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文后各题。
一幅烟雨牛鹭图
汤世杰
一眼看见那幅大地上的水墨小品,我还真有些忘情:烟雨中一头灰黑的水牛孤零零地站在路边,脚下是无边无际待耕的田野。黝黑的身影像一具活体雕塑,身后的木犁是另一件静物,犁把翘翘直指云天,晶亮的犁铧斜插进泥土。耕作像是在不该停下的时候骤然停下——高黎贡山西麓的雨来去无定,说下就下说停就停,农事却不能等待。阵雨初停自不必说,稍小些就要抓紧犁田耙地。农人大约直到雨下得太大才去躲躲——不知是躲在某棵大树下眼巴巴地等着雨停,还是蹲在自家老屋屋檐下抽着旱烟。只有那头老牛留在那里,忠实而又无奈。人有时真是太粗心,为什么就让牛站在雨里的泥水之中?其实旁边就是一道弯弯的田埂,只几步就能让它站到干一些的地方。现在它只能一动不动,一任烟雨把它淋得透湿,浑身的短毛紧贴在身上,看上去倒比裸体更像裸体。雨顺着老牛的脊背直往下淌,头,角,嘴,穿着牛绳的鼻子,无望的眼睛,牛轭,滚圆的牛肚子,都在滴水,耷拉着的尾巴竟像一根水管,水流成线。
一群白鹭就在那时飞来,从阴绿模糊的背景划过,银白的身影如同闪电,在老牛四周上下翻飞盘旋。一动不动的老牛连眼都不眨。白鹭越飞越低,通红细长的脚爪伸出来,像飞机降落前放下了起落架。老牛“哞”地叫了一声,给老朋友打着招呼:地我刚犁过,有的是虫子!白鹭唧唧喳喳地齐声欢呼,盘旋俯冲终至落定,一如几页湿透的情书,撒在老牛的四周。那只胆大些的竞在牛背落下,单腿而立,引颈而望,活像个临时风向标。然后它开始走动,如淑女迈着优雅的碎步,在牛背上从尾部踱到双角之间,然后再次返回——或许它眼里的牛背根本不是牛背,怎么走都是一条宽敞的步行街。
面对那个场景,时装设计师或能看到一场山野T台秀(时装表演):高黎贡山西麓,牛和鹭的联袂献演,是大与小的默契组合,既有静与动的古老元素,也有黑与白的时尚流行。诗人呢,说不定会在便条簿上记下突来的灵感:持重与轻盈相辅相成的野趣,敦实与机巧搭配的哲理,憨厚与灵慧共生的诗情。画家将一幅水墨在心头铺开,顺手拾起《老牛白鹭图》的几个细节:细雨如烟,老牛如定,木犁如船,白鹭如歌,翻开的土垡如波如浪……
我像什么都看到了,但又像什么都没看到——我在想着那个农人。在远处躲雨的农人一直没有入画,但我相信他一直在场。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有关,他才是那个场景真正的主角。21世纪,风雨中的老牛木犁,暗示的是古老的农耕的伟大。大山下的土地是农人唯一的财富,其实不也是整个人类的唯一财富?那个场景尽管太古老太原始,一无现代文明的气息——没有拖拉机,没有化肥,没有杀虫剂,没有汽油味儿,没有订单农业,没有CEO(首席执行官),没有与污染一起抵达的富裕;有人在渴望它的改变,有人在期待它的延续——一切都在两难之中。我忘情地凝视着,仿佛怕它转眼终会消失,就像它所象征的那种生存方式终将消失一样。拍一张照片吧,或者干脆就像我那样,用目光把它留在心中:那是少小离家的游子思念中的家园,在遥远的梦中看上一眼,暗夜醒来,泪水也会悄然洇湿枕角——一片自由自在充满闲趣却供养着我们的田野,怎么都是从简朴的远古出走的现代人的永远的牵挂。
高黎贡山:在云南怒江西部的中缅边界附近。
文章开头两段的景物描写各有什么特点?你更喜爱哪一段?请从修辞手法的运用上说明理由。
作者在描绘“烟雨牛鹭图”后,又写了时装设计师、诗人和画家的感受,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请阅读文中画线的句子,结合全文,简要说明作者对古老农耕文明的态度。
作者把“烟雨”作为牛鹭的活动场景,其用意是什么?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知识点: 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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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灯光上网Lifi实验成功
一直以来,在一个人的头顶上画一个闪亮的灯泡,被用来象征一个发明家的灵光乍现,但是德国物理学家哈拉尔德·哈斯由灯泡本身“点亮”了奇思妙想:依赖一盏小小的灯,将看不见的网络信号,变成“看得见”的网络信号。哈斯和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团队最新发明了一种专利技术,利用闪烁的灯光来传输数字信息,这个过程被称为可见光通讯(VLC),人们常把它亲切地称为“Lifi”,以示它能给目前以WiFi为代表的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可能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这种让人难以想象的网络技术到底离我们有多远?答案是:很近,它正从复旦大学实验室中一步步向我们走来。日前, 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传出好消息, Lifi技术在实验室成功实现。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薛向阳告诉记者,目前的无线电信号传输设备存在很多局限性,它们稀有、昂贵、但效率不高,比如手机,全球数百万个基站帮助其增强信号,但大部分能量却消耗在冷却上,效率只有5%。相比之下,全世界使用的灯泡却取之不尽,尤其在国内LED光源正在大规模取代传统白炽灯。只要在任何不起眼的LED灯泡中增加一个微芯片,便可让灯泡变成无线网络发射器。课题研究人员迟楠教授指出,光和无线电波一样,都属于电磁波的一种,传播网络信号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研究中,给普通的LED灯泡装上微芯片,可以控制它每秒数百万次闪烁,亮了表示1,灭了代表0。由于频率太快,人眼根本觉察不到,光敏传感器却可以接收到这些变化。就这样,二进制的数据就被快速编码成灯光信号并进行了有效的传输。灯光下的电脑,通过一套特制的接收装置,读懂灯光里的“莫尔斯密码”。“有灯光的地方,就有网络信号。关掉灯,网络全无。”迟楠告诉记者,与现有WiFi相比,未来的可见光通讯安全又经济。WiFi依赖看不见的无线电波传输,设备功率越来越大,局部电磁辐射势必增强;无线信号穿墙而过,网络信息不安全。这些安全隐患,在可见光通讯中“一扫而光”。而且,光谱比无线电频谱大10000倍,意味着更大的带宽和更高的速度,网络设置又几乎不需要任何新的基础设施。
当然,作为一种尚在实验室的全新网络技术和产品,其未来潜力也不应被过分高估。“因为,从灯光通讯控制到芯片设计制造等一系列关键技术产品,都是研究人员‘动手做’,要真正像WiFi那样走进千家万户,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产业化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迟楠认为,Lifi技术本身也有其局限性,例如若灯光被阻挡,网络信号将被切断等等。因此,它并不是WiFi的竞争对手,而是一种相互补充,有助于释放频谱空间。
下列关于“lifi灯光上网技术”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Lifi灯光上网技术是德国物理学家哈拉尔德·哈斯由灯泡引发的灵感,利用闪烁的灯光来传输数字信息,将看不见的网络信号,变成“看得见”的网络信号。
B.Lifi灯光上网技术在实验室中已经成功实现,这就告诉我们这种技术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C.lifi灯光上网技术与现有WiFi相比,既安全又经济,可将wifi中所有的安全隐患 “一扫而光”。
D.lifi灯光上网技术作为一种尚在实验室的全新网络技术和产品,其未来潜力也不应被过分高估。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利用LED灯实现网络通讯的技术关键是二进制的数字语言能被快速编码成灯光信号并进行有效的传输。
B.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薛向阳认为,目前的无线电信号传输设备存在很多局限性,效率也不高。
C.WiFi上网依赖看不见的无线电波传输,而lifi上网的媒介是光,两者都属于电滋波,传播网络信号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
D.Lifi灯光上网技术的出现,将会给目前以WiFi为代表的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表述符合文章意思的一项是()

A.只要在平常的LED灯泡中增加一个微芯片,便可以控制开关,让灯泡变成无线网络发射器。
B.电脑在灯光下安装一套特制的接收装置,能读懂灯光里的“莫尔斯密码”,成功接收网络信号,关掉灯,网络就关闭。
C.lifi灯光上网将比wifi上网拥有更大的带宽和更高的速度,网络设置也不需要任何新的的基础设施。
D.随着lifi灯光上网技术的发展,wifi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并逐渐被lifi替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渐行渐远的自行车
杨树荫
(1)清晨,太阳正在升起。
(2)整洁的街道,幽雅宁静。粗壮的梧桐树,枝叶茂密,偶尔一阵凉风,让人神清气爽。
(3)里弄,小巷,胡同口,一辆一辆的自行车,响着清脆的铃声,鱼贯而出,在宽阔的大街上,汇聚成浩荡的车流,来来往往,时有分流,又不断地合流。
(4)城市苏醒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5)这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中国各处都能见到的城市图景。只是这幅图景,已恍惚成了遥远的过去。如今的街道,早已是另一番景象。
(6)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自行车进入寻常百姓家。上海产的“永久”牌、“凤凰”牌自行车,天津产的“飞鸽”牌自行车,轻盈简洁,是浩浩荡荡的自行车王国里的主力军,中国人踏着自行车开始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7)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在中国竟有着长久不变的形态。首先是价格不变,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凭票供应,到八九十年代的随处可买、随时能买,自行车的价格始终在100多元一辆,普通的工薪阶层买得起;其次,外形也不变,它的构造始终是一个车身、两只轮子,“操纵在两足之间”,只要凭着自己的力气,便能轮转车行。
(8)自行车以自己的朴素、朴实,遍布城乡,中国人离不开自行车,自行车也一无所求地任人使用。车轮滚滚,竟然滚出了一个自行车文化。
(9)自行车不疾不徐,正是其奥妙所在。疾者,即与凶险同行,一旦失控,便会头破血流;徐者,即无法行进,也会车弯人倒。不疾不徐,循势而进,这是自行车的前进方式,其实也是做人的前进方式。世间之事,快不得,慢不得,不疾不徐之为上。
(10)自行车唯力而行,这又是其魅力所在。自行车的速度是人踩踏出来的,脚踏轮转,一分脚劲方有一分速度。人踏着车,争到了速度,却也造就了人的体能与毅力。物质社会,既要借助物质,又要唯力而行,尽力而为,此是人在物质世界的存亡之道。
(11)自行车谦卑处世,这更是它的品德所在。它不横冲直撞,不强凶霸道;无论大路、小路、田间的路,只要有路,它都能依路而行;它卑微而立,在大千世界,只需微薄的一席之地;它供人役使,却无所索求;它给人方便,却不污染人间;它简洁朴实,没有贫富的差距,让骑车人心态平和。
(12)自行车是人们漫长岁月的坚守者,艰难行程的助推器,它陪伴中国人缓慢却不停顿地从贫困通往富裕,直到汽车进入普通人家。而今,自行车竟然淡出了中国人的视野,渐渐地远去。
(13)中国人已经不会安于自行车的速度,也不看重自行车的价值。汽车成为社会的新贵、新宠,铺天盖地,不可一世,并且很快取得了自行车从未享有过的地位:一条一条道路由它驰骋,一片一片空间由它占有。飞驶而来、绝尘而去的汽车,根本不会把自行车放在眼里。
(14)高速的公路,疾驰的汽车,凡是路,都被汽车所占。汽车又堵住了路,路堵、车堵、人心也堵。一心求快的中国人又不安于汽车的速度,磁悬浮速度、高铁速度,接连问世,震撼人心。中国人只想快,甚至想飞腾起来,总想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15)自行车,已然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它不断地被边缘、被贬值。一个视速度为强势的时代,自行车的命运可想而知。
(16)在技术进步的时代,我们不必为传统器具的衰落而悲哀,万物优胜劣汰,自有其客观的规律。与汽车相比,自行车的速度自然落后了许多。然而人世间,并非越快越好,倘若物质飞速地发展,而人的灵魂跟不上,岂不险乎?倘若人的灵魂、人的生命就得慢慢地行进,如此的快速,岂不悲乎?
(17)其实,世上并非都在追求速度,丹麦、挪威诸国,人均收入和现代化水平都居世界之前,可谓十足的富裕国家,却照例是自行车不少于汽车,也不弱于汽车。宽广的大街上,有专设的通道让自行车自由而行,还有专门的交通法规保护自行车。人们依旧喜爱自行车,依旧每天踏着自行车上下班,包括部长、市长和白领阶层。自行车不仅让他们骑出了一个洁净的天地,也骑出了一个体魄强健的民族。
(18)然而,我们已经上了快速的轨道,人们崇尚快,追求快,一切都想快,再也慢不下来了。
(19)渐渐远去的自行车,留下的只是遥远的记忆。
(《浙江日报》 2011年12月9日,有删改)
结合全文,说说(1)—(4)段对旧日清晨城市图景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8段写到“车轮滚滚,竟然滚出了一个自行车文化”,请联系全文概括“自行车文化”的主要内涵。
赏析文章第13段画线的句子。
“渐行渐远的自行车”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目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也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散文以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个镜头“目送”为线索,切入点很小,很普通,引发了对亲情、对人生的感悟,笔触精致,令人叹服。
B.“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这句话揭示了在生命的成长过程中,一个终点必联系另一个起点。
C.本文在对亲情的叙写上倾注了太多感性,缺少理性的冷静审视与思索,使作者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
D.“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作者以斜风细雨烘托惨痛别离的心情,再连用两个“深深”将自己对父亲的难舍和失去父亲的痛心直接抒写出来,使深情的描写与抒情、议论自然融合到一起。

E.文中的“我”,是母亲,也是女儿。长长的牵引的目光中,那渐行渐远的背影,蕴积着的是目送者渐远渐浓的至深亲情。
作者围绕“目送”写了哪些情景?请简要概括。
文中出现两次“不必追”的文段,文字相同,那么,这两段文字包含的情感内涵和在文中结构上的作用也相同吗?请简要分析。
这篇散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朱自清的《背影》,但是《目送》与《背影》所表达的主题还是有所不同,请做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起床为什么那么难
①对很多人来说,早晨,尤其是双休日之后的周一早晨,有一件必须去做的让人痛苦万分的事——把自己从床上拽起来。这种早上起床难的事,相信大部分人都深有体会。
②为什么起床这么艰难呢?恐怕不只是因为我们太懒吧。的确,起床的痛苦和我们生理节律的固定周期,也就是生物钟有着密切的关系。
③地球上的绝大多数生物,从藻类、真菌直到我们人类这样的哺乳动物,体内的细胞活动都会在生物钟的指挥下跟地球的昼夜变化周期同步。生物钟,实际上是生物体内的一系列蛋白质形成的分子钟。简单原核生物蓝细菌的生物钟只靠3种蛋白质就能形成,而人类需要20种蛋白质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在人体内不同的生物钟时间里,这20种蛋白质的浓度呈现不同的变化,有些蛋白质早晨起来的时候浓度高,而有些则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浓度高。有科学家提出,测一测身体内这几种蛋白质的浓度,就能知道生物钟走到了几点。
④虽然我们身体里每个细胞中都有生物钟在滴答走动,但是就像全国的钟表都要和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一样,整个身体的钟也要和大脑中的一块区域——视交叉上核的钟对准。这个小小的区域由两个数千个神经元组成的团块构成,它内部的分子钟稳定运行,指挥着全身的生理节律。视交叉上核有时也会根据光照和黑暗,或是进食的时间来调整生物钟的时刻。
⑤当人早上起床的时候,身体要按照生物钟的指示完成一系列艰巨的任务。当视交叉上核发现到了起床的时间,就会向一种专门负责叫醒身体的神经元发送信号,身体开始为新的一天做准备。先从肝脏释放出葡萄糖,提高血糖水平;然后身体中的激素,例如皮质醇和醛固酮也开始增加;神经元同时激活了自主神经系统;自主神经系统负责的是人体那些不靠意识支配的活动,例如你不用自己想着让心跳动,心也会自动输送血液,这就是自主神经在发挥作用,这时人肌肉紧张,血压升高、新陈代谢也加快,终于可以爬起床来。
⑥如果生物钟和我们的闹钟精确同步,那起床倒也没那么难。问题就是,生物钟的周期和地球自转的周期并不是精确相等的,研究表明,人体内生物钟的时间一天要比地球的一天长10到20分钟,所以每天早上生物钟都要比正确时间慢上一会。科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让志愿者在离开地面很深的地洞里生活一个月,没有太阳光线,没有时间信息,完全与外界社会隔离,结果发现,这些人将会每天都比前一天晚起床十几分钟,到一个月实验期结束时,那些志愿者都成睡仙了。这说明人体生物钟的“睡眠—觉醒”节律的周期比地球自转的24小时长一些。人体为了使自己的生物钟周期保持与地球自转周期相一致,就会通过外部的太阳光来调整自己每天早上的起床时间,这种努力校正自身节律以适应自然节律的方式,当然使自己起床很艰难。
⑦周一至周五的话,我们的生物钟虽然每天都慢一点,但每天也都会按照实际时间进行校准,这样只是早起了十几分钟倒也还能忍。而到了双休日就不一样了,要是你周六周日都睡到自然醒的话,到了周一,生物钟连续慢了3天没有校准,就已经比实际时间晚了最多有1个小时了。提早1小时起床,不用说也知道如同遭遇酷刑。所以,要是不想让周一早晨太难受,就不要在周六周日放纵自己,也按照平时的时间起床就好了。
(摘自《百科新说》2011年第5期)
关于“生物钟”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生物钟是生理节律的固定周期,是生物体内的蛋白质形成的分子钟。
B.蓝细菌的生物钟只用3种蛋白质就能形成,而人类至少需要20种蛋白质才能形成。
C.人体内形成生物钟的蛋白质在生物钟的不同时间里浓度是不同的。
D.大脑中的视交叉上核会调整人体生物钟。

下列各项不属于人早上起床人体按生物钟完成的一系列任务的是()

A.肝脏释放出葡萄糖,提高血糖水平。
B.身体中的皮质醇和醛固酮等激素开始增加。
C.神经元激活自主神经系统,控制心脏输送血液到全身。
D.人肌肉紧张,血压升高,新陈代谢加快。

下列推断不正确的是()

A.要想让生物钟与自然节律相符,每天都要校准。
B.如果每天睡到自然醒,人们每天比前一天晚起一会儿。
C.想要起床不那么痛苦,最好不要放纵自己,尽量每天按时起床。
D.只要每天定时起床,我们就能控制生物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我带你走一条新路
蒋韵
北京的家,在郊区一片大旷野上,离城自然是远的,它在理论上属于顺义区,可顺义城内的“肯德基宅急送”从不接这小区的外卖单,说它早超过了人家送货上门的区域范围。它准确的地理位置,至今我也说不明白,只知道,它就在潮白河边上,潮白河堤的防风林带,现在差不多是我们小区茂密的围墙。我们的小区,以“城”命名,它也几乎就是一座小城,很有一些规模。旷野中的孤城,怎么也抹不去的,是那种伶仃突兀的感觉,还有它的荒凉。
刚搬来时,最大的困难,是不认识路。进城(北京城区)、去顺义、或是机场,四处碰壁。这里不通地铁,只有一路始发的公共汽车到东直门,千山万水走的还是塞车最要命的机场辅路。小区自己倒是有班车,但一天毕竟只有那么两三班,到底不方便。所以,出行只能是自己开车。丈夫是新司机,又是一个从不辨东西南北的路盲,而我,认路的本领还不如他,基本是个痴呆。一到关键时刻总是犯南辕北辙的错误。就连导航仪,到了我们那片河滩上也噤声失语。我们的车,常常像没头苍蝇一样在旷野各条岔道上左冲右突,不知道它要上哪里去,而车上的我们俩,心里一片茫然。
很久以前,有一晚,在冬天的纽约,孟京辉和廖一梅夫妻俩约我们在时代广场见面。我俩匆匆打车来到目的地,站在那面巨大而绚丽的电视屏幕下方,站在流先溢彩熙熙攘攘却无比陌生的街心,寻找着唯一熟识的那两个身影。而他俩,则在一处背风的建筑之下,完全不抱希望地、等待戈多一样地等着我们。京辉对一梅说,“他们绝对找不着我们,这么大的广场,又没说具体的地方,怎么可能找得到?”话音刚落,一梅就惊喜地看见了人流中的我俩……我们四个人生地不热的异国人,就这样,在璀璨的时代广场,会合了。我们笑着喊着抱在了一起,就像一小块温暖的亲人的岛屿,抵挡着汹涌的黑夜和陌生。那一晚,我们甚至觉得自己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
当我们的车迷路时,特别是夜晚,不知为什么,我常常会想起这一幕,想起这个纽约之夜。
渐渐地,路走熟了,东西南北,有了方向感。于是,丈夫开始有意识地探路,寻幽探胜一般地寻找那些更近、更合理、更平坦或是更安静的道路。我离开北京好一段日子,回来时,他去机场接我,对我说,“我带你走一条新路,你一定喜欢。”
那是一条村路,两边都是田野,非常安静。路面是柏油铺的,有一种河流般的静谧,走在北方的大地之上,那些通向远方的公路,常常这样给人河流般的错觉。那一年,我和丈夫两人徒步“走西口”,从此,河流般的公路,就成了镌刻在我心里的画卷。眼前这条路,虽没有雁门关外公路的那一种壮闻荒凉,却仍然给我悠远的河流的感觉。路两边,是高大茂密的白扬树,杂有一些槐、柳,都是北方亲近、朴素、美丽的树,却奇怪地让我想起“正大仙容”这几个字。风中,阳光下的树叶灿烂地喧响着,浓荫遍地,更显出了道路的平坦静寂。
我喜欢这路。
第二天,去城里接女儿,和她一起约会了一位朋友,吃了晚餐,聊天,回家时夜已很深。路上,下起了雨,车里放看音乐,是女儿爱听的维塔斯的歌。俄语的维塔斯,一句也听不懂。丈夫开车,走高速,走大路,终于,从大路上拐向了这条小路。夜更深,雨下大了,雨打在树叶上,唰唰唰唰,更壮大了声势。这路,原来没有一盏路灯。我们的车,穿行在没有路灯的黑不见底的雨路上,白色的丰灯,射出去,小心翼翼地照出一团雨雾、路面和浓密的树影。我们三个人,此时,都屏住了呼吸,只有维塔斯,他的非人类的海豚音,在车里、在这雨路中,高亢地、辽远而尖利地回荡着,像是神的声音,来自天外,来自不知道的神秘地方……我们就在这神的声音的引领下,在这夜雨的黑暗中,不知所往,似乎,一步一步,接近着一个秘密,一个神秘的肃穆的大秘密。车碾着雨水,变成了方舟,小小的亲人的方舟,对抗着无边的黑和未知。
那一晚,当远远看见我们“孤城”的灯光时,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到,那是家,到家了。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
A.家处北京效区,偏僻、孤单,由此而带来的抹不去的伶仃突兀的感觉,这些描写,是为了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居住环境的不满。
B.开车不识路,车常常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在旷野各条岔道上左冲右突,心中一片茫然。这是远走他乡、忙碌奔波者的十分真实而独特的感觉。
C.“等待戈多一样地等着我们”说明了京辉和一梅不抱希望而又不忍离开地等着作者夫妇时的心情,为后文的“奇迹”作一个小小的铺垫。
D.路走熟了之后,作者夫妇就在家附近作了一次徒步旅行,对家周围那些河流般的公路,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B.文末作者说“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那是家,到家了”。更多地是说感受到了在“对抗无边的黑与未知”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亲人之间的亲情,写出了家的真正涵义。
文章中的“新路”具有什么样的特征?请根据原文内容加以概括。
本文在行文中加入了关于纽约时代广场的一段插叙和关于维塔斯音乐的细节描写。任选一处,说说它们在文中的作用。
“带你走一条新路”在文中寓义深刻,你认为它有哪几层意义?我们从中可获得哪些启示?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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