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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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的第一夫人
1936年8月,24岁的吴健雄到达美国加州旧金山时,她对这个国家只有一些耳闻的印象,她的老师胡适、顾静薇曾经在美国念过书,在书报杂志上,她也知道了一些美国的风土人情,就像一个典型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于美国,她的印象是良好的。聪慧过人,对物理科学发展有着极佳眼界,又具强烈成就动机的吴健雄,很快就发现她所在的柏克莱物理系具有无可抗拒的吸引力,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探索科学知识之地。
吴健雄由于物理才分本就不凡,加上以前在上海的中研院物理所做过X光晶体衍射实验,对于需要相当经验才做得好的物理实验,可说已有一些根基。因此,当时在柏克莱放射实验室任主持人的大科学家劳伦斯,一开始就是她名义上的指导老师。而实际上指导吴健雄做实验的,是一位20年代跟随大科学家费米在罗马做出一些有名原子核实验工作的塞格瑞。塞格瑞在物理上的早期经验和后来他在欧洲的游学研究,使他当时已经是一个相当有分量的物理学家,因此虽然一开始在柏克莱他并没有正式教席位置,薪水也是由洛克菲勒基金会支付,但是却马上拥有不少的合作者。
1938年,吴健雄正式开始其后来成就斐然的原子核物理实验之时,这个科学领域正是一个灿然大起的局面,延续自这个世纪初期以来的许多进展,使原子核物理达到一个空前的盛况。吴健雄的头一个实验工作,由劳伦斯指导,题目是探究放射性铅因产生β衰变放出电子,而激发产生出两种形态的X光的现象。1939年1月铀原子核分裂的发现由科学期刊正式公开之后,全世界在这一领域的科学家,都迫不及待地开展相关的实验工作。1939年吴健雄由塞格瑞指导进行的实验,也正是研究铀原子核分裂的产物。在这一系列的实验工作中,对吴健雄而言,可以说有两大重要意义。其一是这些实验虽有塞格瑞指导,但是大多数是吴健雄独立完成的,另外则是其中的一项结果,对于后来美国造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提供了关键的贡献。
吴健雄一开始的实验工作,便有着她后来普受赞赏的风格和特质,是精确而细致的,因此无论是她名义上的指导者劳伦斯,或是实际和她一块工作的塞格瑞,对她都极为赞赏。吴健雄是1940年得到博士学位的。她的研究论文就是前面提到的两项研究,这两项研究不但都写成论文,发表在国际上最重要的《物理评论》期刊上,实验结果在科学上也都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吴健雄得了学位之后,继续在柏克莱做了两年博士后研究。她的实验工作是研究铀元素的分裂产物以及一些元素的放射性同位素,因此经常要利用回旋加速器撞击靶后产生的中子束。那时劳伦斯为了得到支持建造回旋加速器的经费,总要强调加速器应用在治疗癌症方面之功用,因此也确实有一些病人在接受照射治疗。吴健雄通常总是早上六点就去,等病人一停止治疗,她马上就开始工作。吴健雄在原子核分裂和放射性同位素方面的杰出工作,当时已经使她成为奥本海默等许多大科学家口中的“权威专家”,经常被请去,在讨论会上讲这方面的一些专题。甚至后来有人请塞格瑞去讲核分裂时,他都要向吴健雄借她演讲的资料去用。
吴健雄专心致力于科学研究,但是她也并没有忘记自己出国的目的。中日战争爆发后,她曾经想过是不是要回到中国去,后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航路邮件断绝,更使她望断乡关。也许是她的心根植于中国,有时在和外国好友谈话时,她会不自觉说起中国话来,而她浓重上海口音的英文,有时亦不易听懂,说话中也不时把“他”和“她”弄混了,不过她书写的英文,却是相当流畅典雅的。吴健雄最出名的一个故事,是有一次她演讲时太过投入,居然将物理公式像中国字一般,在黑板上由右向左写出来。毫无疑问,这时吴健雄已经是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一个传奇人物,当地的报纸都有专文报道,中国国内也有了她是“中国居里夫人”的说法。这时候的吴健雄,已经是科学上一颗耀眼的明日之星了。
(摘编自江才健《吴健雄》)
(1)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初到美国的吴健雄对这个国家有着良好的印象,加之她本人的天分,以及具有强烈的求学动机,所以她立即投身于原子核物理实验。
B.吴健雄名义上的指导老师是劳伦斯,而实际上指导她的是另一位物理学家塞格瑞,因为名师的指导,她拥有了不少的合作者。
C.塞格瑞指导吴健雄完成了部分的实验工作,并且在一系列实验中有一项结果,对后来美国制造原子弹提供了关键贡献。
D.吴健雄取得博士学位后为了继续研究铀元素的分裂产物和一些元素的放射性同位素,经常需要利用回旋加速器得到中子束。

E.本文记述了吴健雄在美国求学的经历和在物理科学上取得的成就以及著名大科学家对她的肯定和赞誉。
(2)请简要概括吴健雄在美国甚至世界物理学界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原因。
(3)作者为什么说吴健雄的心根植于自己的祖国?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说,吴健雄能取得巨大成就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个人主观因素。请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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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在 异 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杖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 ,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意: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和一群伤兵每天都到医院治疗,“我”伤愈后还能踢足球,而少校这位战前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手,战后却不想击剑了。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似乎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D.少校爱他的妻子,而妻子却早早离他而去。他不愿看到“我”重蹈他的覆辙,遭受如此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竭力反对“我”结婚。

E.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
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结尾,医生为安慰上校,找了许多经过治疗康复了的手的照片挂在墙上,而 “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小说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传奇女子——林徽因
柳已青
①林徽因(1904年~1955年),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女性,她才华横溢,光彩照人。林徽因写过诗、小说、散文、剧本等,还为一些刊物画过封面,但她致力于建筑事业,作为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主要设计者,激起我们永恒的钦佩。从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林徽因以一个文化精英与热情大方的沙龙女主人的凝聚力,聚集起同样富有才情与热情的学者和作家。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有:梁思成,金岳霖,徐志摩……
②为林徽因作传的人不少,她太吸引人了,尽管我们不是梁思成,也不是金岳霖,更不是徐志摩,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喜欢她、欣赏她、深爱她,不能减少一丝一毫对她的爱慕。的确,林是20世纪中国最有魅力的女性之一。有那么多文化名人为她倾倒,使她身上多了一些传奇色彩。如果褪去这些传奇的成分,也不失为中国女性的偶像。
③林徽因的生命,不论是波澜起伏,还是风和日丽,她不是伟大和崇高的符号,不是降到人间的仙女,也不是供后人崇拜和议论的偶像,她是一个女人,一个追求着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不幸的是,一提及林徽因,总是把她和别人捆绑在一起。《林徽因》的价值,在于廓清了浮荡在主人公身上的尘埃,将她的真实面目彰显出来,在历史背景中将林徽因凸显出来,同时还生动地勾勒出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沈, 从文等一批高级知识分子群体的高雅的志趣品格、多彩的生活经历,从而折射出他们所生活的时代的精神。
④我们不妨看看林徽因走过的路。少女时代的林徽因曾随父亲到了欧洲,她芳华绝代,才华横溢,她像一弯新月,而周围是一群文化名人围绕着她。“当女人成了母亲,花便成了树。”作为母亲的林徽因娴静温柔,端庄慈爱,以多病之身操持着一个大家庭的事务。走出沙龙的林徽因,踩泥泞,乘驴车,和梁思成一起辗转各地,为古建筑测绘,用现代科学的方法考察和研究中国古建筑,为保留中国传统文化奔波,此时她是一位执著的艺术家。在抗战8年艰苦卓绝的岁月里,林徽因一家颠沛流离,从云南到四川,困居在偏远的李庄。他们贫病交加,靠典当度日,却坚毅地开始了撰写《中国建筑史》和《图像中国建筑史》的巨大工程。1945年美国专家给她检查身体,说她不会活过五年了,她能够支撑下来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可是她又活了10年,支撑她的其实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激情、是一种灵魂在飞扬。
⑤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张爱玲,我觉得林徽因可爱得多。不论是生命的境界,还是生活的足迹,林徽因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为人妇,为人母,为人友,她的才华和境界,在人生的每一个角色都是完美的。如果说没有林徽因家的沙龙的培育,中国的现代文学星系中璀璨群星的光芒将暗淡几分。如果没有林徽因的辅助,梁思成很难完成《中国建筑史》。张清平用林徽因和梁思成终生痴迷的古建筑来比喻他们的结合:梁思成是坚实的基础和梁柱,是宏大的结构和支撑;而林徽因则是灵动的飞檐、精致的雕刻、美丽的栏杆。他们一个厚重坚实,一个轻盈灵动,他们的组合无可替代。林徽因和梁思成堪称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楷模,另一对我认为是傅雷和他的夫人。相比较,张爱玲尽管有才气,但她终是一个异数,带着一种偏执、阴冷之气,连爱情、生活都有一种决绝,而林徽因始终有一种光辉,温暖人心。
⑥建筑师、教授、诗人、作家,对林徽因来说只是一个称谓,或者后人对她的某一方面才华敬佩,但很难道出林徽因的精神境界。林徽因之所以成为林徽因,让人敬慕的,不仅是她的美貌与才华,更是她外柔内韧顽强不屈的精神和爱能爱到至深至纯、诚又诚到如痴如醉的人生境界。张清平这样评价林徽因:“她的生命中有病痛,但没有阴暗;有贫困,但没有卑微;有悲怆,但没有鄙俗。”
用一句话概括林徽因让人敬佩的原因。
文中说:“当女人成了母亲,花便成了树。”“花”指什么?“树”又指什么?结合文章中林徽因的经历,谈谈她在这一成长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文中将林徽因与张爱玲对比,她们之间有哪些不同?
林徽因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女性,从她身上你学到了哪些?请结合自身经历简要叙述。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鲁迅”在教材中也应与时俱进
孙玉良
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作品在中学语文教材中被删减的消息引发各界热议。支持删减者拿出“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的顺口溜做论据,反对删减者认为鲁迅精神到什么时候也不能丢。
双方争执不下,让编教材的老师们好生为难。依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删点为妙。鲁迅是生活在上世纪早期的人,虽然是“白话文学运动的健将”,但毕竟是旧社会走过来的人,又曾在日本留学,文风难免古风萦绕,中西夹杂,拗口难懂。不只学生看了如吃了“摇头丸”,就是老师们讲起来都觉得头疼。删除一点这样的文章,可能师生们都会拍手称赞,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但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硬汉”形象,毛主席就说过“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删了鲁迅杂文,换了金庸的武侠小说,会不会无意识中让祖国的花朵们误入迷途?
鲁迅不是常青树,但他的精神是不朽的,所以至今被人们深深地怀念。中国有个古老的新词,叫“与时俱进”。对于鲁迅的文章,照抄照搬,“拿来主义”,是不是违背了鲁迅先生的初衷?我们学的是鲁迅的精神,而不是他夹杂着日式表达的拗口白话。在教材中删除鲁迅的原文,难道不能用新时代具有鲁迅精神的文章“取而代之”?
新时代有没有活着的鲁迅?我看肯定是有的。否则鲁迅逝世了,中国岂不真的折了“脊梁”?当今社会拿着“匕首投枪”,对不平、不公、不正大声疾呼,叹国人之麻木,怒国人之不争的大有人在,针砭时弊的好文章也比比皆是,编辑们选用他们的文章进入教材,既继承了鲁迅之精神,又克服了晦涩难懂之弊端,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邓小平说:发展才是硬道理,“鲁迅”在教材中也应与时俱进。把鲁迅当成权威,放进“神坛”,本身就是对鲁迅的污辱。依我看,世上的千里马不少,只是有些人相信权威,没有伯乐的眼光罢了。真正继承鲁迅精神,是善于发现继承鲁迅衣钵的人,而不是硬着头皮念鲁迅创造的“三字经”。(选自2009年9月4日《广州日报》)
下列对于“鲁迅”在教材中也应“与时俱进”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鲁迅生活的时期离我们较远,文风难免古风萦绕,拗口难懂,因此他的文章,删点为妙。
B.世上的千里马不少,新时代也有活着的“鲁迅”,编辑们也可选用他们的文章,编入教材。
C.当今社会拿着“匕首投枪”,对不平、不公、不正大声疾呼,叹国人之麻木,怒国人之不争的人也时有出现。
D.对于鲁迅的文章,如果采用“拿来主义”的方法抄照搬,是违背先生初衷的。

下列各项中,对于“鲁迅作品”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鲁迅作品被誉为“民族魂”,一些人认为中学语文教材删减鲁迅作品会丢掉鲁迅精神。
B.从“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的顺口溜中可以看出鲁迅文风晦涩难懂的一面。
C.“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的这句话不仅对社会发展适用,对鲁迅作品在教材中的选编也非常适用。
D.鲁迅是“白话文学运动健将”,教材选编他的作品是为了学习他的白话语言。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如果我们太相信权威而把鲁迅放进“神坛”,这是对先生的一种污辱。
B.“鲁迅”在教材中也与时俱进,可用其他针砭时弊的好文章来代替鲁迅文章进入教材。
C.毛主席十分赞赏鲁迅,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方向。
D.硬着头皮念鲁迅创造的“三字经”并不能真正继承鲁迅精神,真正继承鲁迅精神的,是善于发现继承鲁迅衣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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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科举百年祭
周 宁
①科举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它塑造了中国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政教一体化,其中文化与政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而政治,最终也是一种文化秩序。万历年间,利玛窦到中国,一个意外的发现是,中国的科举制度实现了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国的“知识阶级即‘哲人’对帝国的统治者有着广泛的影响”,“标志着与西方一大差别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
②科举制度并没有实现“理想国”,但却实践了前现代世界最合理的政教制度。科举千年,以人文化天下,朝廷立国,文人立命,社会长治久安,个人功名利禄,尽系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是帝制中国社会结构的中枢。就社会政治而言,自上而下,面向整个社会的科举,为皇权统治下的官僚体系提供人才,保证了官僚体系的正常运转,巩固了封建皇权;自下而上,科举又是一个制度化的流动晋升的渠道,社会基层的优秀分子,由此可以进入社会精英统治阶层,参与管理国家的政治活动。社会晋升机制,是社会结构的核心。科举构成帝制中国的内在结构性动力,它沟通了官民阶层,数世白身者,一登龙虎榜,就可能出将入相,而官宦子弟,不解经书,无缘科场,则可能沦为平民。
③科举不仅是中国社会政治的核心,也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主体,它包含着思想与制度两个层面的意义:思想层面上的儒家经学化,使得它从一种普通的学说变成了圣典;制度层面上,儒家知识作为科举考试内容,最直接有力地保证了儒家意识形态的霸权地位。科举制使儒家彻底制度化、制度保证真理的权力化、思想保证制度的真理化,它使帝制国家、士绅社会与儒家文化,围绕科场中心流动,创造了一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科举文明。
④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文明传统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科举,而不是西方历史范畴中的封建或东方专制主义。梁启超曾经从四个方面对科举的历史作用作过公正评价。首先,科举使帝制政权充满活力,不断从社会精英中吸取统治人才;其次,促进社会中官民阶层的流动,使社会充满活力;再次,使儒家思想与价值或意识形态制度化一体化;最后,使个人有出路,社会稳定。
⑤传统的中华文明,是一种科举文明。在前现代世界各国,中国社会结构最具开放性,官僚出身最具平民色彩,教育普及面最大,而所有这些,都是由科举制度造成的。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3分)

A.科举保证了帝制政权的活力,从晋升机制合理性等方面入手,巩固了封建帝制的统治。
B.科举制度是当时“朝廷立国,文人立命”的基础,使古代封建统治能够“人文化天下”,保证了社会长治久安。
C.科举制度始终自觉坚持传播儒家思想,保证了儒家思想的延续,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最有力保证。
D.科举文明促成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开放性,使儒家思想成为统治者的主要武器,出现了“文人”即“哲人”治天下的局面,实践了前现代世界最合理的政教制度。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以科举为基础的中国古代政教一体化制度,具有建立柏拉图“理想国”的可能性,但这种制度下的中国古代社会还不是真正的“理想国”。
B.借助科举制度,儒家的意识形态与当时的社会结构、当时的文化与政治达到了高度的协调,其原因是真理的权力化得到了保证。
C.柏拉图的“理想国”看重哲学在政治中的影响,看重人文在天下秩序建立中的教化作用,这种理想在前现代世界的西方并没有实现。
D.科举之所以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因为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中华文明传统最重要的特征。

你怎样理解第①段中的“政教一体化”?请作简要说明。(4分)
请比较古代科举制度和当代高考制度的不同,并作简要说明。(5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小题。
我所能带给你们的事物
我从乌鲁木齐回来,给家人买回两只小兔子。卖兔子的人告诉我:“这可不是普通兔子,这是‘袖珍兔’,永远也长不大的,吃得又少,又乖巧。”所以,一只非得卖二十块钱不可。
结果,买回家喂了不到两个月,每只兔子就长到了好几公斤。比一般的家兔还大,贼肥贼肥的,肥得跳都跳不动了,只好爬着走。真是没听说过爬着走的兔子。而且还特能吃,一天到晚三瓣嘴咔嚓咔嚓磨个不停,把我们家越吃越穷。给它什么就吃什么,毫不含糊。到了后来居然连肉也吃,兔子还吃肉?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吃肉……后来,果然证实了兔子是不能吃肉的,它们才吃了一次肉,就给吃死了。
只要我从乌鲁木齐回来,一定会带很多很多东西的。乌鲁木齐那么大,什么东西都有,看到什么都想买。但是买回家的东西大都派不上什么用场。想想看,家里人都需要些什么呢?妈妈曾明确地告诉过我,家里现在最需要的是一头毛驴,进山驮东西方便。可那个……我万一办不到。
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没赚上什么钱。但即使赚不上钱,还是愿意在那个城市里待着。乌鲁木齐总是那么大,有着那么多的人。走在街上,无数种生活的可能性纷至沓来,走在街上,简直想要展开双臂走。晚上却只能紧缩成一团睡。被子太薄了,把窗帘啊什么的全拽下来裹在身上,还是冷。身上还穿着大衣,扣子扣得一丝不苟,还是冷。
后来我给家里打电话,妈妈问我:“还需要什么啊?”我说:“不需要,一切都好。就是被子薄了点。”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扛着一床厚到能把人压得呼吸不畅的驼毛被。她挂了电话,立刻买来驼毛洗了,烧旺炉子烘干,再用柳条儿抽打着弹松、扯匀,细细缝了纱布,熬了一个通宵才赶制出来。然后又倒了三趟班车,坐了十多个钟头的车赶往乌鲁木齐。
我又能给家里带来什么呢?每次回家的前一天,总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转到“中老年专柜”,看到麦片,就买回去了。我回到家,说:“这是麦片。”她们都很高兴的样子,因为只听说过,从没吃过。我也没吃过,但还是想当然地煮了一大锅。先给外婆盛一碗,她笑眯眯喝了一口,然后又默默地喝了一口,说:“好喝。”然后,就死活也不肯喝第三口了。
我还买过咸烧白。一碟一碟放在超市里的冷柜里,颜色真好看,和童年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外婆看了也很高兴,我在厨房忙碌着热菜,她就搬把小板凳坐在灶台边,兴致很高地说了好多话,大都是当年在乡坝吃席的趣事。还很勤快地早早就把筷子摆到了桌子上,一人位置前放一双。等咸烧白蒸好端上来时,她狠狠地夹了一筷子。但是勉强咽下去后,悲从中来。
不是过去喜爱过的那种,完全不一样。乌鲁木齐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一些过去的事物、过去的感觉,永不再有了。外婆九十多岁了,再也经不起速度稍快一些的“逐一消失”。
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兔子或者没尾巴的小耗子替我陪着我的家人。兔子在房间里慢慢地爬,终于爬到外婆脚下。外婆缓慢地弯下腰去,慢慢地,慢慢地,终于够着了兔子,然后吃力地把它抱起来。她抚摸兔子倒向背后的柔顺的长耳朵,问它:“吃饱没有,饿不饿?”——就像很早很早以前,问我“吃饱没有,饿不饿”一样。天色渐渐暗下来,又是一天过去了。
我从乌鲁木齐回到家,总是拖着天大的一只编织袋。然后一件一件从里面往外面掏东西——这是给外婆的,那是给妈妈的,还有给叔叔的、妹妹的。灯光很暗,所有的眼睛很亮。我突然想起,当我还拖着这只编织袋走在乌鲁木齐积着冰雪的街道上时,筋疲力尽,手指头被带子勒得生疼。迎面而来的人一个也不认识。
又想起我拖着编织袋,怀里揣着“袖珍兔”的笼子回家的情景。
回家的路真是漫长。夜班车坏了又坏,凌晨时分停在戈壁滩上一家孤零零的小饭馆门口。我坐在冰冷的车厢里(那时候卧铺车不多)冻醒了好几次,最后一次终于决定下车。我抱着笼子,走进饭店烤火。一个客人也没有,条桌和长凳都空空荡荡,天线锅信号不稳定,电视机播放着遥远模糊的内容。胖胖的维族老板娘不知从哪里走出来,给我倒了热茶,还给兔子找来一块白菜帮子。同样胖胖的老板也出来了,大家坐在一起边烤火边看兔子,看它慢条斯理地啃啊?啊。我说:“这是袖珍兔,永远长不大的,只能长这么大。”胖老板就说:“啊呀,真的这么一点点?那太亏了嘛,养几年还不够一盘子菜。”看我们都笑了起来,他便又夸张地重复一遍:“你们看啊,这么一点点,真的不够一盘子菜。”那时我远在回家的路上,却已经感觉到家才有的温暖。
在回家的路上,总是晕车,便坐到司机旁边的小凳上,抱着兔子笼笔直地挺着脊背坐着。又怕它会突然死去,便不时地伸手进去抚摸它。路边的树木在车灯的照耀下,向路心整齐地弯拱,形成神秘的通道。车灯只能打几米远,远处漆黑深沉,像一个洞穴。后来东方的天渐渐有些亮了,我想着到家时会有的情景,终于歪倒在引擎盖子上睡着了。如此漫长的归途。
兔子死了的时候,我妈对我说:“以后再也别买这些东西了,你能回来,我们就很高兴了。”我外婆对我说:“以后再也别买这些东西回来了,死了可怜得很……你回来了就好了,我很想你。”
(本文有删改)
分析文章第2段画线句的语言风格。
简析下列画线句在文中的含义。
(1)外婆九十多岁了,再也经不起速度稍快一些的“逐一消失”。
(2)车灯只能打几米远,远处漆黑深沉,像一个洞穴。
文章后半段为什么要写“怀里揣着‘袖珍兔’的笼子回家的情景“?
文中多次提到作者在乌鲁木齐的生活,有什么作用?
概括文章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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