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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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 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普雷第,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                 ,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本文有删改)
简析文中第二段关于小女孩的描写特点及在文中的作用。
                                                                             
                                                                             
品味文中加点的词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小女孩怎样的心理。
① 勉强                                   
② 捧着                                           
③ 兴奋                                      
简析凯莉被铜钉刺到以后愤怒的举动在文中的作用。
                                                                             
                                                                             
本文塑造了一个怎样的小女孩形象?请结合三幅《蒙娜丽莎的微笑》分析。
                                                                             
                                                                             
联系全文在文章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准确、连贯,能揭示主旨,不超过20字。并联系本文主旨及现实生活谈谈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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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①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涿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
③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像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丁零当啷丁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④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⑤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⑥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⑦“他在哪儿呀,奶奶?”
⑧“什么?你说什么?”
⑨“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⑩“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文章前面第①~④段内容与钟声无关,但写得细腻入微。为什么要写这些内容?
请赏析第⑤段画线的文字。
作者40年后听到的钟声与以前一样吗?请从内容方面分析,写这一次听到的钟声的作用。本文标题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理由。
下列选项对本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作了铺垫。
B.文章第③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很是简洁,朴实而有趣,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
C.第段画线句子属于景物描写,通过“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等语句,突出了钟声的洪亮。
D.“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奶奶的这句话侧面印证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痴迷的情态。

E.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雾霾,雾和霾的组合,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的雾霾。
春季开始,我国中东部地区会逐渐出现轻雾天气。随时间推移,轻雾、雾和霾的范围逐渐加大,程度逐渐加剧;特别是北京天津等地连续雾霾,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霾的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包括数百种大气化学颗粒物质。其中有害健康的主要是直径小于10微米的气溶胶粒子,如矿物颗粒物、海盐、硫酸盐、硝酸盐、有机气溶胶粒子、燃料和汽车废气等,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都有很严重的影响。
在稳定的天气形势下,空气中的污染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都不容易向外扩散,污染物在大气的浅层积聚,从而导致污染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而人为因素一是由于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远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北方在冬季取暖时,大部分地区燃煤量大幅增加,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急剧上升。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三是汽车尾气污染问题更加突出。
雾霾对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供电系统、农作物生长等均产生重要的不良影响,空气质量下降,影响生态环境,给人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雾霾天气时,空气中往往会带有细菌和病毒,易导致传染病扩散和多种疾病发生。使城市中空气污染物不易扩散,加重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物质的毒性,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冬季遇雾、霾天气时,若空气污染严重,这样可能形成烟尘或黑色烟雾等毒雾,严重威胁人的健康甚至生命。
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国家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
工业废气排放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源头。为此,国家一定要加大对工业部门的监管力度,在保证经济高效快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或加大对燃料燃烧废气的加工和处理,降低化石燃料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增加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
我国的重化工业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华北地区高耗能的钢铁工业的比重过高,而且中小钢铁企业数量多,能耗高。所以,必须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减少华北地区的钢铁产能,从而降低化石燃料的燃烧和使用,减少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含量,以减轻雾霾对城市和人体的影响。
汽车废气是污染的一大主要原因,而三效催化剂(TWC)法是净化汽车尾气的有效手段。添加适当的贵金属助剂,如镧、铈、钡等,能够同时除去机动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一氧化氮三种污染物。其中铂、钯对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的氧化脱除具有高活性,而镧具有对一氧化氮优良的催化还原作用,它能选择地将一氧化氮还原为氮气而抑制氨气的生成。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通过以政府对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大力治理,相信雾霾天气终将成为历史,我们的生活质量也会大大提高。
下列对于“雾霾”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口密度超出常规,经济和社会活动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会导致雾霾。
B.PM 2.5排放如果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而浓度积聚,加之其它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
C.我国中东部地区是雾霾的高发地,京津地区连续雾霾尤为严重,而其他地区少有出现雾霾。
D.雾霾的范围逐渐加大,程度逐渐加剧,必然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霾的组成成分复杂,包括几百种大气化学颗粒物质,有害健康的物质直径极小。
B.稳定的天气形势下,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浅层积聚导致污染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C.人为因素导致雾霾的原因较多,但相对来讲,汽车尾气污染问题更加突出。
D.雾霾天气产生,必然使空气中带有细菌和病毒,易导致传染病扩散和多种疾病发生。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既然工业废气排放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源头,那么,国家就应该在保证经济高效快速发展不受影响的首要条件下,尽量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
B.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修改相关环保法律,加大政府对工业部门的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C.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减少华北地区的钢铁产能,降低化石燃料的燃烧和使用,就一定能减少空气中氮氧化合物的含量,减轻雾霾对城市和人体的影响。
D.添加适当的贵金属助剂,能够同时除去机动车尾气中的各种化合物。各种物质的助剂,功效不同,但应该都能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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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中国故事常见的开端
张晓风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呜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事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哪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余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又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了,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里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二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这一段段美丽的错误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吒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
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不是叛逆,是可以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人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一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岔路。岔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有删节)
文章的开头引用郑愁予的诗句的作用是什么?
文中作者选择的中国故事中一共写到了几个“错误”? 根据这些内容,概括文中“错误”的含义。
结合文意,鉴赏画线的语句。
从文章主旨的角度,赏析文章的行文思路。
下列对于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风流俊赏的周郎哪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这一句中运用了借代的手法,使语言生动形象,具有丰富的画面感。
B.“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说明善意而美丽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普遍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演绎出美丽的故事。
C.文章说“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方式”指的是可以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的错误。
D.倒数第二段从故事中的错误写到生活中的错误,说明故事中的精彩在生活中也有,这样写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E.这篇文章开头说“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结尾又说“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岔路”,首尾呼应,旨在告诉人们,不但要有容错的胸怀,还要有犯错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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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他认为,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经济学本来就具有两种根源,即两种人类行为的目的:一种是对财富的关注,一种是更深层次上的目标追求。由此产生两种方法,一种是“工程学”的方法,也就是数学、逻辑的方法,一种是伦理的方法。这两种根源或方法,本来应是平衡的。但不同的学者重视的方面有所不同。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比较注重伦理问题,而威廉·配第、大卫·李嘉图等更注重工程学方面。现代经济学则大大发展了工程学方面,却忽略了伦理方面。
科学研究总是把人们当做完全理性的对象,这样逻辑的方法才能有效。但具体的人,都是活生生的,有情感的,有许多非理性的东西。单纯的理性的逻辑方法,难以避免现实上的失误。人们的感情、人们的意志、人们的理想和道德,在经济行为中,也会起到巨大的作用。单纯的工程学或逻辑方法,是不够用的。亚当·斯密指出,人们的活动是受自利引导,市场则以互利为原则。这一点被现代经济学家所继承和发展了。但人们却忽略了他的另一些观点,即人们的同情心、伦理考虑在人类行为中的作用。一般来讲,个人有或至少应当有追求自利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追求就一定有伦理正当。当这种追求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时,就违背了伦理正当,从而成为应受谴责的不道德行为。离开伦理学的经济学只能使经济学贫困,正如离开经济学的伦理学,只能使伦理学空洞一样。
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结合,其中也包括借助经济学所使用的各种方法和应用程序,使伦理学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关于道德权利的分析便可证明这一点。人们常常从义务论的角度来看待权利,即表现为他人必须遵守约束。这类义务论结构可能不大适用于对道德中普遍存在的相互依赖性等类复杂问题的解释。例如,甲侵犯了乙的权利,那么丙有义务去制止吗?丙有权利,但不一定出于义务。如果借助经济学的一些原理去解释某丙的行为,可能更有利。用福利主义的根据事物状态的好坏来判断行为的原则,又用结果主义的根据效用结果来判断事物状态好坏的原则,那么丙去制止甲,因其结果是好的,他便有道德权利去行事。评价一个道德行为,不应只看内在价值(自我完善),还要看结果(与人为善)。显然,用结果主义的逻辑推理来分析道德权利,不见得完全充分,但却十分必要。
由此可见,经济学应具有伦理的方法,伦理学也可引进经济学的方法。伦理学与经济学之所以有相通之处,可以相互联系相互引进,是由人们的经济行为和道德行为本身相互关联决定的。例如在工业生产中,人们的创造能力不仅取决于知识和技术水平,也取决于是否肯于奉献的道德水平。任何人的行为都带有社会性,不管你是否自觉到这一点。而这种社会性既包含经济因素,也包含伦理因素。
下列表述,与第一段中阿马蒂亚·森的看法不相吻合的一项是()

A.人类研究经济学,既是由于对财富的关注,也源于更深层次的目标追求。
B.理性的逻辑方法和伦理的方法,都是研究经济学的有效方法。
C.现代经济学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研究者却不能像那些经典的研究专家那样,始终注意两种根源和方法的平衡。
D.历史上某些著名经济学家的经典论述,尚未能引起现代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

关于伦理学对经济学的作用,解说有错误的一项是()

A.承认同情心、伦理考虑等非理性因素对于经济行为的影响,要求人们在追求自利时不违背伦理正当的原则。
B.使伦理学不离开经济学,因而避免空洞;使经济学不离开伦理学,因而避免贫困。
C.使人们提高乐于奉献的道德水平,从而发挥其知识与技术水平的潜能,提高创造能力。
D.发掘出人的社会性中属于伦理因素的一面,使人在经济活动中不仅能实现自利,还能达到互利。

依据原文的论证分析,以下判断不恰当的一项是()

A.从全文看,第一段所说的“更深层次上的目标追求”,应当包括注重经济活动中理想、道德的影响,注重人在内在价值方面的自我完善等项内容。
B.我们还不大习惯借助经济学原理来阐释伦理学问题,仅仅从义务的角度来分析道德权利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例。
C.依据某人的行为可能产生好的结果,因而肯定他具有完成这一行为的道德权利,这是将经济学原理引入伦理行为判断的一个尝试。
D.因为人的社会性既包含经济因素,也包含伦理因素,因此用经济原理来分析道德权利,也是理由充分、十分必要的。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题目。
藏獒
周国华
此刻,你听见胸膛中鼓点般的撞击声。
眼前的毡房内外皆寂,静得怕人。唯一能让人略感心安的,只有远方隐隐约约传来的篝火晚会的声音。你知道,就在毡房的后面,既潜伏着可怕的对手,又有长久以来等待你实现的梦想。成败在此一举!你不禁想起好像有那么一首古诗:十年磨一剑……
你慢慢移动脚步,轻轻踩着松软的草地,就像行走在太空中。你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危险的区域,一不小心就会有性命之忧。
你太专注于眼前,竟没有注意到后面有条灰影悄悄向你靠近。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腿上传来,你本能地丢下手中的弩机,扭身猛击那畜生。灰影怪叫着后退几步,前腿用力向后蹬地,脊背蜷成弓形,准备发起又一轮的攻击。你懵了,后悔自己太低估对手,本想出其不意,反被对方伏击。你抽出了背后的长刀,准备迎敌。
长刀在月光下闪了几闪,你看到了更为可怕的敌人,和两束逼人的幽光。
狼!竟然是头狼!
狼发起攻击,你手起刀落。狼躲开,一口叼住你握刀的手。你惨叫着丢下刀。赤手空拳的你和狼的肉搏战,本就没有悬念。没过多久,你就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惊恐地看着犀利的狼牙向自己的喉管咬来。
突然,一道黑影横空而过。未等你反应过来,那黑影已和狼纠缠在一起。
藏獒!你狂喜不已,想不到竟有它相救。
你见过这条藏獒,纯种的黑背黄腹“铁包金”,跟头小狮子似的。那天,你找这家主人要水喝。它就蹲坐在主人身边,目光警觉,一刻不离地盯着你,让你浑身发紧。
“铁包金”果然继承了祖先良好的基因,和能征惯战的狼相斗,丝毫不落下风。它们撕来咬去,渐渐远离你。藏獒不惧任何动物,只要领地被冒犯,不管是谁,都会遭到它的攻击。今天也活该那头狼倒霉,居然不结伴出来,没伤着人不说,还招来了强悍的对手。
你捡起弩机,向毡房走去,没走几步,又折回身。尽管它们出人意料地交起手来,但现在还不能高兴得太早。你小心翼翼地靠近“战场”。
你听说过一条藏獒能抵三头狼的传言,但眼前的情景让你大惊失色。藏獒和狼一样满身是血,可它的喘气声越来越急,动作也越来越慢,每个回合下来,身上都会多几道伤痕。很显然,藏獒已经落了下风,而它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
你猛然明白过来,这条藏獒生育不久,难怪体力不支。
这是一场惨烈的战斗。你举着弩机,却帮不上忙。藏獒和狼分开的时间很短,更多时间是厮打在一块儿,你怕误伤了藏獒。
藏獒终于倒下了。狼用尖利的牙齿咬向它喉管的时候,你终于找到机会出手。狼中毒箭,身子抽搐不止,倒了下去。你一刀结果了狼的性命。
藏獒的后腿已被狼咬断。它支起前腿,拖着沉重的身躯,艰难地向前爬去。
一道长长的血痕划向毡房。
藏獒爬到毡房后边,十几团肉乎乎的身影摇晃过来。幼獒!藏獒重重地躺下,幼獒们扑过来,含着母亲的乳房,欢快地吮吸。
你找来柴禾,点起火。你知道,没了藏獒,只有火光能吓阻凶残的敌人。
藏獒前腿扑地,头朝幼獒,缓缓舔着幼獒们的身子。而后,藏獒回头看了你一眼,幽深的眼里晶莹地闪烁着凄凉而哀伤的微光,似乎是想对你说什么。
不,它不说,你也明白。
幼獒们吃饱了,甜甜地倚在母亲身边沉沉睡去。藏獒用前腿拢起幼獒,以这个姿势永远地定格。你呆呆地望着它们。你认出其中那三只银灰色的幼獒,那藏獒中的极品。只有血统正宗的“铁包金”父母,才能生出这种罕见的生灵。相传,二十四万例中才有一例,价值不菲。
如今,幼獒们就毫无防备地躺在你面前。有了它们,你将实现长久以来的梦想:一夜暴富,还清巨额赌债,结束流浪的生活,和分别多年的妻儿团聚……
万籁俱寂。此刻,你听见胸膛中鼓点般的撞击声。
(有删改)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藏獒为记叙对象,一步步展开了“你”与藏獒之间的故事,其选材新颖独特,表达含蓄,意蕴丰富,情感真挚动人。
B.小说采用第二人称叙事,既使读者感到新鲜独特,也更容易展现“你”的有关经历和内心变化,从而提升了作品的感染力。
C.小说悬念迭出,情节曲折,通过藏獒救人、被救、护崽这一情感主线的发展变化,取得了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艺术效果。
D.小说运用心理描写,一方面表现了“你”对狼的恐惧,另一方面表现了“你”在盗獒时的复杂心理,这使人物形象真实丰满。

E.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幽深的眼里晶莹地闪烁着凄凉而哀伤的微光,似乎是想对你说什么”,这一细节主要表达了藏獒对“你”的感激。
小说中“你”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分析。
答:
小说第二段中画线句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
有人将小说的结尾改成“万籁俱寂。突然间,你听见泪水叹息般的滑落声”。与小说现在的结尾相比,你认为哪个结尾更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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