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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的平衡性基本特质
“文化生态模式”是指维护文化生态生存、绵延的根本律则与运行机理。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基本的世界图式可名之为“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图式,表现出的平衡性是其颇为独异的一个理论特质。
所谓平衡性,即将万物走向和谐看作是一个趋向于生机平衡即事物的构成要素之间和谐共处、共生并形成相对稳定、协调之均势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就世间万物的基本存在要素而言,它们均是由既相区别又相渗透从而形成两方面即阴阳构成的。在中国哲学家看来,天地宇宙、万事万物无一不是阴阳二气的产物。阴阳二气又是互相渗透的。阴阳互渗互透,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需、调协而生化万物,成为中国哲学世界图式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本身即是相互渗透的阴阳之间的协调、平衡被看作是天地万物得以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其二,就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来看,亦体现为阴阳之间在相互对峙的平衡中通过此消彼长的不平衡而走向新的平衡的过程。换言之,亦即将事物的变化发展看作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中国哲学的这一理论特质在作为理解天地宇宙之基本观念框架的“阴阳五行”论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其三,就对事物发展趋势的价值取向来看,中国哲学特别注重“中”,即构成事物的诸要素均合理合度的状态。《周易》开启了中国哲学“尚中”的价值取向,在日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中庸”、“中道”、“中和”、“中行”等学说和理念。如果说中国哲学中的“中和”理念是以中求和的话,那么,“中庸”则至少包含了为人处世以“适度”(无过无不及)为原则,通过各种不同因素的差异互补来寻求整体上的和谐统一(和而不同)、随时而中(时中)等方面的基本内容。这其中所追求的,不仅是有机的平衡,而且是动态的平衡。 (节选自2005年8月9日《光明日报》)下面对中国哲学“阴阳”概念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阴阳是存在于世间万物中共生的一对相对稳定的基本要素。 |
B.阴阳二气是互相渗透的,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
C.天地宇宙、万事万物都是阴阳二气相需、调协而产生的,概莫能外。 |
D.阴阳之间的均势必须平衡而稳定不变,这是天地万物得以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万事万物均由阴阳二气构成,阴阳之间相互协调又相互对峙。 |
B.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是,相互间由平衡到此消彼长的不平衡再达到新的平衡。 |
C.中国哲学用相生相克的“阴阳五行”论来推算事物的变化发展、包括人的命运的发展动态。 |
D.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独异的一个平衡性特质,就是追求动态的平衡。 |
对中国哲学“中”的理念的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中国哲学的“中”就是取中间路线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以使事物的诸要素构成合理合度的状态。 |
B.在事物发展趋势的价值判断上,中国哲学走的是“尚中”之路,其源头可上溯到《周易》。 |
C.中国哲学特别注重“中”,形成了包括 “中庸”、“中道”、“中和”、“中行”等学说和理念,内容极为丰富。 |
D.“中庸”是中国哲学一个“中”的重要理念,强调无过无不及,为人处世要适度。 |
E.中国哲学主张以中求和,又强调和而不同,因而这样矛盾的各要素要寻求整体的和谐统一,只能是一个矛盾互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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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叙述陷阱
——评《南方周末》复旦投毒报道
王辰瑶
这两日《博客天下》和《南方周末》关于复旦大学学生被毒杀事件的长篇报道在网上热传。截止现在,《博客天下》的《完美学生的不完美毒杀》在其官方微博账号下被转发1.5万次,《南方周末》的《与自己的战争,复旦研究生为何毒杀室友》仅在新浪的“头条新闻”账号下就被转2万次。
应该说两篇报道都生动、丰富、好看,契合了人们急切想了解“为何会如此”的心理,所以很引人关注。但是,我仍然认为,这两篇报道(《南方周末》的报道尤甚)在两个重大问题上很值得商榷,这关系到,这两篇报道究竟是优秀的报道,还是失范的报道,关系到我们对于新闻伦理和新闻规范的基本判定。
这两大问题是:报道时机和报道主题。
这两篇报道都抢在法庭审判之前,将“犯罪嫌疑人”变成“罪犯”了。这个案子还在警方查案阶段,虽然警方已经“初步认定”是林某因为琐事毒杀室友,但毕竟只是“初步”。更何况,警方审结之后还要提起公诉,走司法程序。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想法律的精髓在很大程度上不就是这一套“程序正义”的重要和必要吗?抛弃了这些,我们就抛弃了现代社会的正义,只有梁山泊时代的正义。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为林某是凶手(正如我也认为孙某是朱令案的凶手),每个人都可以有而且必然有自己的事实判断。我相信报道此事的记者确然无疑地相信林某毒杀室友的事实,但是为什么媒体仍然不应抢先做媒介审判呢?因为和司法一样,媒体也是社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所有的重要力量都必须自我克制,否则就会一面强而霸,一面丧失公信力与合法性。
媒体在监督社会的同时,不应自外于同样的道理和逻辑。具体到此案,既然警方已经在审,媒体应该做的是密切关注警方信息以及紧接其后的司法程序。这个时候,节制一点,可能是与读者迫切的愿望不符,但是体现的是媒体对法治的尊重。
也有很多人说,中国的司法太有问题,不靠媒体,很多冤假错案还发现不了。我很同意,所以媒体需要做的是监督司法程序,而不是代警方破案,代法官判案。因为这起毒杀案,大家又把朱令的案子翻出来,如果朱令案放到今天,媒体应该干什么?应该紧紧盯着那神秘的抓捕—放回过程不放,紧紧盯着神秘的存在—消失的物证不放,监督程序而不是越俎代庖,这才是媒体为司法进步和社会进步所能做的最大贡献。
第二大问题是报道主题。两篇报道都从“人性”角度试图去解释林为何会毒杀黄。前几天和我的研究生聊天,一个研究生说起正在兼修的心理学的课程,听得我们这些外行颇觉博大精深。我想说,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知识,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道理,如果记者没有心理学的系统知识,很容易奔着答案找线索——那就会看什么都有问题。
这两篇报道的细节,在很多时候都存在这样的叙述陷阱。我只举一个例子:《南周》报道中有一个特别的细节,被“头条博客”特意放大,我注意到也已经被一些媒体引用了,即把宿舍里因为饮用水费用问题发生的纠纷作为一个重要的动机。报道中写道:“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这里“林出入隔壁寝室借水”是争执的结果。
而《博客天下》的报道同样采用了这一细节,但写的是“林默的同学注意到,黄洋中毒前后,林默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他不喝自己寝室的水”。联系上下文,这指的是林默为保护自己而不喝饮水机的水。我并非要辨别这两处描写谁更“真实”,而是试图指出,同样一个简单事实,编织进不同的叙述,得到的就是不一样的原因或结果。这就是叙述的陷阱。
长篇报道最容易掉进叙述陷阱,因为长报道涉及的都是复杂事实,事实驳杂破碎,但记者又要将之讲成一个有头有尾合情合理的“故事”,并且呈现一个意义,这是非常难的,稍不留神,就会过度推论。
专业的记者应该不断和这种过度推论的可能自我斗争,警惕自己到处都埋藏着叙述的陷阱,而不是不加节制地把各种细节编织进一个已经设计好的框架中,甚至当材料不够的时候,还要加点“现场化”叙述、“合理想象”或心理推测。从这点上说,记者写这类报道才真应该进行“与自己的战争”。
所以,叙述有陷阱,记者需谨慎。在审判别人的内心之前,还是先进行一场“与自己的战争”吧。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文章有删改。)文章中的“叙述陷阱”指什么?请简要概括。
作者认为,有良知的、专业的记者如何才能避免这种“叙述陷阱”?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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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鱼馄饨
林清玄
⑴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旧,风趣依旧,虽然抵不过岁月风霜而有一点佝偻了。
⑵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清越的木鱼声,总是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凌晨的时间敲响,即使在风雨来时也不间断。
⑶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的望着窗外的长空,心里不断的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
⑷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将晓,他们就穿着袈裟草鞋,在街巷里穿梭,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的敲出低量雄长的声音,一来叫人省睡,珍惜光阴;二来叫人在心神最为清明的五更起来读经念佛,以求精神的净化;三来僧侣借木鱼报晓来布施化缘,得些斋衬钱。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⑸但是,我对于这种失传于阎巷很久的传统,却出现在台北的临沂街感到迷惑。因而每当夜里在小楼上听到木鱼敲响,我都按捺不住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⑹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昊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鱼声音的来处。
⑺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的穿过巷子,远远的,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子,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的从巷子那一头走来。摊车上挂着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随着道路的颠踬,在微雨的暗道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头所敲出来的。
⑻一走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就像乡下卖豆花的人摇动的铃铛,或者是卖冰水的小贩手中吸引小孩的喇叭,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⑼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⑽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就着老人摊子上的小灯,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⑾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每天工作到凌晨的段落,远远听到他的木鱼,就在巷口里候他,吃完一碗馄饨,才开始继续我一天未完的工作。
⑿ 和老人熟了以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做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⒀木鱼总是木鱼,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摊子上。
⒁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⒂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临沂街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经成为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⒃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个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可是老人已经完全忘记我了,我想,岁月在他只是云淡风清的一串声音吧。我站在巷口,看他缓缓推走小小的摊车消失在巷子的转角,一直到很远了,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⒄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结合散文内容,简要分析“老人”这一人物形象。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2)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第四、五两段写僧侣敲木鱼为人报晓已经失传,有何作用?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标题“木鱼馄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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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为什么与众不同(节选)
刘仰东
梁漱溟是不是学者,这本来不成问题。1916年,他23岁时就在蔡元培校长的引荐下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门(系),次年开讲,先讲“印度哲学”,再讲“儒家哲学”。讲“儒家哲学”时,听者踊跃,除一般学生外,还有四五十岁的前辈,还有一些当时及后来的风云人物。四年后,《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出版,更使他享有新儒学先驱者的盛名。他是因学问而出名的,世人历来也是以“知名学者”来看待他的。
但是,梁漱溟本人却一向不自视为学者,也一向不为了学问而做学问。他生前曾在许多文字或演讲中明确表态。1930年,他在题为“我是怎样一个人”的文章中写道:“大家误解我什么?这就是误认为我是一个学者,甚或说是什么‘哲学家’‘'佛学家’‘国学家'……这真是于两面都不合适:一面固然糟蹋了学者以及国学家,一面亦埋没了我简单纯粹的本来面目……谈学问,在我只是不得已,非是有心……我只是好发生问题——尤其易从人事上感触发生问题。有问题,就要用心思;用心思,就有自己的主见;有主见,就从而有行动发出来。外人看我像是在谈学问,其实我不过好用心思来解决我的问题而已,志不在学问也。”
此时,梁漱溟不足40岁,他的后半生,依然没有变。在梁漱溟看来,儒学也好,佛学也好,都是人生实践之学。他曾说:“孔子的东西不是一种思想,而是一种生活。”他认为如果在大学讲堂里把孔子学说只当做哲学思想来讲,则“其固有精神实质亡矣”!梁漱溟曾再三强调,孔子的学问是专门致力于人的身心进于自觉、自主,使人的生命整体上有所变化和提高,将自己的智慧用于修养实践上。把“四书五经”背得烂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将儒家的精神用在自己身上,用在人类社会。这个观点贯穿于梁漱溟的一生,他晚年依然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人有的是需要学习的东西,而中国古书汗牛充栋,除了少数研究者,未必人人都要去读,但有一本书,即《论语》,作为中国知识分子,是不可不读的。
1924年夏天,他在当讲之年毅然辞去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北大教职,此后,再也没有回到大学的讲台上。当时也有几所大学请梁漱溟去,但梁漱溟谢绝了这些邀请。多年后,他在写给侄子的信中说:“我这里没有旁的念头,只有一个念头:责任。”又说,我“处处皆有责任,而我总是把最大的问题摆在心上。最大的问题即所谓中国问题”。在这样的信念驱动下,梁漱溟南来而北往,数十年如一日,奔波于他的“人生实践”之路。
他31岁辞去北大教职后,先用七八年的时间,到山东、广东、上海、山西、河南等地办学和考察。自1931年起,梁漱溟落脚山东邹平,开始了长达七年的乡村建设活动。他的长子梁培宽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没有水电,我们生活在那里,吃的是井水,点的是油灯。……基本上过的就是农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梁漱溟一干就是七年。他在自撰的《生平述略》中说:“1931年与同仁赴山东邹平创办山东乡村研究院……它以全体乡民或村民为对象,培养农民的团体生活习惯与组织能力,普及文化,移风易俗,并借团体组织引进科学技术,以提高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从根本上建设国家。”
抗战的爆发,让梁漱溟为之努力七年的乡村建设活动戛然而止。但随后他进入了自己政治上的活跃岁月。1938年1月,梁漱溟访问延安,与中共领导人进行了广泛接触。1939年2月,梁漱溟赴晋冀豫皖苏鲁等地的敌后游击区巡视,与国民党将领和八路军、新四军领导人罗荣桓、陈光、彭雪枫等都进行了会晤。1940年底,梁漱溟与黄炎培等共同发起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试图以“第三方面”的力量促成两党的团结,以求抗战的最后胜利。
30岁到50岁,被视为生命的黄金时期。而梁漱溟从31岁退出北大后,二十余年间奔走于社会,他参与的所有社会活动、政治活动,无疑都属于在儒家大义指导下的远离书斋的人生实践。自这个意义上看,梁漱溟虽享学者之名,实乃一个社会活动家。
(选自《中华读书报》,有删节)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A.梁漱溟在北京大学哲学门(系)任教四年后,出版了《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这使他享有了新儒学先驱者的盛名。 |
B.梁漱溟认为,把“四书五经”背得烂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将儒家的精神用在自己身上,用在人类社会。为了实践这一观点,他在山东邹平开始了长达七年的乡村建设活动。 |
C.抗战爆发后,梁漱溟进入了自己政治上的活跃岁月,其目的也是为了解决所谓最大的问题,即所谓中国问题。 |
D.提高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从根本上建设国家,这就是梁漱溟与同仁赴山东邹平创办山东乡村研究院的目的。 |
E.梁漱溟虽享学者之名,实乃一个社会活动家。这正是他在儒家大义指导下的远离书斋的人生实践意义之所在。梁漱溟为什么不认为自己是学者?他辞去北大教职,转而到许多地方办学考察,原因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本文题目是《梁漱溟为什么与众不同》,那么,请根据全文,简要说说梁漱溟的“与众不同”之处。
文章作者认为,梁漱溟虽享学者之名,实乃一个社会活动家。你是否认同这一观点?请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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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学者
陈洁
要是你以为李宝德是个白发老头那你就错了。要是你以为李宝德是个黑发小伙子那也错了。李宝德是个金发大胡子男人,一双温柔的蓝眼睛兴高采烈地望着你,似乎随时准备和你拥抱似的。
李宝德是美国人,不知道是因为穷,还是因为潇洒,总是穿得破破烂烂的。哪怕是件西装吧,也非弄得皱皱巴巴不可,西装里面套着件中国式的老头汗衫。走起路来,西装和汗衫一起飘飘荡荡的,别有一番风度。
李宝德离过三四次婚,每个妻子都带走了一两个孩子,所以李宝德的新一任妻子是个20岁的金发美人,是他到中国来前一个月结的婚。因为合同上写着可以带一位夫人,不带就浪费了。而那位美人也乐意到中国来走一圈。所以,你常常可以看见李宝德破破烂烂地在学里走来走去,而与此同时,他美丽的妻子正花枝招展地与一位黑人在宾馆里跳舞。“我们是合同制夫妻”,李宝德瞪着一双蓝眼睛对你认真地解释道,“所以我们各有各的自由”。
作为教授,李宝德的英语真是没说的。但是他喜欢把课堂弄得乱七八糟,因为他一看见“整齐”就来气。他号召同学们把课桌堆到后面去,把椅子搭成一个圈坐下来。班长嘀咕道这哪儿是大学教室,倒像是幼儿园。李宝德大吼一声不!这是圆桌会议,人人平等,都具有发言权!李宝德自己带头,也培养学生们放声大笑、起哄、尖叫、唱歌、发表奇谈怪论和做鬼脸。弄得教室整个儿地像个疯人院。
李宝德的班级里有个奇怪的现象:漂亮姑娘的成绩往往名列前茅,不漂亮的次之,难看的更次之。小伙子的排列也同样如此。后来发现李宝德所任课的其他班级的情况也与此相仿。到最后,人们发现并不是漂亮姑娘一到李宝德的课堂就变得聪明起来,难看的姑娘就变得愚蠢起来,而是李宝德一看见漂亮姑娘就满心欢喜,眉飞色舞。改起作业来就情不自禁地把勾一遛儿地打下去。要是在课堂上,某位漂亮姑娘回答问题时犯了致命的语法错误(众所周知,学院里漂亮姑娘本来就不多,仅有的那么几个又往往过于注重自己的绰约丰姿而使成绩一落千丈),这时李宝德先生就会无限惊喜地瞪大眼睛,脸儿激动得红红的,像瓶味道甜美的红葡萄酒。“多么可爱!多么惊人!”他一个劲地嚷嚷着,声音由于兴奋和激动而在喉咙口哽住了。“您修改了英语语法!多么了不起!您把虚拟语气这一章整个儿地给修改了!”他难以置信地摇着头,兴高采烈地大笑起来。这时候那位姑娘就满怀着胜利的喜悦,神气活现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仿佛她是美国新语法的奠基人似的。
很少几个学生到他住的房间去过。他的屋子乱七八糟。地板上沙发上到处是书,到处是东一只西一只的脏袜子脏汗衫脏衬衣。他打开一打灰色的袜子,一打蓝色的汗衫和一打白色的衬衣。他常常是把这一打衣物统统都穿脏了,再一起塞到洗衣机里洗。至于牛仔裤和那件破破烂烂的灯心绒上衣,似乎是从来就没有冼过。
离开中国的时候,李宝德先生难过得哭了起来,大鼻子被手绢捏得通红通红的。他哽咽着说,他是多么热爱中国,热爱中国的这些同事和学生。“还有那些可口的中国菜肴,”他流着眼泪补充道。“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令人难忘。”他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像个单纯的大孩子。临别的时候他噙着热泪和所有的人拥抱了,先是和漂亮的姑娘们,然后再是其他的人。他当时那么激动,那么难受,但是次序一点儿也没弄颠倒。
他给班里所有的学生留下了一份礼物(礼物是以摸彩的方式)。有的得到了一听可口可乐,有的得到了一打口香糖。最后几个人得到一只青蛙、一只老鼠和一条蛇。得到蛇的那个姑娘当场就吓得晕了过去。
李宝德先生是人和动物的热爱者。
(选自《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精品赏析》)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洋学者》围绕着主人公的“主观随意性”来选择了5处独特、新颖而又典型的材料来刻画人物,这些材料有的是插入叙述,同样突出了人物形象。 |
B.班长嘀咕道:“这哪里是大学教室啊!倒像是幼儿园!”直接表现了以班长为代表的同学对这种教学方式的不理解,侧面表现了李宝德的不负责任。 |
C.“这位漂亮的姑娘满怀胜利的喜悦,神气活现地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仿佛她是美国新语法的奠基人似的”。作者用幽默的叙述语言表明了对那位姑娘的肯定态度。 |
D.李宝德先生“走起路来,西装和汗衫一起飘飘荡荡的,别有一番风度”。这里的“风度”暗含着对他不懂得衣着搭配的讽刺意味。 |
E.作者采用一些富有特征性的细节单元来勾勒人物的独特外貌,小说选择了一些和人物性格、人物命运相吻合的特征性细节来凸现人物的外貌。小说主人公“李宝德”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结尾说“李宝德先生是人和动物的热爱者”有什么作用?请概括说明。
《洋学者》这篇小说无论在在组织材料、描写方式上都别具匠心。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作分析。
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跪拜礼”的起源和消亡
原始社会中,人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用一些象征性动作,来表示他们的意向、感情。这些动作,有的后来成为社会生活的习惯,并常常被用作维护社会秩序、巩固社会组织和加强部落之间联系的手段。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利用其中某些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逐渐形成各种正规的“礼”。“礼”成了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组织和对民众进行统治的一种手段。
“跪拜礼”是中国社会中使用年代最长、最频繁的一种基本礼节。
人类在刚刚能直立行走时,他们的行走姿势、大约跟现在动物园中猩猩单用后肢行走时的姿势差不多,弯腰曲背、身体前倾、步履蹒跚,前肢下垂、离地面很近。以这种姿势行走的人们,当他们站定表示友好或敬意时,前肢着地、后肢弯曲就是很自然的了。人类的先祖在静止时比行走时更不易保持直立,这一点,在近代力学中是找得到原理的。已经能直立行走的人类,做出的后肢弯曲,前肢着地的姿势,就是跪拜礼的雏形。
进入阶级社会初期,人们尚不知桌椅为何物,帝王平民皆席地而坐,所谓“两膝著地,以尻著朣而安者为坐”。这种坐姿,对于行跪拜礼,是很方便的。所谓“伸腰及股而势危者为跪,因跪而益至其恭,以头著地为拜”。以跪拜作为一种礼节,自然而然地得以延续和巩固。这种情景,我们在现在的日本“榻榻篾”上还能看到。日本民族在榻榻篾上“两膝著地,以尻著腫而稍安”为坐。当坐在榻榻篾上的日本人要表示敬意而欠动身体时,他们“伸腰及股而势危”“以头著地”,很自然地构成了一个跪拜动作。
随着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的等级制度日益森严,经统治阶级改变和发展的各种礼仪礼节也日益繁杂化、规范化、经典化。仅跪拜礼一节,就被分为“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膜拜”等格式,各种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以及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所规定使用的跪拜礼都是不同的,它起到了维护、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的作用,起到了对人民加强其阶级统治的作用。例如,“稽首”,是最隆重的跪拜礼,属于“臣拜君之礼”;地位相等的人们之间通用“顿首”;而“吉拜”则属于“常祭之礼”等等。
当人们发明使用桌椅之后,跪拜礼已显得十分不便,似乎需要对它进行改革了。封建统治阶级也的确是根据其阶级利益,不断地在对各种礼仪进行改革兴废。例如,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清政府内外交困,财政危机,为了节约经费充实粮饷,明令废止了沿用三千年之久的“乡饮酒礼”。跪拜礼虽然有种种不便,但由于它有助于封建等级制的维护和巩固,有助于封建统治,对封建统治者有利无弊,所以,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几千年间,它一直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用而无多大改变。只是到了乾隆年间,中国式跪拜礼受到了一次挑战,英国外交使节到北京谒见中国皇帝,他不愿意向清皇行中国式跪拜礼,经过一番交涉,乾隆皇帝同意接受英国使者的西洋式单腿跪拜礼。
“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阶级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行跪拜礼的,总是臣服者、卑贱者。跪拜礼被掺入了一种人格侮辱的成份,并日见其明显。以至“卑躬屈膝”一词成了损人尊严的贬义词。人民对这种礼节,从习惯到厌恶,从厌恶到反对,乃至提出改革的主张,也就是必然的了。
清末,四川民间传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从来不许人向他行跪拜礼,也教育百姓不要向任何人跪拜。石达开是否有过这种主张,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这个民间传说本身,体现了中国人民反对跪拜礼的意愿
辛亥革命打倒了皇帝,西方资产阶级平等思想在中国大传播。有辱人格,维护封建制度的跪拜礼之取消,已势在必行。
正式废除跪拜礼节,这是辛亥革命的一大功绩。然而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久长,封建毒素至今不能说已被完全肃清。作为封建阶级的礼节,跪拜礼也尚未绝迹。不过,它现在主要使用于对偶像、亡灵的礼拜,而不是用于活人了。至于近现代作为一种惩罚的跪拜,则不能看作是一种礼节。但是,从中可以看到人们心目中对跪拜的厌恶。
作为一种社交礼节,跪拜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只是作为一块青记,它还残留在现代社会的臀部。它的最终消失,有待于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进一步丰富提高。从原文看,下面对跪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最初的行走与跪拜礼有相似性,如后肢弯曲、前肢着地,这就是跪拜的雏形。 |
B.人类的坐姿与跪拜也有相似性,所谓“两膝著地,以尻著踵而安者为坐”,就体现了这一点。 |
C.跪拜礼形式多样,“稽首”“顿首”“空首”“膜拜”等,不同的形式,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等级差异。 |
D.坐在榻榻篾上的日本人要表示敬意而欠动身体时,他们“伸腰及股而势危”,“以头著地”的姿势,很自然的构成了跪拜礼的雏形。 |
“作为一种社交礼节,跪拜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只是作为一块青记,它不残留在现代社会的臀部。”根据原文对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社会的进步,人性的解放,人格的平等,决定了对人的跪拜都只能成为过去时。 |
B.但毕竟跪拜沿用了三千年之久,不是说要绝迹就能绝迹的,事实上,确实还有毒素存在于我们体内,比如从对偶像、亡灵的礼拜中可见一斑。 |
C.从以上意义来看,我们还要努力消除“毒素”,做一个健康文明的现代人。 |
D.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久长,封建毒素难以肃清,如近现代作为一种惩罚的跪拜,说明跪拜沿未绝迹。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有关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礼”是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内部组织的对人民进行统治的一种手段。“跪拜礼”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使用年代最长、最频繁的一种根本礼节。 |
B.本文娓娓道来,让人们清晰地了解到跪拜礼的起源和消亡的前因后果。跪拜礼的产生本是很自然的事,但一旦被统治者利用,就变了味,成了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跪拜礼的消亡自然也合乎历史的发展趋势。 |
C.封建统治阶级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不断对各种礼仪进行改革兴废。即使是跪拜礼,到了乾隆年间,也不得不改变。 |
D.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封建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行跪拜礼的,总是臣服者、卑贱者。跪拜礼被掺入了一生中人格侮辱的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