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 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 “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5期) 本文以“绝盗”为题目,根据全文简要分析“绝”在何处。
请结合本小说具体内容,简要分析“老头子”这一人物具有怎样的思想性格。
这篇小说多处设置伏笔,请列举其中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三个盗贼盗劫得逞,你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对此,你有怎样的感想?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味道 姜钦峰
听过一个儿子讲述他的父亲。那时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干的是体力活,父子俩一年难得见上几次。父亲爱吹点牛,每次回来,总要把在城里见到的事添油加醋地重复几遍,显得很有见识的样子。一家人都知道他的个性,也不与他争辩。
有一次父亲回家,特意给儿子带了礼物,是两瓶饮料,塑料瓶装的,贴着蓝色的标签,通体透明。儿子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瓶子,欢天喜地,迫不及待地拧开瓶盖,“咕咚”就一大口。父亲赶紧问:“儿子,好喝吗?”儿子嘴里还含着饮料,说不出话,只好含含糊糊地点头。父亲开心地笑了,儿子忽然问他:“你喝过吗?”父亲顿时扬起了眉毛:“那当然,如今城里人最流行喝这个,我在工地上干活累了,就买它当水喝。”儿子再没说过什么。
若干年后,儿子在城里安了家,把父亲也接到了城里。只可惜,父亲没有享福的命,半年后就查出了胃癌晚期。儿子说: “爸,您想吃点什么尽管说,我给您买去。”父亲想了想,说: “我在城里啥都吃过了,只有一种饮料没尝过,就是上次我给你带回来的那种,塑料瓶装的,透明的。”儿子有点意外,但没说什么,转身就上街买了一箱回来。
儿子帮父亲拧开了瓶盖,轻轻地递到床前。父亲接过来,才喝了一口,还没来得及下咽,忽然就皱起了眉头,“哇”地吐了一地,然后郑重其事地说: “儿子,你买到假货了,这饮料掺水了!”儿子眼泪刷地就下来了,“爸,矿泉水就是这个味道啊”。
年初的南方雪灾。有个父亲开着私家车,带着七岁的儿子回湖南老家过年。父子俩从广东出发,进入湖南境内时,①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还有树枝上晶莹剔透的冰凌,儿子仿佛走进了童话世界,高兴得手舞足蹈。父子俩都生活在温润的南方,做梦也未曾想到,如此冰清玉洁的世界,竟然会暗藏杀机,灾难正悄悄向他们逼近。
离家仅四十公里的时候,高速公路突然封闭了,父子俩被困在路上,除了等待老天爷开恩,别无良策。然而,②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意犹未尽,依然漫天洒下,路面的冰层越来越厚,把他们最后的一丝希望也覆盖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车上仅有的食物已消耗殆尽,饥饿、寒冷和对家的向往,轮番煎熬着父子俩的心。家,就在不远的前方,此刻却显得那么遥远。冰冷的绝望!
足足困了两天之后,父亲决定抛下车子,带着儿子徒步回家。白雪皑皑,寒风刺骨,父亲背起儿子,深一脚浅一脚,艰难跋涉在冰天雪地中。渴了,他就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累了,他就把儿子暂时放下,牵着儿子继续前行。十几小时后,终于到家,筋疲力尽的父亲总算松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了半瓶矿泉水。这是父子俩仅有的补给,怕它在半路上结冰,父亲就一直把冰冷的矿泉水焐在胸口,自己却没舍得喝一口,全都留给了儿子。
澄澈的矿泉水,晶莹明亮,浸润着父亲的汗水,带着父亲的体温。那种味道,应该是儿子一生的记忆吧。 从全文来看,题目中的“味道”指的是什么?
文章叙述了两个关于矿泉水的故事,请简要概括。
①
②比较文中两位父亲有何异同之处。
相同点:
不同点:文中两个划线句都属景物描写,请分析它们在表达感情方面的作用。
第①句的作用:
第②句的作用:“那种味道,应该是儿子一生的记忆吧。”这句话有何深刻含义?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独腿人生(13分)
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这是我第一次上他家去,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坐公车去,下车之后,要到朋友的别墅,若步行,紧走慢赶,至少也要四十分钟。眼看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体谅我的窘迫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问了价。“五元。”车夫说。我当然不会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这个账我当然会算。可五元再加一元,就是三元的两倍,这个账我同样会算,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这样,我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块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下公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就只收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看了看他。他穿着这座城市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的黄马甲,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至少有五十岁以上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且,车轮不是向前滑行,而是向前一冲,片刻的停顿之后,再向前一冲。我正觉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
他失去的是右腿。一截黄黄的裤管,挽一个疙瘩,悬在空中,随车轮向前“冲”和频率前后晃荡着。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臀部时时脱离座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我觉得我很不人道甚至卑鄙。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从他左腿并不肥大的裤管随风飘动的情形,我猜想他唯一的好腿一定瘦得可怜。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在坐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我想对他说:“不要再蹬了,我走路去。”我当然会一分不少地给他钱,可我又生怕被他误解,同时,我也怕自己的做法显得矫情,玷污了一种圣洁的东西。
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啊?”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踏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向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蹿,像在跟自己较劲,与命运抗争!
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浊地喘着气。我说:“你真不容易呀!”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呀!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八十多里,而且还带的是两个人。”我问他怎么走那么远?他说:“两个韩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别人的车他们不坐,偏坐我的车。下了车,那两个韩国人流了眼泪,说的什么话我不懂,但我想,他们一定不会说我是孬种。”
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的那条断腿。我很想打听一下他那条腿是怎么失去的,可终于没有问。事实上,这已经无关紧要了。他已经断了一条腿,而那条独腿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这就足够。我想,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
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
我正纳闷他隔这么远就把车停住了,他回过头满怀歉意地对我说:(a)“我本来应该把你送到的,可那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
我不由心中一紧,鼻子酸酸的。我赶紧给他五元钱,但他坚决只收三元钱。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天生是不太流泪的人。
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b) “你为什么不让他送到?那些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我没有做声。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坚决拒绝了。
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本文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叙述了的故事。
(20字以内)(2分)请联系上下文,品味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及其作用。(3分)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你认为这条腿会为主人的哪些方面感到自豪呢?(3分)
文中多处使用了语言描写的表现手法,请任选文末a、b两处的其中一句进行分析。
(2分)文章结尾写道:“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请简要谈谈自己的理解。(3分)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再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有哪些理由说明父亲不必送我?(3分)
作者在南京“勾留了一日”,为什么在南京的见闻一句都没写?(2分)
词语品析:
①“甚是仔细”“颇踌躇了一会”两个加点字有怎样的表达效果?(2分)
②“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如何正确理解“太聪明了”的意思和蕴含的情感?(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0分)
①在与幸福有关的各种因素中,爱无疑是幸福的最重要的源泉之一。
②说到爱的时候,我们往往更多想到的是被爱。这并不奇怪。从小到大,我们渴望得到许多的爱。遇到困难时,我们希望有人一伸援助之手。经受痛苦时,我们希望有人与我们分担。我们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幸福系于被他人所爱的程度:如果我们得到的爱太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冷酷,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很孤单。的确,对于我们的幸福来说,被爱是重要的。
③然而,与是否被爱相比,有无爱心却是更重要的。一个缺少被爱的人是一个孤独的人,这样的人只要具有爱心,他仍会有孤独中的幸福,如雪莱所说,当他的爱心在不理解他的人群中无可寄托时,便会投向花朵、小草、河流和天空,并因此而感到心灵的愉悦。而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无论他表面上的生活多么热闹,幸福的源泉已经枯竭,他那颗冷漠的心是决不可能真正快乐的。
④一个只想被人爱而没有爱人之心的人,真正在乎的也不是被爱,而是占有。爱是与占有欲相反的东西,它本质是一种给予,爱的幸福就在这给予之中。一个明显的证据是亲子之爱,有爱心的父母在照料和抚育孩子的过程中便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相反,丧失爱心,也便失去了感受和创造幸福的能力。所以,对于个人来说,最可悲的事情不是在被爱方面受挫,而是爱心的丧失。
⑤当然,爱的给予既不是谦卑的奉献,也不是傲慢的施舍,它应该是出于内在的丰盈的自然而然的流溢。爱心如同光源,爱者的幸福就在于光照万物。爱心又如同甘泉,爱者的幸福就在于泽被大地。
⑥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爱心的普遍丧失会使世界变得冷如冰窟,荒如沙漠。在这样的环境中,善良的人们不免寒心,但也不要因此趋于冷漠,而是要在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仍葆有一颗爱心,用爱心唤起爱心。不论个人还是社会,只要爱心犹存,就有希望!
(选自周国平《精神的故乡》,有删改)针对“爱无疑是幸福的最重要的源泉之一”,作者提出了哪两种看法?
答:简要分析第④段的论证过程。
答:请用一个短语概括下面材料的主要内容,并判断这个故事适合放在文中哪个段落,说说为什么。
材料: 《礼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国发生严重饥荒,黔敖在路边摆放食物,用来施舍给经过的饥饿的人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子,昏昏沉沉地走来。黔敖左手拿着食物,右手端着汤,吆喝道:“喂!来吃吧!”饥民抬起头瞪大眼睛盯着他,说:“我就是因为不愿意吃带有侮辱性施舍的食物,才饿成这个样子的!黔敖因此赶上去向他道歉,但最后这个人还是不肯吃而饿死了。
短语:放入第段原因: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共10分)
①明代初期我国经济繁盛,造船业、手工业发达,丝绸、陶瓷等深受异邦人喜爱。为宣扬国威、与他国进行友好往来,明永乐帝于1405年派郑和率船队下西洋。船队有两百多艘舰船,27000多名船员,出航时云帆蔽日,浩浩荡荡。
②这支船队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航海知识与技术。为使船队能够安全顺利地航行,郑和利用季风来确定出航、返航时间。我国属季风气候区,冬季大陆上空是高压区,南海的东南部是低压区,所以近海气压分布西北高、东南低,形成偏北季风;夏季则为偏南季风。古代海船航行主要依靠风力,冬季的偏北季风有利于南去的船只顺风出行,而不利于北归的船只驶向大陆;夏季则刚好相反。所以郑和下西洋时均是冬季出发,夏季返航。
③船队还会运用多种定向导航技术来确保航向的正确。白天船队利用指南针导航,夜间则用牵星板来确定航向。牵星板,为正方形,共12块,最大的一块边长约24厘米,以下每块递减二厘米。观测时,将木板立起,左手拿木板一端的中心,手臂伸直,眼看天空,木板的上边缘是北极星,下边缘是水平线,依高低不同,替换调整木板,这样便可测出船只所在地北极星距水平线的高度,进而计算出所在地的纬度。同时,船队还能熟练地运用漂物测速技术测算单位时间内的航行里程。
④此外,郑和船队还运用完备的通讯技术来保证船队信息的顺利传递。船只间昼行认旗帜,夜行认灯笼,如遇雾雨天可通过铜锣、喇叭等进行联络。这些方法使得船队即使在“洪涛接天,巨浪如山”的险恶条件下,也能“云帆高张,昼夜星驰”。
⑤郑和的船队在28年间七次下西洋,足迹南至东南亚的苏门答腊,西到红海及非洲东岸。船队打通了“海上丝绸之路”,促进了贸易的发展。同时,明朝“播仁爱于友邦”的外交思想,也由郑和船队带向了世界。众多亚非国家因此纷纷与当时的明朝政府建交,出现了“四夷归附,万国来朝”的空前盛况。郑和的船队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航海知识与技术。先进的航海知识指的是:①;先进的航海技术指的是:②,以及③。
阅读材料一,运用文中相关知识,解释高僧义净要等到冬季才出航的原因。
【材料一】
公元671年,唐代高僧义净为求得佛法要乘船远航。他初秋就到达了广州,联系到一艘南去的商船,但却一直等到冬季到来才出发远航,最终到达室利佛逝(今苏门答腊)。
答:阅读材料二,概括郑和下西洋与哥伦布远航在目的和影响上的差异。
【材料二】
1492—1505年间,西班牙人哥伦布在王室的支持下,为了掠夺黄金、香料等物资,先后4次进行远航。船队规模最大时有船员2500人,船只17艘。哥伦布的船队在海地岛上发现黄金后,起初用廉价物品交换当地印第安人的贵重物品,当发现印第安人缺乏抵抗能力时,竟然通过武力把印第安人的一切掠为己有。哥伦布曾发布命令,强制印第安人缴纳一定数量的金砂。多数人因完不成指标而惨遭杀戮或劳累致死。岛上的印第安人急剧减少。短短的几年间,印第安人累世积攒起来的黄金很快被榨取一空,但此举却为西班牙积累起了资本主义发展所需的原始资本。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