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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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绝不仅仅是一种名号,它所反映的社会内容相当宏富。从姓氏入手,能让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观察更清晰、更深入。   
中国人的姓氏,最早可追溯到母系氏族时代。当时出于族际间识别的需要,每个民族都会有一个本民族的专用名称,这个名称事实上就是全体氏族成员共同的姓,如姬、姜、姒、妫、姚、好等。这些姓皆从“女”字旁,从一个方面表明姓最初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   
与现今的观念不同,在先秦时期,姓、氏是互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姓是氏族组织的名称,氏是氏族内部家族组织的名号。出现姓、氏上下两级结构,是因为当一个氏族由于世代久远、人口增殖而规模越来越大时,氏族内一些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就会越来越淡,有些成员甚至可能已经找不到与另一些成员间的血缘联系了。这时,民族内一部分血缘关系较近的人便会结成次一级的血缘组织,而次一级的血缘组织也会有相互识别的符号,这就是“氏”。   
姓与氏作为不同级别血缘组织的名号,在先秦时代的区分很明显。首先,在对始祖的追溯上,姓所代表的氏族组织历史悠远,世系模糊,因而其真实的始祖已无法明确地追溯,每个姓的祖先只能出自想象;而氏由于所代表的家族组织历史较晚,世系清晰,其始祖多数可以确切地知晓。比如春秋时鲁桓公的三个儿子所建立的家族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孟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庆父,叔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叔牙,季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季友,而三家共同领有的“姬”姓的始祖,却只能想象为传说中的人物黄帝。其次,在姓氏应用规则上,先秦时代是男子称氏,女子称姓。现今的一些姓氏书为先秦男子也冠上了姓,如称周文王为“姬昌”,武王为“姬发”,周公为“姬旦”,其实都是不符合先秦实际的错误称谓。周公在先秦典籍中多被提及,均无称“姬旦”者,其被称为“姬旦”,是晚至《晋书·王浑传》才有的事。大概到了晋代,人们对先秦姓氏应用规则已不甚清楚,遂以后世制度相比附。   
战国时代,随着社会血缘组织的结构形式由氏族、家族两级形态向单级的个体家庭形态转化,姓氏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姓与氏合流。原有的姓、氏都无区别地成为新姓氏制度中的新姓,此后无论单称“姓”、“氏”,还是合称“姓氏”,其所代表的都是个体家庭的名号。其次,姓氏在应用规则上不再有男女之分,无论男女,其个人称谓都以姓加名的形式出现,人们所熟知的秦王“嬴政”,刺杀嬴政的“荆轲”,为荆轲击筑送行的“高渐离”,都是如此。再次,以前同姓即意味着同祖,但姓氏合流之后的新姓多数是由从前的氏转化而来,因而变化后的同姓也不一定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比如春秋时期的几个国家都有孔氏,鲁国的孔氏姓子,属殷商遗族;郑国的孔氏姓姬,为周厉王之后;陈国的孔氏姓妫,据称出自虞舜。这三支孔氏在变化之后都转为了孔姓,但三者并不必然地沾亲带故。新姓氏制度自战国中期确立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魏晋南北朝时期,姓氏曾经是认定一个人社会等级的最重要因素,但自宋代以后,姓氏却只作为一种血缘标志符号而存在。迄于今日,姓氏作为血缘标志符号的意义也在淡化,正变为纯个人的符号。
(摘编自张淑一《古代姓氏浅谈》)
下列对中国人姓与氏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人的姓最早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当时的姓如姬、姜、姒、妫、姚、好等都从“女”字旁,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B.中国人的姓最初是一个氏族用来区别于其他氏族的专用名称,在一个氏族内部,其全体成员的姓是相同的。
C.先秦时期,姓是氏族组织的名称,是高一级的结构;氏是氏族内部家族组织的名号,是次一级的结构。
D.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大,氏族内部一些成员的血缘关系逐渐变淡,甚至相互失去了血缘关系,用以相互识别的“氏”便产生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姓与氏在先秦时期虽然是互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却都是同一血缘关系的成员用以相互识别的符号。
B.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这是因为姓最初产生于母系社会时期,而氏则产生于母系社会之后。
C.战国时代,姓与氏合流,不论单称还是合称,其所代表的都是个体家庭的名号,两者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了。
D.宋代以后姓氏的重要性应该比不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现在,姓氏作为血缘标志符号的意义也在淡化,正变为纯个人的符号。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今人错误地称周文王为“姬昌”,武王为“姬发”,周公为“姬旦”,应该是误认为“姬”是他们的氏。
B.春秋时期的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从氏的方面追溯,他们的始祖不同;从姓的方面追溯,他们又是同一始祖。
C.先秦时期,姓所代表的氏族组织,其真实的始祖已无法明确追溯;与此不同,氏所代表的家族组织的始祖大多可确切知晓。
D.战国时代,由于社会血缘组织的结构形式发生变化,姓氏制度也发生巨大变化,其中首要的变化是姓与氏合流,融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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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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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留下人类第一个脚印的人
保罗·达根
2012年8月25日,人类首位登上月球的美国宇航员尼尔·阿姆斯特朗因罹患心血管并发症逝世,享年82岁。
奠定阿姆斯特朗历史地位的那次长达195小时的危险飞行——从1969年7月16日“阿波罗11号”升空,到太空舱8天后落到地球——汇集了全世界的目光,在一个美国发生着深刻社会骚动和变革的时代,超越了文化、政治和世代分歧。
“飞行员喜欢飞行”
当平民阿姆斯特朗和他的机组成员、空军飞行员奥尔德林以及科林斯穿越太空时,全世界电视机前的观众见证了一幕扣人心弦的关于技术和勇气的“戏剧”。
站在舞台最中央、冷静并专注的,是一名务实的38岁宇航员,他就是阿姆斯特朗,在后来的几十年中偶尔公开讲述其任务的时候,他的言辞通常是平淡不加修饰的,他的回忆主要是有关操作性问题。他说:“我是,并将永远是,一个穿着白袜子和多口袋工作服的书呆子工程师而已。”与奥尔德林和科林斯不同,阿姆斯特朗从未出版过一部回忆录。
尽管世人多是因为月球漫步记住他的,阿姆斯特朗回忆中的自己在月球表面的生活却是反高潮的,他说:“飞行员在漫步时不会感到特别愉悦。飞行员喜欢飞行。”
“他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指挥这项历史性飞行任务的使命最终落到了阿姆斯特朗头上,这和他的能力和阅历是分不开的。
尼尔·奥尔登·阿姆斯特朗1930年8月5日生于俄亥俄州西部农业小镇沃帕科内塔。他在16岁生日那天得到了自己的飞行员驾照,尚不到可以独自驾驶机动车的合法年龄。1949年他参加了海军的飞行训练,并最终成为“埃塞克斯”号航空母舰上他所在的歼击机中队里最年轻的飞行员。1966年3月,阿姆斯特朗在从事的“双子座8号”任务所表现出的应对危机的能力给NASA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3年后他们将“终极任务”的指挥权交给了他。
就在他和奥尔德林持续下降,试图在一个距离地球24万英里的星球上保持平衡的时候,登月舱轰鸣的发动机激起月球尘土形成了雾,干扰了阿姆斯特朗的深度知觉,遮挡住了月球表面的视野。在低于100英尺时,下降发动机的燃料降至临界水平。这意味着阿姆斯特朗只有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将登月舱缓缓降落到月球表面上,否则他将面临一个可怕的两难困境。他将要么取消下降,宣告任务失败,代价是国家声誉和国家财富;要么在燃料用尽之后,冒险进行某种紧急迫降,让登月舱在剩余的下降过程中借助月心吸引力下降,并寄希望于慢动作的下降不会对登月舱造成严重伤害。
最后,在只剩50秒的时候,登月舱“鹰”号的起落架降落在月球的土地上。他们危险的、长达12分钟冲向未知的降落使得阿姆斯特朗的心跳达到正常心率的两倍。
随着他的双脚于美国东部时间1969年7月20日晚上10点56分15秒踏上月球表面,全世界都听到了那句话:“个人一小步,人类一大步。”
NASA之所以选择了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奥尔德林迈出走出登月舱的著名的第一步,还和这两个人的性格有关。
宇航员生涯结束后一直在与酗酒和抑郁症作斗争的奥尔德林毫不掩饰自己的固执和野心,他在NASA内部公开宣称,他认为自己应该是踏出第一步的人。
克拉夫特说:“沉默寡言、声音柔和、英勇无畏的尼尔·阿姆斯特朗,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我们恰好生在这个时代”
对于他的全球知名度,他说:“我们并非懵懂无知,但是对于公众的兴趣会演变成什么样子,我们毫无头绪。”
阿姆斯特朗在NASA管理层工作两年后,加入了辛辛那提大学工程系。其后几十年中,阿姆斯特朗成为一位隐居者,他婉拒了记者刺探其私生活的努力,直到大多数人都放弃或是失去了兴趣。因为对教师工会不满,他1979年从大学辞职,投身商业,成为一名投资人和企业董事会成员,从而赢得了个人财富。
但他也并非如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一位“隐士”。例如,1986年,他担任了研究“挑战者”号宇航飞船爆炸原因的委员会副主席。这是他罕见地走到聚光灯下的行为。一般来说,阿姆斯特朗对于公开露面活动的选择极其挑剔,只局限于与航空航天有关的纪念活动,以及一些能够激发其兴趣的低调集会活动,如科技圈的会议等。
阿姆斯特朗2001年在NASA的口述历史节目中说:“回首过去,我们的确非常幸运,恰好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充满感激。”
(本文有删节和修改)
为什么尼尔·阿姆斯特朗是首次登月活动“终极指挥权”的“唯一的选择”?
本文行文用了小标题的形式,这样有什么好处?
本文是怎样塑造阿姆斯特朗的形象的?
文章最后引用阿姆斯特朗的话说:“回首过去,我们的确非常幸运,恰好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充满感激。”你如何看待个人成就与时代的关系?请结合原文和现实人生,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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擀面杖的故事
铁凝
我父亲作为一个长于西画的画家,特别喜爱中国民间的“俗物”,擀面杖是其中之一。他搜集的擀面杖,多半来自乡间农户,木质、长短和粗细各有不同,他对它们没有特别的要求,他的原则是有意思就行。当他有机会去农村的时候,他喜欢串门。那时主人多半是好客的,他们通常会大着嗓门邀他进屋。他进了屋,便在灶台、水缸、案板之间东看西看起来。遇有喜欢的,或直接买到手,或买根新的来以新换旧。有一次他为了“磨”出一根他看上的擀面杖,在一个村子耽搁了大半天。而他进村的时候,不过是想画些钢笔速写。这样,画速写用去二十分钟,“求”擀面杖却花了五个小时。为了达到目的,他能忍住饥饿,忍住焦渴。他的顽强以至于惊动了那村的全体村干部。而看热闹的村人越发以为那家的擀面杖总是个稀有的宝贝,便撺掇着主人将价格越抬越高。最后还是村干部从中说合,我父亲以近二百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擀面杖买下。我没有问过父亲这值不值,我知道“喜欢”这两个字的价值有多高。
那年初秋,我随父亲去太行山西部写生,他在一户人家发现了他中意的擀面杖。照我当时的看法,这根擀面杖其貌不扬,木质也一般。但也许正是它那种不太圆润的样子吸引了父亲,他小声对陪同我们前来的镇长(年轻的镇长是父亲的朋友)说了买擀面杖的企图。镇长说这也叫个事儿?这也用买?先拿走,回头我让人上供销社给她们送根新的来!
这个上午,这家只有一位年近五十的妇女。她告诉我们,她丈夫上山割山韭菜去了,大闺女正在地里侍弄大棚菜。当她得知我们要买她的擀面杖时,显然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她明确表示了她的不情愿,她说其实那不是地道的擀面杖。那年她当家的和兄弟分家的时候,他们家没分上擀面杖。他当家的在院里捡了根树棍,好歹打磨了几下权作了擀面杖,其实这擀面杖不过是个普通的树棍子。这位妇女想以这擀面杖的不地道打消父亲想要它的念头,我却接上她的话说:“既是这样,就不如让我买一根真正的擀面杖送给您吧。”哪知妇女听了我的话,立刻又调转话头,说起这擀面杖是多么好使,说再不地道也是用了多少年的家伙了,称手啊,换个别的怕还使不惯哩……这时镇长不由分说一把将擀面杖抓在手里,半是玩笑半是命令地说这擀面杖归他了,他让妇女到镇供销社拿根新的,帐记在他的身上。妇女仍显犹豫,却终未敌过镇长的意愿。我们自是一番千谢万谢。一出她的院门,镇长便将擀面杖交与父亲。父亲富有经验地说,应该尽快离开这个村子,以防主人一会儿翻悔。
我们随镇长来到镇政府,在他的办公室,镇长对我讲起了他的一些宏伟计划。我们的聊天被一阵高声叫嚷打断,原来是刚才那家的闺女前来讨要擀面杖了:“把我那擀面杖还给我!把我那祖传的(明显与其母说法不符)擀面杖还给我!”镇长上前想要制止她的大叫,说我们又不是白要,不是让你娘去供销社拿新的么。但这女性显然不吃镇长那一套,她哼了一声冷笑道:“别说是新的,给根金的也不换!快点儿,快把擀面杖拿出来,正等着擀面呢(也不一定),莫非连饭也不叫俺们吃啦……”她的音量仍未降低,四周无人是她的对手。我和父亲只感到很惭愧,毕竟这其貌不扬的擀面杖是一户人家用惯的家什。用惯了的家什,确能成为这家庭的一员。那么,我们不是在“掠夺”人家家中的一员么。我父亲不等这女性再多说什么,赶紧从屋里拿出擀面杖交给她,并再三说着对不起,我也在一旁表示着歉意。谁知这女性接了擀面杖,表情一下子茫然起来,有点像一个铆足了劲挥拳打向顽敌的人突然发现打中的是棉花;又仿佛她并不满意这痛快简便的结局。愣了一会儿,她才攥着擀面杖骑车出了镇政府。
过后父亲对我说,这没什么,比这艰难的场面他也碰见过。我知道他要说起一个名叫走马驿的山村,两年前他就在那儿看上了一根擀面杖,却未能得手。两年之间他又去过几次走马驿,并且间接地托了朋友,每次都是败兴而归。但父亲在概念里早已把那擀面杖算成了他的,有时候他会说:“走马驿还有我一根擀面杖呢。”
我经常把父亲心爱的擀面杖排列起来欣赏,枣木的,梨木的,菜木的,杜木的,槟子木的……还有罕见的铁木。它们长短参差着被我排满一面墙,管风琴一般。它们的身上沾着不同年代的面粉,有的已深深滋进木纹;它们的身上有女人身上的力量、女人的勤恳和女人绞尽脑汁对食物的琢磨;它们是北方妇女祖祖辈辈赖以维持生计的可靠工具。正如同父亲收藏的那些铁匠打制出的笨锁和鱼刀,那些造型自由简朴的民窑粗瓷,在它们身上同样有劳动着的男人的智慧和匠心。每一根擀面杖,每一把铁锁,都有一个与生计依依相关的故事。在“信息高速公路”时代,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正是这些凡俗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能使我的精神沉着、专注,也使我能够找到离人心、离自然、离大智慧更近的路。
村民“抬价”和那家母女“讨还擀面杖”等情节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在第一段中,作者用了几个具体数据:“求”擀面杖花了5个小时,而画速写只用了20分钟;花费近200元人民币买一根擀面杖。使用这些数据有什么用意?
从全文看,父亲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请加以概括。
一根短短的擀面杖,给家人带来殷实的温暖,给乡村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而在“信息高速公路”发展的时代,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珍视这些凡俗的器具,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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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书写规范的文化传承
李 靓
书法之“法”,是指书写的规范,是对书法艺术规律的认识和总结。书写的规范是书法艺术规律的外在表现。因此书法必然强调以书写规范为根本。
书写的规范既体现在正体字的确立上,也体现在各种书体书写秩序的构建上。
正体字是指遵从某种选字规范,确立了官方地位的字,它代表了书写的正统和规范,也可以说它是规范与优美的结合。正体字往往是在长期运用中最后由官府颁布认定的。它的确立明确代表着官方意志,使得汉字的书写样式得以定于一统,成为社会秩序的文化表达方式之一。如果一种字体能在庄重的场合被使用,则基本可以认为是被官方确认为正体。
周秦汉唐一脉传承演进的常用字正体是大篆、小篆、隶书和楷书。历代对于正体的确立与推行通常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
一是官方的认定。西周时期到秦统一六国之前,各国通行的正体字为大篆,西周晚期宣王时的《史籀篇》对文字的规范起了重要的作用。从大量的王室作器题铭中就可以看出大篆具有极强的秩序感。至秦代,小篆成为正体。直至汉代前期及中期,小篆仍然占据着标准字体的地位。然而由于小篆笔划不便书写,很难满足日常书写的需要,于是便捷实用的隶书被用来处理繁多应急的日常事务并得以发展起来。东汉中后期,随着隶书的定型化,隶书开始被官方所重视,官府用刻石纪工役、叙祀典、颂功德,树碑之风特盛,石碑的形制和文体格式也有了一定之规。由于石刻的盛行,促使汉隶在桓、灵两帝40多年里(公元146~189年)迅速臻于全面成熟,从而获得官方正体地位。楷书是继篆书、隶书之后被广泛使用的正体。楷书的含义有二:其一指可做楷模的法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故楷书的本义是指遵循法规,可供模楷的标准体。其二指真书、正书。作为书体的楷书,大约产生于汉末魏初,至唐代臻于成熟。唐代政府在重视经学、校理典籍的同时,也对文字进行了一番较大规模的整理厘正。汉字字体发展到楷书,便不再向前演进了,就构字笔画来说,楷书汉字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完善的程度,历经宋元明清而沿用至今。
二是通过制度确立正体的使用。从文字演变的过程来看,历代都是正体文字与俗体文字或异体文字并行。然而体现官方意志的制度确保了正体始终居于书法传统的主线上。
对各种书体书写秩序的规范体现在基本的笔法、结字和章法上。笔法是书法中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它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等内容。唐张怀瓘《用笔法》云:大凡笔法,点画八体,备于“永”字。以“永”字的八个笔法作为正体的用笔法则,前人甚至认为:“昔王逸少工书十五年,偏攻‘永’字八法,以其八法之势,能通一切。”赵孟頫“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用笔千古不易”的观点,强调了笔法在书法中的重要地位。结字是按照均衡、比例、和谐、节奏、虚实等美的造型规律安排字的点划结构的法则,是书法构成的重要因素。结字的规范尤其讲究分主次,讲向背,明伸缩,辨虚实,论斜正。如唐欧阳询的《结体三十六法》,对于如何使笔划分布匀称、偏旁部首组织协调、整个字重心稳当等作了具体说明。章法是谋篇布局的法则,规范着书法作品的整体形式设计与布置。唐孙过庭《书谱》:“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不同的字体有不同的章法,也因为不同的章法才体现出书法的整体结构与意境之美。这既是书写的法度,也是人们对书法艺术审美的自然选择的结果。
书法所强调的笔法、结字、章法无一不表现出对书写秩序的构建与遵循,是书法艺术自觉意识的体现。在书写法度上,推崇丝丝入扣的转折合法,在字的书写过程中注意用笔的顺序,不可倒错。在字的结构中强调主笔,字中的主笔应极力舒展,张扬放开,而次笔应让位于主笔,不可喧宾夺主、抢占空间,所以写次笔时应抑制收缩。在整篇的章法中注重气韵和谐。在一篇书法作品中,如果有一处书写失范会导致书法作品的局部秩序被打乱而成为败笔。书写秩序以法书为载体得以完美呈现。法书乃书法作品之楷模,“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是道也,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文字形体的规范和书法艺术的审美在法书中得到圆融的结合。
(选自《光明日报》)
下列关于“书写规范”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书写规范是对书法艺术规律的认识和总结,是书法艺术规律的外在表现。
B.书写规范是指对书写秩序的构建与遵循,体现在基本的笔法、结字、章法上。
C.书写规范是指在庄重的场合书写由官方确定的书写样式定于一体的正体字。
D.书写规范是指书写官方确定的正体字,遵守构建起来的各种字体的书写秩序。

下列关于“正体字”的叙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正体字的确立与推行是通过官方认定得以实现的,最终代表书写的正统和规范。
B.正体字在秦代之前、秦代、东汉、汉末魏初分别为大篆、小篆、隶书、楷书。
C.正体字代表着各时期官方的意志,然后在长期的推广中逐渐形成规范字。
D.正体文字与俗体文字、异体文字并行,但官方确保它居于书法传统的主线上。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楷书大约产生于汉末魏初,成熟于唐代,这至少说明它在唐代以前就成为了正体字。
B.从西周时期大量的王室作器题铭中使用的大篆,可以看出大篆得到了当时官方的认定。
C.写书法作品时,在整篇章法中注重气韵和谐,没有败笔,就是遵守了书写规范的原则。
D.小篆、隶书、楷书代替大篆、小篆、隶书,是因为被代替的字体得不到当时官方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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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的狂放与疯癫
余世存
①人们给予熊先生的评价,特立独行、牛人、真人、不近人情的怪人,现代中国最具原创力的哲人,这都有意无意拉开了我们众人跟熊先生的距离,这其实是不理解熊先生跟我们没有什么两样。
②他出生在湖北黄冈的一个贫苦农家,幼时为人牧牛。父母相继病亡后,他读了半年乡塾而游学乡间。后受到维新派影响,读孟子、王船山书,萌发革命之志,欲物色四方豪杰,共图天下事。
③他人生的一大转折是中年改行学艺,“誓研究中国哲学思想,欲明了过去群经,认清中国何由停滞不进”。革命家搞起学问来,一般学者儒生自然难以望其项背。熊十力没有像胡适那样的思想革命家一样,为当时的政治革命作补注;他是近似鲁迅那样的思想革命家,为个体的权力和心灵张目。所以他改号十力。“十力”本是佛家术语,专指佛祖如来的十种智力,熊先生取采加诸自身。
④在熊十力那里,没有疆界的言行是他拓展人性自由的关键,是他人性旅行的表现。而这种“没规矩”的言行在儒生或自以为“新”的人类眼里,都显得怪诞、书呆子气、不懂人情世故:好听一点儿的,也就是天性旷达,不喜雕饰。人们难以理解的是,他是在以自己和周围的人之间的交往而建设一种活泼的而非僵化的人情,他要激活人情雨非世故地禁锢人情。初入北大,他即把通行的课堂教学改为旧式师生交流。每讲到精彩处,他常意兴陡发,情不自禁地随手在听者头上或肩上重重一拍,然后哈哈大笑。因为拍得太重,久之,学生听熊先生讲课,都要找个远离他的座位。在北大时,熊十力常与废名探讨佛经,每每意见不合,争得面红耳赤,声音越辩越高。一日,两人身着单衣,正辩到紧张时刻,忽然陷入寂静,全无声响。众人忙去探看,发现二人扭打在一起,互相卡住脖子,难发一言。熊十力因学问与粱漱溟发生争论,争论结束时,熊十力不甚解气,趁粱漱溟转身,跑上去打他三拳头,口骂“笨蛋”方休,一次,王元化来访,他恰在沐浴,于是招呼王进门,自己赤身坐澡盆之中,与王谈话,一派魏晋风度。而他的信札、著作,常写在已用过的纸背上,字迹潦草不堪。
⑤他爱吃肉,朋友弟子来看他,一般要给他买鸡买肉才好。徐复观做蒋介石侍从室官员,给他一百万元支票,被他大吼大叫地骂走;郭沫若看望他时,给他带一只老母鸡,一起痛骂蒋介石,让他快活异常。牟宗三首次见到他的恩师是1932年冬,熊十力“胡颈飘飘,面带病容,头戴瓜皮帽,好像一位走方郎中”。言谈中,他忽一拍桌子,大喊:“当今之世,讲晚周诸子,只有我熊某能讲,其余都是混扯。”他说得对,因为他是以生命灌注诸子,而其他人虽然“学问正确”或“政治正确”,却把诸子出做对象,一种学术项目或学术课题的研究对象。
⑥“文革”让熊十力痛惜文化和人性的沦亡。他不断地给中央领导人写信,硬让家人寄出去,还经常写很多小纸条,甚至在裤子上、袜子上都写着对“文革”的抗议。他常常穿着一件褪了色的灰布长衫,扣子全无,腰间胡乱地扎一根麻绳,独自一人到街上去或公园里,跌跌撞撞,双泪长流,口中念念有词:“中国文化亡了!”“中国文化亡了!”
⑦在这样无限寂寥的暮年,熊十力感叹:人生七十,孑然一老,小楼面壁,忽逢十祀,绝无问学之青年,后顾茫茫……即使如此,这位现代中国新儒家最富原创性的奠基人,仍然寄托宏愿于未来:“吾国人今日所急需要者,思想独立,学术独立,精神独立,一切依自不依他,高视阔步,而游乎广天博地之间,自诚自明。以此自树,将为世界文化开发新生命,岂唯自救而已哉?”
⑧话语传达出来的神奇,并不能掩盖熊十力在生活当中的平凡,当时的他也只是一个寻常的中国人,他不过把普通中国人内心都能感受到的人性“仁守”了一生,井培养了极为优秀的弟子弘扬这种道德自我、个体本位和文化自觉。
(摘自《闲话之书生不自量》,青岛出版社2008年i月版,有删改)
熊十力为什么“中年改行学艺”?他“搞起学问来”有何特点?
作者如何评价熊十力“没规矩”的言行?请从第四段中选取一例,简要分析其“没规矩”的言行。
真实性是人物传记的基本特点。这篇传记哪些方面显示了其真实性特征。
这篇传记题目为“熊十力的狂放与疯癫”,你认为他的这种“狂放与疯癫”对他的学问有何影响。请就其中的一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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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眼睛里还有蓝天
兰心
①人们常常爱将“遗憾”两字挂在嘴边。
②遗憾,一个颇为伤感的字眼,令人心碎;
③十多年前的一个茫茫暗夜,津浦线的特快列车在广阔的华北平原上奔驰,在车厢黯淡的灯影下,我凭窗而坐,凝望着那一棵棵如风掠过的白桦树,蓦地,“遗憾”这两个字扑进眼帘。就在这一刹那,我在人生交叉点上作了一个重要的抉择。而在往后的岁月里,因为这个决定,又引起了种种不同的遗憾,却是始料不及的,
④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⑤一位美国宾夕法尼亚艺术学院的教授,在不惑之年,竟然尝试去实现童年梦想,他不惜放弃优职高薪,从养狮开始到驯狮、驯虎豹。最终成为美国一代马戏大师。当他向万千观众致谢时,盈泪的双眼,令他看不清那无数个兴高采烈的欢颜。在舞台探照灯的照耀下,他的梦想实现了,事业达到了顶峰。然而,这期间,结婚十几载的妻子固无法理解他的行动,离开了他。生命,最终留下了遗憾。
⑥每个人都有自己遗憾的故事。
⑦当我们站在母亲的墓前,咀嚼着“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悲哀时;当空间与时间的不吻合而改变了一生的命运时;当一段美丽的情缘,最终刻在心坎上的,只是惆怅的回忆时;当滚滚红尘中,寻觅到一张亲切的面孔,却又在擦身而过的瞬间消逝时;当逝水年华,岁月蹉跎,留下了一个个苍白、空虚的即记时……遗憾带来的况味,竟是如此悲凉、无奈。在这一瞬间,世界变得残缺不全,我们仿佛成了生命的弃儿,缘于那神秘的玄机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⑧叔本华说过,人们就像那些炼金者,原指望炼出金子,谁知却往往发现了一些更有价值的事物,如火药、药、化学化合物和一些自然原理。从这个角度去说,当人们感到遗憾时,可能有另一种意想不到的收获出现。芳心虽然憔悴,灵魂却更为坚强
⑨谁说遗憾不是一种苦难?而在诗人的眼里,苦难也是美丽的。有遗憾,就意味着有惋惜、有追悔,心儿念念不忘的,仍是对憧憬的追寻,生活中也可能出现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哀莫大于心死,一旦伤痕化为云烟,深深的遗憾也不会来光顾心房了。
⑩一位朋友、夫妇俩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在上天的眷顾下,人生已经太完美,夫复何求之际,却令人感到寂寞,没有新鲜感可言。我想,他的遗憾,恰恰是因为没有遗憾吧?
(11)遗憾,令人流泪,也令心灵更加温柔。世上再没有一种东西,让你能如此快乐而忧伤。只要我还有一双眼睛,这眼睛里装满了如洗的碧空,天色蓝得让瞳仁里满是细碎的小蓝点在跳跃,人生就依然有希望。那已逝去的无数个遗憾,点缀了平淡的日子;涟漪过后,更留下点点余韵,回味无穷。
(12)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遗憾不啻是一串串省略号,空白之处,蕴含深刻的哲理;如果说,人生是一出音乐剧,遗憾不啻是一个个休止符,无声之中,酝酿着新的活力!瞬间的寂静,凝聚起下一个乐章的序幕。
(13)我想,遗憾,在生命的历程里,扮演的,恰恰是这样一种角色吧?
文章开头从“我”的经历和“艺术学院教授”的故事谈起有何用意?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芳心虽然憔悴,灵魂却更为坚强。
(2)一旦伤痕化为云烟,深深的遗憾也不会来光顾心房了。
第八自然段中,作者引用叔本华的说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10自然段写一位朋友夫妇二人的完美人生时说:“我想,他的遗憾,恰恰是因为没有遗憾吧?”你如何看待作者的这一观点?请结合文章和生活经历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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