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选文,按要求回答下列各题。
大众阅读从少儿抓起
葛竞
①培养民族阅读习惯,重点人群是少年儿童。从个体角度来说,阅读不仅帮助少儿认知世界,更是在塑造其人格,为其心灵注入力量,打下人生的底色。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角度来讲,一个人从少年儿童时期养成的阅读习惯不仅有可能保持一生,而且这一阶段的阅读滋养可以影响个体乃至群体心灵的塑造。
②家庭是阅读的起点,家长的阅读习惯和家庭阅读氛围,决定了孩子最初的阅读态度,也将影响孩子成年后的阅读习惯。因此,对家长的阅读引导,应成为少儿阅读推广的必要组成部分。前不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进行了一个公益项目,就是直接对0到3岁幼儿的家长进行家庭阅读辅导,可称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③对于少儿阅读习惯的引导,学校需要与家庭达成共识。小学阶段,阅读和基础语文能力的培养结合得比较紧密,容易家校合作。但小学生缺乏甄别能力,容易陷入娱乐化功利化阅读:或被花哨设计实则庸俗的低劣读物吸引,或只读教辅读物、作文选集,这将束缚阅读视野、降低阅读兴趣,更违背“书籍滋润心灵”的意义。因此,学校老师需要对小学生的阅读内容进行引导,培养孩子们判断图书好坏的能力。
④引导少儿阅读也要注意抓时机,抓关键。进入初中后,孩子们往往进入自主阅读阶段。学校在此时如果能够引导学生进行更深入、更个性化的阅读,将事半功倍。而到高中阶段,学校和学生都面临着如何在升学和阅读上有效分配时间的难题。这时,有人会放弃阅读,有人转而读纯粹的消遣读物——这正是一个阅读的分水岭。
⑤目前,我国尚有很多少年儿童生活在贫困地区,还有许多是常年缺少父母陪伴的留守儿童。他们所处的成长环境条件有限,文化资源匮乏。令人欣慰的是,针对贫困地区少年儿童的阅读推广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书香童年”小书包公益活动,就是将装满书籍与光盘的“小书包”免费发放给贫困地区的3万个家庭,为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提供0岁就开始阅读的条件。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学校也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扶持和各界资助下,建立起小小图书馆,越来越多的儿童文学作家正走进贫困地区推广阅读,越来越多来自贫困地区的老师也有机会走出来,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如何开展少儿阅读推广活动。这些做法,对于中小学生通过阅读获取各种知识、健康成长会起到重要作用。
⑥从0岁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培养一个人的阅读习惯,小了说,是一个家庭未来的规划,大了说,则是一个民族未来的规划。因为只有在孩子们心里种下一粒金色的阅读种子,将来我们才会有所收获。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01月15日24版,略有删改)
(1)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选文在第②段中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3)选文第⑤段中加点的“这些做法”具体指代的内容有哪些?
(4)联系上下文,试简要概括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阅读的不同特点。
阅读下面的文章。
男孩的十四岁
张俊杰
⑴男孩终于鼓起勇气向父亲坦白了自己的想法:“我要退学,我一天都不想在教室里呆,我一进学校就烦!
⑵男孩想,父亲会揍他一顿,至少会骂他个狗血喷头。奇怪的是,父亲非但没有揍他,甚至连骂都没有骂一声。父亲只是靠着门框蹲着抽烟,一支接一支,弄得满屋烟雾弥漫,如同战争打完硝烟弥漫的战场,宁静而可怕。
⑶终于,父亲吐出一口烟雾,重重地说了声“好吧”,然后就上床睡觉了。简短而有力的话语,如一块石头在男孩心窝上砸了一个坑。男孩知道,父亲默许了,默许的很沉重,让男孩想反悔都反悔不起。
⑷尽管如此,男孩还是很庆幸,少年的恐惧是很快就会被胜利的喜悦冲淡的,终于不上学啦,不用早起啦,男孩想。但男孩想错了。第二天天刚亮,父亲便喊男孩起床。出门前,将男孩母亲平时用的锄递给男孩说:“你不上学啦,以后就别让你娘下田啦。”
⑸那时,麦子刚收割完。天气干燥,田里极旱。父亲说:“锄第一遍麦茬地很关键,锄好了整个夏天都不会长草。”于是,男孩便跟在父亲的背后锄地。不干活时男孩怎么也不会想到,麦茬地比柏油路还硬,不动脑筋的活并不好干。第一天下午收工,男孩手上磨出了好几个晶莹剔透的水泡,手心像是着了火,生疼。第二天下午收工,男孩的双手已经麻木。夜里一觉醒来,手皮发紧,手腕发酸,连拳头都握不住。
⑹第三天早起,男孩伸出肿胀的手让父亲看,希望能引起父亲同情放自己一天假,哪怕不放假夸自己一声也好。但父亲看了看说:“刚开始干农活都是这样,慢慢就好了。”父亲将“农活”二字咬得很硬,目光像钉子,声音如冰雹,冷漠而坚定。母亲在一旁看着这一切,想上前说话,但她观察了好几次父亲的脸,终于没有说出来。
⑺第一遍地锄完了。男孩想,终于可以松口气啦。可是丢下饭碗的父亲抬头看了看西边的红霞说:“准备浇地吧,看来一段时间天不会下雨啦。”
⑻天旱河水也紧缺,河经常断流。白天浇不完,夜里不得不睡在河边等水。男孩迷糊着惺忪的睡眼来到西边地头,离地头不远处有一座坟,坟上堆着干燥的麦茬。月光皎洁,水流泛动着月光,离坟还很远。男孩便坐在坟上等水,等着等着不知不觉地就躺下了,连日的疲劳铺天盖地地袭向男孩……当夜,男孩病倒了,发高烧,说胡话。
⑼第二天醒来时,母亲坐在床边抓着男孩起泡的手流泪。见男孩醒了,母亲说:“你昨夜发高烧,不停地说胡话,说什么我明天还要上学,娘你早点喊醒我,别让我迟到了……”
⑽男孩一听,大哭起来。其实,男孩几天前就后悔了。饭桌上,父亲说,想上学可是你自己说的,要上就得上出个名堂,不准再打退堂鼓。这一次,父亲的话多了点,声音沉重而坚定,不容商量。
⑾两年后,男孩考上了县里的高中。三年后,男孩考上了大学。临走前一天的晚上,一家人坐在饭桌旁说闲话,无意中又提到这件事,母亲说:“你爹的心真硬。”
⑿父亲抽了两口烟,叹了一口气,说:“哪个当爹的不疼自己的儿呀”。
⒀那个男孩就是我,那年我14岁。
(选自《读书文摘》2010年第11期)阅读全文,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全文的主要内容。
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下列句子中加点词在文中的含义。
(1)男孩知道,父亲默许了,默许得很沉重,让男孩想反悔都反悔不起。
(2)这一次,父亲的话多了点,声音沉重而坚定,不容商量。请你从修辞手法的角度,鉴赏文中画线的句子。
父亲将“农活”二字咬得很硬,目光像钉子,声音如冰雹,冷漠而坚定。 请结合全文分析“父亲”这一人物形象。 (4分)
读了全文,你对父亲教育男孩的方式赞成不赞成,说明理由。
阅读下列文段。
弯路也能通向罗马
李愚
①明嘉庆年间,有位给事官叫李乐,清正廉洁,刚直不阿。有一次,他发现科考舞弊,立即写奏章给皇帝,皇帝却对此事不予理睬。李乐又面奏,皇帝被惹火了,传旨以故意揭短罪把李乐的嘴贴上封条,并规定谁也不准替他揭。
②嘴巴被封,不能进食,这就等于间接地给李乐定了死罪。这时,旁边站出一位大臣,走到李乐面前,高声责骂道:“君前多言,罪有应得!”一边骂着,一边“叭叭”地给了李乐两记耳光,封条当即就被打破了。由于他是代皇帝责骂李乐的,皇帝自然不好怪罪于他。
③其实,这个当众责骂并掌掴李乐的不是别人,而是李乐的一个学生。关键时刻,这个聪明的学生“曲”意逢迎,巧妙地救了自己的老师。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他当时一门心思地只想着救自己的老师,而不顾“龙颜大怒”的情势,犯颜“直”谏,恐怕非但救不了老师,自己也要落得个“犯上”的罪名。
④某市有一个著名的植物园,园内有许多多姿多彩的花卉和形状奇特的盆景,每天都会吸引大批游客前来参观。植物园的入口处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凡检举偷盗花木者,赏金30元。”有人曾问管理人员:“为什么不按通常的习惯,写成:‘凡偷盗花木者,罚款30元呢?’”管理员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要是那样写,就只能靠我的两只眼睛了。而现在,可能有几百双警惕的眼睛盯着那些偷盗花木的人。”事实证明,那块告示牌确实起到了很大的效果:偷盗花木的事情鲜有发生,植物园的开支也并未因此增加——偷盗者廖,自然少有人领到奖金了。我们不能不为植物园管理者“曲线救国”的做法称好叫绝。
⑤西方有句著名的谚语:All Roads Lead to Rome。翻译成汉语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条条大路通罗马”。我想这里的“大路”应该不仅仅指的是直路,也应该包括那些弯路。直路能通向罗马,弯路照样能通向罗马。
⑥根据平面几何原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照此看来,在通向罗马的所有“大路”中,直路无疑是最短的,换言之,直路就是“捷径”了。然而,最短的未必就一定是最快的,因为有时候“弯路”比“捷径”要好走。
⑦当所有人都一窝蜂地涌向“直路”之时,“直路”上势必人满为患。这时候,聪明的人肯定就开始动脑筋了:既然“条条大路通罗马”,又何必千军万马齐挤独木桥呢?直路行不通,又何妨另辟蹊径、绕道而行呢?当“直路”变成“独木桥”的时候,“弯路”反倒成了“阳关道”。
⑧在“首堵”北京开车的司机朋友肯定都有这样的体会:最近的路往往是最慢的,而看起来是绕了弯儿的路却常常能让你提前抵达目的地,所以如果你着急赶时间的话,千万别想着抄近路,那样你十有八九会被“堵”在路上。
⑨网上流传这样一句话:“通往成功的路,总是在施工中。”我想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要我们悲观厌世,放弃对成功的渴求,而是在提示我们:“前方施工,请绕行。”通往成功的路不可能是一条笔直的大道,就算是一条笔直的大道,也肯定早已被如山如海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了,所以,千万别想着走“捷径”,更别赶着去“挤独木桥”(当然,如果你挤破头的目的,只是为了看一场热闹,或者寻求一场美丽的邂逅,那就另当别论了),多拐道弯儿也许能让你赶在别人之前抵达成功的彼岸。
⑩弯路,有时是通向成功的最便捷的路。(选自《素质教育》,2011年第2期,有增删)下列几句中,最适合作为本文的中心论点是( )这一项 。
A.弯路,有时是通向成功的最便捷的路。 |
B.弯路也能通向罗马。 |
C.通往成功的路,总是在施工中。 |
D.条条大路通罗马。 |
文章前三段所写的故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解释加点的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⑴我们不能不为植物园管理者“曲线救国”的做法称好叫绝。
⑵当“直路”变成“独木桥”的时候,“弯路”反倒成了“阳关道”。第⑤段至第⑧段运用了多种论证方法,请任选一种简要分析其作用。
文章结尾说“多拐道弯儿也许能让你赶在别人之前抵达成功的彼岸”,请结合生活实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列文段。
别丢了坎蒂德
张丽钧
①儿子打来电话,没聊上几句,我就急着问他:“坎蒂德怎么样了?他走了吗?”
②儿子笑起来:“妈,你怎么这么惦记他呀?我都嫉妒了!”
③儿子在英国剑桥CSR公司工作。刚一上班的时候,他就告诉我说,与他对坐的是一个葡萄牙人,名叫坎蒂德。坎蒂德的工号是12号,年纪不大,尚未娶妻,却是这个公司地道的元老级人物了。公司排前20个工号的只剩了三个人,只有坎蒂德一直没有当官,不是因为他缺乏能力,而是因为他不感兴趣。
④“他可牛了!”儿子说,“他是全公司员工在技术方面请教的中心,据说他的钱多到可以在伦敦买上几栋楼呢!”
⑤就是这个“可牛了”的坎蒂德整天穿得叫花子似的,上下班骑一辆破自行车。
⑥“他是刻意藏富吧?”我问。
⑦儿子说:“我看不像。他的兴趣不在吃穿用度上。”
⑧当官没兴趣,吃穿用度也不讲究,那这个坎蒂德“情感的出口”究竟在哪里呢?
⑨儿子说,坎蒂德是个“超慈悲”“超热爱大自然”的人。他去了一趟养鸡场,看到速成鸡被囚禁在不能转身的笼子里,参观者被告知不可大声讲话,否则这些心脏特别脆弱的鸡就会被当场吓死。回来后,坎蒂德就开始吃素了。他说,他好可怜那些鸡;他还说,他有时候会莫名思念那些鸡,很想去探视它们,却又没有勇气。
⑩三个月前,坎蒂德利用休假回到葡萄牙,投注了一笔巨资。
⑪儿子让我猜猜他买了什么。
⑫我说:“别墅?土地?度假村……”
⑬儿子说:“都不是。他买了一座森林。”
⑭休假结束回到公司,坎蒂德每天惦念他的森林。他把森林的照片一张张翻给同事们看,像炫耀自己年轻貌美的未婚妻。
⑮他告诉我儿子说,他准备辞职,回家去照顾他的森林。他在英国置办了高档的摄像机、照相机、放大镜、显微镜,说是回去后要好好观察研究森林里的各种植物与昆虫。
⑯2008年,剑桥大学在康河河畔为中国诗人徐志摩立了一块大理石诗碑,碑上刻着徐志摩《再别康桥》一诗中的四句话:“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碑上只刻了中文,并无英文译文。坎蒂德央求我儿子为他翻译。我儿子不但为他翻译了那四句诗,还告诉他说,自己的父亲也是个诗人,并且也姓徐。坎蒂德听了,非常高兴。他说,他愿意随时恭候中国诗人的儿子游览葡萄牙,游览他美丽的森林。
⑰坎蒂德是在2011年12月2日那天离开剑桥的。临走前,公司的同事们按惯例为他“凑份子”送行。一笔可观的英镑打到了一张卡上,送到了他的手中。他一拿到那张卡,立刻让我儿子和他一起在网上查找非洲一个救助饥饿儿童的网站,查到后将钱悉数捐了出去。坎蒂德举着那张分文不剩的空卡,开心地对我儿子说:“这个,我要收藏的。”
⑱我多么愿意让儿子一辈子都与这样的人做同事啊!工作出色,内心澄澈,酷爱自然,悲天悯人,不为外物所役,不为虚名所累,有本事赚钱,更有本事把钱花在给生命带来无边欢悦的地方。
⑲“永远不要丢了坎蒂德。不管多远,都与他保持联系吧。”我这样嘱咐儿子。
(选自《读者》2012年第9期,有增删)从第⑨段起,作者一共写了坎蒂德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每件事在5个字以内概括)
作者告诫儿子“永远不要丢了坎蒂德”的原因是什么?
文章第⑧段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
请从下面两句中任选一句话,简要赏析。
⑴他把森林的照片一张张翻给同事们看,像炫耀自己年轻貌美的未婚妻。
⑵坎蒂德举着那张分文不剩的空卡,开心地对我儿子说:“这个,我要收藏的。”
我选第句,赏析:因为坎蒂德热爱诗歌,而“我”又是诗人的儿子,在坎蒂德离开之前,“我”将代表同事为他拟写一张留言卡片。请你代“我”以小诗的形式,拟写这张卡片,送给坎蒂德作永远的留念。(诗句之间请用“∕”断开)
包容:北京文化的魅力 (选段)
李建平
“包容”是说北京文化具有海纳百川的魅力。
首先,北京文化最大的特点是中华各种文化的集结点。这是由于北京的地理位置决定的。北京文化在形成过程中是中原农耕文化、西北草原文化、东北山林文化,以及东南沿海文化的汇集点。历史上,北京各民族交往频繁,经济社会文化发达,是中华民族最集中和最典型的散杂聚居区。因此,北京文化丰富多彩。北京文化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从不拒绝外来文化。早在明末清初,就有北京文化通过商人、传教士传入欧洲,就有西洋文化传入北京;18世纪,也就是中国清朝乾隆年间,在中国皇家园林圆明园中就修建了西洋楼和大水法。北京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将外来文化吸收、提高、发扬光大。这个过程有专家做过生动比喻,就像酿酒,经过醇化。还有专家指出,北京城就像一座大熔炉,各种文化到北京都要经过这座城市的检验和提升。清朝中叶进京的“徽班”是典型的民间文艺演出,经北京这座城市的醇化、提升,变成了地道的京剧,山东饭庄传来的烤鸭,变成了地道的北京烤鸭,西域的地毯变成了北京的地毯,就连杭州细化的美景也变成了北京的“三山五园”。清史专家戴逸在描述宣南文化时也有同感。他说,在清朝乾隆、嘉庆年间,南来北往的举子,住在宣南各会馆,带来的是各地文化,甚至包括口音和方言、饮食和穿戴,在京师这个大熔炉,经过锤炼和提高,成为京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又被举子们带回各地,从而完成了北京文化海纳百川又辐射全国的作用。这种作用既是北京文化的特征,又是包容文化的生动展现。本文的论点是。
选文是分几层来进行论证的?试从文中找出能概括这几层意思的语句。
文中画线句中的“就连”两字能否去掉?为什么?
在说明“北京文化将外来文化吸收、提高、发扬光大”时,作者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请举例作简要说明。
第一段中的“海纳百川”取自林则徐的一副自勉联。这副自勉联上联和下联各两句,其他的三句是“无欲则刚”“有容乃大”“壁立千仞”,请你将它们填写到横线上,使这成为林则徐的自勉联。
上联:海纳百川,;下联:,。
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走了
小树
外公走得实在太突然了,2010年10月30日上午阳光不错,十点多的时候妈打电话给我说外公摔了一下,去了医院,医生说可以回家了。我的脑袋那个时候就全空白了,但随即安慰自己,外公肯定没事,外公不会这么快就走的,按外公的习惯,不会没打一声招呼就走的,肯定不会。
赶到外公家的时候,外公躺在床上,双眼紧闭,插着氧气管,呼吸得非常艰难,从来没见过外公这么无助过,在我的印象中,外公永远是那么稳健,从容。但是死亡的力量太可怕太强大了。四点十八分的时候,外公长长的呼出了最后一口气,然后就静静地走了。想到前一天的四点十八分时外公还在夕阳下抽着大红鹰,然后把烟蒂摁到装满烟头的大碗里;或许准备几样简单的小菜等外婆念佛回来一起吃晚饭;或者打算着喝完老酒后去哪里走走,看看哪个老兄弟;或者仅仅在想今天喝什么酒好?红酒,白酒,还是黄酒?但是现在的外公确实躺在床上,而且再也不起来了。
守灵、入柩、火化、归墓,短短三天,就这样送走了外公,活着与死亡,原来如此之近。
送走外公的仪式非常的复杂,请道士请尼姑,念经念咒,不知所以。那些做仪式的人嬉笑怒骂,极尽表演之能事。我相信神佛,相信命运,但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闹腾。外公是非常讨厌这些的,但是还是在指导下被穿上了寿衣,盖上了寿被,也许还听着那些不知所云的唱嚷。我能说什么呢?都说丧是做给活人看的,可是外公被这样该是多么难受啊,然而深深了解这些的我们尽然无能为力!所以我想,我死的时候,一定要让我穿上最喜欢的衣服,静悄悄地送我走,什么都别留,然后旁边种一棵小树。
舅舅在找茶叶的时候还翻出了一大袋的豆腐干,这是中秋节时让妈和着月饼一起带去的祖名豆腐干,外公最喜欢吃的豆腐干。那么一大袋,外公还藏着,定是不舍得一下子吃完。我拿来两袋,拆开,把供桌上的豆腐干换下了,我能做的只有这些。虽然妈说这个时候外公正在路上,还顾不上吃东西。但是我总感觉外公就在,在这个房间里,看着我们一个个非常难过,他也很难过,他说让我们别难过,他会在上面看着我们都好好的,可是外公说的时候,我们都不能听到。
送外公到山上的时候我带去了外公喜欢抽的烟和几个星期前就买好的还没带去的鱼干。这种鱼干是同事有一次从网上买来送给我的,回家的时候给外公带去了,外公说好吃,后来在超市里一直买不到,直到不久前小黄给我网上买到了一模一样的,但是这段时间一直都没有机会拿过去给外公,没想到这次拿过去的时候,外公再也吃不到了。我想在外公坟前把东西烧给外公,但妈说现在还不行,只好等下次了。
送完外公回来,厨师已经把饭菜都收拾好了,一大桌一大桌的人吃着,期间不乏感慨的人,但是觉得毕竟到了这个岁数,这样的离开也是一种挺好的方式。当我看到席间上来一道鳕鱼的时候,想起今年正月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外公特地去买了鳕鱼,特地让舅妈清蒸,说这样的做法既好吃又营养,我还是忍不住了……
现在起,再也不会有人给我准备冻米糖了,只因为有一年我觉着做着有趣、吃着好吃,吵着让外公做,但外公联系了好久都没联系上买糖稀(做冻米糖要用的主要辅料之一)的人,所以每年都会给我买上一大袋现成的等我带回去;
现在起,再也没有人会因为同事赞我拿去的杏仁好吃又去批发一大箱杏仁要我分给同事吃;
现在起,再也没人给潇洒哥买好白切羊肉后再配上自种的大蒜,然后满足地看着潇洒哥大快朵颐;或者爬上小方凳把珍藏的酒一瓶瓶给潇洒哥展示过来,问潇洒哥喜欢哪一瓶。潇洒哥说所有的家人中,外公是对他最好的人,外公不在了,回去就没有意思了。从来不轻易跪的潇洒哥随着仪式跪了很多次很多次。只是还藏着这么多好久没喝的外公怎么舍得走呢?
外公走后,一直想写点什么,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但是每次想到外公,心里就会很沉重:怎么就这么走了呢?这句话每次都要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只好老实地去做点别的事情,等到过段时间,也许能看得清楚。
那天做了一个梦,回外公家吃饭,外公做了我最喜欢吃的梅干菜煮肉,外婆还在因为油生油熟的问题和外公拌嘴,还因为外公把那几条给我吃的野生河鲫鱼养瘦了埋怨外公,吃完晚饭,停电了,就睡在外婆晒过的暖暖的被子里,棉花的清香一直浸到心里,朦朦胧胧中,感觉外公上街给我买粢饭豆浆去了,我想叫住外公,跟他说豆浆里要加点辣酱,却怎么也叫不应……
直到现在,我一直都认为,他只是去旅游了,或是去街上给我们买早饭去了,也许若干年后,我们会在某个空间重逢。一直这么想着,心里竟苏生些希望来,于是我还是一样吃着、睡着、玩着、乐着:相逢总是有期。
在这个世界上,外公外婆是真正对我没有所求的人。
小时候,养在外婆家,但是身体很差,几乎都是外公骑着那比我高很多的28寸自行车带我去医疗站或陪着人情叫医生来家里,又一次,晚上脱衣服睡觉的时候把手给脱臼了,也是外公骑了将近两个小时自行车把裹了像粽子一样的我带到专门治脱臼的医生家里,等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了,外婆还在家等着,给我们热了好几遍的年糕泡饭……
外公很谦逊,却极喜欢炫耀我的一点点小成绩:我的毛笔字登报纸了,外公把那张报纸藏在他的公文包里,开会去的时候给他的同事一个一个看过去,直到所有的人都说我的毛笔字写得好为止;我的作文获奖了,外公一遍一遍见人就说;我运动会跑步跑了第一名,外公就说:不要觉得我们个子小,体育就不好,其实跑步很快呢!我考试考第一名了,外公比我还高兴,正月里亲戚都来的时候,外公就拿着我的成绩单说:是镇里的第一名呢,很不容易的!一直以来,我一直是弟弟妹妹们的学习榜样,相信弟弟妹妹们在长大的过程中一定听过这样的一句话:你们姐姐……对此,我真的非常非常的惭愧,现在的我,活得比谁都窝囊,混得比谁都差,说得比谁都无力,我没带好头,即使我知道外公只要我健康、快乐地活着。
外公心地太好,种的菜可以吃了,他一家一家问过去,村里的老兄弟谁缺钱花了、谁生病了、谁需要什么药,他都记着,他都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一直到走之前的一段时间还在叮嘱舅舅,如果他不在了,不要忘记每月去看看一个智障的老兄弟,若看他钱不够用了就接济一些。外公走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来了,里里外外,外公喜欢热闹,可是看不到了。
五七那天凌晨,外婆一个人在小间里哭,在我们前面,外婆忙东忙西,没有悲伤、没有流泪,其实我们再痛苦,又怎么比得上外婆的千分之一?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给她做好早饭、烧好热水,然后叫她起床、吃饭,嘱咐她带上热水再去念佛;再没有人在晚上打着手电接她念完佛回家;再没有人陪她拌嘴。即使舅舅他们每晚睡在隔壁,即使妈阿姨会隔天送菜过来,又怎么及外公若在的万分之一?我站在外婆旁边,任外婆靠在我身上痛哭,弟弟们站在一边,我们站了很久很久……我一直在默念:一定要多回去陪陪外婆,多回去,多回去。可是即使回去了,会给外婆烧早饭吗?回拿着手电接外婆回家吗?
那天中午,太阳很好,一群人都拿了椅子坐在外面晒太阳,聊天,打牌,外婆也坐在外面看他们,外婆也笑着,深深的皱纹里面,埋的都是心酸,这种笑,让人心疼。
有本小说叫《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走了》。
与外婆和弟弟们共勉!
今年的初雪,外公一定看见了,刚才给外婆打电话,冲口而出的一句话是:你和外公一定要穿暖和。外婆耳朵很背,没听清楚,而在电话这端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为什么说外公是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试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那一大袋的豆干,外公为什么没有吃完?
作者为什么要描绘那个梦境?
“外婆也笑着,深深的皱纹里面,埋的都是心酸,这种笑,让人心疼。”外婆为什么会笑?这种笑,为什么叫人心疼?
看过这篇文章之后,你一定有一些感悟。请结合自己的实际,谈谈你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