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小题
唐诗四季(节选)
吴经熊
唐朝最伟大的自然诗人当推王维。在他的笔下唐诗的春达到了中边皆甜的境界。他的自然主义是最纯粹的,不像孟浩然的自然主义还受生活失意的沾染,更不同白居易的自然主义掺了多量理知主义的淡水。他是处于蠢蠢欲动的初春和飞扬跋扈的晚春中间,他的声音是像春天最快乐的日子那么的温柔抚慰,真有所谓“猗猗季月,穆穆和春”的气象。清明的幻想和纯洁的灵魂使他轻易地吸收大自然的美。
王维的人格是难于描摹的。他既不怪僻,又不狂热;既不是一个浸淫在烦忧悲痛中的灵魂,也不是麻木不仁的道学先生;既非放荡不羁,又非墨守成规;既非野马,又非驯骡,更非无声无臭模棱两可的黯淡灵魂。
王维的灵魂是天蓝色的,他好像同一切自然之美,结不解之缘。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素有宗教涵养的人物,他的上帝不是严父而是慈母。
他的生平没有多大风波,虽然身居要职,却没有官僚习气。他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但是在诗里他绝少宣传佛教,他很自然地实行他的宗教,他食甘蔬菲,时常静坐思禅。他的精神专一,能将苦热化作甘露,真得了宗教三昧。在一首诗里他说:
薄暮空潭曲,安禅制毒龙。
他三十岁的时候,便丧了偶,可是他养了两个极堪眷恋的情人。她们非但不彼此嫉妒,并且互相辅助,使他完成他的工作——这两位情人就是“诗”和“画”!他不但是位大诗人,还是古今驰名的山水画师。苏东坡曾说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你看这幅画是多么的爽目(《渭川田家》):
斜光照墟落,穷巷牛羊归。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
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
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他并不想脱逃这世界,他的希望是寄托在“大自然母亲”的怀抱中。他的《竹里馆》显出同大自然孤独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多么舒适自在: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明月能窥见他,他已是心满意足了。他较孟浩然更依恋大自然,单独的时候他就弹琴自娱,像一个婴孩在母亲的膝上嬉戏那般自得。这母亲说:“看,看,我的孩子,明月在觑着你!”这孩子也就欢喜。他不像孟浩然般的感觉: “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
诚然,只有优越性灵的人才能真正的欣赏自然。《终南别业》是王维五十多岁时写的:
中说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可见王维不但相信佛教,并且还深受道家思想的熏陶的。我想真正的中国人的心境是近于道家的,不论他皈依什么宗教。倘若他信仰宗教,他也是一个道家化的佛教徒;倘若他信仰基督教,他是个道家化的基督徒。道家思想不是宗教,乃是接受宗教的态度。我在别处说过,中国历史上的大政治家的行动是儒家化的,而感情是道家化的。
再回到王维。他说的“中岁颇好道”,到底是什么道呢?他的道就是大自然。爱大自然是人类的天性,《杂诗》:
君自故乡来, 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 寒梅著花未?
未离王维前,还引他的《山居秋瞑》。看上来它像一幅图画的几段景色,其实结尾的二行包含着无限的意义: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可自留。
在一个春季诗人看来,四时都是春天。
作者为什么说王维的灵魂是天蓝色的?
答:                                                                              
                                                                                      
苏东坡曾评论王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请你结合《渭川田家》一诗,赏析其“诗中有画”的艺术特点。
答:                                                                              
                                                                                      
在吴经熊先生的《唐诗四季》里,春季包括诗人王维和李白,夏季包括杜甫和战时诗人,秋季有白居易和韩愈等辈,冬季有李商隐、杜牧、温庭筠等,他把王维归类为春季诗人,你赞成这个观点吗?若赞成,请你结合选文谈谈对“在一个春季诗人看来,四时都是春天”这句话的理解;若不赞成,请你适当引用王维的诗歌,以佐证你的观点。
答: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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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完成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
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
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开篇通过阅读老书与新书的不同的感受,重点在于交代作者喜读老书的原因是:老书是经岁月淘洗后的思想结晶。
B.在哈尔滨的夏天,作者想读《聊斋志异》是由于读了“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引起的,同时也是怀念“亡夫”使然。
C.在以《丽达与天鹅》为题材的绘画中,作者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是因为达利表现出了宙斯的激情与力量,刚健和柔美,以及见到心上人的狂喜之情。
D.作者着力描写《莎乐美》的目的就是通过她无所顾忌地追求情爱的疯狂行为,以超乎常理的情节冲突表现主人公的性格,爱恨交织的蛇蝎美人的心狠手辣。

E.《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是美的载体,所以在最后一段,作者写了爱人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本“美”书归去,实在是幸运的。这也和上文构成照应关系。
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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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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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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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信息、影像和精致印刷等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字符出版不可撼动的神话,图小说、绘本、图文书等成为较容易赢得读者和利润的图书类别。有人称这一时代为“阅时代”。
“阅”通过视觉器官接受和处理光信号;“读”是将文字符号解码为语音符号,进而理解其意义。人类原本想借助直接图像来交流,因为技术条件不支持,才发明了符号间接交流法。现代技术解决了图像和影像的精确重现问题,进而克服了语音和影像的一闪即逝的缺陷,并通过电子书签使“阅影像”如同“读文字”一样可间断和接续,这就使“阅”的方式传播和接受信息成为普遍的可能,动摇了文字传播的唯一性。阅图较读文轻松,是因为大脑不需额外解码。文字的用量也开始浓缩了,是因为交流手段的多样性和传播的便利(如微博)。
视觉器官天生是用来感知影像的。阅图时,大脑皮层兴奋的面积要远大于读文,在更多神经元参与的情况下,接受信息更快、效率更高,所以,“阅时代”将使人更聪明而不是趋于弱智。
读是后天习得的技能,阅则是人类的天性。阅更容易被记忆,科学的记忆法就是利用图形,这已被心理学界广泛应用。正如国家有国旗国徽,企业有LOGO,商品有商标。写作要形象,说话打手势,也是让受者更易形成影像。字符的缺点是间接信息,在解码中可能添加受者的东西,这就是联想。但联想只是提取了受者脑中既有信息,并未增加新东西,而原信息则可能走形。用图表达一匹马,传递的信息具有确定性;而用“马”字来表达,无论再加多少形容词,受者的脑中都不可能再现授者想要表达的那匹马。其实,阅并非必然妨害想象力,因为读中的联想完全可以变成阅后的联想,只是思维方式变化了。从总体上说,阅时代将极大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因为许多想象是文字难以表达的,而现代数码技术几乎可以表达人的任何想象——电影《阿凡达》就是一个例证。抽象思维的基础是形象,表达抽象思维的文字也可用非文字替代。某些领域用符号和公式来表达抽象思维具有便利性,但技术的未来发展至少会使符号的重要性显著下降。
有人说,读唐诗“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每个人会怀念自己的故乡,而用图表达就没有这样的魅力。须知,唐诗的魅力在于语言,而不是字符。语言可创造文学意境,图也可以。文学上图与影像无法取代语言,但与语言结合后并非不能取代文字。
“阅时代”理念将深深刺激传统出版人的情感。但这是在预测未来,而不是对未来投票表决。未来不由我们决定,当看到青少年和儿童强烈地倾向于阅图时,未来实际上已被确定:无论出版人多么不情愿,也只能理性面对。情感无助于赢得未来,只会有害于判断未来。
下列关于“阅时代”的表述,正确的一项(  )

A.“阅时代”是相对于“读时代”而言的,“阅图”的能力随着现代信息、影像和印刷艺术的发展而出现。
B.“阅时代”借助视觉器官接受和处理光信号,只是针对“图”而言,消除了字符间接传递信息的缺陷。
C.“阅时代”借助图像传递授者想要表达的信息具有确定性,而借助文字再现授者想要表达的确定的形象有一定的难度。
D.“阅时代”能让人更加聪明的原因是,阅图与阅文相比,大脑皮层兴奋的面积更大,接受信息更快、效率更高。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与“读文”相比较,阅图时大脑不需额外解码,比较轻松;而现代社会交流手段的多样性和传播的便利性,也使得文字的用量开始浓缩。
B.阅更容易被记忆,这已被心理学界广泛应用。国旗国徽、企业LOGO、商品商标等能让人们记住就是利用图形记忆,这是一种是科学的记忆法。
C.非文字也可以表达抽象思维的内容,现代技术的发展几乎可以表达人难以用文字表达的任何内容,激发人的想象力,只是人的思维方式变化了。
D.语言、字符和图像的功能不尽相同,虽然文学上图像不能取代语言,但图像和语言结合后也可以取代文字,因为图像和语言都可以创造文学意境。

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授者通过文字字符能提供间接的信息,让受者产生联想;而图像能提供直接的、确定的信息,但并非一定会影响受者的想象力。
B.现代技术使“阅影像”可间断和接续,克服了音像传播中的缺陷,使“阅”的方式传播和接收信息成为可能,从而使文字符号改变它原有的功能。
C.受者在通过文字符号理解其意义的过程中,可能添加了自己脑中既有的东西,因此其文字意义可能不是授者的意思了,这是“读”的缺陷。
D.青少年非常喜欢阅图是人类的天性使然,因此,出版人应理性面对“阅时代”的到来这一现象,这或许有助于出版业未来的发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中国的爱因斯坦——束星北
张再生
上世纪80年代的一个春天,海滨某军港,一派严肃、紧张的气氛。原来这里正在进行航天事业的一项重要试验:卫星回收工程。按照测算,卫星将于2分钟后落入眼前的水域。人们一个个屏住呼吸,两眼直瞪着蔚蓝的天空。2分钟后,“飞物”突然从天而降,落入大海,水柱冲天。快艇迅速劈波斩浪,去迎接这“天外来客”。顿时,岸上、船上的官兵和群众情不自禁地又跳又叫,欢声雷动。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人们不会忘记为了测算卫星落点而熬过许多不眠之夜的首功之臣束星北教授。
束星北出生于江苏邗江。其父束曰璐曾是南通张謇实业集团的知名人士。束星北自幼聪明好学,才智过人,童年入私塾,深得秀才老夫子魏楚翘钟爱。1924年束星北以优良成绩考取三江大学。两年后又远渡重洋,入美国拜克大学读书。身在异邦,束星北克勤克俭,矢志苦读。当时,他父亲是实业巨子,生母家是江都望族,可他却谢绝长辈们的经济资助,搬住在美国三藩市同乡会馆内,与工人们一道参加体力劳动,挣得收入以支付学费。
束星北畅游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1929年,他对爱因斯坦相对论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几近一年,他屏绝人事,埋首书斋。智慧之树骤然开放出奇葩——研究“相对论”的两篇论文脱稿了。探索神秘未知世界的热望,化开了层层坚冰,“四维时空”的科学课题又如一盏神灯在远方闪烁,导引他走向新的境界,去寻找当代物理大师爱因斯坦。
此时的爱因斯坦已是如日中天,蜚声全球。他身材矮小,仪容和蔼。对于这个来自东亚的门徒,他一见如故。他们通宵达旦畅谈,大师赞誉了束星北的两篇论文。不久,大师从柏林大学替束星北争得经费,物理界的巨星和新星合作了。作为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助手,束星北工作一年,进步更快,造诣更深,硕果累累,从多方面发展了“相对论”。更大收益是,束星北继承了大师“自由平等讨论的波尔学风”。由于希特勒排犹之风日盛,爱因斯坦被迫离德,束星北经大师安排,于1929年10月转到剑桥大学、爱丁堡大学继续研究,在天体物理方面颇有创见,获博士学位。1930年登上美国著名的麻省理工大学的讲台,开始了他漫长的物理学教学生涯。
身为海外学人的束星北,一直萦怀祖国。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他毅然辞聘而归,准备投笔从戎,抗日救国。回国后,束星北被浙江大学慕名求聘,请他与王淦昌教授共同研究“ 衰变”这一尖端课题。
在浙大,束星北誉满校园。他开的课,学生爱听,教师也争相入座,他不照课本宣讲,而是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乍听似乎无章,细加揣摩却句句有着。他认为,物理学是一门很美的科学,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都是研究的对象,寻求其中规律,这是十分有趣的。天性率真的束星北有时跳上讲台,有时坐在椅背上,大发宏论,侃侃而谈,一条腿还下意识地晃动着。课堂上,一旦哪位学生指出他的疏漏之处,他便肃然静坐,恭听学生发言。每当学生讲出新的见解,束星北就会情不自禁地捶他一拳,连呼:“妙!”就是这种“波尔”学风,造就了一批物理人才。其中最负盛誉的便是后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教授。当年,束星北特别器重这位学生。李政道一度想辍学参军,是柬星北切意挽留;李政道因车祸伤腿,束星北又特意把他接到重庆,精心安排治疗调养。难怪,数十年后,李政道仍念念不忘乃师之恩,曾致书问候:“我物理的基础……成就归源,都是受先生之益。”
当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升起的时候,束星北教授心潮澎湃。他夜以继日,勤奋科研。1952年到山东大学任物理系教授,除了正常教学研究外,还兼研气象学,曾在《中国气象学报》上发表多篇具有灼见的文章,成了竺可桢、赵如章的好朋友,被聘到中国气象学会青岛研究所负责科研。1980年,他又为航天工业的卫星回收试验立下了赫赫功劳。直到他生命最后一息,还在指导他的学生做“海洋内波研究”。
一代大物理学家束星北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英名却永戴史册。诚如其学生李政道的唁函所说:束老师是中国物理学界的老前辈,国际闻名,桃李天下……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束星北家境优越,自幼才智过人,凭着自身的聪明好学、父母的严格要求及耳濡目染,他以优异成绩考取了三江大学,后来又进入了美国拜克大学读书。
B.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束星北怀抱一腔热情,毅然回归祖国,准备投笔从戎,回国后被浙江大学慕名聘请,从此开始了自己的物理教学与研究生涯。
C.束星北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除了物理教学与研究之外,他还兼研气象学,并参与了航天工业的卫星回收试验,准确测算出了卫星的落点,立下赫赫功劳。
D.束星北器重、爱惜人才,他曾鼓励学生李政道走求学之路,并在其车祸后给予帮助;李政道对这份恩情念念不忘,并将自己的卓越成就归功于束星北。

E.本文详细记述了中国物理大师束星北热情求学、享誉校园、成就非凡等几方面的事迹及其科学研究中的真知灼见,展示了一位德才兼备的科学家的感人形象。
作者为什么将束星北比作“中国的爱因斯坦”?请简要分析。
在浙大讲学期间,束星北深受师生欢迎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这篇传记中,束北星先后以学生和老师的角色,与爱因斯坦和李政道有过深厚的师生情谊。你认为师生之间应建立怎样的关系?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麻雀
钱老是全国的知名作家。钱老应邀到我们这座小城来讲课。
几个文学圈的朋友一合计,要单独请钱老吃顿饭,而且让钱老吃舒服些。
到哪里去吃呢?大家犯了难。像钱老这样国内国外到处去的,啥东西没吃过呀?最后,我建议:“要不上山吧,吃点儿野味。”
于是,我们便上山。
看得出来,钱老非常高兴。山上空气新鲜,景色也不错。
开始上菜了,先上的是清一色的野菜:苦菜、薄荷、花椒芽、山楂芽等。每上一道菜,钱老都说:“好,都是真正的绿色食品。”
大家也高兴了。
我说:“钱老,还有一道菜,你吃了肯定说好。”
“是吗?”钱老的胃口被吊起来。
一会儿工夫,那道菜上来了,是这个山村小店最有特色的菜——炸麻雀。那麻雀炸得颜色焦黄,上面略撒胡椒、孜然等调料,隔老远就能闻到那种喷喷的香味。嚼起来酥软香脆,让人回味无穷。
“钱老,您尝尝。”我拿起筷子。夹一只给钱老。
“这是什么?”
“麻雀,真正的山里麻雀。”
没想到钱老的脸色倏然大变!
钱老果断地说:“把它撤掉!”
大伙儿都愣了!
一位朋友笑笑说:“钱老,您是不是觉得咱们吃这个破坏了生态平衡?其实,山里的农民都在谷子地里竖起草人吓唬麻雀,这东西太多,太能糟踏庄稼了。”
钱老没说话,却把袖子挽起来。我们清晰地看到他的胳膊上起了红红的好几片。
钱老竟然一见麻雀就浑身过敏!
我有个朋友一看到蚂蚱、蝎子,就浑身过敏。但我还没听说过一见麻雀也那样的。我赶紧把那盘炸麻雀端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钱老缓过劲儿来了。他为刚才的失态表示了歉意,并给我们讲了个故事。
——那是个你们这种年龄都了解的年代。那时候,我还是一所中学的校长,因为发表过一些论文,很快就被“掀翻在地”了。我和几个老同志被关在一间黑屋子里。那些曾经听过我的课的学生,想起来便把我们轮流提出去,做专场批斗或陪斗。那滋味儿不好受啊!但比关在屋子里还是强多了,自由多了。我们几个人在那间屋子里,不敢说话,不敢交流,就那么闷闷地坐着,默默地背“语录”。
对于我们来说,这种日子真是枯燥啊!
有一天,枯燥无味的气氛突然被一个小动物打破了,从窗子上飞进来一只小麻雀!那小东西兴许一飞进来就感觉到了屋里空气的沉闷,它拼命地想飞出去,可进来容易飞出去就难了。有好几次它都撞到窗棂子上,差点儿掉到地面上。
我们几个不敢动,但眼睛却随着那只麻雀的飞动来回移动。
这种状况很快被守在外头的人瞧见了。
有个胳膊上戴箍的学生走进来。
他皱着眉头瞧了瞧那只小麻雀,然后又瞧瞧我们。我在他的眼睛里面捕捉到了一丝闪亮。
他下了命令:“逮住它!”
我们几个得了这命令,开始动手。想想看,几个学者、专家开始在一间屋子里逮麻雀,这本身就富有戏剧性。但那时候,我们觉得高兴,干这个总比闷在那里强多了。
麻雀最后落在了对物理学颇有研究的高老手里。
高老捏着那只麻雀,几乎是小跑来到那个下命令的学生面前,高兴地说:“逮住了!”
那个学生把麻雀拿在手里,端详着。那个小生命哆嗦起来。
端详它的人突然笑了。
他面向高老,轻轻地说:“你吃了它!”
钱老讲到这里,就用双手把脸捂住了。
钱老说:“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呆在那里。我们看到高老的手哆嗦起来,高老把麻雀接过来,眼睛盯着那只可怜的麻雀,突然,就向嘴里塞去……”
我们几个马上就把眼睛闭上了。我们仿佛听到了一种很残忍的叫声……
钱老把头深深地埋下去,身子剧烈地扭曲着,再抬起头来,已泪流满面。
我们好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选自宗利华小小说集《租个儿子过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情节虽然简单,但却一波三折,尤其是结尾安排得出人意料,但给人震撼之余却也让人觉得过于夸张,有违人性的基本常识,不合现实。
B.刚开始,钱教授“非常高兴”并且“胃口被吊起来”,但是一看到麻雀竟然“脸色倏然大变”,甚至过敏。这种反常的表现制造了悬念感,引起读者阅读兴趣。
C.小说以钱教授为叙述观察视角.讲述了自己“文革”时有关麻雀的悲惨经历,揭示了黑暗时代人们对生命的漠视、对人格尊严的践踏等人性的扭曲与丑恶。
D.小说结尾解释了前文钱教授反常表现的原因,高老逮到麻雀很高兴时,那个“学生”让老师把麻雀吃下去,给人强烈的震撼。这样的结局出人意料,但在那个畸形的年代是有可能的。

E.小说中曾两次提到吃麻雀,一次是人们餐桌上见到的油炸麻雀,一次是钱教授讲述的故事中的吃麻雀,前者说明人们普遍缺乏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后者突出“文革”对人的尊严的漠视。
小说题为《麻雀》,请分析小说中“麻雀”在结构和内容两方面的作用。(6分)
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胳膊上戴箍的学生”的形象特点。(6分)
小说中“我们”在听完钱教授的故事后,很显然受到极大的心灵震撼,以致“好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试分析当时“我们”的内心感受。(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捉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给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级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或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展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展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诗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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