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碗底香

陈小庆

    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应该是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砌块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声,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

    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

    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那些碎牛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儿子才能说到对象。

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树下吃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有最好的,直到吃完饭才会吃掉那些最好的。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牛肉已没有了,但他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有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的劲过大了吧,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支撑他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1)小说中的“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2)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3)小说结尾写那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姜,其实这并不突然,作者在前文已有几处暗示,请找出并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映进城打工者生存的艰辛,也有人认为是倡导一种先苦后甜的生活观。你认同哪一个观点?请结合小说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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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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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上的补丁
文/一冰
①他做生意发了财,成了个大款。
②一天,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好在事故不大,他只是划破了表皮。在等待车辆维修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这附近是他父母的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望过父母了,在这个地方出了并不大的车祸,是不是父母在想着他,想让他回家一趟,他决定还是回去。为表孝心,他特意在父母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③工作太忙,他回去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穿着那件缝了补丁的衣服在各种场所穿梭,还谈成了一笔久拖未决的大业务。一直忙到了晚上,他想起了身上穿的是件破衣服,就脱了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④第二天早上,他照例驾车到公司上班。不一会,进来两个警察,警察说明来意。原来,昨晚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绑匪绑架了跟他相邻的一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家里报了案,如今绑匪已被擒获。在审讯绑匪时,绑匪竟然意外地说,他们原来是想绑架他的,所以警察今天来提醒他注意安全。
⑤他吃了一惊,问警察:“那他们为什么没有绑架我呢?”他知道,如果他遭遇绑架,他百分之百不会报警,而会尽一切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他以前曾经考虑过这种事的应对方案,他惟一想的是必须不惜代价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⑥ “因为你西装上面的补丁。”警察说。绑匪交待说,他们原计划是要绑架他的,可他们看到了他西装上面的补丁,便推想,他也许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有钱,因为有钱人怎么会穿打补丁的西装。还有一个绑匪说,他衣服上的补丁就像他母亲给他自己衣服上缝的补丁,因为他们有这样相同的母亲,所以他不支持绑架他,而中途换了目标。
⑦他一时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意外的补丁竟然救了他。警察临走的时候问他,他衣服上的补丁是谁缝的,他说是他的母亲。警察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
⑧上午,他昨天谈成的那笔业务正式签字,客户问他:“你昨天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今天怎么没穿?”
⑨他不好意思地说:“换下洗了。”
⑩那位大客户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能跟你签约,都是因为你身上的补丁。从小小的补丁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你是个艰苦朴素的人,而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无疑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11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个孩子一样,哭了。
文章围绕打了补丁的西装讲了两个故事,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
体会下列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1)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2)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个孩子一样,了。
文章第②段中说:“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请你揣摩母亲补衣服时的心理活动。
“补丁”在文章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在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中,不少人忘了常回家看看。2013年7月1日起,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修改的法律中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对此举措,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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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白菜
钱国宏
①白菜是南北方一种极其普通的蔬菜。别看它普通,闲暇时,弄一桌“白菜宴”,既解馋又养生。
②白菜栽培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据考证,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种类北方有胶州白、北京青白、天津绿、东北大矮白菜、山西大毛边等;南方有乌金白、蚕白菜、鸡冠白、雪里青等。
③白菜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有“菜中之王”美称。用于炖、炒、熘、拌以及做馅、配菜都可以,故俗语云:“肉中就数猪肉美,菜里唯有白菜鲜。”
④白菜除作为蔬菜供人们食用之外,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古代医书《名医别录》里记载:“白菜能通利胃肠,除胸中烦,解酒毒”。清代《本草纲目拾遗》中说:“白菜汁,甘温无毒,利肠胃,除胸烦,解酒渴,利大小便,和中止嗽”,并说“冬汁尤佳”。
⑤白菜食法颇多,从烹调方法上看,无论是炒、熘、烧、煎、烩、扒、涮、凉拌、腌制,都可做成美味佳肴,如果同鲜菇、冬菇、火腿、虾米、肉、栗子等一起烧,还可以做出很多富有地方特色的菜肴。用新鲜猪肉末制成丸子,再加大白菜红烧,这是河南地区有名的“大白菜烧丸子”。把干辣椒节过油炸,然后用醋与白菜块同炒,这是有名的“醋溜白菜”。东北有道名菜就叫“栗子烧白菜”,这道菜的特点是汁鲜味美,酥烂适口,红白黄三色相间,色、香、味兼备。此外,还有“奶汁靠白菜”、“如意白菜卷”等等一系列菜肴。
⑥总之,白菜食用方法很多,仅入书的就有数百种。在东北,吃得最普遍的还是炖白菜汤和炖酸菜。东北人喜欢把白菜渍成酸菜,酸菜炖火锅、炖大骨头成为了东北人引以为豪的家常菜。酸菜炖大骨头端上桌后,香气缭绕,热气腾腾,骨头肉颤巍巍,丝丝缕缕,泾渭分明;酸菜晶莹剔透,油花闪烁,让人举箸之际,耳边油然想起东北腔席卷四方的断喝:“翠花,上酸菜!”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白菜的三种特征。
第④段中画线的句子采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结合语境,说说文中画波浪线的句中加点词语的作用。
(1)“据考证 ,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句中的“据考证”能否删掉,为什么?
(2)“白菜食用方法很多,入书的就有数百种。”句中的“仅”若换成“全部”,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爱心项链
⑴这是美国东部的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推销员克雷斯的汽车坏在冰天雪地的山区。野地四处无人,克雷斯焦急万分,因为,如果不能离开这里,他就只能活活冻死。这时,一个骑马的中年男子路过此地,他二话没说,就用马将克雷斯的小车拉出了雪地,拉到了一个小镇上。当克雷斯拿出钱对这个陌生人表示感谢时,中年男子说:“我不要求回报,但我要你给我一个承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也尽力去帮助他。”
⑵在后来的日子里,克雷斯帮助了许许多多的人,并且将那位中年男子对他的要求同样告诉了他所帮助的每一个人。
⑶六年后,克雷斯被一次骤然发生的洪水围困在一个小岛上,一位少年帮助了他。当他要感谢少年时,少年竟然说出了那句克雷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话:“我不要求回报,但你要给我一个承诺……”克雷斯的心里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
⑷爱心是无价的,它不需要回报,但却可以心心相传。如果说,每一件善事都是一颗珍珠的话,那么我们每一个人的爱心都是一根金线。用金线把颗颗珍珠串起来,就是世界上一条最珍贵的无价项链!
⑸爱心项链串起了颗颗真诚的心,让大家心系一处,播洒爱的种子。让我们拾起这根金线,也做一个串项链的人,将我们手中的这本杂志,当作一份礼物,送给那些在贫困中却强烈渴望着知识的同学手中吧!
第一段叙述了一个故事,写出这个故事的相关要素。(4分)
时间:
地点:
人物:克雷斯和一个骑马的中年男子;
事件的起因:
事件的结果:
第三段中少年所说的话中省略的内容是。(2分)
第三段所叙的事能否省去,为什么?(2分)

比较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
【甲】母亲现在离我而去了。我将永不能再见她一面了,这个哀痛是无法补救的。母亲是个平凡的人,她只是中国千百万劳动人民中的一员,但是,正是这千百万人创造了和创造着中国的历史。我用什么方法来报答母亲的深恩呢?我将继续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的希望——中国共产党,使和母亲同样生活着的人能过上快乐的生活。这是我能做到的,一定能做到的。
【乙】我的视线顷刻间模糊了。朦胧的泪眼中,我依稀看到了村旁那长长的路,路旁那长长的小巷,巷里,那根长长的竹棒,竹棒后蹒跚着一个长长的、长长的人影。
“妈妈!”我奔过去,为自己的虚荣,为自己的无知,流着泪。在风中,她的脸是那么黝黑,她的手是那么粗糙,她的眼睛是那么黯淡,然而她立在那儿却是那么挺拔,那么坚定,仿佛在憧憬,又仿佛在等候.
妈妈,我回来了,我已经回来了。我其实还记得,还记得来时泥泞的山路,还得赤足跑过石板的清凉,还记得家里厚重的木门栓,还有,还有我们曾有共同相偎走过的那条小巷,那条深深的小巷。
表达方式看,甲文重在_____________乙文重在__________________(2分)
分别用一句话概括甲乙两段文字的内容。
甲:
乙:
甲文中划线的句子采用了的修辞手法,表达了的决心;乙文中划线的句子是对“我”的的描写,表现“我”

阅读记叙文《幸福的香气》,回答后面的问题。
幸福的香气
益名
记得小时候一个人偷偷躲着喝汽水,忘记了人间的烦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当我重复地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更幸福的事了吧”时,心里百感交集,眼泪忍不住就要落下来。
贫困的岁月里,人也能感受到某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记得盛一碗热腾腾的白饭,浇一匙猪油、一匙酱油,坐在厅门的石阶前细细品味猪油拌饭的芳香,那每一粒米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
有时候这种幸福不是来自食物。我记得当时我们镇上住了一位卖酱菜的老人,他每天下午的时候都会推着酱菜摊子在村落间穿梭。他沿路都摇着一串铃铛,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听见清脆的铃人,每次他走到我们家门前的时候,都在夕阳落下之际。我一听见他的铃声跑出来,就看见他浑身都浴在黄昏柔美的霞光中。那个画面、那串铃声,使我感到一种难言的幸福好像把人心灵深处的美感全唤醒了。
有时幸福来自于自由自在地在田园中徜徉了一个下午。
有时候幸福来自于看到萝卜田里地留下来做种的萝卜,开出一片宝蓝色的花。
有时幸福来自于家里的大狗突然生出一窝颜色都不一样的、毛茸茸的小狗。
生命的幸福原来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因此,幸福不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贫困者有贫困者的幸福,富有者有富有者的幸福,位尊权贵者有其幸福,身份卑微者也有其幸福。在生命里,人人都有笑有泪;在生活中,人人都有幸福与烦恼,这是人间世界真实的相貌。
从前,我在山间、城市穿梭做报道访问的时候,常常能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坐在夜市喝米酒配猪头肉的人们,他感受到的幸福往往不逊于坐在大饭店里喝XO的富豪。蹲在寺庙门口喝2O元一斤粗茶的农夫,他得到的快乐也不逊于喝几百上千元一斤的昂贵的龙井茶的人。
这个世界原来就是相对的世界,而不是绝对的世界,因此幸福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由于世界是相对的,使得到处都充满缺憾,充满了无奈与无言的时刻。但也由于世界的相对性,我们不论处在任何景况中,都还有遭遇幸福的可能,能在绝壁之处也见到缝中的阳光。
我们幸福的感受不全然是世界所给予的,而是来自我们对外在或内在的价值判断,我们幸福与否,正是由自我的价值观来决定的。
请概括本文的主旨
文中加点的词语“这一点”指的是什么?
谈谈你对文章划线句子的理解
作者开头叙述自己小时候喝汽水的事,好像与本文关系不大,是否可以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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