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一篇短文,回答后面的题。
忆高华年
语言学界宗师 一生钟情学问
(1)年轻有为。这四个字可以说是对高华年在20多岁时便已取得相当学术成就的最好注解,而走上语言学研究这条路,是他一辈子的选择,从未改变过。
(2)和民国时期很多学术大师一样,高华年在进入大学之前,走的也是新派小学+教会中学之路。而这种模式也决定了他在国学和英文方面,都有着相当不俗的造诣。高华年之子高植生回忆说:“我的七叔曾经告诉我,父亲在中学时就很严谨,他的笔记本,每一个本子都是很小的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是写得满满的。”
(3)现在可以确定的是,高华年年轻时并没有想过从事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最早的时候他应该是想成为一名教师。所以中学毕业后,他就去报考了国立北平师范大学。而根据高植生的说法,父亲是在北师大期间,受到黎锦熙教授的影响,才开始立志“研究学问”。虽然在这期间,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北师大被迫迁到西安,但这并没有影响到高华年的志向。毕业后,他报考了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的研究生,辗转了很久才从西安到达昆明。而在此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已经在昆明组成西南联合大学。
(4)在文科研究所里,高华年得到了罗常培、李方桂两位中国语言学界泰斗的指导。两位大师震惊于他那过人的听力,开始“因材施教”帮助他向语言学方面发展。这期间,由于昆明四周少数民族众多,高华年就开始对云南的黑彝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深入调查并写出报告。也正因为这些成就,1943年1月,罗常培写信给冯文潜教授,推荐年仅20多岁的高华年在毕业前就开始到南开大学的边疆人文研究室工作。
(5)1944年,高华年的《昆明核桃箐村土语研究》一文获当时的教育部嘉奖,同时获奖的还有闻一多、陈寅恪、冯友兰等这些当时已成名的学术大师。刚毕业的高华年能得到此奖,足可以证明他这篇文章的学术水平之高。
(6)由于“天赋异禀”,凡是人类发出的声音高华年都能听出其不同,在听音、发音、辨音方面是当代第一人,即使到了垂暮之年,功夫犹在。即将出版的《高华年文集》收集了很多他年轻时候写的文章。经历了60多年的风雨洗刷之后,有些文字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能影印出来。高华年的夫人植符兰说,很多高华年亲手写的声韵,语言研究和少数民族调查的材料,“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写不出来”。
(7)还有一个事实也能说明高先生的独一无二。他在中大中文系前后开了七门课,但因为他不在了,有些课比如《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研究》、《汉藏系语言概要》,中文系已经开不了了。并不是没人想学,而是很少人在听音、辨音等方面能有高先生这样的造诣。当然,除了这种天分之外,高华年的勤奋也令人吃惊:穷尽一生收集到的海量的调查材料,包括很多卡片、笔记本,单是收集在《高华年文集》中的数量就已经非常庞大。高华年师从罗常培和李方桂,加上西南联大所在地昆明四周的少数民族众多,为高华年成为大师创造了外在条件;而他拥有的那双无比灵敏的、能够分辨出人类最细微语音差异的耳朵,则为他成为语言学大师提供了天然的内因。
(8)从民国时期一路走来的学者大师们,大都有一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风骨。高华年作为其中之一,自也有其可敬之处。
(9)作为书生,高华年从来都不乏那倔强的嶙嶒骨。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高华年随南开大学搬回天津。途中在重庆候机北上时,他于7月17日得知闻一多教授在昆明被刺的消息,极为愤怒,并和西南联大滞留重庆的33位教授,包括金岳霖、姚从吾、马大猷等一起致电南京政府教育部部长朱家骅,要求主管当局务必缉凶归案,严究主使。“一代通才,竟遭毒手!正义何在?纪纲何存?同人等不胜悲愤惊愕!”教授们的痛斥让社会舆论更加沸腾了,也使蒋介石陷入了整日的“忧闷”,最后被迫下令让刚上任全国警察署署长的唐纵前往昆明办案,并声称该案为“政府莫大之耻辱”。
(10)作为书生,高华年同样有那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热血时刻。在联大的岁月里,高华年和所在班级的同学经常到罗常培先生家做客。虽然时已至深夜,但胸怀天下的年轻人在讨论问题时还是会遏制不住憋得火热的喉咙,争论声大作。恰好当时陈寅恪先生住在楼上,于是有时候就会听到陈先生用拐杖敲地板“笃笃笃”的声音。这时罗先生就会说,“陈先生要休息了,你们快回去吧”。众人才作罢散去。
(11)作为学者,高华年的政治判断同样准确。随着国民党在解放战争中的溃败已无法挽回,1949年天津的国民党政府决定撤离,同时准备好了飞机让大学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离开,但高华年最后选择了留下。经过几十年的风雨磨砺之后,当被问及当年为何不跟随国民党去台湾时,他也只是云淡风轻地说一句“当时就是不想去”。此后,高年华在1950年南下广州,先在岭南大学任教。在中山大学和岭南大学合并后,他就一直在中山大学语言系任教授,这也是中国的第一个语言系。在1954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大部分语言系的师生合并到了北京大学中文系。高华年本也想去北京大学,毕竟他是北大的校友,同时他的导师罗常培以及很多朋友也都在北京。但那时他正陷入热恋中,同时考虑到在广东更适合做少数民族和方言的研究,便选择留在了中大,并一直任语言学教研室主任至退休。几十年来,他为中国的语言学界培养了无数的人才,包括著名音韵学家唐作藩、著名方言学家詹伯慧等。
(12)作为学者,高华年的低调谦逊也是很著名的。弟子们总结高先生长寿的秘诀是:淡泊名利,清心寡欲。他的弟子、韩山师范学院院长林伦伦说:“先生低调内敛,除了上课做学问,几乎没有什么应酬活动。他不争名利,60岁退休年纪刚过不久就辞去广东语言学会会长等职务,让位给年轻人。”
(节选自《南方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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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高华年(1916年—2011年),福建省南平市人。高华年他曾是岭南语言学界的领军人物,也是中山大学对外汉语教学的奠基人。一生潜心研究语言学,尤其在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方面有很高的造诣。生前是我国著名语言学家、中山大学中文系最高寿的老教授,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曾长期担任广东语言学会会长。他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习他生前的著述,由他的夫人植符兰副教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把他失散于全国各单位的论文收集在一起,编成《高华年文集》,近日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来源网易新闻)
② 每天除了与报纸和书为伴之外,高华年对其他的一切无甚关心,家里的事情也从来不管,甚至连自己一个月有多少钱的工资都说不出。高华年唯一关心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文章写好、修改好,将来结集出版后留给后世的人。因为已经90多岁的他将名利看得淡如水。(来源中山大学新闻网)
③ 严谨的作风是高华年功成名就的重要原因之一。高华年坚持认为,虽然会说普通话,但如果没有经过中文系基础课的训练,便不能当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所以高华年让那些年轻老师去中文系补课,直到考试及格了才能回来进行对外汉语教学。最后,当初只有6个学生的汉语培训中心,现在已经发展成为1000多人规模的国际汉语学院。毋庸置疑,高华年是中大对外汉语教学史上的第一人。(来源南方日报)
(1)对于文章内容的分析与表述,最为恰当的两项是( )( )
A.一代宗师,才绝惊艳。高华年自小就走上了语言学研究这条路,这是他一辈子的选择。他对此坚持不懈,从未改变过。 |
B.高华年的成功离不开罗常培、李方桂两位中国语言学界泰斗对他的指导。因为两位大师震惊于他那过人的听力,所以开始“因材施教”帮助他向语言学方面发展。 |
C.他是北大的校友,同时他的导师罗常培以及很多朋友也都在北京等原因使得高华年也想去北京大学。但那时他正陷入热恋中,同时考虑到在广东更适合做少数民族和方言的研究,便选择留在了中大,并一直任语言学教研室主任至退休。 |
D.本文语言质朴平实,着重语言描写(兼有动作描写、肖像描写),攫取高华年生活的几个片段,生动形象的为我们展示了位德高望重的语言大师。 |
E.“每天除了与报纸和书为伴之外,高华年对其他的一切无甚关心,家里的事情也从来不管,甚至连自己一个月有多少钱的工资都说不出”体现了高华年对家庭的淡漠。
(2)为什么高华年被人们誉为“语言学界宗师”?结合文本内容分析。
(3)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高华年人物性格特点。
(4)通读文章后,阐述高华年功成名就的原因。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19~22题。
收藏幸福
池莉
①一个人宣称自己幸福的时候,那不一定是真的幸福。去年秋天,我在中央电视台参加一个节目的拍摄,遇上一个少女。在演播开始之前,我们都坐在演播室外面的走廊里,惟有她坐不住。她兴奋得双眼炯炯、手足无措,不断地对我们说:“我真是幸福!我太幸福了!”她为生平第一次被中央电视台邀请而感到幸福,更为即将被某部领导接见而感到幸福。
②我再次见到这个少女是前不久的事情。在北京的一个读者俱乐部里,她静静地坐着,年轻的脸上布满过分凝重的沉稳。后来,她十分沧桑地告诉我:“我是多么幼稚可笑啊!那天我简直就是小丑!当然,我再也不会那么傻了。哪里有什么幸福?狗屁!”
③大约前后也就是一年光阴吧,那少女就全盘否定了她以前那么充沛的幸福之感。我不知道在那少女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但是,在我看来,她健康地活着,她年轻漂亮,她还有阅读文学作品的热情,她身上挂着激光随身听,她喝茶的时候嘴唇有力而充满渴望,她的皮鞋光洁如新。这就够了。这就证明她完全有可能遭遇幸福。不过自古少年多激愤,常常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个样子的少女也是不奇怪的。
④幸福到底有没有?当然是有的。只是幸福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和表浅。新鲜感和兴奋感都不能当做幸福。新鲜感和兴奋感都不过是一种燃烧,注定会转瞬即逝。幸福则是另外一种东西,它直接与我们自已的心灵有关,而与世俗的一切、与物质的一切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所以,受到某个领导的接见,或某种规格的邀请,获得某种荣誉,得到某种奖赏,被某个人赏识,到达某种地位,甚至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是世界性的,它们也不一定就是幸福。要知道,所谓世界性也都是一群人在热闹而已。有太多的因素随时会击碎人为构造的热闹和光荣。这种游戏,人类已经在反复操练。
⑤关键的是自己的心灵,它是否在那一瞬间冲破肉体的层层屏障,直接接受那极度欣悦之感,并且把那欣悦之感攫取回来种植在我们的感觉之中,然后,就有一股甘泉开始在我们的血管里缓缓流淌,长久不衰地滋润着我们的生命:无论在我们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只要想起它,它就会流淌和滋润。这才是幸福。
⑥说实在的,人的短暂一生,幸福并不多见。它是需要我们精心收藏的。当你埋头工作了许多时日,终于在某一时刻圆满地完成了预想的工作,你站起身来,推开窗去,恰好这一天外面是蓝天白云,花香草也香,那么,深深地呼吸吧,放眼远望吧,微笑吧,呼喊吧,不要急于结束这一刻,不要忽略了这一刻,这就是幸福,慢慢品味它,享受它,并且收藏它吧。当你独自在机场候机,你的班机一再延误,你烦躁的眼睛在茫然的游动中突然被另一双烦躁的眼睛所理解,你们不由自主地相视一笑,都在同情和安慰对方,如果你的心情忽然就熨帖了一点点,这就是幸福!当你正在痛苦的时刻接到朋友的电话,这个朋友仅仅从你轻轻的一声“喂”中立刻就捕捉到你此刻的心态,那么,这也就是人生的一种幸福,你应该感恩并且好好收藏它。因为此时此刻与你同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大家都很忙碌,都分别在各自的磁场中,而听你一声动静就可以进入你的心情,实在是非常非常难得的。你孩子梦呓中呼唤你,这就是你的幸福;你丈夫在你突然落后他几步的时候,搜寻你的目光中闪现出一丝失落的张皇,这就是你的幸福,抓住并默默地收藏起它吧。
⑦不要以为幸福直接等于金钱,不要以为幸福直接等于情爱,不要以为幸福直接就是香车宝马、功名利禄,不要以为幸福直接就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幸福是另外的东西,是有灵性的东西,是需要有微妙对应的东西。只有懂得收藏才会懂得品味,只有懂得品味才会抓住幸福。幸福这东西,拿起来与放开去是大不一样的。就如我认识的那个少女,她一旦放弃就发现幸福全都溜走了,她只好认为幸福是狗屁。但我们谁都明白幸福不是狗屁,人生需要它,否则,我们活着为了什么?
19.文章开头写一个少女的经历有何用意?
20.阅读第⑥段,作者认为在我们生命当中应当收藏哪几个方面的幸福?请简要概括。
21.文中说“幸福这东西,拿起来与放开去是大不一样的”,其中“拿起来”与“放开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结合全文分析。
22.作者看来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为什么说要收藏幸福?请结合全文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4.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答:
15.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答:
16.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
答:
17.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秃 的 梧 桐
苏雪林
——这株梧桐,怕再也难得活了!
人们走过秃梧桐下,总这样惋惜地说。
这株梧桐,所生的地点,真有些奇怪,我们所住的屋子,本来分作两下给两家住的,这株梧桐,恰恰长在屋前的正中,不偏不倚,可以说是两家的分界碑。
屋前的石阶,虽仅有其一,由屋前到园外去的路却有两条——一家走一条,梧桐生在两路的中间,清阴分盖了两家的草场,夜里下雨,潇潇淅淅打在桐叶上的雨声,诗意也两家分享。
不幸园里蚂蚁过多,梧桐的枝干,为蚁所蚀,渐渐地不坚牢了,一夜雷雨,便将它的上半截劈折,只剩下一根两丈多高的树身,立在那里,亭亭有如青玉。
春天到来,树身上居然透出许多绿叶,团团附着树端,看去好像一棵棕榈树。
谁说这株梧桐不会再活呢?它现在长了新叶,或者更会长出新枝,不久定可以恢复从前的美阴了。
一阵风过,叶儿又被劈下来,拾起一看,叶蒂已啮断了三分之二——又是蚂蚁干的好事,哦!可恶!
但勇敢的梧桐,并不因此挫了它的志气。
蚂蚁又来了,风又起了,好容易长得掌大的叶儿又飘去了,但它不管,仍然萌新的芽,吐新的叶,整整地忙了一个春天,又整整地忙了一个夏天。
秋来,老柏和香橙还沉郁地绿着,别的树却都憔悴了。年近古稀的老榆,护定它青青的叶,似老年人想保存半生辛苦贮蓄的家私,但哪禁得西风如败子,日夕在耳畔絮聒?——现在它的叶儿已去得差不多,园中减了葱茏的绿意,却也添了蔚蓝的天光。爬在榆干上的薜荔,上面没有遮蔽,可以酣饮风霜了,它脸上醉得枫叶般红,陶然自足,不管垂老破家的榆树,在它头上瑟瑟地悲叹。
大理菊东倒西倾,还挣扎着在荒草里开出红艳的花,牵牛的蔓,早枯萎了,但还开花呢,可是比从前纤小,冷风凉露中,泛满浅紫嫩红的小花,更觉娇美可怜。还有从前种麝香连理花和凤仙花的地里,有时也见几朵残花,秋风里,时时有玉钱蝴蝶,翩翩飞来,停在花上,好半天不动,幽情凄恋,它要僵了,它愿意僵在花儿的冷香里!
这时候,园里另外一株桐树,叶儿已飞去大半,秃的梧桐,自然更是一无所有,只有亭亭如青玉的干,兀立在惨淡斜阳中。
——这株梧桐,怕再也不得活了!
人们走过秃梧桐下,总是这样惋惜似地说。
但是,我知道明年还有春天要来。
明年春天仍有蚂蚁和风呢?
但是,我知道有落在土里的桐子。
14.开头说,人们走过秃梧桐下,总惋惜地认为“这株梧桐,怕再也难得活了”,请叙述这样说的理由。
答:
15.“谁说这株梧桐不会再活呢?”和人们的认识不同,作者的依据何在?
答:
16.(1)从文题看,“梧桐是本文的主要写作对象,但作者写到秋风中的其他植物,有什么作用?(2)通观全文,作者是以什么为线索组织这些材料的?
(1)作用:
(2)线索:
17.这篇散文,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有力地表现了主题和作者的思想感情。请选取文章所具有的某一方面的特点,作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
永远的断章
沈检江
卞之琳这个名字长久地散发着沉静、睿智而潇洒的书卷气和文人气,仿佛永远年轻,永远俊逸,永远超然物外。他是为诗而塑就的,而且是为东方和西方共同塑就的,念一念他的诗,听一听那充盈、茁实而轻灵的音响,多么美妙、动听。读他的诗,读他的文章,仿佛感到是来自古代的才子,沐浴过欧洲文化之雨,又来到了现代中国,用天赋的手拨响了白话诗的语言与格律的琴弦,发出似曾相识又非同凡响的音韵。谁派遣他来接受苦难而伟大时代的考验,让他经历民族危亡的血与火的洗礼,让他来谛听民族之声和诗歌之音,要言不烦地品析现代诗歌的短长与出路?谁又赋予他西方和东方的双重古典文化涵养,像先知般清醒地审视与评判诗的当下形态?我想,有时候,天神来到人间,在天堂和人世的对撞与融合之中,会露出平凡的笑容和卓越的破绽——他是古典的现代,又是东方的西方;他窥透了古今中外诗歌的奥秘,并铸造出充分合理的诗的果实,而留给中国和世界的,难道只是那首简练而隽永的《断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多少诗评家围着这四行诗孜孜不倦地加以诠释,雄辩滔滔或者细语潺潺,都留存在中国现代诗歌研究的资料库里,至今依旧意犹未尽。我一读这四行诗,就会想起丰子恺的漫画——只有丰子恺的漫画,简洁而隽永,明白而深邃,刻画出一种心态之美——才能形象地道出《断章》的真谛。《断章》也许是卞之琳灵感瞬息迸发的印记,又是精微而冷隽的诗风的一次不经意的显现。这不是李商隐的“深情绵邈”“包蕴密致”的再现,也不是姜白石“清空高远”审美理想的重复。他在胡适、刘大白等人作诗如说话的主旨指导下,以白话演绎词曲的尝试之后,实现了现代汉语的古典内质,也实现了西方诗歌技巧的东方潜移。《断章》之所以是绝唱,正因为它最突出地体现了卞之琳诗风的特质。远看,一泓清水;近看,无底深潭,这同早期白话诗的肤浅不可同日而语了。它,像是唐宋小令的现代再现,浓郁地散发着东方的、现代的气息;又使人想起西方诗歌中是否有类似的巧思,抑或是诗人对西方诗歌的一种感悟的闪现和融入?《断章》是卞之琳诗作特质的最亮丽、最集中的体现,它本身是一种近乎唯美的情景交融的吟咏,一种纯净心境的凸现和吐露,也是卞之琳才华的象征。《尺八》《圆宝盒》《鱼化石》等名作,都是《断章》的某种推衍和演绎,但却不如《断章》这样清彻、洗炼、明净,不如《断章》这样具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魅力,不如《断章》这样显示隽永的、无止境的审美内涵,在中国现代诗歌的星空上,《断章》是娇小而灿烂的一颗星!也许一个诗的时代,只会留给诗的历史这四行不朽的诗——回瞻诗史的时候,这四行诗永远这样清新、奇丽和朴实。我甚至有这样的设想:卞之琳为新诗和中国文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鸿篇巨制,而是精致而睿智的断章。
卞之琳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诗作,是从诗的天坛来到战火和泥土中的一次严峻的考验,也许,中西方文化的对接要比纯诗和政治诗、抗战诗的结合容易一些,朴素的词语需要更加朴素,朦胧的诗境需要转化成为透明的诗境,“用字浅白明朗,虽然也有巧妙的比喻和机智的笔触,但远远不及前期那么涵义丰富幽隐”(张曼仪《卞之琳论》)。这一时期留下的是另一种风格和内涵的断章——卞之琳的纯诗还不可能那样仓促而迅速地转化成为战斗的诗,抗争的诗,民间的诗,那么多的诗的技巧与意境还不可能在民族危亡之际的苦难的大地上构建屋宇,中国,那时候还不理解,也不需要纯美的诗,卞之琳的名字无法同柯仲平、田间、臧克家、艾青并列在一起,却在“九叶”诗人中奏响独特的强音。
卞之琳译的莎士比亚剧作和研究论文,对布莱希特戏剧、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小说的研究论文,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也同样是一束断章,但是茁实、深刻、清晰,没有丝毫哗众取宠、自我标榜的喧嚣。
中国需要卞之琳这样真正学贯中西,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高层次的学者诗人,需要萌发出新时代的诗的断章而不是庸凡的体系和全集。
17.理解“他是古典的现代,又是东方的西方”这句话的含义。
18.作者为什么说“卞之琳的名字无法同柯仲平、田间、臧克家、艾青并列在一起”?
19.根据全文信息概括卞之琳《断章》的艺术特色。
20.作者认为卞之琳的最大贡献是什么?当今中国文坛的弊病是什么?
又远又近的孙中山
石 英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离开我们已经76年。他的革命生涯,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离现在已有120年之久。很远了,很远了,可是我忽然觉得,他又离我们很近;他那百折不挠,奋斗不息的精神,他的许多理论和实践的遗产,却还没有过时,而且经常引起后人深长思之。
早年他作为医生,匆匆奔走于澳门——香港——广州之间,听诊器谛听着患者心室的颤音,蹙眉间感应伶仃洋的浪涌。此时,体弱多病的中国,还能经得起几把像焚烧圆明园那样的大火?国库的余额已被颐和园的“太后号”画舫载走,任凭搜尽四万万干瘪的腰包,还能凑得起四万万五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吗?——而这,正是《辛丑和约》那耻辱的一页中的赔款数字啊。
①他最明白:一个疾入骨髓的病体,任何高明的手术刀已难疗救。此刻,他的两耳已不再只是谛听心音,而是密切注意国内外的动静,让来复枪暂且取代手术刀,让排枪的响声震撼那腐朽的殿梁。于是他与志同道合的战友相继发动了镇南关、惠州和黄花岗等处的起义。当然,“演习”肯定要付出代价,尤其是在黄花岗,志士喋血凝成殷红的席子,卷起罪恶皇朝积存的污腥。不甘远逝的英魂,期待民主共和的秋雨洗礼,在烈士洒血处看枫叶摇红。
公元1911年的夏秋,是一个空前干渴的季节,太阳也焦急得耗干了眼泪。此时,太和殿里的3岁顽童,颤抖在摄政王的膝头上,但举国的觉悟者的双眸都盯着南方,终于燃亮了武昌首义的枪声。
事情来得好像很仓促,实际上如同瓜熟蒂落般地自然,经过一番激战,历史已在楚望台上定格。这一来,就像炸弹在中间开爆,长江、黄河、珠江都随之腾起浪花。虽然在局部地方,也有反复争夺的插曲,但总的说来腐败的八旗兵已在鸦片烟枪嘴上烂醉如泥,革命军在很短的时间内抢占了时间的制高点。
中山先生火速回国,礼帽上还隐伴着五洲风尘。“神州”支离已久,急需高手连缀于高原与大海之隙;欲倾大厦太沉,更需力臂扶正于世纪的黎明。他来到南京,扬子江浪拍燕子矶崖壁,道出海内外华夏子孙的心声。就在太平天国覆灭47年后,还在这个地方,他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一缕晨曦照射在新翻的台历上,无声地宣布——从此中国不再有皇帝!
无论是早年作为医生,还是后来的民主主义的革命家,他都是一位极其真诚的扶正祛邪的良医。或许后世明公会伸出两根手指品评:作为医生是够格的;作为军事指挥家还略嫌文弱。②可在我,宁可服膺于敢于在血与火中实践的书生,也很难钦服纸上谈兵的智者。岂知万事开头难,最难得是历史的先行者,不惜数十载前赴后继,将两千年封建帝制打入坟丘,剪除积满污垢的长辫,洗雪腐弱带来的民族耻辱。我没听与他同属粤籍的康、梁的演讲录音(不知有否),纵然中山先生的口才不能盖过他的同乡,但可贵的他敢于喊出这两个字——“革命!”
“革命”,也不仅是喊出而已。在那时,只有敢于否定帝制而不妥协,才称得起是革命,而不是保皇派式的改良:只有搬倒龙椅而不坐,置于博物馆作为永逝的象征,才是跳出怪圈的革命家。
中国在清末明初就有四万万五千万人,之后又是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五万万,六万万……人既多,有人就有口,有口就难免有争议,看法自然就不会完全相同:有人说辛亥革命是划时代的,有的说那场革命并不彻底,以及……也许都对,但有一个事实很铁,即自那以后,纵有反扑的逆流,但只能像辫子盘在某些遗老头上,夜静更深时放开顿足捶胸,乃至号啕大哭。当然,也有一些顽固派和野心家蠢蠢欲动,或者说已有剑拔弩张的动作。举其大者有:袁世凯的“洪宪”皇帝梦只做了八十来天,在举国声讨下枯萎在群妾的哭声里;辫帅张勋的复辟军也曾一度开进北京,很快便与燕北的沙尘一起消散……
总之,从公元1911年以后,虽还有龙,却不再是“真龙天子”,也没有龙旗。静态的龙,只雕饰在故宫的圆柱上,供人观赏(作为文物保护,不准抚摸);还有的龙,只生动在民间传说和节日龙舞中,不再那么吓人,唯留一些美丽。所谓“龙的传人”,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象征性美称。
至于在影视屏幕或其他样式上表现出来的“皇帝瘾”,以及“皇帝”“奴才”不绝于耳,长辫子搅得许多观众有点发晕,等等,那只能说是一种阶段现象,说明意识的残渣并不是一沉到底永无泛起可能的。这恰恰也说明:中山先生并没有走远,其实,他的某些思想光芒离我们也很近。
29.本文标题是:“又远又近的孙中山”,试简要说明“远”与“近”的含义。
30.试说明第三段和第七段中两个划线语句使用的修辞方法,并对句子的含义作简要解说。
31.本文通过感性描述与理性剖析相结合的手法,讴歌了孙中山先生怎样的历史功绩?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2.文章的最后一段对 “影视屏幕或其他样式上表现出来的‘皇帝瘾’” 作了尖锐抨击。你赞成这种批评吗?请表明态度,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