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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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 光
彭学明
①春天的阳光,像一河涨起的春水,载着桃红水绿,满山奔走。于是大地暖和了,湿漉漉的水气从泥土里蒸发出。睡在泥地的阳光,伸出温情蜜意的舌尖,在泥土的胸膛舔啊,舔呀,千次万次,阳光把他的爱情和生命全部奉献。冻了一冬的泥土因此长出感情的草、生命的树和爱情的花朵为阳光回报。那些花朵,本就是为爱情而的,本就是感情泛滥四处开放的,如今有了阳光的温情和抚弄,就更是漫山遍野,吐露芬芳。阳光,一个本领高强的摘花手,让我们羞愧汗颜。
②阳光看农人们如何把春天浸泡成一方种子,发芽、抽苗,变成风景。等一切都满含春的情意,绿成诗的意象时,阳光站起身子,到夏天去了。
夏天的阳光,像一匹横空出世的火马,总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奔突而,坚硬的蹄声左冲右杀,踏起一路黄尘、青烟。这时的阳光最激情澎湃,热血沸腾,通红的唇指一如炭火,搁在哪儿哪儿都疼,于是女人穿了裙子,让阳光紧抱;男人穿了短裤,让阳光乱拧。《诗经》里留下的男人女人,赤脚穿过雨巷,长发湿漉,疑是戴望舒身边移动的丁香。亲切的阳光与他们并肩行走,隔世的话题越拉越长。阳光和人到草地,草地的绿不再柔弱而很坚强。阳光和人到河边,河边的景致不再新鲜而很老陈。夏天的阳光,是水中的阳光,只有水中浸泡时,我们才感到阳光是那样软和、湿润与可爱。那么,就让我们做一回田田的荷叶,永居水乡,翻动棹歌。
④可是秋天要的,秋色会愈愈重地挂在我们的窗棂与屋檐。那阳光会依旧照在一把紫砂茶壶上,照在几串沿墙挂着的红辣椒上,依旧会钻进秋天的林子里又唱又跳,把树叶染得红红、黄黄。阳光走到田里,田里的水稻就会成熟。阳光走到地头,地头的庄稼就会吐香。阳光走到树上,树上的果实就会流蜜。即便是土,阳光也会将之踩出芬芳。抚摸千年不改的芳醇,辛苦一世的人们开始唱歌,没有词,没有曲,就是那么灿烂的几吼,就有滋有味,无限情思。小桥流水,红掌清波,柴门紫烟,都如远行的乡人年年奔跑在秋色民歌。那些牛、羊、猪、狗,则永远都是一群活活泼泼的动词,在民歌下走动,民歌下成长。
⑤当我们把秋天收进仓库以后,我们往往不及给秋天道个好,就不知是谁从遥远的西北派出一夜寒流,让三九隆冬乘坐一地冰霜抵达民间。阳光,不再是守家的乡人每天早出晚归,而是远行的游子肩扛乡愁,留下背影。又冷又疲的日子,我们围着炭火,却总朗不起一颗心事赶走冬天的阴沉,总怀念阳光曾经给予的好日子、好享受。可是阳光,你会回么?你是否独上高台、一脸泪光地打望着我们?
⑥阳光了!阳光穿着布鞋!阳光到他曾经过的地方数他熟悉的村庄、熟悉的景致!那几堵院墙还在么?那几排篱笆还在么?那几株柳树还在么?在咧!那叫二爷我身边坐坐吧,我想听他的二胡!白胡子二爷就拖把二胡在阳光身上坐了,受伤和不受伤的音符在老人和乡间的角角落落走走停停,越走越真。学校的大草坪里,阳光正翻晒着一群看书的孩子和电脑照排的字符,整个草地满门书香。字符们,正排着队,教孩子们认识道路和世界,认识智慧和思想。字符说,这个世界不但充满了善良与美丽,也充满了邪恶与丑陋,那些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沟与角落,往往生长着肮脏与丑恶,把某些人的良心与道德赶得越越远,我们越越世俗、势利、缺乏斗志、忘记正义,于是我们多么希望有自然的阳光温暖我们皮肉的同时,更有精神的阳光照耀我们的骨髓。
⑦阳光,我们一生一世的亲戚,我们永远需要与你把酒对歌,握手叙情,永远需要你的恩赐与抚慰。
(选自2012年第5期《文苑•经典美文》)
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文章对阳光的称呼大多用第三人称,而在第五、七自然段中却有两处用了第二人称,这样写有何作用?请赏析。                                                     
请简要分析本文的行文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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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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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近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E.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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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的故事
(日)太宰治
那天一早就下起了雪。
由于之前替侄女小鹤制作的裤裙已经完成,那天放学时,我便把它送到中野的叔母家去。叔母给了我两片鱿鱼干当礼物。等我在吉祥寺站下车时,天色已变暗,雪已积了一尺多深,而雪仍毫不停歇地静静落下。
一直到家里附近的邮筒,才发现腋下夹着的鱿鱼干纸包已经不见。虽然我是个粗枝大叶的人,但至今尚未掉过东西,一定是晚上在积雪的路上跑跑跳跳,才把东西弄掉的。我很泄气,本来还打算要把它送给嫂嫂的。
我的嫂嫂今年夏天要生小宝宝喔!听她说肚里有了小宝宝之后,常会觉得肚子饿。我一直无法忘记最近嫂嫂跟我一起清理晚餐残余时小声地叹着气说“嘴好馋,好想吃鱿鱼干”的情景,所以那天偶然间从叔母那边拿到两片鱿鱼干后,便兴奋地想把它带回来准备偷偷拿给嫂嫂吃。可是,鱿鱼干丢了,真不知如何是好。
众所周知,我与哥哥嫂嫂一同生活。哥哥是个脾气古怪的小说家,由于年到四十还默默无闻,所以一直都很贫穷。他总会嚷着时运不济,却一点也不帮着做家事,使得嫂嫂连男人粗重的工作都得做,真是非常可怜。
有一天,我义愤填膺地说:“哥哥偶尔也该背着背包去买菜。外面的先生大多都会这样做的喔!”他马上生气地骂道:“混账!我又不是那样低贱的男人。我们一家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那样不知羞耻地出去买东西。那是我最后的骄傲!”
我的父母亲都是东京人。由于父亲长年在东北的山形办事处工作,所以哥哥和我都在山形出生。父亲在山形过世时,母子三人再度回到东京。前些年母亲过世后,现在就变成哥哥、嫂嫂及我的三人家庭。因为我们没有所谓的故乡,所以没办法像其他家庭那样,可以托乡下送来食物。一想到如果将那两片鱿鱼干拿给嫂嫂,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我就觉得自己很差劲。
我叹着气,重新撑起伞,试着仰望阴暗的夜空,此时雪花就像百万只萤火虫般,狂乱地飞舞。好漂亮啊!道路两旁的树木都覆盖着雪,沉重地垂着枝头,树身仿佛在叹息般,偶有微微地抖动。这一切简直就像童话世界一样,我内心突然有一个奇想,想把这美丽的雪景带给嫂嫂。比起鱿鱼干,这说不定是更好的礼物。
哥哥告诉我,人的眼睛可以储存风景。于是,我放弃鱿鱼干,在回家的路上,尽可能地眺望周围美丽的雪景。不只是在眼里,一直到胸口,都藏有纯白的美丽景色。回到家,马上对嫂嫂说:“嫂嫂,快看我的眼睛。我的眼底藏有最漂亮的景色喔!”
“什么?怎么了?”嫂嫂笑着站在我的面前,把手放在我的肩上。
“眼睛到底怎么了?”
“哥哥曾告诉过我。在人的眼睛底下,会残留刚刚所看到的景象。”
“他的话别放在心上,都是骗人的。”
“不过,只有那事是真的喔!我只相信那个。快,快看我的眼睛。我看了很多很多美丽的雪景回来。快,快看我的眼睛,这样一定会生出有着雪般美丽肌肤的小宝宝喔!”
“喂!”就在这时候,哥哥从隔壁房间出来,“与其看顺子那双无神的眼睛,看我的说不定还会有百倍的效果!”
“为什么?为什么?”我突然很憎恶哥哥,好想揍他,“嫂嫂说过看哥哥的眼睛,胸口会不舒服。”
“才没那回事。我的眼睛可是看了二十年美丽的雪景。我在山形一直住到二十岁。顺子还没懂事时就来到东京,根本就不知道山形美丽的雪景,才看了东京这样的小雪景就激动,真是无聊。我的眼睛可是看了百倍、千倍甚至连自己都觉得看腻了美丽雪景,说什么都会比顺子来得更上等。”
我懊恼得想要哭泣。此时,嫂嫂救了我,她微笑着静静地说:“但是,你的眼睛里除了有几百倍、几千倍的美丽风景,同时也有几百倍、几千倍肮脏的东西啊!”
“对啊!对啊!比起优点,缺点也很多呢!所以眼睛才会变得那么昏黄污浊,嘿嘿。”
“胡说八道。”哥哥把脸一板,又钻回隔壁六榻榻米大小的房间去。
[注释]太宰治,日本作家(1909-1948),本文选自他二战时期创作的短篇集《女生徒》,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交代“我”的两片鱿鱼干的来历,即叔母给的礼物,换个角度理解,这也是“我”帮侄女小鹤制作裤裙的劳动所得。
B.文中的“偷偷拿给嫂嫂吃”一句说明“我”是背着哥哥做的,这表明在家里“我”和嫂嫂的关系亲密,而和哥哥的关系疏远。
C.哥哥在家里不帮忙做家务不说,连男人粗重的工作也不做,如背包去买菜,这说明他是个好吃懒做的、只知道埋头写小说的作家。
D.生活在东京的“我们”赶上了物质匮乏的年代,在那个年代,要想摆脱困境的方式就是托乡下捎来食物,可是这种方式在我们家是行不通的。

E.作品描写的是小人物的生活,却能以小见大,展现时代的特点;“人的眼睛可以储存风景”,虽只是奇特的想象,却为小说增添了不平凡的艺术效果。
(2)小说中多次对雪进行了描写,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3)作者在塑造“我”这一形象时,运用了哪些手法?请简要分析。
(4)“我”和哥哥,谁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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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经学
经学的真正确立是在汉武帝时代。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置五经博士,收博士弟子五十人。其后博士弟子屡经增加,东汉时多达三万人。五经博士及其弟子以五经为研习对象,这就形成了经学。所谓经学,是指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学问。从中国文化史看,经学出现的前提是汉王朝运用国家力量将民间流传的文化经典宣布为国家经典,并设立博士制度予以专门研究,于是,五经成为国家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的根据。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儒家经典的传习,确立了儒家经典在中华文化经典中的主流地位,客观上也确立了经学在中国学术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儒学作为汉代主流思想,是与中央集权的统一相适应的。儒家主张的五伦、五常作为社会伦理道德,也因儒家的主流地位而得以明确确立。
两汉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秦始皇焚书,造成文化典籍的浩劫,五经借助儒生记忆而保存下来。用汉代流行的隶书书写的经书文本,被称为今文经。汉景帝以后,陆续在孔府旧宅壁等处发现的与五经有关的用战国字体书写的文本,被称为古文经。古文经与今文经不仅书写字体不同,而且同一部经典的篇章多寡也或有差别,如孔府旧宅壁中友现的《尚书》就比汉初伏生所传《尚书》多16篇。此外,还发现了一些其他古文经典,如《周官》《左传》等。因汉武帝及其后所立五经博士皆为今文经博士,西汉末刘歆便要求把古文经也立于学官,但遭到今文经学家的阻挠,一时没有实现,于是引起今古文经学家之间的一场大争论。西汉时期,今文经学是经学主流。今文经学通经以致用,注重思想的阐发,强调经书的历史借鉴意义,但弊病是与谶纬结合而流于神秘。古文经学在东汉发展昌盛,注重文字训诂和对典章名物的解释,突出还原历史和文化传承,学术贡献良多,弊病是流于繁琐的文献考证而脱离思想和生活。东汉章帝时的《白虎通义》主张今文经学,强调经学大义与社会价值,借以维护主流思想,带有一定的理论总结性。东汉末古文经学家郑玄融合今古文经学,遍注群经,成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今古文经学的分歧和论争促进了经学的发展,它们所代表的两种学术精神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对后来的中国学术史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下列关于“两汉经学”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汉武帝接受“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置五经博士,以五经为研习对象,标志经学的真正确立。
B.汉朝五经博士制度的建立,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祁经学在中国学术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C.今文经、古文经的根本区别是分别采用了隶书和战国的字体书写,今文经的篇目与内容相对较丰。
D.今古文经学的学术精神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后世中国学术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儒家经典被汉王朝宣布为国家经典,成为国家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的根据,这是中央集权统一的条件。
B.儒家思想作为汉代主流思想的地位确立以后,儒家主张的五伦与五常也明确确立为社会伦理道德。
C.今文经学注重思想的阐发,古文经学注重训诂和考证,两者都强调发挥五经历史资源的现实价值。
D.东汉的《白虎通义》和古文经学家郑玄对五经的注释,分别代表了汉代今文经学、古文经学最高成就。

根据原文,下列分析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国家高度重视以及有效的制度保障,对于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B.西汉儒生凭借口耳相传,把五经书写下来形成今文经,今文经的研究成为西汉经学主流。
C.古文经学一直未能立于学官,但凭借民间研究力量的不断努力,在东汉也取得了巨大成就。
D.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的分歧与论争,客观上促进了两派的相互了解,推动了经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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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三月十八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二)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1)第(一)节文字中“这样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的原因是什么?
(2)第(二)节文字中,作者写“人类的血战前 的历史”时用了比喻这一修辞手法,“大量的木材”与“ 一小块”分别比喻什么?
(3)作者引用陶潜《挽歌》一诗的用意是什么?
(4)通读这两节文字,可以看出鲁迅对刘和珍等请愿者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鲁迅态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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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阳光
(1)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2)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3)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4)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5)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晴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刀的发根里找虱子,找白头发。
(6)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7)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汽,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8)分了家,有了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原,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9)“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10)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11)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12)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13)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14)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的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15)在难以测度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16)于是,她有了混合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17)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18)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19)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1)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从全文来看,首段文字有何作用?
(2)母亲对“我”讲了一个梦,这个梦包含了母亲对“我”的哪些情感?
(3)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联系全文,分条简要概括。
(4)文章以“一方阳光”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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