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外婆的小河》一文,回答问题。
①“前边有一条小河。”外婆肯定地说。
②外婆昨天从乡下来到我们这里。她几次捎口信,说要到城里来,可乡下家里那一摊子又放不下,不放心哟。其实她无非是替晚辈操持零碎家务。养鸡养鸭,烧饭炒菜,都是她做媳妇起就忙乎着的事情,她却像头一回做那样新鲜、认真。我知道,农村那个院落门前淌过一条小河,她常在小小的河埠头洗菜、淘米、浆衣。
③“这是在城里,哪里有小河?”我懒懒地说。我猜她幻觉中仍惦记着乡村那条伴随着她生活的小河。我现在的住宅小区坐落在近郊,据说早先是一片菜畦。近几年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已辨别不出本来的面目了,像宣纸上滴落了一团颜料,迅速地浸润开来。
④外婆坚持道:“没错,是有条小河。”我笑了,说:“外婆,我已在这住了四年了,还没发现什么小河。何况,也不需要什么河,用水,拧开自来水龙头,水就会出来。”
⑤外婆走到阳台,似乎真看见了那条小河。可是,她面前耸立着楼房,楼房前边露出另一幢楼房的墙影,但她仍说:“是有条小河。”我不再跟她争辩,我每天出入这片新村,再熟悉不过了,我说:“大概……该有条小河吧。”
⑥外婆的目光仿佛要穿越楼群,她没回头,说:“一定有条小河,早晨,一个老太太端着一面盆衣裳往前头去了呢。”我倒是对断水特别敏感,关心的是一旦停水,楼内便陷入瘫痪,自来水已成了城市的血液,偶尔停水,会弄得我们束手无策,怨声载道。我想,这是城市的脆弱之处。我便说:“那位老太太的家大概没有自来水,她到邻家去洗衣服。”外婆回过头,像是讨厌一个孩子无知的固执——我儿时常领教外婆这种神情,说:“可老太太就住在旁边这栋楼里,我看见她走出走进。”
⑦我心不在焉地说:“那又能说明什么呢?”外婆长长地叹了口气。外婆是位威严却又不失随和的老人,她不再使用昔日的权威了,这大概与她初入城市的不适应有关吧!
⑧晚餐后,外婆要我陪她出去走走。是呀,我怎么忘了,一个闲不住的老人,整天待在混凝土建筑物里,到底憋闷得慌。外婆指指前边,说往那走走。我说:“那边是郊区,我也不大去。”外婆先走两步,停下来。于是,我想到了外婆提起的那条河——一条杜撰的河。我想,没错,人老了,更像老小孩,那好奇、执著,就似我孩提时要偷偷地去小河里玩耍。
⑨走过七幢楼房,面前展现出开阔的视野,一片片菜畦,绿油油的,十分醒目。果然,楼群尽头显出一条蜿蜒的小河,两岸的树丛草丛将河面遮挡得时隐时现,窄窄的河面还漂浮着水葫芦之类的植物。可是,小河就在我们眼前,静静地流淌,无声无息。
⑩外婆乐了,说:“是哦!”我疑惑了:“这么多日子,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它的存在呢?”外婆慈爱地笑了。我好像重新回到童年的天地,她颇有权威地向我介绍这个世界。这时我疑心自己陡然衰退了,我那天真、我那好奇、我那敏感,似乎都消磨在固定的生活程式之中。
11我惊愕了,原来真有这样的一条小河。而我,曾一直那么自信。
第①节中,外婆为什么“肯定地说”前边有一条小河?请联系下文回答。
对于外婆说的那条小河,“我”的情感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从第⑤节和第⑩节划线的句子中选择一句,揣摩人物的内心活动。
(1)“大概……该有条小河吧。”
(2)“是哦!”
第⑨节对楼群尽头那条小河的描写,有什么用意?
这篇小说具有象征意味。根据对“小河”的理解,谈谈你从文中获得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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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人
沈家禄
在报社旁边的小店吃面,门外的风吹得紧,街上几乎是漆黑一片,我要了一碗辣酱面。吃到一半,门被大大地推开了,西北风乘机往我衣领里钻。三个小伙子,一个背着吉他,一个拿着萨克斯,一个双手甩着沙球就唱起了歌。他们是对着一张坐满了客人的桌子唱的,那桌子人在吆五喝六地喝着酒,菜盘子一个叠一个,一个火锅冒着热气。但是这拨客人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叫他们走。他们又来到一张小方桌前,四个小青年在喝酒,喝啤酒。“快走吧。”他们的声音显出更加不耐烦。唱歌的三个人来到角落里,两个中年客人在吃馄饨,他们说:“你们唱也是白唱,我们没有钱给你们。”这三个小伙子只得怏怏地走了。
我叫住了他们。“你们吃晚饭了没有?”他们愣了一下,就来到我面前准备开口。我没让他们唱,而是给他们每人要了一碗排骨面。店主有点纳闷,但还是吩咐手下人去做了。他们三个穿着相似的衣服,浅米色的粗呢西装,起皱的地方看样子是熨不平了,外套里面穿得不多,但他们情绪还不错,说话干脆利索,时不时地看看同伴,笑一下。他们皮肤黝黑,很瘦,从辽宁来到上海,看看,顺便赚点钱。我问他们会唱什么歌,他们说老歌新歌都会,太多了。
面上来了,但他们不动筷。说:“还是你吃吧,叫我们怎么咽得下。”我说我有胆囊炎,不能吃大肉。于是他们说了声“不客气了”就吃起来了。我不再问他们更多的问题,怕产生误会,好像我请他们吃面就有了询问他们的权利。他们好像没怎么嚼就吃完了,犹豫了一下把汤也喝下去了,站起来问我想听哪支歌。我一手按住吉他的弦,说我还要上班。
结了账,店主嘀咕一声:“你做了好人,他们明天就还会再来。”我说让他们来吧,给他们吃面,账算在我头上。旁桌客人中传来笑声:“天下饿肚子的人多了,给一碗排骨面就能做慈善家了?”我没理他们。三个辽宁小伙子听不懂上海话,但觉出味道不对,就问我要不要揍那些人一顿。我把他们推出门外。
没想到我走在前面,他们就紧跟着我唱起来。我挥手阻止他们,吉他手说:“我们喜欢唱,有时候憋在心里发堵,还是唱出来痛快。”他们一个弹吉他,一个吹萨克斯,一个手甩沙球,就在夜色沉沉的街上边走边唱起来。我在脚下加了点力,一转身进了报社大门。回身一看,三个小伙子就站在不远的路灯下,声音更加响亮,很高兴的样子,风吹起了他们的衣角。我心里感激着他们,后来这种情绪慢慢地变成了羞愧。我真是羞愧极了。
根据语境,解释文中加点的词。
(1)怏怏: (2)味道:
文章开头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下面三句话分别表现了人们怎样的心理?
(1)你们唱也是白唱,我们没有钱给你们。
(2)你做了好人,他们明天就还会再来。
(3)天下饿肚子的人多了,给一碗排骨面就能做慈善家了?
联系具体语句,概括“唱歌的人”的性格特点。
文章结尾作者两次提到“羞愧”,“我”为什么“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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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让你与众不同
吴晓波
1902年,27岁的诗人里尔克应聘去给62岁的画家、雕塑大师罗丹当助理,在初出茅庐的诗人的猜想中,名满天下的罗丹一定过着十分浪漫、疯狂、与众不同的生活。
然而,他看到的真实景象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罗丹竟是一个整天孤独地埋头于画室的老人。
里尔克问他:“如何能够寻找到一个要素,足以表达自己的一切?”罗丹沉默片刻,然后及其严肃地说:“应当工作,只要工作。还要有耐心。”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想一夜成名,张爱玲说过的,“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这句话真的耽误了很多少年人。其实,你如果把人生当成一次马拉松长跑的话,在前一千米是否跑在第一名真是一件那么重要的事情吗?
我身边有着很多与众不同的杰出人物——至少在世俗的意义上是这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中。
在我熟悉的中国经济学家中,张五常大概是天赋最高的一位,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差点儿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他又是一个十分勤勉的人,早年为了写《佃农理论》,他把十几箱原始档案一一分拣完,这份工作大概是很多博士所不屑于去做的。到今天,他已经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了,可是每周还要写两篇1500字以上的专栏文章。
在我了解的当代西方学者中,英国的尼尔·弗格森是公认的“神童”,他的研究领域横跨历史学、经济学与政治学三界之间,不到30岁就被牛津大学聘为研究员,40岁时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一百人”。
可是他的勤奋又是非常人能比的,为了写作《罗斯柴尔德家族》一书,他和助理们翻阅了罗氏家族百年以来的上万封加薪及成吨的原始资料。
在与众不同的背后,往往是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辛苦。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一件事情。他们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与众不同的东西,往往在制造的过程中是枯燥的、重复的和需要耐心的。
在流传至今的明清瓷器中,有犀皮斑纹的是最昂贵的,几乎一器难求。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甚至不知道它是由哪些天才制作出来的。后来,王世襄终于在他的书中把秘密泄露了出来,它的制作过程是这样的——工匠制作犀皮,先用调色漆灰堆出一颗颗或者一条条高起的地子,那是“底”;在底上再刷不同颜色的漆,刷到一定的厚度,那是“中”和“面”了;干透了再磨平抛光,光滑的表面于是浮现细密和多层次的色漆斑纹。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突然莞尔一笑
每一件与众不同的绝世好东西,其实都是以无比寂寞的勤奋为前提的,要么是血,要么是汗,要么是大把大把的曼妙青春好时光。
为什么说张爱玲的话“耽误了很多少年人”?
“当我读到这个秘密的时候”,为什么“突然莞尔一笑”?
谈谈你对标题的理解。
说说下面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
他们简单地长跑,简单地做—件事情。题目做事,只为意义本身。所谓的成功,只是一个结果,它也许水到渠成,也许永无来日
下列各句对原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罗丹认为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是必须勤勉地工作,其次还要有耐心。
B.作者举尼尔·弗格森的事例,主要是强调他在许多领域都有建树。
C.成功者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只在乎意义,并不在乎结果。
D.任何传世之作,都是以全身心的投入和无比寂寞的勤奋为代价的。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一)
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对调子的来自四方,各自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彼此相去虽不多远,却互不见面。唱的多是情歌酬和,却有种种不同方式。或见景生情,即物起兴,用各种丰富譬喻,比赛机智才能。或用提问题方法,等待对方答解。或互嘲互赞,随事押韵,循环无端。也唱其他故事,贯穿古今,引经据典,当事人照例一本册,滚瓜熟,随口而出。在场的既多内行,开口即见高低,含糊不得,所以不是高手,也不敢轻易搭腔。那次听到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了三个对手,逼得对方哑口无言,于是轻轻地打了个吆喝,表示胜利结束,从荆条丛中站起身子,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意思像是说,“你们看,我唱赢了”,显得轻松快乐,拉着同行女伴,走过江米酒担子边解口渴去了。
这种年轻女人在昆明附近村子中多的是。性情开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枣子脸,满口白白的糯米牙,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乡下特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不仅唱歌十分在行,而且大年初一和同伴各个村子里去打秋千(用马皮做成三丈来长的秋千条,悬挂在高树上),蹬个十来下就可平梁,还悠游自在,若无其事
(二)
在昆明乡下,一年四季,本来早晚都可以听到各种美妙有情的歌声。由呈贡赶火车进城,向例得骑一匹老马,慢吞吞地走十里路。有时赶车不及,还得原路退回。这条路得通过些果树林、柞木林、竹子林和几个大半年开满杂花的小山坡。马上一面欣赏土坎边的粉蓝色报春花,在轻和微风里不住点头,总令人疑心那个蓝色竟像是有意模仿天空而成的;一面就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子唱着各种本地悦耳好听的山歌。有时面前三五步路旁边,忽然出现个花茸茸的戴胜鸟,矗起头顶花冠,瞪着个油亮亮的眼睛,好像对于歌唱也发生了兴趣,经赶马女孩子一喝,才扑着翅膀掠地飞去。这种鸟大白天照例十分沉默,可是每在晨光熹微中,却欢喜坐在人家屋脊上,“郭公郭公”反复叫个不停。最有意思的是云雀,时常从面前不远草丛中起飞,一面扶摇盘旋而上,一面不住唱歌,向碧蓝天空中钻去,仿佛是一直钻透蓝空。伏在草丛中的云雀群,却带点鼓励的意思相互应和。直到穷目力看不见后,突然又像个小流星一样,用极快速度下坠到草丛中,和其他同伴会合,于是另外几只云雀又接着起飞。赶马女孩子年纪多不过十四五岁,嗓子通常并没经过训练,有的还发哑带沙,可是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出口自然,不论唱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
概括这两部分的内容。

在第一部分中.“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中的“这”指什么?选文两个部分的侧重点分别是什么?



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起到什么作用?


第二部分写赶马女孩唱歌仅三句,却用了许多优美的语句来描写一路进城的环境,其目的是什么?


作者对两个场面的描写分别用了哪些艺术手法?


生活中需要思索
① 记得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的座右铭是“思考一切”。这句话告诉我们,生活中需要思索。
② 翻开中外五千年的历史画卷,不难发现,大凡有过卓越成就的人,都与“思索”结有不解之缘。科学巨匠爱因斯坦,在牛顿提出了天体运动方面的定律之后,经过自己反复思索和实验,终于发现了震惊世界科坛的“狭义相对论”。爱迪生在试制电灯的过程中,经受了几万次试验的失败,终于,他成功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成功是不断思索的成果。不能想像,他在每次失败之后,停止了思索,而最终能够制成电灯来造福人类。《论语》中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可见,思索是何等的重要。凡事思索了再做,做起来就会比较得心应手。这种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③ 那么,青年面对生活是否也要注重于思索呢?答案也应当是肯定的。青春,是短暂的,但它却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青年时期,一定要勇敢地探索人生的意义。就这一点来说,青年更需要思索。
④如今,我们生活在强手如林的新世纪,面对现代产业和高新技术,将会遇到许多不甚了解,甚至是全新的问题,时代在向我们挑战,青年人任重而道远,不思索行吗?
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失去思索的生活是平庸、僵化的生活。一生中只知道吃饭、睡觉,而不会思索的人,无异于一具行尸走肉。思索,不是胜利的附庸,而是成功的前奏。它能驱散意识中的迷雾,融化灵魂中的冰霜,把人引向无比幸福的明天。
⑥生活中需要思索!
上文的论点是:( )

A.生活中需要思索。 B.思索,不是胜利的附庸,而是成功的前奏。
C.青年更需要思索。 D.思索是何等的重要。

对文章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作者借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提炼出文章的观点。
B.第②段中作者举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例子并引用《论语》来证明观点。
C.第④段联系现实,摆事实,讲道理,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D.最后一段重申观点,既强调了思索的重要性,又照应前文,使文章结构更加严谨。

上文段落正确的划分是:( )

A.①/ ②③④/ ⑤⑥ B.①/ ②③④⑤/ ⑥ C.①②③/ ④⑤⑥ D.①②/ ③④/ ⑤⑥

下列各项,如选作本文补充论据,最恰当的是:( )

A.居里夫人经过长期的实验,发现了“镭”。
B.司马迁忍受酷刑,是为完成《史记》写作。
C.刘翔刻苦训练,终于获得成功。
D.“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小题
角色有大小 责任无轻重
①刚刚去世的我国著名泌尿外科专家吴阶平,他对泌尿外科作出的杰出贡献是载入世界医学史册的,可更让人敬仰的永远是他作为一名医生的责任。吴阶平常说:“那身洁白衣服唤起的责任感是我人生的座右铭。”当年在协和医院读书时的吴阶平贪玩,对学业不太上心,在一次救助一个临危患者时,那个人对死的恐惧及对生命渴望的眼神一下子激活了吴阶平作为医生的责任。
②人的责任都是多重的,因为每个人的社会角色是多元的。面对上司我们是部下,面对属下你又变成了领导;在对外关系中,一会是别人的客户,一会又成了别人的雇主,一会儿是供应商,一会儿又成了消费者,这不断变化的角色并没有让我们感到不适,因为我们的情商就是在这不断变化的角色中得以施展。无论我们角色怎样变换,才能如何施展,我们都要坚守自己的责任。
③一个人只要能恪守自己角色的责任,他就不会差到哪里。比如保安,不让任何一个没有出入证的人进小区,就是尽到了岗位责任;比如校对,对自己没有完全把握的字,坚决查字典,他就尽到一丝不苟的责任;比如领导,对于该坚持原则就是“一刀切”,他就尽到了铁面无私的责任。
④人的社会角色不同,责任大小有别,但承担责任的道义无轻重。造飞机的与做风筝的人,拉一个客人与拉一百个客人的司机其责任是没有等级之分的。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对自身该承担的责任就不能分轻重。
⑤1920年的一天,美国一位12岁的小男孩与伙伴们玩足球,一不小心,踢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伙伴们纷纷逃跑了,小男孩却走到邻居家门口等待宽恕,然而,邻居家的老人却十分固执要求索赔。小男孩只得回家拿钱。可父亲也不开恩。父亲说:“家里虽然有钱,但是你闯的祸,过失得你负责。”父亲最后掏出钱,但严肃地对小男孩说:“这15美元是借你赔人家的,以后你要想办法还给我。”小男孩赔了老人的钱。从此,他边读书边到餐馆刷碗。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他挣到了15美元,自豪地交给了父亲。父亲拍着他的肩膀说:“一个能为自己过失负责的人,将来一定能有出息。”许多年后,这个男孩成为美国总统,他就是里根。后来,里根在回忆往事时,深有感触地说:“那一次闯祸,使我懂得了做人的责任。”
⑥几天前我也听一个朋友讲过一位五十多岁客车司机的事,他为了能尽职尽责,保证良好的出车状态,每次出车前他永远只吃半分饱,以免长途驾驶时犯困,并且坚持了四十年。他曾说一生最怕就是因为自己的失职,给他人造成终身的伤害。平凡岗位上的一个平凡的人,他对待自己该承担的职业责任,就像一个国家总理对待国家大业一样鞠躬尽瘁,没有丝毫的怠慢。当他有一天交出方向盘,他就可以自豪地说:我尽到了一个客车司机的责任,我没有因为我的遗憾给别人留下灾难或悲痛。
⑦我们每个人其实只要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这个社会就会运转得和谐一些。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3分)
文章第①段有什么作用?(3分)
本文采用的主要论证方法是什么?请举一例并说明其作用。(3分)
下面四个选项中,最适合作本文道理论据的一项是( )(3分)

A.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B.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C.人生须知未尽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梁启超)
D.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结合选文内容及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责任的理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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