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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贴”
——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特质
张再林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说的就是这种“体贴”,这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按明代学者杨复的解释:“恕者,如心之谓,人己之心一如也。”故 “恕”即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也即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然而,在这里,我却宁愿使用“体贴”这个词。在我看来,我与他人的真正交流与沟通,与其说是一种“心思”的运用,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践履;与其说是一种人心思的“移情”,不如说是一种人生命的“互动”。
我们中国古人更多地是通过“身体语言”,通过“体贴”这一方式和人打交道的。医生给人看病,不是辅以诸如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视病人为“看的对象”,而是贴入对方的身体,即所谓的“望、闻、问、切”,调动自己身体的一切感觉器官与病人身体直接接触,以期使自己的生命与病人的生命融为一体,并在这种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也说明了为什么医生自身的“麻木不仁”成为医家之大忌,说明了中医为什么可以运用气功进行生命互植的“介入疗法”,因为在这里,医患双方业已形成为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
医患关系是如此,其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也不例外。中国古人所谓的“道之以礼”,通过“礼”来和他人进行交往就是雄证。“礼”就其原初义而言,与其说是今人所理解一种专制社会中旨在强化一种统治的等级森严的行为规范,不如说是一种生命共同体中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它同样是古人的“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体现了年少者对年老者的体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则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体贴。在这里,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身体的一个姿态,脸部的一个表情,已不再是纯粹做作客套的东西,而是以一种既亲切可感又沉默无声的动作语言,传达着人们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他人的体贴与关爱,并使社会借以形成为一个温情脉脉、相濡以沫的爱的共同体。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古人不仅用“体贴”这一方式把握人际关系,而且从“天人合一”之道出发,把该方式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使自然的万事万物犹如身旁的人一般,同样成为我们“体贴”的对象。因此,古人对自然事物的把握,不是像西人那样,把其看作是异己于人的“自在之物”,用科学的逻辑分析之,剖析之,用工业的机器征服之,利用之,而是把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并使之最终成为与自己息息相通、休戚相关乃至生死与共的生命伴侣。故在古人的心目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有生老病死,乃至人有两性,自然有阴阳,人有四体,自然有四时,人有五伦,自然有五行,乃至每一次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被视为所谓的“天的震怒”,所谓的“天象示儆”,乃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的生命的每一次感动,都会同体感通地在自然现象中引起微妙的连锁反应。
因此,“体贴”是洞开中国文化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舍此我们就不能理解中国的“人我不二”的伦理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乃至中国的“神美同义”的宗教观。舍此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古人的“无之不体”的人生境界和追求。乃至于可以用“手足”喻兄弟,用“腹心”喻朋友,用“同胞”喻众生,用“父母”喻天地,乃至其使无论我们人类还是整个宇宙都成为我自身生命机体的生动的隐喻和象征。当然,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孔子的“恕”、孟子的“恻隐”、王阳明的“良知”这些概念同等的重要性。它仅仅是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一切其他概念将失去了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并有流于“唯心主义”的嫌疑,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近取诸身”、“反求诸身”的文化,一旦舍弃了这种“身体”,中国文化中的任何东西都无从谈起,因为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一旦无视这种“身体语言”,中国文化中的一切语言都会苍白无力,并使人莫明其真正的内涵。
(选自《民办教育研究》2010年第6期,有删节)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是指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 |
B.因为中国的医患双方构成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医疗法能在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 |
C.“礼”也可以视为生命共同体中一种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是中国古人“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 |
D.中国古人把“体贴”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 |
E.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人我不二”“天人合一”等概念将失去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必然陷入“唯心主义”泥潭。.下列选项与文中“体贴”的概念不一致的一项的是
A.借助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对病人进行诊断。 |
B.中医的“望、闻、问、切”。 |
C.《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
D.用“手足”喻兄弟,用“父母”喻天地。 |
请概述本文所阐述的中西方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不同见解。
为什么说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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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文化源起
在原始社会的史前阶段,把龙作为氏族部落的图腾物来崇祀,是原始人朴素宗教意识的反映,其文化史价值仅限于氏族文化的精神信仰对象,其功能意识来源于人们认为氏族的精神偶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的信念。在考古文物和丧葬习俗中,则反映在希望来世幸福的追求之中,如西水坡墓葬中的“骑龙升天”摆塑,就是很好的例证。
龙文化伴随着中华民族的起源和发展有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主要经历了原龙、礼龙、神龙和文化龙四个阶段。原龙即图腾龙,主要作为氏族的感生神而存在,主要作用是民族的保护神和崇拜图腾,既是氏族之根,同时具有超常的能力。
在西安仰韶文化半坡遗址中出土的陶壶龙纹,揭示了龙的一源。陶壶龙纹为人面、长鱼身、有鳍、曲身、似龙似蛇,应为原龙形象的一种。在仰韶文化彩陶纹饰中,鱼的形象占了绝大多数,联想到商周铜器上习见的族徽动物,可以初步认定这些鱼纹具有族徽的性质。
大凡图腾崇拜,起初都是现实中实在的动物和植物,此后便不断地被加以神化,最后就可能演变为完全脱离实际的神物了。所以说鱼纹可能即是六千多年前半坡人的图腾物,而加长的鱼龙纹则是一种变形纹,有趋向神化的痕迹。
那么,鱼这种水中精灵怎么会成为半坡人的图腾物呢?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一万年以前的第四纪冰川洪水期。当时洪水滔天,世界一片汪洋,长达数千年,人类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所以,半坡人在回答“人从哪里来”的时候,很自然地把鱼作为自己的感生神,即祖先,来加以崇拜。只有作为鱼的子孙,才可能具有鱼类在水中遨游的本领,氏族才能在洪水世界里得到延续,而半坡氏族大量的长身鱼纹或龙鱼纹则有明显的向龙转化的趋向,处于龙文化的萌芽状态。
这种起源在后世的典籍中也可得到印证。在我国夏代,还常常面临着洪水灾害,所以夏人仍把龙鱼作为感生图腾,仍希望人类像龙鱼那样在水中生活。战国时代,人们把龙当做“鳞虫之长”,还保留了把龙作为鱼类的传统观念。在商周铜器和汉代画像石中的龙,口中是常常衔鱼的。所以说,原始龙是水物的观念是始终不变的。
在东北红山文化中出土的“玉猪龙”,头部似猪首,身体呈“C”形。所以,有学者认为:猪是龙的起源,因为在人类最早驯化的六畜之中,只有猪的繁殖能力最强,而强大的繁殖能力,可以使氏族生生不息,在任何灾害面前代代延续下去。这和半坡人以鱼龙为图腾出于同一理想:希望氏族代代繁衍,生生不息。只不过半坡人希望拥有超自然力,而红山人希望增强自身的生存能力而已。
以上两种原始的龙之起源中,随着炎黄二帝及华夏族形成的文化大融合,玉猪龙文化被融入了龙鱼文化之中。这从中原地区分布广大的仰韶文化遗址和与仰韶文化有直接传承关系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可以得到佐证,之后的夏商周文化一直延续至今。
据研究,龙崇拜起源于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而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中国历史即使从甲骨文算起,也只有三千多年。因此,古代文献资料所记载的龙,只能反映当时人们的崇龙习俗和认识水平,不能当做龙崇拜起源的直接材料加以引用,清楚龙的本来面目,只能根据考古材料。
【注】①感生图腾即感生神话中的图腾,指母系氏族时期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图腾的意志和行为。下列关于我国龙文化起源和发展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原始社会,把龙作为氏族部落的图腾物来崇祀,反映了史前阶段原始人朴素的宗教意识。人们对于氏族的精神偶像存在于生活中的信念,成为其功能意识来源。 |
B.西水坡墓葬中的“骑龙升天”摆塑,有力地证明了氏族部落把龙作为崇祀的图腾物,意为希望追求来世的幸福,所以说原龙主要作用是氏族的保护神和崇拜图腾。 |
C.伴随着中华民族漫长的演化过程,龙文化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原龙、礼龙、神龙和文化龙四个阶段。仰韶文化半坡遗址中出土的陶壶龙纹,揭示了龙的一源。 |
D.长身鱼纹或龙鱼纹则有明显的向龙转化的趋向,处于龙文化的萌芽状态,鱼纹可能是六千多年前半坡人的图腾物,而加长的鱼龙纹则有趋向神化的痕迹。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类生存曾遇到洪水肆虐的严重挑战,因而后来的半坡人很自然地把鱼作为自己的祖先来崇拜。他们认为只有作为鱼的子孙,氏族才可能在洪水世界里生存延续。 |
B.大凡图腾崇拜,起初都是现实中实在的动物和植物,此后便不断地被加以神化,最后就可能演变为完全脱离实际的神物了。 |
C.有学者认为,猪是龙的起源,红山文化的玉猪龙和半坡人以鱼龙为图腾的理想都是同样的:希望氏族代代繁衍,生生不息。 |
D.起源于原始人类的玉猪龙和鱼龙,随着文化大融合而相互渗透,这从诸多仰韶文化遗址和龙山文化遗址中可以得到佐证,再由夏商周文化一直延续到现在。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国的龙文化在文化史价值上,仅限于氏族文化的精神信仰对象。例如:仰韶文化中的“鱼龙”和红山文化中的“玉猪龙”,只是象征着氏族的生存、繁衍。 |
B.原始龙是水中物,这个观念一直伴随着中原一带华夏文化的发展。有学者认为,因为猪的繁殖力可佑护氏族在灾害中延续下去,所以它自然就成为红山文化中龙的起源。 |
C.夏人为感激龙鱼对本氏族的繁衍、避灾之功,依然把其作为图腾,希望自己的族人还能像龙鱼那样在水中生活。因为在那时,我国的人民还常常面临着洪水灾害。 |
D.研究表明,龙的崇拜起源于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而用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也不过三千多年。因此,研究龙文化的起源,只能依据考古材料而不能依赖古代文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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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华裔建筑师——贝聿铭
贝聿铭,1917年4月26日生于广州。1918年其父贝祖贻出任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贝氏在香港度过了他的童年。1927年父亲调职,举家搬至上海。中学读于上海。1935年被父送往美国宾州大学攻读建筑。后转学麻省理工学院,1940年以优秀的成绩毕业。
在求学其间贝氏埋首图书馆,努力吸收欧洲近代建筑相关的资讯,并且获得学校举办的优秀设计奖,激励了他对建筑的兴趣,使他与建筑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了他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
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理念,主导着贝氏一生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共同点是内庭,内庭将内外空间串连,使自然融于建筑。上海美术馆是贝氏的毕业设计,严谨的平面间错安排了数个内庭,使之观感为各个不同艺廊的背景,将自然引入室内是他的设计特点。“让光线来做设计”是贝氏的名言。
1958年贝氏成立了个人的建筑事务所,开业以来几乎每有工程竣工,就受到建筑界的注目,获得荣耀。半个世纪以来,单是他在美国的50项设计中,就有24项获得大奖。
他能在非议之中屡创建筑奇迹。巴黎卢浮宫玻璃金字塔是法国密特朗时代最辉煌的建筑,这位列“当代建筑的十大奇迹”之首的作品是贝聿铭的得意之作。80年代初,法国总统密特朗决定改建和扩建世界著名艺术宝库卢浮宫。总统出面,邀请世界上15个声誉卓著的博物馆馆长对应征的设计方案遴选抉择。结果,有13位馆长选择了贝聿铭的设计方案。
法国建筑公司Grands Travaux的艾米利•比亚斯尼(Emile Biasini)认为,贝聿铭是负责卢浮宫金字塔工作的理想人选,作为一个中国人,“他了解古代文明”,而作为一个美国人,“他能够鉴赏现代”。记者问贝聿铭,在美国度过了75年后,他还觉得自己是个中国人吗?“我从来不忘中国,”他立刻回答,“我的家族在那里居住了600年。”
他设计用现代建筑材料在卢浮宫的拿破仑庭院内建造一座玻璃金字塔,不料此事一经公布,在法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认为这样 “既毁了卢浮宫,又毁了金字塔”。但是密特朗总统力排众议,还是采用了贝聿铭的设计方案。同年,他获得了被称为建筑界诺贝尔奖的普茨克奖。人们称赞:“卢浮宫院内飞来了一颗巨大的宝石。”
他多变的是设计,不变的是中国心,虽贝氏受西式教育受美国影响甚巨,但他认为中国是他的根,于是他开始为中国建筑作贡献。他提出,应严格控制北京古城区的建筑高度,以保持从故宫向外平缓开阔的空间格局。1978年,他就谢绝了一个在故宫附近设计高楼的邀请,而选择到远离市区的香山设计香山饭店。他秉承一贯的认真、细致的作风,多次到香山勘察地形,攀登峰顶,俯览周围环境,还不辞劳苦地走访了北京、南京、扬州、苏州、承德等地,考察当地的大建筑和园林,最后采取了建筑一系列不规则院落的布局方式,使它与周围的水光山色、参天古树融为一体。
1984年,贝聿铭为香港中国银行设计了一座70层、高315米的大厦。这是当时香港最高的建筑物,也是当时美国以外的世界最高建筑物。这固然因为他的父亲是香港中国银行的最早创办人,使他对这项建筑有一种亲切感,但他更强调的是:“这座大厦在香港是中国的象征之一,应该让它‘抬抬头’,要显示出点风格和气派,这也是中国的骄傲。”这幢高楼事实上亦象征着贝氏事业的巅峰。
(文章引用自《设计之家》)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贝聿铭主张“让光线来做设计”, 他的作品,在严谨的平面间错安排数个内庭,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理念主导着贝氏一生的作品。 |
B.卢浮宫玻璃金字塔是贝聿铭创造的建筑奇迹,当初人们怀疑这个建造会毁掉法国密特朗时代的辉煌古迹卢浮宫,但他成功了,得到了诺贝尔奖和公众赞誉。 |
C.贝聿铭虽然接受的是西式教育,是西方建筑家,但他从来不忘中国,把中国作为自己的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设计了北京香山饭店、香港中国银行等宏伟建筑。 |
D.在国内搞建筑设计时,贝聿铭会不辞劳苦地走访北京、南京、扬州、苏州、承德等地,考察当地的大建筑和园林,为中国的建筑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
E.贝聿铭的父亲是香港中国银行的创办人,他为父亲建造了香港中国银行大厦,这使他觉得亲切和自豪,这个大厦成了他一生最辉煌的建筑设计作品。 “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理念”如何理解?贝聿铭设计的香山饭店是如何体现这一点的?
除了香山饭店和香港中银大厦等杰作传世外,文中还记录了贝聿铭不忘祖国的言行和事迹,请简要概括。
有人说,贝聿铭等外籍华裔杰出的贡献在国外,而且奉献了一生,祖国仅仅是他服务过的众多商业伙伴中的一个而已;也有人说,贝聿铭心系祖国是真的,他的才智和业绩是世界的,又是中国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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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与富翁的拥抱
【美国】斯坦利·巴比恩
很多年以前,在洛杉矶东部的劳工阶层生活区里居住着一位大富翁。
通常,只要他的门铃一响,就总会有人站在门外向他寻求帮助:有时,是他的某个陷入困境的邻居,他会冲他们微微一笑,然后热情地拥抱他们,并拿出很多钱塞在他们的手上;有时,是某个慈善机构为饱受饥寒折磨的儿童向他募捐,他也是会向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微笑一下,并且热情地拥抱了他们,然后开出一张大额的支票……
一天,一个不幸的乞丐幸运地遇见了这位善良的大富翁,而且久闻他的鼎鼎大名。“真是太好了!”乞丐自言自语地说,“他那么有钱,又乐善好施,他一定能够帮助我的!”虽然他这么想着,但是内心中却突然涌起一种羞耻的感觉,他立刻被这种感觉击垮了,连忙藏起了他的面孔。
大富翁觉得好奇,俯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摸了摸他那肮脏不堪的脸。顿时,乞丐仿佛触电似的,身子连忙向后退缩。一丝黯然的神色从富翁的眼里掠过,但是,他仍旧挤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缓缓地站起来离开了。
乞丐睁开双眼,坐了起来,突然之间,他的眼前一亮——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正静静地躺在他的脚下。他大喜过望,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好好地大吃大喝一通。但是,就在迈进便利店的一瞬间,他猛地想起了富翁对他充满怜悯的抚摸。他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决定从此以后要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
于是,他收住了即将跨进店铺的脚步,向一位老妇人讨得了两枚十分的硬币,来到了最近的公用电话亭。他要打电话给经纪人,咨询如何使用这100美元。经纪人不厌其烦地给他做了详细、全面的介绍。最后,他果断地说:“我只有100美元,就把它全部投到那个总裁看上去让人讨厌的公司里去吧,哦,就是那个叫微软的公司。”
从这以后,这个乞丐的生活也随着股市的巨变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很多年过去了,那位慷慨、仁慈的富翁仍旧一如既往地生活着——或者晚上吹着时髦的曲调,出门散散步,或者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客人。
一天,他的门铃又响了起来。他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位穿着漂亮的三件套西服的先生。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吗?”他像往常一样和蔼地问道,对于帮助别人他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噢,不,先生,我不需要您为我做任何事,”客人连忙申辩道,“因为,您已经为我做过了!”
“哦?做过了?那我究竟为您做过些什么呢?”他感到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来客神情严肃,郑重地说。看着富翁更加惊异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我曾经是个乞丐,多年前您慷慨赠予了我100美元,我把它用来投资,从而使我的生活彻底地脱离了贫困。我不再生活在最底层了,而且,在大街上,在人群中我也可以昂首挺胸了。是您使我有了今天,因此,我要感谢您!”
富翁回忆起了往事,他说:“哦,不,先生,您不需要感谢我。那100美元是我给您的,并不是您向我要的。对于任何一个处于您当时那种境况的人,我都会给予帮助的。”
“先生,您听我说,不论是什么原因,我都要感谢您!”来客坚持道。
“可是,我有很多钱,”富翁答道,“我还有很多礼物可以帮助别人,我不需要您的任何回报。”
“是这样的,先生,”客人点点头说,“说实在的,我也没有任何可以用于回报给您的东西——因为不论我拥有什么,其实也都是您给予我的,只是给予的方式不同而已。今天,我来到您这儿,真的是要真诚地感谢您!”说完,他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了富翁。
富翁激动地睁大了眼睛,注视着他的客人——那个老乞丐。多年以来,他一直都是用这个友好的动作向那些前来寻求帮助的人示意的。但是,今天,却还是第一次有人以这种方式来回报他!
顿时,和来客一样,他的眼眶里也盈满了泪水,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拥抱着……老乞丐感受到满足的喜悦,可是,在富翁的心底里,却抽出一丝极细的失落来……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通过描写富翁多年来向需要帮助的邻居和慈善机构的施舍捐助的行为,表现了富翁的慷慨、仁慈、善良的人性。 |
B.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仅仅凭借区区100美元的资本,就获得了成功。这一情节的安排缺少必要的铺垫,显得不合理。 |
C.大富翁在好奇心驱使下,俯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抚摸乞丐那肮脏不堪的脸,这让乞丐内心中突然涌起一种羞耻的感觉。 |
D.作者调动各种手法刻画人物形象,其中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环境描写等手法的运用,给人以深刻印象。 |
E.小说的人物关系简单,情节发展也起伏不大。结尾对富翁与乞丐拥抱情景的描写意蕴丰富,使小说的主题得到拓展和深化。小说中的乞丐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作者用了哪些手法来塑造富翁这一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结尾,富翁为什么会有一丝失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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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两代文学复古的异同
唐宋两代都进行了文学复古运动,但唐代的复古止限于文,宋代的复古兼及于诗;唐代的复古是复三代两汉之古,宋代的复古是复唐代之古。无论唐代的复三代两汉之古或宋代的复唐代之古,在当时都是一面大的旗帜。在这旗帜下进行的,不止是复古运动,更重要的还有革新运动:唐代的革新运动是在针对着魏晋以迄唐代的骈文,宋代的革新斗争是在针对着晚唐以迄宋初的时文。他们一面复古,一面革新,再加上时代不同,表现的对象不同,所以结果是唐代的文章并不全同于三代两汉而完成了唐代独特的风格,宋代的诗文也不全同于唐代而完成了宋代独特的风格。
唐代的复古运动成于韩愈,韩愈说“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则所复之古当然是三代两汉。他反对骈文,倡作古文是人所共知的,但找不到反对律诗的言论;所作虽以“古诗”为多,但“律诗”也有八十首。他推崇李杜,李主张复古,杜兼取古律。和韩愈同时的元稹指出杜诗的特长是:“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少犹数百,词气豪迈,而风调清深,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正是就律诗而言。韩愈的复古源于独孤及,独孤及对于诗却称道沈佺期宋之问的:“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伦,歌之而成声。”说是:“绿情绮靡之功,至是乃备。”这实质就是赞扬沈宋的完成律诗。可见唐代的复古止是文的以古代骈,诗则并不一定以古代律,相反的还提倡律诗。
宋代的复古运动始于柳开,中间经过王禹偁诸人的努力,到欧阳修总集大成。柳开初名肩愈,字绍先,意思是肩韩愈,绍柳宗元。王禹偁赠朱严云:“谁怜所好还同我,韩柳文章李杜诗。”欧阳修记旧本韩文后云:“学者当至是而止尔。”可见他们都是在复韩、柳、李、杜之古,也就是在复唐代之古。自然他们也进而复三代两汉之古,如柳肩愈的更名开,字孟涂,据他自己说,就是因为“既肩既绍”之文,又“大探六经之旨,已而有包括杨孟之心”,“意谓将开古圣贤之道于时”,“为必开之为其涂矣”。但复三代两汉之古既是在“既肩既绍”之后,知也是由唐代引导。
韩柳之古是文,李杜之古是诗。欧阳作苏氏文集序云:“子美(舜钦)之齿少于予,而予学古文反在其后。天圣之间,予举进士于有司,见时学者务以言语声偶擿裂,号为时文,以相夸尚。而子美独与其兄才翁及穆参军伯长,作为古歌诗杂文。”可见他们的复古不止在“古文”,还在“古歌诗”。欧阳修统名苏穆所作为“古歌诗”,检苏学士(舜钦)文集,则标为“古诗”者九十六首,标为“律诗”者一百一十六首,这就是因为对古体而言,后者为“律诗”,对“时文”而言,则后者也是“古歌诗”。
南宋刘克庄竹溪诗集序云:“本朝三百年间,虽人各有集,集各有诗,诗各有体,或尚理致,或负材力,或逞辨博,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尔,非诗也。”后人论诗者也都指出“唐人以诗为诗,主性情;宋人以文为诗,主议论”,尽管清人叶燮曾在原诗卷四有反驳。这一则是由于诗的本身有了转变,二则也由于另外又有了主性情的新文体,就是词。元人刘祁在《归潜志》就说过了:“唐以前诗在诗,至宋则在长短句,今之诗则俗间俚曲也。”既然唐以前的诗在诗,主性情,所以就与文章分道扬镳;既然宋代的诗在词,诗本身转于主议论,所以就与文章合流发展。
(选自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有删改)下列关于原文第一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宋两代都进行过文学复古运动,不同的是,唐代的复古多表现在对“文”的复古,而宋代则既有对文的复古,也有对诗的复古。 |
B.唐代、宋代的复古运动有其相同之处,即这两次复古运动都不仅仅是在简单地复古,而且还有创新,也是一次革新运动。 |
C.唐代的文学复古运动是摒弃魏晋直到唐代的骈文,复三代两汉之古;宋代的文学复古运动则是晚唐到宋初的时文,复唐代之古。 |
D.唐代的革新运动与宋代的革新运动虽时代不同、对象不同,但这两次革新运动都取得很好的效果,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格。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韩愈说“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他倡导学古文作古文,反对从魏晋以来盛行的骈文。唐代的文学复古运动成于韩愈。 |
B.在唐朝文学复古运动中,韩愈倡导写作古文,但对于当时盛行的律诗并不反对,他除了写作古诗,也作过几十首律诗。 |
C.李白在诗歌创作上主张复古,但杜甫则兼取古律。元稹所说杜甫诗歌的特长“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 ,正是就律诗而言。 |
D.韩愈的复古源于独孤及,独孤及有诗文:“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伦,歌之而成声。”这对韩愈的诗文产生了影响。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代的复古运动始于柳开,中间经过王禹偁诸人的努力,到欧阳修总集大成。他们都是在复韩、柳、李、杜之古,也就是在复唐代之古。 |
B.柳开初名肩愈,字绍先,显受唐代文学复古运动的影响;后更名“开”,字“孟涂”,表明宋代的复古其实也是由唐代引导的对三代两汉之复古。 |
C.韩柳之古是文,李杜之古是诗,他们的复古不止在“古文”,还在“古歌诗”。 苏学士文集中的“律诗”,是相对古体而言的,若相对“时文”而言,也是“古歌诗”。 |
D.“唐人以诗为诗,主性情;宋人以文为诗,主议论”,这一则是由于诗的本身有了转变,二则也由于另外又有了主性情的新文体——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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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