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狂人”谭盾的理想与现实
喻 盈
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也隐约显露依然紧致的身体线条。
他就是谭盾。他认为,自信是最大的资本,又说:“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这个有“霸蛮”性格的湖南人,头脑中没有框框。他的确是永远的“年轻人”,不断尝鲜。2013年推出的是“微电影交响诗”,之前他在做的是“建筑音乐”、“互联网交响乐”,还想尝试“互联网歌剧”。
“建筑音乐”的实施地,是他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工作室“水乐堂”。他请来矶崎新工作室的建筑设计师,把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声音剧场,下层是现代极简的钢结构支架,以便将屋外的河水引入屋内,而上层,依旧是中国传统民居的木质样式。
不止如此。他还创作了专在水乐堂演出的《天顶上的一滴水》,把河流当琴弦,把他改造的这个建筑当成一件乐器。一出场,乐手们便敲击水乐堂的钢梁和铁梯,是为“钢铁摇滚”。然后天顶上水滴坠落,那声音被建筑的回响不断放大,好似一支水的交响乐队。
谭盾又一次实现了他所擅长的“东西方交汇、古典与现代合流”。他形容这是李白所说的“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但实际上他总是在把“大音希声”变成具体的可见、可触、可闻、可感,光是乐音还不足够,各种多媒体都是他的武器。
对于这些,谭盾说,他要感谢纽约,“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1986年,谭盾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研究生毕业,拿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飞往纽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时他在国内已经成名,与叶小纲、郭文景等并称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还为电影《火烧圆明园》写了主题曲《艳阳天》。他的“离经叛道””也初露端倪。22岁时创作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他就加入了鼓、箫等中国民乐元素,因为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他还记得老师拿着他的曲谱,皱起眉,用四川话问:“你有那么深刻没有?”
奔向纽约的谭盾,携带着满身锐气和满怀雄心。第三天,他就被震了一下。他穿了件汗衫,被学校的中国留学生、学者联合会叫去座谈,结果在会场见到了西服革履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和建筑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贝聿铭。李政道跟他谈话,谈的都是音乐。谭盾有点蒙,心想:要到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够跟这些人对话?
谭盾很快察觉到,纽约是分层的。哥伦比亚大学代表的是学术圈,是精英文化,斯文、严谨、刻苦耐劳、对知识的追求永无止境;而纽约大学和艺术家聚集的格林威治村,则是通俗文化、前卫艺术生机勃勃的催化地。
谭盾觉得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自己,得益于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浸淫”。“你会发现我的创作里,既有哥大训练带来的知识面,又有下层那种狂妄、实验、不屑一顾的胆量。”
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那段“又穷又浪漫”的时光里,谭盾已经做出了后来使他声名大噪的陶乐、水乐、纸乐实验。烧制坛坛罐罐,揉搓、撕扯纸张,探索它们的发声,这位音乐青年有时看上去更像个装置艺术家。他也的确在当代艺术圈引起了波澜。1990年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还邀请他展出了他为作品《九歌》自制的一组陶乐器。
那时候他住在中国城的地下室,室友是如今的著名导演顾长卫。《九歌》首演的海报,就是顾长卫在这地下室里替他拍的。“我没有钱去工作室拍照。顾长卫说,这还不简单吗。他拿绳子串起几件中国古乐器,挂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让我在那前面席地而坐。他把相机架上,设定成自拍,自己举个手电筒站一旁给我打光。我最好的一张照片就是这么拍出来的。”
谭盾喜欢纽约。他说纽约让他看到自己,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你’就是价值”。
但是,谭盾仍觉得,要真正获得世界性的影响,还是得借助“上层的训练”。他想到了交响乐,“全世界有多少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就是世界性的音乐平台!我决定我就要做这个,把陶乐、水乐、纸乐放进交响乐里去”。
就像他所预期的,全世界交响乐团都成了他的舞台。然后,他又往更“上层”去,发展出一套有意与西方“乐音音乐”相对应的“有机音乐”体系——陶乐是土地之声,水乐是河流之声,纸乐是风之声,一切自然之声,都被他用创作的“巫术”驱赶,攻占曾被主流音乐体系垄断的殿堂。
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传记开头写“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意在表现谭盾自信的精神状态。
B.“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文中引用谭盾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突出谭盾作为湖南人的骄傲之情。
C.谭盾的“离经叛道”很早就显现出来了,他的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因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但他的老师仍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D.谭盾为实施“建筑音乐”,曾将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为声音剧场,以河流和建筑作为乐器进行音乐演出。

E.纽约求学的经历对谭盾影响很大,“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谭盾在纽约求学时学到了自由、浪漫,学到了狂妄、实验、不屑一顾。
文章中提到了在谭盾眼中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不同,这样写有何作用? 请简要分析。
联系全文回答:“‘狂人’谭盾”的“狂”表现在何处?
文末说“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不是偶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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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2~15题。
窗外
(墨西哥)奥克塔维奥·帕斯
①在我的窗外大约三百米外的地方,有一座墨绿色的高树林: 树叶和树枝形成的高山摇来晃去,好像随时都会倾倒下来。众多的高树,它们的树冠都倒垂向地面,形成一大片“液体”,仿佛不断波动的浪脊。狂风撼动着它们,吹打着它们,把它们折腾得大吼小叫。树林左右扭动,上下弯曲,然后带着高亢的呼啸声重新挺直身躯,接着又伸展肢体,仿佛要连根拔起,逃离原地。不,它们不会示弱。倘若这些大树开步走的话,它们一定会摧毁阻碍它们前进的一切东西。但是它们宁愿立在原地不动。
②天空布满钢铁色的云,远方的云几乎是白色的,靠近中心的地方即树林的上空就发黑了:那里聚集着深紫色的暴怒的云团。在这种虎视眈眈的云团下,树林不停地叫喊。
③树林的右翼,两棵连接在一起的山毛榉的枝叶形成一座阴暗的拱门。拱门下面有一块空地,那里异常平静,像一个明晃晃的小湖。从这里看得不完全清楚,因为中间被邻居家的墙头苫盖物隔断了。那个墙头不高,顶上覆盖着冰冷的绿玫瑰。玫瑰有一些部位没有叶子,只长着许多疙瘩的枝干和交叉在一起的、竖着尖刺的长枝条。它有许多手臂、螯足、爪子和装备着尖刺的其他肢体: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庭院大概有四十平方米;地面是水泥的。在一个墙角上有一张黑木小桌子,已经散架。在最里的角落里还有一个垃圾桶。桌子和垃圾桶,砖墙和水泥地,封闭着那个空间。它们封闭着空间呢还是它们是它的门呢?
④在山毛榉构成的拱门下,光线已经深入进来。它那种被树枝的颤抖的影子包围着的稳定状态几乎是绝对的。看到它后,我的心情也平静了。更确切地说,是我的思绪收拢了。这种平静是阻止树木逃走、驱散天上的乌云的力量吗?是的,我已经知道,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无论把我们的感情寄予万物还是把我们的感觉和激情赋予它们,都是不合理的。把万物看做生活的向导、生活的学说不更合理吗?学会在激荡的旋风中保持平静,变得像在发疯摇动的树枝中间保持稳定的光线那样透明,可以成为生活的一种日程表。
⑤但是空地已经不是一个椭圆形的小湖,而是一个白热的、布满了极其纤细的阴影纹络的三角形。三角形难以察觉地摇动着,直到渐渐地产生一种明亮的沸腾现象,首先是在外部地区,然后是在火红的中心,力量愈来愈强大,仿佛所有的液体光线都变成了一种沸腾的、愈来愈黄的物质。天空愈来愈暗,那一片光线的空地也愈来愈亮、闪烁得愈厉害,几乎像一盏在动荡的黑暗中随时会熄灭的灯。树林依然挺立在那里,只是沐浴着另一种光辉。
⑥稳定总是暂时的,是一种既不稳又完美的平衡,它持续的时间只是一瞬间:只要光线一波动,一朵云一消失或者温度稍微发生变化,平静的契约就会被撕毁,就会爆发一系列变形。每一次变形都是一个稳定的新时刻,接着又是一次新的变化和另一次异常的平衡。是的,什么也不固定:变化变成稳定,稳定是暂时的协议。高明不在于稳定也不在于变化,而在于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永恒的来与往:高明之处在于瞬间性。这是中间站。但是我刚刚说到中间站,巫术就破灭了。中间站并非高明,而是简单的走向……中间站消失了:中间站不过如此而已。(选自《20世纪世界散文精选》,有删节)
窗外的景象有怎样的特征?请简要概括。
第①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的含意。
⑴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
⑵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
作者借对窗外景象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思考,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
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相关链接】
① 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锺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因为年轻时支持著名学者胡适的观点,并得到胡适的赏识,所以周汝昌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路。当然兄长周祜昌的指点也很重要。
B.周汝昌研究“红楼”和“曹学”时, 崇尚实证和实录,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
C.作为中华文化学家,作为红学家,周汝昌喜欢民族风俗、民族建筑,喜好作诗和书法,因而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D.周汝昌生长于乱世,身体多病,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生活简朴不富裕,但他不以为苦,因为他有追求,有目标。

E.《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历经50多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他也凭借众多的研究成果成为中国的“红学泰斗”。
红学家梁归智用“痴人”形容周汝昌,他对红学研究的“痴迷”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了那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周汝昌先生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纵观他的一生,这位大家的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趁机勒索
乔治·布鲁克斯
被告南方铁路公司的律师林顿·戈尔德疲惫地站起来,瞥了一眼自己准备提出的问题。他知道自己在反诘之前就已经输了。那个女人会得到她要求赔偿的每一分钱,陪审团是站在她那边的。
在提出第一个问题之前,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在他如针芒般的目光注视下,罗杰斯太太的脸有些发热。
“罗杰斯太太,”戈尔德礼貌地开始发问了,“你声称在那次铁路意外事故中受到了某些伤害。我们承认这一意外事故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并且按这里所描述的大致情形发生了。事实上,铁路公司答应赔偿你的,仍然会按照承诺赔偿给你。我想,那一大笔钱可以抚慰你的那些伤害了。但是,在你与你的律师商量后,你拒绝了那一笔钱,对吗?”
“是的,先生。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我的背部也受伤了。”罗杰斯太太平静地答道。
“依照你的律师的建议,你来到法院要求得到更多的损伤赔偿,也就是要求我的委托人赔偿50万美元,对吗?”
“是的,先生。”
“罗杰斯太太,我这里有记录,对你声称经受过的伤害的一份宣誓记录。在这份记录上,在事故发生超过24小时,你与你的律师经过一番商议之前,你并没有告诉外科医生你的背部受伤了,对此你怎么解释?”
“因为当时X光片还没出来。”
“啊哈!真相怎样只有你自己知道。”戈尔德说道,“今天,在意外事故发生整整一年后,你仍然穿着医用胸衣来支撑你的腰吗?”
“是的。没有胸衣我就不能坐直。”
“检查你的伤情时,你听见了你的外科医生说,如果一个没有受伤的正常人长期被外科胸衣束缚起来就像你整整穿了12个月,一旦没有了支撑,正常人也无法坐直。”
“听过像这样的话。”
“我问完了,法官大人。”
但他知道他的反诘是没有用的。七个陪审团成员中脸上呈现“恨不得吞了铁路公司”表情的人有三个,而其他四个则在想:“可怜的女人!”
但他还是依照程序做总结陈述:“很明显,罗杰斯太太这是在趁机勒索。南方铁路公司拒绝这一非法要求。先生们,我再说一遍,这是趁机勒索。你们今后都要提防些。”
主审法官接着做了公正而简洁的陈述。陪审团随后退庭。40分钟后,陪审团重新回到法庭上。一个陪审团成员宣读他们的决定:“我们支持原告提出的5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林顿·戈尔德发出了无奈的苦笑。
第二天早上,戈尔德夹着他的公文包匆匆出了家门。已经是8点整,他得在街上随便买点东西吃,然后赶去办公室。昨天从法庭回来,他受到了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的嘲笑,他的委托人南方铁路公司的总经理也打电话来把他臭骂了一顿。
他走进地铁站大楼的大厅时,里面空无一人。他跑向电梯。
电梯下来了,但从一层飞速经过时没有停下来。透过格栅和地面玻璃,戈尔德看到那个老人用力拉着控制开关,但电梯没有停。随着一声巨大的坠地声,三层楼面的玻璃都震动了,电梯坠落到坑底。
戈尔德的脑子突然灵光一闪:“这是一个多好的对大楼管理机构提出诉讼的机会啊!那部老电梯20年前就应该停止使用了。”
他从安全楼梯跑到地下室。残骸躺在那儿,就像纸板盒一样被扭曲、压扁了。他摸了一下那位老人的身体,已经没有脉搏了。戈尔德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幸亏我没在电梯里。”他想。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50万美元的赔偿,趁机勒索。他笑了。“再想一下,我其实是在电梯里。”
他爬进了变形的电梯厢,慢慢挪到一根主梁下面,让背部靠着主梁,然后闭上了眼睛。
不久,消防队赶到。戈尔德假装大声呻吟起来。当消防队打算把他抬出去时,他喊道:“哦!轻点儿,轻点儿!我的腰,我的腰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一开头描写戈尔德“疲惫地站起来”、“他知道自己反诘之前就已经输了”,表明戈尔德准备不够充分,对打赢这场官司毫无信心。
B.小说最大特点是善于运用生动形象的描写塑造典型人物形象,作者正是综合运用神态描写、心理描写、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来刻画了戈尔德这一人物形象。
C.罗杰斯太太整整一年的时间都穿着外科胸衣,并且离开了胸衣她就不能坐直,这足以证明她在那次意外事故中受到了巨大伤害。
D.同情弱者是这个社会比较普遍的现象,所以当罗杰斯太太与南方铁路公司对簿公堂时,大多数陪审团成员都非常同情这位可怜的女士。

E.整篇小说透露着讽刺意味,同时又不失夸张的表达。另外,无论是情节构思还是人物刻画,小说都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本文构思精巧,情节引人入胜,请结合文本分析这一特点。
答:
文中两处划线处的“50万美元”分别指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
有人评论说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的刻画而暴露了人性的弱点,请结合文章内容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答: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雾霾的成因与防治
雾霾,雾和霾的组合,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的雾霾。
春季开始,我国中东部地区会逐渐出现轻雾天气。随时间推移,轻雾、雾和霾的范围逐渐加大,程度逐渐加剧;特别是北京天津等地连续雾霾,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霾的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包括数百种大气化学颗粒物质。其中有害健康的主要是直径小于10微米的气溶胶粒子,如矿物颗粒物、海盐、硫酸盐、硝酸盐、有机气溶胶粒子、燃料和汽车废气等,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都有很严重的影响。
在稳定的天气形势下,空气中的污染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都不容易向外扩散,污染物在大气的浅层积聚,从而导致污染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而人为因素一是由于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远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北方在冬季取暖时,大部分地区燃煤量大幅增加,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急剧上升。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三是汽车尾气污染问题更加突出。
雾霾对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供电系统、农作物生长等均产生重要的不良影响,空气质量下降,影响生态环境,给人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雾霾天气时,空气中往往会带有细菌和病毒,易导致传染病扩散和多种疾病发生。使城市中空气污染物不易扩散,加重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物质的毒性,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冬季遇雾、霾天气时,若空气污染严重,这样可能形成烟尘或黑色烟雾等毒雾,严重威胁人的健康甚至生命。
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国家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
工业废气排放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源头。为此,国家一定要加大对工业部门的监管力度,在保证经济高效快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或加大对燃料燃烧废气的加工和处理,降低化石燃料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增加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
我国的重化工业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华北地区高耗能的钢铁工业的比重过高,而且中小钢铁企业数量多,能耗高。所以,必须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减少华北地区的钢铁产能,从而降低化石燃料的燃烧和使用,减少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含量,以减轻雾霾对城市和人体的影响。
汽车废气是污染的一大主要原因,而三效催化剂(TWC)法是净化汽车尾气的有效手段。添加适当的贵金属助剂,如镧、铈、钡等,能够同时除去机动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一氧化氮三种污染物。其中铂、钯对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的氧化脱除具有高活性,而镧具有对一氧化氮优良的催化还原作用,它能选择地将一氧化氮还原为氮气而抑制氨气的生成。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通过以政府对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大力治理,相信雾霾天气终将成为历史,我们的生活质量也会大大提高。
下列对于“雾霾”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口密度超出常规,经济和社会活动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会导致雾霾。
B.PM 2.5排放如果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而浓度积聚,加之其它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
C.我国中东部地区是雾霾的高发地,京津地区连续雾霾尤为严重,而其他地区少有出现雾霾。
D.雾霾的范围逐渐加大,程度逐渐加剧,必然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霾的组成成分复杂,包括几百种大气化学颗粒物质,有害健康的物质直径极小。
B.稳定的天气形势下,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浅层积聚导致污染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C.人为因素导致雾霾的原因较多,但相对来讲,汽车尾气污染问题更加突出。
D.雾霾天气产生,必然使空气中带有细菌和病毒,易导致传染病扩散和多种疾病发生。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是

A.既然工业废气排放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源头,那么,国家就应该在保证经济高效快速发展不受影响的首要条件下,尽量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
B.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修改相关环保法律,加大政府对工业部门的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C.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减少华北地区的钢铁产能,降低化石燃料的燃烧和使用,就一定能减少空气中氮氧化合物的含量,减轻雾霾对城市和人体的影响。
D.添加适当的贵金属助剂,能够同时除去机动车尾气中的各种化合物。各种物质的助剂,功效不同,但应该都能行之有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记者:你是从什么渠道获知得奖消息的?
莫言:向媒体公开前20分钟,瑞典文学院的常务秘书给我打了个电话,通知我得奖的消息。
记者:在这之前你对这个奖有没有期待?因为你的呼声一直比较高。
莫言:没有太多的期待。全世界有那么多优秀作家,中国也有很多优秀作家,一年只颁一次奖,只颁一个人,我觉得好像排了一个漫长的队伍一样。
记者:听说你小时候能背《新华字典》?
莫言:那时候书非常少,为了看书,想尽了一切办法,提前拿着自己仅有的几本书去跟人家交换,人家不感兴趣就帮人家干活,帮人家推磨、割麦子,换来阅读人家藏书的权利。后来实在没书看了,就看《新华字典》,读得熟到以至于能把《新华字典》的错误都找出来。
记者:我很奇怪,你为何对书如此痴迷?
莫言:(当时)没有文化生活,就觉得这个东西能把你抓住,能吸引住你。
记者:那么,文学对你意味着什么?
莫言:在我早期的作品里边,故事、人物,有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有的是邻居的、亲成朋友的经历,有的是听老人们讲过的故事,这是一批最原始、最宝贵的素材。这批素材成就了我早期的小说。当然了,继续写下去的话,故乡也不断地扩展,写作的资源也不断地补充、丰富。这就需要阅读,需要到更多的地方去了解更大的世界,了解更多的人,知道更多的事情。
记者:有不少评论说你获奖是中国当代文学进入世界主流社会视野的一个重大的文化事件,也是一个巨大的奇迹。你对这样的评论怎么看?
莫言:我觉着我肯定是一个中国作家,我的文学是我们中国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个人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觉得我没有权力代表中国文学。当然,得奖会在一段时间内让世界的目光更多关注中国当代文学,应该会发挥一些比较积极的作用。但这个作用也不可高估,因为文学是一个相对落寞的领域,不可能像电影或其他的媒体,能够吸引那么广大的观众。
记者: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中国人已远离了文学,文学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舞台中心撤到了边缘,纯文学的读者越来越少,你如何看中国社会对文学的疏离?
莫言: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现象,但是如果你冷静地想一下,就会发现这是正常的。我觉得严肃的文学作品,它不可能是热闹的,如果特别热闹,就不是特别正常。
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文学热潮,一首诗歌万人传诵,一部小说能够引发一种社会性的轰动,为什么会那样?因为中国经过了十年文革的文学荒芜时期,突然思想解放,文学出来了,这个时候的文学,附载了很多不属于它的功能,所以这种轰动是不可能持久的,是非正常状态。
现在,很多人说小说会消亡,我觉得它永远不会消亡。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的审美功能是别的艺术作品所不能代替的。
看电影,听音乐,欣赏美术,都可以得到审美的愉悦,但这些愉悦代替不了我们阅读优美的文章时候那种感觉。语言的魅力,是永远不会消亡的。
记者:目前社会的浮躁风,无论是阅读上的浮躁,还是写作上的浮躁,都对文学构成了伤害。你如何评价这一现象?
莫言:从时间分配上来讲,那肯定是一种侵占了。现在娱乐方式、休闲方式特别多。肯定会挤压很多文学阅读时间。但是我相信当大家玩了一圈之后回来,也许有一天会重新抱起一本书,体验一下这种古典读书的乐趣。
记者:实际上你的获奖,我觉得已经促成了一些人重新回归阅读。
莫言:我估计有一个月就过去了吧,甚至更短,然后一切又回归正常。
(摘自2012年10月12日《新华视点:对话莫言》,有删改)
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莫言的创作经历告诉我们,文学创作不仅需要阅读,而且需要到更多的地方去了解更大的世界、更多的人和更多的事情。
B.莫言之所以后来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是因为少年时代的他酷爱读书。为了看书,他想尽了一切办法。
C.上世纪80年代初的文学热潮,得益于文革结束,思想解放,人们清醒认识到文学不能附载许多不属于它的功能。
D.冷静的莫言认为自己的作品只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没有权力代表中国文学,获奖的作用更不可高估。

E.莫言认为,文学永远不会消亡。因为电影、音乐和美术所带来的审美愉悦并不能代替阅读优美文章时的那种感觉。
根据本文内容,概括莫言获奖的意义。
目前社会上存在阅读的浮躁风,纯文学的读者越来越少了。莫言是如何看待这种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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