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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本大题为选考内容的两组试题。每组试题3小题,共15分。
选考内容的两组试题分别为“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组和“实用类文本阅读”试题组,考生任选一组作答。
(一)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
张晓风
湖极小,但是它自己并不知道。由于云来雾去,取名梦幻,关于这一点,它自己也一并不知。
云经过,失足坠入,浅浅的水位已足够溢为盈盈眼波。阳光经过,失足坠入,暖暖的火种也刚好点燃顾盼的神采。月色经过,山风经过,唯候鸟经过徘徊伫足之余竟留下 三千公里外的孢囊,这是后话,此处且按下不表。
有人说日据时代旧名鸭池的就是它,有人说不然。有当地居民说小时候在此看到满池野鸭。有人说今天虽不见水鸟,但仍拾到鸟羽,可见千年来追逐阳光的候鸟仍然深深眷爱这条南巡的旧时路,有人在附近的其他池子里发现五十只雁鸭,劫余重逢,真是惊喜莫名。这被相思林和坡草密密护持钟爱的一池清凉,却也是使许多学者和专家惊讶困惑而不甚了然的小小谜团。我喜欢在众说纷纭之际在小湖守着自己那份置身事外的闲定。
湖上遍生针兰,一一直立,池面也因而好看得有如翠绫制成的针插。但湖中的惊人情节却在水韭,水韭是水生蕨类,整场回肠荡气的生生死死全在湖面下悄然无息地进行。
有学者认为它来自东北,由于做了候鸟免费的搭乘客,一路旅行三千公里,托生到这遥远的他乡。想它不费一文,不功一趾,却乘上丰美充实的冬羽,在属于鸟类的旅游季出发,一路上穿虹贯日,又哪知冥冥中注定落在此山此湖,成为水韭世界里立足点最南的一族。如果说流浪,谁也没本事把流浪故事编制得如此潇洒华丽。如果说情奔,谁也没有机会远走得如此彻底。但这善于流浪和冲激的生命却也同样善于扎根收敛。植物根系的教授钻井四公尺,湖底的淤泥里仍有水韭的遗迹。湖底显然另有一层属于水韭的“古代文明”,推算起来,这一族的迁移也有若干万年了。水韭被写成了硕士论文,然后又被写成了博士论文——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在哪一年秋天,在哪一只泛彩的羽翼中夹带了那偷渡的情奔少年,从此落地繁殖,迁都立国。
使我像遭人念了“定身符咒”一般站在高坡上俯视这小湖而不能移足的是什么呢?整个故事在哪一点上使我噤默不能作声呢?这水韭如此曲折柔细像市场一根不必花钱买的小葱,却仍像某些生命一样,亦有其极柔弱极美丽而极不堪探索碰触的心情。如此大浪荡和大守成,岂不也是每个艺术家梦寐以求的境界?以芥子之微远行三千里,在方寸之地托身十万年,这里面有什么我说不清却能感知的神秘。
水韭且又有“旱眠”,旱季里池水一枯见底,但在晒干的老株下,沼泽微润,孢子便在其中蓄势待发,雨季一至,立刻伸头舒臂,为自己取得“翠绿权”。
诗人或者可以用优雅的缓调吟哦出“山中一夜雨,树抄万重泉”的句子,但实质的生命却有其奔莽剧烈近乎痛楚的动作。一夜山雨后,小小的湖泊承受满溢的祝福。行人经过,只见湖面轻烟绾梦,却哪里知道成千上万的生命正在作至精至猛的生死之搏。只有一个雨季可供演出,只有一个雨季可恣疯狂,在死亡尚未降临之际,在一切尚未来不及之前,满池水韭怒生如沸水初扬——然而我们不知道,我们人类所见的一向只是澄明安静浑无一事的湖面。这世界被造得太奢华太繁复,我们在惊奇自己的一生都力不从心之余,谁又真有精力去探悉别种生命的生死存亡呢?谁能相信小小湖底竟也是生命神迹显灵显圣的道场呢?
梭罗一度拥有瓦尔登湖,宋儒依傍了鹅湖,而我想要这鲜澄的梦幻湖,可以吗?我打算派出一部分的自己屯守在此,守住湖上的寒烟,守住寒烟下水韭的生生世世,且守住那烟织雾纺之余被一起混纺在湖景里的自己。
(选自《张晓风散文集》)
综观全文,本文标题“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的含义是什么?
文章开头作者用三段笔墨描写梦幻湖,请简要分析有什么作用。
对于梦幻湖,“我”的态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你认为造成态度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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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完成小题(共14分)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下列句中“像”字表示比喻的一项是()

A.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B.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C.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D.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下列有关郁达夫的文学常识,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郁达夫,原名郁文,浙江省富阳县人,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
B.1922年,他从日本回国,参与组织“创造社”。1930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
C.他的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出奔》、《她是一个弱女子》等。
D.散文《故都的秋》、《茫茫夜》等,情景交融,文笔优美,自成一家。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这 一句分析不妥的一项是()

A.蓝色、白色是冷色,能表现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景物特点。
B.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切合作者当时那种落寞的情怀。
C.这是一种以情驭景、以景显情的写法。
D.色调的选择表现了作者独特的审美观。

这三段文字写到了三种景况: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请你对这三段文字的写景特点作简单的评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菌儿自传
高士其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蝗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苣。”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然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茵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文章开头写道:“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作者所谓的“闲话”有什么作用?(4分)
纵观全文,“菌儿”有哪些特点?(4分)
结合文意,简要分析画线部分的表达效果。(4分)
这篇文章在写作风格上有哪些特点和表达效果?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命系悬壶
陈源斌
①姚五先生是我家乡古镇上的世传名医。他的名字竟然可以治病。邻居家小孩突发急痧,整夜惊叫抽搐,大人捋着头发哄他说:“好孩子,别怕,请姚五先生去了。”捋着捋着,啼哭声变小,孩子气息匀细,睡熟了。有个半大少年,暑天贪吃生食,又喝凉水,不一会发作起来,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一口气吸进去,憋得脸色乌青,连眼睛都倒起来了。这时候,有人喊说:“好了,好了,姚五先生来了。”其实才远远看到姚五先生的影子,走到跟前还得好一会儿呢。地上的病人却把一口气痛痛快快吐出来,觉得肚子好受多了。
②关于姚五先生的传说很多:说他某年路过某地,听见一户人家嚎啕哭丧,进屋看时,人已经断了气,穿好送终的寿衣寿裤,躺在草铺上了。姚五先生说有救,熬了一罐药,撬开牙关,灌将进去,草铺上的人立刻还了魂;又说他某年途中撞见一群披麻戴孝抬棺人,他朝滴在地上的血迹看看,又凑到跟前嗅了嗅,赶紧开棺急救。原来是位难产的孕妇,幸得姚五先生救治,母子双双侥幸活了命……这些故事都不新鲜,显然是从一些旧书和传闻那里,移植过来的。姚五先生听了,总是不置可否,一笑了之。
③传来传去,姚五先生就被神化了。说他不但能让死人活,也能让活人死。这话是当着姚五先生的面说的.他跟往常一样懒得理睬,只管凝神替面前的病人诊治。这句话却惹出了一个意外灾祸:有一个青年高高骑在墙头上看热闹,手里捧了一罐南瓜稀粥,喝了个底朝天,肚子胀得像只鼓.那青年听见这句话,很不服气,抓着喝空了的罐子,“啪”地一声跳到地下,说:“我就不信,我一个大活人,他真有本事,敢不敢让我马上就死?”姚五先生抬头看看他,脸色陡变,让人赶紧找青年的家长,准备后事。果然如此,没等家长赶到,青年已经瘫软死去——事后,姚五先生解释说,青年喝了一肚子稀粥,从那么高的墙头猛跳到地上,硬把肚肠震断,又因地处偏僻乡下,来不及救治,可惜这条性命了。
④姚五先生体恤民情,替人治好病,或是救了一条命,视人家的家境,酌收诊费。遇到乡下普通老百姓,他把手挥挥,说,算了,你要真过意不去,闲暇时送几只斑鸪鸪来吧。斑鸪鸪是一种乡下常见的乌,喜好在野地里用脚爪刨挖单叶芽果吃,随手就捉得到,不算什么难事。姚五先生嗜好这种野味。他饮食十分挑剔,从来不在外面吃饭.有时候下乡到人家忙活一天,连口水都不喝,照样挥挥手,走了。多少人被他感动了。望着他的背影,为他祈祷,说:“好人哪,但愿他长命百岁!”
⑤姚五先生只活到五十岁。他患的是当地俗称的膈食病,就是不能吃饭——得过他恩惠的乡下人说,姚五先生怕是斑鸪鸪吃多了。斑鸪鸪喜欢刨吃野地里有毒的单叶芽果,这种野鸟身上积存了毒素,人偶尔尝个新鲜是可以的,吃多了,就会有大妨碍。姚五先生一辈子替太多的普通百姓看过病,吃了太多的人家送来的斑鸪鸪,日积月累,中了重毒——姚五先生是治膈食病的圣手,有一个祖传单方,远远近近,好多患这种病的人,都是由他治愈的。他按祖传单方给自己抓了药,煎好,一口气喝下肚里,却一点不剩地吐了。再舀一碗,硬灌下去,“泼刺”一声亮响,全部喷射出来.姚五先生把头摇摇,叹了一口气,说:“命系悬壶,治得了病,治不了命。”他一天天瘦下去,瘦下去,瘦成了一根芦柴,只剩了一口气在胸腔里悠悠转着。接着,这口气断了,他死了。
小说的题目“命系悬壶”,其中“悬壶”指的是行医。从全文来看,这个题目有怎样的含义?(4分)
试简要概括文中主人公姚五先生的形象特点。(4分)
小说字里行间已经透露了姚五先生并非神医,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说明。(4分)
这篇小说内涵丰富多元,有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试结合原文加以探究。 (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自然美与艺术美
乔延菊
在中国古代,老庄主张顺其自然的美学思想:“物适其性即美,失性即丑。”艺术要实现自己的审美功能,也要遵循自然美这一美学原则。唐代张彦远有“自然者为上品之上”的主张。纵观古今中外不同时期的美术作品,能发现举不胜举的“自然美”的佐证。艺术是艺术家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是艺术家对于真实自然生活环境状态的瞬间定格再现,它所折射的是其生活时代和社会背景下的审美意象。有什么样的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艺术作品,不同的艺术作品都会打上典型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烙印。
古希腊人热爱体育竞技,因此健美匀称的竞技人体自然成为他们讴歌和赞扬的对象以及雕塑创作的重要题材,这也反映了当时希腊人的审美标准。说起绘画艺术的自然美,不得不提到壁画。古埃及壁画和中国墓室壁画,题材多是记录和再现墓主人或当时人们捕鱼、放牧的自然生活状态,具有纪实性和叙事性。虽然艺术表现手法有很大差异,如古埃及壁画人物程式化的装饰味道很浓,中国绘画则是以线为主,但无论服饰还是发式及形象仍具有鲜明的地域人种特征。中国的石窟艺术造型同样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色,如四川的乐山大佛及大足石刻具有典型的巴蜀人特征,龙门石窟的佛像是典型的中原人特征,云冈石窟则具有塞外突厥人特点,等等。
中国唐代的石窟壁画将“贸鸽”、“饲虎”这样的悲惨宗教题材描绘成富有浪漫气息的丝竹盈耳、彩云飞舞的佛国极乐世界,反映了当时安定、富足的社会生活和人们乐观、自信的精神状态。再如北宋时期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北宋都城汴京的日常社会生活与习俗风情。这些艺术精华正是艺术源于生活的真实反映,它们以现实生活为原型,传递出自然之美,不仅成为历史研究的珍贵资料,也让欣赏者从中感受到审美愉悦,体现了极高的美学价值。
照相技术出现之前,绘画艺术的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再现当时人们的自然生产生活状态。照相技术出现之后,画家们逐渐在自己的绘画作品中更多地表达自身的主观情感,而不仅仅局限于再现自然。高尔基说:“任何艺术,不管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都有一个目的,就是启发人的某种感情,培养他对生活中某种现象的这样或那样的态度。”由此可见,艺术的职能并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直白地再现生活。艺术来源于现实生活,通过艺术家的艺术加工,实现再现和表现的统一、反映和创造的统一,因而要高于生活。作为绘画艺术,决不是生活素材的原始状态的复制,而要为表达出艺术家内心的情感精神进行再创造。正如契诃夫所说的:“即使观察人们已经观察了千万次的月亮时,也应得到自己的发现,而不是别人的已经陈旧的东西。”艺术家要在现实世界经历很多,熟悉内在和外在的现象,将富有典型性的形象加入自身的情感体验,把生活中富有生活美的内容通过作者头脑的创造,具体显现在艺术形象之中,才能产生艺术美。艺术家的工作是运用“美的规律”,把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到的社会生活的客观内容,恰到好处地熔铸到艺术作品之中。
罗中立的油画《父亲》打动人的原因,在于它并非只是呈现一位普通老农形象,而是其中蕴涵的典型生活环境下的典型性格给人带来巨大的视觉和情感冲击,给每一位中国人一种亲情的精神震撼。这是艺术家对大量的人物进行观察后,按其生理属性、社会属性以及阶级属性外化后的特征精心创造完成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美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观念与形象的完全融合。”然而要实现这种一致与融合,艺术家就必须在深厚的生活基础的前提下,表现出自己的思想和人格。
(文字有删改)
下列关于“自然美与艺术美”关系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艺术只要遵循自然美这一美学原则,就能实现最高的审美价值。
B.随着照相技术的出现,绘画艺术的社会功能就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直白地再现生活。
C.生活中富有生活美的内容通过作者头脑的创造,加入独特的情感体验,具体显现在艺术形象之中,才能产生艺术美。
D.真正的艺术精华正是艺术源于生活的真实反映,以现实生活为原型,表现自然之美。

下列说法中,不能支持“艺术要高于生活”这一观点的一项是

A.随着时代的发展,艺术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更多地融入自身的主观情感,自觉不自觉地给人以某种感情启发。
B.艺术米源于现实生活,通过艺术家的艺术加工,实现再现和表现的统一、反映和创造的统一。
C.艺术是艺术家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是艺术家对于真实自然生活环境状态的瞬间定格再现。
D.绘画艺术并非生活素材的原始状态的简单复制,而要为表达出艺术家内心的精神情感对其进行再创造。

下列说法中,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有什么样的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艺术作品,不同的艺术作品都会打上典型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烙印。
B.中国墓室壁画多是记录和再现墓主人或当时人们捕鱼、放牧的自然生活状态,缺乏必要的艺术表现手法,具有纪实性和叙事性。
C.仅仅源于生活的真实反映难以成就艺术精品,欣赏者难以从中感受到审美愉悦,体现不出较高的美学价值。
D.尽管罗中立的油画《父亲》给我们带来巨大的视觉、情感冲击和精神震撼,但还没有达到观念与形象的完全融合。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小题。
杰克的领悟
[美]鲍勃·普科斯
杰克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但他并不满足于现状,他一直有一个宏大的梦想,就是将他的企业做成全州乃至全国最大的企业。这些年来,为了梦想,他远离家乡,和家人离多聚少,几乎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事业上。
这一天,远在家乡的妈妈打电话过来,告诉他,“贝尔瑟先生昨天晚上去世了,葬礼将在本周三举行。”听到这个消息,杰克的心猛地一沉,往事就像黑白影片一样,一幕幕在脑海闪过。
“杰克,你在听我说吗?”“噢,对不起,妈妈,我在听。只是猛然听到这个消息,让我想起了很多我和贝尔瑟先生在一起的往事。”“杰克,你父亲去世得早,是贝尔瑟先生给了你很多只有父亲才能给予的‘男人的影响’。在他的心里,你就是他的儿子。”
“我知道的。那时候,我几乎每天都要到他的旧屋子里去,和他待上一段时间。是贝尔瑟先生教会了我木工手艺。”杰克说道,“如果没有他,就没有我今天的木制品公司。”“那么,你能抽出时间回来参加他的葬礼吗?”“我当然要参加他的葬礼。而且,关于贝尔瑟先生,我心中有一个埋藏了很久的谜团,但愿这次回去能找到答案。”
尽管杰克百事缠身,但他还是乘飞机回到了家乡。贝尔瑟先生的葬礼办得很简单,他没有自己的孩子,绝大多数亲戚也早已过世。当晚,杰克和他的妈妈来到了贝尔瑟先生的旧屋子。这座房子杰克是那么熟悉,以至于每一张图片、每一个小物件、每一件家具,都能带给他一段回忆。在贝尔瑟先生的书桌前,杰克停了下来。
“怎么了,杰克?”妈妈问道。“那个盒子不见了。”杰克怅然若失地说道。“什么盒子?很重要吗?”“一个金色的小盒子,贝尔瑟先生最珍爱的宝贝,他总是将它锁在书桌的第一个抽屉里,我问了他不下一千次,盒子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东西。但他总是对我说:‘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盒子中的东西,但现在我能告诉你的只有一句话:那是我最看重的东西。’”“这么神秘,那盒子里究竟装的是什么呢?”妈妈皱着眉头好奇地问道。“这个问题就是一直埋藏在我心中的那个谜团。我猜测,可能是贝尔瑟先生的哪位亲友取走了它。看来,我将永远无法解开这个谜团了。”
杰克怀着失望的心情离开家乡,回到了自己的公司。两周后,杰克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看起来很陈旧,包裹上的字迹很潦草,很难辨认,落款上写道:寄自霍华德·贝尔瑟先生。杰克急不可耐地打开包裹,里面果然有一个金色的小盒子以及一封信。杰克颤抖着双手打开了信: “我谨委托我的律师,在我离世之后,将此盒寄给杰克·班尼特,杰克陪伴了我晚年的10年时光,理应得到我一生中最看重的东西。”信封里还有一把小钥匙,杰克眼含泪水,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是一块纯金手表,手表背面醒目地镌刻着一句话:“杰克,谢谢你的时间——霍华德·贝尔瑟。”
“他最看重的东西竟然是……我的……时间!”杰克喃喃自语道,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在那段时光里,贝尔瑟像亲生父亲一样,关心他,呵护他,培养他;而作为一个懵懂少年,他所做的不过是经常陪伴在他身边,而这竟然成了一个孤独老人一生中最看重的事情!
与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共享时光竟然如此重要,这成了杰克人生中的最重要的领悟,他取消了未来两天的所有安排。“为什么?”秘书珍妮丝不解地问道。“我需要与我的妻子和儿子共享一些时间。”杰克对秘书说道,“另外,珍妮丝,谢谢你的时间。”
小说多次提及“谜团”有何作用?
指出文中“男人的影响”的内涵。
装在金色小盒子中的纯金手表象征什么?为什么贝尔瑟先生委托律师在其离世后才将它寄给杰克?
请简要谈谈小说带给你哪些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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