,他成长为一名师长。因为他总是把“我命令你”挂在嘴边,大家都叫他将军。这时的他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还是孤身一人。在一次恶战中,将军负伤住进医院,肩膀上还镶嵌着一块炸弹皮。
医院没有了麻药,伤情又不容拖延。
将军对院长说:“别罗嗦了,我命令你,挖!”将军嘴里咬了块毛巾,汗水小溪一般顺将军脸颊流淌。被疼痛扭曲面庞的将军,顺着为他擦汗的小手,看到了白口罩上面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心中竟涌动一丝柔情。
窝在医院的将军脾气越发暴躁:可每次大眼睛给他换药的时候,将军就会温顺得像只猫。大眼睛手中的棉球在将军的伤口处仔细地抹擦,鼻中的气息缓缓地抚摸着将军的脖颈,将军就恍惚。
那次大眼睛给将军换完药,将军对大眼睛说:“我命令你,嫁给我。”
大眼睛的眼神中瞬间有些慌乱,脸涨得通红,说:“你、你不讲理。干嘛嫁给你?”
将军怔了,说:“那好,我命令你一个月内爱上我。”
大眼睛有些恼怒:“你!你霸道!”
大眼睛找到院长诉说,院长笑了,和大眼睛讲了将军的许多故事。
大眼睛不再去给将军换药。将军也耍脾气,大眼睛不来就不换药。院长讲道理下命令,大眼睛才撅着嘴去给将军换药,但就是不和将军说一句话。将军在大眼睛走出房门前说:“还有28天。”大眼睛被气笑了——老大不小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
敌机又来轰炸,好像是有备而来,一发炮弹已经在医院旁边轰然炸响。人心慌乱,形势危急,医院必须立即转移。
大眼睛焦急地说,院长开会去了,怎么办哪?
将军一把扯掉针头,疾步走向院子中间,大声吼道:“现在听我的命令,先把重伤员往后山转移,快!”指挥着大家有条不紊地快速撤离。
最后一个离开的将军,竟然快步走到院角的一棵树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只被炸弹震落到地上的雏鸟。将军轻抚着惊恐万状的小生灵,喃喃地说:“它应该有美好的明天,带着它离开吧。”轻轻地把雏鸟放在大眼睛的手里。
小院顷刻间笼罩在了炮火之中。刚才好险啊,大眼睛充满敬佩地望着从容不迫的将军。
将军伤愈,要归队。大眼睛给将军收拾行装。
大眼睛说:“沟上的桃花开得正艳,好看呢。”
将军说:“大男人看什么花花草草啊。明天我就归队了。你能不能再给我换一次药?”
大眼睛笑了:“你伤都好了,还换什么药啊。”
将军说:“你甭问。给不给换嘛?”
大眼睛不笑了,拿过棉纱轻柔地给将军“换药”。
将军一走,再无音讯。
大眼睛从自前线回来的伤员口中得知,将军下了江南。
疗养所建在风光旖旎的南国海滨。将军坐在轮椅上,面朝大海,手里攥着一团泛黄的棉纱。海风吹来,将军的一条裤管随风舞动。
将军身边传来抽泣声,将军怔了,是年轻漂亮的大眼睛。
“你来干什么?我命令你走开,走开!“
大眼睛笑了:“我转业了,你的命令我可以不执行。我是来给你当拐杖的。”
将军沉吟许久,最后冷冷地说:“你来迟了。”将军用有力的手改变了轮椅移动的方向,缓缓离去,给大眼睛留下岩石一样的背影。大眼睛呆呆地站在海边,海风吹散了她的一头秀发。
此时的将军,胸前正落下大滴的泪珠。
(选自《芒种》2007年第7期)小说的开头部分对将军进医院前的经历的叙说,写出了将军哪些性格特点?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答:简述大眼睛对将军的感情逐渐起变化的过程
答:请分析文中加线的一段对话所刻画的人物心理。
答:本文题目为《将军泪》,开头却说“将军不流泪”,结尾才点明“此时的将军,胸前正落下大滴的泪珠”,请联系全文,探究“将军泪”的含义。
答:
阅读下面这段文字,回答文后的问题。(9分,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开篇神话
《红楼梦》是由一个神话故事开端的。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有一块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幻化为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浇灌三生石畔上的一颗绛珠仙草,后来仙草修成女身,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情。因此一事,便引出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来。
故事虽然说来荒唐无稽,但是任何神话都有其尘根俗缘。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毫无疑问也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红楼梦》中的这块顽石,到底生于何方何地呢?作者说是本于“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和批者有意让人处于扑朔迷离之中,它应当是真有其处的。依据相关材料揆情度理,我认为,它应当是我国东北部的长白山。在远古时代,人们便称此为“大荒山”。我国第一部地理学著作《山海经》中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肃慎,位于我国东北的东北部;不咸,蒙语即神仙的意思;不咸山,即仙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一天豁峰,山峰形状奇特。山石巨大,其中最大的一块,便名曰“补天石”。
“绛珠仙草”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人参。人参常被称它为“神草”或“仙草”,长着对生的绿叶,绿叶中间挺立着一株长长的花柱,柱上的结着一串串红宝石似的珠果,颜色绛红绚丽,形状如同南国红豆,晶莹剔透。这样看来,这个“绛珠仙草”不是人参又是什么呢?
“神瑛侍者”呢?他似是“神鹰”的谐音。很早以前,满人中间流传一个神话:有三个仙女在长白山天池里洗澡,有一只神鸟(也有称说神鹰的)噙来一颗绛红的仙果放到最小的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仙女吞下红果后生个男孩,便是清世祖先布库里雍顺。因此,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曹雪芹只不过是将其巧妙地改造了一番,且完全不露一点痕迹。
为什么曹雪芹要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来牵引出这部百年望族的兴衰史呢?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他们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因此曹雪芹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开篇,这与他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曹雪芹生于末世,当年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他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野村,穷困潦倒,怎能不产生“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呢?
曹雪芹在一首《画中诗》中说:“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这里明明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它的根源本来尊贵,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即长白山)山巅,遥想当年是何等的荣耀,只是今日才蒙蔽尘埃,埋没于蓬蒿之中。现虽欲返璞归真,但又不能去攀结那些豪门权贵,只能是“自怨自愧,日夜悲哀”而已!并与万般无奈之中,才求诸于笔墨文字,冀图得到诸如空空道人之类的人去传述其一番历历可数的心迹罢了。下列说法不符合本文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出自大荒山无稽崖下,大荒山应当是长白山,本文作者这样认为。 |
B.《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草”, 本文作者认为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被人们称为神草或仙草的人参。 |
C.《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神瑛侍者”,本文作者认为“神瑛”似是“神鹰”的谐音。神瑛侍者即清室祖先布库里雍顺。 |
D.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红楼梦》的开篇神话故事表现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念。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本文作者认为大荒山即是长白石,是因为在远古时代,人们称此长白山为“大荒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块巨大山石名为“补天石”。 |
B.本文作者认为“绛珠仙草”即人参,因为人参长着对生的绿叶,中间花柱头上结着一串串宝石似的珠果,与《红楼梦》描写的“绛珠仙草”很像。 |
C.满人神话中神岛(或神鹰)与绛红珠果的兰因絮果缔结在三生石畔的故事,被曹雪芹妙若无痕地运用到了《红楼梦》中。 |
D.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而曹雪芹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却穷困潦倒,所以让他产生“单单剩下一块未用” 的慨叹。 |
根据文章内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水浒传》开头的神话也应该是有其尘根俗缘的。 |
B.本文作者认为《山海经》中的不咸山即长白山,说明《山海经》中的地名有的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 |
C.虽然作者在《画中诗》与《红楼梦》中都写到了“石头”,但诗中的石头与《红楼梦》中的补天石没有内在的联系。 |
D.作者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中的主要事物一一作了考证,说明作者对满族历史及满族风情非常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