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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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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桶挑战”:一个成功的策划
毛建国
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冰桶挑战”,那么说明你有些落伍了,这可是最近火得一塌糊涂的一个词。“冰桶挑战”终于“浇”到了中国。过去两天,包括雷军、罗永浩等国内知名IT大佬纷纷加入其行列。虽然有部分网友质疑有作秀嫌疑,但不少挑战成功者依然向美国的ALS协会或是国内罕见病公益组织“瓷娃娃”进行捐款。
“冰桶挑战”的规则很简单:参与者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将一桶冰水从头浇下,要么向ALS协会捐赠100美元;挑战者成功完成后,可以公开点名3人参与挑战,点名者要么在24小时内完成,要么向ALS协会捐款100美元。而ALS是一种渐进性的神经退行性疾病,初期的症状包括肌肉无力或行动僵硬等,中文俗称“渐冻人症”。
“冰桶挑战”可是红得很。在过去的半个多月中,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和苹果CEO库克等名流,不惜湿身出镜,加入这项公益接力游戏之中。而从8月17日起,“冰桶挑战”来到中国,在国内率先参与此挑战的是IT界人士。
简单的一个游戏,取得了巨大的效果。统计数据显示,从7月29日至8月18日,“冰桶挑战”为ALS协会增加了307598名新的捐赠者,连同之前的捐赠者,一共为协会带来1560万美元的捐款,远超去年同时段的180万美元。在这个创意无价的社会,创意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且还把触角延伸到了公益领域。
很显然,“冰桶挑战”是一次成功的公益创新。不管如何,这个创意能够吸引到那么多人的关注和参与,能够吸引那么多的捐款,就充分证明了它的成功。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在这个被贴上消费主义标签的社会,慈善依然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生命力。只是要将人们的慈善之心激发出来,取得最大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冰桶挑战”之所以能够成功,特别是得到IT界人士率先响应,与其流淌着创新的力量和互联网思维的血液,密不可分。在“冰桶挑战”身上,可以看到有趣性、互动性、共享性、颠覆性等特征,而这正是互联网思维的特性。公益事业是一种道德事业,但是道德并不意味着要板着面孔,公益行为虽然高大上,但也同样可以放下身段,娱乐大众。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公益不是没有空间,而是关键看能不能走进人心。
冰桶挑战,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策划,引起了这么多的关注,获得了这么大的成功,充分启示我们从事公益事业,也必须发挥创新的力量,注重互联网思维。
下列关于“冰桶挑战”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冰桶挑战”已经火得一塌糊涂,不知道的人已经很少。
B.“冰桶挑战”成功的人都会向美国的ALS协会或国内罕见病公益组织“瓷娃娃”进行捐款。
C.“冰桶挑战”参与者要么自己浇冰水,要么捐赠100美元。
D.雷军、罗永浩等国内知名IT大佬纷纷加入“冰桶挑战”,有作秀嫌疑。

“冰桶挑战”之所以很火,下列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比尔·盖茨、扎克伯格、库克等名流,不惜湿身出镜,IT界人士率先响应,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反响。
B.“冰桶挑战”这一活动流淌着创新的力量和互联网思维的血液,具有有趣性、互动性、共享性等特征。
C.“冰桶挑战”是一个成功的策划,放下了身段,娱乐了大众,走进了人心。
D.“冰桶挑战”是公益事业,是一种道德事业,能帮助“渐冻人症”,有很大的社会价值。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渐冻人症”是一种渐进性的神经退行性的神经退行性疾病,初期的症状包括肌肉无力或行动僵硬等,国内罕见。
B.“冰桶挑战”的成功,从某种角度看,在这个被贴上消费主义标签的社会,慈善依然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生命力。
C.“冰桶挑战”这一活动,在短短几十天里,为ALS协会增加了很多捐赠者,带来很多捐款,远超同期。
D.公益创新力量有限,只要将人们的慈善之心激发出来,就会取得最大的社会效果,带来很大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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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赤之茧
(日)安部公房
日暮时分,人们赶回自己的居所,而我却无家可归,只好继续在房子与房子间狭窄的夹道中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街上房屋鳞次栉比,却没有一个容许我栖身的地方,这到底为什么呢?……我又开始念叨着这个早已重复了千遍万遍的疑问。
靠着电线杆,我发现旁边有一截被人落下的绳子。我突然产生了上吊自尽的想法。绳子斜着眼睛盯着我的脖子,一边说道:兄弟,休息吧!的确,我也想休息啊,但是却不能休息。因为我还没找到能够让自己满意的,我之所以没有家的缘由。
夜幕每天都会降临,人们每天都会休息,为了休息就必须有一个家。看来我应该也有一个家才对。猛地,我发现自己也许从根本上误解了什么。说不定我不是没有家,而仅仅只是忘记了拥有家这个事实而已。没错,就是这样。比如……我在偶然路过的一座房子前停下了脚步。很可能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心里想着。于是,我鼓起了勇气,走,去敲门——
半开着的窗户里探出了一张亲切的女人的笑脸。希望的微风涌进我的胸膛,我的心脏化作一面舒展着的旗帜在风中飘扬。我也堆起笑容,绅士般地点点头。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我的家吗?”
那女人转瞬间板起了脸:“啊?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语塞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说明。我是谁?在此时此刻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可是,怎样才能让她明白这一点呢?我有点自暴自弃了。
“不管怎样,如果你认为这里不是我的家,请拿出证据来。”
“啊……”女人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这让我感到有些恼火。
“没有证据的话,就可以看成是我的家了。”
“可,这是我的家啊!”
“那又怎样?是你的家,不见得就不是我的家,是吧?”
代替回答的是女人冷若冰霜的面孔和随即关闭的窗户。啊,这就是女人笑靥的真实面目。难道某种东西属于他人,就不能同时地为我所有吗?从刚才那个女人表情的转变之中,我已经充分地感受到这一荒谬论调的本质。
但是,为什么一切都是别人的,而不是我的呢?哪怕至少有一个既不是我的,也不是别人的东西也好啊!我时常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施工现场和材料堆置场的水泥管就是我的家。但那也正逐渐地成为他人的所有物,最终完全地被占有,从我的眼前消失,丝毫没有顾及我个人的感受与意愿……或者说,在他人干涉下,那些水泥管彻底地转变为与我的家没有任何关系的事物。
那么,公园的长椅呢?当然很棒。如果那里真的是我的家,如果没有人拿着棍棒赶我走的话……没错,长椅是大家的东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东西,可是他却对我这样说道:
“喂,起来!长椅是大家的东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东西,更不可能是你的东西。”
日暮时分,我不停地往前走。房屋……不曾消失,不曾改变,伫立在地面之上纹丝不动的家家户户。在那之间是一条不断变化着的没有固定形状的裂隙——夹道。我不停地往前走。我还没有理解自己之所以没有家的缘由,因此我还不能把自己吊死。
啊!是什么东西缠住了我的脚?若是吊颈的绳子,请不要这么心急地催促我嘛!不,好像是具有粘性的丝线。捏着线头拽过来一看,线的另一端在鞋子的破洞里,随着我的扯动一点一点地往外冒。这玩艺真奇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用上双手不断地把丝线拉出来。紧接着,更加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身体渐渐地偏向一侧,无法与地面保持垂直的状态了。是因为地轴倾斜,引力方向改变了吗?
啪的一声,鞋子离开我的脚掉落到地面上。我终于明白,那是我的一只腿短了一截。在抽出丝线的同时,我的腿变得越来越短。
不知所措的我茫然地单脚站立在原地,在我的掌心,已经化为丝线的我的腿同样不知所措地独自蠕动起来,顺溜地从我的指缝间滑落,自行地开始分解,像一条蛇似地紧紧地缠绕着我的身体。在左脚全都脱落之后,丝线自然地转移到了右脚。不久,丝线就像一个口袋裹住了我的全身,即使如此,身体的分解也仍然没有停止,从腹部到胸口,再从胸口到肩膀,丝线依序地脱落,再从内部加固整个口袋。最后,我消失了。
只剩下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物的茧。啊,这下总算可以休息了。夕阳把空茧染成耀眼的赤红色。这才是我的家,确确实实地,谁也无法干扰,谁也无法妨害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家。然而,拥有了这个家以后,能够入住的我却已经不存在了。
茧内,时光永远驻留在相同的时刻。外边天黑了,里边也依然还是黄昏,残留在内部的晚霞还在不间断地闪动着赤红色的光芒。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没有家,是因为“我”不能准确地理解“家”的含义。
B.由于看到“女人”亲切的笑脸,“我”心中充满希望,心情愉悦,与后文构成对比。
C.小说写“水泥管”和“公园的长椅”,实际是为了说明“我”自私而狭隘的思想。
D.文中两次写到“日暮时分”,以此来烘托悲凉的氛围,并衬托“我”的悲惨遭遇。

E.结尾写“我”变成“赤茧”,照应标题,写出“我”在经历艰苦追求后的欣喜结局。
(2)小说第一段的内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女人”是怎样的人?作者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刻画这个人物?请简要分析。
(4)结合文本内容,试探究小说中存在的象征意义或寓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孔子在《论语》中对诗的功能进行了高度概括:“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在孔子时代,所谓“诗”通常指的是“诗三百”,即汉代以后所说的《诗经》,而“诗”的涵义要远远大于我们今天的文体概念,与社会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钱穆在《中国文化史导论》中指出,“我们要懂中国古代人对于世界、国家、社会、家庭种种方面的态度,最好的资料无过于此《诗经》三百首”。因此,《诗经》称得上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年间的“百科全书”。
从总体上看,“兴”“观”“群”“怨”说充分体现了孔子诗学强调个体心理欲求与社会道德伦理相统一的特色。其中的“兴”和“怨”偏重创作者主体情感意志的抒发。“兴”是指眼前景物或者人事对主观情感的触动生发,“怨”则是不满情绪的宣泄。“观”与“群”取自不同的视角,主要关注诗的作用和意义。“观”是俯视或置身局外的观察;“群”则关涉人与人之间的共处、互动与交流等诸多方面,是社会、心理、伦理及情感等各种关系的多维聚合。
汉代孔安国将其解释为“群居相切磋”。孔安国注意到了人的社会属性,人若在社会丛林里生存,就一定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磨合、切磋制约的关系。宋代朱熹则将“群”注为“和而不流”。朱熹关注到了“群”的另一面,即在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过程中又不苛求自己与别人完全一致,从而保持自己独立的个性,与孔子所说的“和而不同”意义相近。孔安国和朱熹的阐释道出了“群”的内在辩证关系,那就是既要与他人和谐相处,又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孔子一生都在宣扬并实践“克己复礼”。他认为,诗是必须服从于“礼”的,也就是说,人要以“礼”来约束个人的性情,所谓发乎情,止乎礼。学《诗》可以教人如何处理和对待各种社会关系,从而达到人与我的协调。这便是“兴于诗,立于礼”。
“礼”是以象征意义的仪式或程序去规范社会各个阶层的关系。从深层次上看,“群”与“礼”二者在某些方面也有交集,二者在协调个人意志与社会秩序、个人欲望与道德规范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礼”更偏重人与人之间的砥砺与相处,是一种生存的外在需要,因为无视别人的存在就无法立足于社会之中;也是个体生命精神上的内在需要,即个人在群体中的存在感。
同时,我们不要忽视“群”“和而不流”的一面,即个体生命自主性、独立性的一面。人就是在自我意志与外在现实间复杂关系的交错扭结中存在的,除了以“礼”为象征的规定性和稳定性之外,还有生生不息、潺潺流动的个体生命意志。
(2015年2月3日《人民日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孔子诗学强调个体心理欲求与社会道德伦理的统一,如“兴”“怨”偏重作者主体情感意志的抒发,“观”“群”则主要关注诗在社会道德伦理方面的作用意义。
B.在《论语》中,孔子高度概括了诗的功能。其中,“兴”是指情感的发端,“怨”是不满情绪的宣泄,“观”是观察,“群”是社会、心理等关系的多维聚合。
C.孔子时代所说的“诗”与今天所说的“诗”并不完全相同,前者通常指“诗三百”,即汉代以后所说的《诗经》,其涵义与社会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
D.《诗经》被称为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年间的“百科全书”,因此要了解中国古代人对于世界、国家、社会、家庭种种方面的态度,就要研读《诗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对于孔子所说的“群”,孔安国的阐释注意到了人的社会属性,道出了“群”的内在辩证关系,即既要与他人和谐相处,又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B.“礼”是一种生存的外在需要,即重视周围人的存在;也是个体生命精神上的内在需要,即个人在群体中的存在感。孔子认为诗必须服从于“礼”。
C.孔子“兴于诗,立于礼”这句话告诉我们:学《诗》可教人如何处理和对待各种社会关系,从而达到人与我的协调;要以“礼”来约束个人性情。
D.“群”与“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深层次上看,二者在某些方面有交集,在协调个人意志与社会秩序、个人欲望与道德规范中都有重要作用。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既要“群居相切磋”,又要“和而不流”;不仅要有以“礼”为象征的规定性和稳定性,还要有生生不息、潺潺流动的个体生命意志。
B.朱熹所注的“和而不流”,其意义与孔子所说的“和而不同”相近,是指在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过程中,不苟求与别人的完全一致,从而保持自己独立的个性。
C.我们每个人既不要忽视“群”“群居相切磋”的一面,即个体生命的自主性、独立性;也不要忽视“和而不流”的一面,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磨合、切磋制约。
D.孔子一生都在宣扬并实践“克己复礼”,“礼”是以象征意义的仪式或程序去规范社会各个阶层的关系,与“群”相比,它更偏重人与人之间的砥砺与相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微时代里的微表达
顾文豪
法国大革命时期,歌德在《诗与真》里写:“在我们的小圈子里,我们既不关心报纸,也无意传播消息,我们的工作就是认识人。”两百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据说身在一个几乎人人都是微博控的“微时代”,耽溺于一呼即应的互动体验,瞬间转发的信息散布,光怪陆离的微博文体,我们还会念及歌德这段话吗?
古人序、跋、铭、记、奏、表之类,如今更添新丁,名曰微博体。但论字数,古人写作本就尚简,主张文贵精洁,寥寥数语穷其隐微,尽其毫忽;论格调,微博上那些转发量颇高的文字,似乎也不外是送一碗鸡汤给你喝,指点人应对世情的所谓箴言,这些去翻翻《呻吟语》、《菜根谭》、《增广昔时贤文》,定然要慨叹古人从语词到深意的既富且美,我辈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见解与表达;论学养,算了,学养这事就不提了吧。
这类微博段子集,似乎从未认真思考如何通过写作探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在这样的微时代中,胜出的永远只能是充斥着娱乐性并且成功投射民众欲望的所谓“话题”与“事件”。没有噱头的问题是根本没机会进入读者视界的。
法国哲学家阿兰·巴迪欧的演讲《电影作为哲学实验》极为深刻地指出,“‘大众’属于一个活跃的政治范畴,而‘艺术’属于一个贵族范畴。……‘艺术’所做的无非是保留一个精英贵族的范畴,而‘大众’则典型属于民主范畴。在‘大众艺术’中,你拥有的是一个在民主要素和历史的贵族要素之间的悖论关系。”
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属于一个贵族范畴,而微博的受人欢迎本质上即是基于其民主性,但民主的靠近不代表艺术的同时来临。试问这样的写作,怎么可能进入问题的核心?怎么可能作缜密细致的析解,而非如狂风过境,其来也忽,其去也速?专业话语的失效,粉丝效应的大行其道,使得讨论不再向深刻的一端赶赴,而是奔趋于最大公约数的浅平。有作者甚至认为这种浅平,是接地气。我以为接地气是假,求听众是真,看似是作者引领读者,实则是读者裹挟作者。
昔年鲁迅评陶元庆之画,用了一个比方,“心里的尺”,他说:“他并非‘之乎者也’,因为用的是新的形和新的色;而又不失‘Yes’‘No’,因为他究竟是中国人。我想,必须用存在于现今想要参与世界上的事业的中国人的心里的尺来量,这才懂得他的艺术。”
那么,所谓微时代,所谓微表达,大抵也不过是这个时代层出不穷的又一个微词汇而已。在这个莫名的“微时代”里,其实并不需要什么“心里的尺”。
——(摘自《文汇报》,有删改)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简述文章写阿兰·巴迪欧的话的作用。
文中画线的句子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史铁生
①我插队的时候喂过两年牛,那是在陕北的一个小山村儿——清平湾。和我一起拦牛的老汉叫“破老汉”,几颗零零碎碎的牙,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只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过。
②越是穷地方,农活也越重,总不得闲。清明节的时候我病倒了,腰腿疼得厉害。我一个人躺在土炕上。那天,队长端来了一碗白馍。后来才知道,是叫“子推”,是为纪念春秋时期一个叫介子推的人的。破老汉说,那是个刚强的人,宁可被人烧死在山里,也不出去做官。那天,队长把一碗“子推”放在炕沿上,让我吃。他也坐在炕沿上,“吧达吧达”地抽烟。队长看着我吃,不言语。临走时,他吹吹烟锅儿,说:“唉!‘心儿’家不容易,离家远。”“心儿”就是孩子的意思。队里再开会时,队长提议让我喂牛。社员们都赞成。
③我喂十头,破老汉喂十头,在同一个饲养场上。破老汉爱唱,也唱得好。“老汉的日子熬煎咧,人愁了才唱得好山歌。”确实,陕北的民歌多半都有一种忧伤的调子。但是,一唱起来,人就快活了。
④秋天,在山里拦牛简直是一种享受。半崖上小灌木的叶子红了,杜梨树的叶子黄了,酸枣棵子缀满了珊瑚珠似的小酸枣……尤其是山坡上绽开了一丛丛野花,淡蓝色的,一丛挨着一丛,雾蒙蒙的。灰色的小田鼠从黄土坷垃后面探头探脑;野鸽子从悬崖上的洞里钻出来,“扑楞楞”飞上天;野鸡“咕咕嘎嘎”地叫,时而出现在崖顶上,时而又钻进了草丛……我很奇怪,生活那么苦,竟然没人逮食这些小动物。也许是因为没有枪,也许是因为这些鸟太小也太少,不过多半还是因为别的。
⑤有一回,我和破老汉吆起牛回村,离村老远,就听见饲养场上一声声牛叫了,儿一声,娘一声,似乎一天不见,母子间有说不完的贴心话。母牛的目光充满了温柔、慈爱,神态那么满足,平静。我最喜欢的是一头红犍牛,高高的肩峰,腰长腿壮,单套也能拉得动大步犁。红犍牛的犄角长得好,又粗又长,向前弯去;几次碰上邻村的牛群,它都把对方的首领顶得败阵而逃。我总是多给它拌些料,犒劳它……和牛在一起,也可谓其乐无穷了,不然怎么办呢?方圆十几里内看不见一个人,全是山。
⑥看牛顶架,那实在也是一项有益的娱乐。那年春天,我的红犍牛处在新秀的位置上,开始对老黑牛有所怠慢了。它们拉开了架势,对峙着,用蹄子刨土,瞪红了眼睛,慢慢地接近,接近……猛地扭打到一起。红犍牛占据了有利地形,逼得老黑牛步步退却,只剩招架之功。红犍牛毫不松懈,瞧准机会把头一低,一晃一冲,顶到了对方的脖子。老黑牛转身败走,红犍牛追上去再给老首领的屁股上加一道失败的标记。为了这事,破老汉阴沉着脸给我看。他抽着烟,望着老黑牛屁股上的伤痕,说:“它老了呀!它救过人的命……”
⑦那年冬天我的腿忽然用不上劲儿了,回到北京不久,两条腿都开始萎缩。住在医院里的时候,一个从陕北回京探亲的同学来看我,带来了乡亲们捎给我的东西,最后从兜里摸出一张十斤的粮票,说是破老汉让他捎给我的。粮票很破,渍透了油污,中间用一条白纸相连。“我对他说这是陕西省通用的。在北京不能用,破老汉不信,说:‘咦!你们北京就那么高级?我卖了十斤好小米换来的,咋啦不能用?!’我只好带给你。破老汉说你治病时会用得上。”
⑧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有删改)
请简要概括“破老汉”的形象特点。
简述文章第四段的艺术手法及其效果。
本文借写牛表现了“我”的哪些情感?
为什么作者说“清平湾”是“我的”清平湾?请加以探究。

材料概括分析题
艺术和游戏都像斯宾塞所说的,有几分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初学一件东西都有几分困难,学习的趣味就在逐渐战胜这些困难,使本来牵强笨拙的变为自然娴熟的。小儿初学语言,到喉舌能转动自如时,就常一个人鼓舌转喉作戏。他并没有和人谈话的必要,只是自觉这种玩意所产生的声音有趣。每件艺术都用一种媒介,都有一个规范,驾驭媒介和迁就规范在起始时都有若干困难。但是艺术的乐趣就在于征服这种困难之外还有余裕,还能带几分游戏态度任意纵横挥扫,使作品显得逸趣横生。这是由限制中争得的自由,由规范中溢出的生气。艺术使人留恋的也就在此。这个道理可适用于写字、画画,也可适用于唱歌、做诗。诗人驾驭媒介的能力愈大,游戏的成分也就愈多。他们力有余裕,便任意挥霍,显得豪爽不羁。
从民歌看,人对文字游戏的嗜好是天然的、普遍的。凡是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意味,诗歌也不例外。我们现代人偏重意境和情趣,对于文字游戏不免轻视。一个诗人过分地把精力在形式技巧上做工夫,固然容易走上轻薄纤巧的路。不过,我们如果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也未免操之过“激”。凡是真正能引起美感经验的东西都有若干艺术的价值。巧妙的文字游戏,以及技巧的娴熟的运用,可以引起一种美感,也是不容讳言的。文字声音对于文学,犹如颜色、线形对于造型艺术,同是宝贵的媒介。图画既可用形色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诗歌何尝不能用文字声音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呢?在许多伟大作家——如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作品中,文字游戏的成分都很重要,如果把它洗涤净尽,作品的丰富和美妙便不免大为减色了。
(选自朱光潜《诗论》,有删节)
第一段中“这个道理”具体指什么?(18字以内)
依据第二段,说说作者不主张“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的理由。
结合全文推断,对于诗人玩文字游戏,作者隐含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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