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郎朗:一瓶不断被勾兑的原浆酒
周 舒
①郎朗9岁,郎爸辞去工作,专职陪读。父子俩登上去北京的列车。老妈一个人坚守沈阳,为他们提供配给。他们生活艰辛,全家有时要举债度日。
②培养一个天才的代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回忆在北京求学的日子,郎朗印象最深的是“孤独”,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顶着北京七月的烈日寻找钢琴老师的家,他的沈阳话受到同学的嘲讽。在“天才”泛滥的北京城,他过去的成绩已经无法打动老师。有位女老师甚至很讨厌郎爸把儿子称为“天才”,不客气地对他说:“我看不出您的儿子是个天才。”郎朗用尽一切努力,也无法讨得这位女老师欢心,最终被逐出师门。
③14岁,郎朗进入美国柯蒂斯音乐学院,踏上了独自求学的道路。他从来不上文化课,只是躲在琴房里埋头练琴。与其说他热爱弹琴,不如说是“超越”观念在作怪,他的脑海里有一长串名单,需要他一个一个地去超越。成年后,他接受各种采访,很少描述自己对钢琴的热爱,而只描述自己的万众瞩目。
④17岁,郎朗签约经纪公司。他每天打电话给经纪人,询问是否有演出。经纪人告诉他,他已经成功地成为大师的替补,假如有大师因故无法参加演出,他就有机会顶上。命运注定会向他展露笑脸。1999年,芝加哥的维尼亚音乐节上,著名音乐家安德烈·瓦兹身体不适,由郎朗顶替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演出非常成功,他一举成名,有报纸记者甚至写出了“如果郎朗是一支股票,我借钱也要买”的文字。
⑤一度,他被描述成音乐厅里的刘翔、钢琴界的李小龙。顶着第一位征服西方观众的中国钢琴家的名头漂洋过海地杀回国内,郎朗收获了国人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赞美与追捧,风光无限;而他也的确不负众望地时常秀出自己的“爱国情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都太老实,在外国人面前就要酷,就要为中国人争气!”当在德国演出受到质疑时,他如是说。当他在白宫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在博客里写道:“我又独自演奏了中国人心目中‘最美的歌’《我的祖国》。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当本不分国界的艺术落入凡间,被戴上爱国的噱头,钢琴师便已经失去了成为艺术家的心胸。
⑥郎朗成名后,他的母亲作为最贴心、最尽职的助手,与他一起飞越全球。只要有可能,父亲还会陪他一起接受采访。无论是2006年风传的刘亦菲主动示好郎朗,还是2012年郎朗与巩新亮的绯闻,郎爸郎妈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为儿子辟谣,作解释,澄清事实。郎朗已经30岁了,好像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⑦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显然,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尽管尤勇大叔说,看到他闭上眼睛,就起鸡皮疙瘩,那不是因为沉浸于音乐之中,而是作秀;尽管另一位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无论是作秀还是演杂技,都是观者心态问题,郎朗手上的活儿绝对不差。只是,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人生是多面的,郎朗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他的人生是单色的,挖掉那个黑白键盘组成的世界后,几乎一无所有。 ⑧郎朗在接受采访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坦率。他直言自己无法像有些钢琴大师那样保持神秘。“没人看到我,那怎么行?”如果真要选择在家里弹琴,他希望是“有很多摄像头对准我,通过互联网,我的演奏就能被全世界听见、看到,我还能收到出场费……”
⑨去年,郎朗参加了120场演出,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艺术像酒,沉淀发酵后才会醇香。而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当酒的品质开始对不起它的盛名时,负面评价如期而至。
⑩他的成长经历被无数琴童以及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可以想见,世界上不会再多出一个郎朗,而会出现无数个单色人生的父母与孩童,在没有风景的成功学小路上踽踽独行,成为精神色盲。
(选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8期,有删改)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郎朗的成功经历被无数琴童和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的现实,折射出当今社会上部分父母望子成龙和部分青少年希望一夜成名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
B.尤勇大叔说看郎朗弹琴时闭上眼睛就会起鸡皮疙瘩,认为那不是沉浸音乐的忘我,而是故弄玄虚的作秀;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二者对郎朗不无嘲讽的揶揄贬抑皆乃嫉妒使然。 |
C.文章对郎朗的经历、成就以及他的所作所为有褒有贬,溢美于其艺术事业的成功,遗憾于其艺术修养的缺失。 |
D.作者认为,郎朗的人生是单色调的,除了钢琴,他一无所有,这是对郎朗的全盘否定。 |
E.“叙述”是“议论”的前提和基础,为“议论”张本铺垫;“议论”是在“叙述”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叙述”的点睛与升华。本文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叙”得精彩,“议”得深刻。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过度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
文中说“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从郎朗的身上我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意并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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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爱您
(韩)金河仁
但是,第二天早上,妈妈就进入了昏睡状态。我接到护士的电话,吓了一跳。这件事让我越想越伤心,越想越内疚。也就是说,昨天晚上,我和朋友们混在一起碰着啤酒杯的时候,妈妈却是最后一次拥有着正常的精神和身体!
啊!那么说来,昨晚妈妈那样呆呆地坐着,不就是在等着我的吗?难道妈妈不是觉察到了自己大限将至,盼望我能出现,把她所有的恐惧和孤独、伤心和痛苦倾诉出来,或者不知不觉地透露出来吗?!
但是,我却在看到妈妈那样坐着以后,悄悄地关上了门!世上哪有我这样的不孝子孙啊!在妈妈感到绝对的恐惧和孤独的时候,能给她做伴的人,在那一瞬间只有我一个,但是我却……如果妈妈真的是在等我,该是觉得始终没有出现的我多么可恶啊!那天晚上,我轻轻掩门而去,对我来说,成了遗恨终身的痛苦。
我用双手不停地抚摸着妈妈的胸口,哭着对妈妈说:“对不起,妈妈……妈妈,真是对不起……我,是我不好,我应该好好守着妈妈的……我没能那样,到现在为止,我还一次都没有……说过感谢您生我养我呢……对不起,妈妈,我真是个坏蛋!……”
妈妈一直都是奄奄一息着的,但奇怪的是,当我们兄弟们全都聚到一起把手放到妈妈的身上时,她那粗糙的呼吸声却渐渐平静了下来。转到重症监护室四天之后,妈妈才慢慢地恢复了意识。因为气管插管还深深地留在喉咙里,所以妈妈完全不能说话,也几乎没有动作,但是在妈妈湿润的眼睛中,看得出她已经有了一点意识。
妈妈去世前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她不停地向我眨着眼睛,反反复复地把右手吃力地抬起来又放下去。直觉告诉我,妈妈想说些什么。在下一次探病的时候,我和二哥一起,准备好了笔记本和签字笔,妈妈非常吃力地写了些什么。她写的是草体字,而且字迹都重叠在一起,几乎无法辨认,但是我还是读出了其中的几个字来。
我本能地猜到了妈妈内心的想法。很难辨认的字迹,并不是说“想给”什么,而是“想死”。
为了确认妈妈的心思,我咬着牙向妈妈问:
“现在妈妈写的……是想了结的意思吗?……”
妈妈用湿润的眼睛望着我,弱弱地眨了两三下眼睛。接着,妈妈那一直垂着的右手,食指慢慢地指向了天空。天空……是在跟二哥和我说,她想去天国……二哥和我的眼睛,刹那间被涌出来的眼泪湿润,泣不成声。
“哎哟,妈妈,您去哪儿啊去……再多坚持一会儿,身体就会重新好起来的!妈妈,绝对不能放弃啊,现在已经开始好转啦!医生说氧气指数再升高一点点,就可以把插在妈妈嘴里的管子拿出来,还可以重新回到普通病房呢。所以,妈妈绝对不能那么想!妈妈,您再那样想,我们就再也不来这里看您啦!”
二哥忍着泪水,望着妈妈那么说。妈妈看到了二哥湿润的眼睛,听到二哥说坚持住加把劲儿,虚弱无力地点了点头。
可是,从那个时候再过了一个星期,8月6日凌晨2点左右,妈妈在四哥和我的守护下去世了。就像一阵风轻轻吹过,又轻轻消失似的,母亲平静而又舒服地向天国飞去了。
2007年8月8日,天下着雨,妈妈被葬在了沙伐先山,爸爸的旁边。
谢谢您生下我们。
感谢您养育我们。
全身心地尊敬您,爱您。
——您的孩子们
这是妈妈墓碑上刻着的句子。
(节选自金河仁《再见妈妈》,群言出版社2010年1月版)本文语言平实,描写细腻感人。请举出两个描写动作的细节,简要分析其中蕴含着哪些情感。
文章以妈妈墓碑上刻着的句子作为结尾,说说作者这样安排的好处是什么。
文章的内容包括主题、情感、形象等方面。这篇文章的内容看似单纯,实则丰富。请选择内容的一个方面,结合文本,具体说说其丰富性表现在哪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体贴”
——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特质
张再林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说的就是这种“体贴”,这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按明代学者杨复的解释:“恕者,如心之谓,人己之心一如也。”故 “恕”即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也即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然而,在这里,我却宁愿使用“体贴”这个词。在我看来,我与他人的真正交流与沟通,与其说是一种“心思”的运用,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践履;与其说是一种人心思的“移情”,不如说是一种人生命的“互动”。
我们中国古人更多地是通过“身体语言”,通过“体贴”这一方式和人打交道的。医生给人看病,不是辅以诸如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视病人为“看的对象”,而是贴入对方的身体,即所谓的“望、闻、问、切”,调动自己身体的一切感觉器官与病人身体直接接触,以期使自己的生命与病人的生命融为一体,并在这种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也说明了为什么医生自身的“麻木不仁”成为医家之大忌,说明了中医为什么可以运用气功进行生命互植的“介入疗法”,因为在这里,医患双方业已形成为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
医患关系是如此,其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也不例外。中国古人所谓的“道之以礼”,通过“礼”来和他人进行交往就是雄证。“礼”就其原初义而言,与其说是今人所理解一种专制社会中旨在强化一种统治的等级森严的行为规范,不如说是一种生命共同体中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它同样是古人的“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体现了年少者对年老者的体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则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体贴。在这里,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身体的一个姿态,脸部的一个表情,已不再是纯粹做作客套的东西,而是以一种既亲切可感又沉默无声的动作语言,传达着人们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他人的体贴与关爱,并使社会借以形成为一个温情脉脉、相濡以沫的爱的共同体。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古人不仅用“体贴”这一方式把握人际关系,而且从“天人合一”之道出发,把该方式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使自然的万事万物犹如身旁的人一般,同样成为我们“体贴”的对象。因此,古人对自然事物的把握,不是像西人那样,把其看作是异己于人的“自在之物”,用科学的逻辑分析之,剖析之,用工业的机器征服之,利用之,而是把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并使之最终成为与自己息息相通、休戚相关乃至生死与共的生命伴侣。故在古人的心目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有生老病死,乃至人有两性,自然有阴阳,人有四体,自然有四时,人有五伦,自然有五行,乃至每一次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被视为所谓的“天的震怒”,所谓的“天象示儆”,乃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的生命的每一次感动,都会同体感通地在自然现象中引起微妙的连锁反应。
因此,“体贴”是洞开中国文化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舍此我们就不能理解中国的“人我不二”的伦理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乃至中国的“神美同义”的宗教观。舍此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古人的“无之不体”的人生境界和追求。乃至于可以用“手足”喻兄弟,用“腹心”喻朋友,用“同胞”喻众生,用“父母”喻天地,乃至其使无论我们人类还是整个宇宙都成为我自身生命机体的生动的隐喻和象征。当然,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孔子的“恕”、孟子的“恻隐”、王阳明的“良知”这些概念同等的重要性。它仅仅是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一切其他概念将失去了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并有流于“唯心主义”的嫌疑,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近取诸身”、“反求诸身”的文化,一旦舍弃了这种“身体”,中国文化中的任何东西都无从谈起,因为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一旦无视这种“身体语言”,中国文化中的一切语言都会苍白无力,并使人莫明其真正的内涵。
(选自《民办教育研究》2010年第6期,有删节)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是指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 |
B.因为中国的医患双方构成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医疗法能在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 |
C.“礼”也可以视为生命共同体中一种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是中国古人“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 |
D.中国古人把“体贴”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 |
E.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人我不二”“天人合一”等概念将失去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必然陷入“唯心主义”泥潭。.下列选项与文中“体贴”的概念不一致的一项的是
A.借助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对病人进行诊断。 |
B.中医的“望、闻、问、切”。 |
C.《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
D.用“手足”喻兄弟,用“父母”喻天地。 |
请概述本文所阐述的中西方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不同见解。
为什么说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塞林格:半生叛逆,一生传说……
叶匡政
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一本书有关,这本书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1980年12月的一个晚上,当马克·查普曼掏出手枪指向约翰·列侬——这位著名的摇滚乐歌手时,枪上盖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4个月后,里根总统遇刺。罪案现场,警察在凶手小约翰·欣克利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已被翻得破烂不堪。但这本书并不是一本专门陪伴凶手的书,它同样陪伴过无数卓有成就或循规蹈矩的美国人。写作这本书的作家,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他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只为自己的快乐写作
塞林格1919年元旦出生,在他离世的地方,隐居了近60年。他成名后,深居简出,据说只接受过一个中学生的采访。塞林格的一生始终是个谜。他的生活经历简单,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幽深的洞穴。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由此成为让人羡慕的“《纽约客》作家”。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7月,《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版使塞林格一举成名,两个多月内再版了10次。此书一出版,就受到年轻人追捧,他们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塞林格也由此成为美国战后一代的代言人。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
不朽的著作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塞林格的作品,使“成长”染上了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
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独自在纽约城游荡了两天的经历和感受。霍尔顿只有16岁,很像今天中国的“富二代”。他出身富裕家庭,但内心矛盾、精神空虚;他渴望找到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但没人能给他指导。他既是叛逆者,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对学校和教育的控诉,在今天看来仍然直指人心:“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浑账的凯迪拉克……”
小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纽约时报》赞其为“异乎寻常的、才华横溢的处女作”,批评声则围绕道德败坏、虚无主义和过度使用粗鄙语言等焦点展开。
时间给出了最公正的评断。时至21世纪,《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然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但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23年至2005年间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一,声名卓著的现代文库( ModemLibrary)也将其纳入20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列,各版本累计销量高达6500万册。
半生隐居者
塞林格的自娱后来发展到不发表也不出版任何作品,再版的书也不许出现自己的照片。不久,他买了一块90多英亩带小山的土地,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他住在山顶的一座小屋里,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
他很少出门,除非是到佛罗里达度假或去拜访隐居的《纽约客》前编辑成廉·肖恩。
他的书房,是一间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每天早上8点他就带着盒饭入内写作,直到下午5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他。人们想拜访他,也要事先递送信件,陌生人被他拒之门外更是常事。他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不接受媒体采访,即使出现在附近的小镇上,也几乎不与人说话。几十年里,媒体要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都很困难。
他还在写作吗?这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10多年里他只出过3个中篇和一个短篇,1970年后便不再发表作品。有人认为他一个字也没写;有人说他一直在写,但会像果戈里那样在去世前将手稿付之一炬;也有人说他写了很多作品,将在死后发表。
这种隐居使得他被称为文学界的嘉宝——因不愿成名而更成名。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或许塞林格选择逃避成人世界,只是因为他想永远守住自己的童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段话是多么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①,愿塞林格在天堂能实现他的愿望:
“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
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浑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选自《青年文摘-快点》2011年第15期,有删改)
【注】①墓志铭:文体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文章的开篇为什么从美国两大惊天大案写起?
塞林格“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有哪些具体表现?作者为什么详写这些内容?
作者为什么说文末引用《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段话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晚宴(献给妇女节的礼物)
莫纳·加德纳
一场关于男人比女人谁更加勇敢的争论,以一种出乎意料的方式结束了。
——题记
我最初听到这个故事是在印度,那儿的人们今天讲起来仍好像确有其事似的——尽管任何一位博物学家都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后来有人告诉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不久,一家杂志社曾刊登过这个故事。但登在杂志上的那篇故事以及写那篇故事的人,我却一直未能找到。
故事发生在印度。某殖民地官员和他的夫人正举行盛大的晚宴。筵席设在他们家宽敞的餐厅里,室内大理石地板上没有铺地毯;屋顶明橼裸露;宽大的玻璃门外便是走廊。跟他们一起就座的客人有军官和他们的夫人,另外还有一位来访的美国博物学家。
席间,一位年轻的女士同一位少校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年轻的女士认为,妇女已经有所进步,不再是过去那样一见到老鼠就吓得跳到椅子上的时代了。少校则不以为然。
他说:“一遇到危急情况,妇女的反应便是尖叫。而男人呢?虽然也可能想叫,但比起女人来,自制力却略胜一筹。这多出来的一点自制力正是真正起作用的东西。”
那个美国人没有参加这场争论,他只是注视着在座的客人。在他这样观察时,他发现女主人的脸上显出一种奇异的表情。她两眼盯着正前方,脸上肌肉在微微抽搐。她向站在座椅后面的印度男仆做了个手势,对他耳语了几句。男仆两眼一下睁得大大的,迅速地离开了餐室。
在座的客人中除了那位美国人以外谁也没注意到这一幕,也没有看到那个男仆把一碗牛奶放在紧靠门边的走廊上。
那位美国人突然醒悟过来,在印度,碗中的牛奶只有一个意思——引蛇的诱饵。他意识到餐室里一定有条眼镜蛇。他抬头看了看屋顶上的橼子——那是最可能有蛇藏身的地方--但那上面空荡荡的。室内的三个角落里也是空的,而在第四个角落里,仆人们正在等着上下一道菜。这样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地方了——餐桌下面。
他首先想到的是往后跳开,并向其他人发出警告。但他知道这样会引起骚乱,致使蛇受惊咬人。于是他很快讲了一通话,其语气非常威严,竟使得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
“我想了解一下在座的诸位到底有多大的自制能力,我数三百下——也就是五分钟——你们谁都不许动一动。动者将罚款五十卢比。准备好!”
在他数数的过程中,那二十个人都像一尊尊石雕一样端坐在那。当他数到“280”时,突然从眼角处看到那条眼镜蛇钻了出来,向那碗牛奶爬去。他跳起来把通往走廊的门“砰”地紧紧关上,室内响起了一片尖叫声。
“你刚刚说得对,少校!”男主人大声说."一个男子刚刚为我们显示了从容不迫、镇定自若的范例。”
“且慢。”那个美国人一边说着一边转向女主人。“温兹太太,你怎么知道那条眼镜蛇在屋子里呢?”
女主人脸上显出一丝淡淡的微笑,回答说:“因为它当时从我的脚背上爬过去。”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文中两处画线部分表现了女主人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说以一种出乎意料的方式结束了男人、女人谁更勇敢的争论,那么你认为究竟是谁更勇敢呢?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重构阅读信仰
数字出版与电子阅读的出现,图书品类与数量的增加,丰富了我们的阅读视野。这是一个为阅读准备了各种条件的时代,却也是遭遇阅读不断下降的时代。我们不能说图书像商品一样出现了通胀,因为人类对于精神世界的需求与对物质的需求是不同的。商品有供大于求的时候,思想的探索则没有止境。我们可以容忍一件商品的随意组合,但不会容忍一本书的思想凑泊。于是在各种载体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格外需要阅读者作为主体的觉醒和信仰的重构。
阅读信仰的重构是指我们面对更多的阅读选择、更方便的阅读工具时要有自己的主体性觉醒与抉择。这种主体性觉醒实际上是一种阅读者的个体价值主张。为什么读书的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不会读书了,或者是我们对于阅读本身需要的基本要素缺乏认知。
首先要走出开卷有益的认识误区,学会鉴别和挑选真正有价值的图书。在实用阅读与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出现了很多遮蔽我们双眼的垃圾书。那些内容拼凑的图书正在摧毁我们对于书籍的敬畏。安德烈·希夫林认为,20世纪上半叶,出版人坚信让读者接触到真正的好书是出版的使命,20世纪下半叶,出版业正在盈利的驱使下沦为第二个娱乐业。图书的特殊属性不像一首歌一听即觉出喜不喜欢,也不像一部电影看下来只需要一两个小时。我们借助于畅销榜单买书是有风险的,因为编撰一个好书名拼凑一堆杂内容的书不在少数。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买书相信名家或书评已经不足据,更需要自己对图书在购买之前作必要的阅读与鉴别。把时间花在一本没有价值的书上是对生命的浪费。
其次是在多元选择中独立抉择自己的阅读取向。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阅读取向也应当如此。网络阅读背负了不应有的“浅阅读”的诟病。我们知道,无论是内容还是方式的选择最终还在于读者本人。对一个有阅读主体性的人来说,网络是新闻阅读的最佳选择,电子书是旅游阅读时最佳的携带,图书在家里或图书馆里仍然是一种享受,书中泛黄的纸有一种淡淡的香。所以,何必去夸大技术的危害呢?恰恰,一个没有主体性的人,他对于网络浅阅读的沉湎是他个性缺失的某种延伸。所以,阅读主体应当掌握各种阅读载体所对应的阅读方式和阅读风格。就像在网络上不适宜读长篇巨著一样,我们也没有必要在可以借助电子书检阅文献时非得一部一部找。简而言之,让阅读工具或载体服务于你而不是牵着你的鼻子走。据报道,航天科技集团将用卫星发行数字正版图书,这将使我们的阅读产品的获得更为便捷。可见,科技之于阅读利弊,原是要辩证看待的,关键在于人作为阅读主体的选择。阅读主体意识一旦丧失,那么科技的先进就容易成为他加速迷失的工具了。
阅读信仰的重构更在于将阅读与自己生命体认结合起来。阅读是人类独自用心灵觉照世界的方式,只有个人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方式和确立自己的阅读价值,才能真正发现阅读之妙。欧阳修认为,“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古人认为读书是学问与修身的根本。即读书是要与自己的身心发生联系而并不仅仅是知识的获取。从这一点来说,读书是本分事、老实事,与他人无关、与外在无关、与炫耀无关,是用来培育性情与启迪思想的。所以,构造自己的阅读信仰,必须自己问自己,个人读书与涵养身心与气质变化有无相关。那种以为随大流买几本畅销书就已经算是读书的人,其实是自我麻痹。只有阅读与身心结合,阅读才算有了信仰。
(选自2010年04月30日《人民日报》,作者刘伟见)下列不属于作者所说的“阅读不断下降”的情形的一项是
A.实用阅读与快餐文化盛行 |
B.编撰一个好书名拼凑一堆杂内容的书不在少数 |
C.阅读者的主体意识丧失 |
D.阅读产品的获得更为便捷 |
E.图书品类和数量的增加下列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数字出版与电子阅读容易使读者迷失主体意识。 |
B.商品可以随意组合,思想无法凑泊成书。 |
C.买书不应该仅凭畅销榜单作决定,也不应该依赖名家或书评。 |
D.数字出版物的阅读是“浅阅读”,适合于阅读新闻。 |
作者针对什么阅读现状而提出“重构阅读信仰”的主张?
作者提倡的阅读信仰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