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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大更聪明?
①大脑越大,脑细胞就越多,人不就越聪明吗?一些科学家以此解释为何人类比近亲黑猩猩要更聪明;然而持反对意见的科学家却不在少数,他们的理由——倘若大脑越大动物就越聪明,为何大象没有展现出高于人类的智慧?
②众所周知,神经细胞是实现大脑功能的主要部分,大脑尺寸影响智商这个观点的核心就在于此。当神经细胞发生病变后,人的大脑功能就会受损,甚至会引发帕金森症、阿尔兹海默症等疾病。
③然而神经细胞虽然重要,却只占大脑约10%,剩余的大多由胶质细胞组成。以往人们以为这些细胞只是起填充的作用,但最近许多研究都表明它们在传递信息的能力上虽不及神经细胞,却有自己的一份贡献。加州大学的戴蒙德教授在1985年对爱因斯坦大脑的分析指出其大脑中胶质细胞的数量就多于常人。
④来自英格兰的科学家埃姆斯与格兰特分离出小鼠突触(即不同神经细胞相连的节点)可能起传递信息作用的651条基因,并在另外18种生物中寻找这些基因。他们发现随生物的复杂程度提升,这些基因的数量也有所提高。与人相比,小鼠、猩猩等哺乳动物这些基因数量大约只减少了5%;斑马鱼、爪蟾等非哺乳类的脊椎动物其基因数量则只有人的大约90%;而果蝇、蜜蜂等非脊椎动物的这些基因更只有人的一半左右。
⑤这意味着高等生物单个突触传递信息的能力更强。如果再考虑不同大脑尺寸带来的突触绝对数量的差别,就能解释为什么有时脑袋大的生物聪明,有时脑袋大的生物并不一定聪明了。打个形象的比方,大脑中的突触就好像电脑中的处理器,尺寸决定了处理器的数量。大脑越大,处理器就越多。但这些处理器的性能却天差地别,如果说人类的处理器是当下最新产品的级别,那么那些鱼类、昆虫的处理器或许只有10年或者20年前处理器的性能了。
⑥用这个理论,我们能很好地解释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个现象——人类与黑猩猩的处理器性能差不多,但 ;大象的大脑虽然比人更大,但 ,因此总体上看仍然无法比拟人类。
(选自科学松鼠会博文,有删改)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很多科学家认为人类比黑猩猩更聪明的原因是人类的大脑比黑猩猩大,脑细胞更多。 |
B.当神经细胞发生病变后,人脑功能就会受损,就会患帕金森症、阿尔兹海默症等疾病。 |
C.人脑中胶质细胞只是起填充大脑的作用,并不能像神经细胞那样具有传递信息的能力。 |
D.随生物复杂程度提升,可能起传递信息作用的基因越多,单个突触传递信息能力越强。 [ |
下列对文段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标题“脑袋大更聪明?”起提出疑问、引发读者兴趣的作用,并非本文的结论。 |
B.用“对爱因斯坦大脑分析”的例子说明占人脑约90%的胶质细胞也有传递信息的能力。 |
C.把斑马鱼与果蝇传递信息的基因数量作比较,说明果蝇的大脑比斑马鱼的脑更聪明。 |
D.“大脑中的突触就好像是电脑中的处理器”,用打比方说明突触在大脑中的重要作用。 |
根据本文理论,请在第⑥段的横线处填入恰当的语句,完成对第①段提到的两个现象的解释。
用这个理论,我们能很好地解释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个现象——人类与黑猩猩的处理器性能差不多,但 ;大象的大脑虽然比人更大,但 ,因此总体上看仍然无法比拟人类。
什么叫成功?顺手拿过来一本《现代汉语词典》,上面写道:“成功,获得预期的结果。”言简意赅,明白之至。
但是,谈到“预期”,则错综复杂,纷纭混乱。人人每时每刻每日每月都有大小不同的预期,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总之是无法界定,也无法分类,我们不去谈它。
我在这里只谈成功,特别是成功之道。这又是一个极大的题目,我却只是小做。积七八十年之经验,我得到了下面这个公式:+
+
=成功
“天资”,我本来想用“天才”,但天才是个稀见现象,其中不少是“偏才”,所以我弃而不用,改用“天资”,大家一看就明白。这个公式实在是过分简单化了,但其中的含义是清楚的。搞得太烦琐,反而不容易说清楚。
谈到天资,首先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天资是不相同的,这是一个事实,谁也否定不掉。十年浩劫中,自命天才的人居然大肆批判天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至今不解。到了今天,学术界和文艺界自命天才的人颇不稀见,我除了羡慕这些人“自我感觉过分良好”外,不敢赞一词。对于自己的天资,我看,还是客观一点好,实事求是一点好。
至于勤奋,一向为古人所赞扬。韩愈的“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更为读书人所向往。如果不勤奋,则天资再高也毫无用处。事理至明,无待饶舌。
谈到机遇,往往为人所忽视。它其实是存在的,而且有时候影响极大。就以我自己为例,如果清华不派我到德国去留学,则我的一生完全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
把成功的三个条件拿来分析一下,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勤奋一项完全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必须在这一项上狠下功夫。在这里,古人的教导也多得很。还是先举韩愈。他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两句话是大家都熟悉的。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王国维第一境写的是预期。第二境写的是勤奋。第三境写的是成功。其中没有写天资和机遇。我不敢说这是他的疏漏,因为写的角度不同。但是,我认为,补上天资与机遇,似更为全面。我希望,大家都能拿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做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根据文章内容,把下面的公式填写完整。
+
+
=成功
作者认为成功的关键是。
本文开头通过,自然地引出论题;结尾提醒人们
,强化文章的中心。(本题用自己的语言概括)请为本文补写一个有关勤奋的名人事例。
文中说“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你同意这样的说法吗?请就“天资”或“机遇”任选一点谈谈你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拿着刚发下来的小学毕业文凭——红丝带子系着的白纸筒,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我很生气,问妹妹们:
“是谁把爸爸的石榴摘下来的?我要告诉爸爸去!”
妹妹们惊奇地睁大了眼,她们摇摇头说:“是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捡起小青石榴。缺了一根手指头的厨子老高从外面进来了,他说:
“大小姐,别说什么告诉你爸爸了,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爸已经……”
他为什么不说下去了?我忽然觉得着急起来,大声喊着说:
“你说什么?老高。”
“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小玩意儿,弟弟把沙土灌进玻璃瓶里。是的,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我对老高说:
“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我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再出来,老高已经替我雇好了到医院的车子。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爸爸的花儿落了”有什么含义?
从哪些地方看出“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这句话属于什么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变成大人,可是我们有时又怕长成大人。你或许有过类似的体验,请结合你的体验谈谈你的理解。
一枚大头针
汪志
⑴陈刚是一家私营脱水蔬菜厂的老板,公司80%以上的产品出口。这天,他接到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紧急电话,说有一个外商准备在全市的私营脱水蔬菜厂中选择一家重点投资,这几天就来考察。另外,会长告诉他,近期国际市场对脱水蔬菜需求量大,叫他加大生产数量。
⑵陈刚马上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这几天质量方面千万不能出纰漏,一定要争取到外商的投资合作。”可会后不到一个小时,包装车间主任就风风火火地闯进陈刚的办公室,说一个叫朱凤的女员工发现别在护袖上的一枚大头针不见了,可能掉进了半成品或成品的蔬菜中。陈刚慌了,赶紧跑到包装车间。那个叫朱凤的女员工刚才被车间主任训斥后正在不停地哭泣,见陈刚来了忙赔不是:“老板,这完全是我的错,可以扣我的工资,但千万不要开除我。我一家老小还等着我的工资呢!”
⑶陈刚问:“你确定那枚大头针掉进了半成品或成品中而不是别处?”朱凤点点头。
⑷“不开除你?想得倒美,赶快收拾东西,准备走人!”一旁的车间主任嚷起来。陈刚望了一下朱凤:“那枚大头针掉进去的事别人知道吗?”朱凤摇摇头。陈刚又问:“那你为什么不隐瞒而立即报告了呢?”朱凤哭哭啼啼地说:“我想,不能误了外商投资的大事啊!”
⑸陈刚一挥手,立即通知全线停机,从正在包装的半成品和上千件成品脱水蔬菜中寻找那枚大头针。车间主任连忙摆手:“老板,这至少要一天时间啊。我们的损失得多大啊——不就是一枚大头针吗?
⑹谁知陈刚大吼一声,指着车间主任骂道:“你胡说!我宣布,从现在开始你被解聘了,赶快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退工手续。”他对着哭泣的朱凤说:“从现在起,你行使车间主任一职,另外奖你5000元。”
⑺什么?朱凤将大头针掉进脱水蔬菜中不仅没受到任何处罚,还升官得奖金?一时全厂议论纷纷,但绝大多数员工站在陈刚的一边。
⑻可经过一天的寻找,哪有那枚大头针的影子。尽管如此,陈刚还是封存了那些半成品和成品,组织人员继续寻找。
⑼第二天,会长领着一个老太太来到陈刚的办公室,一进门,会长就笑眯眯地告诉陈刚,外商已经选择了你们作为合作伙伴。陈刚一愣——人家外商还没来考察呢。会长哈哈大笑起来:“已经考察过了,就是昨天发生的那起大头针事件。”他一指那个老太太:“这就是外商萨莎女士。”
⑽萨莎女士从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到陈刚的手里,竖起大拇指用熟练的汉语说道:“你是我们最信任的合作伙伴。”陈刚接过那张纸一看,原来是昨天解聘那个车间主任、提拔和奖励朱凤后张贴在公告栏上的那张公告。
⑾原来,萨莎女士一到陈刚的脱水蔬菜厂,就听到员工们议论纷纷,继而看到那张公告,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最终,选择陈刚作为她投资合作的重要伙伴。至于那枚大头针,两天后最终在一件成品中被找到,被封存的所有半成品和成品也顺利“解冻”。这篇小说主要写了哪几件事?
当听说大头针可能掉进半成品或成品脱水蔬菜中后,车间主任是“风风火火地闯进陈刚的办公室”,陈刚是“赶紧跑到包装车间”,请分析“闯”、“跑”的表达效果。
朱凤冒着被扣工资甚至被解聘的风险,报告自己不慎将大头针掉进脱水蔬菜中的事情,从中可以看出她具有什么样的品质?
车间主任担心停机寻找丢失的大头针损失太大,这种做法是为企业利益着想,陈刚为什么还要解聘他?
萨莎女士为什么会选定陈刚作为“最信任的合作伙伴”?
自 尊
①说到自尊,人们往往想到的是人的自我尊重,这自然是不错的。但是,最近看到几位大师逸闻,方知道,自尊是在尊重别人中实现的。
②钱学森家里的炊事员曾经说,钱老每次下楼吃饭,都穿得整整齐齐,从来不穿拖鞋、背心。这是看得起咱、尊重咱。钱老儿子钱永刚听了炊事员的话后,也学了父亲的样子,每逢去餐厅吃饭,都穿戴整齐,他也要做尊重他人的人。
③国学大师陈寅恪晚年已有眼疾,在岭南大学居住的两层楼房的一楼给学生上课。当时选修他课程的不过五六人,陈先生绝不因选课学生多少影响他的讲课。夏天,他身着便装与助手一起在楼下工作,每当学生到家里听课,他都要自己拄杖扶梯缓步上楼改换夏布长衫,然后才下来上课。看着老师摸索着下楼的身姿,学生们感动不已,为师的高大,在他们心中已然耸立。
④当前,在社会中,一些人关注更多的是自我尊重。他们目中无人,装模作样,虚伪失真,故作姿态,这种看似自我尊重的过分表达,表现出的却正是不尊重别人的自我膨胀,是没有自信的无意识流露。
⑤与这些人相反,有些大师甚至在遭受欺凌和侮辱,人格遭到践踏的时候,还仍然具有表达尊重别人的强烈愿望。他们被剥夺了所有表达自尊的手段后,唯一可以表现的,就是穿戴整齐地向这个世界告别。傅雷先生在“文革”时被抄家后,所有家具贴上封条,他太太到朋友家借了干净衣服,夫妇两人穿了整洁的衣服上吊自尽了。整洁的衣着成了他们表达对这个世界和对周围人尊重的最后方式。
⑥由此可见,在生活中,你保持着对人的谦恭,人们便在你的谦恭中读出涵养和文明,心中会由衷地尊敬着你。写出本文的中心论点。
本文运用了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
归纳第⑤段中事例,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读完本文,请结合自己的一次经历,谈谈你对“自尊”的理解。
现代文阅读(14分)
例外的惭愧
-------------张晓风
①有一件事,我十分惭愧,那就是:我经常都不惭愧。
②唉,这句话说得那么吊诡,简直就像政客。听来我好像“惭愧于我的不惭愧”,却更像“并不惭愧于我的不惭愧”。
③譬如说,我去人家家里吃饭,女主人烧得一手好菜,我一边吃得逸兴遄飞,一边诚心诚意的赞道:“真惭愧呀,这么好吃的东西,我怎么就烧不出来呀!”
④可是,等晚上回到家里,夜深人静之际,我仿佛听见极幽微的声音在提醒我:“哎,我说,你这家伙,你说的话好像不太诚实哦!你想想,你真的惭愧吗?你说说罢了,你干吗说这种话?这世上说话不实在的人太多了,你还要再增加一个吗?”
⑤我当下嗫嗫嚅嚅:“哎呀,我并不是撒谎,我当时大概一时冲动吧?我其实并不打算来惭愧的,更不打算来改过,我下回小心不乱说不实之话就是了。”
⑥其他的事依此类推,例如人家的屋子布置得如何雅洁清幽,人家的研究做得如何深沉扎实,人家的菜园整理得如何鲜翠欲滴,我其实都厚着脸皮轻易放过自己—— 动不动就惭愧,那日子可要怎么过啊?
⑦不过,倒有一桩“外套事件”例外:
⑧大约十年前,我在暑假去纽西兰旅游,住在朋友家里。台湾的暑假其实正逢纽西兰的冬天,这一点,我虽然也知道,却仍然心存侥幸,不肯多带厚重的衣服。心里想,如此挥汗的溽暑,带着冬衣出门实在太奇怪了,管他的,等到了纽西兰冷得受不了,再去借朋友的衣服来穿吧!
⑨及至到了纽西兰,我那几件毛衣实在挡不了事,心里立刻想去买衣服。刚好那天朋友开车带我出游,车子高速开过公路(纽西兰人少车少,路又宽平,几乎每条路都可当高速公路来开),我忽然大叫:
“停车,停车,退回去,我看到一所教堂!”
“教堂怎么了?”
“教堂门口有草坪,草坪上有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大义卖 ”
“奇怪,”朋友半信半疑,“车子开那么快,你也看得到!”
但她还是把车退了回去,果真教堂在举行义卖。
义卖多半不卖什么好东西,都是些人家家里用不着的旧物品,倒是巧克力奶和饼干做得非常好,我们各点了一份。忽然,我看到了一件仿羽绒的美丽外套。哎呀,那刚好是我想要的,跑去一试,尺码正合,再看价钱,天哪,差不多合台币二千元,当天的大堂里,每件东西都贱价,就只这件外套死贵,怎么回事,我竟看上唯一一件贵货,便忍不住想还价。
“对,我知道。”摊位的主人说,“这是场子里最贵的东西,可是这是我朋友刚从美国寄来送我的,全新呢!”
天气实在冷,我立刻付了钱,并且舍不得脱下。
“这件衣服穿来不错,你,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
“我不想穿得那么奢华,我穿普通的衣服就好。而且,教堂需要钱!”
我这才仔细看她,她穿一件非常黯败的土色毛衣,她的人也带几分土色。我忽然惭愧起来,我这样随手就买了东西,而这东西却是原主人口中的奢侈品。
年年冬天,我穿这件衣服的时候,内心都十分惶愧。想起那清啜瘦小的主人,我觉得自己有点越分,但我又不能拿这件衣服去还她,只好小心翼翼爱惜着穿,好来赎我的罪咎。不管我能活几岁,不管我有多重要的场合须出席,我立志再不去买第二件冬衣。
我惭愧,对那位我不知名的南半球的穿着素朴的女子。平生极少生愧,但一想起那妇人安静的眼神,约敛的身体,低抑的语调,我就惶恐惭愧。(选自《读者》)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内容。
阅读全文,说说①—⑥自然段作者为什么要用大量的笔墨来写“我经常都不惭愧”。 (3分)
分析下面句子中加线的词语的表达作用?
(1)她穿一件非常黯败的土色毛衣,她的人也带几分土色。
(2)想起那清啜瘦小的主人,我觉得自己有点越分,但我又不能拿这件衣服去还她,只好小心翼翼爱惜着穿,好来赎我的罪咎。文章题目为“例外的惭愧”,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题目的理解,以及读了本文后,你对“惭愧”有了哪些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