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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传记,完成27—29题。
是什么让德兰修女走上普渡众生这条路?
德兰修女(Mother Teresa)于1910年8月27日,出生在南斯拉夫一个叫史可比亚的城市。她的父母都是阿尔巴尼亚人,她的领洗姓名叫阿格蕾丝。阿格蕾丝的父亲是个勤快的农人,而她的母亲则是个谦顺而快乐的农家主妇,家里除了务农外,还经营一间小药店,生活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因为她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家里总是充满著欢笑和祥和之声。
阿格蕾丝是三个孩子中的老大,还有一弟一妹。她虽然身材瘦弱,却一直帮助父母担负起照顾弟妹的责任。阿格蕾丝在念小学的时候,从不偷懒,并善于思考。她不但是个乖巧的孩子,而且非常活泼,常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惹人喜爱。一到星期天便会去教堂礼拜。邻居和家人的朋友都认为她将来一定会嫁给有钱的人,是个有出息的姑娘,而阿格蕾丝也常常憧憬自己美好的未来。
她12岁那年的春天,为了庆祝复活节,阿格蕾丝的母亲送给她一本书,书名是《亚西西的圣方济各》。这本书记叙述的是12世纪时一位修士方济各的事迹。方济各是意大利亚西西城一个商人的儿子,在一场战争中他被俘虏,患了一场重病,一年后才康复,自此之后他便追随耶稣基督,作了一名修士,为穷人及病人服务。方济各在所不惜,义不容辞地为这些被人抛弃的患者服务,甚至用嘴去清洗病人的伤口。
读完这本书,12岁的阿格蕾丝感动万分。有一天,她心里突然冒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似乎是要指引她走向一条新的道路,她不由自主地自问:“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中,并不是单单只为追求自身的幸福,而应做些特别的奉献。我是否能为主做些奉献呢?”随着时间的推移,阿格蕾丝的这种想法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愈来愈强烈。她18岁时从高级女子中学毕业。有一天,一位神父来她家拜访她的父母,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捐钱赞助罗特列修道院的修女们到印度的加尔各答工作,阿格蕾丝的父母立即慷慨地答应。在一旁听着神父和父母谈话的阿格蕾丝听了这些话心里暗想:“我要和她们一起到印度去。”
1929年秋天,阿格蕾丝告别了家人和故乡,和其他修女一起,踏上了去印度南部的漫长旅程。经过近两个月的航行,轮船终于到达印度西部的卧亚城。在卧亚城停留数日后,阿格蕾丝她们继续乘船前进,沿着印度南部“突出的尖角”绕行,历时两周,终于到达东海岸边上的加尔各答市。从此,阿格蕾丝便在加尔各答罗列特修道院开始了她修生的生活。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有一天,在祈祷中阿格蕾丝仿佛听到了主的声音,主对她说:“阿格蕾丝,你应该做一名修女,将福音传给世人。”一心一意要成为修女的阿格蕾丝惊喜万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院长,并提出首次誓愿的请求,所谓首次誓愿就是立志成为修女。她于1997年去世。
【注】德兰修女是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誉为继1952年史怀泽博士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来最没有争议的一位得奖者,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青少年最崇拜的4位人物之一。她创建的仁爱传教女会有4亿多美金的资产,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乐意无偿捐钱给他,她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爱戴。然而,当她去世时,她全部的个人财产,就是一张耶稣受难像,一双凉鞋和三件旧衣服。诺贝尔奖委员会在颁奖词中说:“尊重人,尊重他或她的尊严和生来就有的价值。最孤独的人、最可怜的人和快要死的人都得到她的同情,而这种同情不是以恩赐的态度,而是以对人的尊重为基础的。”
27.通读全文,请回答是什么让德兰修女走上普渡众生这条路的?
                                                                                             
                                                                                            
                                                                                            
28.第2自然段写到她帮助父母照顾弟妹、从不偷懒、善于思考、活泼、爱开玩笑、惹人喜爱、有出息、常憧憬美好未来、有人认为她将来一定会嫁给有钱的人,等等。作者这样写有哪些意图?试作简要分析。
                                                                                             
                                                                                            
                                                                                            
29.德兰修女是人道主义的伟大代表,请结合文本说说德兰修女身上反映了人道主义的哪些特点,并结合社会实际谈谈人道主义思想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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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还照读书窗
灯下读书,想起宋人刘子军两句诗:“明月不知君已去,夜深还照读书窗”。不觉怆然。现在已经很少有闲人读闲书的闲情了。明月知人已去,依旧来照,已不再是读书窗。就是读书,也不再有“临月漫披卷,凭栏且数星”的情致。都市的灯光早已把明月挤成了昏黄的一片,遥遥地挂在天边,印刷体加洋装封皮也不像线装书那样可以握成一卷,更不像线装书那样容易抚慰焦躁的心境,不拿笔记本与卡片纸是不能记忆这纸上意思了。陶渊明“不求甚解”的读书法在今天大概是考不中文凭的,换作了今天,他一样只能在灯下操起放大镜一字一字地寻章摘句。
现代人从小读书,说来比古人多得多。据说孔子“学富五车”,以竹简折成铅字算来,他肚子里也不过就是三本两本。杜甫所谓“读书破万卷”,万卷其实是夸大而言其多。现代人又何止读万卷书?可是现代人既成不了哲圣也成不了诗圣。本来,读书并不在多寡,知识未必是智慧,但现代人一切都需要折斤掰两拿计算器来估量价值,加上“书中自有黄金屋”的读书观,读书已沦落到和木匠磨斧头,裁缝理针线没什么不同的境地。《朱子语类》云:“学须先理会那大底,理会那大底,将来那里面小底也自然通透”,今人却是理会那大底不得,只去“搜寻里面小小节目。”只这“大”“小”之分中便有个读书真意在,“大”不是肚皮里可以车载斗量的知识,而是心灵中无可计算的智慧,读书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心智的润养。
公正地说,读书可分两种:伏案苦读细啃书,记得公式,背得数字,每到领悟处不禁长嘘一声,是书生苦事。这时犹如爬山,一山放过一山拦,攀时想的是文凭、是课题、是职称、是经世致用,“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和“功名如探囊取物耳”是一回事,书中文字被读成肚里的知识。品茗呷酒漫读书,心与书通,忘却经营生计、案牍文字,每到会心处不禁抚掌,是赏心悦事。这时虽人问书中所言何事均浑然忘却,但书中意味则如盐化水中,时时在心头提撕点拨,让人自省,催人自觉,于是书中文字化为心头素养。
诚然,时代在变,社会在变,文人那点闲情也许已不合时宜了。不过,如果能在电话铃声、汽车笛声、机器轰鸣声中留下一小片安静,让人体味闲读书、读闲书、读书闲的滋味,如果能在霓虹灯光、白炽灯光、探照灯光中给明月留下一点缝隙,让它来淡淡地照一照读书人的书案书窗,似乎也还能给人一线安慰。在连叹息都没工夫的岁月里,人怎样才能把知识转为智慧?其实,读书仿佛旅游,人何必处处拍照留影,处处题“到此一游”,那山水溪石林壑松风在心头留下些快意,残存半分温馨,让人回想起来就忘却了尘世的疲惫与困惑,这不也就够了么?
文章第一段中说:“现在已经很少有闲人读闲书的闲情了。”请分析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答:
文章第二段中说“只这‘大’‘小’之分便有个读书真意在” 。请根据文意写出“大” 、“小” 以及“读书真意”的含意。
答:⑴“大”是指。(不超过10字)
⑵“小”是指  。(不超过10字)
⑶“读书真意”指。(不超过10字)
第四段中加横线的句子用了比喻,作者运用比喻要阐明的观点是:
答:
对文意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A.现代印刷和奢华的装订使书本失去了线装书的温馨,注重了形式而忽视了书的内容。
B.“木匠磨斧头,裁缝理针线”似的读书,急功近利,搜寻的只是书中的“小底”。
C.陶渊明“不求甚解”的读书方法,已不适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作者认为不值得提倡。
D.“早岁读书无甚解,晚年省事有奇功,”这两句诗对读书的感悟,与本文有相通之处。

E.本文语言典雅隽永而又活泼自然,在形象的议论中呈现着思辨的睿智和儒雅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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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
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樱桃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樱桃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小说第三段(“她在接待室里……提着它出门”)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法?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心理?
(1)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2)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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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园织梦
从维熙
几次去北戴河,竟然不知与其一桥相隔的南戴河,有个方圆600多亩的水上中华荷园。直到今年7月,我才在南戴河畔,见到了如诗、如梦、如痴、如醉的荷园。
所以用诗、梦、痴、醉的字眼,来诠释我在荷园时的心怀,全然因为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水上荷园和这么多品种的荷花。当小舟在荷花丛中荡过时,朵朵白荷犹如千百名京剧中的青衣,在微风中舞动着水袖;那一望无边的朵朵粉荷,时而在清风中低垂下粉腮,时而又高仰起醉红的脸,真像一代艳后在水上重现《贵妃醉酒》时的狂癫。此情此景,引人遐想万千,流连忘返。特别吸引我眼球的是,在红荷、白荷的绿裙之下,间或还看见一丛丛睡莲,它们的稚嫩的叶片像是娃儿的手,托起了一个个美丽的花冠,似在窥视着中国“青衣姐”和“花旦姐”的表演。睡莲的家园是欧洲,我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珍藏馆里,曾见过法国大画家莫奈笔下的长卷《睡莲》。这个西方百花中的公主,今天也远涉重洋跑到中华荷园,与中国荷花家族联姻、并窥视着东方的京剧表演,真可谓是东西文化合璧之奇观。
月下,我再次走到荷园水边,品味荷塘月色之雅。面对几百种美荷,我突然想起了纷繁文坛里,独具雅荷品格的作家孙犁。他辞世于2002年7月,而此时此刻是2009年的7月,是不是他不死的灵魂光环,把我吸引到中华荷园来的?散文学会的作家红孩,电话中请我来南戴河时,我内心有点犹豫;当他说到我们下榻在中华荷园时,我就勃然为之心动了。荷园之所以对我产生磁场般的强大引力,全然在于莲荷的美,正是孙犁形影的化身。他被文学界誉为文学大师,但他多次自我瘦身拒戴这顶帽子;他被评论界定性为“荷花淀派”一代文学宗师,他又多次否认“荷花淀派”的存在,并为此发表过严正声明。他说:“影响刘绍棠、从维熙他们小说创作的是他们的生活占有和他们自身的文学天赋,不能归结到我孙犁头上。因而,没有‘荷花淀派’的存在。”如此淡定的人生恪守,不但让评论界仰目,连我们深受其影响的一代作家,都感到孙犁行文和做人,都是我们高巍的生活坐标。以此,对比文坛中那些自肥其身、自封大师的人来说,不是楚河汉界、清浊分明了吗?
回到宾馆,虽然极度疲劳,却难以成眠。我记起当年的7月15日,去天津参加他的告别仪式时,难以忘怀的一瞬:他平静地卧在灵堂上,周围摆满了荷花。那是荷乡人民,特意在当天黎明从白洋淀采摘下来,马不停蹄地运到灵堂与孙犁告别的。所以,当天津报刊对我采访时,我举起灵堂前的一束红荷,回答记者说:“她就是孙犁的精灵。荷花已然雅致无瑕,花儿凋谢了头上结出莲蓬,根下还盘结出甜藕。我是汲取他的藕汁,成长起来的一野荷!”
过了午夜,我才模模糊糊地睡去,但荷花织成的夜梦,却又闯进我的心扉:我看见一身素衣足穿布鞋的孙犁,含笑地向我走来,我急忙地迎了上去,想握住他的手;但是我的手抓到的只是一朵荷花。
我惊奇地喊道:“您在哪里?您在……”
没有任何回声。但我手里的那朵荷花,却魔术般地变了形体——它变成了一盏荷灯。我再远望面前的荷园,成了荷灯的大河;荷灯顺着水波缓缓流动,灯心一束束红烛的火焰,照亮了河水,照亮了荷塘。我正陷入茫然之中时,素衣布鞋的孙犁,突然又出现了,他站立于荷灯光环的中心,向远方凝思远望……
我再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却把我自己叫醒了。我马上明白过来,刚才是一个午夜之梦;而做梦的缘由,是美丽荷园勾起了我的思绪万千。至于那身着素衣的孙犁,我也找到切入心扉的依据:白洋淀的荷花丛中,水乡人给他立起一座银色的雕像——全身是用汉白玉石雕塑而成,他是从白洋淀的荷花丛中走来,到这个名冠全国的荷园赏荷来了。于是引发了这儿荷花仙子们的祭悼,万朵美荷摇身变成了万盏荷灯。
文章第二段运用了什么手法,写了荷园中的什么景物?寄寓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这个西方百花中的公主,今天也远涉重洋跑到中华荷园,与中国荷花家族联姻、并窥视着东方的京剧表演,真可谓是东西文化合璧之奇观。
(2)我是汲取他的藕汁,成长起来的一野荷。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荷园织梦”的理解。
文学评论界将以孙犁、刘绍棠为首的一群作家称为“荷花淀派”,而孙犁却多次否认“荷花淀派”的存在。对此你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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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的“有”与“无”
《贞一斋诗说》概括诗歌技巧时说:“诗求文理能通者,为初学言之也;诗贵修饰能工者,为未成家言之也。其实诗到高妙处,何止于通?到神化处,何尝求工?”清人的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新诗的情况其实也相去不远。纵向来看,《贞一斋诗说》说的三种情形,其实也是不少诗人走过的艺术之路的三个阶段。用散文方式写诗——注意表现技巧,从这个视角,一切优秀现代诗的技巧都可以用“有”和“无”二字加以解说。
一是有诗意,无语言。诗美体验的产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诗人在外在世界里不经意地积累着感情储备和形象储备。长期积累使诗人在某些方面形成了特别敏锐的诗美触角。一个偶然的契机,诗人就“感物而动”,诗人的主观心灵与客观世界邂逅了,灵感爆发。于是诗人“有”了心上的诗。要表现这个“有”,诗人又面临困窘。诗美的本质就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至言无言,诗美一经点破,就会失去生命。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诗的无言的特性带给诗人无限的难题和无限的机会。以言表现无言,诗人只能从“有”到“无”。司空图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刘禹锡说:“情到深处,每说不出。”白居易说:“此时无声胜有声。”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有如禅家所说:“有是无有,无有是有”。“书形于无象,造响于无声”的精髓是将读者引向诗的世界,从言外、意外、笔外、象外去寻找那无言的诗美。
从“有”到“无”,诗人的智慧是以“不说出”代替“说不出”,以象尽意。从“有”到“无”,诗人总是避开体验的名称。直接说出体验的名称,正是诗人在艺术表现上的无能。诗人注重“隐”。《文心雕龙》写道:“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从“有”到“无”,诗人注重“中声所止”。这样,诗才富有暗示性。
二是有功夫,无痕迹。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诗美体验是“忘言”的。既然是诗人,就得从“忘言”走向“寻言”。而“寻言”由于诗没有现成的艺术媒介变得十分艰难。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诗人就是饱受语言折磨的人。从古至今,没有一位真正的诗人不慨叹“寻言”之苦:“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句句深夜得,心自天外归”;“吟成五字句,用破一生心”。现代诗人中的苦吟者也很多。他们对诗总是反复推敲,非搞得形销骨立而后已。臧克家的《难民》中“黄昏还没有溶尽归鸦的翅膀”中的“溶尽”一词就是苦苦锤炼出来的“唯一的词”。诗人的这番苦功夫,却又以隐形化为上。皎然说:“至苦而无迹。”诗人“至苦”,诗篇里却“无迹”,这才是优秀的诗篇。诗人难写,读者易读。读者的“易”并不是诗人的“浅”,而是诗人技巧能力的显示。《老子》说:“大巧若拙。”诗虽有用巧而见工者,但总而言之,用巧不如用拙。所谓“拙”,是巧后之拙。花开草长,鸟语虫声,云因行而生变,水因动而生纹,言近旨远,言浅意深,词平意寄,词微意显,这种“拙”实在不是随意“玩”得出来的。
成熟诗人的作品,都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不是平庸加淡薄,而是险后之平,浓后之淡。平淡而到天然境界。到了高妙处神化处的诗,运用的是从“有”到“无”的技巧。对诗来说,最高的技巧是无语言、无痕迹的无技巧。
(选自2009年8月28日《人民日报》)
下列选项中关于“有诗意,无语言”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至言无言,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
B.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
C.“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 “此时无声胜有声”。
D.诗人的智慧是以象尽意,用“说不出”来代替“不说出”,也就是“有诗意,无语言”。

下列选项中关于“有功夫,无痕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皎然说:“至苦而无迹。”诗人“至苦”,诗篇里却“无迹”,这才是优秀的诗篇。
B.诗人难写,读者易读。读者的“易”并不是诗人的“浅”,而是诗人技巧能力的显示。
C.诗人对诗反复推敲的艰难过程就是“寻言”的过程,只要善于“寻言”就能写出好诗。
D.《老子》说:“大巧若拙。”诗虽有用巧而见工者,但总而言之,用巧不如用拙。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贞一斋诗说》认为写诗的最高境界是文理能通、修饰能工,这个观点有一定科学性。
B.诗美的本质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这里说出了诗人面临的困窘。
C.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是对诗美体验的精辟概述。
D.成熟诗人的作品能够达到“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其实是一种极高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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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老兵
湛蓝的大海,金黄色的沙滩.在法兰西六月的晨风中,一队身着军服的耄耋老人蹒跚着走来。清朗的阳光打在他们脸上。他们胸前的勋章熠熠生辉。
军乐队奏响了迎宾曲,礼炮轰鸣,年轻的军官和士兵们庄严地抬起右臂老人们知道这是在向他们致敬!女王站起来了,总统站起来了,总理、首相和部长们站起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年龄、不同肤色、不同性别的民众也站起来了,并且用不同的语言欢呼——老人们知道这是在向他们致敬!
这是在诺曼底一一这些耄耋老人都是60年前在这里登陆的老兵。他们的很多战友长眠在这里,他们自己也曾经准备把血洒在奥马哈海滩上。今天他们之所以故地重游,就是为了接受欢呼,享受荣耀。希拉克总统在一个礼宾官的陪同下,再次向他们授予了法兰西共和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然后致辞说,法国和欧洲对他们永远感激!
老兵此时此刻都在想些什么?我不得而知。曾经拍摄了以诺曼底登陆为背景的影片《拯救大兵瑞恩》的好莱坞大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在纪念仪式后引用父亲当年的一句话形容这些健在老兵的心境:“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老兵们可以放心了,他们不仅没有被遗忘,在这一刻还成了全世界注目的中心。60年前的“D—day”,当他们在枪林弹雨中冲上滩头的时候,可能没有想过会有今天;但有了今天.他们当年的牺牲,便全都得到了补偿。
诺曼底的庆典也吸引了万里之外的中国人的目光,有的媒体开始寻找参加过登陆作战的中国人。这条消息让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觉:在诺曼底战斗过的中国人固然值得给予最大的关注,但那些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和日寇拼过刺刀的老兵.是不是也应该爱到我们同样的关注呢?那些在卢沟桥、平型关、台儿庄以及在八年漫长的战争中,所有在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浴血奋战过的老兵,他们都在哪里呢?我们是不是也应该选一个适当的日子,比如“7•7卢沟桥事变纪念日”、“8•15日本投降纪念日”或者“9•3抗战胜利纪念日”,让他们胸前挂满勋章,接受我们的欢呼和敬意?然后庄严地告诉他们:中国和亚洲时他们永远感激!
一个知道感恩的民族才是有前途的。老兵们已经不多了,而且还在不停地凋零。抗战爆发时20岁的老兵,今年就应该是87岁高龄了;抗战胜利时20岁的老兵,今年也应该是79岁高龄了。一位接受了“荣誉军团骑士勋章”的美国老兵霍斯勒说:“我感到付出的一切都很值得!”明年是抗战胜利60周年,我希望我们也能看到一个隆重的庆典,能够听到有人对他们说“我们永远感激”;能够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也听到他们欣慰地说:“我感到付出的一切都很值得。”一一如果我们错过了这个时刻,我们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新民晚报2004年7月8日)
就整篇文章而言,开头两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第5自然段作者说,“这条消息让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觉”,这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觉”是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如何理解“如果我们错过了这个时刻,我们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在第15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中,本文深受评委们的青睐而荣获一等奖。请结合新闻主题和写法谈谈其获奖的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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