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部分内容:“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代表帝国……;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上述材料最能表明( )
A.德国本质上仍然是专制主义特色国家 |
B.完善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在德意志确立 |
C.帝国宪法的立法依据是普鲁士宪法 |
D.帝国宪法巩固了德意志统一的成果 |
钱穆在《国史新论》中说:“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这表明()
A.封建统治出现民主化的演变趋势 |
B.宰相位尊权重的地位进一步加强 |
C.宰相由一人到多人,权力被分割 |
D.汉代宰相掌握实权,唐代宰相形同虚设 |
黄仁宇在其著作《中国大历史》中说:“新朝代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帝国跨地过广-----于是采用一种“斑马式”的管理,就是有些地区秦朝所设置郡县原封不动地任其存在,其他地区则派遣新任命的王侯,世守为业。”。文中的“斑马式”管理应该对应的制度是()
A.分封制 | B.郡国并行制 | C.郡县制 | D.行省制 |
“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孟子·告子》)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是()
A.描述了西周分封制的情况 |
B.天子与诸侯都是宗族、姻亲关系 |
C.诸侯有保护天子的义务 |
D.当时常有诸侯“不朝”的现象 |
“每逢佳节倍思亲”,追根溯源,这种珍惜亲情、渴望相聚的情结源于宗法制。下列对宗法制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最大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
B.大、小宗的身份是一成不变的 |
C.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 |
D.等级森严,大宗对小宗有统辖权 |
《水经注》载:“秦灭楚,立长沙郡,即青阳之地也。”长沙郡下设湘、罗、益阳、阴山、零陵、衡山、宋、桂阳等9县。从此,长沙开始纳入全国统一的政治体制,并第一次明确地以一个行政区域载入史册。据此,判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郡守是长沙郡最高的行政长官 |
B.长沙郡守需要定期向皇帝汇报工作 |
C.郡守由皇帝直接任命 |
D.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