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早期的革命同志冯自由写道:“……《民报》出世以前,世间尚无‘民生主义,之一名辞。孙总理与同志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时,仍称社会主义,但曰吾所主张救济社会经济之宗旨及方法,实较目前欧美人所言之社会主义为广大云。……”孙中山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是
A.驱除鞑虏 | B.恢复中华 | C.创立民国 | D.平均地权 |
“如果美国继续维持当时‘权力首先是地域性的’政治结构,美洲必然再次被欧洲列强所瓜分,从而丧失独立战争的成果。”上述材料反映的核心问题是要求()
A.维护各州的权力 | B.争取民族独立 |
C.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 D.建立民主制度 |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实行责任制内阁 | B.消弱了议会立法权 |
C.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
《海国图志》记载:“(某国)都城有公会所,内分两所,一曰爵房,一曰乡绅房。爵房者,有爵位贵人及耶稣教师处之;乡绅房者,由庶民推举有才识学术者处之。国有大事,王谕相,相告之爵房,聚众公议,参以条例,决其可否,辗转告乡绅房,必乡绅大众允诺而后行,否则寝其事物论。”这段文字描述的制度最有可能的是()
A.英国的议会制 | B.法国的共和制 |
C.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 D.德国的二元制君主制 |
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该条文体现的主要原则是()
A.重罪轻罚 | B.不告不理 |
C.注重证据 | D.公正合理 |
周枏的《罗马法原论》中记载,“主人抛弃老病奴隶的,该奴隶即获得自由,禁止任意杀害奴隶”,“凡奴隶不堪主人虐待的,官厅得强迫主人出卖之,无故杀戮奴隶的,按杀人罪处理”。材料说明罗马法()
A.不再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 B.注重用法律调整社会经济关系 |
C.蕴含人人平等的法律观念 | D.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奴隶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