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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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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1)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2)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3)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4)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5)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6)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7)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8)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9)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10)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11)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胡同给作者带来了阳光与温情,也带来了难以抹去的忧郁,这“阳光与温情”“难以磨灭的忧郁”指的是哪些事情?请概括回答。
作者为什么说“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
请分析“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这句话的含义。
文章最后作者在设想自己是一只俯瞰胡同的鸟儿中结尾,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8题。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故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三个姐姐,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为了挣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栗、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散发稻谷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雪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上,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故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所,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室。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是在一场瓢泼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的。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十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坡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我终于明白,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选自《天涯》2009年第3期,有删改)
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什么作用?
文中画线的两处,在修辞使用上有什么共同之处?它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
分析本文题目“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含义。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重建中国化的“生活美学”
与其他学科相比,美学更需回归于生活世界来加以重构,这是由美学作为“感性学”的学科本性所决定的。这种美学新构的现实性要求还在于:在全球化的境遇里,人们正在经历审美泛化的质变,这包涵着双向运动的过程:一方面是“生活的艺术化”,特别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孳生和蔓延;另一方面则是“艺术的生活化”,当代艺术摘掉了头上的光晕逐渐向日常生活靠近,这便是“审美日常生活化”。实际上,我们在面对艺术时,一定意义上就是面对生活美学的,而在我们审美化观照生活的时候,一定意义上也是依据于艺术的。这就是说,生活美学既认定美与日常生活所形成的连续性,又认为美具有非日常生活的另一面,尽管它们在摒弃主客两分思维模式方面是如出一辙的。
追溯本源,在中国本土的丰富思想中,历来就有“生活美学化”与“美学生活化”的传统。在中国古典文化看来,美学与艺术、艺术与生活、美与生活、创造与欣赏、欣赏与批评,都是内在融通的,从而构成了一种没有隔膜的亲密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古典美学就是一种活生生的生活美学,中国古典美学家的人生就是一种“有情的人生”,他们往往能体悟到生活本身的美感,并能在适当地方上升到美学的高度。从庄子的“美的哲思”到明清的小说批评,那种生活见识与审美之思的融合,皆浸渍了中国传统原生的美学智慧。
从“生活儒学”的角度来解读儒学,似乎更能回到原初的语境来言说问题,儒家美学的基石实际上就是生活践履中的“礼”与生活常情中的“情”,以及二者的统一。从来源上说,这种基本规定一方面直接来自中国古人自身的本性的规定;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独特的文化心理结构来说,情更是与“巫史传统”息息相关的,或者说情是间接来自于这种独特传统的。在原始儒家时代,礼乐相济无疑是儒家美学的主导理念,然而随着乐的衰微,这种统一便被转化为礼与情的合一,而乐对于人而言的内在规定就在于“性感于物而生情”之情。进而可以看到,对于作为感性学的儒家美学而言,情较之礼才是更为根本的,或者说,儒家美学最终就是以情为本的。所以,从生活美学与“情之本体”的角度来重新思考儒家美学的基本定位问题,无疑是一种新的美学思路。
在孔子本人那里,这种情的实现更多是在诗与乐当中完成的。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正是表明不仅诗之“兴”是达于礼的前导,而且礼与仁最高要在乐中得以完成和完善,诗与乐将礼前后合围在中心,孔子正是意识到了乐才是一个人格完成的境界。由此可见,从孔子时代开始的以情为本的美学就已经走上了生活美学的道路。这对于当代中国美学的建构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009年8月1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们面对艺术时,一定意义上就是面对生活美学;我们审美化观照生活的时候,也是依据于艺术,生活与美学,虽主客两分思想模式不同,其实如出一辙。
B.在中国古典文化看来,美学与艺术、艺术与生活、美与生活、创造与批评,关系密切,内在融通没有隔膜。
C.中国古典美学家能在适当地方将体悟到的生活本身的美感上升到美学的高度,使自己的人生成为一种“有情的人生”。
D.从儒家美学的发展来看,以情为本的美学从孔子时代开始就已经走上了生活美学的道路。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生活美学”这一概念的范畴的一项是( )

A.生活艺术化 B.艺术生活化
C.美与日常生活所形成的连续性 D.人们的日常生活

根据文章第③段内容,不属于“儒家美学”的阶段性特点的一项是( )

A.在原始儒家时代,礼乐相济是其主导理念
B.随着乐的衰微,礼乐相济被转化为礼与情合一
C.“情”为根本
D.儒家美学的基石实际上就是生活践履中的“礼”与生活常情中的“情”,以及二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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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胡同”
——忆陈垣先生
陆其国
说家有“胡同”,容易让人误以为家坐落在胡同里。想想也是,家在胡同再正常不过。如说胡同在家里——即家有“胡同”,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确有一个人这样说,他就是历史学家陈垣。
陈垣字援庵,生于1880年,卒于1971年,广东新会人。辛亥革命后,陈垣到北京,开始钻研文史。后在北大、北师大、辅仁大学、燕京大学等校任教。从1926年起任辅仁大学校长。一生从事教育达七十年,并先后任京师图书馆馆长、北平图书馆委员、故宫博物院理事兼故宫图书馆馆长等职。
陈垣是李希泌的父执,李曾撰文说起有一次陈垣的助手和学生刘乃和在老师家,遵师命去书房取一部《元六十家文集目录》稿本,陈垣告诉刘此书在第几条“胡同”第几层书架;一会儿又要取一张老照片,那在第几条“胡同”第几层书架,刘皆随手取来。李希泌对陈老这样得心应手地使用自己的图书资料,既惊讶,又佩服。1964年夏,李希泌陪同亚非学会负责人艾毅根拜访陈垣,应客人要求,陈垣请适在他家的刘乃和领客人参观厢房里的藏书。“厢房的面积并不大,但书架一行一行地排列得很整齐,行与行之间留有一条通道,陈老名之为‘胡同’,顺序名之为‘第一条胡同’、‘第二条胡同’……。书架上的书也放得很整齐。陈老对哪本书放在第几条胡同第几个书架都记得一清二楚。”(李希泌语)
原来“胡同”是陈垣喻指他的藏书室。在我看来,陈垣自况家有“胡同”,盖缘于他腹有诗书。腹有诗书的人,即使家无“胡同”,依然可以气定神闲,因为他已在心里“砌”起了“胡同”;反之,腹无诗书,即使在家里砸钱堆起再多的“胡同”,不过是附庸风雅,华而不实。由是观之,一个人要做到腹有诗书,家里有无“胡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要有“胡同”;这是一种先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抵达;这里包含的已不仅仅是学问和学识,还有人品人格,乃至学术精神。能完成这种抵达的人很少,就像陈垣家有“胡同”,并与之融会贯通的人很少一样。但惟其少,才更令我们这些后人敬仰。敬仰他,也是敬仰真学问、真学识,更是敬仰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陈垣的弟子赵光贤,曾对梁启超根据《新唐书•薛延陀传》里“值贞观二年突厥叶护可汗见弑”的记载,考证出唐玄奘赴印度出发年代为贞观元年,而非历来以为的贞观三年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读到1924年10月上海《东方杂志》第21卷第19期上发表的陈垣《书内学院校慈恩传后》一文,该文将梁氏的诸条考证一一驳倒。“其中有一条我记得最清楚,就是先生据《通典》、《册府元龟》诸书,证明在贞观元年(不是二年)被杀的是统叶护,而玄奘到西突厥素叶城见到的是统叶护的儿子肆叶护。一字之差,遂成大错。当时我想,原来我国还有比梁氏更高明的人,从此使我五体投地地佩服的人不是梁任公而是援庵先生了。”(赵光贤语)
当然,做一个学人,学问固然重要,风骨更不可缺。《通鉴胡注表微》是陈垣一部呕心沥血之作,从这部书很可以看出陈垣的风骨。陈垣读胡三省《通鉴注》时,正身处敌伪统治的北平,人民生活在黑暗中。他说自己“精神异常痛苦,阅读胡注,体会了他当日的心情,慨叹彼此的遭遇,忍不住流泪,甚至痛哭。”感情的接近,思想的相通,各自身受的苦难,驱使陈垣下决定为胡注写出“表微”。这部著作彰显了胡三省的内心情怀,也凸显出陈垣的民族气节和学人傲骨。
文中说“这是一种先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抵达”,作者认为应该如何实现这一“抵达”?请结合全文加以简要概括。
文章标题为“家有‘胡同’”,但后两段并未提及“胡同”。请说明后两段这样写的作用。
文中说“做一个学人,学问固然重要,风骨更不可缺”,这句话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你熟悉的学人,谈谈你的理解感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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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按贷款”带来的灾难是技术上的必然
陈彩虹
2007年夏季,美国爆发“次按贷款”危机,至今还在向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演进。经济学界大多用“还未见底”来描述这次可能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灾难,同时,其隐含的对全球经济走向大衰退的忧虑十分强烈,毕竟美国的危机牵涉上了太多的外部经济体。可以说“次按贷款”游戏带来的灾难是技术上的必然。
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是以借款人还本付息的能力为前提。这是基本的经济常识。但“次按贷款”是违背这样常识的制度安排,即贷款给了实际上并没有还本付息能力的借款人。那些信用评分很低,低到本来不被金融机构注意的借款人,从金融机构借到了大量的货币资金去购买住房。在“次按贷款”设计者和操作者的眼中,借款人本身虽然没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但住房作为抵押品,有益于美国经济的增长和住房价格的上涨,贷款连同高额利息的回收完全没有问题。在这里,重要的不是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而是住房价格的增长速度。例如,借款人从金融机构借到10万美元的住房贷款,若住房价格增长10%,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只要不高于10%,本息回归就全然无忧。
美国的住房价格持续不断地攀升,能确保美国的金融机构将贷款的本息收回吗?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生活中看,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从市场的角度讲,住房不过是众多商品中的一种。依照经典的经济学理论,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虽然商品的价格会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起伏不定,但它终究会围绕商品价值而变化。这个曾经被称之为“价值规律”的经济学理论总结,将“价值”和“价格”进行了认真的区分,其通俗说法就是:商品供大于求时,价格就下降;商品求大于供时,价格就上升;但价格的变化只可能以商品的内在价值为中心出现上下变化,而不可能持续地上升或是下降。这个规律表明,商品的价格若是出现较长时间远离“价值”的上升或下降,它一定会有回归内在价值的力量,带来价格相反的变化。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商品价格的起伏变化的确是一种常态。这是我们每天都可以观察到的。尽管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货币量的供应是由一个称之为“中央银行”的机构人为决定,从表面上看,它使得某些商品的价格在一个较长时间里有着上升的趋势,其实,这是货币供应量过多带来的单位货币降值造成的,也就是百姓日常认定的“钱毛了”。过去买一个茶杯只要l元钱,如今买一个同样的茶杯需要10元钱,这与其说是供求关系造成了价格变化,不如说是如今单位货币代表的内在价值(即学界称的购买力)降低了。如果我们舍弃现代货币供应量逐年大大增加的因素,商品价格时升时降的变化,就是一个平常得如同水往低处流一样自然和真实的事实。
(选自《读书》,2008年第12期,有改动)
根据文义,以下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A.在美国,信用评分很低的借款人也可以从金融机构那里借到大量的货币资金去进行投资。
B.住房作为抵押品,有益于美国经济的增长和住房价格的上涨,这和借款人本身是否能还本付息无关。
C.根据“价值规律”的经济学理论,商品价格的变化与其内在价值相关,是不可能持续地上升或是下降的。
D.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货币量的供应是由称之为“中央银行”的机构人为决定的,它对商品的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E.一个茶杯的价格由一元钱涨到十元钱,这就是“钱毛了”,茶杯的价格变化是供求关系变化造成的。
对“次按贷款危机”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次按贷款”危机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层次越来越深,目前无法预料这一危机将何时结束。
B.经济学家大多认为,“次按贷款”危机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灾难。
C.由于危机牵涉上了太多的外部经济体,经济学家忧虑全球经济会走向大衰退。
D.许多讨论分析“次按贷款”危机的文章表明,“次按贷款”危机的发生是必然的。

“次按贷款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次按贷款”设计者认为,住房贷款连同高额利息的回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作者却说“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生活中看,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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