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学,完成小题。
离诺贝尔奖最近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舍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
B.《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
E.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
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分别指什么?试简要说明。
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医者仁心、肝胆相照的吴孟超
林蔚 雅商
“医生眼里看的是病,心里装的是人。”吴孟超常对身边的医护人员这么说。因为这份爱,吴孟超几十年来坚持只给病人开价格最便宜的药,就连给病人问诊的听诊器都会细心地先用手焐热。他是无数患者心中妙手回春的“老神仙”。“病人生病已经非常不幸了,为了治病他们可能已经花光了家里的钱,有的还负债累累。作为医生,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替病人算账。”这是吴孟超对年轻医生说得最多的话。
有一次,病房里收治了一位来自浙江农村的妇女。手术后五六天,吴孟超去查房。他仔细检查完病人,又认真看了她的病历,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半晌没吭气。那时,在场的人都很紧张,“看样子,‘老爷子’准是又看出什么问题来了。”果然,吴老把值班医生叫到走廊里,劈头便问道:“这个病人为啥要用先锋6号?还是进口的?”值班医生答道:“作为常规术后抗感染,现在大家都在用先锋6号,这个病人也就用了。”吴孟超一听就火了,大声说道:“现在有的医院、有的医生不好好给人治病,光知道给病人开贵重药品,凭此赚钱、提成,完成利润指标。你不要学他们!”
平时,吴老总是反复强调,要求医生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哪种药便宜用哪种。在为病人做检查时,如果B超能解决问题,他决不会让病人去做CT或者核磁共振检查;如果病人带来的片子能够看清楚,他也决不会让他们再做第二次检查。
每次手术结扎,他都是坚持用手、用线。他说:“我们要多用脑和手为病人服务,用一次缝合器械,1000多元就没了,那可是一个农村孩子几年的读学费用啊!我吴孟超用手缝线,分文不要。”
正是这般精打细算,吴孟超和他的团队切除一个肝脏肿瘤的手术费、治疗费等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人曾劝他松松口,也进一些自费的耗材和药品,这样医院一年至少可增加上千万元的利润。可是,吴孟超毫不松口,他说:“我们不能把医院开成药店,把病人当作摇钱树。”
可就是这位医学泰斗,吴孟超一生中虽然成就卓著、功勋无数,却始终保持着谦逊质朴的本色。他特别强调,为医之道,做人很关键,要善于做人。“一是要做一个善于团结人的人,二是要做一个善于思考和总结的人,三是要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在吴孟超的从医生涯中,最让他鄙视的是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失的“太平医生”。他说:“救治病人如果怕担风险,前怕狼,后怕虎,那么禁区永远是禁区,病人只能在医生的摇头和沉默中抱憾离开人间。”
如今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名医了,吴孟超依然不忘恩师裘法祖的谆谆教诲,表示自己的成就更多是因为能踩在巨人肩膀上而获得的。他对记者说:“肝胆外科的发展是各级领导的关爱和全体同志一起努力的结果。任何一台手术的成功也不是手术者一个人的功劳。一个病人痊愈出院,护士的功劳占百分之七十,医生只占百分之三十。”
只要不出差,吴孟超每天都会亲临“战场”,不是当指挥官,而是做一名荷枪实弹的战士,用自己的双手向肝癌发起歼灭战。已经年逾九旬的吴孟超,现在每年主刀完成的手术也要将近两百台。每每看到一个个康复者露出久违的笑容,他常常情不自禁地喜悦,发自内心地高兴。他曾自嘲说“这可能是手术依赖症”了。
老人动情地对记者说:“人老了,力气也越来越少了。但只要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刀我还是要开的,前提是不能拿病人的生命逞强。医疗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有一天我倒在手术台上,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选自2013年第7期《人物周刊》,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孟超作为医生,总是设身处地地为病人着想,提病人省钱,正如他的座右铭——“医生眼里看的是病,心里装的是人”。 |
B.吴孟超反复强调,医生应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使用便宜药,处处为患者考虑,精打细算,所以吴孟超和他的团队切除一个肝脏肿瘤的手术费用、治疗费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C.如今已年逾九旬的吴孟超,虽已是名满天下的肝脏外科医生,但是日常工作中仍然坚持事必躬亲,主刀动手术。 |
D.吴孟超成就卓著、功勋无数,却始终保持着谦逊质朴的本色,在他看来,善于做人是一名好医生的关键。 |
E.吴孟超敢于挑战权威,鄙视不求有功、但求无失的医生,他自己在医生的岗位上。感悟了生命的可贵,责任的崇高和人生的意义。作为医生,吴孟超的医者仁心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吴孟超除了有做医生的仁心之外,还有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分析。
为什么吴孟超说“如果有一天我倒在手术台上,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夜遇阿克哈巴河
王族
①怎么说呢,看到阿克哈巴河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它不是一条河。
②天慢慢地黑了。夜幕完全拉开的时候,一抬头就看见了挂在天边的月亮,新疆的地广,所以,经常能看见天上一边挂着太阳,一边挂着月亮。要是在白天,月亮就只能悄悄地在天上挂着,一般不会被轻易发现,而一旦太阳落山,天刚麻麻黑,你总能看见远处的天边先亮了起来,不一会儿,那片光亮越来越大,一直涌到你的眼前。
③此时,阿克哈巴河上游被一片月光照白。那片月光慢慢向下,几乎是顺着河道在移动。我看到在月光的移动中,河水变得更白了,由于月光在动,河水似乎也在向下汹涌,这种汹涌是一团白光的涌动,越来越快,似乎已经倾泻起来。
④月光顺着河道从我面前移动过去。在越过我的时候,我看见河水的内层被照亮,很深,也很厚重。月光移动过去之后,河面只有一层淡淡的亮光,仍让人觉得阿克哈巴河不是一条河,而是别的什么。
⑤这时候,一位哈萨克族牧民骑着马,一边往这边走,一边唱着歌。空旷的夜晚忽然有了他的歌声,宁静和孤独一下子就被打破了。他走到我跟前,从马上跳下来,愣愣地望着月光中的阿克哈巴河。我觉得他有点奇怪,怎么忽然瞅着阿克哈巴河就发起了呆。过了一会儿,他表情非常复杂地看了我一下,然后转过身去,准备牵马离去。
⑥“哎,佳克斯——”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和他说几句话,就使用了这句哈萨克语,叫了他一声。他听到我的叫声后,停了下来,准备去牵马的那只手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了回去。他走到我跟前,也像我一样说了一句“哎,佳克斯——”。他的声音很有磁性。
⑦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临河而立,望着月光中的阿克哈巴河,长久地沉默着。此时的阿克哈巴河河面仍旧是一片铁青,我仍然感觉它不是一条河。这时候,我发现他的右手上有血。再仔细一看,他的那只手正在流血,一滴一滴的鲜血从指缝里流出,滴在沙土中。此时月光正亮,因而他的那只手看上去黑乎乎的,可以肯定已经有大量的血流了出来。“你的手?你……”他把手伸到我跟前。我看见他的手心扎着一根筷子粗的骆驼刺。他把手翻过来,他的手让我触目惊心,那根骆驼刺刺穿了他的掌心,又露出手背两三寸。我知道紧挨着阿克哈巴河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着骆驼刺。骆驼刺较之于其他沙漠植物,似乎有着钢铁铸就的枝叶,其枝坚硬无比,其叶锋利如刃,人和动物一旦碰到骆驼刺,必然会被划破皮肤,如果碰得重了,则会被刺入肉中。
⑧“你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我的马看见阿克哈巴河被月光照亮,就狂跑起来,我不小心跌落在地上,这根骆驼刺就钻进了我手心。”“疼不疼?”“有一点点。”我扭头去看犯下错误的那匹马,它仍然在出神地望着阿克哈巴河。看它的样子,它很想向着阿克哈巴河一跃而入,但拴在它脖子上的那根缰绳却被它的主人紧紧地抓在手中。
⑨“我本来想在河水中把手上的血洗掉,但一看见阿克哈巴河,我从来都没有发现它在月光中会是这样。我不洗了。”说完,他翻身上马,两腿用力一夹马腹,那匹马就奔腾而起,驰向远处。不一会儿,远处传来了他的歌声。我知道,此时他跟刚才来阿克哈巴河边时一样,正高声唱着歌。而那些鲜血,伴着歌声,正从他的指缝里一滴一滴地落入沙漠。
⑩文章写到这里,我才记起,当时他面部的颜色和阿克哈巴河一样,都是铁青色的。
(选自2013年11月《散文(海外版)》,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
A.开头说“看到阿克哈巴河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它不是一条河”,是因为作者看到阿克哈巴河后产生了错觉。 |
B.文章第③④段中,对月光的描写很有意味。作者描写了月光和河水的动态,月光之“动"与河水之“动”相映成趣,给人特美的感觉。 |
C.文中多处写到了马,牧民说“我的马看见阿克哈巴河被月光照亮,就狂跑起来”,侧面烘托了阿克哈巴河的奇异之美。 |
D.写牧民“当时他面部的颜色……都是铁青色的”,突出表现了新疆的哈萨克族人受当地自然风物的影响,脸色都为铁青色。 |
E.本文融叙事、描写、抒情为一炉,作者巧妙地把自然景象与个人情思结合起来,使文章生动形象,意蕴深远,读后回味无穷。作者用较多篇幅写牧民“手上有血”,那“鲜血一滴一滴地落入沙漠”,这样写有何用意?
联系全文,简要分析阿克哈巴河在文中的作用。
从景和人的关系方面,选取一个角度,探究本文的深刻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谈人
朱光潜
世间事物最复杂、最难懂的莫过人,懂得人就会懂得你自己。希腊人把“懂得你自己”看做是人生最高的智慧。人不像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意识,有情感,有意志,总而言之,有心灵。西方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魔鬼固诡诈多端,而仙子也缥缈难测。
作为一种动物,人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他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类人猿,又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类人猿发展到人。正如人的面貌还有类人猿的遗迹,人的习性中也还保留着一些兽性,即心理学家所说的“本能”。
我们这些文明人是由原始人或野蛮人演变来的,除兽性之外还保留着原始人的一些习性。要了解现代社会中的人,还需要了解我们的原始祖先。所以马克思特别重视摩根的《古代社会》,把它细读过并且加过评注。恩格斯也根据古代社会的资料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还详细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进化的历史,这对研究美学是特别重要的。古代不仅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政权的摇篮,而且也是宗教、神话和艺术的发祥地。数典不能忘祖,这笔账不能不算。
从人类学和古代社会的研究来看,艺术和美并不是起源于抽象概念,而是起源于吃饭穿衣、男婚女嫁、猎获野兽、打群仗来劫掠食物和女俘等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平凡卑微的活动。中国的儒家有一句老话“食、色,性也”。“食”是保持个体生命的经济基础,“色”是延续种族生命的男女配合。艺术和美也最先见于食色。汉文“美”字就起源于羊羹的味道,中外都用“趣味”来指“审美力”。原始民族很早就讲究美,从事艺术活动。他们用发亮耀眼的颜料把身体涂得漆黑或绯红,用唱歌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
在近代,人是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一个活人时时刻刻都要和外界事物(自然和社会)打交道,这就是生活。生活是人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不断反复流转的发展过程。因为生活的需要,人在不断地改造自然和社会,同时也不断地改造自己。心理学把这种复杂过程简化为从刺激到反应往而复返的循环弧。外界事物刺激人的各种感觉神经,把映像传到脑神经中枢,在脑里引起对映像的初步感性认识,激发了伏根很深的本能和情感(如快感、痛感以及较复杂的情绪和情操),发动了采取行动来应付当前局面的思考和意志,于是脑中枢把感觉神经拨转到运动神经,把意志转达到相应的运动器官,如手足肩背等类,使它实现行动。哲学和心理学一向把整个运动分为知(认知)、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选自《谈美书简》,有删改)关于“人”的理解,下列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懂得你自己”是人类的最高智慧,人类只有能够懂得自己,也就能懂得人。 |
B.人是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类人猿再由类人猿发展到原始人进而发展到文明人的。 |
C.进化过程中遗留在人类身上的一部分“兽性”和原始人的一些特点构成了人的“本能”。 |
D.人的所谓“生活”就是时时刻刻地在和外界打交道,不断地认识和适应外部世界。 |
关于“艺术”和“美”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艺术和美并不是起源于抽象的概念,而是起源于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其平凡卑微的事物。 |
B.儒家说:“食、色,性也。”在“食”和“色”这两大类本性的具体行为中便蕴藏着艺术的美。 |
C.“食”是保持个体生命的经济基础,“色”是延续种族生命的男女配合,它们都属于艺术美的范畴。 |
D.原始民族把身体涂得漆黑或绯红,用唱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就是艺术活动。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不像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意识,有情感,有意志,有心灵,所以,人是世间万物中最难懂的。 |
B.西方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可见人的性格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不能把人简单分类。 |
C.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进化的历史,就是美的历史。 |
D.哲学和心理学把人们认识世界的整个运动分为知(认知)、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压迫者
近日来,一位老人牵动了世人的心。岁月已留不住生命远去的脚步,但历史却永远记住了他的名字:纳尔逊·曼德拉。因为他数十年为南非摆脱种族隔离制度的执著努力,更因为他超越恩怨仇恨走向原谅和解的胸襟。
曼德拉,1918年7月18日出生在南非特兰斯凯一个部落酋长家庭。他早年就带着很强的反叛性格,被父亲称作是“招引麻烦”的人。1938年,他进入黑尔堡学院,他热衷政治辩论,深受印度民族运动领袖甘地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启发。也正是在此期间,他接触到了为南非黑人争取政治、经济权利的政党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后因为参加学生会活动,被校方勒令退学。此后不久,他又因为拒绝包办婚姻而离家出走,在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法学专业学习期间,他深刻体会到了种族隔离的社会现实,也接触到越来越多的黑人活动人士。
他投身黑人争取平等权利运动是从非暴力抗争开始的。1944年他加入主张非暴力斗争的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简称非国大),并与其他年轻人一道共同建立了非国大“青年联盟”。1948年,刚刚在立法选举中获胜的南非国民党将常年推行的种族隔离政策制度化,曼德拉很快成为黑人民族运动的重要领头人物,于1951年当选非国大德兰士瓦省主席和全国副主席,投入了反对不公正法令的不服从公民运动。
但和平的集会和罢工抗议活动不断遭到当局的镇压,曼德拉多次被捕,非国大遭到当局禁止,非暴力抵抗运动陷入困境,他开始尝试武装斗争,领导非国大军事组织“民族之矛”的活动。他因此而被当局称作是恐怖分子,于1964年被指控 “企图以暴力推翻政府”罪,判处终身监禁。
曼德拉开始了长达27年的铁窗生活,其中18年都是在被称作是“活地狱”的罗本岛监狱度过的。酷暑烈日下采石场的艰苦劳作侵蚀了他的肺脏,但没能摧毁他的意志,他始终是狱外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尊崇的领袖。在狱中,他学习南非白人的语言,阅读他们的书著,借此深入他所面对的敌人的心灵,也因此而学会了包容对手。迫于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南非执政当局最终于1990年2月11日释放他。此时的曼德拉已经72岁。
刚刚获得自由的曼德拉立即开始了与德克拉克领导的南非政府的对话谈判。1991年,南非议会投票废除了一系列作为种族隔离制度重要基础的法律;同年,曼德拉当选非国大主席;1994年,南非首次组织不分种族的全国大选,非国大获胜,曼德拉以62.2%的支持率,当选为南非首位民选黑人总统。
不过,曼德拉之所以今日赢得世人的崇敬与爱戴更在于他宽容、和解的胸襟。数十年反抗白人压迫的抗争记录着无数的血泪,27年的牢狱生活也留下了无数虐待的印记,他从未放弃抗争,或偏离争取权利平等的目标,但他也表示,在走出牢房、迈向自由的那一刻,他的使命就是既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压迫者。在他看来,一个剥夺他人自由的人,自身也成了心中仇恨的囚徒,禁锢在偏见的铁栅之后。他后来回忆获释出狱当天的心情时说:“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1994年5月,曼德拉在总统就职仪式上,恭敬地向三位曾经在罗本岛监狱看守他的狱卒致敬。他后来解释说,正是在狱中学会了控制情绪才活了下来。他说,感恩与宽容经常是源自痛苦与磨难的,必须以极大的毅力来训练。如果说曼德拉由此表现出的宽容大度令世界为之动容的话,曼德拉也正是凭借他如此宽容的心胸,推动饱经种族压迫之苦的南非,超越仇恨,走向和解,和平实现了民主过渡。1995年,他签署《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解法》,宣布成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抚平南非人心中的怨恨,为南非此后的稳定与和解奠定了基础。
告别了种族隔离制度的南非今天也许尚没有摆脱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但南非民族和解的模式也超越了国界,而成为世界各地社会从对立、分裂走向和解的典范。曼德拉以它的实践,使得原谅、宽容、和解这些词语不再是可望不可即的理想,正如南非大主教、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图图所说,曼德拉如今已经成为象征和解的全球偶像。1993年,曼德拉与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时期最后一位白人总统德克拉克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曼德拉在获奖感言中说,原谅可以让灵魂解放,让恐惧消失,这就是为什么原谅是如此锋利的武器。
200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7月18日,他的生日,定为国际曼德拉日,以表彰他为和平与自由作出的贡献。“生命的意义不仅是活着,而是我们给别人的生命带来了何种不同。这决定了我们人生的意义。”曼德拉说。
(节选自迪瑞的同名文章,有删改)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段从曼德拉的不幸离世而牵扯动了世界人民的心下笔,不仅在内容上概括了曼德拉高尚品行,领起全文,而且在结构上很自然地引起了下文对曼德拉具体事迹的回忆,行文自然得体。 |
B.曼德拉早年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一是源泉于他的家庭——部落酋长家庭的特权地位,二是源于他所接受的教育,黑尔堡学院学习期间,印度民族运动领袖甘地非暴力不合作理念对他影响很大。 |
C.在曼德拉95年的人生中,有长达27年是在铁窗里度过的,而且有18年是在被称作是“活地狱”的罗本岛监狱度过的,残酷的狱中生活迫使他重新思考斗争方式——与其强斗不如妥协宽容。 |
D.曼德拉以他的实践,使得原谅、宽容、和解等不再是可望不可即的理想,曼德拉如今已经成为象征和解的偶像,在他的努力下,南非告别了种族隔离制度和摆脱了不平等的社会现实。 |
E.文章通过一系列事件,将曼德拉描绘得有血有肉,不仅展现了一个反抗种族隔离制度的斗士形象,更再现了一个与敌斗争中那种宽容对手、超越恩怨仇恨走向原谅和解的胸襟。曼德拉表示在他迈向自由的那一刻,他的使命就是“既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压迫者”,为什么这样说?请简要分析。
曼德拉的人格魅力也是他被称颂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曼德拉说:“生命的意义不仅是活着,而是我们给别人的生命带来了何种不同。这决定了我们人生的意义。”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
B.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
C.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
D.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
E.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
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