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柳宗元传》
元和十年,例移① 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②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柳州土俗,以男女质③钱,过期则没④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⑤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⑥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注释】①例移:古代官员按惯例调任。②怂播州:今责州遵义,当时为偏远荒凉的地方。③质:抵押。④没:没收。⑤以:同“已”,已经。⑥营护:料理,护送。
解释下面加点的字。
(1)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 (2)禹锡终易连州
(3)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 (4)时人义之
下列加点字与“请以柳州授禹锡”中的“以”意义相同的是( )
A.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黔之驴》) |
B.人走池底,仰视莲花反在天上,以空奇。(《于园》) |
C.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两小儿辩日》) |
D.明日,普又以其人奏。(《赵普》) |
翻译文中画线的句子。
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译文:
选文体现了柳宗元为友、为官、为师三个方面什么样的特点?试用自己的话概括。
(1)为友:
(2)为官:
(3)为师:
【甲】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乙】沧州南一寺临河干①,山门圮②。于河,二石兽并沉焉。阅③十岁,僧募金重修,求二石兽于水中,竟不可得,以为顺流下矣。棹④数小舟,曳铁耙,寻十余里无迹。一讲学者设帐寺中,闻之,笑曰:“尔辈不能究物理,是非木杮⑤,岂能为暴涨携之去?乃石性坚重,
沙性松浮,湮于沙上,渐沉渐深耳。沿河求之,不亦颠⑥乎?”众服为确论。
一老河兵⑦闻之。又笑日:“凡河中失石,当求之于上流。盖石性坚重,沙性松浮,水不能冲石,其反激之力,必于石下迎水处啮沙为坎穴。渐激渐深,至石之半,石必倒掷坎穴中。如是再啮,石又再转。转转不已,遂反溯流逆上矣。求之下流,固颠;求之地中,不更颠乎?”如其言,果得之于数里外。然则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据理臆断欤?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注:①干:岸边。②圮(pí):倒塌。③阅:经历。④棹(zhào):船桨,这里作动词用。⑤柿(fèi):木片。⑥颠:颠倒、荒唐。⑦河兵:治河的士兵。下列各句中划线词解释有误的一项是()
A.楚人有涉江者涉:搭船渡过 |
B.沧州南一寺临河干临:靠近 |
C.如是再啮如:如果 |
D.可据理臆断欤臆断:主观推断 |
选出下列划线的“之”的用法与其他三项不同的一项()
A.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 B.沿河求之 |
C.然则天下之事 | D.果得之于数里外 |
翻译下面句子。
是非木杮,岂能为暴涨携之去?甲文要告诉我们什么道理?乙文给我们什么启示?
甲文中的楚人当时肯定是找不到他的剑的,若十年后他再来寻找,那么他可
在哪里找到他的剑呢?请结合从乙文中的获得的启示来说明理由。
【甲】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乙】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解释划线的字。
(1)先自度其足()
吾忘持度()
(2)先自度其足()
其剑自舟中坠于水()下列划线字的意义及用法不同的一项是()
A.郑人有欲买履者/楚人有涉江者 |
B.而置之其坐 /反归取之 |
C.先自度其足/遽契其舟 |
D.而忘操之/而剑不行 |
翻译下面句子。
(1)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2)是吾剑之所从坠。
两则寓言内容不同,写法也有区别。《郑人买履》主要通过对人物的描写,揭示出郑人的心理;而《刻舟求剑》则通过对楚人的、描写,表现他的。
《刻舟求剑》选自,该书是(朝代)(人名)编写的论文集。
给划线字注音。
买履()自度其足()吾忘持度()涉江()
遽契其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