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想 飞
徐志摩
我们吃了中饭出来到海边去,云雀们也吃过了饭,离开了它们卑微的地巢飞往高处做工去。瞧着,这儿一只,那边又起了两!一起就冲着天顶飞,小翅膀动活的多快活,圆圆的,不踌躇的飞——它们就认识青天。一起就开口唱,小嗓子动活的多快活,一颗颗小精圆珠子直往外唾,亮亮的唾,脆脆的唾——它们赞美的是青天。瞧着,这飞得多高,有豆子大,有芝麻大,黑剌剌的一屑,直顶着无底的天顶细细的摇——这全看不见了,影子都没了!
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背负苍天,而莫之夭阏者”,那不容易见着。我们镇上东关厢外有一座黄坭山,山顶上有一座七层的塔,塔尖顶着天。塔院里常常打钟,钟声响动时,绕着塔顶尖,摩着塔顶天,穿着塔顶云,有一只两只有时三只四只有时五只六只蜷着爪往地面瞧的“饿老鹰”,撑开了它们灰苍苍的大翅膀没挂恋似的在盘旋,在半空中浮着,在晚风中泅着,仿佛是按着塔院钟的波荡来练习圆舞似的。那是我做孩子时的“大鹏”。有时好天抬头不见一瓣云的时候听着忧忧的叫响,我们就知道那是宝塔上的饿老鹰寻食吃来了,这一想象半天里秃顶圆睛的英雄,我们背上的小翅膀骨上就仿佛豁出了一锉锉铁刷似的羽毛,摇起来呼呼响的,只一摆就冲出了书房门,钻入了玳瑁镶边的白云里玩儿去,谁耐烦站在先生书桌前晃着身子背早上上的多难背的书!呵飞!不是那在树枝上矮矮的跳着的麻雀儿的飞;不是那凑天黑从堂匾后背冲出来赶蚊子吃的蝙蝠的飞;也不是那软尾巴软嗓子做窠在堂檐上的燕子的飞。要飞就得满天飞,风拦不住云挡不住的飞,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顶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
飞。人们原来都是会飞的。天使们有翅膀,会飞,我们初来时也有翅膀,会飞。我们最初来就是飞了来的,有的做完了事还是飞了去,他们是可羡慕的。但大多数人是忘了飞的,有的翅膀上掉了毛不长再也飞不起来,有的翅膀叫胶水给胶住了再也拉不开,有的羽毛叫人给修短了像鸽子似的只会在地上跳,有的拿背上一对翅膀上当铺去典钱使过了期再也赎不回……真的,我们一过了做孩子的日子就掉了飞的本领。但没了翅膀或是翅膀坏了不能用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你再也飞不回去,你蹲在地上呆望着飞不上去的天,看旁人有福气的一程一程的在青云里逍遥,那多可怜。而且翅膀又不比是你脚上的鞋,穿烂了可以再问妈要一双去,翅膀可不成,折了一根毛就是一根,没法给补的。还有,单顾着你翅膀也还不定规到时候能飞,你这身子要是不谨慎养太肥了,翅膀力量小再也拖不起,也是一样难不是?一对小翅膀驮不起一个胖肚子,那情形多可笑!到时候你听人家高声的招呼说,朋友,回去罢,趁这天还有紫色的光,你听他们的翅膀在半空中沙沙的摇响,朵朵的卷云跳过来拥着他们的肩背,望着最光明的来处翩翩的,冉冉的,轻烟似的化出了你的视域,像云雀似的只留下一泻光明的骤雨——那你,独自在泥涂里淹着,够多难受,够多懊恼,够多寒伧!
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不说别的。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那个心里不成天千百遍的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
人类初发明用石器的时候,已经想长翅膀,想飞。原人洞壁上画的四不像,它的背上掮着翅膀;拿着弓箭赶野兽的,他那肩背上也给安了翅膀。小爱神是有一对粉嫩的肉翅的。挨开拉斯(Icarus)是人类飞行史里第一个英雄,第一次牺牲。安琪儿(那是理想化的人)第一个标记是帮助他们飞行的翅膀。人类初次实现了翅膀的观念,彻悟了飞行的意义。挨开拉斯闪不死的灵魂,回来投生又投生。人类最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
(选自《中国现代散文选(1918—1949)》,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有删节)简析文章第一自然段描写云雀的意图。
为什么只有“饿老鹰”成了“我做孩子时的‘大鹏’”?
谈谈文中画波浪线句子运用第二人称的好处。
联系上下文,简析作者为什么说“是人没有不想飞的”。并结合现实,谈谈“想飞”的积极意义。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问题。
二十年以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粮 食学群
人和人见面,会问上一句:吃饭了吗?后来人们认为这样的问法很土,多半不这样问了,可是在乡下,那些种粮食的人,依旧这样问着,种粮食的人知道,他们问的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一桩事,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
阳光在泥地上扎根生长,那便是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植物动物,用不同的方式获取阳光,最后又把它们身上的阳光传递给我们。它们就是我们的粮食。人类的一切,无不根植于粮食之中。无处不在的粮食,恰恰又是最容易被忽略被蔑视被糟蹋甚至被篡改的东西。
农业时代,就是将一些植物和动物生长直到走向餐桌的过程完整地置于人的面前,让人参与其中。一粒稻谷,从发芽到分蘖抽穗,到最后长成谷粒,那是天和地还有人一同来到一株稻秧上的结果。为了这,你需要一块合适的土地,需要将人与畜的劳作连同肥料一起加入泥土,还需要一份阳光一份雨水。稻子长成了,鸟会飞过来啄走一些,还有一些,会从人的收获中悄悄溜走,逃进泥土的怀抱。这样一粒经历了艰辛曲折甚至是传奇一生的稻子,当它来到餐桌上时,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对待呢?农夫和他们的妻儿都相信,糟蹋粮食会遭电打雷劈。
养一头猪是一个家庭屋顶下的大事件。一个“家”字早就说出了一头猪在家庭中的地位。一家人就像对待命根子一样对待它,喂它养它,为它搔痒,为它梳理毛发,清除上头的虱子。当年,我的爷爷奶奶就这样在家里养猪。
猪养大养肥了,整个村子都知道。一头猪大了,就得送往肉食站,就像男儿大了就得出门,女儿大了就得出嫁一样。送猪的头天晚上,奶奶特意往猪潲里多放了些红薯皮和糠,爷爷奶奶一齐过去,看着它吃,看它吃得那样开心,两位老人都有些于心不忍:它不知道这是它的最后晚餐。
送猪用的独轮车已经备好,奶奶特意在上头垫了一只麻袋,这是她能够为她的猪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独轮车转动起来,一路上的坎坷,全都通过那只上了辐条的木轮来到猪身上,在它腹部和肥膘上颤动、晃荡。猪跟着颠簸一路哼哼唧唧,起伏大叫得也响,叫得响肥膘也荡得汹涌一些。那不是一般的肥膘,那是春荒时的粮食,一家人的命根,路的一端传来奶奶的呼唤:
“猪娃子耶,回来哟!”
像是招魂,又像在呼喊着粮食。
大机器时代,人与食物,生命与他的源头被切断,来到人们面前的,只剩下大米、面粉和肉食,甚至连这些都不是,只是米饭、面包和精美的菜肴,或者干脆是一包包袋装的食品。一头接一头的猪或牛,被倒挂在流水线上,就那么嗞的一下,顷刻被一分为二,分别流向两边的生产线,被切割被包装,成为食品流向市场。轰鸣的机器对食物对生命不再怀有敬意,只有喧腾与暴力,再加上冷血与不可一世的狂妄,机器颠覆了粮食,也在颠覆吃粮的人和吃本身。吃饭成了工作,成了闲暇,成了友谊,成为角力场,成为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化肥和激素应运而生,改写了季节,改写了雨水,改写了大地和太阳的行期,改写了生命的密码,通往食物的路变得简单快捷,变得容易,农药又恰好可以代表人类的贪婪与凶恶在这个世界上出席,删改本属于上天的事情。人对于食物不再怀有敬意,有的只是贪婪的占有,只是吞噬撕咬带来的快感。饥饿已经远去,食物因多而贱,没有了饥饿,我们拿什么去尊敬食物呢?对食物的敬意没有了,我们拿什么去尊敬自己呢?
小的时候,看到我的老祖父拾掇撒落的饭粒放进嘴里,一粒,两粒,缓缓地咀嚼,仿佛在从事一项极其庄严、极其神圣的事业。是啊,这是我们一生都要从事的事业。我们一生中的哪一天停了下来,生命也会随之停顿。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晚餐的情景:整个屋子只为这样一件事情而存在,油灯因为它而照耀,地球为了它从白天转到了夜晚!那时候,我们吃得最多的是红薯;那时候,我们讨厌红薯。但恰恰是这些红薯,还有少量稻米把我们喂养成人。红薯、麦子和稻米,正是它们决定了我后来的人生。后来我们看事物想问题,都带上它们的痕迹。
从一粒稻米身上,我听到一条江的流声,听到雪山在冬眠,又听到阳光在催它上路,听到云在飘,风在吹,雨水和泥土在窃窃私语。由此我知道,世间万事,人心的重量,全都可以用一颗麦子或是一粒稻米来称量。我知道,粮食不但进入血肉,也成了我们的灵魂。
(选自《散文》,2013年第10期,有删节)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写法上有哪些特点?
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篡改”的内涵。
赏析文中“养猪送猪”的细节。
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散文,回答题。【10分】
说《易水歌》①
林庚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②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的感情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更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③。”“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④”,而这里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
“明月照积雪⑤”,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哀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⑥”,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相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
专诸⑦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
注释:
①选自《唐诗综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②[荆轲(?—前227年)]战国卫人(今河南北部)。称荆卿,③[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汉《古诗十九首·去者日以疏》中句子。④[登山临水兮送将归]《楚辞·九辨》中的句子。⑤[明月照积雪」南朝·谢灵运《岁暮》中的诗句。⑥[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出自汉乐府诗《饮马长城窟行》。⑦[专诸(?—前515)]春秋时吴国堂邑人。吴公子光(阖闾)阴谋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荐专诸于光。僚十二年,光具酒请僚,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乘进献时刺僚,立死。专诸为僚之随从所杀。公子光遂自立为王。事见《史记·吴太伯世家》。填空并指出下列句中加点字在文中指代的内容:
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这”指代的内容是:读毕此文,想一想,《易水歌》中的短短两句,为什么能成为千古绝唱?本文对你鉴赏诗词的方法有何启示?
谈谈你对“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洪灾中挺起不屈的脊梁
——吉林省抗洪救灾纪实
这是一个悲情的夏天。
一场历史罕见的大洪水,席卷了吉林人民生活的家园。一排排房屋倒塌,一片片树木、庄稼连根拔起,上百万人含泪大转移……
扛起责任的担当
雨,不停地下,越下越大。暴雨引发的山洪裹挟着树木和泥沙,从山上咆哮而下,打破了黑土地的宁静。
7月27日晚至28日,吉林遭遇强降雨,降雨强度创下历史极值。永吉县朝阳站监测结果:2小时突降164毫米超强特大暴雨,3天降了335毫米。
暴雨引发了洪水。永吉县口前镇全城被淹,桦甸市一些村庄在洪水中消失,安图县万宝镇成为“孤岛”……
饮马河告急、温德河告急、第二松花江全线告急……
白山水库告急、丰满水库告急、石头口门水库告急……
长春告急、吉林告急、延边告急、白山告急、通化告急……
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省抗洪抢险工作极为关切,胡锦涛总书记等多位中央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指示。8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吉林省考察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实地察看松花江流域汛情,深入灾情严重的永吉县城。他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统一指挥,科学部署,团结奋斗,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灾难面前,人民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
挺起坚强的脊梁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危难之际,2.8万人民子弟兵、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民警,还有无数的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奋不顾身、舍生忘死,成为抗击洪水的中流砥柱。
8月1日,建军83周年,永吉县殡仪馆,两名普通解放军战士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
他们分别叫李守信、刘磊。7月29日,他们已经连续参加三次突击救援,又听说有任务时坚决请战。在永吉县灾区渡河救援被困群众时,冲锋舟侧翻,他们不幸落水,壮烈牺牲。
同李守信、刘磊一样,还有一位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名字,被人民深深缅怀。他就是沈阳军区某集团军工兵团参谋长关喜志。
7月30日,关喜志正在哈达山水库奉命执行打捞化工原料桶的任务。突然间洪水上涨,舟桥失去控制,以极快的速度向闸门冲去。情急之下,关喜志大喊一声“跳”!舟桥上的官兵迅速跳入江中,在湍急的水流将落水官兵卷向水闸的危急关头,关喜志还不时将身边的战友推出水面。最后,四名战友获救,而关喜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关喜志、李守信、刘磊三名解放军战士“抗洪救灾勇士”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军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坚守岗位、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勇于奉献,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英勇奋斗。
燃起重生的希望
8月6日,吉林省首个灾后重建的村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两江镇西江村正式异地动工。就在9天前,全村2 256人眼睁睁地看着汹涌的洪水摧毁了自己的家园,村庄几乎夷为平地。
损坏的电力设施修上了,冲毁的道路接上了,倒塌的电信设备安上了。洪水退到哪里,维修人员的身影就出现在哪里。
自来水来了,灯亮了,路通了,手机信号有了,阳光照进了灾区群众的心头。
“发这么大的水,我们没有哭的。不哭是因为心里有靠山,政府不会让我们饿着。”白山市浑江区红土崖镇红新村农民严兴全,一边从淤泥中寻找着能用的东西,一边说。
8月3日,记者在去桦甸二道甸子镇的路边看到,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几个农民驾驶手扶拖拉机在耕作。“把地清理清理,能种点什么种点什么。”被洪水重创过的二道甸子镇,已经重新升起了炊烟,有人在做饭,有人在修理被洪水冲倒的栅栏。一对夫妻用自行车推着仅存的几件生活用品返回家园,车筐里的孩子睡得沉静香甜。
老人们说,洪水过后,一些埋在泥土里的种子仍然能够发芽生长。文章在“扛起责任的担当”部分连续使用了11个“告急”,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文中画线部分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这篇新闻纪实着重写了洪水给人们带来的灾难,为什么在文章结束时却描写了“车筐里的孩子睡得沉静香甜”,“老人们说,洪水过后,一些埋在泥土里的种子仍然能够发芽生长”?(4分)
这篇报道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爱与宁静曾经来过
张丽钧
雨季来临前,我们照例去楼顶检查一下避雷针。
同行的有一位专业人员。他指着避雷针的针尖部分对我们说:“你们看,这避雷针上有多么明显的引雷痕迹啊!这说明在去年的雨季它很尽职地工作,多次将本可能击中这栋高楼的雷电吸引到导体棒上,再经由导线导入大地,从而使这栋高楼免遭雷击。”听他这样一讲,我们不由肃然起敬,围着那枚不起眼的避雷针饶有兴味地观赏起来。
我看着那细细的针体,怎么也不敢相信它曾引走过那么多可怕的雷电。如果它有知,那么,它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是惊惶的呢,还是从容的呢?在闪电鞭笞天地,炸雷横扫乾坤的一刻,人与鸟与兽,能逃匿的都逃匿了,只有这小小的避雷针只身站在高处,招手吸引雷电,在遭到命定的电灼雷击之后,依然挺立着,安然迎接属于自己的阳光。
我让视线移开了一些,一低头,居然发现避雷针旁水泥楼顶的缝隙里长着一棵不知名的小草,而那小草上,赫然开着一朵淡黄色的小花!我俯身仔细端详那小花,发现它是复瓣的,花蕊小得几乎看不见。与它对视的瞬间,我突然就微笑了。我想,这个画面可真富有禅意啊! 它在这个初夏的黄昏撞上了我的心怀,要指望我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
我得说, 面对这个美好的画面我有些自愧 。如果把我的肉身比喻成一座建筑,我又何尝不需要一枚神奇的避雷针呢?我的雨季均衡地分布在四季,电闪雷鸣是我人生气象的常态。似乎想都没有想过要避雷,“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歌里不就这么唱的吗?雷电袭来,就豁命地迎上去,痛了,伤了,哭了,忍了,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或者说,一直以为用血肉去亲吻剑锋是一种逃不掉的宿命。每次检点伤痕,都生出怨艾与哀怜,怨艾命运,哀怜自我。肉身被摧毁了一万次,每次都是抓住一根稻草挣扎着侥幸逃生。
从今天开始,可不可以试着为自己安装一枚避雷针?不以硬碰硬,不闪避逃遁,雷电袭来,就巧妙地将它引入广袤的大地,只把闪电看成一次心动,只把雷鸣看成一句表白,巧妙地,将扫荡整个生命的惊悚与战栗置换成针尖那么大的一丁点痛苦;最重要的是,在雷电呼啸着经过的地方,还要竭力雕琢出一朵惊世的小花,越是与苦难比邻,越有心思扮美素淡的光阴,借一朵随时可能凋零的微笑告诉世界,爱与宁静曾经来过。
我愿从所有的过往岁月中,抽出一根灵透的金属之丝,以境界为砧,以胸襟为锤,淬以智慧之火, 精心打造我生命的避雷针 ;还要提了感恩的喷壶,每日浇灌那一颗遗落在水泥齿缝间的种子,直到看它开出惊世的花朵。
(选自《散文》2009年19期)它在这个初夏的黄昏撞上了我的心怀,要指望我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是什么?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4分)
文中说,“面对这个美好的画面我有些自愧”,作者感到“自愧”的原因是什么?
如何理解“精心打造我生命的避雷针”?结合文本加以概括。(4分)
本文在写作上有何突出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